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户外拓展心得体会如何写 银行户外拓展心得体会如何写标题(6篇)

  • 上传日期:2022-12-20 07:21:20 |
  • ZTFB |
  • 9页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推荐银行户外拓展心得体会如何写一

如果有人问我,培训期间给你留下印象最深刻的是什么?我想说,是榜样的力量。每一位为我们授课的省行领导,他们的做人准则、工作经历和体会都深深的感染着我们,他们博学多才,他们经历丰富,他们谦逊有礼,他们勤勤恳恳,兢兢业业,甚至连培训班每天与我们朝夕相处的老师,他们无微不至的关怀和服务精神,都令人为之动容。感谢培训班的老师为我们真诚而温馨的付出,感谢省行提供的培训机会,带给我们全新的精神洗礼。

如果有人问我,培训期间你最大的收获是什么?我想说,是实现了由菁菁校园的学生走向职业人的心态转变。在这里,我们了解了中国农业银行的发展历程、基本概况、业务模块、风险管理、公文规范、服务礼仪、薪酬管理体系,人才培养和晋升制度。通过系统的学习,学员们明确了自己的职业发展方向,规划人生蓝图,踌躇满志。

“违规就是风险,安全就是效益,合规创造价值……”,依法合规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银行业是个高风险的行业,在金融创新浪潮的推动下,金融业逐渐发展成为主要提供风险转移策略的银行,从某种意义上讲,商业银行就是“经营风险”的金融机构,以“经营风险”为其盈利的根本手段,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能够为商业银行创造附加价值,在市场上获取盈利机会的风险承担能力,是现代商业银行核心竞争力之所在,风险存在于商业银行的每一个业务环节,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现为每一个员工的习惯行为,因此,作为一名银行从业人员,我们应该时刻具有风险管理的意识和自觉性,主动预防工作中可能潜在的风险因素,同时,注意保护自己。

“欢迎加入农行大家庭!”这句温馨的话语不断地在每一位前辈的发言中得以重复,确实如此,培训期间,培训班通过组织各种文体活动,增进学员之间的沟通交流,其乐融融。

每天的行程都安排得很充实,上课学习,体育比赛,演讲比赛,文艺汇演排练等丰富多彩的活动,为新学员提供了一个展现自我,融入农行大家庭的舞台。特别是文艺汇演的排练,加深了学员们彼此的了解,我们肆意的挥洒青春的汗水,绽放最炫丽的青春,在文艺汇演这个活跃的大舞台上,充分地展现农行新一代员工的亮丽风采!在此,预祝20xx年中国农业银行广东省分行第三期新员工培训班文艺汇演取得圆满成功!

中国农业银行在成功上市之后,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以效益为目标,努力把农业银行建设成一家面向“三农”、城乡联动、融入国际、综合经营、致力为最广大客户提供优质金融服务的现代化全能型银行。我们作为农行的新员工,本着爱岗敬业,勤勉尽职,依法合规的职业心态,踏上征途,追求卓越,共创辉煌!

最后,谨以下文与各位同事共勉:

知之非艰,行之惟艰,知难行易,知行合一,行我所信,信我所行。

推荐银行户外拓展心得体会如何写二

前言:

浦发银行三湘支行是长沙市首家支行,融消费区域优势和客户资源优势于一体,自2007年4月12日成立以来,已经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业务量稳步上升,品牌形象不断强化。 三湘支行所属区域消费水平普遍较高,引起各家商业银行的纷纷进驻,要在行业中取得领先地位,在注重品质和服务的同时,还需要与地方展开沟通和交流,做消费者需要的服务。因此,借三湘支行两周年行庆之机,开展一场互动的、感恩回馈的游艺会,是巩固客户忠诚度,吸引潜在客户加入,强化品牌形象的最佳契合点。

<>

1. 回顾企业历程,增强集体自豪感和荣誉感。

2. 借助活动进行品牌和产品的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力。

3. 对广大客户的一次情感回馈,培养现有客户忠诚度,并吸引潜在客户的加入。

4. 活跃企业文化氛围,延续企业优良传统。

5. 加强企业与客户的交流,充分了解消费需求,从而制定更加完善的服务。出国留学网

<>

<>

<>

<>

为了增强活动的互动性,充分调动消费者的参与热情,达到预期的目的,本次活动设定以轻松趣味的游戏板块为主,在游戏中充分兼顾浦发银行企业文化和产品特色。通过不同奖励方式和奖品的设置吸引人气。

同时,本次活动加入现场服务环节。通过有奖现场办理业务,真诚邀请消费者在意见簿上提建议等活动,了解消费者需求,强化浦发银行的服务品牌。

1. 表演板块

 开场舞蹈

特编舞蹈《东方卡之舞》作为活动开场舞蹈,舞蹈演员手持象征着各种浦发银行卡的kt板进行舞蹈,通过舞蹈时间吸引眼球,酝酿气氛。

 浦发感恩舞蹈表演

由三湘支行员工特别奉献,排练舞蹈在游艺会现场进行表演,是三湘支行对客户们两年 以来的支持和关怀表达感恩,具有特别意义(建议:手语舞“我是真的很不错”)  现场调酒表演

活动临近结束时,邀请调酒师进行调酒表演,斟满香槟塔,让员工与现场消费者一起,共庆浦发银行三湘支行两周年生日快乐。

2. 游戏板块:

 抢答游戏

舞蹈结束后,演员手中的kt板集中到主持人手中进行第一个问答游戏:针对手中每张不同的卡设定相关问题进行抢答,送出第一批盖章兑奖凭证(即游艺盖章资料)。  投球游戏“情满三湘”

在银行前坪设立背景板,图案背景为长沙市网格地图,上面依据浦发银行网点分布情况,设立5块可翻动的kt板,kt板用浦发各种产品构成,其余大部分空白网格不可翻动。邀请参与者进行投球游戏,将手中的皮球每投进银行网点的空格内一次即可获得盖章兑奖凭证一张,每人三次投球机会。表现的是浦发银行回馈客户,客户投入浦发的意义。  记忆游戏“欢乐寻宝”

由工作人员先展示浦发各种银行卡,并提示观众记忆,1分钟后将卡收起。然后依据每张卡提问,观众要在一堆kt板卡样中选出对应的一张,例如(提问:东方借记卡?观众就挑选出相应的一张),每挑中一张可得盖章兑奖凭证一枚,每人三次机会,限时30秒。  浦发飞行棋

飞行棋是一种大众的游戏,在这里与浦发的各种产品和业务相结合。由一根长绳子构成路线图,在路线图上分别以浦发各种产品和业务命名点,中间部分点划为水池、高山等,依据飞行棋的玩法,掷骰子决定行进步伐。每次由5-8名观众同时游戏,每到一个产品点则取走地上的产品标志,最终取得标志最多的为第一名,先到达终点的为第二名,分别获得三枚和两枚盖章兑奖凭证。

 幸运触摸

现场设立一个背景板,中间是浦发三湘支行的照片标志,消费者手拿象征东方卡的kt板,蒙上双眼,原地转三个圈后,要将手中的kt板贴到背景板上三湘支行上,完成任务的可以得一枚盖章兑奖凭证。

 客户抽奖

浦发东方卡的客户,填写资料进行抽奖,资料上半部分为活动宣传和游艺盖章处,下半 部分为填写卡号和电话号码,以作为抽奖凭证。

注:现场应准备糖果若干,不断发给现场的儿童,在吸引儿童的同时引起家长的关注,从而保持现场人气。

3. 服务板块

 现场办卡申请

在活动中开辟半小时,浦发银行对信用卡进行推介,并邀请消费者现场填写信用卡申请

资料,对每位完成资料填写的消费者,发放三枚盖章兑奖凭证。

 现场业务受理

在活动时间内,营业厅同时对外开放,现场接受存款和开卡业务办理。凡存款额度1000元以上赠送4.5l金龙鱼油一瓶,限量20瓶;500到1000元赠送2l金龙鱼油一瓶,限量40瓶,其余不限额度,均可获盖章兑奖凭证三枚。

 现场建议聆听

拿出银行内准备的客户意见簿,真诚邀请消费者在上面发表自己的看法,通过工作意见

和建议的收集,建立完善的服务标准,巩固品牌形象。

4. 奖励板块

 奖励规则

1. 确定盖章兑奖凭证,即盖有浦发银行活动章的印刷品,用于活动过程中发放。

2. 参与游戏获得胜利的消费者和参与现场信用卡申请的客户均可获得盖章兑奖凭证

3. 活动中和活动结束后,消费者均可凭凭证数目兑换相应礼品,凭证由活动组收回。

4. 确定凭证数目与兑奖等级,提前公示告知,浦发银行三湘支行对本活动享有法律范围内

的最终解释权。

 奖品设置

1. 盖章兑奖凭证集齐3个可换取精美小礼品一份,每5个可换取精美玩具一个,每10个

可获得2l金龙鱼油一瓶,并可参加幸运抽奖。

2. 浦发东方卡的客户,填写资料后可直接参与幸运抽奖,并获得盖章兑奖凭证一个。

3. 幸运抽奖设一等奖一名,奖励价值888元礼品;二等奖二名,奖励价值488元礼品;三

等奖三名,各奖价值188元礼品;幸运奖5名,各奖4.5l金龙鱼油一瓶。

<>

4月12日19:30——21:00

19:30--19:35 开场舞蹈《东方卡之舞》

19:35--19:40 领导致辞,并宣布游艺会正式开始

19:40--19:50 现场提问环节,针对浦发银行的各种银行卡设定问题,进行抢答。 19:50—20:30 游戏时间

20:00--20:30 现场填写信用卡申请资料,游戏继续进行

20:30--20:35 浦发银行舞蹈表演(建议:手语舞“我是真的很不错”) 20:35—21:05 游戏时间

21:05--21:15 消费者现场题写意见簿

21:15—21:20幸运抽奖

21:20—21:25 调酒表演、香槟塔助兴。

21:25—21:30 活动结束、游戏最后兑奖时间。

注:在整个活动过程中,三湘支行始终接受业务办理,并对符合奖励要求的当场奖励。

推荐银行户外拓展心得体会如何写三

实习单位:中国出国留学银行。

实习部门:营业部

实习时间:2012。7月

由于在学校的专业课程学习中较多地接触了金融方面的知识,同时出于修金融双专业的缘由,因此,本着一种希望能将课本与实践相结合的思想以及一种曾经想以后在银行工作的憧憬,本人开始了在出国留学银行的实习生活。

实习第一天,内心怀着忐忑与新奇,以一身干净的着装踏入了银行,然而却在服装上被老师提出了严重的批评。作为银行工作人员,要求有统一的着装,即上身需穿白色衬衫,下着西装黑裤外加黑色皮鞋。男性需带领带,而女性的皮鞋要求前不露脚趾,后不露跟。简而言之,需保持一种干练,整洁的形态。作为实习生,虽不具有完全一致的服饰,但也需要穿跟行业服装颜色相近的衣服,以保持银行的整体形象。在受到熏陶后,下午变换上了一身职业装回到银行,在外在上俨然有了点工作的样子。

纵观整个实习生活,我的实习工作可被分成两部分,即:担任临时客服经理及学习对公业务。

客服经理工作

原以为客服经理只是一种引导作用,然而事实不然。它所涵盖的工作可以涉及到营业部里大大小小各个方面,即需要了解所有业务的情况,包括普通的对公对私业务的存取款、贷款的办理及还贷、理财业务的部分指导等,要有一种处理全局,解决突发状况的头脑以及良好的交流能力。

以一个下午的时间学习了出国留学银行客服经理准则以及厅堂服务标准,接触了各种表格的填写、帮助还贷、网上银行开通及使用、查询机的使用等。每日准时上班,一天一站就是6个多小时。

表格的填写方面,由于出国留学银行作为较小的商业银行,有别于中、农、工、建、交以及农村信用合作社,

心得体会

它与其他小银行如宁波银行,光大银行等方面有一定的优惠政策,即:由于它们之间运用的是银联清算系统(大银行之间使用的为人民银行支付清算系统),在出国留学银行存取在宁波银行卡上的钱时无需交手续费,此费用由银行替客户进行支付。此外,同城转账若转到5大国有银行,则需填写同城通存通兑单(但现今出国留学银行没有通兑业务);若为异地转账,则需填写异地转账单;同为出国留学银行间转账则无需填写表格。至于其他,如借记卡办理业务,密码挂失及解锁等均需填写相关表格。而指导客户填写表格以及帮客户取号成了我工作组成的一部分。

网上银行业务的开通及使用对于一个不曾接触过的我来说起初有点困难。需教客户如何操作,并需要进行相关演示。要回答客户u宝和浏览器证书的区别以及网银申请时对单笔和累计额度的限制等问题。

此外,由于理财经理在我实习的该周请假休息,因而,我也担任起了介绍理财业务的重任。虽然显得有些粗略,很多东西还要请老师帮忙,但逐渐地也越来越能熟练应对了。如:办理“钱生钱”业务可以选择1天或7天,适用于那些需要使用活期存款且存款数量较大,但使用时间不定的客户。其底线要求为:在柜台上办理,需5万元以上,而在网上银行办理,则需5万2千元以上。同时,目前的理财业务为:将客户的钱集中后主要投资于国库券以及票据(主要指银行承兑汇票),因而能降低一定的风险。另外,也了解了“申购”与“认购”的区别等等涉及各方面的知识。

在实习期间也发生了一定的突发状况,比如,在7月23日停电一天,险些造成银行备用电供应不足。在这种尽量关闭电脑,节省电量使用的情况下也就对办理业务的速度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同时也导致取号机器难以使用。在此情况下如何稳定客户在等待中不厌烦的情绪,合理地进行解释并保持一定的等待顺序成了我遇到的一个问题。但凭借着之前学生工作的经验,让我很好地对此进行了处理,也使银行内其他人员比较满意。

对公业务的学习

柜台方面主要包括对私业务以及对公业务,对私业务主要涉及现金,而对公则主要涉及各类票据。

由于在学校学习过银行会计的课程,同时接触过清算系统的实践操作,因而在本人的申请下,由临时客服经理工作转到对公业务的学习。

在此期间,首先了解了点钞的规范动作。起初有些生硬,还险些拿不稳一捆,速度缓慢。在不断地训练下,由原来的一捆需1分钟左右到最后一捆40秒左右,让我感到缓慢的进步。在询问优秀的标准后,我得知,在10分钟内要数出16捆(每捆100张)。在练习期间,也看到了对几位已毕业的大四实习生的考核,颇有一定的压力。

当然,最主要的还是对于票据的学习。在本人的要求下,向老师要了一份全国票据法进行学习,同时也跟在会计各位老师后面见习了各种票据的处理过程,从一天最初的打印人行往来回单、小额支付系统回单开始,工作也就拉开了序幕。开户的处理、支票的检验,影印的上传以及往来账户的操作等等都让我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比如,在开户前需要检查是否已开基本账户,是在哪家银行,是否属于空头支票黑名单户,此外还要验证身份等等。这不仅使我对银行会计课程的内容有了回顾,同时也接触到了些更为实际的操作。

出于想在尽量短的时间内了解更多的银行业务,我开始每晚回家背五笔字字根,练习五笔字,望对以后能有所准备。

总之,在出国留学银行实习的半个月时间里,让我保持着一种规律的上下班生活,不断地了解着工作的意义,思考着那个曾经想以后要在银行工作的想法。同时,也让我明白,在实习期间一定要保持一种虚心求教的心态以及不耻下问的勇气,主动争取自己想要学习的东西,才能获得更多的收获。

ps:就这么洋洋洒洒地打出一堆文字,感觉写的好官方呀~哎哎,反正是要上交去的,只能写官方点啦~我记得去年实习没交实习报告,今年杂要交了捏?哎,反正就是打字,一堆的文字。。。

不过说实话,原先是出于想让自己想清楚地目的,可是,我依旧没想清楚,而且貌似畏惧工作了有点。感觉还是读书好啊。

推荐银行户外拓展心得体会如何写四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甲方:

乙方:

丙方:

第一条 贷款

1.1 贷款金额:见本合同第九条。

1.2 贷款用途:见本合同第九条。

1.3 贷款期限: 见本合同第九条。

实际贷款金额和起止日期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以个人贷款出账凭证为准。

1.4 贷款利率

本合同项下人民币贷款利率以第九条约定为准,按借款的实际天数计息,日利率=年利率/360.

(1)合同已签订贷款发放前,遇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调整的,乙方按调整后的基准利率依本合同第9.4条约定的浮动方式对本合同约定利率进行相应调整,并按调整后的利率发放贷款。

(2)贷款期内遇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调整的,对于约定的还款方式为分期还款(包括等额还本付息法和等本还款法)的贷款,乙方按调整后的基准利率依本合同第9.4条约定的浮动方式对本合同约定的利率进行相应调整;对于约定的还款方式为非分期还款的贷款,乙方按调整后的基准利率依本合同第9.4条约定的浮动方式对本合同约定利率按年进行调整。

约定的调整方式为按月进行调整的,调整日为基准利率调整日后的第一个结息日。

约定的调整方式为按季度进行调整的,调整日为贷款发放月每顺延三个月的'结息日。

约定的调整方式为按年进行调整的,每年调整日为贷款发放月年度对应月份的结息日。

遇基准利率多次调整的,乙方按调整日最新的基准利率进行相应调整。如果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基准利率浮动范围,使得上述约定的贷款利率低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下限时,则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调整为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下限。

(3)国家变更利率确定方式、调整方式和计息方法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上述利率调整乙方不再另行通知甲方。

1.5 每月结息日为贷款发放日的对应日,贷款发放日如为29、30、31日的,结息日为每月28日,但合同项下贷款还款方式为按月付息到期还本的,贷款结息日为每月20日。双周供贷款首个结息日为贷款发放日后第14日,以后结息日为前一结息日后第14日。

贷款最终到期日为最后一次结息日,利随本清。

第二条 贷款的发放

2.1 乙方在贷款发放前有权审查下列事项,并根据审查结果决定是否发放贷款,此类审查不构成乙方的义务:

(1)甲方是否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妥与本合同项下贷款有关的登记等法定手续;

(2)有关的担保合同是否已生效;

(3)甲方是否已付清与本合同有关的费用;

(4)甲方是否满足了乙方要求的贷款条件;

(5)甲方及担保人民事行为能力和经济状况是否发生不利变化;

(6)甲方还款意愿和担保人担保意愿是否发生变化;

(7)甲方是否发生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情形;

(8)贷款用于购房的,甲方是否已支付购房的首期款。

2.2 本合同项下贷款甲方应委托乙方将贷款资金发放后直接支付至实际收款人账户,贷款发放前甲方应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交易资料和凭证,乙方有权审核甲方提款申请及所附资料是否符合本合同约定并决定是否发放贷款。如甲方申请以自主支付方式发放贷款的,需另行征得乙方同意。

2.3 贷款发放后,乙方有权对贷款的使用、贷款资金去向进行监管,甲方应予以配合。采用甲方自主支付方式发放贷款的,甲方应每季向乙方报告贷款资金支付情况,乙方有权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现场调查等方式,核查贷款资金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

2.4 因贷款发生的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通讯费、邮递费、查询费由甲方承担。无论甲方最终是否使用贷款,乙方因贷款而收取的有关费用均不退还。

2.5 贷款发放前,如因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变化、乙方监管部门对乙方提出控制信贷规模或信贷投向的要求及其他非因乙方原因致使乙方无法发放本合同项下贷款,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或解除本合同,甲方对此无任何异议。

第三条 还款

3.1 甲方按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方式还款:

(1)等额还本付息法,每期还本付息金额以乙方向甲方出具的还款计划表为准(利率调整时应还金额会相应变动)计算公式如下:

每期还本付息额={[ 贷款利率___(1+贷款利率)还款总期数 ] / [(1+贷款利率)还款总期数 - 1 ]} ___ 借款金额 (注:双周供贷款,还款总期数为双周数,贷款利率为双周利率;当按月还款时,贷款利率为月利率;当按季还款时,贷款利率为季利率;当按年还款时,贷款利率为年利率。选择低供贷还款方式时,还款总期数以双方在第十条约定为准。)

(2)等本还款法:按月等额还本、递减付息,计算公式如下:

每期还款金额=贷款本金/还款总期数+(借款总额累计偿还本金额)___月利率

(选择低供贷还款方式时,还款总期数以双方在第十条约定为准。)

(3)净息还款法:按月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

(4)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5)其他还款方式。

3.2 在选择双周还款方式下,甲方已充分了解乙方各类还款法以及双周供产品的特性(即该产品按每年实际天数计收按揭利息,每年需要还款26期,个别年份达到27 期),知悉双周供贷款适合收入较为稳定和均衡的人士,并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选择双周还款方式。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调整要求终止或利率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时,乙方有权终止双周供还款法,另行与甲方协商确定新的还款方式,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乙方有权将其调整成按月等额还本付息法。

低供贷还款方式是指甲方按双方约定的还款总期数计算的每期还款金额在贷款期限内分期归还贷款本息,而在贷款期限内的最后一期还款日将剩余本金一次性偿还的还款方式。该还款方式中约定的还款总期数超过依贷款期限计算的还款期数,甲方在贷款期限内每期还款金额相对较少,但在贷款期末会有一定的剩余本金需一次性偿还。

3.3 按月还款的,首期还款日为甲方贷款发放的次月结息日,以后还款日为每月的结息日,首期还款金额以借款实际天数计算为准。按季还款的,还款日为贷款发放月每顺延三个月的结息日;按年还款的,还款日为贷款发放月年度对应月份的结息日。贷款最终到期日为最后一期还款日。

双周供贷款还款的,还款日为双周供贷款结息日。

选择低供贷还款方式的,贷款期内最后一期还款金额为剩余贷款本金与当期应还贷款利息之和。

3.4 甲方在乙方处开立账户,应至少在约定的还款日前一天,将应还款项存入该账户内,因未足额存入资金致使乙方无法按时扣收应还款项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3.5 甲方应按时足额地归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及利息。

分期还款任一期未按时足额还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全部贷款,并对未归还的全部贷款自逾期之日起按逾期贷款计收罚息。

3.6 甲方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直接从其任何账户中扣收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保险费、乙方对甲方的代垫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乙方从甲方账户扣收款项按照先前期、后当期和先费用、利息、后本金的顺序进行。

3.7 甲方可以提前归还贷款,但需提前三十天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确认后即为不可撤销。部分提前还款的,每次提前还款金额不少于一万元,提前还款后每期还款额相应变更。

甲方提前还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补偿金。该补偿金应由甲方随提前还款本金和应付利息一并支付给乙方。补偿金按提前还款金额提前还款天数本合同约定利率计算。提前还款时间不到三十天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减半计收;超过三十天的,只按三十天计收。

3.8 对于本合同第九条约定利率下浮幅度超过15%的,如甲方在贷款发放后两年内部分或全部提前归还贷款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应由甲方随提前还款本金和应付利息一并支付给乙方,违约金按提前还款金额60天本合同约定利率计算。

第四条 抵押与保险

4.1 丙方愿意以其拥有的房地产(见本合同第十一条)(以下称抵押房地产)作为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补偿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过户费、差旅费)的抵押担保。

4.2 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本合同抵押条款仍然有效。

4.3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为抵押房地产投保财产险,并指定乙方为保险权益的第一受益人。财产险投保金额以抵押房地产价值为准,保险期限不短于债务期限。

抵押房地产为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中长期授信提供担保的,可按年分期购买保险。

4.4 甲方应按时支付保费,并履行保险合同所约定的义务。在本合同项下债务本息和费用还清前,甲方须办理续保手续,否则,乙方有权代为投保,保险费由甲方承担。

4.5 保险单正本由乙方保管,甲方清偿本合同项下所有债务本息和费用后,乙方将保险单正本退还给甲方。

第五条 甲方、丙方保证与承诺

5.1 甲方已如实提供个人和家庭的收入、财产等乙方要求的相关材料,并保证所提供文件和资料的真实、完整、准确;并以个人和家庭收入、财产作为还款保障。

5.2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丙方不得以转让、赠与、设定担保物权等任何方式处分抵押房地产。

5.3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丙方不得出租抵押房地产。

经乙方同意出租时,必须在租约内订明:所出租房地产已抵押给乙方。

5.4 丙方保证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抵押房地产,不做任何使抵押房地产价值减少的行为。

5.5 丙方接受并保证配合乙方对抵押房地产的使用、保管、保养状况及权属情况进行检查。

5.6 甲方在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有权根据事项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要求甲方追加担保或提前收回全部贷款:

经济情况恶化如失业、单位破产或个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个人身体情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等可能影响甲方履行本合同能力的事项。

5.7 甲方、丙方变更居住地、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的,应自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5.8 丙方确认,抵押房地产不是丙方及其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行使抵押权时可依法拍卖、变卖抵押房地产,抵押人放弃就此抵押房地产主张保留其基本生活需要住房的要求。

5.9 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二方)以上共同借款,共同借款人中任何一人对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债务均承担连带清偿义务。抵押房地产不可分割地全额抵押给乙方作为清偿全部借款本息的担保。如甲方违约未按期偿还借款本息,乙方有权向任何一方借款人追索,要求其承担全部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并可依法处理抵押房地产清偿贷款本息。

5.10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丙方应于情形发生之日的次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有权根据情况决定是否要求甲方追加担保或提前收回贷款:

(1)抵押房地产损坏的;

(2)抵押房地产灭失的;

(3)发生保险事故的;

(4)抵押房地产权属发生争议的;

(5)抵押房地产被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的;

(6)抵押房地产受到第三方侵害的;

(7)抵押房地产被列入拆迁的范围。

5.11 乙方有权要求定期由乙方认可的评估机构对抵押房地产进行价值评估,评估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抵押房地产价值明显下降,已不足以作为本合同债务的担保,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归还部分贷款、更改还款方式或提供乙方认可的其他担保措施。

乙方有权在贷款发放后对贷款进行重新估价,查询甲方内外部信用记录,检查贷款使用情形,如发生可能影响借款人还款能力的情形,乙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要求甲方归还全部或部分贷款、更改还款方式或提供乙方认可的其他担保措施。

5.12 合同履行期间,对于本合同第九条约定利率下浮幅度超过15%的,如本合同项下贷款逾期超过30天(含),乙方有权在当期结息日将贷款利率调整为基准利率下浮15%;对于本合同第九条约定利率低于同期基准利率的,如逾期3个月(含)以上的,乙方有权在当期结息日将贷款利率调整为基准利率。逾期罚息的收取,以本合同违约条款约定为准。

甲方在出现上述逾期情形后,全额清偿所欠乙方逾期贷款本息,且连续6个月依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的,乙方在满足上述条件后下一期结息日将贷款利率下浮幅度恢复成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下浮幅度。但乙方已依合同约定决定提前收回贷款的除外。

对于本合同第九条约定利率下浮幅度未超过15%的,如本合同项下贷款逾期,乙方有权在当期结息日将贷款利率调整为按合同约定利率上浮30%执行。

5.13 本合同项下贷款如用于甲方所经营企业,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所经营企业的财务报表及乙方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保证所提供文件和资料的真实、完整、准确、客观。

乙方有权在贷款发放后对甲方所经营的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本合同项下贷款使用情况、查询企业信用记录、企业工商登记情况和企业经营状况等。如发现所经营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借款人还款能力的情形,乙方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要求甲方追加担保或要求甲方更改还款方式、提前归还全部或部分贷款。

5.14 抵押房地产被列入拆迁范围的,丙方应将拆迁进程实时向乙方反映,并根据乙方的要求及时提供拆迁所有资料。丙方与拆迁方签署拆迁补偿协议后,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将协议复印件提供给乙方。如丙方拟接受补偿款方式进行补偿的,丙方应在乙方开立专户,并将该帐户设置为拆迁补偿款的唯一收款帐户(丙方同时为借款人的,应将其在乙方开立的还款账户设置为拆迁补偿款的唯一收款账户),并将上述收款账户在拆迁补偿协议中明确约定或以书面形式通知拆迁方并抄送乙方。拆迁款到账后,乙方有权立即扣划用于清偿甲方贷款。

第六条 违约条款

6.1 甲方任何一期未及时足额归还借款本息即视为逾期,从逾期之日起,对逾期金额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加50%计收罚息;甲方未按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从违反合同约定使用贷款之日起,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加100%计收罚息。因此被宣告提前到期的,乙方对本合同项下未归还的全部借款本金计收罚息。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逾期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6.2 本合同履行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追加乙方认可的担保措施或提前收回全部贷款,并有权处置抵押房地产:

(1)甲方未按双方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或未按约定方式支用贷款资金或以提供虚假资料等方式规避本合同第2.2条约定的受托支付;

(2)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归还本息的;

(3)甲方违反所做的陈述与保证;

(4)甲方转移财产、逃废债务;

(5)甲方在履行与乙方或其他银行签订的其他合同时,有延迟履行等违约行为;

(6)出现可能导致抵押房地产价值减少或灭失,从而使乙方的债权遭受损害的情形;

(7)甲方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其偿还能力事件的情形。

6.3 乙方依法以抵押房地产折价或拍卖、变卖抵押房地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6.4 发生行使抵押权情形时,乙方与丙方协商确定抵押权的实现方式,未能协商一致的,乙方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拍卖、变卖抵押房地产。

6.5 甲方承担乙方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过户费、差旅费)

6.6 甲方有逃避乙方监管、拖欠贷款本金及利息、恶意逃废债务等行为时,乙方有权将该行为向其所在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通报,并在媒体上公告。

第七条 附则

7.1 乙方可以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7.2 乙方有权要求对本合同项下债务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

7.3 甲方在此同意并授权乙方有权依照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本人个人信用信息报送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征信机构,并同意上述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使用人可依据规定的范围,查询本人个人包括社保信息在内的信用报告。

7.4 本合同项下的出账确认书、个人贷款出账凭证及经各方确认的借款申请书等相关文件、资料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同等法律效力。

7.5 乙方就本合同给予其他方的任何通知、要求或其它函件,一经按本合同记载的或按其他方已书面通知乙方变更后的地址发出即视为已送达。

7.6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7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8 本合同经甲方、丙方签字和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或个贷业务专用章后生效。

7.9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乙方执二份,甲方、丙方、登记机关各执一份,如需公证,应增加一份用于公证机关备案。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丙方(签字):

日期:

推荐银行户外拓展心得体会如何写五

编号:__________

重要提示

请抵押人认真阅读本合同全文,尤其是带有▲▲标记的条款。如有疑义,请及时提请抵押权人予以说明。

为保障债务人和抵押权人之间已经或将要签订的主合同项下全部债权的实现,抵押人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设定抵押。

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主债权

1.1 抵押人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有多个主合同的指全部主合同,下同)项下的全部主债权,包括抵押权人根据主合同向债务人发放的各类贷款、透支款、贴现款和/或各类贸易融资款(包括但不限于进口押汇、进口代收融资、进口汇出款融资、出口押汇、出口托收融资、出口发票融资、出口订单融资、打包贷款、国内信用证押汇、国内信用证议付、国内保理融资、进出口保理融资等),和/或者,抵押权人因已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担保函(包括备用信用证,下同)而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包括或有债权),以及抵押权人因其他银行授信业务而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包括或有债权)。

本合同约定的银行授信业务,是指银行向客户直接提供资金支持,或者对客户在有关经济活动中可能产生的赔偿、支付责任做出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前述列明的任一项、多项业务或其他名称的业务。

▲▲1.2 任一笔主债权本金的币种、金额、利率和债务履行期限等具体内容由抵押权人和债务人双方在主合同(包括主合同下额度使用申请书和/或抵押权人和债务人双方签署的其他名称的文件,额度使用申请书和其他名称的文件在本合同中合称“额度使用申请书”,下同)中具体约定。

按照本合同第13.2(2)条和13.2(3)条约定提供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的额度是否可以循环使用、额度的用途、每次使用额度时的具体用途以及授信期限等均由抵押权人和债务人双方在主合同中具体约定。对于按照第13.2(2)条的约定提供最高额抵押的,在主合同约定的授信期限内发生的主债权均受本合同担保;对于按第13.2(3)条的约定提供最高额抵押的,在第13.2(3)条约定的期间内发生的主债权均受本合同担保。

1.3 按照本合同第13.2(2)条和13.2(3)条约定,抵押人为债务人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的,适用本款以下约定。

1.3.1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在下列日期中最早发生之日(“主债权确定日”)确定:

(1)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一笔主债权的发生日;

(2)抵押权人根据主合同取消全部授信额度之日;

(3)抵押物在抵押期间被查封、扣押的,抵押权人收到查封、扣押机关的通知之日;

(4)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被撤销之日;

(5)抵押权人根据本合同第七条行使抵押权时。

1.3.2主债权确定日当日及之前发生的主债权及其持续至抵押人承担责任时产生的利息(包括复利、逾期及挪用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第2.1条约定的抵押权人实现债权及抵押权的费用均属本合同担保的范围。

主债权的发生指抵押权人发放贷款、融资款、透支款或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或备用信用证。

▲▲1.3.3主债权确定前抵押权人转让主合同下的部分债权的,最高额抵押权是否转让以及如何转让,以抵押权人届时向抵押人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

▲▲1.4抵押权人根据主合同享有的债权的实际金额无论低于还是高于本合同约定的最高债权额,均不影响抵押人根据本合同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第二条 担保责任

2.1 担保的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及抵押权的费用。实现债权及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抵押权人保管抵押物的费用、抵押物处置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2.2 本合同下抵押为第13.2(1)条约定的抵押的,抵押人已认真阅读了主合同,并确认了所有条款。

本合同下抵押为第13.2(2)条及13.2(3)条约定的最高额抵押的,对本合同签订前已签订的主合同,抵押人已认真阅读了主合同,并确认了所有条款。对本合同签订后将签署的主合同,抵押人同意,抵押权人和债务人双方签订的主合同无需通知抵押人或征得抵押人同意,抵押人将自行联系债务人提供相关文件。

▲▲2.3 根据第13.2(1)条约定提供抵押的,抵押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合同的,抵押人仍应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变更主合同且增加合同金额、提高利率或延长债务履行期限的,抵押人仍按原主合同约定的金额、利率和期限承担担保责任;但是,在主合同未变更的前提下,抵押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调整利率(包括提高利率)或延长债务履行期限的,抵押人仍应承担全部担保责任。

根据第13.2(2)条及13.2(3)条约定提供最高额抵押的,抵押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合同的,包括但不限于变更主合同额度金额、授信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利率及其他条款,无需通知抵押人或征得抵押人同意,抵押人仍应承担担保责任。但是,对于第13.2(2)条,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增加主合同额度金额或延长授信期限的,抵押人仅对原授信期限内发生的主债权在本合同约定的最高债权额内承担担保责任;对于第13.2(3)条,无论主合同发生何种变化,抵押人对发生在第13.2(3)条约定期间内的主债权在本合同约定的最高债权额内承担担保责任。

▲▲2.4 本合同双方特别约定如下:本合同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或其有关条款无效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对债务人在主合同无效后应承担的返还责任或赔偿责任,抵押人应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条 抵押物的登记

抵押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向登记机关办理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抵押登记手续,并在登记手续办妥后三日内将他项权利证明、抵押登记证明文件正本及抵押物权属证明正本交抵押权人保管。

第四条 保险

4.1 抵押人应按抵押权人要求的保险金额和保险期限为抵押物投保,并应指定抵押权人为保险权益的第一受益人。

保险手续办妥后,抵押人应将保单正本交抵押权人保管。

4.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人应按时支付所有保费,并履行维持保险的有效存续所必需的其他义务。

4.3 抵押人未能投保或续保的,抵押权人有权代为投保、续保,代为缴付保费或采取其他保险维持措施。抵押人应提供必要协助,并承担抵押权人因此支出的保险费和相关费用。

第五条 抵押人的陈述与保证

5.1 抵押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抵押人为自然人的)/抵押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抵押人为非自然人的),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

5.2 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抵押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并经过所有必须的同意、批准及授权,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5.3 抵押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抵押权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

5.4 抵押人对抵押物享有充分的处分权,若抵押物为共有的,其处分已获得所有的必要的同意和批准。

5.5 抵押物不存在任何瑕疵,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不存在争议、抵押、质押、诉讼(仲裁)等情况。

▲▲5.6抵押人及其关联方均不属于联合国、欧盟或美国制裁名单内的企业或个人,不位于被联合国、欧盟或美国制裁的国家和地区。

▲▲第六条 抵押人的义务

6.1 抵押人应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抵押物的保险、保管、维修及保养等费用。

6.2 抵押人应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应以任何非正常的方式使用抵押物,应定时维修保养以保证抵押物的完好,并按抵押权人的要求办理保险。

抵押期间如因抵押物给他人(包括抵押权人)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抵押人应依法承担赔偿及其他责任。

6.3 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应有任何使抵押物价值减损或可能减损的行为;不应以转让、赠与、出租、设定担保物权等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

6.4 抵押人应配合抵押权人对抵押物的使用、保管、保养状况及权属维持情况进行检查。

6.5 有下列情形时,抵押人应立即书面通知抵押权人,并按抵押权人的要求提供新的担保:

(1)抵押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

(2)抵押物的安全、完好状态受到或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3)抵押物权属发生争议;

(4)抵押物在抵押期间被采取查封、扣押等财产保全或执行措施或其他强制措施;

(5)抵押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6)抵押人(抵押人为非自然人的)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申请或被申请宣告破产;

(7)抵押人发生重大安全或环保事故;

(8)抵押人的外部审计师对其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是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9)抵押人因违反法律法规和/或监管要求被或可能被有权机关调查、处罚或采取类似的其他措施;

(10)抵押人或其关联方被纳入联合国、欧盟或美国的制裁名单,或者其所在国家和地区被纳入联合国、欧盟或美国制裁国家和地区名单。

6.6 在债务人向抵押权人清偿主合同项下所有债务之前,抵押人不向债务人或其他担保人行使因履行本合同所享有的追偿权。

6.7 在债务人足额清偿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前,债务人如成为抵押人的股东或其实际控制人,抵押人将立即通知抵押权人并提供股东会(股东大会)关于同意提供担保的决议。

6.8 抵押人应协助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并不会设置任何障碍。

6.9 抵押物价值减少、毁损或灭失时,保险公司或其他第三人为此支付给抵押人的赔偿金应按照本协议第7.4条的约定处置。

抵押物系房产的,抵押人知悉抵押物将被拆迁的信息时,应及时通知抵押权人。如采用产权调换补偿形式拆迁抵押物的,抵押人应按抵押权人的要求重新设置抵押,在新抵押权设立登记尚未办妥前,抵押人应提供抵押权人认可的其他担保。如采用补偿款形式拆迁抵押物的,抵押人应按抵押权人要求以拆迁补偿款提供保证金或存单质押并签署相关合同。

6.10 如抵押人按第三条约定提交的抵押登记证明文件仅系抵押权预告登记证明文件,抵押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限内及时办妥抵押权设立登记手续,并将他项权利证明或证明抵押权设立的其他文件正本交抵押权人保管。抵押人不得对办理抵押权设立登记设置任何障碍(包括但不限于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条件已具备的情况下拒绝或迟延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不缴纳契税、公共维修基金、不按抵押权人要求签署并提交相关抵押登记文件等)。

6.11抵押人保证遵守国家反洗钱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不从事涉及洗钱、恐怖融资的活动,积极配合抵押权人开展客户身份识别、交易记录保存、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等各项反洗钱工作。

6.12抵押人保证,抵押人及抵押人员工及代理人不以任何形式向抵押权人或抵押权人员工提供、给予、索取或收受本合同约定以外任何形式的物质利益(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实物卡、旅游等)或其他非物质利益;不将抵押权人提供的资金或服务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用于与贪腐或贿赂有关的活动;抵押人如知晓任何违反本条约定的情形,应及时如实、完整、准确地向抵押权人提供线索和相关信息,按照抵押权人的要求配合相关事宜。

▲▲第七条 抵押权的实现

7.1 下列任一情况出现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拍卖、变卖抵押物,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1)债务人未按时足额偿还任一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贷款、融资款本金、抵押权人垫付的款项或相应利息;

(2)抵押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另行提供担保。

7.2 依法拍卖、变卖抵押物后所得的价款按如下处理:

(1)清偿债务人已到期的债务;

(2)债务人有尚未到期的债务时,清偿已到期债务后的余额存入抵押权人指定的保证金账户。该等款项自存入保证金账户之日起即转移为抵押权人占有,该等款项本息为抵押权人在主合同项下全部债权提供质押担保,在主合同项下债务未得到全部清偿前,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动用,债务到期时,抵押权人有权扣划该款项。前述保证金质押担保范围与本合同第2.1条约定的担保范围相同。

7.3 抵押人同意:主合同同时受债务人或第三方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自行决定担保权利的行使,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权人有权直接行使抵押权而无需先行向其他担保人主张权利,有权不分先后顺序地分别或同时向包括抵押人在内的一个或多个担保人主张部分或全部担保权利;抵押权人放弃或变更对其他担保人的担保权利、放弃或变更担保物权的权利顺位的,抵押人仍按本合同承担担保责任而不免除任何责任。

7.4 抵押人同意,抵押物价值减少、毁损或灭失时,保险公司或其他第三人为此支付给抵押人的赔偿金,抵押权人有权自行选择下列方法处理,抵押人应根据抵押权人的要求协助办理有关手续:

(1)经抵押权人同意,用于修复抵押财产,以恢复抵押财产价值;

(2)清偿或提前清偿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本息及相关费用;

(3)为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本息及费用提供质押担保;

(4)抵押人提供符合抵押权人要求的新的担保后,经抵押权人同意,由抵押人处分赔偿金。

▲▲第八条 保证条款

8.1本合同下抵押为第13.2(1)条约定的抵押的, 因下列原因致使抵押权未设立或无效的,抵押人应对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本合同下抵押为第13.2(2)条或第13.2(3)条约定的最高额抵押的,因下列原因致使抵押权未设立或无效的,抵押人应对债务人在各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抵押人保证的最高债权额以本合同第13.3条约定为准,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1)抵押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

(2)抵押人在第五条项下所作陈述与保证不真实;

(3)因抵押人方面的其他原因。

8.2 受保证担保或最高额保证担保的主债权范围与本合同项下抵押担保的主债权范围一致,即本合同第一条和第十三条约定的主债权。抵押人保证的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8.3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抵押权人垫付款项日期,下同)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抵押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抵押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两年止。

抵押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债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债务履行分别计算,为自每期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抵押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抵押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两年止。

抵押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8.4 本保证条款的效力独立于本合同其余条款,本保证条款的生效条件为:本合同项下抵押权因第8.1条所列原因未设立或无效。

第九条 通知

9.1 抵押人在本合同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包括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均真实有效。任一联系方式发生变更,抵押人应立即以书面方式将变更信息寄/送至抵押权人在本合同填写的通讯地址。该等信息变更在抵押权人收到更改通知后生效。

9.2 除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外,抵押权人对抵押人的任何通知,抵押权人有权通过以下任一方式进行。抵押权人有权选择其认为合适的通知方式,且无需对邮递、传真、电话或任何其他通讯系统所出现的传送失误、缺漏或延迟承担责任。抵押权人同时选择多种通知方式的,以其中较快到达抵押人者为准。

(1)公告,以抵押权人在其网站、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或营业网点发布公告之日视为送达日;

(2)专人送达,以抵押人签收之日视为送达日;

(3)邮递(包括特快专递、平信邮寄、挂号邮寄)送达于抵押权人最近所知的抵押人通讯地址,以邮寄之日后的第3日(同城)/第5日(异地)视为送达日;

(4)传真、移动电话短信或其他电子通讯方式送达于抵押权人最近所知的抵押人传真号码、抵押人指定的移动电话号码或电子邮件地址,以发送之日视为送达日。

9.3 抵押人同意,除非抵押权人收到抵押人关于变更通讯地址的书面通知,抵押人在本合同填写的通讯地址是法院向抵押人送达司法文书及其他书面文件的地址。本合同争议解决过程中,法院通过邮递(包括特快专递、平信邮寄、挂号邮寄)方式将司法文书或其他书面文件送达于抵押权人最近所知的抵押人通讯地址的,以抵押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为送达日;抵押人未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以邮寄之日后的第3日(同城)/第5日(异地)视为送达日。

除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外,法院对抵押人的任何通知,法院有权通过第9.2条约定的任一通讯方式进行。法院有权选择其认为合适的通讯方式,且无需对邮递、传真、电话、电传或任何其他通讯系统所出现的传送失误、缺漏或延迟承担责任。法院同时选择多种通讯方式的,以其中较快到达抵押人者为准。

▲▲第十条 信息披露与保密

10.1对于在本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获取和知悉的抵押人的未公开信息和资料,抵押权人对相关信息和资料的使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并应依法承担保密责任,不向第三方披露该等信息和资料,但下列情形除外:

(1)适用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

(2)司法部门或监管机构依法要求披露的;

(3)抵押人未按约定履行担保责任时,抵押权人为实现本合同项下抵押权需向抵押权人的外部专业顾问披露和允许抵押权人的外部专业顾问在保密的基础上使用的;

(4)抵押人另行同意或授权抵押权人进行披露的。

10.2抵押人确认已签署《信用信息查询和提供授权书》。抵押权人在授权书规定的范围内查询、使用和保存抵押人的信用信息。

10.3在本合同第10.1条和第10.2条规定的情形外,抵押人进一步同意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如下情形可以使用或披露抵押人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抵押人的基本信息、信贷交易信息、不良信息及其他相关信息和资料等,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为下列目的向业务外包机构、第三方服务供应商、其他金融机构及抵押权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机构或个人,包括但不限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分支机构,或者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完全或部分拥有的子公司,披露和允许其在保密的基础上使用该等信息和资料:①为开展银行授信业务或与银行授信业务有关,例如推广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信业务、催收抵押人欠款、转让银行授信业务债权等;②为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或可能提供新产品或服务或进一步提供服务。

本第10.3条是否适用,以双方在本合同第十六条约定为准。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合同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法律)。本合同项下争议应向抵押权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本合同“其他约定事项”条款另有约定除外。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第十二条 其他条款

12.1本合同所附的“抵押物清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2.3 本合同自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1)抵押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抵押人为自然人的,抵押人签字;(2)抵押权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

第十三条 担保的主合同

13.1 被担保的债务人为:

13.2 本合同担保的主合同适用以下第 项约定:

(1)抵押。担保的主合同编号: ;主合同名称:

(2)最高额抵押。担保的主合同编号: ;主合同名称: 。抵押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币种及大写金额):

(3)最高额抵押。抵押人为抵押权人与债务人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抵押担保,抵押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币种及大写金额):

前款所称主合同指:抵押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全部授信业务合同□为办理 签订的全部授信业务合同。

13.3 本合同项下抵押权因本合同第8.1条所列原因未设立或无效,抵押人对债务人在各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的,抵押人保证的最高债权额为(币种及大写金额):

。第十四条 抵押物

14.1 抵押人提供的抵押物是: 。

14.2 抵押物的详细情况以本合同所附“抵押物清单”为准。

14.3 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及其从物、从权利、附着物、附合物、加工物、孳息及代位物。

14.4 抵押人应自可办理抵押权设立登记之日起 天内及时办妥抵押权设立登记手续。

第十五条 联系方式

抵押人接收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通知的联系方式包括:

通讯地址: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移动电话号码: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电子邮件地址:__________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16.1双方同意,本合同□适用□不适用第10.3条。

16.2双方同意,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的争议管辖法院由“债权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修改为:

第十七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抵押人、抵押权人各执 份,抵押登记部门一份。

抵押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

证件种类: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

法定(户籍)地址:__________

抵押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分(支)行

负责人: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

抵押人已通读合同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已应抵押人的要求作了详细说明,抵押人签署本合同时对所有内容无疑问和异议,理解合同条款尤其是带▲▲标记条款的含义及其法律后果。

(以下无正文)

(签署页)

抵押人(公章/签字)__________ 抵押权人(单位印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__________年月日 签署日:__________年月日

共有人声明条款(适用于抵押物有共有人的情况):__________

本人(姓名: 证件种类: 证件号码: )系抵押物的共有人,本人已认真阅读并确认了本合同的所有条款,知悉并同意抵押人以抵押物向抵押权人提供担保。

共有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分(支)行抵押物清单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抵押人名称/姓名__________

主合同编号:__________

抵押合同编号:__________

名称单位数量权利证书编号存放地点保险单号码

抵押人公章/签字:__________抵押权人单位印章: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

推荐银行户外拓展心得体会如何写六

进入大学生活的最后一年,充满激情和挑战的大学生活即将结束,而我们也从大一的师弟师妹变成了大四的师兄师姐,面向投身社会工作的门槛,或者投身考研大军,或者加入求职浪潮。我们大多数人都要面对那个为之准备了多时工作和社会,而专业实习就是我们迈向社会的第一步。

作为工商管理专业的学生,主要培养今后从事财务、销售、人力资源、市场营销及运营管理方面的人才,培养适合现代企业发展的储备资源。而参与银行实习能够从银行角度认识到企业财务运作流程,熟悉银行信贷及电子商务的相关操作,在日常工作当中了解金融行业的相关知识知识和能力素养。与此同时,通过银行实习能够拓展和积累人脉基础,适应严谨高效的工作节奏,因此,在这次毕业实习中,我选择了中国银行两江分行作为毕业实习单位。在实习过程中开拓了视野,增长了见识,也熟悉了银行工作的基本操作和技能,为走向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收益颇多。

根据学校对于本科生的毕业实习要求,我于20__年7月7日至9月12日在中国银行两江分行进行了长达十周的毕业实习。在各岗位工作人员的帮助下进一步了解了银行的构架体系、部门设置和操作流程,对银行的工作内容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在实习过程中与部门成员分工合作,拓展了知识水平和业务素养。实习期间,我在个人金融部银行卡助理,大堂助理等岗位上进行见习,在单位指导老师的帮助下,熟悉了金融机构的主要经济业务活动,系统地学习了银行基础操作人员的实务工作,实际工作能力得到了很好的锻炼和提高。下面对我的实习情况作详细总结。

一、 实习单位简介:

1.1关于中国银行

中国银行全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位于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号。是中国(不包括香港、澳门、中国台湾地区)五大国有商业银行之一,规模在中国五大银行位列第三。中国银行的业务范围涵盖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和保险领域,旗下有中银香港、中银国际、中银保险等控股金融机构,在全球范围内为个人和公司客户提供全面和优质的金融服务。按核心资本计算,20__年中国银行在英国《银行家》杂志“世界1000家大银行”排名中列第7位。

1.2中国银行的历史

中国银行于1912年1月24日由孙中山总统下令批准成立。1912年2月5日正式开业。故中国银行为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之一。

1950年4月,中国银行总管理处划归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领导。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银行的各项业务得到了长足发展,跨入了世界大型银行的前列。

20__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试点银行之一。

20__年8月26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挂牌成立,标志着中国银行的历史翻开了崭新的篇章,启动了新的航程。成为了国内首家h股和a股全流通发行上市的公司。

1.3中国银行的业务

商业银行业务是中国银行的传统主营业务,包括公司金融业务、个人金融业务及金融市场业务。

1) 公司金融业务

公司金融业务为中国银行业务利润的主要来源。包括存款业务、贷款业务、 金融机构业务、国际结算及贸易融资业务、其他公司金融业务。

2) 产品服务创新

中国银行配合公司客户最新业务需求,组合和创新公司金融产品;加大与金融同业的产品合作,积极开展同业间公司信贷资产的转让业务;推出融易达(基于应收账款的融资服务)、通易达(应收账款质押开证)、融信达(基于投保出口信用险的应收账款的融资服务)和融货达(货物质押融资)等产品,进一步丰富了“达”系列贸易融资产品种类。

3) 个人金融业务

个人金融业务为中国银行战略发展重点之一。包括储蓄存款业务、个人贷款业务、个人中间业务、“中银理财”服务、私人银行业务、银行卡业务、渠道建设。

4) 产品服务创新

依托全球服务网络和多元化服务平台,中国银行为客户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不断创新推出本外币理财新产品。继续推动海外财富管理专柜业务,为客户跨境资产配置提供了便利。

5) 金融市场业务

中国银行金融市场业务主要包括:本外币金融工具的自营交易与代客业务、本外币各类证券或指数投资业务、债务资本市场业务、代客理财和资产管理业务、金融代理及托管业务等。中国银行主要通过在北京、上海、香港、伦敦及纽约设立的五个交易中心经营资金业务。

6) 产品服务创新

新产品的设计与报价能力是中国银行金融市场业务主要竞争优势之一。中国银行始终秉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创新理念,凭借在外汇业务方面的丰富经验及战略投资者的专业知识,致力于通过开发创新及度身订造的资金产品及服务吸引客户。

二、 实习目的:

(一)了解认识金融行业尤其是银行业的各种知识,丰富知识水平。

(二)锻炼自己的工作实践能力,提高自身的人际交往能力与吃苦耐劳的精神,培养岗位适应性。

(三)增加社会阅历,拓展人脉资源,完成实习规划。

(四)实习期间保持与单位领导员工的良好关系,通过自身实习表现给用人单位留下良好印象,争取校招绿色通道或者单位留用意向。

三、实习岗位及工作内容:

实习岗位:

个人金融部银行卡助理 营业部大堂经理助理

工作内容:

个人金融部银行卡助理:

1、通过学习部门信用卡业务相关知识,掌握有关办公操作流程,了解部门对公和对私业务的具体操作,引导客户办理具体业务。

2、整理归档客户信用卡档案,实现客户资料的保密工作,协助部门完成客户个人及企业贷款的办理及贷后的跟踪核查和不良贷款催收工作。

3、协助完成部门全辖员工的绩效考核报告及数据录入工作。

4、协助部门完成月度工作报告,进行相关表格数据的格式调整,在部门工作繁杂时负责部门业务通讯的转接工作。

营业部大堂经理助理:

1、学习银行前台的各项工作以及银行的各项理财产品、担保贷款业务、银行卡、信用卡的各种详细情况,协助大堂经理处理银行各项日常工作。必要时协助柜台和理财经理处理银行客户数据与对客户进行及时回访。由于是男性职员,同时也担当银行的日常安保工作,当然只限于维持大堂秩序。

2、协助大堂经理处理银行大堂事宜,如引导客户,为客户介绍理财产品,解决客户与银行有关的问题。参与银行厅堂销售的各项布置与客户营销。

3、协助柜台工作,指引客户填写各种表格回单,帮助柜台疏导客户。进行银行高端产品对vip客户的针对性推广等。

4、协助理财经理处理银行客户数据,主要完成客户购买理财产品或者办理各种功能性银行卡后的数据录入和数据分类工作。

5、客户回访工作,主要在客户购买理财产品成功之后电话告知客户做一个继续追踪,以及在理财产品推出之前协助告知一些重要客户,或者给陌生客户做电话拜访工作,宣传理财产品等。

四、具体实习内容:

学习相应理论基础知识及银行相关各种文件,学习了柜面操作基本知识以及人民银行下发的各种文件。大堂经理助理是连接客户、柜面人员、客户经理的纽带,因此首先就得学习柜面的相关知识,才能更好的解答客户问题,引导客户办理相关业务,维持大堂秩序,减轻柜员的工作量,提高整体服务效率。柜面相关知识主要有五大部分:对公业务,,对私业务,联行业务,授信业务,公共业务。其中具体包括对凭证及相关传票、操作流程、交易代码的学习。在学习的过程中,要非常用心,因为这些知识点既散又细,而且对于一位银行服务人员特别是柜员来说,任何一点细小的规定如果操作失误就可能酿成不可估量的后果。同时还要学习人民银行下达的相关文件,结合商业银行的内部规定变动了解银行改革的方向和动态。只有全面了解了这些文件规定,才能树立更强的服务意识和竞争意识,以优质的服务让顾客满意,以强劲的竞争力为银行争取更大的生存空间。学习大堂营销技巧及解答客户咨询。在大堂工作要特别注重礼仪,礼仪是人们在交往活动中形成的行为规范与准则,成天与客户打交道的经理,代表着企业的形象与信誉,所以一切都要谨小慎微。要做好大堂经理助理的工作就必须做到以下几个方面:干练,稳重,自信,亲和。对顾客的需求要能够迅速作出反应,对大堂里出现的不同问题要能够表现出遇事不慌的心态,机智的处理并解决出现的状况,作为一个大堂经理要能够以低姿态友善地与客户沟通、交流,但也不能唯唯诺诺,在任何时刻我们都应该对自己充满信心。在客户迷茫时,我们为其指明方向;在客户遇到困难时,我们施予援手;当客户不解时,我们耐心解释;当客户不满时,我们及时安抚。随时随地,急客户所急,想客户所想,以完美无缺的服务去赢得每一位客户的信赖。让每一位客户感受到我们的微笑,感受到我们的热情,感受到我们的专业,感受到宾至如归的感觉。营业中的礼仪主要有四大内容:(1)解答客户问题。(2)营业中分流客户。(3)维护大堂秩序。(4)适当理财产品的营销。所以,作为一名大堂经理要有丰富的知识,随机应变的能力,以及善于营销的口才。

五、实习心得与体会:

经过这次毕业实习,使作为新入社会大学生的我更加深刻地认识了社会,熟悉了工作岗位和工作要求,端正了工作态度。与此同时,在长达50天的工作相处中,与同事们培养了深刻地友谊,拓展了人脉,培养了礼仪,从而拓展了作为商科学生的商业素养,为以后的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通过这次实习,与实习相伴的是对银行业务的深入理解和对银行具体工作认知的改观,更加深刻地认识到银行工作的细致和严谨,也理解了银行对客户银行卡收取年费的合理之处。考虑对银行资源的高效利用,银行对其收取年费,避免了客户办理多张银行卡对银行资源的不合理占用,从而避免了银行卡档案的冗杂,减轻了银行卡档案和管理的操作难度,与此同时,促使客户合理利用手上有限的银行卡,提高安全意识,也减少了针对银行卡骗贷及核呆等贷后工作的工作量,维护金融安全。

在实习的过程中也伴随着对银行业务团队的认识和尊重,正是因为中行高素质的员工团队,通力合作,共同为部门成就而不断努力,才铸就了一个团结、负责的大企业的形象。

通过这次实习,我更加清晰的认识到银行已经由原来的专业银行向全能型商业银行的转变,银行已经由原来的货币银行转变为现在的万能银行。现代商业银行除了经营传统的存贷业务之外,同时还经营基金、保险等金融业务以及贵金属工艺品等保值增值类产品,分散经营风险,减少主营业务所造成的风险,而且积极拓展银行的中间业务,提高中收,有利于增强银行的灵活性,扩大赢利点。银行作为特殊的企业,有着特殊的监管机制,在经营过程中必须兼顾盈利性、流动性与安全性的“三性”原则。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