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风险会议心得体会总结 风险经理年终总结(三篇)

  • 上传日期:2022-12-21 01:5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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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最新年终风险会议心得体会总结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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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方案所称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指重点工程建设领域重大事项决策和实施是否可能引发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的事件进行先期预测、先期研判、先期介入。在作出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决策或组织实施其他重大事项之前,由决策单位或组织单位牵头,协调重大事项涉及的相关部门,广泛征求意见,通过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进行分析研判,提出风险评估报告。对有风险的重大事项,根据风险评估报告,进行风险化解,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和不稳定事件的发生,保障重大事项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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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以人为本、科学决策;预防为主、统筹兼顾;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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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应评尽评的要求,对与广大市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牵涉面广、影响深远,易引发矛盾纠纷或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重大事项,都应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重大事项包括:

(一)因重点工程施工,可能对沿线单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的建设事项。

(二)关系到单位职工人员安置、社保关系、职工待遇及重大资产处置等重大改革改制。

(三)关系到一线建设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工资拨付、自身权益维护的重大事项、重大决策。

(四)重点工程建设过程中突发性事故的应急处理、安全隐患的整改。

(五)局党组、机关认为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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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客观、准确、公正、实效的原则,对可能出现的影响安全稳定问题进行评估。

(一)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

(二)是否经过严谨周密的可行性论证,并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履行了征询意见、公示、听证等程序。

(三)是否给所涉及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较大的影响,有引发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的事件的风险。

(四)是否能通过法律和政策途径,妥善解决群众提出的合理异议和诉求。

(五)是否能依据法律和政策,化解消除群众可能提出的不合理诉求,最终取得大部分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六)是否对出台的群众补偿、安置、保障等政策进行事前调研论证,避免引起其他地区同类或类似事项涉及群众的攀比。

(七)有可能引发不稳定的其他方面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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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成立局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小组,由局农民工权益维护领导小组成员兼任,负责统筹协调局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各处室(部门)依据职能分工,负责具体事项决策的评估工作,部门负责人为风险评估第一责任人,当事人为直接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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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确定评估事项。凡是涉及本方案第四条规定内容的均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二)组织开展评估,第一责任人牵头组织专项评估小组,负责具体评估工作,各部门积极配合,广泛调研论证,预测预判风险。可采取专家咨询、抽样调查、实地勘察、公示公告、座谈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听取基层意见和相关利益群体代表的合理诉求,并对意见、建议进行归纳、整理,力求准确判定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提出评估意见。

(三)形成评估报告。评估小组在全面分析论证基础上形成评估报告,实事求是地对评估事项做出风险很大、有风险、风险较小或无风险评价,并提出是否实施的意见。

(四)制定工作预案。有风险的重大事项,评估主体在提交评估报告的同时,一并提交风险化解和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对确有不稳定隐患又必须实施的重大事项,不稳定隐患由责任主体及时提请领导小组、局党组或上级主管部门调度化解。

(五)评估报告报送。各部门形成评估报告后,需实施双重备案,在报送局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小组备案的同时,报送局党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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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实重视评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转变观念,把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放到全局工作中来谋划实施,认真抓好落实,抓出成效。要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事项能否出台或实施的前置程序和必要条件,做到重大事项未评估不上会、不决策。

(二)遵守评估程序。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评估,逐步健全完善风险评估的程序和标准,不断进行探索研究和总结完善,逐步提升评估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三)提高评估水平。在实施评估时,要依据全面、周到、细致原则,广泛征求涉及群众的意见,综合考虑各方利益,不搞闭门评估、想象评估,要深入到群众中去,掌握了解倾向性问题和典型诉求,善于发现真正潜在的隐患风险,不断提高评估水平。

(四)注重风险化解。对可实施的重大事项,属本级本部门的,必须明确风险化解的责任主体及工作要求,需要上级协调的,要及时报上级有关部门。

(五)加强评估考核。要把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维护稳定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纳入各项目现场日常考核范围,纳入各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和职工绩效考评,纳入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年终考评内容。

(六)落实责任追究。对在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应评估而未评估或组织实施评估流于形式,防范化解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引发不稳定问题或群体性的事件,给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依照《合肥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若干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最新年终风险会议心得体会总结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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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心每月会计凭证的复核(二级复核)及季度及年度会计报表的编报;

2、财政部门预算的编制、年终财政决算报表的编制;

3、每月25日之前完成上月银行存款账户的核对,编制银行存款调节表;

4、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核算和资产动态管理系统的录入;

5、《收费许可证》年检工作;

6、担保公司支付业务的复核,会计凭证的复核及会计档案的装订工作;

7、中心工会业务支付的复核,会计凭证的复核及会计档案的装订工作

8、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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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否充分掌握会计知识,可能影响会计工作的判断;

2、是否遵守财务制度,严格按规定办事;

3、是否隐瞒罚没收入,不偷税、漏税;

4、可能发生利用职务之便编制人情预算、拨人情款等风险;

5、对财务收支等重大资金使用等没有及时提出建议和意见,存在监督不到位的风险;

6、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可靠,报表是否真实反映单位收支情况;

7、是否有保密意识,不对外透露单位财务信息;

8、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易出现物资的流失和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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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断更新和掌握新的财政税务法规知识,增强自己的业务能力,提高自己的处理问题的应变能力;

2、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3、强化责任意识,时刻提醒自己,防范作风上的风险;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规章制度和规定程序办事;自觉遵守廉政制度,清正廉洁。

最新年终风险会议心得体会总结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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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廉洁风险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有的单位对廉洁风险工作认识不足,没有真正把廉洁风险建设放在一定的高度来考虑。在责任分解上,没有完全落实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要求,责任意识不强、抓落实不够、督促检查不够;在责任落实上,没有找到与业务工作的最佳结合点,存在着廉洁风险建设和业务工作“两张皮”现象,在实际行动中思路不够清、力度不够大、行动不够自觉;在责任考核上,对考核指标的确定还缺乏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致使有的单位只重视量化考核的结果,甚至为应付考核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削弱了量化考核的实际效果;在责任追究上,没有完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标准、尺度把握不一,有的问题该追究责任的没有追究,有的应加重追究的做了从轻处理。

(二)廉洁风险建设教育针对性不强。在教育的对象上,层次不分,重点不突出,应当成为重点教育对象的党员领导干部,往往成为教育的薄弱点,存在领导干部“生病”群众跟着“吃药”的现象,没有区分廉洁风险建设的层次。在教育的内容上,偏重于一些大案要案的反面典型教育,选树正面典型、发挥先进典型引路的作用不够。在教育的方式方法上,一般性集中学习教育多,有针对性的分类教育和专题教育少,缺乏因人施教、因岗施教,感化力、渗透力不强。在教育机制上,缺乏有效的组织领导、沟通协调,存在各自为政的现象,部门之间教育资源、信息未实现共享,协调部署不同步,宣教格局的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削弱了廉洁风险建设工作的整体效果。

(三)重要岗位仍然存在廉洁风险的隐患。近几年来,由于岗位设置越来越细,造成兼岗情况严重,增大了操作上的风险,不安全因素仍然存在。有的风险意识和防范意识淡薄,对外部风险防范意识比较强,而对“自己人”则疏于防范,在同事或朋友面前丧失应有的警惕,认人不认制度,讲关系不讲纪律,以人情、友情、亲情代替制度,容易导致风险和案件的发生。

(四)廉洁风险建设的监督机制不够顺畅。在党内监督上,由于点多面广、平时一些情况难以了解和掌握,影响了监督效果;纪检监察部门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监督弱化;纪检监察部门往往在评先评优、年度考评、竞聘上岗等工作中受到影响,使纪检监察部门在行使监督权力上存在一定的顾虑。监督检查部门之间尚未建立真正的监督协调机制,相互合作、整体配合的意识还不强,有待于进一步实现监督人员、监督手段和监督结果等监督资源的共享和优化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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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责任。一是增强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意识。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将廉洁风险防范管理同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才能有力推动廉洁责任制的全面落实。要强化平时对本单位落实廉洁建设责任制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指导,结合工作性质和任务,建立职责岗位具体、监督措施到位、内控机制完善、责任追究明确的责任机制。二是抓住责任分解、落实、考核、追究四个关键环节。责任落实突出经常性,上级部门对干部职工反映问题较多的基层单位要及时进行专项检查;对重点单位、部门和重点工作要定期进行跟踪检查,年中、年终要进行全面检查。责任考核突出科学性,坚持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区分一般工作和重点工作,合理确定分值,科学进行考评。责任追究突出严肃性,对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洁建设职责,因失察失管致使下属出现违纪违法问题的,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二)构建长效机制,推进廉洁建设。一是建立责任落实机制。提高执行力,健全机制是根本。要落实领导责任制,督促其将廉洁风险的防范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融入到具体的业务环节和工作岗位。同时,建立和完善宣传、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工会等宣教格局,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沟通廉洁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二是建立制度保障机制。在廉洁风险建设中,将述职述廉、廉洁谈话、任前谈话、诫免谈话、廉洁承诺、廉洁学习等,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逐步建立廉洁风险的防范管理体系,以制度的形式强制提高防范管理的针对性,以制度的规范性来确保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增强风险管理的实效,使廉洁风险管理工作向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三是建立监督评价机制。廉洁风险管理工作要坚持按季督促检查,按年评比验收,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各单位的领导干部要对廉洁风险防范管理的效果进行自我评价。纪检监察部门要结合监督检查情况、其他部门风险管理落实反馈情况、干部职工自我评价情况,对廉洁风险建设进行总体评价。四是建立奖惩激励机制。把廉洁风险建设考核与创建“文明单位”有机结合起来,把廉洁风险防范管理考核指标分解到绩效考核体系中,建立考核管理档案。对因不认真抓落实而出现问题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在考核中扣减相应的分值。

(三)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党内监督。一是以党员群众为基础,创建党内监督宽松环境。要相信和依靠党员群众,广开言路,广纳意见,形成大家关注监督、支持监督、参与监督的良好氛围和懂监督、敢监督、会监督的宽松环境。要加大对党内监督工作特别是保障党员民主监督权利各项制度的宣传力度,使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性,增强党员群众监督的主动性。二是以领导干部为重点,推动党内监督向纵深发展。重点加强对领导行为、决策、执行的监督,做到突出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突出落实上级纪委同下级主要领导干部谈话制度,突出对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考核,突出对关键环节的监督和管理。三是以党务公开为载体,建设党内监督“阳光工程”。党务公开要依托办公自动化系统和内部网络平台,实现基础设施、网络等资源共享,提高效率,在形式上根据公开内容、公开对象的不同,实行专栏公开、会议公开、专项公开、媒体网络公开等。通过推行党务公开,厂务公开、使党内监督成为“阳光下”的监督。四是以双向互动为依托,畅通党内监督渠道。要建立沟通机制,领导干部之间要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讲真话,经常与党员群众进行思想交流、了解思想动态,及时倾听、了解党员群众心声;注重拓宽党员群众检举、揭发、申诉、控告、信访等监督渠道。要建立反馈机制,对党员群众所提的意见、批评和建议,以适当的形式反馈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增强民主监督的约束性和有效性。

(四)提高整体素质,有效防范风险。一是强化监督检查,促进案件防范关口前移。要通过开展各种监督检查和对重要岗位人员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实现案件防范关口前移。重视风险隐患的成因、防范措施的制订、问题的整改及责任追究等情况。对重要岗位人员的监督管理,要经常分析和注意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和思想行为,不仅了解其职工在岗时的表现,同时对八小时以外的情况进行关注,发现有违规违纪的,及时报告,严肃查处。二是实行履职问责,提高执行力。实行责任追究,是促进广大干部职工不断增强规范履职的自觉性和有效性,严防违规行为演变升级的重要手段。根据履职过错的性质和程度,分别采取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在岗察看、下岗培训等责任追究方式。通过实施责任追究,使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消除“以习惯替代制度,以情感替代原则”的陋习、树立“制度高于一切、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不断增强规范履职的自觉性和有效性。三是推进监督工作信息化建设,提升风险防范水平。要充分利用发达的计算机网络,提高监督工作的科技含量和技术水平,加快监督工作信息化建设进程,实现对重点岗位和风险岗位业务工作的有效监控,提升风险防范水平。在监督工作信息化建设的设计框架中,业务监督要覆盖所有的风险岗位;在监督方式设置上,既要有外部监督,也要有内部监督,既要有上级监督,也要有同级监督;在监督功能设置上,要设定好重要业务部门的岗位风险、责任人、检查重点,风险随岗位定,做到上岗有记录,监督有痕迹,实现对业务快速监督,把风险控制在萌芽状态。

提高防控廉洁风险有效性的对策与措施2

防控廉政风险就是防范控制因教育、制度、监督不到位和党员干部不能廉洁自律而产生的廉政风险,以有效防范或及时化解为核心内容,对预防腐败工作实施科学的防控。近年来,孟津县纪委在实践中积极探索,以科学治本的举措、科学制度的保障、科学方法的运用,努力提高防控廉政风险有效性,积极构建“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平稳、和谐发展。

一、提高防控廉政风险有效性要注重落实四项重点任务。一是全面深入排查风险。以界定工作职权为基础,从梳理工作流程入手,围绕人、财、物以及权力集中的重点岗位人员,把查找的重点内容放在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五方面风险上,把查找的重点环节放在重大事项决策、重大项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大额度资金使用上,力求全面深入,不留死角,不留空白,不留盲点。二是强化风险意识教育。对新任领导干部及时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告诫在先;对重点单位主要领导定期进行廉政谈话,教育在先;对重点岗位人员定期廉政谈话,预防在先;对可能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及时进行廉政谈话,警示在先。同时,通过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现实意义,切实增强“有权力就有风险”、“风险无处不在、防范人人有责”的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三是提高制度执行力。针对一些权力运行程序不规范、缺乏有效制约,公开透明度不强、行政效率不高、随意性较大等突出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规范工作程序,控制暗箱操作、无序操作、粗放操作行为的发生,形成“以制度规范流程,以流程优化管理,以管理完善制度”的风险防控机制。四是加强监督检查考核。结合实际制定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监督检查和考核方案,通过定期自查、专项检查、重点抽查、社会调查、民主评议等有效方式,科学运用检查与评议,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等有效方法,对廉政风险防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之中,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相挂钩,与干部业绩评定、选拔任用、交流轮岗相联系,有效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扎实开展。

二、提高防控廉政风险的有效性要注重把握“四项举措”。一要强化责权意识,增强防控的实质性。廉政风险防控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抓手,必须高度重视,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将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同业务工作、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进一步完善防控措施,使各项工作职责更加清晰、工作流程更加规范。二要坚持“三位一体”,增强防控的系统性。一方面坚持以岗位为“点”,程序为“线”,制度为“面”,建立覆盖所有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对所有查找出来的廉政风险,要从制度设置、程序规范、责任落实三个层面进行整改,做到制权有制度,用权有程序,越权要问责。另一方面加强对权力的制衡和监控。沿着权力的内伸与外展,梯次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明确权力行使的责任界限,形成科学、完整的廉政风险防控链条,不断提升覆盖面。三要构建长效机制,增强防控的实效性。通过明确领导责任,促进各级负责人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形成党政领导班子统一抓、纪检监察机关总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党员群众共参与、机关和基层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以述职述廉、廉政谈话、任前谈话、诫免谈话、廉政承诺、廉政学习等为依托,逐步建立廉政风险的防范管理体系,以制度的形式强制提高防范管理的针对性,以制度的规范性来确保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增强风险管理的实效,使廉政风险管理工作向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四要突出“三管齐下”,增强防控的主动性。要结合部门的业务性质,开展有针对性的廉政教育,将廉政风险的防控过程转化为干部自我教育、提高风险意识的过程,真正将廉政风险防控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坚持以公开为原则,将清理排查出的廉政风险、建立的岗责体系、工作流程和内部管理制度全面、真实地向社会公开,实现权力、责任、流程、制度、风险五个公开,让群众知晓,让群众监督。要综合运用诫勉谈话、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等手段,加大问责力度,不断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提高防控廉政风险有效性注重做到“三个强化”。一是强化“一个抓手”,推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落实到位。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县直各单位、各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廉政风险防控领导小组,制定方案,明确目标,通过召开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会议层层宣传发动,形成了“县委带头、纪委牵头、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建立了“县四大班子带头、县直委局和各镇联动”的工作推进机制,认真查找权力运行廉政风险点,有效地推动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落实。二是强化“三个步骤”,推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扎实开展。县领导班子带头查找廉政风险点215个,制定防控措施267条,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流程图4块,制作廉政风险警示桌牌45个,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17项,为全县各镇、县直各单位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起到了引领带动作用;结合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针对实际工作和管理中存在制度缺失的权力,建立完善新制度,确保各项权力运行和各项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形成“一项权力一套运行制度,一个风险点一套防范措施”和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廉政风险制度防控体系;选定县财政局、国土局、房管局、环保局、工商局等行政职能较强的单位作为廉政风险防控示范典型单位进行培育,通过召开现场会等形式,在全县先行先试、快速推进、示范带动,保证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稳步健康推进。三是强化“四项机制”,增强推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效。针对敏感的人事问题、极易发生权钱交易的工程领域、“三重一大”事项、机关中存在的作风不实、吃拿卡要等问题建立防控机制,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修订完善了工程招投标、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国库集中支付、大宗物资政府集中采购制度等29项制度,通过这些长效机制的建立健全,实现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进一步健全完善了督查、考核、谈话、责任追究机制,从教育、制度、监督三个方面对风险点实施动态管理,通过考核监督、述职述廉、行风评议、民主生活会、明察暗访等有效途径,及时掌握各单位领导干部存在的廉政风险和监管风险问题,判定廉政风险和监管风险有无实际发生,及时提出廉政风险预警,从而控制和化解腐败风险;通过“8个一”即一网(县委、县政府门户网站)、一台(孟津电视台)、一报(《孟津手机报》)、一栏(党政务公开栏)、一屏(电子显示屏)、一刊(《新孟津》报刊)、一册(公开手册)、一机(便民查询机)进行公开,延伸公开深度,拓宽公开广度,做实行政审批平台,构建阳光机制;把廉政风险防范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政风行风建设、机关作风建设、效能建设和年度工作绩效目标任务考核范畴,与干部的考核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完善考核机制,真正做到关口前移,及时将风险化解于未然。

目前,全县共排查出廉政风险点2281个,制定防控措施2635条,完善各项规章制度304项,制定权力运行流程图46个,制作廉政风险警示桌牌400余个,在县委、县政府机关大楼内设立了县委领导班子成员岗位权力廉政风险公开栏和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公开栏,并要求各镇、县直单位全部设立相应的公开栏,全面接受社会各界、群众监督,进一步促进全县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科学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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