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运代理心得体会(优质14篇)

  • 上传日期:2023-11-20 12:55: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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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心得体会可以让我们更好地反思自己的行为,发现自己的不足并加以改进。要写一篇较为完美的心得体会,首先需要明确总结的对象和目标。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精心打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灵感和启示。

国际货运代理心得体会篇一

甲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电话:

乙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简称“甲方”)委托(简称“乙方”),代理托运货物,乙方同意代理承运,特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约,具体条款经双方协商如下:

(一)、运输内容:

乙方应当在收到货物后,于年月日之前,将货物从港运至港,交于收货人。

(二)、运输方式:

乙方在接到货物后,应自行完成运输,如要转委托第三方完成该次运输,应当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三)、仓储责任:

甲方应当在签定合同之后日内,将货物交于乙方,或运至乙方指定仓库。

乙方在收到甲方货物之后,应当向甲方开具货物收据和仓库证明。并在货物仓储期间尽其职责,根据货物的特性和包装,选择不同的储存方式。

(四)、通知责任:

1、乙方若将该次运输交于第三方承运的,应当在起航之前,通知甲方。

2、甲方得知乙方将运输任务交于第三方承运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三天内给予答复。

3、乙方应当在起航之后电告甲方或者收货人准备卸船时间。

(五)、费用及结算方式: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日内,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相关费用预付款元(双方协调确定),待货到之后,双方进行一次性结算。

(六)、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于规定期限将货物交于乙方,或运至乙方指定仓库,造成乙方不能按时装货,按时起航的,每延误一天,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2、甲方未于规定期限内支付给乙方相关性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所拖欠费用的%的违约金。

3、甲方如不履行合同或者擅自改变合同,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七)、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在规定期限内将货物安全运至目的地的,每逾期一天,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

2、乙方在起航后未通知甲方或者收货人准备卸货时间的,所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自接到甲方货物后,到将货物交于甲方指定收货人期间,应当妥善保管货物,如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的货物损坏、灭失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委托第三方承运的,应当向甲方提供真实的情况、资料,如有任何隐瞒或提供的资料不实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并撤销代理合同,造成损失的,应当全部由乙方承担。

二、代理合同的履行地如何确定。

(一)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二)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三)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四)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另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三、不履行合同会有什么责任。

(一)未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对方可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二)迟延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应当支付该价款或者报酬的逾期利息;。

(三)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四)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物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修理、更换、重作、减价或者退货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国际货运代理心得体会篇二

本合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基础,在经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本着保证双方权益、平等互利、公正、公平的原则,自愿订立本合同。

合同期限为_____年,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具体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运费、到货地点、收货人、运输期限等事项,由甲方的《交运单》为准,所签定的《交运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1、按照《交运单》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并要求指定的收货人在《交运单》“客户签收联”上签字盖章,填写收货人的证件号码后交还甲方。

2、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

3、运输途中除不可抗力之外发生的一切逾期运达、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所造成的一切直接及间接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须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开具增值税发票或普通发票。

1、运费按双方约定价格执行。

2、为保障货物安全运达,当每月配送货值低于_____万元的,乙方应向甲方交纳_____万元作为货物安全保证金;当每月配送货值高于_____的,乙方按照月配送货值的_____%向甲方补交货物安全保证金。甲方收取的货物安全保证金在双方合同期满不再续签且不存在争议的前提下,应在一个月内返还给乙方。

3、《交运单》的“客户签收联”作为乙方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与发票共同作为运费结算缺一不可的凭证。

4、运输费用结算周期为_____天。乙方须在每个月的_____号前向主动甲方提供上月的对账单、《交运单》“客户签收联”及发票。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收货凭证进行审核,在确认该凭证真实有效且货物按期运达无缺失、损坏问题后付清上月运费。

5、若乙方仍存在甲方委托运输的在途货物尚未运达,则需延后待在途货物安全运达且将收货凭证交付甲方后再进行结算。

1、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均系供应客户的重大生产资料,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确保货物按期、安全运达。

2、运输过程中非因自然灾害的不可抗力发生货物逾期运达、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按《交运单》记载货物价格全额赔偿,如《交运单》未记载价格的,按甲方与收货方达成的协议价格赔偿。如客户追究甲方责任,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3、乙方承诺运输的最晚时限为_____小时/_____公里,若乙方未能按照《交运单》约定时间内到达甲方指定的交付地点,则按该批货物运输费用的_____进行罚款,最低额度不得低于_____元。如客户追究甲方责任,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4、若因发生自然灾害的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政府出具的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如乙方未主动向甲方提出,甲方所有损失一律由乙方承担。

若发生纠纷,双方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未果时,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若因单方违约时,对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2、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无法履行本合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签字盖章有效。其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4、未尽事宜双方本着互利的原则协商处理,双方如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国际货运代理心得体会篇三

物流”是一个涵盖了高度错综复杂关系的概念,一个由许多细小但又无比重要的相互交织的流程步骤组成的整体。物流意味着“保证正确的客户以正确的成本、在正确的时间和地点能够支配正确数量和正确状态的正确货品。”物流是世界经济的润滑剂。

通过对《物流是世界经济润滑剂》和物流定义的阅读和背诵,我感觉物流首先应该是一个经济范畴或是一个经济的活动。物流随着商品的生产和流通而形成与发展的,随着物流概念的不断完善,其构成主要包括:货物的运输,配送,仓储,包装、搬运装卸、流通加工等环节。物流术语中定义为“货物从供应地到接收地的实体流动过程”。

从上述定义中不难看出,物流是一个经济上的供需关系,需求既是客户的需要,有需要才有货物流通。创造经济效益是当代企业发展的基本点,也是公司赖以生存的保障。咱们公司正是基于这一点在物流定义中提出“七个正确”的.规范,即正确客户、正确成本、正确时间、正确地点、正确数量、正确状态、正确货品。这七个正确的理念涵盖了整个物流运作的精华。下面我以“七个正确”为标准来阐述自己对物流定义的理解和分析。

一、正确的客户。

客户是上帝的理念已经深入各行各业,并为许许多多的大小企业奉为真理,咱们以服务业为主的行业更不能例外。物流无论供接都是一种双向流动,物流过程中只有保证咱们的客户资料与信息的准确性,咱们以后的工作才有意义。在这里必须保证供求方和需求方的身份、地址等相关资料的的正确性,同时又要保证其经营的合法性,其经营的诚信度等环节,这都是一个正确的客户必须具备的。

二,正确的成本。

成本是什么?引用物流业的世界冠军的一句话:“一位业内人士说:“如果一只集装箱从上海来到波茨坦,船运费用只占整个运输费用的1/5,其它4/5的费用是从汉堡港到波茨坦的陆路运输费。”

我们可以发现,在整个物流体系中正确的成本核算是多么的重要,假如我们只知道这批货是从上海到波茨坦,而仅仅核算了海上运费成本的话,那么等待我们的将只能是一个惨痛的教训!我们不得不为剩下那五分之四的运费买单。而这种运程的成本也不过是整个物流过程中的冰山一角,物流成本包括仓库租金,运输费用,包装费用,装卸费用,加工费用,定单清关费用,人员工资,管理费用,办公费用,应交税金,设备折旧费用,设施折旧费用等等。不难理解假如没有一个正确的成本观念,整个物流流程下来,又将会面临什么样不可预知的费用亏损。

三、正确的时间。

当今世界经济,无论从事哪个行业,时效性越来越重要。物流从某种程度上说是物质资料从供给者到需求者的物理性运动,主要是创造时间价值和和场所价值的活动。对于一个生命体来说时间就是生命,但对于这样一个物理性运动来说,时间就是价值。

当然整个时间必须是具有时效性的正确时间,货物滞期(不管任何原因)没有送到需求地,失去的不仅仅是一批货物一个客户,更是一个企业长久发展所必须具备的诚信度的流失。因此在物流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都必须考虑在内,只有货物在有效的时间内到达客户方,这批货的运输才有实质性的意义。文中“经过6次中转,400公里的陆路和5000公里的空中运送,车头灯终于到达了指定地点。距事故发生,只过去了3天4小时。再加上一个个时间点的相互串接,可见其时效性完全升华到一种艺术的境界。

四、正确的地点。

分流。想想那样的环境是多么繁忙,甚至带着点纷乱!但是恰恰相反,一切都能有条不紊的运行着,成为全球化集散地!这个集散地不是更应该某种程度的正确准确甚至是精确吗!

五、正确数量。

客户订单与运输合同的签订无不突出货物数量的重要性,这个量决定运送者安排什么型号多少运力的运输工具,同时这个量也是对承运方的一个“约束”,约束你保质保量的完成送达任务,途中出现丢失或是别的突发性事件导致的货物的损毁等,承运方都要为这个缺失的量负责。

六、正确的状态。

我理解中的状态包括货物的完好性,完整性。保证承运过程中货物的完整无损,才能保证运输协议的履行,为后期催收账款及进一步合作打下一个好的基础。这个状态主要是一种货物运输安全性的要求,包括了承运服务质量问题,是物的完好状态+人的完美服务状态。只有货物和物流人员的服务完美结合在一起,才是物流交接中一个正常理想的“状态”。

七、正确货品。

品的承运或许只能给企业带来负面效益。

总之,现代物流产业发展程度是衡量一个国家产业化水平和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标志。物流业是全世界的产业,是一个整体。国内外成功企业的发展经历也告诉我们,建立或运用先进的物流体系,能更快地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如美国戴尔计算机、通用汽车公司和我国的海尔集团,无不借助先进的物流体系保证其核心竞争力。

在世界经济体系中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要想在整个物流竞争体系中立于不败之地,必须提高企业的物流服务意识,推进以信息化、标准化为重点的物流现代化建设。作为从事物流业的一名普通职工,我们要牢记物流概念,在以后的工作中以七个正确标准为规范,时刻提醒自己要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地积累物流经验、不断学习进步,成为一名合格的物流从业人员,为公司物流事业的发展尽一份力量。

国际货运代理心得体会篇四

甲方:

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帐号:

帐号:

本着互惠互利、诚信为本之精神,为推动共同发展与友好合作,维护各自权力,经友好协商,上述两方就有关代理货物运输及责任、权力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作为甲方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接受甲方委托承办下列国际运输事宜:

1.对于本协议项下的货物运输,甲方应当遵照本协议附录一之相应操作流程执行,并承担所规定提供单证、货物等指责。

2.甲方应当对所提供委托单、报关单、许可证、合同、商检证明、核销文件、发票、装箱单、提单等有关文件、单证之真实性、合法性、完备性负责。

3.甲方按本协议结算条款及附录二之运、杂费费率规定偿付运费及其他相应费用的责任,对于运费到付货物的运费,甲方作为第二偿付人,在收货方拒付运费情形下履行运费偿付的责任。甲方不得已自身或任何第三方原因拒绝或拖延本协议项下运费的偿付。

4.甲方应对因未能履行附录一之操作流程或上述第二条第二款之责任或其他自身原因英奇的运气推迟,额外支出及其它后果负责。

5.甲方不得向乙方提出不合理、不合法的要求,并不得以次类要求未能满足为由不履行本协议。

1.乙方应严格遵照本协议附录一之相应操作流程执行。

2.乙方应尽力保证甲方委托之运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3.乙方保证所从事相关活动不超出本协议规定之代理范围,并保证自觉维护委托方之利益,不得以任何不正当之理由损害甲方利益。

4.乙方应对已经签收的'货物负责,直至移交给其承运人或甲方及其代表。

5.乙方有责任向甲方提供运输咨询,并帮助甲方设计最安全、快捷、经济之运输线路和方案。对于已运输货物,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有责任就货物状况作出报告。

6.除不可抗力之外,乙方应对因乙方果实、故意等原因引起的运期推迟、额外支出、货物短装、破损及其它后果负责。

1.出口货物装船、装机完毕,乙方签发提单/运单并开到运杂费清单及饭票。甲方收到运杂费发票及清单后,应在_________工作日内付清运杂费/签订付款协议书,并换回提单/运单。

2.进口货物甲方需在乙方仓库提货或乙方送货时(前)偿付运杂费/签订付款协议书。

3.对乙方来出的运杂费帐单甲方若有异议,则应在收到运杂费帐单________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并与协助乙方的对帐工作。

4.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杂费帐单甲方且无异议,如未能在________工作日完成运杂费偿付或未能在付款协议指定期限内完成运杂费偿付,则乙方将就未尝付运杂费向甲方收取________滞纳金。

本合同一式两份,一人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国际货运代理心得体会篇五

国际货运代理(简称货代)来源于“thefreightforwarder”一词,近年来,随着国际贸易和国际运输的发展,国际货运代理服务的范围不断的扩大,其在国际贸易和国际运输中的地位也越来越重要。然而,不管如何命名,其从事的基本业务是大同小异的,主要是代表客户完成货物的装卸、储存、安排运输和收取运费等。因而,围绕着这些服务内容,可对国际货运代理作如下定义:

所谓国际货运代理是指受进出口的发货人或收货人的委托,以委托人或者自己的名义,从事国际货物运输以及相关业务,并收取报酬的人。通常情况下,国际货运代理不是“运输当事人”,即承运人,他有自己的服务内容,主要是充当发货人或收货人的代理人,并依此处理货物。从传统的运输形式看,发货人和收货人作为一方,承运人作为另一方,货方可以直接找承运人安排货物运输;而国际货运代理的出现,充当了两者之间的中间人。因此,国际货运代理的基本性质就是具有中间人性质的运输经营者。这在过去显得尤为突出,但如今货代的性质也发生了一定程度的变化,他已经不仅仅局限于充当货方的代理,在很多情况下,货代逐渐以当事人的身份参与到国际运输中,提供更为完善的服务,发挥更为独特的作用。

从公元10世纪起,国际货运代理就开始出现。随着公共仓库在港口和城市的建立,随着海上贸易的扩大,以及欧洲交易会的举办,国际货运代理逐步得到发展。以后,国际货运代理逐步地发展成为中间性质的、独立的行业。到了19世纪,一些发达国家相继成立国际货运代理协会,以此加强对国际货运代理行业务的管理,也促进了他的健康发展。不仅如此,在1926年5月31日,16国的国际货运代理协会在奥地利的首都维也纳成立了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联合会,即fiata,进一步加强了国际货运代理的国际合作。现在,国际货运代理已经成为从事海、陆、空多种运输方式的代理,甚至有80%的空运货物由空运代理所掌握,并且随着集装箱运输业务的空前发展,也占据了海上运输的极大比例。

我国的国际货运代理市场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逐步拓宽放开,也使得国际货运代理显得异常活跃。活跃的市场主体给行业带来了生机。但是,有市场就会有竞争,有竞争就可能导致不正当竞争。国际货运代理行业在发展中出现了非法经营的现象,损害了广大货主的利益,扰乱了国际货运代理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经过国家的大力整顿,我国的国际货运代理开始走向市场化、规范化、法制化。然而,要进一步地发挥国际货运代理在国际运输中的作用,尚需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国际货运代理制度及其法律法规,营造一种良性发展的市场环境。

国际运输业在经历了大规模的重组后,运输集装箱化的发展,单一运输方式向多式联运的转变及国际物流服务的拓展,使传统的国际货运代理那种在运输中努力扮演主角而又不愿承担承运人责任的状况已经逐渐被选择承担承运人责任所代替。然而由于各国做法不一,业务性质,法律责任和风险也不同。实践中,国际货运代理与委托人或承运人之间往往没有规范性的合同,即使有,也比较简单。许多国家,包括发达国家尚无国际货运代理的专门法律。有些国家虽然制定了,但存在着很大的差异,从而造成了国际货运代理的法律中出现了不少混乱和不协调的局面,因而明确国际货运代理的法律地位具有现实的意义。

国际货运代理的法律地位主要指国际货运代理在国际货运中是以当事人的身份出现还是以代理人的身份出现。而国际货运代理以不同身份出现时所承担的责任是不同的,由于实际的情况较复杂,国际货运代理的身份往往不是一目了然的。在传统的国际运输中,常常会简单地把货运代理看成是货方的代理人,而承担代理人的责任,这主要是因为货运代理在整个运输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是充当中间人。其业务主要是接受货方的委托发送货物,其中涉及订舱、报关、报验和报检等具体行为。随着国际货物运输的发展,国际货运代理实际上提供着更为多样化的服务,所以也要求货代承担更大的责任。

在国际货物运输中,国际货运代理的法律地位必然是当事人与代理人之中的一个,然而重要的是在实际的情况下,如何去区分和认定。我们可以选择不同的角度、根据法律的规定以及国际货运代理的业务来判断它的法律地位。

1.从签发提单的方式区分。

国际货运代理作为无船承运人签发无船承运提单一般会被视作为承运人,承担承运人责任。但是实际上,这也不是绝对的,因为实际承运人也会签发提单,在这样的情况下,货代的法律地位往往需要通过货代与托运人之间的委托合同来确定,若合同清清楚楚的约定货代仅仅作为承运人的代理,并且限定了货代的代理责任,这样货代便不能被视作为承运人。

在多式联运的情况下,货代签发多式联运提单,自己作为多式联运经营人,是否就一定承担承运人的责任,也是值得商榷的。我国的《海商法》第四章第八节对多式联运也作了特别的规定:多式联运是以两种以上的不同运输方式,其中一种是海上运输方式,负责将货物从接受地运至目的地交收货人,并收取全程运费的运输方式。然而在实践中,虽然货代表面上作为多式联运经营人签发多式联运提单,理应被视作为承运人。其实不然,实际上负责履行多式联运合同或者组织多式联运全程运输的还是公共承运人,货代的性质和作用并未发生本质的变化,也就是说现阶段的货代还没有完成向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转变。不仅如此,国际货运代理作为多式联运经营人要承担更大的责任,有时远远超出了货代的能力范围,因而货代也会与实际承运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由实际承运人承担其所负责的运输区段,以此减轻货代的责任。

2.从利润来源的方式区分。

之间的委托合同一定要写明:委托人要求国际货运代理从事的业务是代理业务,所收取费用是代理佣金。这种通过合同的方式来明确双方的法律关系的做法是十分明智的,也可以有效地避免争议的产生。

总之,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分别针对个案,分析判断国际货运代理的法律地位,还要结合不同方法,从不同的角度综合的加以认定,不要指望能以一种一目了然的方式去判定货代的法律责任。

无船承运人(non-vessel-operating-common-carrier),简称nvocc,在我国的《海运条例》中称为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是指以承运人的身份接受托运人的货载,签发自己的提单或者其他运输单证,向托运人收取运费,通过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完成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承担承运人责任的国际海上运输业务经营者。我们说,无船承运是一种经营业务,也可以是一种经营资格,因为只有取得无船承运资格才能经营无船承运业务,根据《海运条例》交通部对无船承运资格进行审批。从无船承运人的性质看,nvocc被视作承运人,承担承运人的责任,但显然他不负责实际的运输。另外,无船承运只涉及到海运,一般不涉及其他运输方式。

如今,无船承运人和国际货运代理正在走向融合,很多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都具有无船承运资格,从事无船承运业务。毕竟,两者的经营范围非常相似,相互都看到了对方的长处。当然现阶段,国际货运代理行业准入的门槛要高一些,但不管怎样,两者相互融合的趋势是不容改变的。

通常,国际货运代理作为无船承运人承担的是承运人的责任。但在发生纠纷时,货代往往不愿意去承担承运人的责任,因为作为承运人无论本身是否有过失,都要对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延迟、毁损承担相应的责任,而作为代理人只需克尽职责的完成代理事项,除此之外概不负责。货代若以无船承运人的身份与发货人签订运输合同,其赔偿责任则采用运输合同所适用的制度,此类运输合同往往受国际公约或国内货物运输法的制约。自前,无论是水路、陆路、海运、空运或者是多式联运承运人的责任制都是比较清楚的。

另外,国际货运代理作为无船承运人时签发无船承运提单具有十分重要的法律意义。提单应当具备四个特征和功能;1.运输合同的'证明文件。2.货物的收据。3.物权凭证。4.在目的地提货时必须提交的单据。无船承运提单自然也应当提单的特征和功能。那么,货代签发的运输单据是否具备提单的全部功能呢?通常情况下:货代的运输单据只是一种合同性的单据,只具备了提单的部分功能。更重要的是,货代的运输单据不能作为物权凭证。因为物权凭证只能通过国际惯例或者制定法来设立,而不是当事人之间的协议来约定。所以合同性的货代单据不能作为物权凭证。

国际货运代理作为代理人就应当以《民法通则》中所规定的代理原则为基础来确定其法律责任。根据过失责任制,货代在从事货运代理业务时,因其本身的或其雇佣人员的疏忽和过失造成的货物毁损承担代理过错的赔偿责任。

国际货运代理明确了自身的法律地位后,就应该充分的利用法律武器进行自我保护。既然货代是介于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的一方,保护其利益只能从妥善处理与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的关系着手,明确货代与这两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国际货运代理与委托人签订合同是十分重要的。合同条款若能将双方的权利义务作出明确的规定,出现纠纷时就很容易认定各自的法律责任。但是,实践中,委托合同往往过于简单,没有约定货代的法律性质,也没有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旦出现纠纷,就会在认定货代法律地位上遇到困难。因此,有必要提醒那些有意以无船承运人身份行事的国际货运代理,在获得较高的经济效益的同时,要意识到风险责任的相对加大。由于现代社会国际货运代理的身份已经发生了变化,而国内的立法却相对的滞后,所以,货代在从事业务活动中,应增强法律意识,充分利用合同这一有效的法律武器来保护自身利益,力求使自己的行为法律化、规范化。

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又是航运大国,在加入wto后,随着国际贸易和国际货物运输的发展,我国的国际货运代理行业已经得到了长足的进步,也存在着不少的问题。国际货运代理关键是要明确自身的法律地位,清楚自己所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责任,必能发挥其独特的作用和迎接更为广阔的前景。

国际货运代理心得体会篇六

国际货运代理(简称货代)来源于“the freight forwarder”一词,近年来,随着国际贸易和国际运输的发展,国际货运代理服务的范围不断的扩大,其在国际贸易和国际运输中的地位也越来越重要。然而,不管如何命名,其从事的基本业务是大同小异的,主要是代表客户完成货物的装卸、储存、安排运输和收取运费等。因而,围绕着这些服务内容,可对国际货运代理作如下定义:

所谓国际货运代理是指受进出口的发货人或收货人的委托,以委托人或者自己的名义,从事国际货物运输以及相关业务,并收取报酬的人。通常情况下,国际货运代理不是“运输当事人”,即承运人,他有自己的服务内容,主要是充当发货人或收货人的代理人,并依此处理货物。从传统的运输形式看,发货人和收货人作为一方,承运人作为另一方,货方可以直接找承运人安排货物运输;而国际货运代理的出现,充当了两者之间的中间人。因此,国际货运代理的基本性质就是具有中间人性质的运输经营者。这在过去显得尤为突出,但如今货代的性质也发生了一定程度的变化,他已经不仅仅局限于充当货方的代理,在很多情况下,货代逐渐以当事人的身份参与到国际运输中,提供更为完善的服务,发挥更为独特的作用。

从公元10世纪起,国际货运代理就开始出现。随着公共仓库在港口和城市的建立,随着海上贸易的扩大,以及欧洲交易会的举办,国际货运代理逐步得到发展。以后,国际货运代理逐步地发展成为中间性质的、独立的行业。到了19世纪,一些发达国家相继成立国际货运代理协会,以此加强对国际货运代理行业务的管理,也促进了他的健康发展。不仅如此,在1926年5月31日,16国的国际货运代理协会在奥地利的首都维也纳成立了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联合会,即fiata,进一步加强了国际货运代理的国际合作。现在,国际货运代理已经成为从事海、陆、空多种运输方式的代理,甚至有80%的空运货物由空运代理所掌握,并且随着集装箱运输业务的空前发展,也占据了海上运输的极大比例。

我国的国际货运代理市场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逐步拓宽放开,也使得国际货运代理显得异常活跃。活跃的市场主体给行业带来了生机。但是,有市场就会有竞争,有竞争就可能导致不正当竞争。国际货运代理行业在发展中出现了非法经营的现象,损害了广大货主的利益,扰乱了国际货运代理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经过国家的大力整顿,我国的国际货运代理开始走向市场化、规范化、法制化。然而,要进一步地发挥国际货运代理在国际运输中的'作用,尚需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国际货运代理制度及其法律法规,营造一种良性发展的市场环境。

(一)概述国际货运代理的法律地位

国际运输业在经历了大规模的重组后,运输集装箱化的发展,单一运输方式向多式联运的转变及国际物流服务的拓展,使传统的国际货运代理那种在运输中努力扮演主角而又不愿承担承运人责任的状况已经逐渐被选择承担承运人责任所代替。然而由于各国做法不一,业务性质,法律责任和风险也不同。实践中,国际货运代理与委托人或承运人之间往往没有规范性的合同,即使有,也比较简单。许多国家,包括发达国家尚无国际货运代理的专门法律。有些国家虽然制定了,但存在着很大的差异,从而造成了国际货运代理的法律中出现了不少混乱和不协调的局面,因而明确国际货运代理的法律地位具有现实的意义。

国际货运代理的法律地位主要指国际货运代理在国际货运中是以当事人的身份出现还是以代理人的身份出现。而国际货运代理以不同身份出现时所承担的责任是不同的,由于实际的情况较复杂,国际货运代理的身份往往不是一目了然的。在传统的国际运输中,常常会简单地把货运代理看成是货方的代理人,而承担代理人的责任,这主要是因为货运代理在整个运输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是充当中间人。其业务主要是接受货方的委托发送货物,其中涉及订舱、报关、报验和报检等具体行为。随着国际货物运输的发展,国际货运代理实际上提供着更为多样化的服务,所以也要求货代承担更大的责任。

(二)国际货运代理法律地位的区分与认定

在国际货物运输中,国际货运代理的法律地位必然是当事人与代理人之中的一个,然而重要的是在实际的情况下,如何去区分和认定。我们可以选择不同的角度、根据法律的规定以及国际货运代理的业务来判断它的法律地位。

1.从签发提单的方式区分

国际货运代理作为无船承运人签发无船承运提单一般会被视作为承运人,承担承运人责任。但是实际上,这也不是绝对的,因为实际承运人也会签发提单,在这样的情况下,货代的法律地位往往需要通过货代与托运人之间的委托合同来确定,若合同清清楚楚的约定货代仅仅作为承运人的代理,并且限定了货代的代理责任,这样货代便不能被视作为承运人。

在多式联运的情况下,货代签发多式联运提单,自己作为多式联运经营人,是否就一定承担承运人的责任,也是值得商榷的。我国的《海商法》第四章第八节对多式联运也作了特别的规定:多式联运是以两种以上的不同运输方式,其中一种是海上运输方式,负责将货物从接受地运至目的地交收货人,并收取全程运费的运输方式。然而在实践中,虽然货代表面上作为多式联运经营人签发多式联运提单,理应被视作为承运人。其实不然,实际上负责履行多式联运合同或者组织多式联运全程运输的还是公共承运人,货代的性质和作用并未发生本质的变化,也就是说现阶段的货代还没有完成向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转变。不仅如此,国际货运代理作为多式联运经营人要承担更大的责任,有时远远超出了货代的能力范围,因而货代也会与实际承运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由实际承运人承担其所负责的运输区段,以此减轻货代的责任。

2.从利润来源的方式区分

之间的委托合同一定要写明:委托人要求国际货运代理从事的业务是代理业务,所收取费用是代理佣金。这种通过合同的方式来明确双方的法律关系的做法是十分明智的,也可以有效地避免争议的产生。

总之,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分别针对个案,分析判断国际货运代理的法律地位,还要结合不同方法,从不同的角度综合的加以认定,不要指望能以一种一目了然的方式去判定货代的法律责任。

(四)国际货运代理与无船承运人

无船承运人(non-vessel-operating-common-carrier),简称nvocc,在我国的《海运条例》中称为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是指以承运人的身份接受托运人的货载,签发自己的提单或者其他运输单证,向托运人收取运费,通过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完成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承担承运人责任的国际海上运输业务经营者。我们说,无船承运是一种经营业务,也可以是一种经营资格,因为只有取得无船承运资格才能经营无船承运业务,根据《海运条例》交通部对无船承运资格进行审批。从无船承运人的性质看,nvocc被视作承运人,承担承运人的责任,但显然他不负责实际的运输。另外,无船承运只涉及到海运,一般不涉及其他运输方式。

如今,无船承运人和国际货运代理正在走向融合,很多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都具有无船承运资格,从事无船承运业务。毕竟,两者的经营范围非常相似,相互都看到了对方的长处。当然现阶段,国际货运代理行业准入的门槛要高一些,但不管怎样,两者相互融合的趋势是不容改变的。

(一)国际货运代理作为无船承运人的法律责任

通常,国际货运代理作为无船承运人承担的是承运人的责任。但在发生纠纷时,货代往往不愿意去承担承运人的责任,因为作为承运人无论本身是否有过失,都要对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延迟、毁损承担相应的责任,而作为代理人只需克尽职责的完成代理事项,除此之外概不负责。货代若以无船承运人的身份与发货人签订运输合同,其赔偿责任则采用运输合同所适用的制度,此类运输合同往往受国际公约或国内货物运输法的制约。自前,无论是水路、陆路、海运、空运或者是多式联运承运人的责任制都是比较清楚的。

另外,国际货运代理作为无船承运人时签发无船承运提单具有十分重要的法律意义。提单应当具备四个特征和功能;1.运输合同的证明文件。2.货物的收据。3.物权凭证。4.在目的地提货时必须提交的单据。无船承运提单自然也应当提单的特征和功能。那么,货代签发的运输单据是否具备提单的全部功能呢?通常情况下:货代的运输单据只是一种合同性的单据,只具备了提单的部分功能。更重要的是,货代的运输单据不能作为物权凭证。因为物权凭证只能通过国际惯例或者制定法来设立,而不是当事人之间的协议来约定。所以合同性的货代单据不能作为物权凭证。

(二)国际货运代理作为代理人的法律责任

国际货运代理作为代理人就应当以《民法通则》中所规定的代理原则为基础来确定其法律责任。根据过失责任制,货代在从事货运代理业务时,因其本身的或其雇佣人员的疏忽和过失造成的货物毁损承担代理过错的赔偿责任。

国际货运代理明确了自身的法律地位后,就应该充分的利用法律武器进行自我保护。既然货代是介于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的一方,保护其利益只能从妥善处理与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的关系着手,明确货代与这两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国际货运代理与委托人签订合同是十分重要的。合同条款若能将双方的权利义务作出明确的规定,出现纠纷时就很容易认定各自的法律责任。但是,实践中,委托合同往往过于简单,没有约定货代的法律性质,也没有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旦出现纠纷,就会在认定货代法律地位上遇到困难。因此,有必要提醒那些有意以无船承运人身份行事的国际货运代理,在获得较高的经济效益的同时,要意识到风险责任的相对加大。由于现代社会国际货运代理的身份已经发生了变化,而国内的立法却相对的滞后,所以,货代在从事业务活动中,应增强法律意识,充分利用合同这一有效的法律武器来保护自身利益,力求使自己的行为法律化、规范化。

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又是航运大国,在加入wto后,随着国际贸易和国际货物运输的发展,我国的国际货运代理行业已经得到了长足的进步,也存在着不少的问题。国际货运代理关键是要明确自身的法律地位,清楚自己所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责任,必能发挥其独特的作用和迎接更为广阔的前景。

国际货运代理心得体会篇七

目前所在地:广州。

民族:汉族。

户口所在地:花都。

身材:162cm48kg。

婚姻状况:

未婚年龄:22岁。

培训认证:诚信徽章:

求职意向及工作经历。

人才类型:普通求职应聘职位:交通运输(海陆空)类:海运空运操作员贸易类跟单物流类工作年限:0职称:无职称求职类型:全职可到职-随时月薪要求:1500--xx希望工作地区:广州广州广州个人工作经历:

教育背景。

毕业院校:南华工商学院最高学历:大专毕业-xx-06-01所学专业一:报关与国际货运代理所学专业二:受教育培训经历:xx/09--至今南华工商学院报关与国际货运大专我们专业的主要就业方向是报关员,报检员,货运代理,操作员等。所涉及的专业课程包括:报关实务,中国关税实务,商品归类,报检实务,运输实务,国际贸易,国际贸易实务,货代英语及报关英语。

语言能力。

外语:英语优秀国语水平:精通粤语水平:精通。

工作能力及其他专长。

xx/12--至今外贸鞋销售实践在xx年12月至今我都在小北路做外贸鞋销售,在这段工作期间,我的英语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特别是口语,所以现在我有一口较流利的英语口语,能单独与外商洽谈。xx/09--xx/09组织委员职务大一的时候,我在班担任组织委员。在就任期间,我工作认真负责,为班级体服务。得到老师和同学的好评,取得了优秀学生干部的称号报关与国际货运代理专业简历表格报关与国际货运代理专业简历表格。xx/06--xx/09暑期工实践在大一的暑假,我到药房打暑期工。虽然只是短短的两个多月的时间,却让我受益匪浅。首先,我学习到了关于一些医药常识。更重要的是,我提高了自己的口才和自信心,改善了自己的出事应变能力,以及与人相处应该注意的细节。

详细个人自传。

熟悉跟单流程,熟悉相关的报关报检的专业知识,熟悉货代流程报关与国际货运代理专业简历表格文章报关与国际货运。获取了报检员证。熟悉操作word、excel等office办公软件。有相关的外贸工作经验,英语口语流利,能说一口流利的普通话和粤语。

个人联系方式。

面试技巧:何有效、高质的自我介绍。

在事业单位面试中自我介绍是很常见的一种题型。

很多考生在面试的时候,发现自己很难对自己进行一个有效的、高质的自我评价。那么对于自我介绍我们到底该说些什么、如何去说?今天,小编给大家重点讲解。

第一,内容有效。

面试过程中,我们要保证内容的效性,最根本的原则就是考生在自我介绍时一定要围绕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展开,与岗位要求无关的内容,即便是你引以为荣的优点和长处,也要懂得取舍。

第二,举例说明。

国际货运代理心得体会篇八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国际货运代理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邮编:

联系人:

电话:传真: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邮编:

联系人:

电话:传真:

本合同是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合理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事宜,双方一致同意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以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代为办理进出口货物的订舱、报关、报验、装箱、拆箱、转运、代垫代付海运、空运运费等相关事宜,甲方同意支付相应的海运、空运运费、包干费及乙方因办理委托事项而垫付的其他费用等。

二、甲方委托乙方办理订舱时,甲方应及时送交或者传真给乙方正确、齐全和有效的托运单据。托运单应明确标明甲方订舱单位名称、电话、传真及联系人并加盖公章或专门订舱章。托运单内容应注明货物的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运费和包干费金额和预付或到付及其他特别要求。

三、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关、报检、报验时,应提供合法、合格、正确、齐全的报关报验单证。依贸易性质不同可包括:合同、发票、商检证书、许可证、配额证、核销文件、报关单、手册、装箱单及有关批文等。

四、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货物的装箱、拆箱、中转运输时,应在托运单或者相关函电中予以明示。包括代为联系仓储、装卸、转运、短驳、装拆箱及相应费用等事宜。

五、因甲方提供的文件、信息等内容不实等而导致的损失或者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因此而对第三方履行赔偿等责任的,甲方同意赔偿给乙方。

六、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航班、船期预报以及截止接单日期等与甲方所委托业务有关的信息,乙方的前述预报不构成甲、乙双方对航班、船舶驶离港、抵港等的具体时间约定,仅作为双方办理有关订舱事宜等的参考。

七、根据业务的需要,乙方可以为甲方代垫代付空运运费、海运运费、港口费用及其他代理代办费用。前述款项及费用可采用包干费的形式进行结算,也可在包干费外另行结算。甲方同意以双方确认的金额支付,并不得以乙方是否已与第三方结算完毕作为付款的抗辩。

八、乙方应积极、谨慎、安全地办理甲方所委托的业务,若因故未能按甲方的要求办理的,应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对于因甲方的原因或货主的原因而在超过截止接单日要求加载货物的,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要求,但是对于确实无法加载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甲方的货物包装应适合于所委托的运输方式要求及货物的特殊属性。如果甲方的货物对运输、储存、装卸等有特殊要求的,应在委托单上注明。否则,所有的后果由甲方承担。若乙方因此遭受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十、甲方对委托乙方办理的事项有更改的,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视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可以变更。因变更所引起的各项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十一、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具体事项,根据甲方的每票委托书而定,具体每项业务的费用标准和付款方式、期限,详见《报价及结算单》,《报价及结算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报价及结算单》中的内容甲、乙双方可根据情况进行变更,变更经双方书面确认后方可生效。变更生效前所发生的业务,仍按原《报价及结算单》的标准执行。若单票业务的委托书中的费用标准与《报价及结算单》不一致的,按该票委托书中的标准处理本票业务。对于《报价及结算单》和委托书中均没有约定的乙方应收费项目,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十二、乙方须在每月______日前与甲方核对上个月帐单,甲方须在每月______日前向乙方进行支付上月发生的所有款项.甲方如未按照合同的规定准时付费,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未付部分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乙方费用时,乙方有权滞留相应的运输单据,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若甲方指定第三人付款的,如第三人拒付、少付、延期付款的,甲方仍有支付义务和依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三、甲方未及时付费造成承运人依法留置货物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十四、如货物的灭失或损坏是由于我国《海商法》第五十一条或《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二十五条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五、乙方在代理货物运输的过程中应尽心尽责,对于因乙方的过失而导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以上损失不包括货物因延迟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赔偿责任根据国际相关公约或提单背面条款为准。

十六、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七、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一年。本合同期满之日前,甲、乙双方如无异议,则合同有效期将自动延期,除非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并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十九、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及补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报价及结算单;

二、双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甲方:(章)乙方:(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月______日

国际货运代理心得体会篇九

合同编号:。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电话: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电话: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货物运输代理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代理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货运代理,进行货物运输.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作为甲方代理,办理有关代理事项。

二.甲方义务。

1.甲方应于提出的发运日期前5日向乙方提供有关详细资料,包括:收货人(或发货人)名称、联系方式、详细地址,货物名称、海关编码、数量、重量、发运日期、运输期限等.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的货物,甲方应将有关部门审批、检验的文件一并提供乙方。

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货物资料真实、完整准确,与实际货物相符,若包装没有破损,发货人对货物的真实性负责,如因甲方提供的货物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导致的一切责任及经济后果由甲方承担。单证及随车文件,甲方所提供的资料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货物内容和数量,由甲方自行负责;。

3.向乙方提供的资料或货物需要变更时,应在装车3日前通知乙方.4.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代理费用及相关费用.。

三.乙方义务。

1.在甲方授权范围内,根据甲方委托的代理事项和提供的资料,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及时完成代理事项.乙方只有在完成转关手续,将有关单据和货物转交到收货人手中才算完成乙方的义务。

2.及时向甲方报告货运代理业务的进展情况,并交付有关单据.

3.对甲方提供的各种文件、资料及有关的商业信息予以保密,对乙方需要的文件和资料要及时和准确的告之甲方。在甲方发货前提供的所有单据,乙方应仔细核查是否正确和有遗漏情况。

4.因自然灾害、铁路停限装等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使代理事项不能顺利完成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5.甲方负责将货物运到指定站,乙方保证把货物交运到甲方的收货人指定站点。甲方货物如属于易碎易潮物品,如因乙方代理过程中过失原因造成货物的损坏,甲方有权进行索赔。

四.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1.费用.双方同意根据委托的代理事项,按人民币结算运杂费等费用。

2.结算日期和方式.甲方于发货前5日将上述费用交付乙方.

3.费用结算后,乙方将有关票据、单证完整、及时交付甲方.

4.货物保险运输或保价运输费用,由甲方自行交纳或由甲方联同运杂费一并交乙方结算.

五.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不实或遗漏重要情况,或者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有关资料和货物,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含因甲方责任造成口岸转关时的滞留费)。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及时、全面完成甲方委托的代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乙方原因使货物发生毁损、灭失,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4.下列原因乙方不承担责任:。

六.合同生效时间和代理期限。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代理期限为*20xx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继续执行时,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或需变更时,需经甲乙双方同意,以书面形式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

2.若双方同意合同解除,甲乙双方应通力协作,妥善处理合同解除后的有关结算和清理等事宜。

八.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北京仲裁委员会或所属法院诉讼.(仲裁、诉讼只能选择一项,否则无效).

九.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将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解决。

委托方受托方:代表人:代表人:

签署时间:签署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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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运代理心得体会篇十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其相关货物运输等方面的服务,乙方愿意接受甲方委托并为其代理相关货物运输事宜,乙方应当具备相应的货运代理的资质。双方同意,乙方应根据其“标准营运条款”提供服务。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内陆拖车、仓储、报关报检、国际海空运进出口运输、目的港清关、送货等服务。

2、乙方在开航(或到港)后2个工作日内开具费用对账单供甲方核对,甲方在收到后2日内进行核对并支付相应费用,乙方收到所有的应收款项后1个工作日内安排放单放货。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合同期限届满时,若甲、乙双方未向对方提出终止本合同的书面通知,则本合同的有效期限自动延长,自动延长的期限视为不定期。本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需提前30日提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并得到对方同意后方可终止本合同。

4、双方当事人就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管辖。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国际货运代理心得体会篇十一

委托人:______(甲方)。

运输代理入:______(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甲方委托乙方代理__线铁路施工用石碴货物的运输业务及相关服务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本合同的有效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甲方按2元/吨的服务费用支付给乙方,数量以铁路运输票据为准,每月结算一次,次月的10日内甲方通过银行转帐给乙方,乙方开具相应的金额的服务发票给甲方。

1、甲方。

(2)与乙方或乙方聘用的货运人员共同验货;

2、乙方的责任。

(2)代为保价(保险),代理领票、送票;

(3)提供运输咨询及技术指导,提供货损货差索赔咨询;

(4)根据甲方的另行委托,代理货物出险理赔手续(有关费用另计);

1、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者擅自解除合同、擅自中止合同的履行,应按代理费总额的千分之三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2、由于甲方的责任或者甲方违反有关规定,在代理运输的货物中夹带危险品、爆炸品等违禁物品,导致乙方未能将所代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或者导致其他货物和运输工具、机械设备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预付运杂费及支付代理服务费,应从结算时间起,按未支付部分每日万分之五的比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要求,使货物错运到货地点,乙方应承担无偿运至合同规定地点,并承担因货物逾期到达所造成的损失。

5、合同履行期间,货物发生短少、丢失、变质、污染、损坏,属乙方责任的,比照运输企业的有关规定或者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丢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甲方或收货人的本身过错。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级别管辖的规定,应当向__铁路局两级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持三份。

甲方(章):______。

乙方(章):______。

代表人:______。

代表人:______。

开户行:______。

开户行:______。

帐号:______。

帐号:______。

电话:______。

电话:______。

地址:______。

地址: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国际货运代理心得体会篇十二

国际货运代理人是贸易领域中不可或缺的角色。他们承担着对货物从出发地到目的地全程的监管、运输、保险等全方位服务,帮助客户实现货物的安全、快速、便捷的进出口。我从事国际货运代理工作多年,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分享给大家。

第二段:必须懂得的几个事项。

作为一名国际货运代理人,需要深入了解国际贸易、国际物流、签证、关税、海关、报关等相关知识。同时,还需要掌握各种文件如合同、托运单、海关清关单等的格式、内容和流程。此外,不能忽视对国际贸易形势的了解,如关税政策调整、人民币汇率变动等对客户的影响和应对措施。

第三段:高质量服务可以为你带来口碑和发展机会。

高质量服务是国际货运代理人的核心竞争力。尽可能提供更全面、快捷、安全的货物运输方案,及时解决客户遇到的各种问题,要以诚信、责任心为核心标准,通过服务提升口碑的同时,吸引更多的客户和合作伙伴,增长自身业务。

第四段:如何提高效率,提升服务质量。

高效率的服务体系可以提升服务质量。首先需要制定科学的、系统的管理流程,全面提高运作效率。其次,加强团队合作,发挥每个人的长处,分工协作,互补优势。最后,及时更新和掌握最新的信息技术,如使用物流跟踪系统、通用物流交换系统、电商平台等来提高运营效率和质量。

第五段:最重要的品质:诚信和责任心。

诚信和责任心是作为国际货运代理人的核心品质。诚信是为人处事的基本准则,能够建立起客户和合作伙伴的信任;责任心是承担起责任并保持积极态度去处理任何事情,即使出现了难以预料的问题,也会竭尽全力解决。这些品质不仅对客户关系和业务发展有着重要影响,还是一个好的国际货运代理人所需的道德标准。

总结:

国际货运代理人需要了解国际贸易和相关流程,保持高服务质量,并不断提高服务效率。同时,率先表现出良好的品质和价值观,诚信和责任心是最为重要的品质之一。这些因素将有利于促进业务的增长,并赢得客户和合作伙伴的信任。

国际货运代理心得体会篇十三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相互合作的良好关系及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在处理国际货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作为国际运输承运人或承运人的代理人承接乙方委托的国际货物运输。根据乙方的要求,甲方作为其代理人,代为办理与货物进出口相关的海关报关和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等事务。

四、乙方在向甲方发出委托后要求变更或撤消其委托事项的,应采用书面的形式并得到甲方的认可,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费用及因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五、乙方在货物出运中要求预付改为到付或到付改为预付的,应在航班到达目的港前10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货物在目的港被提取,甲方对此不负责任。

六、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将货物送至甲方的仓库或指定的地点,或通知甲方安排上门提货。乙方提交的货物如有破损、受潮或表面状况不良的,甲方可以不予接收和付运。乙方应承担因货物不能付运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七、如果航班因天气,政府禁令,战争,_____,飞机故障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航班延误或取消,甲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八、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政策收运和交付货物,不应在其托运的货物中夹带易燃易爆等物品及国家禁止出口的物品,甲方不受理危险品(包括不明化学性质的化学物品)、贵重物品、尸体、骨灰、活动物等的运输,进出口货物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民航运输的有关规则,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及其他赔偿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对于因受乙方货物影响而导致的甲方经济、名誉以及其他方面的损害,甲方将保留对乙方进行处罚的权利。

九、对于货物在运输途中,因故导致货物受损、遗失、变质、污染、迟滞等情况发生,乙方应在运费付清的情况下,再按国际iata规则中规定的有关条款处理所发生的问题。

十、委托的有效性。

十二、委托事项的确定。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的以外,双方对所委托事项确认的结果以《空运或海运货运单》中载明的内容为准。

十三、甲方为乙方代为安排上门提货、代为办理与货物进出口相关的海关报关和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等事务时,无论甲方使用其自己还是乙方的名义,都应认为是作为乙方的代理。

十四、运杂费用。

1、甲方可以用函件或传真的形式就单票运输与乙方对运杂费用等进行约定。根据国际货运行业的操作惯例,双方对运杂费用的确认以委托书、双方的往来函件和传真中载明的内容为准,除非另有双方共同确认的书面材料。

2、每票运输中,发生以下二种情形之一的,则认为双方已就该票运输的运杂费用进行了确认:

(1)乙方将货物提交甲方或甲方安排的实际承运人。

(2)甲方或其代理的承运人签发相应的《空运或海运货运单》。

4、每票运输中,乙方应按照双方确认的费用标准向甲方支付相应的款项。

6、乙方应按如下标准向甲方支付基本费用:

仓储地面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___元/公斤;

卫检费:人民币___________元/件;

单证费:人民币___________元/票;

报关费:人民币___________元/份;

三检换单费:人民币___________元/票;

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___元/票。

_____调整:航空或船运公司若有_____调整,甲方将照实向乙方收取。

7、如乙方要求甲方退关,甲方须收到乙方基本费用(甲方已为乙方产生的基本费用及运费以外)和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___元后再退单。

8、无论什么原因,乙方要求提取在甲方仓库内的货物,甲方按每公斤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天加收仓储费用。

十五、财务结算。

1、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月结30天的结算方式。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每日________%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在书面通知乙方后随时中止执行此协议。

2、运费到付的处理:对于运费到付的运输,如收货人届时不支付运费的,乙方将承担该批货物的运杂费用和合理的处置费用。

3、涉及索赔及异常运输款项的处理,应首先支付相关运输费用。其次根据责任归属,向相应责任方进行后续个别事件单独处理,任何一方不应擅自采用拖欠、拒付或抵扣运杂费用等方式解决。

4、结算汇率标准:如以外汇结算各项费用,应以甲方开具发票日当月第一个工作日国家公布外汇牌价的该币种与人民币汇率的中间价作为结算汇率。

5、双方账号一览表。

(1)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月结方式的运输代理人或客户,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工商、税务等有关法律文件和证明。

(2)货物运输费每月在_______元人民币以上。

(3)货物运输费累计超过_______元时,除______元外的余款将在______日内付清。

十六、对航空或船运公司相关规定的处理。

本协议一方对航空公司根据其规定对运输及货物的处理有异议的,应直接向航空或船运公司提起,本协议的另一方应积极配合。

十七、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索赔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的规定处理。

十八、其他。

本协议涉及的传真、委托书和汇率佣金等确认文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应提供其所在地企业的法人营业执照,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十、本协议自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协议期满,若双方无异议可自动顺延一年。

二十一、乙方若在协议期内要求解除本协议,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结清所有应付费用。

二十二、对于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双方如发生争议又无法协商解决时,同意将争议提交_________________委员会进行_____。

二十三、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约地点: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约地点:

国际货运代理心得体会篇十四

国际货运代理人的本职工作是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委托人提供货物的承揽、交运、拼装、集运、接卸、交付服务,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下面由小编为大家分享2017年国际货运代理作用汇总,欢迎大家点击查看。

国际货运代理人历来被称为“运输的设计师”,“门到门”运输的组织者和协调者。凭借其拥有的运输知识及其他相关知识,组织运输活动,设计运输路线,选择运输方式和承运人(或货主)。

协调货主、承运人及其与仓储保管人、保险人、银行、港口、机场、车站、堆场经营人和海关、商检、卫检、动植检、进出口管制等有关当局的关系,可以省却委托人时间,减少许多不必要的麻烦,专心致力于主营业务。

国际货运代理人的本职工作是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委托人提供货物的承揽、交运、拼装、集运、接卸、交付服务,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办理货物的保险、海关、商检、卫检、动植检、进出口管制等手续,甚至有时要代理委托人支付、收取运费,垫付税金和政府规费。

国际货运代理人通过向委托人提供各种专业服务,可以使委托人不必在自己不够熟悉的业务领域花费更多的心思和精力,使不便或难以依靠自己力量办理的适宜得到恰当、有效的处理,有助于提高委托人的工作效率。

国际货运代理人掌握货物的运输、仓储、装卸、保险市场行情,与货物的运输关系人、仓储保管人、港口、机场、车站、堆场经营人和保险人有着长期、密切的友好合作关系,拥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业务经验,有利的谈判地位,娴熟的谈判技巧,通过国际货运代理人的努力,可以选择货物的最佳运输路线、运输方式,最佳仓储保管人、装卸作业人和保险人,争取公平、合理的费率,甚至可以通过集运效应使所有相关各方受益,从而降低货物运输关系人的业务成本,提高其主营业务效益。

国际货运代理人与货物的运输关系人、仓储保管人、装卸作业人及银行、海关当局等相互了解,关系密切,长期合作,彼此信任,国际货运代理人可以代替收、发货人支付有关费用、税金,提前与承运人、仓储保管人、装卸作业人结算有关费用,凭借自己的实力和信誉向承运人、仓储保管人、装卸作业人及银行、海关当局提供费用、税金担保或风险担保,可以帮助委托人融通资金,减少资金占压,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国际货运代理人拥有广泛的业务关系,发达的服务网络,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可以随时保持货物运输关系人之间、货物运输关系人与其他有关企业、部门的有效沟通,对货物进行运输的全过程进行准确跟踪和控制,保证货物安全、及时运抵目的地,顺利办理相关手续,准确送达收货人,并应委托人的要求提供全过程的信息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

国际货运代理人通晓国际贸易环节,精通各种运输业务,熟悉有关法律、法规,了解世界各地有关情况,信息来源准确、及时,可以就货物的包装、储存、装卸和照管,货物的运输方式、运输路线和运输费用,货物的保险、进出口单证和价款的结算,领事、海关、商检、卫检、动植检、进出口管制等有关当局的要求等向委托人提出明确、具体的咨询意见,协助委托人设计、选择适当处理方案,避免、减少不必要风险、周折和浪费。

货代向承运人订舱,一定对承运人和发货人都公平合理的费率,安排适当的时间交货以及以发货人的.名义解决与承运人的运费账目等问题。

国际货代与班轮公司关系密切,越来越多的班轮公司国际货代一定的佣金一次承认其在提高理论方面的有益作用。近年来,随着国际贸易中集装箱运输的增长,国际货代公司引进“集运”与“拼箱”服务,使得他们与班轮公司的及其他承运人如铁路承运人之间建立起更为密切的联系。

货代接运整船货物或装运整船大部分货物,在合理流向的前提下可以争取船舶在货代所在地港口装卸,这就为港口争揽了一条船的货源。

正因为此,目前,世界上80%左右的空运货物,70%以上的集装箱运输货物,75%的杂货运输业务,都控制在国际货运代理人手中。

我国80%的进出口贸易货物运输和中转业务(其中,散杂货占70%,集装箱货占90%),90%的国际航空货物运输业务都是通过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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