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游泳训练心得体会和方法 部队潜水训练心得体会(3篇)

  • 上传日期:2022-12-18 06:42: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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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对于部队游泳训练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一是强化学习意识。学习是能力之基,修身之道,也是达到真才实学的根本途径。做好带兵工作,学习是第一步。我们要向书本学、向理论学,要把党的方针政策特别是以情带兵政策学精吃透、烂熟于心;要向战士学,拜战士为师;要向领导学,学习他们开展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要向实践学,在工作中做到学中干、干中学,学习和实践相结合,做到融会贯通。

二是要强化服务意识。我们要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的宗旨,不断强化群众意识和服务意识。做到以人为本,为兵解困,要时刻将战士冷暖放在心上,真正深入战士,真心倾听战士呼声,真实反映战士愿望,真诚解决战士疾苦。更要多深入困难较多的地方,解决战士最急、最盼、最难、最忧的具体问题,让战士时刻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

三是强化实干意识。习总书记强调,实干兴邦,空谈误国。实现中华民族的复兴靠的是实干,部队基层的发展是推动民族复兴的前提和基础,基层更需要实干精神。带兵班长,要充分发扬党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踏实苦干,迎难而上,自强不息,真正在基层出成绩,见实效,对自己负责的工作要亲手操作,亲力亲为,做到每项工作的落实都要掷地有四是强化责任意识。作为一名军人,我们必须遵守法律法规,时刻牢记使命及党和人民的重托,坚定理想信念,攻坚克难,勤勉工作,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紧迫感和高度的责任感推动部队建设事业快速发展。

个人学习四种形态心得体会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同志在xx调研时强调,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四种形态”与“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是党的以来管党治党经验的深刻总结,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应有之义。我们必须深刻理解、准确把握、深化落实、实践运用。首先,要围绕“一条主线”去理解。纪委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必须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这条主线,依据党章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神圣职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四种形态”,将每名党员、每个党组织都包含其中、无一例外,既管住了重点又管到了全面。从“全面”出发,用政治生活规范和纪律约束管住大多数,从“从严”着眼,对违纪、违法的给予处分、处理,构建出了行之有效的从严治党工作机制。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四种形态、六大纪律”落到教育提醒、监督管理等日常工作中去,发现苗头马上去管,触犯纪律及时处理,增强履责主动性,增加工作提前量,做到既“严管”又“厚爱”,真正纯洁党的肌体。其次,要立足“两个层面”去把握。

正确把握“四种形态”,就要立足于治标和治本两个层面,做到标本兼治。在治本方面,要通过严格的党内政治生活,通过批评和自我批评,让党员干部感受到组织在政治上的关心爱护,进而自觉地抵制和反对腐败;通过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寸土不让,积小胜为大胜,减少腐败滋生的土壤,阻断腐败的来源。

在治标方面,要严查不收敛不收手的行为,对情节恶劣的典型问题一查到底,通报剖析、警示他人,以唤醒党员干部党的意识、党章意识、党纪意识,强化知止和不敢的氛再次,要按照“三不机制”去落实。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目标任务是“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长远目标是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四种形态”的有效落实,是“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长效机制形成的必然要求。“不敢腐”,需要对“极少数、少数”,加大惩治力度、保持高压态势、形成有力震慑;“不能腐”,需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把“大多数”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不想腐”,需要用常态化的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使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宗旨意识,牢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正常党内关系,用批评和自我批评把违纪倾向消除在萌芽。我们要通过“四种形态”努力构建“三不机制”,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最后,要综合“四种形态”去运用。“四种形态”内容具体、指向清晰,针对党员干部违纪行为规律,给出了由轻到重的因应之策,呈现点面结合、纲举目张的合围之势。纪检监察机关必须要聚焦聚焦再聚焦,以学习贯彻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坚持把“四种形态”贯穿到监督执纪问责的全过程。要进一步加强对查办案件的分析研究,把握“四种形态”各自的状况和趋势,超前思考、主动谋划,更好地指导和推进纪律审查工作。要进一步加强问题线索管理,按照五类标准分类处置,定期梳理、规范管理。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堵住初始,使“咬耳朵”、“扯袖子”常态化、机制化,经常红红脸、出出汗,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要坚决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对于顶风违纪、依然故我的,要坚决查处,并严肃追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

对于部队游泳训练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第一条 根据《陕西省推进省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办法(试行)》、《榆林市市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重点解决全县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立健全不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履职不力、工作平庸,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调整退出机制。对涉及追责和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 推进县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权责一致、党政同责,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

第四条 推进县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为基本依据,综合运用精准扶贫、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维稳综治、党的建设等方面工作不力的责任认定结果和领导干部涉及参与民间违规借贷、煤炭经营、房地产开发以及自身存在突出问题进行调整。

第五条 依据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结果进行调整的情形为:

(一)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连续两年被评为一般等次,或者当年被评为较差等次的镇(农业园区、便民服务中心)和县级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年度目标考核民主测评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得票率在30%以上,且不称职得票率超过15%的党政领导干部。

(三)年度目标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等次,或者连续两年为基本称职等次的党政领导干部。

第六条 依据精准扶贫工作不力的责任认定结果进行调整的情形为:

(一)未完成年度减贫计划任务的镇(农业园区、便民服务中心)、县级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违反贫困退出规定,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或者贫困人口识别和退出准确率低于90%、帮扶工作群众满意度低于80%的党政领导干部。

第七条 依据生态环境工作不力的责任认定结果进行调整的情形为:

(一)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不力,致使本区域生态资源问题突出,环境明显恶化或无明显改善,受到省委、省政府或市委、市政府通报批评的有关党政领导干部。

(二)对本区域发生的严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没有及时组织处理,或者处置失当造成次生灾害的有关党政领导干部。

第八条 依据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工作不力的责任认定结果进行调整的情形为:

(一)本区域境内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一年内发生2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镇(农业园区、便民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干部。

(二)县级部门分管行业领域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道路交通一年内累计发生3起以上较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或同一企业一年内累计发生2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县级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干部。

(三)一年内发生2起三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镇(农业园区、便民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干部;连续两年发生二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镇(农业园区、便民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干部。

第九条 依据维稳综治工作不力的责任认定结果进行调整的情形为:

(一)发生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和公共安全事件,或一年内发生2起重大群体性事件和公共安全事件的镇(农业园区、便民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领导干部;特别重大的群体性事件和公共安全事件责任主体在县级部门单位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领导干部。

(二)连续两年发生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和公共安全事件的镇(农业园区、便民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领导干部;对反宗教极端主义、反邪教组织、反恐工作落实维稳不力,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和公共安全事件责任主体在县级部门单位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领导干部。

(三)连续两年被上级单位确定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点整顿单位的镇(农业园区、便民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领导干部。

第十条 依据党的建设工作不力的责任认定结果进行调整的情形为:

(一)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基层党建工作不力、问题突出,受到中组部、省委或市委通报批评的镇(农业园区、便民服务中心)、县级部门单位党组织书记和有关领导干部。

1.不按规定标准执行落实中、省、市、县制定的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相关规定,被县委组织部约谈两次。

2.全县党建工作逐月打分排名点评,年内累计3次排名处于末位的。

3.年度基层党建考核连续两年在同序列排名末位的镇(农业园区、便民服务中心)、县级部门单位党组织书记和有关领导干部。

(二)管辖范围内意识形态方面出现严重错误导向,造成恶劣影响,受到省委或市委通报批评的镇(农业园区、便民服务中心)、县级部门单位党组织书记和有关领导干部。

(三)对违法违纪和作风方面的问题查处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镇(农业园区、便民服务中心)、县级部门单位党组织书记和有关领导干部。

1.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缺失,管辖范围内“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造成恶劣影响的。

2.对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工作不支持,出现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现象,甚至干扰案件查办,导致严重后果的。

3.管辖范围内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滞后,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不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不健全,导致腐败蔓延的。

第十一条 依据领导干部涉及参与民间违规借贷、煤炭经营、房地产开发等突出问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进行调整:

(一)涉及参与民间违规借贷的领导干部。

1.组织、从事、参与非法集资、民间违规借贷和其他非法融资等活动,或通过非法融资、委托理财等形式非法谋利或其他违纪违法行为,情节严重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2.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非法集资、民间违规借贷和其他非法融资等活动提供或变相提供保护,或向他人(单位)出借现金收取高额利息或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3.对本镇(农业园区、便民服务中心)、本部门单位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从事、参与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不制止、不查处,或者对引起的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制不查,或者阻挠、干扰案件查办以及在信用府谷建设中顶风作案、有错不纠、工作不力的。

(二)涉及参与煤炭经营的领导干部。

1.以承包、转包或入股等形式直接参与煤矿生产经营的。

2.从事煤炭营销以及矿用装备、器材、原材料和劳保用品等供销活动的。

3.从事煤炭基本建设和其他工程的投标、招标和承包、转包活动的。

4.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从事煤矿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方便,以权谋私、搞钱权交易的。

(三)涉及参与房地产开发的领导干部。

1.直接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活动的。

2.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纵容、教唆其他人员进行非法土地交易和房地产开发,充当非法土地交易和房地产开发行为 “保护伞”的。

第十二条 干部自身存在突出问题进行调整的情形为:

(一)思想政治素质不过硬,规矩意识淡薄。

1.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不坚定,关键时刻经不住考验;信谣传谣,丑化党和国家形象,在干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相违背的言论。

2.落实县委、县政府改革部署不坚决,推进本区域本单位重大改革消极怠工、措施不力,阻扰抵制改革,耽误工作任务造成不良影响;在领导班子中搞团团伙伙或者闹无原则纠纷;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组织安排的。

3.对配偶、子女及其身边工作人员教育管理不严、约束不力,甚至默许其利用自身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4.经纪律审查、审计、干部人事档案审核、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等发现存在违规行为的。

5.本人出现一般性违纪,给予党政纪轻处分还不足以惩戒的;本人出现严重违纪,给予党政纪重处分后还需要作出重大职务调整的。

(二)德行表现较差,群众不满意或不认可。

1.在面临急难险重任务和事关国家利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关键时刻表现差的。

2.品行不端,违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伦理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经调查情况属实的。

第十三条 县管党政领导干部下的调整方式主要有: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视情节轻重结合工作表现,区分不同情形及严重程度,分别采取上述方式予以确定。

第十四条 县管党政领导干部因上述情形进行组织调整或问责,一般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告分析。各镇(农业园区、便民服务中心)、县级部门单位对各自职能范围内出现的上述情形,应当及时书面报告县纪检委、县委组织部。报告内容包括认定的过程、依据、结果和初步调整或问责建议。县纪检委、县委组织部通过年度考核、任职考察、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信访举报等反映出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

(二)调查核实。针对提出的不适宜担任现职务干部人选,由县纪检委、县委组织部联合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调查中要注重听取有关单位党组织、分管领导和干部群众的意见。应注意有针对性地听取工作对象、服务对象意见。与干部本人谈话,听取其陈述意见。在全面调查基础上,作出客观公正评价和准确认定。

(三)提出建议。根据调查核实结果,对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提出调整建议。建议应包括:调整原因、调查结果、调整方式等内容。

(四)组织决定。按照干部任免程序进行调整或问责。对选举和依法任免的干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

(五)谈话告知。对决定调整或问责的干部,应与其进行谈话,宣布组织决定,认真做好思想工作。

(六)信息备案。县委组织部对全县调整、问责干部建立备案信息库,跟踪管理。备案信息与县纪检委容错机制备案信息进行共享。

第十五条 调整后的领导干部,影响期满后,对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因工作需要经考察符合任职条件的,可以提拔任职。

第十六条 县直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县属国有重点企业领导干部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县委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县委办公室商县纪检委、县委组织部承担。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对于部队游泳训练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今年以来,在直属队党委的正确引导以及机关业务科的详细赞助下,我和营党委班子其它成员一起,率领全营官兵认真完成了新年度工作计划、新兵训练、专业训练展开和日常保险管理等工作。在这半年的一百多个日昼夜夜里,在广大官兵的支撑辅助下,全营以军事训练为核心的各项工作,能按年初营党委提出的总体目的,得到健康稳步发展,美满完成了上级赋予咱们的各项任务,全营内外关系顺畅,完成任务杰出,部队平安稳固。回想这年来的工作,虽然工作上获得了必定的成就,但也有不尽人如意之处,下面我就将半年来的履职司责情况向同志们作一汇报,敬请大家批驳和监视。

一、所做的重要工作和好的方面

(一)、认真抓好了以贯彻落实训练纲要为主线的军事训练工作,全营的整体训练程度有所提高。今年我师将参加总部军事训练一级师达标考评,训练任务要求高,任务重,固然去年营对新大纲划定的一些新增课目作了一些探索,但全营的训练基础仍不是十分扎实,作为营主管训练的负责人,身感责任的重大,因此,在这年,自已始终能将军事训练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不断强化中情意识,扎实打牢官兵的训练基本。

一是认真学习研究提纲和年度训练任务,科学制订年度训练打算。在去年系统学习训练大纲的基础上,为了更好地落实好年度训练,从去年迈兵一退伍,自己就抽时间对大纲内容及年初业务科下发的年度训练任务进行认真地学习研究,进一步吃透其精力本质,加深对训练任务的懂得,在此基础上依据年度军事训练部署和大纲的请求,在对前几年营训练情况进行认真剖析的基础上,组织三个连队局部干部对大纲内容进行研讨,科学谋划新年度训练规划,做到迷信公道,操作性强,确保部队一开训就步入了按纲施训的正确轨道。

二是严厉按纲施训,狠抓训练规范。开训当前,能严格按计划抓好训练落实,杜绝了偏训、漏训,到目前为止,三个连队均能严格按方案展开训练,训练品质也有很大的提高。

三是器重抓好警官、士官练习。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大纲领求,进一步提高警官、士官的组训能力和整体素质,今年以来,营十分看重抓好警官士官训练,通过压担子、教方法、集训观摩等情势,彼此扬长避短,警官训练自觉性高,较好地保持了体能集中训练,理论学习轨制,当初自觉学习研究军事理论和业务技巧的良好风尚正在警官步队中逐渐构成;同时根据营士官队伍人数多,但又绝对缺少培训机遇的情形,为了提高广大士官的组训能力和综合素质,营从四月开端至六月中旬,组织了一期为期两个月的士官素质培训,由部门教学才能强,素质过硬的副连以上干部担负教养任务,通过学习基础知识,组训带兵根本办法,组织教学法观摩等形式,使宽大士官较为体系地控制了管理和组训的基础方法,为平时发展工作组织训练打下了较好的基础。

四是加强对训练的指导。专业训练开展后,为了扎实落实全体训练内容,顺利完成年度训练任务,自已不仅能按筹划把握全营的训练进度,同时也常常和几位连长一起就训练中的一些问题进行探讨和研究。虽然上半年部队的其它一些工作较多,或多或少影响了自己抓训练的部分精神,但仍是能时常深入训练场检讨训练情况,不仅只是给部属压任务,安排训练,还能利用自己以前在院校及连队任职期间学习和积聚的一些方法、经验,和广大官兵一起解决训练中的一些详细问题,使部队训练进入了良性发展的轨道,训练水平有显明提高。

(二)、狠抓了常常性治理工作落实,营队标准化水平有所进步。

一是坚持抓好一日生活制度的落实。按条令要求,规范了从起床到熄灯的日常制度落实,按职责要求,监督检查连队按条令办事,重点改正了中午午休时间和晚上熄灯后少数职员加班搞训练的问题,一日生活制度得到了较好的落实,生涯秩序逐步走向正规。

二是重视抓好风格造就和人员管控。从人员警容、礼仪礼貌、请销假等小事抓起,规范官兵言行,培养良好作风,尤其是在防治非典期间,能严格人员把持,认真落实上级的各项规定要求,自己也能模范带头,从四月二旬日到现在,未去过一趟丁山、宜兴,全营官兵纪律观点强,都能认真自觉履行规定唆使,到目前为止,未产生一起违背纪律的现象。

三是以规范各类值班值勤为打破口,强化各级人员的职责意识。今年以来,为了进一步加强营队的正规化建设,从年初一开始,就认真抓了营连值班员、连值日员、厨房值班员、等各级值班值勤人员履职司责情况,同时借助四月份师召开的正规化管理现场会,营又对大门哨兵、夜间哨兵进行了进一步规范,通过营连教导要求,现在各级值班员都能认真履行职责,做到职责明白,按时交接,大门哨兵和夜哨,姿势端正、警戒性高,并以此为冲破口,重点抓好了战备、生活、工作、训练等秩序的正规。

四是凸起抓好了以解决“五个重点问题”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管理。针对专业训练动用爆炸品、易燃有毒品、车辆设备多的特色,从严格制度入手,下鼎力抓好安全防事变工作,连队的实爆、实喷等危险性大的课目,可能亲身到场,增添了安全管理的力度,一季度,联合师五个重点问题的检查,对可能影响营队安全稳定的事故隐患进行了认真的排查疏理,有重点的进行了综合整治,车辆管理能严格派车手续,杜绝了派私车、人情车。针对兄弟单位在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能做到触类旁通,认真分析营队建设局势,时刻保持苏醒脑筋,现在营队各项工作秩序正规,制度落实,内外关系融洽,无重大不良偏向和违纪景象,保障了部队的安全稳定。

(三)、抓好本身素质培育,一直加强事业心跟使命感。

今年以来,自己始终有一种深深的责任感和危机感,近几年,跟着部队正规化建设的不断深刻,部队建设的尺度一年比一年高,前几年我营在上级党委机关及各首长的关怀领导下,通过全营多少代官兵的独特努力,营队的全面建设已经发展到了一个较高的档次,而是否坚持全营这种好的发展势头,作为营队的一名主官,深感身上义务重大,因而,半年以来自己不敢有涓滴的懈怠,一方面重视增强理论和业务学习,能自发加入营及上级机关组织的干部理论学习,同时应用课余时光当真学习了武警军队下发的《干部培训教材》、党的十七大讲演辅导读本、专业战术理论等自学教材,以不断提高和丰盛本人的实践常识,另一方面非常留神在工作中和向身边同道学习,不断学习工作方式,总结教训教训,端正工作指点思维,在波及个人好处和单位建设时,能始终把工作放在首位,始终将单位的建设作为自己工作的起点和落脚点,准确处置家庭、个人主意和工作的关联,平时能严于律已,榜样带头,较好地实行职责,和全营官兵一道,扎实实现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义务,工作中做到谦逊谨严,并能自我加压,加强学习,尽力提高素质以适应部队建设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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