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估价心得体会和感想 房地产估价实训报告心得体会(五篇)

  • 上传日期:2022-12-20 05:43: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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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推荐房地产估价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步入大学生活的最后半个年头,站在我们面前的就是那个向往已久的工作社会,我们的心已经开始飞进那里。我们高兴,我们兴奋,因为我们最后能够在这个巨大的舞台上展现自我,我们能够回报社会,我们能够服务国家。但是我们又害怕又胆怯,我们常常会扪心自问:我们准备好了吗是的,我们在校园里生活了数十载,而社会与校园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世界,也许我们不能完全立刻适应这激烈残酷的社会,所以我们选取一个过渡的桥梁把我们平稳的送上社会的大舞台,这就是专业实习。实习是对每一位大学毕业生专业知识的一种检验,它让我们学到了很多在课堂上根本就学不到的知识,既开阔了视野,又增长了见识,为我们以后进一步走向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也是我们走向工作岗位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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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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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驰(广州)房地产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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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是一个很有争议的行业,因为这一行的利润很高,个性是在广州,真的能够说是寸土寸金,在市中心,一般xx年以后的二手房都在8000元每平方以上。广州的房价在中国所有的城市中是稳定的,即使经济受到这样那样的影响如08年美国开始的金融危机,对广州这个内陆城市房地产价格的影响小之又小。广州的土地资源是有限的,而人口却在不断的增长,越来越多的外来人口涌进广州,房屋的租赁和买卖也十分的火热。

顺驰房地产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具有房地产经纪机构一级资质,是一家专门从事房地产营销及相关服务的大型全国化企业集团。从xx年初,顺驰(中国)不动产网络集团开始全国化发展,目前已进入天津、北京、广州、深圳、上海、南京、苏州、无锡、成都、武汉、广州、沈阳、郑州、石家庄等城市,在全国拥有近800家连锁店和7000名高素质的员工。顺驰(中国)房地产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是房地产二手房屋买卖、租赁等中介业务、商品房代理、余房、空置房的连锁销售,并带给房地产金融等相关服务,从天津到全国化发展,建立了覆盖19个城市的庞大房地产营销及相关服务渠道,构成了全国化的知名中介品牌。

广州顺驰成立于xx年,在进入广州初期主要从事的是房地产商品房的代销,代理,余房包销,限时等业务。这些业务对公司员工要求不高,只要简单的学会销售技巧就是了。公司业务开展的主要由公司来承担,资源掌握和维护都是由公司来完成。经过xx年的房地产市场的调整,公司收缩业务规模,砍掉限时包销等业务,回归中介本质,以中介信息服务为主要业务。这样对员工的要求就高了很多,员工在学会销售技巧的同时还要学会开拓和维护公司资源,一切资源由员工掌握和维护。[实习资料]

在公司实习的期间是我成长最快的一段时间,公司根据我的特点和性格,给我的定位是做销售方面的工作。公司每位员工进入公司时的第一份工作都是销售,这是整个行业的一个硬性要求。从销售做起这样才能够方便以后开展更多工作。我被分配到销售部,我主要是跟着邱代表学习销售,由于邱代表是案场的销售总负职责人,在他的带领下我们主要从事以下几点具体的工作:

(一)熟悉整个产品

对产品的了解是销售的第一关键之处,要对自己的产品了如指掌才能去说服感染其他的人,而产品的组成又是分很多种不同状况的。房子是件不太一般的物品,消费者在消费是也会花很多心思在上面,一旦介绍失误就会为公司和自己带来一连串的麻烦,也该消费者本身带来很多不愉快。

(二)熟悉整个销售流程

销售是份很有学问的工作,每一天和不同的客户谈产品。客户的问题是多种多样的,每一天都在处理一些复杂的小事,也就是这些复杂的小事在一步步的锻炼着我,一开始总是以学生的姿态去处理那些事情,但最终发现这是十分错误的,这也使自己走了很多弯路。销售的售前,售中与售后都是一门高深的学问,在处理时的心态上也需要有很大的调整,客户总是有无限多的问题,但怎样去把这些问题化整为零,是需要一些人格魅力去解决的,而不是单单靠嘴皮子功夫。销售之后的工作也是复杂多变的,银行按揭的办理,公积金的申请审核,对客户的不完全掌握使得银行和公积金中心手续的办理出现了很多问题,这也直接导致销售进度的放缓,无形之间也给自己增加了一些心理压力。心态上怎样去处理好这些事是最关键的,个性是作为还没出校门的学生,职场上是没有太多人情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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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实践的帷幕渐渐落下了。回想起从开始到此刻,这一路走来我最大的感受是自己成熟多了。不仅仅丰富了我的人生阅历,还让我品尝到了工作的辛苦,成长的快乐。

透过这一月的实习,虽然算不上很长的时间,但是在短短的三个月中我确确实实的又学到了很多在学校及书本上不曾有过的东西,尽管以前也有很多的社会实践经历,但是这次感觉与前几次有很大的不同(以前都是去做促销),而且感觉比以前收获更多。比如在人际交往方面,书本上只是很简单的告诉你要如何做,而社会上人际交往十分复杂,这是在学校不能有如此深刻的感受的。社会上有各种人群,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思想和自己的个性,要跟他(她)们处理好关系还真得需要许多技巧。而这种技巧通常是来自社会阅历与经验的。在行动中,其中有关心你的人,有对你无所谓的人,有看不惯你的人,看你如何把握了。交际中要求你在不能改变一件东西的时候,你只能学着去适应它,如果还不行,那就改变一下再去适应时的方法。在这期间使我养成了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不能被它吓倒,从不轻言放下的品格。人要想实现自身的价值必须要顽强坚持的性格,勤奋努力的生活作风,而且还需要随时都有一个积极向上的心态。这样你就能够做到不管遇到什么挫折,什么困难,你都能够克服,即使遇到失败那也是短暂的,你完全能够吸收经验教训,再次站起来。

首先,在还没有进公司之前就要认真了解公司的整体状况和工作制度。这样才能在面试的时候有足够的信心,面试成功的机会也大一些。同时这也是给以后的工作做准备,以后工作起来才能得心应手。

其次,要学会怎样与人相处和与人沟通。只有这样,才能有良好的人际关系。在快乐的气氛下才能顺利的完成工作,工作起来才能得心应手。与同事相处必须要礼貌、谦虚、宽容、相互关心、相互帮忙和相互体谅,不要与上司发生口角。新进的员工必须要多做事,如日常的办公室清洁问题。

再次,要学会怎样严肃认真地工作。离开了学校,毕业了就不再是学生的身份,嘻嘻哈哈,时而偷懒时而放松的状态不能再有,因为那里是公司,是工作的地方,是绝对不允许发生这样的事情的。工作,来不得半点马虎否则就可能会出错,工作出错就会给公司带来损失。于是,我意识到:要学会严肃、认真、努力地工作。

最后,要学会虚心,因为只有虚心请教才能真正学到东西,也只有虚心请教才可使自己进步快。要向有经验的前辈学习,学习他们的工作态度和做事原则。这样能使我们少走很多弯路。

推荐房地产估价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卖方代理人:买方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中介服务方(以下简称丙方)

工商注册号:

备案证号码:

根据房地产交易有关法律法规及福州市有关规定,甲、乙、丙叁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宗买卖房产状况:

1、房屋座落:甲方房产座落于福州市区

2、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私有面积:m2、共有面积m2附属间面积m2)。

(详见榕房权证字第号)(土地使用证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___号)

3、成交价格:甲、乙双方议定该房产(含装修及附属配套设施)的买卖价格为(币种)

(大写):

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其中:房产买卖价为(币种)(大写):

佰拾万仟拾元整(¥);

装修及附属配套设施转让价为(币种)(大写):

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4、成交细目:

1)、配套:

2)、家电:

3)、家具:

4)、其他:

5)、固定装修:甲方明确固定装修指构成该房屋装修之固定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地板面、墙体、壁橱、铁门、门、门把、门窗、防盗网、水龙头、嵌入式排气扇、灯具、发光体、厨卫设施等,此等固定装修经拆除将破坏设施的完整性,所以,甲方应保持其完整交付。

第二条、中介服务方承诺:

1、丙方的服务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经纪人管理办法》和《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章;

2、丙方已取得工商局营业执照等合法的经营资格;

3、保证诚信服务,不收取合同外的任何费用(不包含其他服务)。

第三条、委托中介服务事项:

1、丙方受甲方、乙方各自的委托,就甲、乙双方买卖房产一事,提供中介服务;

2、丙方应甲、乙双方的要求,为其提供房产成交后代理服务。

第四条、中介服务范围:选择下列第项服务。

1、为甲、乙双方提供房产政策及法律咨询服务;

2、向甲、乙双方提供交易机会,协助双方签订本合同及房产转让协议并促成交易成功;

3、房产行销推介;

4、为当事人代办房产评估手续;

5、代办权属过户手续;

6、为乙方办理〔注:填写①商业银行按揭贷款、②公积金贷款、③商业银行和公积金组合贷款〕手续;

7、代办房地产公证、见证手续;

8、协助甲、乙双方收集过户资料和为其房地产买卖契约代书;

9、协助办理相关配套事宜,如水、电、管道煤气、有线电视、电话、宽带及物业交接过户手续;

10、协助甲、乙双方完成房屋及房产配套设施的移交;

11、其他。

第五条、中介服务段落:

1、丙方提供的中介服务自接受甲、乙双方委托时起到甲、乙双方达成本协议之日起结束;

2、丙方提供的相关房产成交后的代理服务至甲、乙双方办结各项交易、过户、交房、放款之日止。

第六条、中介服务费(包含中介服务佣金和相关代理服务费):

1、中介服务佣金:自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日内,丙方按政府有关规定向甲、乙双方收取中介服务佣金。

a、丙方向甲方收取中介服务佣金为(币种)(大写)万仟佰拾元(¥)。

b、丙方向乙方收取中介服务佣金为(币种)(大写)万仟佰拾元(¥)。

甲方(签章):

_________乙方(签章):

_________丙方(签章):

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推荐房地产估价心得体会和感想三

卖 方(以下简称甲方) :

买 方(以下简称乙方) :

居间方(以下简称丙方) :

甲、乙双方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共同委托丙方见证甲、乙双方之间的房屋买卖行为,并订立本合同,以兹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产状况:甲方拥有位于 的房产,房屋所有(共有)权证书号为 ;房屋所有权人为 ;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以上内容以《房屋所有权证》登记为准)。乙方自愿购买甲方上述房产。

第二条、成交价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本合同项目下房产及其配套设施的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元)此价格下,包含该房屋的相关配套设施有:

第三条、乙方于本合同签订时支付佣金及定金人民币(大写) 元整,(其中佣金人民币(大写) 整,余额作为代收的定金。)甲方同意该定金办理完房产过户手续前由丙方保管。甲方自本合同签订时将【售房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元整或《房屋所有权证》交由丙方保管,作为对房屋的真实性提供担保。

第四条、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同意使用本条的第 种付款方式。

1、一次性付款:乙方应在立契的当日,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同时定金冲抵房款并转为物业交割保证金,仍暂由丙方保管,待物业全部及时、完整交割完毕时,甲方凭买卖双方签字的物业交割清单及有关单据,向丙方领取物业交割保证金。

2、按揭贷款:甲、乙双方于签订合同后,应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相关按揭贷款手续。乙方应在立契时,将首付房款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交付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由银行放贷之日向甲方支付。以上款项具体金额以贷款银行确定的金额为准,如果贷款银行确定的贷款金额少于本合同约定的贷款金额,乙方应当在首付房款交付时一次性补足。定金冲抵首付房款的同时转为物业交割保证金,仍暂由丙方保管,待物业全部顺利交割完毕后,甲方凭买卖双方签字的物业交割清单及相关单据,向丙方领取物业交割保证金。

第五条、立契过户时间:甲、乙双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共同到房管局立契并办理

房产过户及相关手续。

第六条、甲方须保证该房屋权属真实无争议。且房屋财产的共有人对出售此房屋无异议。若发生与甲方

有关的权属纠纷或债务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并承担一切后果及违约责任。若甲方房产不符合国家及郑州市房屋上市交易的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交付房屋

1、甲方应在收到除物业交割保证金之外的房款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完整有效的交付本合同项目下之房产及其他相关配套附属设施,并保证在立契之日起 日内将该房产名下所有户口全部迁出。

2、乙方应在接收房产的同时进行物业交割验收,如果甲方怠于办理物业交割,经乙方书面通知后十日内仍不予办理的,乙方凭借书面通知的证据可向丙方要回物业交割保证金,甲方同意按照此种方式办理,并同意丙方将上述物业交割保证金交于乙方。

3、交房时甲方应保证以下设施的正常使用,并完整的交付给乙方(如有不符,甲乙双方同意暂扣 物业交割保障金):

本条款内所有房屋的设施及水电、气、暖、物业费、维修基金等交付情况由乙方在交付房屋前验明,交付之前发生的费用由甲方结清。自交付的次日起,房屋及其配套设施物品损坏或发生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在签定本合同之日起,甲方应维持房屋现状,不得改变。若交付房屋时,房屋状况与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状况不符,甲方应当恢复原状,如果经乙方书面通知后甲方仍不恢复原状的,则视为甲方放弃全部物业交割保证金,此时丙方有权直接将物业交割保证金交付乙方。

第八条、甲乙双方共同到郑州市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应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交纳有关税款及相关费用,甲方负担总税费费用的百分之 ,乙方负担总税费用的百分之 ,丙方的佣金由甲方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整,乙方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在本合同经甲、乙、丙叁方签字成立时,甲乙双方应向丙方及时、足额支付佣金。因甲、乙任一方违约,而导致本合同解除、终止履行,叁方确认,按以下方式支付佣金:单方违约时,由违约方承担全部佣金,甲、乙方双方同时违约时,各负担总佣金的一半。

第九条、如乙方采用按揭贷款方式付款,则房屋过户后,乙方应按约定按时办理抵押登记和贷款手续。

第十条、甲乙双方同意共同委托丙方代为办理房屋交易相关手续,并商定签定本合同时,由乙方向丙方支付代办费用人民币伍百元整。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甲方若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则视为其单方解除合同,应双倍返还乙方交付的定金(原交丙方代为保管的定金,甲方无权要回,丙方有权将定金直接给付乙方,除非叁方达成新的协议)。

2、乙方若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则视为其单方解除合同,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丙方有权直接将定金、房屋产权证或售房保证金交付甲方,除非甲、乙、丙叁方达成新的协议)。

3、如果甲、乙双方均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在甲、乙双方各向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总房款1%的佣金后,丙方应将房屋产权证或售房保证金退还甲方,同时,将保管的定金交于乙方。

4、甲乙双方立契后,如果甲、乙任一方未按本合同的 约定履行相关义务,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本合同房屋买卖的守约方支付本合同约定总房价款1‰的违约金。

5、房屋过户后,如果甲方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交房义务,每逾期一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总房款1‰的违约金;若逾期30日甲方仍不履行,乙方将行使房产所有权人之权利,并且乙方有权依前述之约定获取违约金,同时甲方同意该款由丙方直接从物业交割保证金中扣取交付乙方,如物业交割保证金不足,不足部分甲方仍须偿付。

6、如果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的约定及时履行义务,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总房价款1‰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造成的损失;若逾期30日乙方仍不予履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承担房屋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须经叁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以上条款

第十三条、如果本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与其他条款的约定不一致,以第十二条约定的内容为准。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丙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纠纷。

1、提交郑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本合同如有内容变更或其他未尽事宜,经叁方协商一致后,可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合同自叁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壹式叁份,甲、乙、丙叁方各执壹份,叁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或授权代表):

代理人: 代理人: 经纪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电话:

推荐房地产估价心得体会和感想四

出租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出租与承租坐落于北京市区街座层室(该房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该房屋

1.该房屋建筑面积(含共有共用面积、分摊面积)为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面积(含共有共用面积)平方米。

2.该房屋应包括《市外销商品房预售契约》规定的设备、设施及甲方提供的装修、家具,该房屋平面图、装修、家具及房屋状况见本租约附件一。

第二条租赁用途

乙方同意只将该房屋作住宅之用,乙方如确需改变该房屋用途,应提前一个月征得甲方同意,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第三条租赁期限

1.起租日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起租日为年月日,甲方于起租日将该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2.租赁期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租赁期为年,自起租日起计算。

3.续租

房屋租赁期限届满,租约自动终止。乙方如需要继续租用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提出,并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约。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

1.该房屋每月租金为元,即(大写)币万仟佰拾角分;

2.租金支付方式为.

第五条税费

如因该房屋租赁而发生下列税费,由双方分别按以下约定承担:

1.印花税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一半;

2.因办理该房屋租赁登记而发生的房屋登记费、房屋租赁手续费和房屋租赁凭证工本费等费用由甲乙双方按有关部门规定各自承担。

第六条市政设施使用费及物业管理费

1.除租金外,乙方同意按其实际使用量依《物业管理公约》规定缴纳应缴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乙方须在收到缴费通知单后10日内缴付。

2.乙方并同意向该房屋的物业管理部门按其所签订的有关协议支付物业管理费。

第七条付款方法

乙方依本租约将应付的租金、押租、市政设施使用费保证金、管理费保证金及其他所有费用、开支均以币种存入甲方书面指定的账户。乙方须遵守甲方有关该账户的所有书面指令。

甲方指定银行为:

开户行:

账号:

户名:

第八条保证金

1.租金保证金(押租)

本租约签订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月租金的押租,计人民币元。

2.市政设施使用费及物业管理费的保证金

本租约签订时,乙方并须向甲方支付元作为市政设施使用费及物业管理费的保证金。

3.上述保证金均由甲方保管至租赁期满,倘若乙方违反本租约的规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根据本租约规定扣除部分或全部保证金,并于扣除次日书面通知乙方。

甲方有权在扣除相应数额后,将租赁保证金余额退还乙方;保证金不足时,甲方将书面通知乙方要求补足,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15日内应将款项汇至甲方指定账户。

第九条房屋维修

1.租赁期内,甲方须保持该房屋包括主体结构、排水系统、各种管道、电线、电缆及其他各种设施均处于完好、清洁及可供使用的状态。

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动该房屋内部结构、设计,但甲方不合理地拒绝发出此同意除外。

3.乙方须对其本人、家属、朋友、访客对该房屋或设施造成的损害负责。

4.租赁期满后,如乙方决定不购买该房屋,乙方应按其接收时的状态将该房屋交还给甲方,正常损耗除外。

第十条电话线路及电讯费用

1.甲方将提供条电话线路并负责所有安装费用。

2.乙方须准时缴付电话/或其他电讯服务费用。

第十一条甲方保证、权利与义务

甲方保证:

1.甲方保证其为该房屋合法所有人;

2.甲方保证该房屋的出租已获必要的政府批准;

3.甲方保证该房屋权利及相应土地使用权未受到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进行任何限制;

4.甲方保证该房屋如为共有房屋,则该房屋出租已取得其共有人同意;

5.甲方保证该房屋不存在权属争议;

6.甲方保证该房屋符合安全标准及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

7.甲方保证该房屋未作全部或部分抵押,或虽已作抵押,但该房屋出租已经抵押权人同意。

甲方权利:

1.甲方可在租赁期满以前3个月内,陪同意欲承租该房屋的人员,在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进入该房屋内进行察看;

2.乙方同意在乙方违反本租约的情况下,甲方在此已作出授权而届时无需另行通知,即可由物业管理公司至少以中断该房屋的水、电、煤气、热力、电话供应等方式敦促乙方更正其违约行为,赔偿相应的损失;

3.若本租约期满或提前终止与解除后5日内,乙方仍未将其全部或部分私有财产和自置设备、物品搬出该房屋,则作乙方放弃权利处理,届时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有权委派人员将乙方的上述财产与物品予以处理,并无需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4.甲方有权授权代理人并由甲方授权的代理人代为交付该房屋、收回房屋、收取租金及行使甲方赋予的其他权利。

甲方义务:

1.甲方应依据租约规定期限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2.甲方负责于本租约签订后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登记;

3.甲方将依据本租约规定及法律规定缴纳其作为该房屋出租人应缴付的税费;

4.该房屋的自然损坏应由甲方负责修复,但乙方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如从事生产或经营活动,则修缮责任由乙方承担;

5.甲方在租赁期限内确需提前收回该房屋时,应当事先商得乙方同意。

第十二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按本租约规定按期足额缴纳租金;

2.乙方如发现该房屋及设施有任何损坏或险情,须及时通知甲方或管理公司,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坏或险情扩大,并予以积极配合;

3.乙方未明确续租或购买该房屋的情况下,乙方应允许甲方在租赁期届满前3个月内在适当时间,并提前通知的条件下带有承租、购买意向的人参观该房屋;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转租或与他人互换使用或共同使用该房屋;

5.乙方应按本租约规定正当使用及妥善保管该房屋及有关设施;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安装、改建、加建供排水设备、电线、水管、燃气管或安装任何设备、装置以致需要额外的电线、燃气总管道、水管,也不得于该房屋内安置、堆放、悬挂任何物件以致超出该房屋的承重限度。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责任:

1.如甲方不能保证该房屋及其出租的合法性和适租性而引致乙方正常使用受到干扰或行政处罚等损失概由甲方承担。

2.如甲方逾期天仍不能将该房屋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有权解除本租约或要求将起租日顺延相应天数。在乙方选择解除本租约的情况下,甲方须于收到乙方的书面通知后日内将乙方所支付的全部款项及利息(按活期存款利率计)返还给乙方,并将所收定金双倍返还乙方作为甲方违约金。

3.如甲方未能对该房屋及其附着物进行定期检查或因甲方延误该房屋维修而致使该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造成乙方或第三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甲方应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4.如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即提前收回该房屋,无论自用或者转租,均按违约处理,违约金相当于个月租金;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额的1‰向乙方加收违约金。如乙方逾期20日仍未缴纳前述违约金,或如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未在规定期限内补足保证金,则除按本租约规定向甲方补交保证金及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本租约。

2.如因乙方本人或其应负责的其他人的过错造成了该房屋或设施的损坏,乙方应负责赔偿或维修至甲方满意的程度。

3.乙方自行转让该房屋,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租、转借或与他人互换使用该房屋的,除乙方因此所得收入全部归甲方所有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个月租金的违约金,甲方有权解除本租约。

4.乙方违反本租约规定的其他义务且经两次书面通知后未纠正,甲方即有权解除本租约或从乙方支付的保证金中扣除乙方应承担的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欠付租金、费用)。在甲方因乙方违约而解除本租约时,甲方应将所收乙方款项扣除乙方应支付的租金、费用、赔偿、违约金(按个月租金计)后在本租约解除后日内返还给乙方,如乙方所支付的保证金尚不足弥补甲方应收取的款项,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

第十四条转让与转租

1.该房屋所有权在租赁期限内发生转让、继承的,该房屋受让人或继承人应当继续履行本租约的规定;

2.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可以将该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3.除非经甲方书面同意,该转租的租金收入不得低于本租约规定的租金标准;

4.转租契约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本租约规定的终止日期,但甲方与转租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5.转租契约生效后,乙方享有并承担转租契约规定的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但乙方仍应履行本租约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义务;

6.转租期间,如本租约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则转租契约也随之相应地变更、解除或者终止。

第十五条契约变更与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或者终止本租约: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本租约不能继续履行的;

3.因政府房屋租赁政策或法律规定必须终止的。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租约并收回该房屋,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1.将该房屋擅自转让、转租、转借或擅自与他人调换使用的;

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3.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故意损坏该房屋的。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台风、暴雨、大火、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人力不可抗拒事件,而影响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租约或不能按本租约约定的条件履行本租约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以电报或传真方式通知另一方,并在15日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本租约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该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本租约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议决定是否解除本租约,或者部分免除履行本租约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本租约。

第十七条适用法律

本租约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

第十八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租约而发生的或与本租约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均以友好协商的方法解决,如协商未果,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双方均应自动履行,仲裁费用由仲裁庭指定方承担。

第十九条其他

1.本租约项下通知除另有规定外均须以书面通知方式进行。通知可以传真、邮寄、面交方式送达本租约之首所列双方地址。如以传真方式送达,则以传真发出的时间为送达时间;如以面交方式送达,则以接收方收到的时间为送达时间;如以邮寄(包括特快专递)方式送达,则以寄出后15日为送达时间。

2.本租约以中文为准,任何外文译本仅供参考。

3.本租约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4.本租约正本一式四份,由甲方及其代理人各执一份,乙方执一份,交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一份。

有关各方签章: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推荐房地产估价心得体会和感想五

出租方(甲方):

地址:

邮编: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邮编:

承租方(乙方):

地址:

邮编: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邮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深圳市区路

房地产(以下简称租赁房地产)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房地产建筑面积共计 平方米,建筑物总层数 。

租赁房地产权利人:;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 使用权)的其他有效证件名称、号码:

;

第二条租赁房地产的单位租金按房地产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元(大写: 元)计算,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元)。

第三条乙方应于年月日前交付首期租金,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元)。

第四条乙方应于:

每月 日前;

每季度第 个月日前;

每半年第 个月日前;

每年第 个月日前;

向甲方交付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时,应向乙方开具税务发票。

(上述四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选择一项,并在所选项内打“√”)

第五条乙方租用租赁房地产的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前款约定之期限不得超过批准的土地使用年限,超出部分无效。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有约定的,从 其约定;没有约定的,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租赁房地产用途:

乙方将租赁房地产用于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改变房地产使用用途,经批准后方可按批准用途改变。

第七条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租赁房地产交付乙方使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甲方迟于前款时间交付租赁房地产,乙方可要求将本合同有效期顺延,双方应书面签字确认并报合同 登记机关备案。

第八条交付租赁房地产时,双方应就租赁房地产及其附属设施的当时状况、附属财产等有关情况进 行确认,并在附页中补充列明。

第九条甲方交付租赁房地产时,可向乙方收取不超过三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即人民币元( 大写:元)。

甲方收取租金保证金,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甲方向乙方返还保证金的条件:

1、

2、

3、

只满足条件之一。

全部满足。

(上述两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遵守选择一项,并在所选项内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不予 返还保证金。

1、

2、

3、

第十条租赁期间,甲方负责支付租赁房地产所用土地的使用费及基于房地产租赁产生的税款、房屋租赁管理费、费;乙方负责按时支付租赁房地产的水电费、卫生费、房屋(大厦)管理费、

费等因使用租赁房地产所产生的其他费用。

第十一条甲方应确保交付的租赁房地产及其附属设施能实现租赁目的,并保证其安全性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

因甲方的故意或过失,致使乙方在租赁房地产内受到人身或财产损害,乙方有权向甲方请求相应赔偿 。

第十二条乙方应合理使用租赁房地产及其附属设施,并不得利用租赁房地产从事违法行为;对乙方 正常、合理使用租赁房地产,甲方不得干扰或者妨碍。

第十三条乙方在使用租赁房地产过程中,如非因乙方过错,租赁房地产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防止缺陷的进一步扩大;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日内进行维修或径直委托乙方代表维修;乙方无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接到通知后不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履行维修义务的,经合同登记机关备案后乙方可代为维修。

发生特别紧急情况必须立即进行维修的,乙方应先行代为维修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上述两款规定情形下发生的维修费用(包括乙方代为维修及因防止缺陷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未尽上述两款规定义务,未能及时通知或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该(扩大)部分 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四条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租赁房地产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损坏或故障等情形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负责维修或赔偿。乙方拒不维修或赔偿,可经合同登记机关备案后 ,由甲方代为维修,相关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或乙方对租赁房地产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乙双方应另行 签订书面协议。

前款规定之情形,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报请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十六条

租赁期间,乙方可将租赁房地产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并到房屋租赁主管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转 租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限;

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地产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但在租赁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凭该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到房屋租赁主管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限;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地产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

第十七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转让租赁房地产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的,应在转让前一个月书面通 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租赁房地产转让他人的,甲方有责任在签订转让合同时告知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八条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许解除或变更本合同:

(一)发生不可抗力,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二)政府征用、收购、收回或拆除租赁房地产;

(三)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第十九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损失,

向乙方请求损害赔偿;

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

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大写: 元)。

(上述三种方式由双方协商选取,并在相应内打“√”):

(一)乙方拖欠租金达天( 个月)以上;

(二)乙方拖欠可能导致甲方损失的各项费用达 元以上;

(三)乙方利用租赁房地产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

(四)乙方擅自改变租赁房地产结构或者用途的;

(五)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四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房地产或设备严重损坏 的;

(六)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将租赁房地产进行装修;

(七)乙方擅自将租赁房地产转租第三人的。

除追究乙方损害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外,甲方还可依据上述情形解除合同或向乙方提出变更合同条款 。

第二十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损失,

向甲方请求损害赔偿;

请求甲方双倍退还租赁保证金;

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大写:元)

(上述三种方式由双方协商选取,并在相应内打“√”):

(一)甲方迟延交付租赁房地产天(个月)以上;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一款约定,使乙方无法实现承租目的的;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的;

(四)未经乙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甲方将租赁房地产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

除追究甲方损害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外,乙方还可依据上述情形解除合同(乙方在获得赔偿后应书面 通知甲方并交回租赁房地产)或向甲方提出变更合同条款。

乙方自甲方收到通知至乙方获得赔偿期间,不需向甲方交付租金。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于日内迁离及交回租赁房地产,并保证租赁房地产及附属设施的完好(属正常损耗的除外),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房地产的,甲方有权收回租赁房地产,并就逾期部分向乙方收取双倍租 金。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间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租赁房地产的,应于租赁届满之日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租赁房地产有优先承租权。

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并到合同登记机关重新登记。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甲乙双方均须自觉履行,如一方违约,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 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甲、乙双方可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在附页中另行约定;附页之内容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乙双方在租赁期间对本合同内容达成变更协议的,须到原合同登记机关登记。经登记的协议与本 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条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的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提请本合同登 记机关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

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申请仲裁;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纠纷解决方式由双方协商选择一种,并在相应内打“√”)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时起生效。

甲、乙双方应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十日内到主管机关进行登记或备案。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以中文文本为正本。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合同登记机关执份,有关部分执份。

甲方(签章):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银行帐号:

委托代理人(签章):年月日

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银行帐号:

委托代理人(签章):年月日

登记或备案人(签章):

合同登记(备案)机关(签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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