铁路通信概论心得体会及感悟 铁路通信概论心得体会及感悟作文(6篇)

  • 上传日期:2022-12-21 11:1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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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关于铁路通信概论心得体会及感悟一

一、要有安全意识。我们所有的文件、会议、检查都应该在实质上下功夫,思想上要高度重视。无论开展了什么教育,实行了什么包保,采取了什么卡控,都要体现在落实上,而不是在过程中,要看到的就是一个流程的结果。这就是大安全意识。

在日常的工作管理中,发现问题要立即做好记录、进行归类,当场提出限期整改的要求与措施。安排专人进行跟踪督导,问题解决后进行再次回访检查,直到问题的彻底解决。

二、要认真思考好每一个岗位的安全工作。在日常工作中,思想上对安全工作重视的程度不够,总认为有那么多的制度,有专门抓安全的机构,有分管领导,还有专业的检查组,怎么还能出事。有一种侥幸心理。

平时应不定期的对科室整体工作进行抽查。在科室内设立若干检查小组,对各车间、班组定期进行业务方面的安全检查以及不定期的抽查,为全段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添砖加瓦。

三、管理上不到位。有时在抓安全的工作中,总认为我不是管安全的,有专门管的,我说多了不好。放松了在管理上的说教,也有怕得罪人的思想和老好人的态度。没有在安全上化解职工的思想情绪,也助长了不安全因素的发展。

在日常抓安全的工作当中,遇到任何安全方面的问题,应及时指出。遇到自己管理以外的问题,应向相关管理部门进行告知,必要时积极协同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平时应向职工系统的、人性化的宣传安全生产、安全责任的相关知识,使“安全”二字深入人心。

四、要从“7.23”事故教训中解脱出来,重新认识安全,全面理顺自己的安全工作。认真的思考,努力的投入,教育职工,提醒自己,找出自己工作中安全的关键部位,努力把好关口,切实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五、要从具体工作中抓起。作为从事材料科管理工作的我,要切实加强职工的劳动安全、材料出入库工作的安全、库房管理安全和开展有关安全方面的专业知识学习。不断增强自控、互控、他控意识。所有岗位都应该有安全预想和预案,做到预防在前,想在前,做在前,把制度落实在前。

1、从材料采购源头严把质量关,杜绝任何因材料质量引起的不安全因素;

2、严格按计划及时的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3、材料验收、发放工作程序科学,安全有效。装卸材料时应把人身安全放在首位,严格按要求配戴劳动保护用品,对有毒有害、强酸强碱、易燃易爆等材料要在相关专业人员的督导下进行搬运作业。

4、材料入库后应按照材料的物理、化学性质分库、分类进行堆码。

5、严格执行库房“十防”制度,确保库房管理安全。

6、材料向各车间运送途中要确保人身、车辆、材料的安全,杜绝任何安全隐患。

7、组织科室人员每月进行当月安全工作总结以及下月安全生产任务的预想,按照安全规章制度定出有关工作的安全预案,切合实际科学的执行,不断完善科室业务方面的安全知识。

8、定期开展有关安全方面专业知识的学习,使职工牢固树立“安全责任大如天,安全问题压倒一切”的思想意识。

六、要从自身做起。“7.23”事故的发生,确实存在着管理上的问题。就是对事物的客观认识不足,应从中吸取教训,要关心好职工,关心好企业,关心好我们的生产安全和管理安全。要坚持制度,经常深入现场,注意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从小事做起,从过程做起,给全段的安全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

七、努力学习规章,带领科室职工开展安全规章学习教育,开展劳动竞赛、技术比武,发挥技术骨干作用,号召职工当技术能手,做安全模范。

八、围绕我段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落实好近期发出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努力实现生产安全稳定、人身安全万无一失。

总之。实现安全要从每一个人做起,从制定制度开始到落实好制度为果,尽自己的努力,确保我段各项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

关于铁路通信概论心得体会及感悟二

敬爱的党组织:

我自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愿意为共产主义事业奉献终身。

今天是我第二次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但是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的心中依旧是激情澎湃。在大学时代,我曾经接受过党校的教育并且递交过入党申请书,但是那时的我思想还不够坚定,感觉自身还有太多不足,所以没有坚持下来。但是经过一年的学习与成长,我对党组织的认识更加深刻,对党组织的向往更加迫切,这促使我又一次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

我们这一代年轻人,生长在新中国,我们成长的每一步,都与党的关怀有密切的联系。从小时起,党的光辉形象就牢牢地铭刻在我的心中,鼓舞着我前进。在党校的学习过程中,我了解到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也是我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最大动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60多年来,尽管我们走过弯路,有过失误,但是党和全国人民一道,经受了挫折的考验,克服了重重困难,取得了前所未有的进步。特别是新一届党的领导集体成立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带领全国人民,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取得了辉煌的成就。总之,中国共产党诞生90多年的历史证明,只有中国共产党能够肩负起民族的希望,领导中国人民把历史推向前进。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只有在共产党领导下,才能更快地发展中国。

我的母亲是一名共产党员,她的工作是医生。孩提时代的我,就受到母亲的耳濡目染。还记得“非典”肆虐的时候,母亲作为医务工作者接受了严格的专业培训,做好了前往抗击非典第一线的准备。我问她,非典那么可怕,为什么要准备前往一线。她仅仅是简单地回答道,因为我是共产党员。这在我小小的心里产生了巨大的回响。从那以后,我愈发关注身边的党员,发现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生活的各个角落散发出光辉。

进入大学以后,我保持了良好的学习习惯,使自己在学习中不断进步。在努力学习专业知识的同时,丝毫没有放弃对自己思想觉悟的培养。在大学积极参加学生会竞选,任学生会的宣传部部长,担负起学院大大小小的活动宣传工作。画海报,印传单,这些工作虽然细小琐碎,但是一丝不苟地完成也是处处体现了为同学服务思想,这对我自己是一种很好的锻炼。

自8月份以来,我成为了铁路的一名员工,经过了在党校的学习和分公司的实习,我不仅对铁路运输方面的知识有了全面的了解,更是对党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通过在党校的学习,我看到了铁路历史是多么厚重辉煌,运输系统是多么庞大复杂,作业安全是多么至关重要,铁路精神是多么坚强伟大。在郑州实习的一个多月,我与许多党员工人师傅交流过。

他们是最最基层的党员,但是我能够从他们对工作的热情与细致中,体会到他们作为一名共产党员的责任。他们热爱党,热爱工作,热爱生活,那种基层党员最淳朴的党性深深地打动了我。除此之外,全国各地还有千千万万的铁路职工。那些一线工作岗位点多线长,流动分散,许多职工还需要远离集体,风餐露宿。

特别是客货列车365天周而复始,昼夜不停的运行,生产任务十分繁重,安全责任和精神压力巨大。在幅员广大,地形条件复杂多样的国土上进行大规模的铁路建设,生活和施工条件都非常艰苦。铁路职工在各自岗位上时刻牢记使命,坚决履行职责,甘于寂寞,任劳任怨,艰苦创业,无私奉献的时代精神更是让我感到无比动容。我想我也要把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与铁路精神融会在自己的工作和学习当中,好好地总结如何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与优秀的铁路职工。

我深知,自己距离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还有不少差距,身上还有许多缺点和不足。比如处理问题不够成熟,政治理论水平不够高,作为一名新员工,各方面专业知识不够扎实等。因此,希望党组织从严要求我,以使我更快进步。我自己也要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地接受公司领导和同事们的帮助与监督,努力向优秀的共产党员学习,克服自己的缺点和不足,争取早日在思想上达到党员的标准,进而在组织上入党。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出国留学网

xxxx年xx月xx日

关于铁路通信概论心得体会及感悟三

盛光祖部长在全国铁路工作会议上指出,做好20xx年铁路工作,最重要的是要确保运输安全稳定,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和广大人民群众对铁路工作最基本的要求,也是铁路各级组织、各级部门必须认真履行的重大政治责任,并把“全面推行安全风险管理”作为今年铁路工作的重点任务之一。认真学习盛部长讲话,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深刻认识安全风险管理的重大意义和极端重要性:

1、安全是铁路工作的生命线,是铁路的“饭碗工程”,必须强化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引入安全风险管理的方法,构建安全风险控制体系。通过对风险因素的有效控制,达到最大限度减少或消除安全风险的目的。实行安全风险管理,是在现有安全管理的基础上,对安全意识的强化、安全理念的提升、工作思路的优化,有利于安全基础工作的加强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实行安全风险管理,前提是要强化安全风险意识。要把安全风险意识根植于干部职工的思想深处,贯穿到运输生产的全过程,增强搞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强化安全风险意识,必须牢固树立“三点共识”,做到任何时候都把安全作为大事来抓,任何情况下都把安全放在第一位来考虑,任何影响安全的问题都要立即解决,牢牢掌握安全工作的主动权。

3、实行安全风险管理,目的是要消除风险。要对各类安全风险实行分类管理,科学制定管控措施,加强对安全风险的过程管理,狠抓管控措施的落实,加强检查考核,进行闭环管理,实现良性循环,以此来强化安全管理工作。

作为安全生产一线管理人员,,促进车间、班组安全风险的有效“管理”,应注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我们要认真学习盛部长的重要讲话,转变发展方式、推动科学发展,要求我们进一步加快思想观念解放、精心谋划工作思路,积极探索有效的途径和方法,深入扎实地做好各项重点工作,为建设“安全、创新、精细、和谐”西铁贡献力量。

通过学习盛部长讲话重要精神,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在安全风险管理工作中,决心做到以下几点:

1、认真学习盛部长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安全风险管理的丰富内涵,就要把工作的重点和着力点落在安全风险的“防控”上。在现阶段,安全生产的物质条件逐步得到强化,但同时运输安全面临大量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安全压力不断加大,运输安全面临前所未有的考验。所以高标准要求工作目标要高,始终坚持“安全第一”不动摇,最大限度地延长安全周期,实现铁路运输安全的持续稳定,为铁路发展创造长期稳定和谐的环境;讲科学要求必须以科学的方法抓好运输安全,不断提高安全风险意识,从整体上提高安全工作水平;不懈怠要求要增强忧患意识,在运输安全上始终“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如坐针毡”,居安思危,永不自满,永不松懈。

2、严格管理,加强作业标准。加强规章制度业务知识的学习,发现安全隐患和事故苗头,加强现场巡视和盯控力度,抓住盯控关键和重点。深入一线,掌握货运安全关键环节,指导和帮助现场解决安全上的实际问题。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杜绝看惯了、干惯了、不以为然的不良习气。要彻底消除干部作风飘浮、好人主义、形式主义的顽疾,检查工作要深入细致,绝不能走马观花、蜻蜓点水、应付差事,发现问题必须一盯到底、彻底解决。

3、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从思想工作入手,从一点一滴做起,真正树立让“标准成为习惯”的安全意识,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教育职工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把好人身安全关,一丝不苟的执行作业标准,认真、细心、实实在在地做好每一项工作,是防止事故的唯一途径。决不让历史的悲剧重演。

4、在铁路现代化进程不断加快的新形势下,作为一名铁路职工必须加强对新技术、新知识的学习,加快知识更新,优化知识结构。要重点学习掌握高速铁路线路基础、通信信号、牵引供电、系统集成及动车组等新技术、新知识,不断提高专业能力和水平。要深入运输生产一线,深入了解铁路的发展变化,掌握新技术,在实践中丰富知识、增长才干,不断提高安全管理的科学性。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认真学习《技规》、《行规》《站细》等基本规章制度,认真学习行车、调车作业知识,认真学习货运规章制度和业务知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能力,适应工作需要。

关于铁路通信概论心得体会及感悟四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签订

第三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履行

第四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第五章 违反货物运输合同的责任和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2条 本细则所指铁路货物运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公布的营业铁路货物运输。

本细则适用于铁路运输部门与企业、农村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之间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

个体经营户、个人与铁路运输部门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应参照本细则执行。

军事运输、国际联运,铁路与水路、公路、航空、管道之间的货物联运,另行规定。

第3条 托运人利用铁路运输货物,应与承运人签订货物运输合同。

,应按照优先运输国家指令性计划产品,兼顾指导性计划产品和其他物资的原则,根据国家下达的产品调拨计划、铁路运输计划和铁路运输能力签订。在签订国家指令产品运输合同中,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逐级报请双方上级主管综合部门处理。其他货物运输,由托运人与承运人协商签订货物运输合同。

第二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签订

第4条大宗物资的运输,有条件的可按年度、半年度或季度签订货物运输合同,也可以签订更长期限的运输合同;其他整车货物运输,应按月签订运输合同。按月度签订的运输合同,可以用月度要车计划表代替。

零担货物和集装箱货物运输,以货物运单作为运输合同。

第5条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度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经双方在合同上签认后,合同即告成立。托运人在交运货物时,还应向承运人按批提出货物运单,作为运输合同的组成部分。

零担货物和集装箱货物的运输合同,以承运人在托运人提出的货物运单上加盖车站日期戳后,合同即告成立。

第6条 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度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应载明下列基本内容:

一、托运人和收货人名称;

二、发站和到站;

三、货物名称;

四、货物重量;

五、车种和车数;

六、违约责任;

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7条 货物运单应载明下列内容:

一、托运人、收货人名称及其详细地址;

二、发站、到站及到站的主管铁路局;

三、货物名称;

四、货物包装、标志;

五、件数和重量(包括货物包装重量);

六、承运日期;

七、运到期限;

八、运输费用;

九、货车类型和车号;

十、施封货车和集装箱的施封号码;

十一、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履行

第8条 托运人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一、按照货物运输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运人交付托运的货物;

二、需要包装的货物,应当按照国家包装标准或部包装标准(专业包装标准)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要根据货物性质,在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下进行包装,并按国家规定标明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笨重货物还应在每件货物包装上标明货物重量;

三、按规定需要凭证运输的货物,应出示有关证件;

四、对整车货物,提供装载货物所需的货车装备物品和货物加固材料;

五、托运人组织装车的货物,装车前应对车厢完整和清洁状态进行检查,并按规定的装载技术要求进行装载,在规定的装车时间内将货物装载完毕或在规定的停留时间内,将货车送至交接地点;

六、在运输中需要特殊照料的货物,须派人押运;

七、向承运人交付规定的运输费用;

八、将领取货物凭证及时交给收货人并通知其向到站领取货物;

九、货物按保价运输办理时,须提出货物声明价格清单,支付货物保价费;

十、国家规定必须保险的货物,托运人应在托运时投保货物运输险,对于每件价值在七百元以上的货物或每吨价值在五百元以上的非成件货物,实行保险与负责运输相结合的补偿制度,托运人可在托运时投保货物运输险,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第9条 承运人应当承担以下义务:

一、按照货物运输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量、车种,拨调状态良好、清扫干净的货车;

二、在车站公共装卸场所装卸的货物,除特定者外,负责组织装卸;

三、将承运的货物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和到站,完整、无损地交给收货人;

四、对托运人或收货人组织装车或卸车的货物,将货车调到装、卸地点或商定的交接地点;

五、由承运人组织卸车的货物,向收货人发出到货催领通知;

六、发现多收运输费用,及时退还托运人或收货人。

第10条 收货人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一、缴清托运人在发站未交或少交以及运送期间发生的运输费用和托运人责任发生的垫款;

二、及时领取货物,并在规定的免费暂存期限内,将货物搬出车站;

三、收货人组织卸车的货物,应当在规定的卸车时间内将货物卸完或在规定的停留时间内将货车送至交接地点;

四、由收货人组织卸车的货物,卸车完毕后,应将货车清扫干净并关好门窗、端侧板(特种车为盖、阀),规定需要洗刷消毒的应进行洗刷消毒。

第11条 托运人托运个人搬家货物、行李每十千克价值三十元以上者,可声明价格,要求保价运输。承运人按保价运输办理时,按规定核收货物保价费。

第12条托运人向承运人托运货物和承运人向收货人交付货物的时候,都应进行交接验收。如果发现货物(托运人组织装车的为封印、货物装载状态、篷布苫盖状态或规定标记)有异状或与货物运单记载不符,在承运时,应由托运人改善后接收;在交付时,收货人应即向承运人提出异议。收货人在验收货物的时候,没有提出异议,即认为运输合同履行完毕。

由承运人组织装车并在专用线、专用铁道内装车的货物,按承运人同收货人商定的办法,办理交接验收。

第13条承运人在查找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领取货物时,除不宜于长期保管的货物外,从发出催领通知次日起三十日内或从收货人拒绝领取货物时起三日内通知托运人。托运人自接到通知次日起,五日内提出处理办法答复承运人。超过期限,运输合同仍无法履行时,承运人有权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收货人拒绝领取货物的时候,应当出具书面说明。

第14条因自然灾害,货物运输发生阻碍,承运人应当采取绕路运输或卸下再装措施。因货物性质特殊,绕路运输或卸下再装会造成货物损失时,承运人应联系托运人或收货人在要求的时间内提出处理办法。超过期限未答复时,承运人可比照本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处理。

第四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第15条 货物运输合同必须经双方同意,并在规定的变更范围内办理变更。

第16条托运人或收货人由于特殊原因,经承运人同意,对承运后的货物可以按批在货物所在的途中站或到站办理变更到站、变更收货人,但属于下列情况,不得办理变更:

一、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物资流向或运输限制;

二、变更后的货物运输期限,大于货物容许运送期限;

三、变更一批货物中的一部分;

四、第二次变更到站。

第17条 货物运输合同在货物发送前,经双方同意,可以解除。

第五章 违反货物运输合同的责任和处理

第18条 承运人的责任

一、由于下列原因之一,未按货物运输合同履行、按车向托运人偿付违约金五十元:

(一)未按旬间日历装车计划及商定的车种、车型配够车辆,但当月补足或改变车种、车型经托运人同意装运者除外;

(二)对托运人自装的货车,未按约定的时间送到装车地点,致使不能在当月装完;

(三)拨调车辆的完整和清扫状态,不适合所运货物的要求;

(四)由于承运人的责任停止装车或使托运人无法按计划将货物搬入车站装车地点。

二、从承运货物起,至货物交付收货人或依照有关规定处理完毕时止,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按下列规定赔偿:

(一)已投保货物运输险的货物,由承运人和保险公司按规定赔偿;

(二)保价运输的货物,由承运人按声明价格赔偿,但货物实际损失低于声明价格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三)除上述一、二两项外,均由承运人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赔偿的价格如何计算,由铁道部、国家物价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另行规定。

三、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不可抗力;

(二)货物本身性质引起的碎裂、生锈、减量、变质或自燃等;

(三)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货物合理损耗;

(四)托运人、收货人或所派押运人的过错。

四、由于承运人的过错将货物误运到站或误交收货人,应免费运至合同规定的到站,并交给收货人。

五、未按规定的运到期限,将货物运至到站,向收货人偿付该批货物所收运费5%至20%的违约金。

六、如果托运人或收货人证明损失的发生确属承运人的故意行为,则承运人除按规定赔偿实际损失外,由合同管理机关处其造成损失部分10%至50%的罚款。

第19条 托运人的责任

一、由于下列原因之一,未按货物运输合同履行,按车向承运人偿付违约金五十元:

(一)未按规定期限提出旬间日历装车计划,致使承运人未拨货车(当月补足者除外),或未按旬间日历装车计划的安排,提出日要车计划;

(二)收货人组织卸车的,由于收货人的责任卸车迟延,线路被占用,影响向装车地点配送空车或对指定使用本单位自卸的空车装货,而未完成装车计划;

(三)承运前取消运输;

(四)临时计划外运输致使承运人违约造成其他运输合同落空者。

二、由于下列原因之一招致运输工具或设备或第三者的货物损坏,按实际损失赔偿:

(一)匿报或错报货物品名或货物重量的;

(二)货物包装有缺陷,无法从外部发现,或未按国家规定在货物包装上标明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

(三)托运人组织装车的,加固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或违反装载规定,在交接时无法发现的;

(四)由于押运人过错的。

第20条 由于托运人原因招致运输工具、设备或第三者的货物损失,由收货人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21条 货物运输合同遇有下列情况,承运人或托运人免除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或铁路发生重大事故影响排空送车,企业发生重大事故以及停电影响装车,超过二十四小时时;

二、根据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主管行政机关的书面要求停止装车时;

三、由于组织轻重配装或已完成货物吨数而未完成车数时;

四、由于海运港口、国境口岸站车辆积压堵塞,不能按计划接车而少装时。

第22条 承运人同托运人或收货人相互间要求赔偿或退补费用的时效期限为一百八十日(要求铁路支付运到期限违约金为六十日)

托运人或收货人向承运人要求赔偿或退还运输费用的时效期限,由下列日期算起:

一、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为车站交给货运记录的次日;

二、货物全部灭失未编有货运记录,为运到期限满期的第十六日,但鲜活货物为运到期限满期的次日。

三、要求支付货物运到期限违约金,为交付货物的次日;

四、多收运输费用,为核收该项费用的次日。

承运人向托运人或收货人要求赔偿或补收运输费用的时效期限,由发生该项损失或少收运输费用的次日起算。

第23条承运人与托运人或收货人相互间提出的赔偿要求,应自收到书面赔偿要求的次日起三十日内(跨及两个铁路局以上运输的货物为六十日内)进行处理,答复赔偿要求人。

索赔的一方收到对方的答复后,如有不同意见,应在接到答复的次日起六十日内提出。

第24条对货物运输合同的纠纷,承运人和托运人或收货人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章 附 则

第25条 本细则由铁道部负责解释。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范文2

1、甲方:

法定代表人:

甲方: (委托人): 合同编号: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传真:

2、乙方:

法人代表: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传真:

3、乙方在过境(国内)铁路运输代理领域的丰富经验。

4、甲方希望乙方为其安排本合同项下的铁路运输等事宜。据此双方按照公平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国际公约就以下条款达成一致:

第一条

1.1、“合同”指本合同及双方达成一致并签章认可的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附录及附录中提到的文件。

1.2、“货物”指甲方交付乙方安排运输并提供其他相关的服务,仅限附件一中约定的物品。

1.3、“服务”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的铁路运输代理,相应的信息、传递、反馈及其他相关服务,仅限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的服务范围。

第二条:服务范围

根据甲方的委托,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人全权代表货物从(铁路发站名称)________到(铁路到站名称)________的铁路运输以及货物进口报关检验等事宜,具体的服务范围见附件二。

第三条:合同价款

3.1、合同价款包括:货物从(铁路发站名称)__________到(铁路到站名称)__________的铁路运输费、装卸费、货物装车延时费,由甲方支付,货物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到铁路发运站的汽运费,货物代发费每吨25元,由甲方在发货前三日内支付给乙方。

3.2、本合同价款在以下情况下可调整:

3.2.1、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目的地所在地)行政法规和铁路、海关等政府部门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3.2.2、中国目的地所在的法律、法规和铁路部门等政府部门有关政策变化造成价格调整,乙方提供相关书面文件直接按照新价格执行。

3.2.3、服务范围发生变化的,按照乙方提供的新增服务合同收费标准执行。

3.3、货物起运前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通知支付乙方全部合同价款(或者调整后的合同价款)。

第四条:货物包装及交付

4.1、甲方负责货物包装,应保证货物适合长途运输和各种天气变化,并符合相关主管机关的标准,任何犹豫甲方包装不善而照成的运输工具、人员或者其他货物及财产的损失核对乙方或第三者造成的损失,责任由甲方负责。

4.2、甲方交货方式为:

甲方应当在货物起运日前_____个工作日内将由乙方安排车辆运输,应当向甲方书面告知货物有关信息,包括不仅限于货物的名称、性能、重量、批次、特殊运输要求等重要信息资料。

4.3、甲方交付的货物不得夹带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的物品及国家规定的禁止进口的物品。对甲方危险货物造成的损失及后果,一切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货物的出运

5.1甲方应当在货物起运前____个工作日将货物出运计划通知乙方,通知不正确、不确定或不完备导致不能按时发运的,甲方承担一切损失及费用。

5.2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安排货物的发运,如因乙方原因未能将货物及时发运,乙方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5.3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铁路运单,并在货物发运前得到甲方的确认后,全部单证应在货物装运承运后尽快送达甲方。

第六条:保险

6.1运输货物保险,根据铁路运票中货物保价运输的保险:(人寿)

6.2发生保险范围内的事故后,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向铁路及保险公司索赔。

第七条:双方商业机密的保险

7.1为本合同之目的,秘密信息一词指的是任何涉及或与本合同各方有关的未公开的秘密信息,任何一方不得将业务及营销渠道程序、标准、价格及其他财务记录等资料;任何一方为本合同目的所签署的任何协议、备忘录、附件。

7.2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秘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漏给任何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公众。

第八条:不可抗力

8.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暴乱、戒严及其受影响一方不能控制的客观情况。

8.2一方因不可抗力情况而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的情况,应采取合理措施尽量减少影响,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履行本合同。

8.3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无需对另一方因本合同未能履行或延迟而遭受任何损失承担责任,并且此种未能履行不应视为违反本合同。

第九:合同修改

9.1因市场的变化和合同双方协作的要求,任何一方可向对方提出修改、变更、补充本合同的请求。

9.2合同的修改、变更、补充应以书面协议的形式进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9.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9.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范文3

合同编号:

甲 方: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 邮编: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银行帐户 :

乙 方: 中国外运 公司 (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 邮编: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银行帐户 :

第一条 定义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并经书面记载于合同或者相似功能文本中,本合同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定义或意义:

1.1“合同”指本合同及双方达成一致并签章认可的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附录及附录中提到的其他文件。

1.2 “货物”指由甲方交付乙方安排运输并提供其他相关服务的物品,仅限本合同附件一中约定的物品。

1.3“服务”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的铁路运输代理、出口货物报关报验、相应的信息传递、反馈及其他相关服务,仅限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的服务要求及范围。

第二条 服务范围

根据甲方的委托,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人负责安排货物从[铁路发站名称]到[铁路到站名称]的铁路运输以及货物出口报关报验等事宜。具体的服务范围见附件二。

第三条 合同价款

3.1合同价款为,包括:货物从[铁路发站名称]到[铁路到站名称]的铁路运输、货物出口报关报验及相关服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合同总价的具体构成及单项费用详见附件三。

3.2本合同价款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调整:

3.2.1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目的地所在国国家名称]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其国家铁路、海关等政府部门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3.2.2实际委托运输货物数量和/或服务范围发生变化。

3. 3乙方应当在3.2款情况发生后个工作日内,将调整原因、调整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待甲方确认后作为调整后的合同价款。合同价款的调整按下列方法进行:

3.3.1实际委托运输货物数量发生变化的,按实际委托运输的车皮数量或集装箱数量依据本合同附件三各分项单价进行调整;

3.3.2中国和[目的地所在国国家名称]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其国家铁路、海关等政府部门有关政策变化造成价格调整的,乙方提供相关书面文件后按照新价格执行。

3.3.3服务范围发生变化的,按照乙方提供的新增服务的收费标准执行。

3.4货物起运前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通知支付乙方全部合同价款(或者调整后的合同价款)。

第四条 货物包装及交付

4.1甲方负责货物包装,应保证货物的包装适合长途铁路运输和各种天气的变化,并符合有关主管机关的标准,任何由于甲方包装不善而造成的任何运输工具、人员或者其他货物或财产的损失和/或对乙方或者任何第三方的损失和/或责任均由甲方负担。

4.2甲方交货方式为:

4.3甲方应当在货物起运日前个工作日将货物交付乙方。甲方将货物交付给乙方安排运输时,应当向乙方书面告知货物有关的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货物的名称、性质、性能、重量、数量、批次、特殊运输要求等重要信息资料。

4.4乙方应在接收货物前联合甲方对货物进行检验,检验仅限于对货物的外包装及数量的检验,检验完毕后双方应当签署交接备忘录。如乙方发现货物外包装有破损或者数量与甲方提供的信息不符时,乙方应当在得到甲方的书面确认后方可收货。

4.5甲方交付的货物不得夹带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物品及国家规

定的禁止出口的物品。对具有危险性质的货物,不管是否在国际危规中列明,对由于危险货物造成的一切损失、责任、费用,均由甲方承担,不管甲方是否进行了危险品申报。

第五条 出口货物的报关报验

5.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给合法、合格、正确、齐全的报关报验单证,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发票、商检证书、许可证、核销文件、报关单、手册、装箱单及有关批文等。因甲方提交的报关报验单证内容不准确、不完整、不及时或不合法而导致的损失和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果因甲方提供的单据不准确或不真实而造成乙方损失或承担责任的,甲方承担乙方因此所承担的全部损失或责任。

5.2乙方在收到甲方的全套报关报验单证后,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办理报关报验手续。乙方应当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向甲方报告。

5.3乙方应当在通关后 个工作日内将整理齐全的货物出口报关单、外汇核销单等单证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给甲方。

第六条 货物的出运

6.1甲方应当在货物起运日前个工作日将货物出运计划通知乙方,因通知事项的不正确、不确切或不完备而导致货物不能按时发运的,甲方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或费用。

6.2甲方应负责提供全部出口货物所需的正确、齐备的运输单证,由于没有运输单证或运单上所附文件不齐全、不正确而发生的后果,甲方应当承担责任。

6.3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期安排货物的发运,如因乙方原因未能将货物及时发运,乙方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6.4乙方负责安排起运地装车、协调口岸换装作业,保证货物能够顺利通过边境口岸。

6.5乙方应当按甲方的要求提供国际铁路运单,并在货物发运前得到甲方确认,全部单证应在货物装运后尽快送达甲方。

6.6货物在运输途中,乙方应当应甲方的要求定期向甲方提供书面的货物跟踪信息,表明货物的位置,直至到达[铁路到站名称]。

6.7乙方应当在货物到达[铁路到站名称]前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做好接货准备。

第七条 保险

7.1根据甲方的委托,乙方应当及时投保货物运输保险,险种为 。保险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7.2发生保险范围内的事故后,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

第八条 保密条款

8.1为本合同之目的,秘密信息一词指的是任何涉及或与本合同各方有关的未公开的秘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中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任何合同一方的业务经营、营销渠道、程序、标准、价格及其他财务记录等资料;任何一方为本合同目的而签署的任何合同、协议、备忘录、附件、草案或记录(包括本合同);以及本合同一方为本合同之目的而向对方提供的未公开的信息。

8.2除8.3情形外,本合同一方不得将秘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众、媒体宣布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等情况。

8.3发生以下情况,任何一方均不被视为披露或泄露秘密信息:

8.3.1所泄露的秘密信息在泄露之前已为公众所知(但以违反本条款方式泄露的除外)。

8.3.2经合同各方事先书面同意。

8.3.3为本次交易之目的将秘密信息披露给各自的专业顾问,并要求其承担保密责任。

8.3.4应政府部门或法律法令的强制性要求而披露,但政府部门的要求必须是以正式书面文件发出的,否则协议一方应当加以拒绝,并不得披露或泄露任何秘密信息。

8.4本合同各方均应采取必要措施,将其知悉或了解的秘密信息限制在其有关职员、代理人或顾问的范围内,并要求他们严格遵守本条款,不将有关秘密信息泄露予任何第三方。各方均承诺不将从对方取得的秘密信息披露或泄露给其无关的职员。

8.5任何合同一方如果依据第8.3.4款之规定对外披露秘密信息,应当通知合同对方。

8.6合同一方违反本条款的规定,应当赔偿合同对方的损失。

8.7保密条款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合同各方对秘密信息承担的保密义务自获得秘密信息之日起算,为期 年。

第九条 不可抗力

9.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暴乱、骚乱、戒严,及其它受影响一方不能控制的客观情况。

9.2一方因不可抗力情况而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的情况,并出具不可抗力的有效依据,并应当采取合理措施尽量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履行本合同。

9.3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无需对另一方因本合同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而遭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并且此种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不应视为违反本合同。

9.4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本合同的义务履行期限可随情况的发展相应推迟。如不能履行义务超过天,履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因利益得不到保证,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0.1甲方的违约责任:

10.1.1违反本合同第3.4条的规定延迟支付乙方合同价款,每延期一天,支付乙方延迟付款额的万分之五作为逾期付款违约金。同时,在未收到甲方应支付的全部合同价款(或者调整后的合同价款)时,乙方有权中止履行本合同下的义务,由此导致甲方或者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应当由甲方承担。

10.1.2违反本合同第4.3条、第5.1条、第6.1条、第6.2条的约定,造成货物不能及时通关的,由此引起的乙方和/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均由甲方承担;造成货物不能及时起运或者铁路车皮等待或者撤回的,甲方除了承担由此引起的乙方和/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外,每延误一天,还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0.1.3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收货人未按时接收货物造成乙方增加支出,由甲方承担。

10.1.4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发生时,应当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

10.2乙方的违约责任:

10.2.1乙方在履行代理人职责时应当尽心尽责,由于乙方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货物损坏或者灭失的,乙方应当按照损坏或者灭失货物的市场价格赔偿甲方,但是不包括货物因延迟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任何其他在签订本委托合同时所无法合理预见的损失。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赔偿责任都不应超出每件元人民币或每公斤 元人民币的责任限额,两者以较低的限额为准。

10.2.2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发生时,应当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

第十一条 一般性条款

11.1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有授权的代表签署并互换之日起生效。

11.2法律适用: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修改、终止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1.3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 法院审理。或者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 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注:上述两条款,只能选择一项,请自行决定。)

11.4 合同的修改:

11.4.1 因市场的变化和合同双方协作要求,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修改、变更、补充本合同的请求。

11.4.2 合同的修改、变更、补充应以书面协议方式进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1.5合同完整性:本合同和本合同附件构成本合同各方之间就本协议主要事项达成的完整的合同和谅解,并取代之前一切与此有关的口头、书面或其它形式的建议、声明、保证、协议或承诺。

11.6合同分割性:如果任何时候本合同中的任何一个条款或该条款的一部分无效、失效、不合法,或在任何方面不可执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其余部分的有效性、合法性、可执行性或履行在任何情况下不应由此受到影响或损害。

11.7弃权: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视为对这些权利的放弃;任何单独或部分行使前述权利的行为,亦不应妨碍将来对这些权利的行使。

11.8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11.9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

甲方: (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 (签章) 年 月 日

关于铁路通信概论心得体会及感悟五

××,是去年年初公司决定增设合同管理部期间受命就任该部门第一任部长的。一年来,她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吃苦在前、忘我工作、不畏艰难,出色完成了1亿多元验工计价和10多个项目的合同管理工作,为分公司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得到大家的一致好评,被誉为女强人、好党员。 吃 苦 在 前

××*常说,三分公司管理人员少,作为部长就应该吃苦在前,她不仅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合同管理部是负责公司经济效益的重要部门,承担着三分公司所有项目的工程预(决)算、验工计价、工程变更设计计价和外协队伍管理工作,而部门只有3名职员且清一色全为女性。面对部门工作任务重、人员少、女同志相对集中的特点,××*处处身先士卒、勇挑重担。合同管理部成立初期,一切都需从零开始,在新型分公司没有现成管理经验可借鉴的情况下,她结合分公司自身的管理实际,下功夫研究项目管理内容和管理程序,不分昼夜加班加点起草制定《责任预算编制法》、《施工承包考核管理法》、《外协队伍管理法》等管理办法,给公司领导决策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为了保证制度的有效实施,她亲自深入一线进行宣传,不厌其烦的解答基层提出的各种问题,同时,加强对合同管理和项目管理工作的调查分析,逐个队伍进行谈话了解情况,适应现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修订完善管理办法,并建立项目施工管理台帐,使合同管理和项目管理工作很快步入制度化轨道。为了加大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她除按照“双盈、互惠、尊重、信任”的原则,帮助协作队伍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办法,认真履行合同外,还按照公司的要求,对公司重大施工承包、物资设备采购、租赁、加工等合同的合法性和程序性负责审核订立,xx年以来,共与业主签订合同5份,与外协队伍签订合同26份,并较好的完成了公司所属项目的责任成本编制和对外协队伍结算单的审核工作。 忘 我 工 作

对于工作,××*倾注了全部的热情。无论份内份外她都竭力而为。三分公司属于民营机制、国有牌子的新型经济组织,其下属单位均为管理型项目部。由此,机关职能部门,既是业务指导部门,又是项目的服务部门。在这种情况下,××*始终把企业发展当作自己的责任,主动与项目进行沟通,经常深入工

地为施工一线服务,协调有关部门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和指导,使公司项目管理工作得到不断提高。有人给她做过统计,在她就任合同部长的一年多时间里,有三分之二的时间是在现场忙碌的,平时工作根本没有双休和8小时之外的概念,只要现场需要,她就会千网方百计满足,这其中付出了多少心力可想而知。在当今物欲横流的社会,××*时刻不忘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她甘于奉献,不讲价钱,今年,公司项目管理部人员大都到项目蹲点,为此,领导安排她分担其部门相关工作,她二话不说,积极协助领导抓好应急工作,很多时候还要加班到深夜,今年以来,她没有睡过一个安稳觉,长期超负荷的工作,使她体力透支,时常被累的背痛腿肿,她就是这样忘我工作,用行动履行着自己在党旗下的誓言。而对于家庭,她却是个匆匆过客,没有尽到为妻为母的责任。一家三口两地分居,她很少有机会照顾家人,孩子就读初中,她没有精力过问学习情况,她带着满腔热情和对企业的深厚感情默默耕耘着,乐在其中,不知疲倦,实现着自己的人生价值。

不 畏 艰 难

熟悉××*的人都知道,她是一个不畏艰难、敢于碰硬的人。在处理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面前,巾帼不逊须眉。在公司所属项目遇到棘手问题时,公司领导和项目人员首先想到的是让她来摆平。每个项目开工前,她都被派到项目蹲点,参与对现场主材、地价、水电费、周转料等的调查摸底,计算经理部的管理费用,形成项目责任成本的主导意见。去年,一个项目由于施工单位内部发生矛盾,经经理部反复做工作没有结果,她接到领导电话立即赶到工地,找来闹矛盾的双方,从大局出发,站在双方的立场对问题进行了分析和调解,化解了他们之间的矛盾,妥善地解决了有关问题,保证了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一次,××*参加公司工作组到衢常铁路项目经理部帮助解决施工难题,正遇上部分村民因征地拆迁问题而阻工,为了不影响项目的正常施工,她不顾民工围攻,主动向村民宣传有关政策,做好村民思想工作,讲明事理,分析利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得到了阻工居民的理解和支持,由于疏导工作及时到位,为施工生产创造了良好环境。

××*无论是在平时的管理工作中,还是解决应急事件的关键时刻,都表现出了一名共产党员的优秀品格,成为大家的楷模。

关于铁路通信概论心得体会及感悟六

______和______就使用在高速铁路的聚氨脂防水涂料采购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按下列条款之规定签订合同。

第一条 供货范围及价格、主要技术参数

1.1 卖方为买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名称、规格型号及价格如下:

1.2直接用于作防水层的聚氨酯防水涂料物理力学性指标:注:试样膜厚2.0±0.

第二条 付款方式

2.1 买方所订购货物不会一次到货,买方根据施工进度向卖方发出单次发货通知,注明发货数量,并向卖方支付该单次发货数量足额之货款,卖方收到货款后根据买方的供货通知发货。

2.2 卖方将合同约定的所有货物按合同交货期运到本合同约定的交货地,并向买方提交下列单据及资料,买方按合同验收。

2.3 开给买方的税务局联网的全额增值税发票;

2.4 由制造商提供的产品说明书、质量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正本各二份,以及收发货单一套.

第三条 交货期、交货地点及交货方式

3.1交货时间:买方需提前7天将发货通知传真于卖方,收到买方发货通知后卖方必须按合同将买方所订购货物发出。

3.2 交货地点:______。

3.3 交货方式:由买方、监理工程师共同清点验收。

3.4 交货费用:卖方承担将货物运至上述交货地点的运输及相关费用。

第四条、技术资料卖方应按涂料的技术要求提供材料的有关技术资料,邮寄到买方办公室:______。

第五条 包装、运输及保险

5.1 装运通知:卖方应在货物启运日期之前2天内以电传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和备妥待运的日期通知买方及收货单位,同时卖方应用快递或传真把详细的货物清单一式2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价、备妥待运日期通知买方,买方传真号为: ___, 卖方传真号为:___

5.2 运输、保险及费用:卖方办理运输和保险并承担运输和保险费。

如卖方未办理货物运输保险,而发生货物损伤、丢失等后果,其责任由卖方自己承担。

第六条 监造、检验、测试与验收6. 买方或其代表有权对货物进行检验和测试,以确认货物能符合合同要求。

6.2检验和测试在交货地点。

如果任何被检查或测试的货物不能满足规格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货物,卖方应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规格的要求。

在交货前,卖方应对其涂料按合同规定遵循国家相关标准进行严格的出厂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检验报告,质量检验报告是验收时提交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但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

制造厂家或国家相关部门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质量检验证书后面。

6.3涂料到达现场后,买方按合同进行接收检验,检验合格后,由买方在卖方的收发货单上签收。

第七条 安装、运行、调试及培训

7.1 如卖方提供的涂料在使用中出现质量问题,卖方负责在2天内派出具有两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在项目现场配合安装公司就所供货物进行检验,以查清问题,并对操作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及培训,来员费用自理。

第八条 保证、索赔及罚款

8.1 卖方应保证按合同附件一中所述的要求提供合格的货物,是专门为高速铁路生 的。

卖方进一步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全部货物没有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或者 没有因卖方的行动疏忽而产生的缺陷。

如因卖方产品质量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负责。

8.2 卖方应保证按时供货,每延迟一天按迟交货物交货价款或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千分之一向买方支付违约金,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

买方有权从合同价款中扣除上述违约金,当卖方累计支付违约金额达合同总价50%时,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8.3 买方保证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卖方支付各笔款项。

买方每延迟一天按应支付款项千分之一向卖方支付违约金,直至买方支付结束止。

当买方累计支付违约金额达合同总价50%时,卖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8.4 卖方对其制造提供涂料的质量保证期应为货物验收合格后 2个月。

8.5 货物质量保证期内,如发现因卖方责任所造成的产品质量问题,卖方应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根据情况予以更换、无偿进行修理、更换有质量问题的涂料,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九条 违约、争议及仲裁

9.1 甲、乙双方若违约,按《民法典》执行。

9.2 如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0.1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10.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署正式书面文件。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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