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年检检测心得体会和方法 汽车年检检测心得体会和方法总结(五篇)

  • 上传日期:2022-12-21 04:07: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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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关于汽车年检检测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汽车并办理按揭或乙方通过其他汽车销售商购买汽车后委托甲方办理汽车按揭相关手续等有关事宜,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汽车型号及金额

汽车品牌_____________________;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______;

车价: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购车方式

1.乙方向甲方购买车辆;

2.乙方向_____________汽车销售商购买车辆,委托甲方办理汽车按揭手续。

三、交车时间、地点及方式

1.乙方向甲方购买的车辆,交车时间、地点以乙方提车确认单为准。

2.乙方向_____________汽车销售商购买的车辆,交车时间、地点以汽车经销商及乙方签名盖章的提车确认单为准。

四、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按下列_______种方式及期限付款

1.一次性付款

乙方于本合同生效之当日一次性付清全部车款________元。

2.分期付款

乙方于本合同生效之当日首付______________元,其余车款乙方委托甲方向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市延安路支行申请汽车消费贷款,年限__________,按揭_________%,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权利与义务

1.汽车销售商向乙方出售的汽车,质量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

2.汽车销售商向乙方出售的汽车,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产品或经交通管理部门认可的汽车。

3.汽车销售商向乙方出售汽车时须真实准确介绍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

4.乙方通过其它汽车销售商购买的车辆,乙方负有审查所购车辆证件,发票、手续是否齐全、真实,若因此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与甲方无关。

5.乙方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6.如乙方所购车辆发生质量问题,甲方协助乙方或协助汽车销售商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六、有关汽车按揭的约定

乙方委托甲方办理汽车按揭手续的,乙方应切实履行如下义务:

1.乙方自提车之日起至银行贷款发生之日止,须配合甲方及银行的资信调查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

2.乙方提车后,须及时上牌,并把车辆登记证及购车发票原件交与甲方。

3.按揭期内,乙方未经银行同意,不得将抵押车辆私自转让给他人;如私自转让乙方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法律责任。

4.乙方在按揭期内,须严格履行还款义务,不得以经营状况不良或交通事故等原因而影响还款义务的履行。

5.乙方不得以所购车辆发生质量问题为由,影响还款义务的履行。

6.乙方签订的本合同及银行贷款合同后,应严格履行,不得私自更改抵押权人,若由此而生的抵押问题,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甲方为乙方办理按揭贷款手续的费用(含保证金、续保定金、担保手续费、工本费等),由乙方承担。乙方贷款期内必须履行保险义务,乙方的续保定金在贷款期最后一年充抵保金,相关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若乙方不履行保险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乙方承担。

8.乙方若变更住址及联系电话,必须在变更后三日内通知甲方及贷款银行,否则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汽车年检检测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甲方(买受人):

国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住所(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证件类型:身份证 暂住证 护照 永久居留证 营业执照

证件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住所(址):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出卖人):

住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注:

1、合同编号方法:单位简称+年份(4位阿拉伯数字)+合同序号(4位阿拉伯数字)。

2、在本合同中需选择的项目,以打“√”为准。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物

经双方协商,乙方售出如下商品车辆给甲方:

汽车品牌及型号规格:

生产国别或生产地:

生产厂名称:

排气量:

首选颜色: 次选颜色:

第二条 数量与价款

1、车辆成交单价: 元,大写 。(含乙方所在地的交货价及正式完税发票)。数量: 台。

2、其他费用: ,由 方承担。运费 元,由 方承担。出库费 元,由 方承担。

3、车辆交付后,如甲方需委托乙方代办上牌等服务的,双方应另签委托书(附件二),有关费用及付款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

第三条 付款方式

甲方选择下述第 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乙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

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

2、车辆抵押贷款方式:

(1)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的 %,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 。

(2) 年 月 日前,支付余款,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 。

甲方可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支付部分或全部余款。但以下情况视为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应当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①甲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与银行办妥有关抵押贷款事宜(以银行实际发放贷款为准)。

②甲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足额办出贷款,且余额未按时自行补足支付的。

属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未能办理贷款手续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3、分期付款:

(1)签订本合同时,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 元(大写: )作为定金。定金可以抵作车价款。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2)在乙方把甲方订购的商品车交给甲方,并经甲方办理交车手续时,支付人民币

元(大写: )。

(3)如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上牌手续,则经双方协商有关合同车价的余额人民币 元(大写: )在乙方办妥有关委托事项后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4)其他约定: 。

4、其他付款方式: 。

第四条 质量及相关要求:

1、乙方向甲方出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

2、乙方向甲方出售的汽车,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3、乙方提供汽车办理牌证的随车资料,附有中文使用说明书及提供必要的使用维修指引。

4、乙方保证售卖给甲方的车辆,在交给甲方使用前已作必要的检验和清洁。

第五条 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 年 月 日前。

2、提车方式(在中打“√”选择): 甲方自提; 乙方送车上门;

其他约定: 。

3、交车地点:在乙方的经营场所内,或 。

4、交车时里程表记录小于(在选取栏打“√”):(1) 100公里 , (2) 公里 。

(注: 以上里程表记录均不包含委托上牌发生的公里数。)

5、乙方在向甲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

(1) 销售发票。

(2) 车辆合格证(国产车)或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进口车)。

(3) 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

(4) 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

(5) 随车工具、备配件及清单。

6、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甲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基本使用功能和随车工具(备配件)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对外观、内饰、随车物件及功能等有异议的,应当场向乙方提出,经乙方确认后负责调换、处理。

7、乙方向甲方交付汽车及随车物件,双方签署《商品车辆交接书》(附件一),即视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8、乙方应提前3天以上通知甲方接收车辆,如甲方因故不能按时接收车辆的,双方应协商延期。如协商不成或甲方延期提车超过7天的,视为甲方放弃,乙方有权处理有关车辆,不退还定金。

9、从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所有权和风险责任由乙方转移至甲方。

第六条 关于定金

甲方未按约支付车款,或不能按时提车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乙方未按约交付车辆的,应当在合同解除后十日内双倍返还定金。

第七条 双方特别约定:

第八条 违约金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乙方有权按逾期应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要求甲方支付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后,乙方有权单方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十日内,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亦有权将此款项在甲方已付车价款中直接扣除,余款在乙方收到甲方的合同解除通知书后十日内退还甲方。

2、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付约定的车辆,甲方有权按已支付的车价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要求乙方支付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后,甲方有权单方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在接到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同时退还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车价款。

第九条 有关维修、保养

1、生产厂家(或乙方)指定以下的特约维修店向甲方所购买的本合同所述的车辆提供维修、保养等售后服务,其他售后服务网点可向乙方查询。

维修站名称:

地 址:

联系电话:

2、 乙方售卖给甲方的车辆,按照生产厂家规定的保养、保修手册进行维修、保养。

(1)乙方售卖给甲方的车辆的保修期,为 年或者 万公里,以先到达者为准。如果车辆用于出租或营运则保修期为 年或 万公里,以先到达者为准。保修期的起始日期以购车发票上的日期或商品车辆交接日期为起算日期,以最后到达者为准。

(2)新车的易损件保修期按生产厂家公布规定执行或参照保养和保修手册。

3、乙方有责任督促车辆维修站按照保养、保修手册和用户手册的内容对所售车辆进行保养。

4、甲方使用汽车前应仔细阅读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或保修手册等相关资料。如属甲方使用不当、保养不当或擅自改装、装潢造成而引起的相关联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5、甲方所购汽车如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应凭保修凭证到乙方或生产厂指定的特约维修站进行维修、保养。在保修期内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或主要部件总成质量问题经2次以上(含2次)修理,车辆的安全性仍达不到出厂检验标准或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当负责向生产厂家申请换车或退车还款(扣除折旧),具体执行按生产厂家的保修手册。

6、保修期内,如因自身故障致车辆停用时间累计超过 天,则保修期在状态恢复正常时重新起计,具体执行按生产厂家颁布的保修手册。

7、保修期中,甲方所购车辆出现质量故障并经厂家特约维修站确认的,在 日内(按厂家规定时限内)未能修复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向生产厂家主张按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赔偿。

8、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认定或生产厂自认,甲方所购汽车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甲方有权向乙方或生产厂家主张索赔,乙方有积极协助的义务。若乙方在该车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时,应该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9、甲方所购车辆如属生产厂公布的汽车召回范围,甲方应当按照生产厂公布的具体要求办理交涉。

第十条 甲方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1、甲方是乙方所购车辆的最终用户,在办理上牌入户前不得为任何商业目的转售所购车辆。不得将所购车辆用于有损乙方及该车辆品牌标志形象的活动。

2、甲方不得故意移卸、添加或以其他方式来掩盖、替代所购车辆上的商标、徽章等标志。

3、甲方在购车前,已事先获得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许可或符合当地相关的规定所要求的资格,并且已了解甲方入户所在地对入户车辆的一些限制性法规,保证能够在购车后的规定时间内办理一切相关的牌证手续,否则因此造成对乙方的任何损失、索赔、纠纷等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对于违约事项,双方有定金约定条款和违约金约定条款的,一方违约时,对方既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也可以选择适用定金条款,但只能在二者之中选择其一。

2、因车身超重、尾气不合格等质量问题或证件不全导致甲方无法上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和退车,因此而造成甲方的实际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3、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同时采取各种合理手段减少不可抗力给双方造成的影响,并应在10日内提供证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4、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在任何一方在订立本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不能克服并且非属该方的过错或过失致使其迟延或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天灾、火灾、洪水、地震、暴乱、爆炸、战争、自然灾害、政府行为、运输工具或其它公用事业的中断或停顿或在乙方供应商的工厂内发生的罢工或停工。

5、乙方交付的汽车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车辆,或要求乙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违约责任。

6、滞纳金应如期支付,不按期支付的,按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十二条 解决争议的方法

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也可请求佛山市及各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佛山市各级消费者委员会主持调解。协商不能解决或调解不成的,选定下面第 种方式解决:

(1)向佛山或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2、双方对车辆质量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确定由双方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鉴定。如双方不能共同确定检测机构的,则由佛山市具有法定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进行终局鉴定。鉴定结果符合该产品手册的技术质量的,鉴定费由对质量提出异议的一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由另一方承担。

第十三条 双方的联系方式及资料

1、甲方联系资料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日间) (夜间)

传真号码: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2、乙方联系资料:经双方协商,确认任一方采用以下任一种方式进行联系都有效。

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部门: 联系电话:(日间) (夜间)

传真号码: 工作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3、双方以上的通讯方式若有改变,必须及时书面(只包括信件、电子邮件、传真)通知对方,否则如因此造成的损失及相关责任由变更方负责。手机或其他移动通讯工具的短信仅作为普通讯息传递之用,建议不作重要事项的通知。

4、由于甲方改变通讯方式,令乙方无法及时通知甲方提车的,乙方有权保留甲方订购的车辆7天,超过7天乙方可以不为甲方保留车辆,不退还定金。

第十四条 其他

1、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中的手写文字与打印文字有矛盾时,以手写文字为准。如阿拉伯数字与大写数字有矛盾时,以大写数字为准。

第十五条 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或盖印)之日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条 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合同附件:

附件一、商品车辆交接书(共 2 页)

附件二、代办上牌办证服务委托书(共 3 页)

附件三、代办上牌手续车辆交接书(共 2 页)

其他附件: (共 页)

甲方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经办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

关于汽车年检检测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甲方: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因车辆购销事宜,经友好协商就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如下,以利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由甲方安排通过合法途径向乙双方提供如下产品:

车身款合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 佰 拾 ____万 仟 佰 拾 ____元

定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 佰 拾 ____万 仟 佰 拾 ____元

备注:具体条款:____________

一、 交货地点与方式:由乙方到甲方指定地点提车。

预计交车日:____________ ____年 ____月 ____日之前

乙方将车款付至甲方指定账户,待甲方确认车款全额到帐后,乙方即可在约定日期提车。

二、付款方式:签订本合同时,乙方支付上述定金,余款在预计交车日之前乙方将车款付至甲方指定账户,待甲方确认车款全额到帐后,乙方即可在约定日期提车。

三、 车辆配备:详见附件(附件共壹张)。

四、 车价以提车时厂公布的价格为准。车价不包含:车辆购置税、车辆保险费、报牌杂费等。

五、 车辆验收标准:乙方按新车标准在提车时一并验收。

六、 甲方车辆到店通知客户三天内付款提车,乙方逾期未提,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取消乙方定金,车辆另行分配。

七、 保修:该车乙方从提车之日起享有贰年不计里程数之车辆保修服务,保修范围以当时梅x公司全球保修范围为准。该车须定期在特许的梅奔驰服务中心进行维修或保养,唯此才可以确保该车的有效保修要求不受影响,如果车辆在保修期内所规定的维修或保养工作未能定期或及时在特许的梅奔驰服务中心进行,保修要求的有效与否只能经制造商检查后方可决定。

八、 甲乙双方交车后,根据海关工作进度由甲方提供如下单据:进口货物证明书、商检单、汽车销售发票之原件。如果乙方购买车辆为国产车,则由甲方提供货物合格证,商检单、汽车销售发票之原件。

九、其他条款:

1. 乙方未付清全部车款前,甲方拥有本合同项下车辆的处分权。

2. 卖方应于交货日期内将车辆提交买方,但因不可抗拒因素影响交货期,买方不得拒绝收货。

3.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则由泉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本合同条款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共计壹页。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并由甲方加盖合同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署(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署(盖章):___________

销售经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 ____年 ____月 ____日

关于汽车年检检测心得体会和方法四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一、汽车型号及金额

汽车品牌

型号

发动

机号

合格

证号

车架号

海关

单号

商检

单号

颜色

价格

备注

二、交车地点、方式

交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交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三、质量、维修

1.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

2.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产品或经过交通管理部门认可的汽车。

3.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

4.出卖人在买受人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1)销售发票;(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4)说明书;(5)随车工具及备胎。(以上3、4、5项如没有,售前应说明)

5.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汽车在购买后,如发现属于生产厂家的质量问题,可由出卖人协助买受人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8.如属于在汽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时示的,依法承担责任。

9.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四、违约责任(双方协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向在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

1.提交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汽车交易市场主办单位留存一份(市场留存期一年)。

七、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姓名(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姓名(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汽车年检检测心得体会和方法五

甲方: 联系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乙方: (单位名称) 联系人: 身份证号:

或 (个人用户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乙方就订购所需车辆(以下简称[合同车辆])事宜,与甲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车辆]规格及价款

车型代码颜色单价(人民币:元)数量车价小计(人民币:元)

其他:

合同总价款:

合同车辆主要配置:

二、 [合同车辆]的交付:

1、 交付方式按以下第( )项进行:

(1) 乙方至交付地点自提自运;

(2) 甲方将[合同车辆]运至乙方指定的地点,运费为 ,由 支付。

2、 交付地点:

3、 交付时间:

4、 逾期交付责任:因甲方责任造成逾期未能交付的,则甲方应按每逾期一天应付乙方已预付款项的千分之三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交车的违约金。

三、 付款

1、 付款方式:乙方付款将按照以下第( )项进行

(1) 一次性付款

在[本合同]签订之时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合同总价款]。

(2) 分期付款

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 %即人民币 元作为预付款,并在 日内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余下部分。如果乙方欲解除[本合同],则预付款作为乙方的违约金归甲方所有。

(3) 贷款付款

乙方要求以担保方式贷款付款的,则可以自行申请办理汽车消费贷款,或向甲方推荐的金融机构申请汽车消费贷款。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 日内,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即人民币 元。甲方在收到金融机构发出的《批准贷款通知书》后[本合同]方正式生效。

2、 支付日期以甲方账户显示收到全部合同总价款为准。

四、 验收

[合同车辆]验收应于交货当日在交货地点进行。验收完成后,双方应共同签署交车检查表。如乙方未提出异议,则视为甲方交付的[合同车辆]之数量和质量均符合[本合同]的要求。

五、 随车交付的文件

1、 [合同车辆]的产品合格证、家用汽车产品三包凭证、首次保养凭证、使用维修说明书等;

2、 其它乙方委托甲方代办,甲方办妥的证件、凭证:

六、 甲方保证

1、 [合同车辆]已经过售前的调试、检验和清洁。

2、 [合同车辆]符合随车交付文件中所列的各项规格和指标。

3、 不改变[合同车辆]的出厂状态,即不改动或改装[合同车辆],不添加任何其它标记、标识。

七、 乙方保证

1、 乙方是所购[合同车辆]的最终用户。乙方不将[合同车辆]用于有损[合同车辆]品牌形象的活动及行为。

2、 乙方所购车辆仅在中国使用,不再出口至其它国家或地区。

3、 乙方在购车前,已事先获得合法的资格,并在购车后依法律规定的时间到有关车辆管理部门依法办理一切登记手续,否则因此造成的不良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4、 乙方保证不擅自移除所购[合同车辆]上的徽章或商标等标志,或用其他方式来掩盖或替代。

八、 质量及质量担保

1、 乙方所购[合同车辆]为合格产品,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规定。

2、 [合同车辆]的质量担保范围及方式见随车所附的《使用维护说明书》。

3、 乙方及其许可使用[合同车辆]的人员,应按国家法律法规和《使用维护说明书》要求规范使用、保养和维修,如有违反,造成和/或引起[合同车辆]的损坏或故障,则不能获得质量担保服务。

4、 乙方不得擅自将[合同车辆]以出租营运目的使用或转售。为此双方约定,乙方若有违反,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质量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包括免除甲方和/或制造商的质量担保责任及其它质量责任。

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则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其责任。但是,该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负有及时通知和拾天内提供证明的责任。在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十、 违约责任

[本合同]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实际经济损失,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

十一、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解决。

十二、 双方约定

1、 乙方提取[合同车辆]之时起,对[合同车辆]将承担全部风险,包括因不当使用[合同车辆]而造成的损坏和/或损害。

2、 如果乙方虽已提车,但尚有本合同约定的车款没有付清,则[合同车辆]的所有权属甲方,且乙方不得将[合同车辆]用于抵押或其它债权担保。甲方据此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合同车辆]并向乙方收取车辆使用费。

3、 [本合同]双方申明,对[本合同]项下各条款内容已经仔细阅读并表示理解,保证履行。本合同为[合同车辆]买卖的最终法律文件。有关[合同车辆]的任何广告、宣传单张、推介资料、或其他媒体形式的信息仅供乙方作购车的参考,具体应以[本合同]的约定和交付的实车为准。

4、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共同签署后正式生效。

5、 为保障车主合法权益及车辆制造商提供良好的服务,乙方授权同意制造商或其委托的第三方合法使用其个人信息。

6、 乙方对甲方的上述告知和提醒已充分理解并自愿购买[合同车辆]。

合同签署:

甲方(盖章): 乙方(或代表签字):

代表人: 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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