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个人承包山林合同(精选9篇)

  • 上传日期:2023-11-18 07:57: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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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在合作关系中起到了规范和约束作用。编写合同时,应当考虑到可能存在的变数和风险,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合同纠纷疑难问题解答,帮你轻松应对挑战。

个人承包山林合同篇一

可以说个人山林承包合同为了发展经济,开发林地资源,经村委会(以下简称为甲方)研究决定群众代表大会通过报请镇政府批准,将村集体所有的造林地承包给农户(以下简称为乙方)造林植树,经双方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甲方将座落在的林地亩,承包给乙方进行植树造林,四至为:东至__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_北至长_________________米,宽_________________米。

从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止,共计_________________年。

三、承包费共计(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一次交请。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包期间乙方有使用权和继承权,乙方需转包必须通过甲方允许后转包。

2、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进行植树造林,存活率保持85%以上,树行两侧各留0.5米宽不许种地。

3、栽植树木的,品种由甲方决定。

4、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定期打药、灭虫、剪侧枝,管理好树木。

5、树木到砍伐期要申请,经批准后砍伐,砍伐手续由村委会协助办理,费用由乙方支付。

6、树林砍伐后乙方自行处理,税款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未能栽植或未达到成活率85%,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赔偿任何损失。

7、乙方工伤职工一级至四级伤残的赔偿标准。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中途终止合同,承包的林地及树木无偿交给甲方。甲方如中途终止合同,赔偿乙方的承包费的2倍经济损失。

8、其它未尽事宜出现,甲乙双方商议,达成协议后执行。

9、承包期满时,林地交甲方,树木由乙方处理。

10、如国家法律政策对林地有新的规定时,以国家法律政策为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镇村民委员会(盖章)。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

签证机关:______________镇法律服务所(盖章)。

个人承包山林合同篇二

发包方:(下称甲方)承包方:(下称乙方)。

为加强土地管理,维护集体利益,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将权属甲方的山林土地发包给本村村民承包耕种和经营。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甲乙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一、地名界址及面积:(具体以1:10000地形图勾汇为准)。

1、地点或地名:

2、界址:东至。

南至西至北至。

3、面积亩。

二、即从。

三、承包价格及付款时限:

1、承包价格:元/年.亩,每年共元。

2、付款时限:乙方在每年12月底前以现金方式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当年承包款。

四、承包期内,承包地的一切收益归乙方所有,且可以由乙方亲属继承本合同乙方权责利。

五、乙方若未按时按额缴交承包款,甲方应处罚乙方应交款的3%滞纳金。若乙方超过三年拒交承包款,视为乙方违反合同,甲方将收回乙方的承包地。

六、在承包期满后,若甲方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七、本合同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个人承包山林合同篇三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山林的管理,盘活集体资产,同时也为了通过盘活流动资金,化解不良债务。甲方经群众大会讨论通过,决定将凤凰村一组的山林进行发包经营,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以下协议:

(详见合同签订后办理的《林权证》为准)。

承包期限为__年,即从__年_月_日至__年_月_日止。

三、承包金额及结算办法。

年共计金额为_万元整,于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或其它支付方式)。

四、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享有所有权,对荒山、坡地享有经营自主权,若需办理有关手续由乙方自己办理,否则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

五、合同签订后,甲方应负责协助给乙方办理林权证,办理林权证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在承包期内,乙方可在承包范围内兴建临时性房屋以便于管理。

七、其它事项。

八、违约责任。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变更而变动,若任何一方无故违约,终止合同应向另一方支付总承包金额_%的违约金。

九、在承包期满后,若甲方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乙方在承包期内转包山林,并经发包方同意,在承包期内,若乙方发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承承包。

十、合同一式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存档一份,公证机关一份。

甲方: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乙方: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_年_月_日。

个人承包山林合同篇四

承租方:陕西有限公司。

住所:

为加快农业科技推广,发展农村经济,经甲方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同意,甲方将集体所有的农用耕地租赁给乙方,用于农业科技的开发应用。为了维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v^土地管理法》、《^v^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农村土地租赁合同书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租赁土地面积、位臵及用途。

甲方自愿将集体所有位于大垄山的面积亩农用耕地出租给乙方经营使用。土地方位东至路为界,南至村庄为界,西至五队田为界,北至渠道为界。

二、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

1.土地用途:油橄榄等农作物种植。

2.承租形式:租赁。

三、土地租赁期限。

租赁期为30年,租赁期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四、承租金及交付方式。

1、土地承租金基础价每亩每年人民币250元,每五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每亩50元,以此类推。

2、该土地的承租金交付方式:第一期的承租金共计人民币___元,乙方必须于合同签。

订后五天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以后的28年的承租金按先交款后经营的原则每年支付,乙方于每年的1月1日前向甲方全额交纳下年度的承租金。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承租的土地拥有所有权。

2、对乙方的经营情况有监督检查权,对乙方的破坏性、掠夺性经营有纠正制止权,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4、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5、承租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土地补偿费和安臵补助费。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臵权和产品收益权。

2、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但不包括生产用房及水池、苗圃等。

3、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准荒芜,不搞破坏性、掠夺性经营。不得违反有关土地管理的其他规定。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4、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支农惠农政策补贴和服务。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5、承租期间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乙方应服从,但有权获得相应的青苗补偿费和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

6、在承租期内乙方可以转租,合同性质条款内容不变。乙方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转租手续,转租的第三方必须完全承担本合同所有条款内容,不得对抗本合同,并进行合同变更。承租到期时,及时向甲方交还承租的土地或者协商继续租赁。

7、按时向甲方交付承租金和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缴纳各项税金。租赁期内发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承担。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及纠纷的解决办法。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3、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本土地租赁合同自行解除。双方当事人就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达成书面协议的,应报古市镇人民政府备案。因土地租赁经营发生纠纷,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申请镇人民政府调解解决,调解不成的,可以直接向松阳县人民法院起诉。

八、违约责任。

1、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2、乙方不按期交纳承租金,每天按所欠承租金的向甲方。

支付滞纳金。超过30天的,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3、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4、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本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赔偿金。如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伍万元。如租赁方违反合同约定或违法使用土地,出租方一经发现可单方终止合同,收回承租土地并不退还租赁方的租赁费。

九、其他约定。

1、本合同订立后,乙方对土地进行再转租,需经得甲方书面同意。

2、合同期满后,若甲方继续出租该土地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若不继续承租的,乙方对土地进行重要投入提高地力的,及在当时为生产经营需要而设立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能拆除而不影响承租土地生产的,由双方协商采取作价补偿或恢复原状等方法进行处理;如果拆除会降低或破坏承租土地生产的,不得拆除,通过协商折价给予乙方适当经济补偿。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鉴证机关备案各一份。

出租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会议室。

鉴证机关:

鉴证日期:

个人承包山林合同篇五

发包方:

承包方。

男(女),一九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现琢,山林承包合同样本。(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加强山林的管理,盘活集体资产,同时也为了通过盘活流动资金,化解不良债务。甲方经群众大会讨论通过,决定将凤凰xx一组的山林进行发包经营,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以下协议:

一、承包范围(详见合同签订后办理的《林权证》为准)。

二、承包期限承包期限为215;年,即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承包金额及结算办法215;年共计金额为万元整,于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或其它支付方式)。

四、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享有所有权,对荒山、坡地享有经营自_,若需办理有关手续由乙方自己办理,否则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

五、合同签订后,甲方应负责协助给乙方办理林权证,办理林权证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在承包期内,乙方可在承包范围内兴建临时性房屋以便于管理。

七、(其它事项)。

八、违约责任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变更而变动,若任何一方无故违约,终止合同应向另一方支付总承包金额%的违约金。

九、在承包期满后,若甲方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乙方在承包期内转包山林,并经发包方同意,在承包期内,若乙方发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承承包,合同范本《山林承包合同样本》。

十、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215;存档一份,公证机关一份。甲方:单位名称(加盖公章)乙方:签字法人代表:签字二0215;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租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加强山林管理,盘活集体资产,美化、绿化家园,现将集体有所有权的山林租赁给乙方经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如下:

一、承包地名:王xx。四至为:面积:

三、上交租赁款:共计人民币(大写)万仟佰拾元角分整。

四、交款方式及时间:租赁款人民币万元整,一次付清现金万元,下欠两万元按合同上交壹仟元,上交时间为每年____月____日。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经营管理权,山林改造种植需报公司同意见;。

2、

2、在合同租赁期内,如遇租赁范围土地被国家征用或农场规划使用,乙方必须服从,征用后,乙方损失由乙方与开发方协商处理解决,甲方可进行协调。

3、乙方在合同租赁期内无权拒绝本族人在王xx葬坟,但葬坟对山林造成的损失因协调处理,适当补偿。

4、承包期后________年,乙方砍伐应由生产队控制,确保承包期结束后保持山林原貌不变。

5、乙方在以后续包中有优先承包权。

6、乙方获得承包合同权后,如不按时上交年费、乱砍乱伐、任意改变山林地貌等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无需退还乙方所有上交款,且收回山林经营权,其乙方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7、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六、本xx版合同式3份,甲方和乙方各执1份,报果茶公司备案1份。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公章):

乙方(盖章):________年____月。

个人承包山林合同篇六

立合同双方: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甲方依法将_____________________集体所有的林地承包给乙方经营、管理、收益。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特签定本合同。

一、承包地点及面积。

林地承包期限为520__年。自20__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1、对乙方承包的山林的经营、管理、收益有监督权。

2、承包经营期内,享有林地所有权。

3、根据政府有关规定收取林地使用费。

(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保障和扶持林业稳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林区基础设施建设。

2、协助政府兑现在林业开发方面给予乙方的优惠政策。

3、为乙方提供必要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及时调处山林纠纷。

4、维护乙方的承包经营权、生产自主权、经营收益权。

5、负责制定林地使用费使用管理办法。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享受林业生产经营决策权、产品处理权和受益权。享受政府、集体提供的生产保护措施,生产经营服务和公共福利。

2、有权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各级政府的林业开发优惠政策。

3、有权拒绝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额外的不合理负担。

4、承包经营期内享有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林木经营权,可以依法继承和流转。不愿继续承包经营的,可交回甲方另行处置。

5、因国家、集体建设等需要,依法征用或占用乙方承包林地的.,乙方有权获得相应补偿。

(二)义务。

1、在承包经营期内,不得抛荒,不得掠夺性经营,未经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

2、依法流转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完善流转合同,办理变更手续。

3、依法管理和保护森林资源,努力提高林地产出率,依法采伐林木,并按照林业部门的规划要求,及时进行迹地更新。

4、因国家、集体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或占用承包经营林地的,乙方应当积极予以配合。

五、附则。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不因甲方法定代表人和乙方户主的变更影响合同效力。

2、合同在履行当中发生争议纠纷,双方应主动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双方均可向上级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林业站一份。

4、在承包过程中的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商定,作出补充规定,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承包山林合同篇七

发包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充分利用山地资源,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实现环境保护和经济效益目的,根据《^v^合同法》、《^v^土地管理法》、《^v^森林法》、《^v^土地承包法》,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乙方承包的林地应属于甲方合法所有、四至界线清楚、无纠纷,属于非生态公益林的林地,用于种植材林、经济林等。

第二条林地山名为,东至南至,西至,北至,面积为亩,以人工测量为准。

第三条在承包期内,荒山由乙方规划造林、投资和经营,收益归乙方所有,甲方无权干涉。

第四条承包期限为五十年。具体承包期从甲方交地并由乙方办妥交地手续之日起算起。

第五条承包金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

1、承包林地每年每亩承包金为人民币元,如政策变动需改变林地使用性质的,属退耕还林的土地,国家退耕还林政策的补助粮食和生活补助归乙方,划入公益林的,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归乙方。

2、林地承包金的支付:在承包期内,乙方应在每年的12月。

31日前一次付清当年的承包款项给甲方。当年承包金计算方法是:以年承包金为基数,从确定交地之日起至年底的实际天数比例计付当年承包金。

第六条原林地上的疏残林或其他作物在乙方用地前60天内,甲方负责全部清理完毕。超过60天,林地上的附着物还没有清理完毕的视为放弃所有权,任由乙方处置。在承包期内,林地上的所有林木包括其他植物,全部归乙方所有。

第七条承包用的林地内原有设施或该林地所共有的基础设施,如道路、水电、通讯、排灌等必须无偿提供给乙方在承包期间使用,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八条甲方应协助乙方办妥《林地使用权证书》以及林木砍伐手续。乙方在取得林地使用权证书,可将林地使用权采取转让、转包等方式流转。

第九条乙方在承包期间,视生产经营的需要,可在承包地或未承包土地范围内增建基础设施或开辟林区道路,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阻挠和收取各种费用。但不能违背国家的有关政策。

第十条林地发包后,乙方应搞好造林规划、设计,尽快实施植树造林。

第十一条。

1、因山界林权发生纠纷的,甲方必须无条件负责解决,所需费用以及造成乙方直接损失的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搞好林区治安和林木管护工作,如发生损害林地及林木的行为。有义务予以制止并及时通知乙方进行处理。

3、林地在承包期间,所种林木及地下矿产资源归乙方,如国家需要开采的,地上林木补偿款归乙方,同时扣除面积承包金。

4、林地承包后,甲方不得随意在林地内葬新坟,如因葬新坟造成林木损失或者林地面积缩小的,由甲方负责迁出新坟并协助乙方对违反者进行损失赔偿处理。在承包林地上原有的祖坟保留,不计入承包林地面积,但坟地不能再扩大范围。如坟地要修整,可在原坟地范围内修整。

5、因国家建设需要,征、占用承包的林地时,甲、乙双方共同办理有关手续,尽快取得补偿金。林地补偿金归林地所有者所有,林木及地上附着物补偿金归乙方所有。乙方承包的林地被征用后,从被征用之日起,在承包的林地内减除相应的面积和林地承包金。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相关条款已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违约方须按《^v^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双方都有违约行为,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应根据各方的过错程度,由各方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皆构成承包合同解除的条件: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

2、乙方承包的林地60%以上被国家征占的。

3、乙方超过12个月没有支付林地承包金的。

4、因不可抗力(指地震、台风、水灾、病虫灾、战争及其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事由。

第十四条承包合同提前解约或期满终止时作如下处理:

1、属国家征、占用地原因提前解约合同的,林木归乙方所有,林地交回甲方,但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全部采伐完该林地上的林木。

2、乙方承包林地后在林区所建的基础设施归甲方所有。

3、合同期满后,承包土地上自然萌芽的再生林木归甲方。

4、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将该林地发包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5、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善后工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五条下列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经与原件核对无误的林地、林权使用证复印件或县给人民政府有关山界林权权属证明。

2、村民集体决议及代表签名册。

3、交地确认书。

4、用1:10000地形图勾绘的林地山界。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的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尽量协商解决,确实协商不成,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镇政府存档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村委会签章:镇政府签章:林业站签章:

20xx年月日。

个人承包山林合同篇八

本屋为甲方:

承包为乙方:

1、全屋场群众大会决定,将现有开垦的.山地按国家图纸实际面积计算一并承包给乙方(按实面积为准)。

2、时间自20xx年3月5日起至20xx年3月5日止(时限30年)。

3、承包金额为每亩每年45元人民币。

4、前期山林开垦投资费用归乙方偿还。

5、前三年甲方享受80元每亩补贴,乙方不承担甲方的任何费用,无论乙方采取任何方式所得的收入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有任何无理要求。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合同,不得违约。

6、三年后,甲方除享受45元一亩外,如遇国家有对山地补助款,是政府直接下拨的归甲方所有。乙方争取的按三七分成(甲方得三,乙方得七)。

7、如遇国家征收土地款(归甲方所有),青苗建筑物的征收款(归乙方所有)。征收多少面积应减去乙方多少承包款。

8、甲方在承包期内,应维护乙方利益,支持乙方为管理山林,所作出的规章制度。如甲方出现故意刁难乙方,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归甲方负责,触接刑法的,乙方有权申请追究刑事责任(损失款乙方有权在上交承包中扣除)。

9、甲乙双方无权无故终止合同,如一方终止合同应赔偿另一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在三日之内终止合同,赔偿金额伍万元整)。

10、在开垦的山林未完成的工程,归乙方完成。

11、甲方应尽快将所开垦的山地丈量整册到户一式两份,一份交甲方各户管理,另一份交乙方存档(整册时限4天)。

12、交款时间为每年的4月1号(阳历)一并付清,如乙方拖欠,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前三年的每亩80元补助款应在每年12月25日前交付甲方)。

13、本合同签字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20xx年xx月xx日。

个人承包山林合同篇九

甲方:

乙方:

为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发挥双方的优势,增加农民集体收入,经双方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等法律规定,甲方同意将其集体所有的土地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双方议定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承包山林土地的位置、面积和范围。

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土地位于地段,实用面积亩,以现状四周范围及双方签字盖章的红线图确认为准,现状不明确的以红线图为准。

双方议定承包期限为。承包期届满,土地上附(定)着物所有权、产权按使用状态无条件、无偿归甲方所有;到期土地再次承包,同等条件乙方有承包优先权。

三、承包款及支付方式。

乙方支付甲方承包费的标准为:乙方应在月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承包款人民币。

四、承包山林土地的用途。

1、本合同范围内山林土地的用途包括:各种林木种植、农牧业种养以及政府职能部门依法审批许可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或其他经营项目,开发全部收益包括政策性收益均由乙方享受,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2、乙方应依法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在承包地经营有严重污染的项目。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1、甲方的权利义务保证本合同山林土地发包程序合法,保证本合同所有条款已取得本集体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2、保证发包给乙方的山林土地为其集体所有,保证与其他方无任何争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提供良好的承包经营环境。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正常进行的经议、纠纷或债务,未设置抵押担保。

3、甲方负责在本合同签订时办妥发包范围内山地与第三方原承包合同的解除,将山地移交给乙方使用。

4、协助处理山林土地权属纠份和林木盗伐等治安或刑事案件,确保乙方生产经营所必需的水、电、路等公共基础设施的正常使用。

5、乙方在承包期间,需要开设林区公路、林道而占用甲方土地、山地时,甲方必须无偿提供解决,并协助做好相关的政策处理工作,所占用土地补偿费按当地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其费用由乙方一次性补清。

8、承包林地后,甲方不得在承包地内种植各种作物,如种植乙方有权清除,所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

(二)1、乙方的权利义务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上述承包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合法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有权在承包土地范围内依法自主开发经营。

2、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交纳承包费。逾期支付,按应付金额向甲方支付每日百分之二的违约金并按银行同期利率支付利息。

3、乙方在承包该土地时,可根据经营需要依法规划建设道路网络及搭建相关临时建筑,但不得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否则甲方有权予以制止并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终止合同,因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应优先录用当地村民参加乙方的工作。

5、在承包期间内,乙方对承包范围内土地上附着物及乙方投资建造的经营设施拥有所有权。

6、在承包期间,乙方有权在办理了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自行砍伐承包范围内山地上的林木。

7、承包期间内如遇国家建设需要,征用乙方所承包的山地时,甲方应负责协助配合乙方办理该土地各项补偿手续,附(定)着物补偿收益总收入归乙方所有,其他土地征收补偿款归甲方。同时,甲方按实际承包期间计收承包费,以每年人民币计算,多收部分承包款甲方应在土地被征用后30天内一次性全额不计息将乙方支付的承包款全部退还给乙方。

8、承包期间内乙方若要通过政府合法程序征用开发承包范围的土地,乙方无需支付任何征地补偿款给甲方。

9、承包期间内,甲方同意乙方通过政府合法程序征用开发承包范围的土地,乙方可对承包的土地采取改变土地性质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也包括经营其它项目,如农家乐、休闲旅游、养生会所、农牧种养等。

六、违约责任及不可抗力条款。

1、签订本合同时甲方若由于设定有其他权利瑕疵、山林土地权属不清或相邻界限导致乙方无法使用所承包的山地,应全额退回已收取的承包款。

2、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30天不足额支付承包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土地同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甲方已经收取的款项不予退还。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会履行,相关条款已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违约方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全部赔偿守约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4、如出现地震、战争、动乱等不可抗力因素,则双方解除本合同,互不追究责违约责任,善后工作由双方协商解决。

七、其他。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负责给乙方办理相关证件,办理相关证件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

2、乙方取得项目落户政府批文和用地指标后,在符合惠州市土地使用地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可依法办理项目征地手续。甲方应配合提交有关办理土地使用证所需的法律文件及村民代表签名等。

八、纠纷处理。

因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同处理,协商不成,可依法向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名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议定,补充议定内容作为合同补充,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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