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视频心得体会和方法 应急管理的心得体会(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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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主题应急管理视频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为应对公司突发性停电事故,迅速有序地组织和恢复供电,确保人生安全和减少设备财产损失,促进应急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司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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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电气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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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日常安全供电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范事故停电发生,发生停电事故时,及时做好停电事故应急工作,尽快恢复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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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计划性停电应急程序

4.1.1值班人员在接到供电公司通知停电的电话或以其他形式的停电通知时,必须问清楚停电的时间,停多长时间及停电原因,做好记录,如不在本班次,应在交接班时交接清楚,并向上级领导汇报。

4.1.2值班人员在确认停电信息后,电话或书面通知综合部,由综合部向各个部门发通知。

4.1.3各部门接到停电通知后,根据部门制定的停电预案,做好停电、切电工作。

4.2事故停电应急程序

4.2.1遇突然停电,首先应查明是高、低压开关跳闸,还是市电停电,如是开关跳闸,则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恢复送电,如是市电停电,按事故停电应急程序执行。

4.2.2市电外供电线路发生事故造成停电,这种停电分大面积停电无法恢复和瞬间闪断两种

4.2.3值班人员发现停电后要第一时间询问供电部门(51977、51971)停电原因,及时通知各车间负责人及相关值班岗位。

4.2.4故障排除后,电话或者书面通知综合部,由综合部向各个部门发通知,恢复生产。

4.2.5机电人员查明原因后要立刻采取措施确定处理预案。

4.2.5.1瞬间闪断停电是由于故障较小没有形成跳闸造成瞬间失压,这种停电情况按正常停、送电倒闸操作规程进行恢复送电。

4.2.5.2送电完毕要电话查询闪断故障原因,了解详细后在值班记录上进行记录交接。

4.2.6如连续闪断超过两次要停止送电,待供电部门查明原因处理完毕后再进行恢复。

主题应急管理视频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正确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与公众服务职能,提高社区应急自救能力,创新应急管理体系,维护我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我区经济社会和谐稳定。

二、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社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副主任、应急办主任任副组长,区城管局、区建设局、区规划和国土分局、区卫生局、区安监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质监分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及各街乡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办,负责社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

三、工作目标

编制区社区应急总体预案,完善预警处置机制,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和消防设施建设、开通社区医疗急救绿色通道,建设社区应急避难场所。

(一)在现有预案的基础上,建立标准化的社区应急预案体系,健全社区应急组织机构,明确专职联络员,进一步完善社区突发事件预警及处置机制。

(二)配合市民政部门培育发展社区志愿者组织,组建社区应急志愿者队伍。

(三)做好社区消防安全、应急知识和应急避难场所的宣传工作,将工作纳入年度应急宣传计划,在5年内逐步完善社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建立社区消防网络。

(四)在市卫生部门的指导下,推进社区医院的急救绿色通道建设。

(五)根据辖区内社区分部情况,充分利用我区中小学操场等现有设施,逐步建设应急避难场所。

主题应急管理视频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201x年我县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应急管理“无急可应,有急能应”的目标,以强化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为重点,以提升应急保障水平为基础,推进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增强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全面提升应急管理水平,为建设幸福发挥应有的作用。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深化“一案三制”和“一网五库”建设

(一)增强应急预案实用操作性。提升应急预案管理水平,加强应急预案有效衔接;注重预案的实用性,重点提高预案编制的质量,大力推广应急预案桌面模拟演练和实战演练,提高应急预案的演练率。目前,全县各部门、各镇、村(居)、学校、有关企业全部编制了应急预案,基本实现了预案全覆盖。今年,按照简便易行、通俗易懂、可操作性强的原则,各单位要针对应急处置中的职责分工、核心任务、处置程序、响应时间和善后工作等环节,对已编制完成的预案进行修订完善,同时编制预案简本。

(二)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总体要求,进一步理顺各部门、各镇、村(居)和县应急指挥机构之间的职责关系,形成县、镇、村(居)三级应急管理模式;继续夯实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促进各单位将应急管理作为自治管理的重要内容予以落实;针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的不同特点,对本单位处于不安全状态的各类危险源、危险区域和因素以及矛盾纠纷等进行全面排查、登记造册、评估风险、定期检查、实时监控、落实责任;组织辖区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针对易燃易爆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运等环节,以及人员密集区(如学校、工厂等)的食品卫生安全和消防通道安全等,进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培训,同时明确专(兼)职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管理和监控责任;县气象、农业、水利、国土、环境、卫生、食品药品监督、安监、林业等有关职能部门要将预测预警能力建设作为应急管理工作的重点认真落实,科学布点,加强装备,提高监测水平,镇人民政府要做好应急信息的收集、研判和报告,落实现场处置的工作措施。

(三)健全应急管理机制。要健全隐患排查监控机制,落实整改措施,将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强化突发事件监测预警机制,提高综合监测和预警水平,加快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各种手段,扩大预警信息覆盖范围。强化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各专项预案的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协调作用,完善县应急委成员单位联动机制,建立健全各类应急队伍及救援装备统一调度、快速运送、合理调配、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形成有效处置突发事件的合力,提高跨单位、跨社区、跨行业之间的突发事件处置水平。完善社会动员机制,充分发挥群众团体、社会组织、基层自治组织及公民在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等方面的作用。

(四)深化应急管理法制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加强执法督查力度,不断深化应急管理法制建设。

(五)全力推进“一网五库”建设。在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应急管理工作联络网的同时,加大完善“五库”(应急物资库、救援专业队伍库、安全隐患库、法律法规库、突发事件典型案例库)工作力度,全面掌握各类救援队伍、救援物资的分布和储备情况,分门别类,逐一整理建档入库。同时通过完善应急联络网,壮大突发事件基层信息员队伍,拓宽信息报送渠道,提高信息报送时效和质量。

二、拓展基层应急管理内涵

(一)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指导。通过组织业务培训、召开现场会、派出指导组、召开座谈会、组织外出学习参观等形式,加强对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

(二)充实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力量。严格落实基层单位应急管理人员编制体制,开展应急志愿者服务培训活动,充实基层应急管理人员。

(三)深化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坚持以抓机构、抓预案、抓队伍、抓宣传、抓信息、抓排查、抓保障、抓培训、抓演练、抓联动等“十个抓”为突破口,以建立健全信息早报告、苗头早预防、隐患早排查、矛盾早化解、事件早处置等“五个早”的工作机制为重点,务求在推进应急预案编制、应急队伍建设、应急机制建立等方面有新的突破。特别是对口单位要加强对“四个一”示范点的指导,继续加强演练和深化管理,并适时进行总结评估,好的经验做法要及时推广,对确实有困难的单位,要采取辅助措施,结合实际,以点带面,全面铺开基层应急管理工作。

三、强化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

(一)严格执行应急值守制度。进一步健全县应急值班制度,着力提高应急值班人员素质。构建覆盖县机关、镇、村(居)和重点企事业单位的值班工作网络。村(居)逐步实现专人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实现值守工作“纵向到底”。

(二)狠抓信息报送工作。严格执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加强信息员管理,开展信息报送工作培训。严格执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通报考核制度,进一步提高信息报送时效和质量,有效防止突发事件信息迟报、误报、谎报、瞒报、漏报。健全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机制,加强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舆情分析和舆论引导工作,健全对相关信息的核实、审查、发布和管理。

(三)建立健全定期会商制度。县各类突发事件专项指挥机构办公室要定期召开突发事件隐患评估与防范对策会商会议,明确突发事件信息报告重点,提高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的针对性,并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第二周将有关会商情况书面报送县应急办。

四、提高应急保障能力

(一)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今年,将进一步做好县应急救援队伍和各镇应急救援分队组建工作,并配备必要装备,以增强我县综合抢险救援能力。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实完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依托现有资源,加强公安消防、抗洪抢险、森林消防、应急通信、道路抢通、电力抢修、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等专业队伍以及志愿者队伍建设;各镇、村(居)重点加强维稳调解、民兵应急救援、义务消防队、卫生医疗、事故救援等应急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企业单位要加强专门应急队伍、保卫人员、消防队等应急队伍建设。加强治安巡逻、防暴突击、公共卫生、抢险救灾等应急队伍之间的合作,组织联合培训、联合演练,提高合成应急、协同应急的能力。

(二)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体系。结合我县人口数量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细化物资储备分类,量化物资储备任务,完善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建立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政府、企业、社会共同承担,法律、行政、市场手段相结合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

(三)做好应急避难场所管理。根据省、市出台的应急避护场所建设的指导意见,结合地理环境、地形地貌、居住人群、危险源分步以及公共建筑等情况,充分依托现有的、符合避难要求的公共设施进行增加应急功能方面的建设,明确建设标准,规范场所管理,对建设完善的避难避护场所设置标识,加强公众应急避难避护指引。

(四)落实应急财政资金保障。健全长效规范的应急保障资金投入、拨付和监督制度,确保财政资金投入适应应急队伍、装备、交通、通信、物资储备等方面建设与更新维护的要求。做好全县各部门和各镇的应急管理工作预算安排,把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作为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落实应急资金,保障足额到位。

五、全面开展应急宣教培训工作

(一)丰富应急宣教培训载体。通过不定期举办应急知识宣传活动,向公众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应急预案、应急管理工作动态和应急安全指南等内容。结合广播电视和政府信息网络平台,播放应急宣传专题片和网站增设应急管理专栏,系统宣传应急管理相关知识,拓展应急模拟内容,以提高公众应急意识为目标,加大应急管理宣教力度。

(二)提升应急培训质量。通过举办应急管理骨干培训班、邀请应急管理专家培训授课等形式,重点提高各级应急管理骨干的应急知识、指挥技能和应对大众媒体的能力。

(三)拓展应急管理宣教形式。积极创新学校安全教育模式,推进应急知识进学校、进书本、进课堂,把应急知识和安全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充分发挥“教育一名学生,带动一个家庭,辐射整个社会”的作用。定期组织开展校园火灾、地震、防空等自救逃生综合应急演练,提高学生自防自救能力。

六、组织应急实战演练,提高应急实战能力

县应急委成员单位和各镇要根据县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要求,组织1-2次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县四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牵头部门(民政、安监、卫生、公安)要定期组织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特别是人员密集、危险源集中的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开展专项应急演练。县级有关部门要相互配合,依靠各自人力和物力优势,把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与应急演练有机结合,制定演练计划,确定演练内容。要依靠群众,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通过演练不断查检应急预案的可行性,根据演练的情况及时完善应急预案。年终应急管理工作目标考核,将把应急演练作为重要指标。镇人民政府要认真组织,切实抓好群众应急演练工作。有关演练情况要及时报县应急办,县应急办将对各部门、各镇应急演练工作开展情况及时通报。

七、加强考核和评估工作

(一)严格落实《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加强对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二)健全应急能力评估体系,完善县、镇、村(居)三级应急能力评估制度。

(三)强化应急管理督查力度,结合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加大应急管理工作督查力度,对县应急委成员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进行应急管理工作大检查,抓好应急管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主题应急管理视频心得体会和方法四

   第一条为了加强旅馆业治安管理,维护旅馆、旅客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向社会公众提供住宿服务的宾馆、饭店、旅店、酒店、大厦、山庄、会所、客栈、招待所、家庭式旅馆,以及向社会公众提供计时休息或者住宿服务的洗浴、度假等经营场所(以下统称旅馆)。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旅馆业治安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商务、工商行政管理、公安消防、卫生、旅游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旅馆业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开办旅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对经营场所拥有合法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二)房屋建筑安全,经营场所消防设施、安全设施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

(三)安全出口不少于两个;利用地下空间开办旅馆的,安全出口直通室外。

(四)客房内人均使用面积不少于四平方米。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申请开办旅馆,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旅馆法定代表人、经营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使用证明,标明房间号、服务台、安全和消防设备设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入口等的旅馆方位图及其内部平面图;

(三)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出具的消防安全合格证明;

(四)旅馆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方案;

(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对旅馆的开办条件进行实地勘验,作出书面决定;对外承诺的时限少于七个工作日的,应当在承诺的时限内作出书面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应当作出许可的书面决定,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第七条旅馆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重要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变更登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到原发给《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公安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旅馆因装修、改建、扩建等原因改变原有消防安全条件的,应当重新办理消防安全合格证明。

第八条旅馆应当建立治安保卫组织或者配备治安保卫人员。治安保卫组织和人员应当经常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检查各项治安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处理治安案件。

第九条旅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使用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系统软件由公安机关免费提供。

星级旅馆还应当在其出入口、通道、电梯及其他公共区域安装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

旅馆应当加强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和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的管理和维护,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公共安全图像信息资料的保存期不得少于三十日。

第十条旅馆应当建立住宿登记制度。

旅馆应当在入住登记处等醒目位置设置相关标牌,告知旅客应当主动出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入住登记。

旅馆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登记工作。登记时,应当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件,由旅客按规定项目填写《住宿登记表》。

第十一条已安装使用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旅馆,应当如实将旅客身份证件信息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并在旅客入住后三小时内传送到旅馆所在行政区域内的公安机关。

第十二条旅馆应当建立全天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

旅馆门卫值班人员应当掌握进出人员情况,必要时可以要求来访者出示身份证或者询问其被访者姓名、住宿房间号。旅馆其他值班人员应当按照值班制度的规定履行巡查职责,维护住宿人员的合法权益和旅馆的正常秩序。客房钥匙由客房值班人员负责管理的,应当凭住宿证对号开启房门。

第十三条旅馆应当设立旅客行李物品保管室,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工作,实行财物保管的登记、交接和领取制度,注意查询、发现可疑及危险物品。对旅客交付保存的现金及贵重物品应当单独存放在保险柜(箱)。

旅馆为旅客提供机动车保管服务的,应当建立相应的保管制度,办理保管手续,向旅客出具保管凭证,履行保管义务。

第十四条旅馆应当建立治安情况报告制度。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员、行迹可疑人员、违禁物品以及发生治安案件,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不得知情不报或者纵容、隐瞒、包庇。

第十五条旅馆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出卖、出租、出借《特种行业许可证》,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出让《特种行业许可证》;

(二)对入住旅客不验证、不登记;

(三)为无有效身份证件的旅客登记住宿,或者为明知其持假身份证件、冒用他人身份证件的旅客登记住宿;

(四)凭一人有效身份证件为两名以上旅客登记住宿;

(五)强迫他人接受住宿服务。

第十六条旅馆及其从业人员应当保守旅客信息和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录入的住宿人员图像信息秘密,除公安机关和其他国家侦查机关执法需要提供以外,不得泄露。

第十七条旅客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配合旅馆服务台登记本人身份证件;

(二)遵守旅馆规章制度,爱护旅馆财物;

(三)不私自留他人住宿;

(四)自觉协助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并如实反映情况。

第十八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将易燃性、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以及匕首、三棱刮刀、弹簧跳刀等管制刀具带入旅馆。

禁止在旅馆内进行卖淫、嫖娼、赌博、吸毒、传播淫秽物品及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九条公安机关应当建立旅馆治安管理档案,指导、监督旅馆建立、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依法查处旅馆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

第二十条人民警察到旅馆执行公务,应当经其所属的派出所、执法机构或者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并出示工作证件。

人民警察依法检查住宿人员房间时不得少于两人,并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办法,未经许可从事旅馆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取缔,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旅馆出卖、出租、出借《特种行业许可证》,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出让《特种行业许可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旅馆未按规定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变更手续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办法,旅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不如实登记、及时传送住宿人员信息的;

(二)未实行全天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的。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二)至(五)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旅馆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旅馆及其从业人员泄漏旅客信息秘密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造成住宿人员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公安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行为,法律、法规、规章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主题应急管理视频心得体会和方法五

为进一步做好应急管理工作,根据高新区(新市区)应急管理工作要求,结合我社区实际,我制定2018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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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可续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以编制应急管理“十二五”规划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体系,提升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强化社区应急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深化危险隐患排查、应急资源普查;抓好宣传教育,大力开展应急管理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强化培训,提高应急管理工作队伍正题素质;完善应急管理工作制度体系,推动我社区应急管理工作科学、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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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完善街道应急管理工作机制。按照区政府应急办的总体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对应急管理的认识,使应急管理工作在社区发挥作用。驻区各单位的行政负责人、法人代表主管应急管理工作,配备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从而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确保应急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完善应急预案,畅通信息渠道,强化应急演练。

1.结合社区实际,按照街道办的工作要求,针对各种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对已有的应急预案,要结合当前的形势,进行修订,并进行编制、备案,进一步完善预案体系。实现预案的全覆盖。制定相应的预案演练计划,针对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进行演练,确保社区社会整治稳定。

2.加强动态管理,畅通信息渠道。

3.狠抓应急演练,提高应对能力。

(三)强化应急保障能力,提高应急处置效率

1.组建应急队伍,进一步加强救援力量。充分整合辖区各种防控力量,充分依靠驻区单位等各界社会力量。

2,进一步加强应急资源的管理。摸清人、财、物在内的各类应急资源。普查资源进行登记造册,及时分类汇总。

(四)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做好防范工作。

1.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力度。

2.完善信息报送机制。

(五)加强宣传,动员全员参与的良好氛围

1.要针对易发公共事件,经常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提高干部、职工及居民群众的自救,互救能力。

2.广泛开展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四进”活动。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宣传教育计划,采用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面向社会群众,企事业职工,学校学生进行集中宣传。

3.结合社区实际制定计划,利用多种方式,深入开展应急管理宣传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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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街道应急工作安排部署,加强领导,积极开展应急管理工作,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核心,提高应急管理能力,权利抓好应急管理工作。

2.要健全应急管理机构,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已经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应急物质储备等工作。

3.进一步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协调配合,强化协作,在预案联动、队伍联动、物质联动、信息共享等工作中实现紧密衔接、密切配置,形成推动社区应急管理工作的合理。

主题应急管理视频心得体会和方法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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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与公众服务职能,提高社区应急自救能力,创新应急管理体系,维护我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我区经济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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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成立社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办,负责社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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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区社区应急总体预案,完善预警处置机制,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和消防设施建设、开通社区医疗急救绿色通道,建设社区应急避难场所。

(一)在现有预案的基础上,建立标准化的社区应急预案体系,健全社区应急组织机构,明确专职联络员,进一步完善社区突发事件预警及处置机制。

(二)配合市民政部门培育发展社区志愿者组织,组建社区应急志愿者队伍。

(三)做好社区消防安全、应急知识和应急避难场所的宣传工作,将工作纳入年度应急宣传计划,在5年内逐步完善社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建立社区消防网络。

(四)在市卫生部门的指导下,推进社区医院的急救绿色通道建设。

(五)根据辖区内社区分部情况,充分利用我区中小学操场等现有设施,逐步建设应急避难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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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应急办负责全区社区总体预案的编制工作,并承担社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工作的总体协调和督办任务。各街乡、各相关部门分工如下:

(一)社区应急专项预案的编制和预警处置机制完善

责任单位:各街、乡负责,区城管局、区建设局、区规划和国土分局、区卫生局、区安监局、区质监分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提供指导

(二)社区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各街、乡

(三)消防安全、宣传和消防设施建设

责任单位:消防大队,各街、乡

(四)社区医疗急救绿色通道建设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各街、乡

(五)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各街、乡

主题应急管理视频心得体会和方法七

20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办认真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职能,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应急管理工作决策部署,大力夯实应急管理基础工作,积极推进应急管理联动机制,深入开展应急管理宣传,努力提升应急管理水平,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应急管理工作任务。

一、20xx年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加强事前预防。针对不同时期、不同特点,市应急办及时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低温雨雪冰冻天气保道路畅通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做好新一轮强降雨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有关文件,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同时,督促安监、水利、国土资源、林业、交通、消防等部门深入到工矿企业、大中型水库、地质灾害隐患点、林区、航道、人口密集场所等地进行风险排查,对排查出的各种安全隐患及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有关措施,做到早预防、早安排,尽可能将突发事件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市政府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对全市应急值守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市应急办制定了《**市应急值守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考核办法》,对各县区政府办及市直有关单位办公室进行考核,并实行全市突发事件信息定期通报制度。市政府值班室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安排三人专门轮流值守,确保24小时不间断,不脱节。“低温雨雪冰冻”、“两节两会”、“森林防火”、“防汛抗洪”、“抗冰救灾”等敏感期实行主副班制度,应急办全体人员全天候值守,确保各类值守应急作业得到及时处理。严格按照《**市人民政府总值班室值守工作制度》要求,认真做好各类来电、函件、明传电报等的登记和处理工作,做到条理清楚,分类明确,有据可查。据初步统计,全年总接打各类电话**余个,办理领导同志的指示、批示5200余次,处理各种明传电报1200余个,没有出现大的遗漏和错误。严格按照湘政办函*号文件精神和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意见》的要求,扎实做好各项信息接报工作,确保突发事件信息得到及时处理。同时,注重信息研判,加强部门街接,提高信息质量。今年以来,我办共上报各类突发事件信息55则,工作信息36条,编制各类简报18期,基本做到了客观、及时、准确。积极主动、热情耐心地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上访群众的各项解释工作,确保来访群众有接待、有解释,确保市政府机关大院正常的办公秩序。积极督促各县区及市直有关部门做好值守应急和信息报送工作。在法定节假日及敏感期,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事先做好值班安排,报省政府和市政府领导,确保联络畅通、快速反应。

(三)开展应急管理科普宣传。按照省里统一部署,我市于5月在全市范围内大张旗鼓地开展了以“学习应急知识,提高应急技能”为主题的应急管理宣传日活动。当日,由市应急办和市地震局牵头,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安监局、市疾控中心等*余个部门(单位)参与,在冷水滩城区中心地段设点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各参与单位由分管领导带队,派出了专业人员到宣传点现场答疑解惑,发放宣传资料。各县区、乡镇、基层单位也根据各自实际设点集中宣传,悬挂彩色气球,张贴横幅标语,设置移动宣传栏,播放抗灾救灾宣传片,发放各类应急资料,接受群众应急知识咨询。据不完全统计,当天全市各宣传点制作宣传拱门26个,彩色气球*多个,出动宣传车150余台次,展出宣传展板680余块,悬挂横幅标语1060余条,发放《避灾自救知识》、《泥石流灾害常识及脱险方法》、《学生应学会的防火安全自救知识与技能》和其他公众应急知识手册8000余册,各类应急知识宣传资料30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40多万人次。

(四)推进区域应急联动合作机制。根据泛珠三角区域内地9省应急管理合作协议精神,我市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大力加强与周边省区的应急联动合作,积极推进区域应急联动合作机制。在去年与广东清远市和广西贺州市、桂林市签订了《建立相互支援的应急联动合作机制》协议的基础上,今年着重指导和督促相邻县级应急联动机制的展开。目前,我市与广西贺州市周边五县区均签订了《建立相互支援的应急联动合作机制》协议,与广东清远市周边县区的应急联动合作进展顺利。根据《泛珠三角区域内地9省突发事件信息通报制度》,我市初步实现了与周边市的突发事件信息共享。

(五)极推进应急平台建设。根据省里要求,我们在市政府常务会议室配置了应急视频终端,初步实现与省应急指挥平台视频对话与会商。目前,视频声音与图像效果良好,基本能适应省应急办每周视频点名及突发事件会商。为尽快熟悉小型应急平台的使用及管理,今年9月,市应急办派出2名工作人员到郴州进行了为期三天的小型移动应急平台操作培训。

(六)开展应急管理知识培训。与市委党校联合,在每期的党政领导干部培训班开设应急管理专题课程,*年共培训基层党政干部300余人。市应急办在全市每年新进公务员培训班上专题讲授应急管理知识,培训人员200余人。积极配合市委组织部开展的全市乡镇长和基层党支部书记加强社会管理集中轮训工作,20xx年1月以来,在市委党校开展了六次应急管理授课培训,累计培训乡镇村干部3000余人次。同时,积极推进应急法律、法规、规章和应急预案等应急管理知识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并在中小学校普遍开展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有关应急常识教育。

(八)开展应对工作评估和应急体系建设调研。我们按照省应急办的统一部署,早调研、早准备,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成功对全市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行进行了总结评估,并对**年全市突发公共事件趋势进行了预测分析,将评估报告精装成册,呈送各位领导和有关单位负责人参阅。为进一步了解全市应急体系建设情况,市应急办从**年3月开始,就全市的应急预案制订、应急组织体系建设、应急机制建设、应急保障能力、应急管理培训等方面进行了为期2个多月的调研,基本摸清了底子,掌握了情况。

二、20xx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做好应急管理基础工作。进一步规范值守应急工作制度,继续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制和节假日领导带班制。加强对突发事件信息的分析与研判,进一步规范突发事件信息处理流程,严格按照省、市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要求报送信息,杜绝漏报、瞒报、谎报现象。加强应急值守人员自身素质建设,提高值守应急的快速反应能力和信息分析研判水平。坚持一季度召开一次应急管理形势分析会,及时通报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情况,在此基础上,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年度评估和趋势分析,并对典型案件进行总结分析评估。

(二)深入开展应急管理宣传和培训工作。按照省、市要求,开展应急管理宣传周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突发事件应对法》及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继续抓好公众应急知识普及工作,提高社会公众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加强应急管理培训,重点培训各县区、有关部门从事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干部。采取走出去的办法,举办应急管理培训班或学习考察活动,分期分批对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从事应急管理工作的人员进行轮训,不断提高其综合素质。

(三)进一步健全应急预案体系。根据领领导指示和市情需要,及进出台相关应急预案,不断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对已出台的应急预案实行动态管理,督促有关部门根据情况变化及时修订更新,并做好应急预案的宣传解读和培训工作,增强应急预案的实施效果。加强各预案之间的街接,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加强应急预案报备工作,建立应急预案数据库。继续指导和督促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开展应急预案演练,不断提高应急管理实战能力。

(四)推进应急平台建设。根据省里要求,积极推进小型移动应急平台建设,拟先配备1套标准型小型移动应急平台,待条件成熟,逐步建设市级中心及市综合应急平台。

(五)继续推进应急联动机制。一是推进市内县区与周边省区相邻县的应急联动,尽快实现资源共享、就近救援、协同应对的应急联动机制。二是主动与省内相邻市的联系,推进市际应急联动合作。

主题应急管理视频心得体会和方法八

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应急管理工作安排部署,成立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体系,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进一步提高,现将我县应急管理能力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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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位于藏族羌族自治州西北部,现有常住人口8万余人,辖21个乡镇,87个行政村、1个社区。目前,全县共有地灾隐患点99处,山洪灾害危险区121处,中小型水库1个,水电站1个,危化品生产企业9家、甲醇站2家、烟花爆竹2家,应急管理责任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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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根据行政机构改革方案,由原县安监局、县政府应急办和县民政局救灾职能划转后,正式组建应急管理局,作为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其中县应急管理保障中心、县防震减灾局两个正科级机构划归应急管理局代管,县消防救援大队归口应急管理局管理,原县政府专职消防队划转应急管理局并组建县应急指挥中心。截至今年3月底,我县应急管理局共有编制44人,在编人员43人(其中借调州级单位2名,公安局借用24名,县政府办借用3名),实际在岗人数14人。应急管理局行政其中行政编制6名,工勤人员1名,安全监察执法大队事业编制(参公)3名;应急管理保障中心事业编制(参公)7名;县综合应急救援队事业编制27人。局下设办公室、应急管理股、安全监管股,承担县安委办、应急委办和防灾减灾委办工作。同时,为妥善应对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了由县委、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下设安全生产、抗震救灾、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森林(草原)防灭火等18个指挥部,为启动应急响应、抢险救援、防灾减灾工作提供科学有序的组织保障,确保了“全灾种、大应急”的工作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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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各类突发公共事件能快速高效、有序地组织应对,我县高度重视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截至目前,已启动全县总体应急预案编制修订,防汛、地震、自然灾害等应急预案已完成修订。县应急委按照各部门职能职责编制和修订完善相应的应急预案,厘清应急委成员单位之间“防、救、治”的关系,同时要求各乡镇、企业修订完善各自应急预案进行,初步形成了“优化、协同、高效”的应急管理体系。我县拟于5月上旬开展汛期自然灾害应急演练桌面推演,5月中旬组织开展汛期应急演练,进一步提高全县防灾减灾救灾能力。⠼/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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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安排资金100万元,用于全县应急管理工作。其中,应急专项预算资金100万元,用于应急救灾、救援后勤保障。防震减灾专项工作经费1万元,用于防震减灾知识培训宣传、监测和地震应急演练。

二是应急抢险救援物资情况。现有救灾物资储备仓库25处,其中县本级4处21个乡镇各1处。全县现储备有铅丝笼200个、沙袋6300条、风力灭火机81台、灭火水枪60套、融雪工业盐5吨,储备帐篷、棉被、御寒衣物、照明设备、移动厕所等物资5000余件(套),大米6000吨,面粉600吨,食用油4吨,有效保障突发性事件期间物资供应需求。

三是应急抢险救援队伍情况。现有专业综合应急救援队伍1支10人,职工扑火队1支20人,公安、志愿者、医护、交通、通信、电力等行业应急抢险救援队伍7支649人。

四是应急救援装备设施情况。全县现有消防车4辆、救护车4辆、扑火类工具11500余件(套),发电机27台、短波电台1台、对讲机31部、卫星电话11台、应急通信保障车1辆、应急电力保障车2辆,各类大型救援32辆,救生设施设备千余套,设立县城、乡镇应急避难场所共82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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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适用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抢险救援两个方面。

2019年执法工作突出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全县共派出安全监管督查组571个,检查企业(场所)909家次,查出整改隐患496项,下达整改指令496项,整改496项,投入整改资金253万元,整改率100%。同时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从事后处罚向事前防范转变,2019年立案查处4起,罚款6.2万元,有效杜绝了群死群伤事故发生。2019年“8·20”特大洪涝泥石流自然灾害时,县防汛指挥部依照有关法规和应急预案启动三级应急响应,随着州应急委启动二级应急响应后,依照规定又调整为二级应急响应,并依法及时采取交通管制,对县内滞留游客进行疏散转移,开展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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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仍然面临严峻的形势,一是风险隐患多。我县多数生产经营单位仍属劳动密集型、人员密集型企业,“低小散乱”现象还较为突出,加之企业分布在全县各地,地处深沟,距县城最远的企业近百公里,导致管控难。二是地质灾害威胁范围广。目前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589处,其中特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10处,近年来,地震、洪涝、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频发,全县防灾减灾工作形势不容乐观。三是企业安全投入不足。境内企业有的建设年限较长,设备技术较落后,安全生产技改投入大,存在投入不足的问题,同时企业一线员工多是当地的村民,文化素质整体偏低,企业管理也面临具体困难。四是安监技术力量薄弱。当前,我县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还是靠“运动式”大检查来推动,对工业园区危险品化工企业和境内6个加油站缺乏危化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无法有效进行监测预警。五是跨区域应急联动机制不健全。由于涉及面较广,导致部门与乡镇之间开展联合演练、合作交流少,一旦发生跨区域、大范围自然灾害或突发性事件,应急响应及救援速度将受到极大影响。

下步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应急管理工作,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在应急装备配备方面。建议省上级在应急指挥车辆、应急通讯设备、应急指挥包等应急装备配备上给予基层更多支持。二是在应急能力提升方面。建议上级通过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加强应急管理系统人员培训,并在预案编制、制度规范等工作业务上给予更多指导,加强应急管理队伍建设。三是在应急资金保障方面。受地质地貌和“5·12”地震影响,我县地质灾害多发易发频发且隐患点多,今年“8·20”山洪泥石流灾害导致全县32947人受灾,直接经济损失达31997.64万元。后期恢复重建资金需求量大,但本级财力有限,建议上级在应急资金保障上给予更多倾斜和支持。四是在应急平台搭建方面。地处州的腹心地带,是连接、、、、等市县的咽喉要塞,地理位置十分特殊,建议上级适时在我县开展州级层面的大型应急演练,提升综合应急管理能力,从而建立健全全州跨区域应急联动机制。

主题应急管理视频心得体会和方法九

社区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社区安全管理员岗位职责

1、社区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保证社区正常居民秩序,保护居民身心健康,确保社区居民财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我社区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社区党委书记是社区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社区安全工作由社区党委书记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工作小组、居民组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二、社区每月要对居民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居民组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居民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居民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三、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社区内居民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上级主管领导;居民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中心学校,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当地政府,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四、建立健全领导值班、值日、自愿者护院队制度,加强居民教育、安全活动的管理,保证社会秩序正常。负责社区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社区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五、加强对社区干部教育,树立敬业爱民思想,提高工作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居民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燃。

六、社区要定期对各楼栋各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镇政府。

七、社区要经常检查围墙、挡土墙、池塘、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体育器械、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2、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居民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社区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一、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二、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三、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四、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五、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六、图书馆、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木工房、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七、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八、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学校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九、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点燃蜡烛、蚊香等,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十、校内居住的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且教育家属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十一、校内住户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十二、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炉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十三、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3、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一、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学校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二、各校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应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三、值日人员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盲流、恶少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四、每天放学前,教师要提醒学生,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五、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掌握正确的维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六、建立学校突发事件教师救护队,高度警觉,随时出动。

4、学校集会、早操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集会、做操应由学校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

二、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要有教师负责疏散管理,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三、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四、各校组织学生开展军训活动,应制定周密的实施方案,并与协办部门负责人共同商定。

五、对军训的场地应事先考察,确保学生军训安全进行。

六、军训的强度应根据学生的年龄、身体状况而定,对患有不适合军训活动疾病的学生应进行劝阻,避免不必要的事情发生。

七、学校领导及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对集会、早操、军训活动实行全过程监控,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5、学校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一、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市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长审批。

二、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注意人员年龄,身体状况搭配。

三、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四、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乘船安全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船)进行检修。

五、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六、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伤事故发生。

七、活动地附近有河流、水库的,没有组织措施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能让学生下水。

八、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九、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6、学校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一、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二、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战争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二、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

三、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四、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五、组建稳定的教师护校、护生救护队,学校拨付专项资金,加强救护队的建设。

7、学校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大礼堂、餐厅、体育活动中心、大教室、报告厅等均为公共活动场所,实行谁组织活动谁负责安全工作的原则。

二、开展活动时应认真检查电路安全,没有电工在场不要私拉乱接电源,应组织电工定期检查电源开关,插座是否完好,有损坏的应及时修复。

三、开展活动要保持所有通道畅通无阻,开关灵活,便于随时打开。

四、开展活动要适当控制人员,不要过分拥挤,要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出得去。

五、大型活动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突发事件有专人负责指挥疏散撤离。

8、学校校园临时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在校园内临时施工的单位、人员必须执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管理。

二、施工单位使用人员,必须严格审查身份证件,并由施工单位负责逐个造册(附身份证复印件)报学校保卫部门或总务处备案。

三、施工场地要有护栏物隔离,并有明显的非施工人员不得入内的标志,预防发生意外事故。

四、施工单位内部必须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建设物资的看管,有专门的值班巡逻人员,防止发生失窃事件。

五、施工单位人员要服从学校门卫管理,携带物资出门,施工单位应签发出门证,否则,门卫有权暂扣查询。

六、施工车辆进入校区不准鸣号,应减速慢行,注意行人,沙、石、土不得散落校园,影响校园环境卫生。

9、学校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学校的环境卫生整洁有序,特制定卫生制度:

1、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学校卫生工作由分管领导和班主任具体负责落实。

2、学校环境卫生实行分教师、分班级、分区域包干。

3、学校公共场所要实行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做到①地面无痰迹、无烟头、无纸屑等杂物:②桌、椅整洁无灰尘:③墙面无灰尘、无蜘蛛网:④玻璃窗洁净明亮、无灰尘、无污渍,窗台无积尘、无杂物:⑤办公桌上除放置办公文件材料及必要物品之外,不乱堆其他东西,做到物品摆放有序,美观,⑥厕所墙面、地面保持清洁,无烟头、茶叶、纸屑等杂物,大小便池无污渍、无尿碱,水沟保持清洁畅通、无污垢:垃圾桶每天及时清理,保持整洁,消灭卫生死角。

4、重视除“四害”工作,实行定点、定时、定任务清除“四害”孳生地。

5、每周组织一次卫生检查,与先进评比和年终目标责任挂钩。

10、学校食堂卫生基本要求

一、食堂在加工食品时,要做到生进熟出。

二、食堂必须配备防蝇、防尘、通风设备,有废弃物存放和清洗消毒、洗手设施。

三、食堂工作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取得健康证后上岗,做好个人卫生,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饰物、上岗前和便后应洗净双手,操作时穿戴清洁的白色工作衣帽,不得吸烟。

四、管理人员必须每天进行食品质量验收工作,并做好记录,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混有异物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不得加工供应,熟食品和生食品分开存放。

五、食品必须烧熟煮透,供应的熟食品应在备餐间内存放和供应。

六、不得供应生食水产品、生冷拌莱。

七、食品成品必须按规定留样。

八、食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做到先进先用,接触食品的容器、工具用后应及时清洗干净,妥善保管。接触生、熟食品的容器和工具要有明显标志,严格分开。盛放熟食品容器和食具要经有效的消毒。

九、经常保持食堂和餐厅的环境整洁,清洁用具不得与食品同池清洗,垃圾桶要加盖,并定期清理。

11、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各校要建立完善的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本校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杜绝校内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二、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要依照《食品卫生法》到市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三、食堂、小卖部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四、所提供食品应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状。严禁购入腐败生虫、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师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五、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现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

六、学校食品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须清洗、消毒。

七、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12、学校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一、各校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二、对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市卫生局、教育局批准、并由市卫生防疫站统一组织实施。

三、为杜绝意外发生,学生疾病防治用药统一由市级以上卫生防疫站提供,各校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径药物。

四、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学校卫生分管领导及校医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五、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六、未经市教育局、卫生局、卫生防疫站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违者要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13、学校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教室的门窗必须常年保持完好,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

二、门窗发现损坏,班主任有责任及时报修,同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三、教室门的钥匙,各班级应指定专人保管,门窗每天落实值日生随时关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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