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检察官心得体会实用(精选9篇)

  • 上传日期:2023-11-19 02:51: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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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心得体会可以培养我们的思考能力和表达能力。写一篇好的心得体会,首先需要对所学或所经历的事物进行深入的思考和理解,而后将其融会贯通,提炼出有价值的收获和感悟。如果你需要一些范文作为参考,以下是小编为你准备的一份心得体会集锦。

检察官心得体会实用篇一

习惯了大学时候寝室—教室—图书馆—食堂四点一线简单而安静的生活方式,刚出大学校园的我一直都十分留恋单纯而简单的校园文化氛围。

刚开始到检察院参加工作,分在侦查监督科,对于工作只有一个模糊的认识,面对一个完全不同于校园生活的环境,难免有些畏惧和不适应。

但在院领导和科长的关心下,在同事的帮助下,对于新的环境也就不那么的恐慌,慢慢也进入了适应的状态。

一年来,对自己的工作从模糊地认识到现在有了一定的了解,工作也进入了状态。

在指导老师与众多同事的帮助下,无论是业务上还是为人处事上都取得了一定的进步。

现在基本上能完成领导分配的工作任务。

参加工作以来,一直都认真履行着自己的职责。

现从以下几方面谈谈自己自参加工作以来的一些心得体会。

一、勤奋努力、虚心好学很重要在学校所学的法律知识,对现在的工作固然有一定帮助,但是具体的实践是复杂的,并且学校没有对侦查监督工作的具体工作程序、有关侦查监督工作的法律法规进行细致地教学,因此对于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我并不十分了解,这对我的实际工作造成了一定的障碍。

检察官心得体会实用篇二

检察官读书心得体会应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应届毕业生网站为大家提供的检察官读书心得体会范文,欢迎阅读!

《检察官论》是我国台湾地区著名法学家林钰雄教授于1999年完成的一部关于检察制度研究的专著,后于由法律出版社在大陆地区出版发行。

林钰雄教授在德国留学多年,师从著名刑事法学大师罗克辛,对刑事诉讼法、刑法和检察学均有深入研究。

检察官介于行政官和司法官的双重定位、检察一体制对检察官和检察权的监督制衡等检察官制度的核心问题都做作出了详细的分析和论证,并提出了自己创造性、建设性的意见和观点。

而这些问题正是我国当前检察理论研究亟须深入研究的课题,其阅读价值不言而喻。

当下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各种观点和学说众多,特别是关于检察改革在法学界发生了比较大的争议。

学术性的批判本身不是目的,批判的目的是为了寻求和达成共识,并最终解决问题。

学术研究中解决争论时,学者往往喜欢“回归原点”来重新审视和讨论。

关于检察制度的讨论,不妨也让我们回归原点,以检察制度的创设为坐标原点,澄清检察制度研究的基本立场,而《检察官论》正是一部回答“我是谁、我在哪儿”的书。

现代检察制度,乃“革命之子”、“启蒙的遗产”,诞生于法国1789年大革命时期,正式奠立于18“拿破仑治罪法典”。

客观的说,检察官制度乃是人类司法史上的一个伟大构想。

但自检察官制度创建以来,检察官处于法官与警察两大山谷的“谷间带”,在“两大旗帜鲜明集团的夹杀之下,摸索自我的定位”,此命题暗喻了检察官在国家权力上定位问题的解决方向,而罗克辛更是直言检察机关“是一个尚未完成的机关”。

创立检察官制度的目的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主导侦查程序。

从检察官形成的历史来看,欧陆刑事诉讼程序引入检察官制度是为了废除当时盛行的纠问制度,确立诉讼上的权力分立原则。

破除由纠问法官一手包办刑事追诉与审判工作,由检察官担任控方,“无控方之起诉,即无法官之裁判”,自此,法官被局限于被动消极的角色,但也因此保持了其作为裁判官不可或缺的客观性,以检察官与法官彼此监督节制的方法,保障刑事司法权限行使的`客观性与正确性。

第二,守护法律。

作为大革命时代的产物,检察官是“一剑两刃的客观官署”,不单单要打击犯罪,更要注意搜集有利被告的事证,并切实保障被告诉讼上应有的程序权利。

正如德国刑事诉讼法大师史密特所言“检察官乃国家法意志的代表人,而非政府的传声筒”。

作为“法治国之栋梁”,检察官制度的创设,“乃催生法治国并克服警察之国明显指针”。

作为受到严格法律训练和法律约束的检察官为守护法律,应监督控制警察侦查活动的合法性,“摆脱警察国家的梦魇”,如此一来,“才能在人民眼中获得最好的支持”。

第三,控制司法入口。

就司法启动程序而言,检察官乃“刑事程序进展中决定性的过滤器”,具有“筛漏”功能,将不可能为有罪判决的案件先行滤筛,负责第一线的把关工作,控制法官裁判的入口。

在诉讼分权原则下,检察官扮演着把关者的角色,有罪判决需要以检察官与法官达成共识为前提,须经两道门槛,足见“求取程序之慎重”。

诉讼程序一方面赋予检察官控制入口的大任,另一方面又赋予法官最终裁决本案的权力,各有所司,是诉讼功能分配的一大范例。

检察官是忠实的“法律守护人”,理应严格遵守合法性及客观性义务,“贯彻毋枉毋纵,追求实体真实与实体正义”。

刑事诉讼关于检察官义务的规定,是检察官执行职务时的最高准则,更是检察一体化不可逾越的界限。

具体来说,检察官在诉讼法上的义务包括以下两大方面:

第一,合法性义务。

检察官合法性义务也被称为法定义务,刑事诉讼法虽然赋予检察官实施侦查、起诉决定权,但为防范检察官的恣意,原则上并不承认检察官有“裁量权”。

因而,法定主义包括侦查法定主义和起诉、不起诉法定主义。

从立法意图上我们也不难发现法定主义严格控制检察官处分行为的用意相当明显:行政人员也有“依法行政”的义务,但其违背职务时,除了贪污、贿赂、渎职等刑事可罚行为外,多为行政惩戒。

而检察官滥用职权起诉或不起诉时,该行为本身就已单独构成犯罪。

这样严格的义务,仅有法官枉法裁判才可以与之相比。

“检察官所从事者,乃法之贯彻与实现”,行政人员只负一般合法性义务,而检察官却负有严格法定主义的义务,这也点明了检察官与行政人员的区别。

第二,客观性义务。

检察官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并非“一造当事人”,因为“一造当事人”立场与对方对立,并无维护对方当事人利益的义务。

而检察官则对所有有利与不利被告的证据都要注意,在出现法定事由时更要回避。

因为刑事诉讼的目的在于“追诉处罚犯罪并保护被告利益,以实现实体真实与正义”,据此,检察官的客观性义务在于保障公民的权利。

“而最能显现检察官客观性的表征为何?审判程 序主张被告无罪也。

……在与客观性义务并列观察下,如果检察官依审理期日所得出之心证,认为被告无罪,则检察官应请求法院为无罪判决,不受起诉见解之拘束,这才是一个客观的法律守护人应有之作为。

《检察官论》是一部回答对检察官角色质疑和诘问的优秀著作。

“检察官应仅力求真实与正义,因为他知晓,显露他(片面打击被告)的狂热将减

损他的效用和威信,他也知晓,只有公正合宜的刑罚才符合国家的利益”。

读罢,让人耳目一新。

党章是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最高行为规范,是党内的根本大法。

通过学习党章,我认识到,作为街道纪工委书记,要立足基层、心怀群众、聚焦主业、认真履职,才能不辱使命,做好纪检监察工作。

一、学习党章,追溯本源找准基层纪检工作定位,明确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任务。

按照纪检监察机关的三项主要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要求,今年以来,我们从小处、细处着眼,从纪工委和纪工委书记、纪工委委员、社区纪检委员3个层级,厘清监督责任清单,并将“两个责任”清单开列至各社区党支部,形成责任具体、环环相扣的“责任链”,将责任落实层层传导到基层末梢,突出强化了支部班子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及班子其他成员的“一岗双责”责任,明确从严治党职责,狠抓责任落实,自觉接受监督。

二、贯彻党章,用党章党规党纪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实现对党员干部的常态化监管。

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的纪律执行者,要用更严、更实的标准,加钢淬火、强筋健骨,努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反腐“铁军”。

为强化对干部的日常监管,一是下大力气查处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收送红包礼金等问题,坚持查处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等行为;二是不断加强对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厉行节约、公车配备、公务接待、职务消费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加大各类专项整治工作力度。

三是不断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坚持崇德重礼和遵纪守法相结合,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

四是不断加大自办案件查处力度,严惩各种滥用权力行为,持续引深“三违”专项治理,重点查处违规处置集体资产、“小官大贪”等案件,实现对干部遵守纪律的常态化监管。

三、维护党章,带头立好规矩,把“纪律挺在前面”贯穿到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

首先是要立好规矩。

把党员干部集中培训和党日活动常态化,开展党纪条规及案例警示教育,强化“把纪律挺在前面”的意识,不断培养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抓住重点问题管住关键环节,围绕“三重一大”事项和“五个不直接分管”要求,加强对党员干部遵守纪律情况的监管。

二是把纪律建设作为治本之策,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

坚决执行市纪委“三个决不允许”,深入开展纪律监督和教育,增强组织纪律性,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的行为,坚决纠正吃喝送礼、说情打招呼的行为,坚决纠正以权谋私,变相出卖集体资产的行为。

三是重点审查基层党员干部超越权限办事等不守规矩行为,保证党内监督权威、有效,不让纪律和规矩成为“橡皮筋”、“稻草人”。

四是加强自身建设。

按照“十型干部”标准和“三铁”要求,认真对照纪检干部存在的七个方面“不严不实”的问题,真正把自己摆进去,立行立改,提高素养,恪守践行“三严三实”,做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

作为基层检察院一名检察官,本人结合本职工作实际,对如何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此次大讨论活动精神,切实提高履行检察工作职责的能力方面,谈谈自己的几点体会:

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深入己心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党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在全社会客观公开正义的要求越来越高,广大人民群众随着社会主义法治进程的不断深入,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也明显增强,这对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

因此,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监督的过程中,必须以对党和广大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正确运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真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全力维护公平正义,达到思想认识与法律效果及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

进一步增强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的坚定性和自觉性,进一步树立和提高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和公信度,进一步增强推动检察事业发展的时代感和创造性。

二、检察工作职责是天职,要根据工作实际结合理念工作

基层检察院最主要的就是要坚定不移的贯彻落实国家的宪法和法律,正确的理解和执行宪法和法律,在实际工作中,履行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内容比较丰富,涵盖面广,自侦、刑检等各部门的职责各不相同,但作为基层检察院,各部门间的联系,交流比较频繁,这就要求检察干警必须有全面、综合的业务素质,以适应检察岗位和检察发展的需要。

因此,我们每一名检察干警都应把提高履行检察工作职责能力摆在重要位置,一级抓一级,抓好抓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一是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培训,切实提高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二是要结合工作实际搞好传、帮、带,在实际执法过程中,逐步摸索和积累履职经验;三是认真组织考核和讲评,做到不走过场,不图形式,真抓实干,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促进全体干警努力学习、工作,提高履行检察工作职责能力的自觉性。

三、要在新的理念下理清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是一个政党永葆生机的源泉。

检察工作同样面临着发展的创新。

要在创新中求发展,在发展中不断创新。

检察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高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不移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坚持不懈地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理论体系。

基层检察院处在检察机关的第一线和前沿阵地,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体会,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过程中,不可避免的遇到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同时,也摸索了一些解决问题的新方法和新途径,这些新情况、新问题、新方法、新途径都为检察制度,检察理论体系的改革创新积累了素材,提供了依据。

因此,我们每一名检察干警都应站在全局的高度,成为创新的一员。

一是要增强创新意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二是要提高创新能力,结合实际,大胆探索,勇于开拓;三是要营造创新氛围,加强理论研究,形成创新机制,使我院检察事业在不断改革创新中得到全面发展,不断我院检察事业新局面。

总之,“三新活动”要内化于心,要从思想高度重视,不能放松警惕;外化于行,要将上述要求落实到工作实际当中,用严格的要求检验自己的一言一行。

检察官心得体会实用篇三

xx届五中全会之后,中央再一次提出了完善落实司法体制改革,检察机关办案责任制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接下来就跟着本站小编的脚步一起去看一下关于检察官工作。

吧。

今年初以来,检察院实行了绩效管理机制,在队伍管理模式上进行了积极的探索。通过半年多来的有效运行,取得了一定效果,同时更进一步加深了对绩效管理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一、绩效管理应把信息化建设做为重要手段。

1、信息化建设为绩效管理的实现搭建了平台。信息化建设促进了检察机关上下联动和信息畅通,通过信息网络,干警的工作业绩可以得到及时展示,动态考评结果可以及时公布案件流程管理、机关事务等工作管理的过程和结果等等都可以及时在网络上发布,以最大限度的优化考核结果,优化考核效率。考核后,在肯定部门和干警的工作价值的同时,不足和努力方向也会得到科学的评判,这将对部门和干警的工作起到极大激励作用,绩效管理的目的正是基于此才得到实现。这是信息化所特有的功能,也是其成为绩效管理不可或缺的平台和重要因素。

2、信息特有的刚性保证了绩效管理的公开、公正、公平。以信息化手段实现绩效管理,少不了应用软件这个重要载体。软件系统的不可更改性确保了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如案件质量管理体系,通过网上案件流程控制,将法律、规章变为刚性的操作程序,克服了随意性,避免了人为因素,有效地提高了办案质量,为对办案人员进行绩效考核提供了科学依据。

因此,信息化建设在实现动态管理、提高管理的透明度,保证管理的公开、公正、公平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而也成为绩效管理不可缺少的重要手段。

二、绩效管理要建立三大管理机制。

机制不同于制度,我们目前的管理大多滞留在制度建设层面上,没有上升到机制创新的高度,往往以制度完善代替了机制建设。因此,这里谈到的机制建设,应该是以制度为保证,但又不能是制度的小修小补或简单堆砌,必须形成一个科学的运转过程,使之产生长期、稳定的控制结果。基层检察机关全部绩效管理制度可以整合为环环相扣的三大项管理机制。

1、确立以院党组为中心,健全以干部的培养、教育、选拔、考评、使用、奖惩为重点的政治工作机制。检察工作要想跟上时代的发展,开创新的局面,必须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尤其要提高人才资源的管理水平,要把充实办案基本技能和科技技能作为培训重点,通过强化岗位培训、岗位轮换等方式培养专业骨干和一专多能人才;认真总结以往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实践中的经验,进一步修改完善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实施办法,完善政绩考核与奖惩办法,用选人、用人、考评、奖惩机制增强干部队伍管理的活力,做到有为者有位,最大限度的发挥人才的潜能作用,从而达到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产生最大的工作效率和最大的工作成果。

2、健全完善以检委会为中心的业务管理机制。检委会是检察机关行使职能的决策机构,对检察业务负总责。因此,必须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1)必须建立符合规律的审查逮捕、公诉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一体化的侦查协作机制;完善诉讼监督工作机制,以确保对检察业务实行有效管理。

(2)必须制定出完善合理的检察委员会议事规则,对议事事项的提请时间、拟定开会时间、书面汇报材料的行文标准均做出明确规定,进一步保证检委会的决策质量,从而切实起到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审核把关的作用。

(3)由检委会负责对各科室局检察业务工作的考核。以上级院规定的各部门工作评比办法为蓝本,结合每个院的具体目标,制定各科室局业务考核奖惩办法,组织进行年度业务考核评比。

(5)对检察实践中遇到的共性、疑难和热点问题开展专项调研,为正确执法提供理论、政策依据。

三、建立以院务会为核心的政务、事务管理机制。

要积极推进制度创新,全面实行规范化的工作管理机制,将政务、事务管理全部纳入规范化的管理轨道,达到资源配置优化、办公秩序井然、装备管理正规、工作运行高效的目标。转变院务会由检察长听取各科室局汇报、安排工作的单一工作模式,要将长效性的。

规章制度。

的制定、长远的检察装备的建设规划、检务保障资源的调整配置、检察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确定等,纳入到以院务会为核心的政务事务管理机制之中,以便推进规范化管理和绩效管理,提高检务保障能力。

党的xx大提出的宏伟蓝图和目标,需要各方的努力和实践来实现。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进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如何正确学习理解和深入贯彻党的xx大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提高履行检察工作职责的能力,不断推进检察工作健康稳步发展,是摆在我们各级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面前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本人作为基层检察院一名检察官,结合本职工作实际,对如何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切实提高履行检察工作职责的能力方面,谈谈自己的几点体会:

一、要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党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在全社会客观公开正义的要求越来越高,广大人民群众随着社会主义法治进程的不断深入,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也明显增强,这对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因此,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监督的过程中,必须以对党和广大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正确运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真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全力维护公平正义,达到思想认识与法律效果及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进一步增强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的坚定性和自觉性,进一步树立和提高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和公信度,进一步增强推动检察事业发展的时代感和创造性。

二、要努力提高履行检察工作职责的能力。

基层检察院最主要的就是要坚定不移的贯彻落实国家的宪法和法律,正确的理解和执行宪法和法律,在实际工作中,履行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内容比较丰富,涵盖面广,自侦、刑检等各部门的职责各不相同,但作为基层检察院,各部门间的联系,交流比较频繁,这就要求检察干警必须有全面、综合的业务素质,以适应检察岗位和检察发展的需要。因此,基层检察院应把提高全体干警履行检察工作职责能力摆在重要位置,抓好抓落实,一是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培训,切实提高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二是要结合工作实际搞好传、帮、带,在实际执法过程中,逐步摸索和积累履职经验;三是认真组织考核和讲评,做到不走过场,不图形式,真抓实干,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促进全体干警努力学习、工作,提高履行检察工作职责能力的自觉性。

三、要创造性地开展检察工作。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是一个政党永葆生机的源泉。检察工作同样面临着发展的创新。要在创新中求发展,在发展中不断创新。检察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高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不移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坚持不懈地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理论体系。基层检察院处在检察机关的第一线和前沿阵地,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体会,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过程中,不可避免的遇到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同时,也摸索了一些解决问题的新方法和新途径,这些新情况、新问题、新方法、新途径都为检察制度,检察理论体系的改革创新积累了素材,提供了依据。因此,全体检察干警都应站在全局的高度,成为创新的一员。一是要增强创新意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二是要提高创新能力,结合实际,大胆探索,勇于开拓;三是要营造创新氛围,加强理论研究,形成创新机制,使检察事业在不断改革创新中得到全面发展,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新局面。

8月4日我行开展了预防犯职务罪警示教育活动,参观了发生的那些案件,我深有感触,自己在工作中要以此为鉴,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思想,筑牢反腐防腐防线。在廉洁问题上犯不得一点糊涂,抱不得一点侥幸思想,任何时候,在原则问题上,决不能给自己“开口子”,必须态度鲜明,拒腐蚀、拒绝个人主义、拒绝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现就将参加警示教育活动以及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浅谈几点体会。

一、反腐倡廉,必须警钟长鸣。

反腐倡廉关乎党的命运,是党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永葆生机活力和长治久安的基础。所参观的那些党员领导干部经受不起市场经济浪潮的荡涤,理想和信念发生扭曲,放松了对个人主观世界观的改造,从追求安逸生活,到私心膨胀,最后走上犯罪的道路,成为令人痛心的反而教材。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耐得住艰苦,管得住小节,挡得住诱惑,做一个清清白白的人。深刻领会“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道理,珍惜工作,珍惜生活,珍惜荣誉。我将以此警示自己,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二、加强学习,充实自己,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主要靠学习。学习是一种追求、一种责任、一种能力,是把握方向、增长才干的重要途径。

学习政治理论是提高国家工作人员政治素养和增强党性原则的根本。只有努力学习政治理论知识,思想觉悟、境界提高了,眼界开阔了,才能够提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积极性和能动性;才能真正明白人活着的有价值和意义;才能真正做到严格自律。

三、增强意识,廉洁自律,做反腐倡廉的带头人。

通过警示教育活动,对反腐倡廉斗争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有了新的认识。此次开展的警示教育活动,是我行“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高标准建设一支廉洁高效、业绩致上的客户经理队伍的重要措施,也体现了行驶领导对职工的关心和爱护。这次警示教育活动,就是要让广大干部职工从警示教育活动中得到既沉重又非常深刻的启示,从而真正从思想上、行动上严于律己,做遵纪守法的带头人。为此,决心要把这次警示教育活动作为永久的警钟,长鸣在自己的思想中。牢记“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要从典型案例中深刻吸取教训,克服投机心理、失衡心理、攀比心理、侥幸心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事业观,始终把保中行业务合规发展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依法合规,争当银行优秀的客户经理。

检察官心得体会实用篇四

近日,本地检察院开展了春季训练活动,旨在提高检察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作为一名参与者,我深受启发,获得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体会,现在在此和大家分享一下。

第二段:实践锻炼与个人成长。

一名合格的检察官必须具备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双重素质。在此次春训期间,我们和同仁们一起进行了各种角色扮演和模拟练习,不断增加和完善我们的技能和技巧。通过模拟案例,我们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思考能力和执行力,训练出对国家法律的理解和适用能力,不断提高了全面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应变能力。这些实践经验不仅帮助我更好地理解了工作内容和流程,还锻炼了我的沟通协调、认知能力等多方面素质,拓宽了我的视野和思考方式。

第三段:集体合作与组织协作。

团队精神是一个团队成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此次春季训练活动中,我们检察官之间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并共同解决问题。团队间的交流和协作帮助我们寻找到最佳的解决方案,并促进了团队合作精神的发展。通过不断的沟通,我们不仅充分发挥了每个人的专业特长,同时也把团队协作的热情和行为带回到了日常工作中。

第四段:学习和未来发展。

一个好的学习氛围可以帮助个人在面对困难时更好的获取知识和提高技能。在此次春季训练活动中,为我们安排了多位行业专家进行授课,及时了解最新的法律法规、案例精神,探究司法面临的各种情况,并让我们学习新的调查技能和新的思维模式。除此之外,我们在集体合作中也总结出一些经验和教训,在日常工作中也能够得到使用和应用。通过不断反思与学习,我们可以不断提高自我素养,让质量与效率并行发展。

第五段:结论。

总体来说,通过检察官春季训练活动,我不仅收获了实践经验、提高了个人素养,更与同事们共同实践、协作,拓宽了产业知识和合作能力。只有通过反思和学习,我们才能保证自己成长,更好地服务于维护社会公正和司法正义。希望未来能够有更多的机会来共同发展和提高自己的水平。

检察官心得体会实用篇五

作为一名在江苏岗位锻炼的新疆检察干警,有幸能被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检察院派往西南政法大学参加反贪侦查业务专题培训,西南政法大学是一所以法学为主,法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哲学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是全国培养法学专业人才最多的学府,重庆作为直辖市,在全国的反腐行动中,特别是在一些重特大案件的办理中,其办案中积累的经验无疑具有风向标的引导作用。此次培训,给我们授课的是西南政法大学各学院的院长、副院长、教授和参与《刑法修正案(九)》修改的专家,他们既有深厚的理论知识,又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

现行职务犯罪已呈现多元化,犯罪行为较为隐蔽,给我们自侦案件查办带来了一定的挑战,如何更好地应对,老师们就职务犯罪侦查策略设计和运用、讯问的技巧和心理突破、如何应用信息化侦查以及办理案件中如何注意刑事证据的审查与判断等方面内容,结合实际案例一一作了详细的讲解。

反贪办案困境形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之一就是在新的刑诉法背景下,时间越来越紧,要求越来越高,'戴着镣铐跳舞'是检察机关自侦部门办案的真实写照。在这种情形下,没有一些必要的策略、方法是不可能成案的。在此次学习中,老师对各种案例的分析,让我们在轻松的学习氛围中见识了各种手段,特别是在审讯突破,感觉老师们讲的非常贴近实际,可操作性非常强。比如说在对距离的把控上,在对场景的设计上,无一不是审讯实战过程中智慧的凝结。既有对法律理论高屋建瓴的解说,也有对司法实践具体问题的真知灼见,兼顾了理论与实践、理念与操作、实体与程序、法律与政策等方面。从理论到实践的往返,对具体案例的得道分析,的确让我品尝了一周的司法大会餐,营养丰富,可以增强我们解决司法实际问题的能力和素质。

近年来基层院一线办案部门的感受之一就是案件越来越难办,但是考核要求在那里,无论是找米下锅还是等米下锅,很多时候都感觉路越走越窄。学习之余我在思考,之所以会有这种感觉,一方面是因为我们在发掘案件线索、在对某些似是而非的事实的把握上还不够精准,另一方面是在办理现有案件时的手段、方法、策略还不够成熟,成案率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从一案的办理中挖掘窝串案的能力还可以再进一步。通过此次学习,不仅见识了各位老师深厚的理论功底,更从他们在反贪侦查一线时与被调查人斗智斗勇的实战经验,对我们来说,无疑增加了在以后办理案件的信心。以前我们一直在强调精细化初查,对初查过程的各种情况都要求考虑周全,几乎就是面面俱到。但是在第一次接触对象起,包括后续的审讯,还没有建立起精细化的意识,审讯策略也是常规动作,完全谈不上对策略的`设计,至少是没有刻意地设计什么方法。对比下来,差距就是我们以后进步的空间。

作为一名自侦人员,在办案中的一言一行都可能影响案件的进程,哪怕是一次细小的动作,都有可能导致案件受到挫折,特别是在办理行、受贿案件中,我们应学会利用矛盾,善于发现嫌疑人口供的矛盾、口供与其他证据之间的矛盾以及其他证据之间的矛盾,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巧妙应用证据,采取有效灵活方式,打破行、受贿方的侥幸心理和精神防线,迫使其交代问题的方法,同时办案人员要有谋略、灵活机智的办案能力。

这次培训让我受益匪浅,使我对'忠实、公正、廉洁、文明'的检察职业道德的认识更加深入,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坚持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同时更加深入体会了自侦人员所需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检察官心得体会实用篇六

检察官法是指检察官在工作中所遵守的法律法规与标准。作为司法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环,检察官法对于检察官的职业素养与职业道德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我多年的从业经验中,我深感检察官法的重要性,并从中体会到了许多心得。

首先,检察官法教会我在办案过程中要严守职业操守与职业准则。检察官作为法律的守护者,必须具备高度的法治意识,要始终用法律的准则来约束自己的行为。检察官法告诉我们,只有在遵循法律精神的前提下开展工作,我们才能做到公正、公平、廉洁地履行职责。在我的实践中,我时刻将检察官法作为座右铭,以此引导我的办案思路和做事原则。

其次,检察官法教会了我如何平衡公益与个案。在办案过程中,我们常面临着公益与个案之间的冲突。有时个案可能涉及个人的利益,但如果追求公益的话,我们就必须放弃个案的处理或者要求进一步调查,这就需要我们做出平衡的判断。检察官法告诉我们,在面对这种情况时,我们应该从整体利益出发,站在公正与公平的立场上做出决策。

再次,检察官法教会了我如何处理办案中的权力与责任。作为检察官,我们拥有相对的权力,有能力影响案件的走向。然而,权力必须与责任相伴而行。检察官法告诉我们,我们应该以权力的正确使用为前提,在推动案件进展的同时也要始终牢记自己的职责。这包括严谨的思维逻辑、全面的证据分析以及合理的决策依据。

最后,检察官法教会了我如何在常识与法律之间做出判断。在具体的办案过程中,我们常常面临着一些没有明确法律规定或者规定不够完善的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在常识与法律之间做出判断。检察官法告诉我们,常识是法律的基础,而法律又是常识的升华。只有在深刻理解法律的基础上,我们才能够使用常识、情感和经验来指导自己的办案工作。

总之,通过对检察官法的学习和实践,我深刻体会到了其对我的职业成长和职业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检察官法教会我如何坚守法治精神,如何遵守职业责任,如何平衡公益与个案,如何正确使用权力,如何在常识与法律之间做出判断。这些都是我一直以来所追求的办案理念,也是我在办案工作中一直秉持的原则。相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继续坚持这些原则,努力为人民群众带来更多的公正与公平。

检察官心得体会实用篇七

大家会写检察官工作心得体会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检察官工作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欢迎大家阅读!

按照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的部署、省院和市院党组的要求,市院反贪局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把执法公正、一心为民作为根本指导方针,用正确的执法理念指导检察工作。

在教育活动中,我们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学习和思考,深化了认识,执法行为更加规范。

一、学习和深刻领会执法为民理念的科学内涵,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树立执法为民理念,要突出强调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1、一切为了人民

一切为了人民,就是要把维护人民的利益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宗旨,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满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具体到检察实践中,就是要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

要恪尽职守,预防和惩治犯罪,保证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民主权利不受侵犯。

反贪部门要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好预防和惩治犯罪的工作,使犯罪分子得到及时、有效的惩处。

要根据社会发展的形势变化,及时把握人民群众不断变化的利益诉求,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贡献。

2、一切依靠人民

走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

当前,检察工作仍然需要走群众路线。

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才能树立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没有人民群众的支持,检察工作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没有人民群众的支持与配合,无论你的侦查设备多先进、无论你有多充足的警力、无论你有多充足的经费,如果脱离了人民群众,人民群众不支持、不配合,检察工作就耳不聪、目不明,就无法解决破案难、取证难、追逃难等问题。

当前,一些地方发生犯罪案件,无人报案、无人作证、无人提供线索,于是一些干警就产生了畏难情绪,觉得群众工作不好做,甚至抱怨群众觉悟低。

这说明我们的一些干警还没有真正掌握走群众路线的方法和本领,没有了解到人民群众的真实想法,没有把群众工作做到位。

我们的干警在接待当事人时,一要注意态度,二要注意方法,要将心比心,认真考虑群众的立场、观点和利益。

二、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执法为民是党和人民对检察工作的根本要求,是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广大检察干警要真正落实执法为民的各项要求,要在思想上、工作上、作风上严格要求自己。

要作到立足本职,严格执法、公正执法。

1、严格执法,实事求是

要增强宗旨观念、群众观念,实实在在地为人民群众谋利益。

在检察工作中,要心中时刻装着人民,人民群众最关心什么、希望什么,我们的工作重心就指向什么;人民群众对哪些方面不满意,我们就重点整改哪些方面的问题。

2、文明执法

文明执法是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对检察工作的基本要求,是社会主义政治文

参加工作以来对检察工作认识的心得体会

(一)

20xx年,对我来说是不平凡的一年,历经多次公考,我在“择我所爱”的道路上奉献自己的智慧与激情,经过层层选拔进入自己喜欢的职业领域,从事与自身专业相关的行业,在就业如此困难的时代背景下,我是如此的幸运。

自九月份报到,不知不觉已经在侦监科三个月了,在工作中经历了很多人和事,他们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记得刚来院里时,除了刚参加工作的欣喜之外,还有一点不知所措的茫然,但领导的关怀和同事的笑脸让我抛却了多余的顾虑。

曾经在我心目中,检察官是威严而又冷漠的,但是几个月的亲身体彻底颠覆了我原来的印象。

检察官手中两端承载当事人的法律天平。

只要他们稍一倾斜,就会给一方当事人造成无法弥补的伤害,对他们可能是外分之一,可对当事人是百分之百。

他们深知自己责任重大,所以在办案过程中,他们铁面无私,公正执法,全力以赴,惩罚犯罪分子,捍卫法律权威。可在生活中,他们也有温柔、细腻的一面,他们品尝着生活的酸甜苦辣,经受着生活的考验,过着平凡的生活,所以他们又是普通而平凡的。

(二)

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提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延长,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的及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等工作。

作为从事侦监工作一员干警,必须做到:

1、坚定信念,端正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于实际工作之中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信念就要自觉做到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始终真正做到党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法在心中、正义在心中。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在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

2、以人为本,促进侦查监督工作

审查逮捕工作作为侦查监督三大职能之一,是侦查监督工作的重点和基础,它直接关系到批捕案件的质量和犯罪嫌疑人的人身权利。

在办理审查逮捕案件时,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出发,重视宽严相济政策在执法办案中的运用,把严格执行法律与执行刑事政策有机统一起来,既要有力打击和震慑犯罪,该严则严,又要坚持区别对待,当宽则宽。

要贯彻“少捕慎捕”的原则,慎用逮捕措施,有效化解社会予盾,减少社会对立面,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3、服务发展稳定大局,强化侦查监督工作

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案件,加大对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涉众型经济罪和毒*犯罪的打击力度,坚决遏制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发势头,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在侦监科的三个月中,从简单到复杂,从不会到会,在老同志和领导的指导下,慢慢的适应着新的岗位,学会了办案的流程,能够帮助老师们办理一些简单的案件,当然其中有很多困难和挑战。

感触最深的是一要细心,最近几年公安队伍的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效果,公安人员素质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但在个案中往往还是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作为案件的承办人,一定要仔细严格的审查案件的各个环节,发现案件中的问题,尤其是一些程序上的错误,监督公安机关完善案件的证据,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正义。

二要耐心,处在经济相对发达,外来人口较多的地区,很多当事人或家属的文化水平和素质较低,对法律和法律程序的了解知之甚少,往往会对公安、检察等司法机关的公正性持有怀疑,因此在办案过程中要耐心的接待当事人或家属,告知法律程序,最大程度的给予解答和帮助,普及法律知识。

三要恒心,法律法规条文繁多,日益更新,如果放弃了学习,那么离淘汰就不远了,尤其作为年轻的干警,还不能准确的把握好案件的法律适用,理论知识也较为匮乏,只有保持坚持不懈的学习,才能做好本职工作。

四要真心,俗话说做一行爱一行,意思是假如你进入了某个领域,就必须爱上这一行,这样才能把工作做好。

因此,真心的爱上自己的工作是做好检察工作的前提,也是对检察干警的要求。

(三)

存在的主要问题:1、宗旨意识不够强、特权思想并不是不存在。

有时自已认为是检察官,会产生职业的优越感,从而对其它行业的价值产生错误的认识。

2、自已在工作中有时没有注意细节。

比如说院里的许多规章制度,自已有时遵守的不够好。

比如在工作忙时,会疏忽考勤的一些规定。

3、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没有及时进行学习,影响了执法办案和日常工作。

近年来,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不断出现,对法律的修改也比较频繁,尤其是和检察业务相关密切的刑法已修正多次。

还有有关检察人员的规章制度,比如《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检察机关文明用语规则》等不断出台。

(四)

先贤哲人曾用舍与得的关系阐释处世哲学和做人做事的艺术。

迈出象牙塔走向社会,完成天之骄子到法律人的角色转换中,我们该如何演绎舍与得,如何舍弃、放下自身固有的某些个性,努力争取、培养职业发展必需的素养,扎实走好职业生涯的每一步?入职伊始,我想我应该:

一、舍浮躁之气,得踏实之行

理想与现实的对接难免出现碰撞,初入职场的我们除了浑身散发着青春的气息,充满着工作的激情,也不可避免的有些浮躁情绪。

刚进入检察系统工作,虽然被分配在不同的部门,但一开始的职场学习就是从看似简单的事情开始,比如学习如何使用复印机,如何装订案卷。

年轻的我们自认为堂堂大学毕业生、研究生怎么还要学习这种如此琐碎、简单的事情,从事这种机械的工作。

理想与现实的碰撞让我

们开始怀疑自己的选择能否实现职业理想,能否发挥自身价值,甚至开始怀疑自己最初的选择。

浮躁之气势必影响我们最初的学习态度,降低学习效率。

我们要放低姿态,清空个人的杯子,在工作中“多听、多看、多学,少说话”,踏踏实实的一点一滴学习工作技能,才能打牢职业基础。

二、舍骛远之心,得潜心之志

每一个选择检察职业的毕业生在学习法律的四年、七年甚至是十几年的时间里一直是奉法律为信仰,以实现正义为理想。

工作后,急欲持起法律的`利剑将犯罪斩杀个“片甲不留”。

然而真正的检察工作中,正义的实现不是依靠一个大案、要案的侦破、起诉来实现的,而是体现在每一个案件、每一个工作任务的每一个细小环节中。

要明白一个好的法律人不是一天或一个案件成就的,而是需要长时间的积累和沉淀。

我们应该舍弃好高骛远的心态,理性做好职业规划,调整奋斗目标,切切实实从基础性的工作中一步步实现法律理想。

三、舍辉煌之往,得虚心之德

新参加检察工作的毕业生,都是经历了笔试、面试等层层选拔,过五关斩六将最终进入检察系统这个大家庭。

其中不乏在学校曾创造辉煌历史的学生干部、辩论场上慷慨激昂的最佳辩手、歌靓舞美的文艺骨干。

在人生转型之际,我们需要卸掉这些光环,放下这些骄傲,虚心的向单位的前辈、师傅学习做人做事。

谦虚是一种美德,也是年轻的法律人必须具备的基本品质。

“不骄方能师人之长,而自成其学。”

习惯了大学时候寝室—教室—图书馆—食堂四点一线简单而安静的生活方式,刚出大学校园的我一直都十分留恋单纯而简单的校园文化氛围。

刚开始到检察院参加工作,分在侦查监督科,对于工作只有一个模糊的认识,面对一个完全不同于校园生活的环境,难免有些畏惧和不适应。

但在院领导和科长的关心下,在同事的帮助下,对于新的环境也就不那么的恐慌,慢慢也进入了适应的状态。

一年来,对自己的工作从模糊地认识到现在有了一定的了解,工作也进入了状态。

在指导老师与众多同事的帮助下,无论是业务上还是为人处事上都取得了一定的进步。

现在基本上能完成领导分配的工作任务。

参加工作以来,一直都认真履行着自己的职责。

现从以下几方面谈谈自己自参加工作以来的一些心得体会。

一、勤奋努力、虚心好学很重要在学校所学的法律知识,对现在的工作固然有一定帮助,但是具体的实践是复杂的,并且学校没有对侦查监督工作的具体工作程序、有关侦查监督工作的法律法规进行细致地教学,因此对于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我并不十分了解,这对我的实际工作造成了一定的障碍。

检察官心得体会实用篇八

检察官职业道德,既是对检察官的基本素质要求,也是检察官这个群体的共同价值追求。

恪守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要用“心”。

一、要有高度的责任心。

责任,作为一种信念,一种态度,一种职业涵养,它是职业道德最重要的体现。

责任催生良知,责任推动敬业,有了责任心,就会有“忠诚”,有对检察事业的全身心投入;有了责任心,就会牢记“公正”,时刻不忘人民群众的期盼和需求,匡扶正义;有了责任心,就会保持“清廉”,充满激情,产生对检察职业的认同感和荣誉感;有了责任心,就会讲究“文明”,抛弃甚至远离那些简单机械甚至粗暴的方式方法,用运用群众语言和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执法办案,让群众信服。

我们要时刻谨记,“检察官”是一种特殊的称谓,它有着特殊的任命程序,这充分说明了检察官职业的重要性和特殊性;人民检察官来自人民,本身也是人民中的一员,就更应该满怀感情和良知,牢记肩负的责任和使命,把执法为民的要求落到实处。

我们要时刻清醒,检察机关作出的捕或者不捕、诉或者不诉、立案或者不立案的每个决定,对我们而言似乎就是流水作业,时间长了甚至会变得有些麻木,然而,我们要看到,我们的每个决定,对案件当事人来说,有时会影响当事人一辈子,甚至会影响当事人的整个家庭或是整个家族的发展和兴衰;对整个社会来讲,牵动无数老百姓关注的目光,向公众传递的`是一种是非、一种公平,给予的是一种导向,检察官职业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工作做深、做细、做到位

二、要有朴实的平常心。

平常心是一种心态,一种品质,更是一种境界。

古人云: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修身是最重要的,而其中保持良好的平常心态,则是修身中的关键。

当前,经济社会丰富多彩,生活方式多种多样,浮躁、比攀、拜金主义、现实主义等社会心理普遍地影响着所有人。

我们检察干警作为社会中的一员,不知不觉的也就有了奖金、福利的高期望值,职级待遇的殷切期盼,“官本位”的不懈追求等等。

这些现实问题,不可回避,也无法回避,唯一的对症就是保持平常心态。

我们是公务员,是人民检察官,代表国家行使法律监督权,执法者先要守法,一切奖金、福利的发放必须依法依规,不能超越规定,更不能耍特权;我们要知足,既然选择了这个职业,就决定了不能像个体户老板一样想当然,公务员这个身份发不了财,但也不至于穷困潦倒,知足而长乐。

关于职级待遇,不是想怎么样就能怎么样,想怎么解决就可以怎么解决的,它是有条件限制的,也受指标数量的制约,而且必须要有党委的同意和组织部门的批准,时机未到,不能牵强。

再者,中国千百年来形成“重当官”的“官本位”传统文化思想的认可,并要有一定的机遇,由于职位有限,这方面人才是极少数;另一方面,不可忽视并需大力培养的就是专业化人才,这种人才不受数量限制,个人的主观努力和专长是关键;还有一种复合型人才,也就是多功能人才,这方面的人才非常难得,但对检察工作的发展至关重要。

所以,我们不能局限管理型人才,一门心思想想当传统的“官”,而是要从个人实际出发,朴实的对待自己,多角度的实现自身价值。

当然,努力提高干警的职级待遇和福利待遇,从优待警,用心、用情、用力培养干部,院党组要尽量争取政策,争取支持,依法依规统筹考虑。

但作为一名国家公职人员,国家财政供养着我们,我们就要对得起工资和俸禄,在平凡的岗位上,认真履职虽然我们所做的事情平凡而普通,但我们的工作牵动着无数的家庭,代表的是社会的公平正义,平凡中有着不平常。

三、要有严谨的自律心。

职业道德高尚的人,一定是具有较强自律能力的人,检察官职业尤其如此。

公正廉洁执法,很重要的一方面就是执法办案的检察官一定要能坚定心中的信念,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抵制不良诱惑,坚守住底线,过好“情、权、利”三关。

自律,首先要勤于自省。

经常在头脑中进行自我反省、自我检查和自我解剖,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一个人出现错误和缺点在所难免,关键要及时认清,及时改过,用理性的力量去克服、纠正、巩固道德防线,形成良好的检察职业道德。

其次,要勇于接受批评和监督。

我们要充分认识到,批评和监督、从严要求,都是最大的关心和爱护;因此,领导和同事们,甚至是其他同志对自己的批评和监督,要有一个诚恳的态度,虚心接受别人的意见和建议,真正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在监督中工作,在监督中成长。

再次,要注重司法礼仪。

检察官的一言一行,尤其是检察官每办理的一起案件和每处理的一件事情,在老百姓特别是那些寻求过司法救助的人和案件当事人看来,代表的不仅仅是检察官本人的形象,它折射出的是整个检察官队伍的精神风貌和执法素养,甚至关系到他们对检察事业,对党和国家形象的感性认识。

因此,检察官在讲究方式方法、带着感情和责任把工作做到位的同时,一定要注重自身的司法礼仪,大处着眼,小处着手,细微之处做起,点滴小事做起,致力于养成理念文明、语言文明、行为文明、作风文明的执法习惯和职业素养,树立检察官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检察官心得体会实用篇九

我作为201x年录用的检察干警有幸参加了x人民检察院精心组织的新近人员培训班学习。在培训中,我和两级院其他新进人员认真系统学习了“当前检察机关不容忽视的几个问题”“检察人员职业纪律与职业道德”“当前我国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选择”“大案审判中的程序与证据”等有关检察工作方面的知识。通过这次紧张而又充实的培训,使我对检察事业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对我们今后正确履行岗位职责,做好检察工作提供了很大的帮助,增强了做一名合格检察干警的信心。

通过深刻学习,我觉得要成为一名合格的检察干警,应着力从以下五个方面着手做起:

一、在政治思想上,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指导,坚持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密团结在以胡x涛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端正政治立场,加强政治修养,提高政治鉴别能力,尽职尽责,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神圣权力,为人民服务,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检察制度服务,为祖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和繁荣贡献力量。

热爱检察机关,热忠检察事业,热心检察服务,将自己在大学中所学的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充分结合起来,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以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作用,实现社会秩序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实现人生价值。

三、强化学习,深入实践,使理论与实践充分结合起来,做到使理论服务实践,使实践发展理论。虽然我们进入了检察机关,但是要胜任检察工作还需要一个过程。作为新进检察干警要勤奋学习,向书本学习,向模范、前辈们学习,全面掌握和熟悉有关检察工作方面的知识。

四、把加强作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维护检察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作为新进检察干警应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检察纪律,做遵纪守法是代表和模范,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增强公仆意识,维护好社会、国家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同时要自觉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弘扬正确科学的社会主义社会生活作风,坚决与官僚主义作风、骄奢淫逸的生活行为作斗争,牢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积极开展和参加作风建设学习活动,牢记“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要以努力成为一名合格的检察干警时刻要求自己,约束自己,鼓励自己。

五、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检察职业道德是检察干警在其职务活动中必须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良好的职业道德是检察工作人员的立身之本,工作之基。每一位新进干警都要以“忠诚”、“公正”、“清廉”、“严明”作为自己行为的界线,不仅在工作中,而且在平时生活中也要弘扬、践行检察职业道德的内容,成为自觉行为习惯,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我坚信:只要我们每个检察干警都能迈出一小步,整个检察干警队伍就会迈出一大步,为文明的、和谐的大中国作出贡献。

六、加强工作责任心。责任心就是一个人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是对他人、对集体、社会、国家、乃至整个人类承担责任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态度。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担负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要职责,所以要求每位新进检察干警都要加强工作责任心,依法办案,不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不做任何违法乱纪有损国家、集体、人民利益的事情,此外还应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勇于承担责任,有了错误要认真改正。

以上是我对做一名合格检察干警的认识,恳请各位领导予以指导,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严格要求自己,尽职尽责,正确担负法律监督职责,为检察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争当一名合格的检察干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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