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写电影巴彦岱心得体会实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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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描写电影巴彦岱心得体会实用一

住所地: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取得合法从事电影制作资格的法人单位,甲方计划摄制暂名为《_______》的电影片(下称“电影片”);

2.甲方决定聘用乙方担任电影片的编剧,乙方同意接受甲方聘用。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工作由下列第___种方式确定:

1.根据甲方要求,为电影片编写原创文学剧本;

2.以_________享有著作权的文字作品《_________》为基础,为电影片改编文学剧本;

3.对未定稿的电影文学剧本进行修改、润色直至定稿。

第二条 乙方创作文学剧本,应按照甲方的总体要求进行,甲方的总体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第三条 乙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_日起开始文学剧本的创作工作,此日期为乙方聘用期限开始之日。

第四条 乙方应于_____年____月____ 日之前完成文学剧本定稿并向甲方提交,定稿经甲方审核认可之日,乙方的聘用期限结束。

第五条 电影片片长_______分____秒,文学剧本不应少于_____字,有效画面不应少于___分____秒。

第六条 甲方指派_____为其授权代理人,全权负责与乙方联络、沟通文学剧本的相关事宜。

第七条 乙方应于____年__月___日前完成故事创意的编写。

故事创意应表述出文学剧本的立意,阐明编剧在思想内涵及其外延两个方面的感悟,概括描绘文学剧本的主要事件、基本冲突、主要人物、人物关系的主要纠葛和风格样式等。

第八条 乙方应于___年____月_____日前完成故事总纲和人物小传。

总纲中的故事部分不应少于_____字,应能清晰地表达文学剧本的主要情节线条和主要人物之间的关系纠葛,勾勒出一个完整的故事框架。人物小传的表述不应少于_____字,应表述出文学剧本中主要人物的性格特征、在重大事件中的经历以及和剧中其他相关人物的纠葛。

第九条 乙方应于____年___月___日前完成文学剧本的初稿并提交给甲方的授权代理人,甲方应于该日起_____日内审核完毕并将修改意见书面通知乙方。

第十条 乙方应根据甲方书面修改意见,于_____年___月___日前完成文学剧本的修改稿并提交给甲方的授权代理人,甲方应于该日起_日内审核完毕,并将是否继续修改的决定及修改意见(若决定继续修改)书面通知乙方。

若甲方决定不再要求乙方对上述文学剧本的修改稿进行修改,此修改稿即为文学剧本的定稿,乙方收到甲方决定当日视为文学剧本定稿的提交日。

第十一条 若甲方决定由乙方继续对文学剧本修改稿进行修改,乙方应于收到甲方修改意见之日起____日内完成对文学剧本的定稿并提交给甲方的授权代理人。

第十二条 甲方对文学剧本的审核通过以甲方____签字认可为准。

第十三条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向乙方支付定金¥____元,本合同得以实际履行之日即乙方工作开始之日,此定金自动转为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酬金。

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未得以实际履行,甲方无权要求乙方返还定金;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未得以实际履行,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十四条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____(税前/税后)酬金¥____元,酬金的支付时间安排如下:

乙方完成故事创意并向甲方提交之日起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酬金¥_____元(包含已支付的定金);

乙方完成故事总纲和人物小传并向甲方提交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酬金¥____元;

乙方完成文学剧本初稿并向甲方提交之日起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酬金¥______元:

乙方完成文学剧本修改稿并向甲方提交之日起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酬金¥_____元;

乙方完成文学剧本定稿并经甲方审核认可之日起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剩余酬金¥_____元。

第十五条 乙方应勤勉、尽责、专业、高效地为甲方工作,并接受甲方授权代理人或电影片导演的合理指导或建议。

第十六条 在本合同约定的聘用期限内,乙方应专职为甲方进行文学剧本创作和修改工作,不得同时与第三方签署同样性质的合同。必要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完成本合同项下乙方的工作。

乙方应依甲方要求及时参加与文学剧本相关的协商会或讨论会。

第十七条 文学剧本著作权的归属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确定:

1.文学剧本的著作权由乙方享有,但甲方享有依据文学剧本拍摄本合同所指点影

片的摄制权,且甲方行使此摄制权无需另行向乙方支付酬金;

2.文学剧本著作权中的署名权由乙方享有,除署名权外的其他权利由甲方享有;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 甲方依法享有依据文学剧本摄制的电影片的著作权。

第十九条 若电影片得以拍摄并发行且乙方履行了本合同下的全部义务,乙方依法享有在电影片及相关衍生产品中的署名权。乙方署名的格式、具体位置及字体大小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第二十条 甲方享有文学剧本的最终修改权,如对剧本持有异议,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甲方的意见对剧本进行相应的修改。

第二十一条 乙方若无力完成任务或文学剧本经修改仍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另聘编剧参与剧本创作和修改,有权决定编剧的署名排列,并有权根据乙方后来参与文学剧本创作和修改的情况,酌情减少支付直至不再支付尚未向乙方支付的酬金。

第二十二条 在电影片的拍摄过程中,甲方有权根据拍摄需要要求乙方对文学剧本进行修改,无需因此向乙方另行支付酬金,乙方应予以配合。

若甲方要求乙方进行文学剧本修改的地点距乙方居住地达____公里以上,甲方应承担乙方往返交通及食宿费用,费用标准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第二十三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参加电影片的开机仪式、首播仪式以及其他宣传活动,无需就此向乙方支付酬金。

甲方要求乙方参加的宣传活动最多不超过___次;否则,每超过一次应向乙方支付____(税前/税后)酬金¥____元,乙方亦有权拒绝甲方要求。

甲方要求乙方参加电影片的宣传活动,应承担乙方食宿及往返交通费用。费用标准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第二十四条 甲方为宣传、推广电影片之目的,有权无偿使用或许可播放者、发行者使用乙方的姓名和肖像,并及于相关衍生产品或服务。

第二十五条 若甲乙双方选择按本合同第十七条第壹种方式确定文学剧本著作权的归属,甲方基于文学剧本重新拍摄电影片、将文学剧本改编成电视剧文学剧本并拍摄成电视剧或针对文学剧本进行除拍摄本合同所指电影片以外的商业开发行为,应征得乙方同意并另行签署书面合同。

第二十六条 若甲方要求乙方以某人的人生经历为基础编写原创文学剧本或要求乙方基于________享有著作权的文字作品《_________》改编电影文学剧本,甲方应确保其已合法获得相应授权,否则,由此引起的侵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第二十七条 乙方创作的文学剧本中不应包含侵犯他人著作权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侵权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第二十八条 甲方没有以乙方编写的文学剧本为基础拍摄电影片的义务。若甲方未以乙方编写的文学剧本为基础拍摄电影片,而乙方已经完成了文学剧本的全部创作工作,甲方仍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十四条规定的全部酬金。

第二十九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电影片公映之前向任何第三方泄漏文学剧本的内容、电影片剧情、导演、演员、拍摄进度等与文学剧本或电影片相关的一切信息。若本合同未生效,乙方不得泄露在签约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

乙方若违反上述保密义务,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第三十条 若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的义务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的期限内自动中止,其履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间等同于中止期间,该方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发出通知后的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双方应就不可抗力立即进行协商,寻求一项双方认可的解决方案,尽力将不可抗力造成的影响降至最低。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使得本合同一方部分或完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暴动、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等。

第三十一条 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持续超过____天且未达成双方认可的解决方案,任何一方皆可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而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的合法监护人而解除本合同:

1.非因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七条至第十一条的规定按时完成并向甲方提交故事创意、故事总纲和人物小传以及文学剧本初稿、修改稿或定稿,经甲方催告后____日内仍未完成并向甲方提交的;

2.乙方部分或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其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三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而解除本合同:

1.非因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的规定如期向乙方支付酬金,连续逾期达____天或逾期酬金累计达乙方全部应得酬金的百分之____。

2.甲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终止:

1.乙方聘用期限结束之日本合同终止;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甲方或乙方依据本合同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或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五条 除本合同第三十四条规定的情形之外,甲乙双方皆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六条 甲方未履行或未按约定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如下:

1.非因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甲方未如期向乙方支付酬金,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逾期酬金的百分之___作为违约金;

2.若未出现本合同第三十四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不论文学剧本的创作进度如何,甲方均应向乙方支付尚未支付的酬金;已创作完成的文学剧本著作权的归属依据本合同第十七条的规定加以确认;

3.若乙方依据本合同第十三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不论文学剧本的创作进度如何,甲方均应向乙方支付尚未支付的酬金;已创作完成的文学剧本著作权的归属依据本合同第十七条的规定加以确认;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七条 乙方未履行或未按约定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如下:

1.非因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七条至第十一条的规定按时完成并向甲方提交故事创意、故事总纲和人物小传以及文学剧本初稿、修改稿或定稿,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2.若未出现本合同第三十四条规定的情形,乙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向其支付的酬金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3.若甲方根据本合同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向其支付的酬金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甲方有权另行聘用他人在乙方创作的基础上继续完成文学剧本的创作工作,在此情况下,乙方不能享有文学剧本的著作权;

4.若甲方根据本合同第三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解除本合同,乙方无需返还甲方已向乙方支付的酬金,亦无需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有关经济损失,但甲方不必依据本合同第十一条的规定继续支付酬金,且有权使用乙方现有的工作成果;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八条 甲方或乙方依据本合同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关于字数的规定均以电脑统计不计空格的字数为准。

第四十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等,均应按照本合同扉页所列明的通讯地址、传真以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四十一条 未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不得对本合同进行更改。

第四十二条 事先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第四十三条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文本由___(甲方/乙方)提供,其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予以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各条款的内容均充分理解并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七条 未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另行协商确定。

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自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乙方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签署。

甲方:(盖章)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本合同同样适用于电视剧。

描写电影巴彦岱心得体会实用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 传真: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 传真: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鉴于电影片《__________》(以下简称“电影片”)已经摄制完毕,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在此解散此前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联合摄制电影片合同确立的联合摄制项目,并特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提请对联合摄制项目的经营记录、会计记录和账簿进行全面审计。审计单位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双方保证依该审计结果协调最终财产分配方案。

第二条 联合摄制项目解散后,对于那些应当由联合摄制项目承担的债务及费用,如果在计算联合摄制电影片的利润和亏损时未计算进去的,该债务及费用应由甲乙双方按照联合摄制电影片利润分配的比例承担。

第三条 联合摄制电影片所涉及的全部有形财产,在联合摄制项目解散后进人清算程序,由双方的财务人员共同列出清单按比例折算,归还给甲乙双方或按照双方同意的折价出售。清算后的收益应按照以下顺序分配:

1.支付清算费用和创作人员的工资及其相关保险等费用;

2.支付所欠税款;

3.清偿对外债务;

4.按照甲乙双方投入资金的比例分配剩余资金。

第四条 对于拍摄电影片所带来的无形财产及其衍生权利,应当作为未分配的共同产权由甲乙双方所有,并以甲乙双方共同的名义予以保护。这里的无形财产及其衍生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电影片著作权、商业运作中衍生出来的其他具有财产性质的著作权、商品名称使用权和商标权等。

第五条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出卖或自由处置属双方共有的无形财产及其衍生权利,也不得擅自出卖或自由处置其在无形财产中的份额。

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亦不得以此无理限制对方实现其个人权利。

第六条 甲乙双方约定,对于因商业运作电影片而在世界范围内所得收益应按照双方在联合摄制电影片合同中约定的比例分配。此类商业运作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情形下的续集编纂,重新制作,改编成电视剧、戏剧、广播剧以及小说化、广告等形式。

第七条 如果甲乙双方将电影片出售、许可他人商业利用或者作出了其他形式的处置,相应的第三方要求甲乙双方对电影片进行修改的,则甲乙双方应当按利益分配比例承担相关费用。

任何一方明确表示不参与上述修改,另一方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但必须保证不减损电影片的可预期商业利润。修改方有权获得因此修改产生的全部利益。

第八条 如果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商业运营中希望利用电影片,只要该项目因此产生了直接或间接的经济利益,其有义务将该利用事实告知对方,并提供机会使对方能够按照其在该项目中的盈利份额加人到该商业项目中。

如果对方不愿意参与该项目,则希望进行该商业项目的一方应支付相应补偿额。补偿额应相当于甲乙双方共同将该项目所涉及的权利转让给第三方时,该不参与方应得的权利转让费用。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补偿额也可以低于公平市场交易价格水平。

第九条 若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希望将其权利转让给第三方,则应当以书面形式将其意图通知电影片共有方。

电影片共有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日内享有根据书面通知载明的价格和条件决定是否购买意图转让方份额的优先权。若电影片共有方未能在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行使其优先购买权,或者未能按通知载明的条件完成购买,则意图转让方有权按通知书载明的条件转让给第三方,但其应立即将转让协议副本和转让声明送达该电影片共有方。

若意图转让方出于任何原因未能将其权利转让给第三方,而后希望转让给他人的,则电影片共有方在此情形下同样享有新的优先购买权。

第十条 本合同及其相关附件对甲乙双方和受让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包括具体工作的执行者、管理者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无效或履行不能,以及具体情形适用中本合同的某些条款一定程度的无效或履行不能时,合同的其他条款不受影响;甲乙双方保证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最大限度的履行有效条款。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同意为实现合同目的就所需的一切资料和文件进行协商并达成相关的合同。

对应当签署的资料和文件,任何一方不便签署时,应指定对方为不可撤销的签署代理人,由其签署该资料和文件,除非该资料和文件与本合同的条款不一致。

第十三条 本合同是甲乙双方就联合摄制项目解散所达成的惟一合同,明确规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在此之前的任何协议、承诺、修订、协商或者陈述,如果在本合同中没有明确提出,则一律无效。

未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不得对本合同进行更改。

第十四条 本合同文本由____(甲方/乙方)提供,其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予以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各条款的内容均充分理解并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

第十五条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十八条 未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另行协商确定。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__签署。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注:本合同同样适用于电视剧。

描写电影巴彦岱心得体会实用三

“种星星的人”是这部电影赋予殡葬行业的特殊称号。“天上的每一颗星,都是爱过我们的人”。我也曾坐拥于山野之中,抬头遥望每一颗星。科学灌输多了,也就失了感性。总在想象宇宙恒星的存亡,却没有想过每一颗星都可能是某个人心里最挂记的人。

在仲夏夜的延江路,小文和三哥会不会常常遥望星河,思念自己的外婆和父亲呢?

在我心里,小文就是一个小哪吒,跳脱、调皮,却又把该放在心里的人放在心上。从小和外婆一起成长,却在一天早上醒来外婆匆匆地离去。小文,不要伤心,你睡着了,外婆会变成星星掉落进你的梦里的;小文,不要难过,难过就坐在“上天堂”外面的石凳上,看看天上的星星,听一听外婆的声音,外婆就在你身边。

失去了外婆,小文也收获了一个暖心的爸爸,不是嘛?

短短的两个小时涵盖了三哥蜕变的一年。从原来的自私、对生活无方向的三哥变成了一个爱女儿的好爸爸;从原来对殡葬行业有异议到现在子承父业,变成了一名合格的“种星者”。三哥也许不懂父亲为何就把他往死人堆里推。其实就像歌词里写的一样——“只要你真的相信,你就是最幸福的人;只要你真的相信,你就是种星星的人”。相信这个行业,相信自己,相信天上每一颗星星,死亡并没有那么可怕。

我最感动的是老莫变成烟花消逝于长江之上吧。没有满堂的哭声、没有满堂的白布,只是把自己的骨灰装在一个最平常不过的罐子里。留下一封家书,让儿子选择一种最特别、最体面的离开方式。三哥理解您了,不知道您在天上有没有看到呢?在二儿子死去的上空,把您的骨灰掺进烟花,成为延江路那一夜最亮眼的存在。或许您已经变成了一颗星星,看到儿子的作为,估计得和其他星星炫耀了吧!

《人生大事》传递出来的观念是“人生除死无大事”。就像老莫最后说的“人生就像一本书,总是要翻到最后一页的。只不过标点符号不同,有的人是句号,有的人是省略号”。世界上没有什么比宇宙恒星更大的事,人生里没有什么·比死亡更大的事。只要你愿意相信,只要你愿意投入生活,人生这本书的标点符号也可以是最美的星星。

我家在延江路雨花区槐安路七十三号上天堂,我是种星星的人,你也可以是。

描写电影巴彦岱心得体会实用四

合同编号:

甲方信息

名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注册地址):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乙方信息

名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注册地址):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本合同由 (下称甲方) (下称乙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于 。

鉴于:

1.甲方为依据 (国家或地区)法律在 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合伙企业/□ ),享有电影片《_______ ____》(下称电影片)的著作权,该电影片(□已经/□即将)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

2.乙方为依据 (国家或地区)法律在 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合伙企业/□ ),其已合法取得电影片发行、放映资格,有意发行、放映甲方所摄制的电影片。

3.甲方同意乙方在相应区域和期限内发行该电影片。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电影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等价有偿的原则,就甲方授权乙方发行甲方享有著作权的电影片事宜,经友好协商,特达成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基本信息

1.1制作单位

1.1.1电影片的制片单位为 ;

1.1.2《电影片公映许可证》上(□已经/□拟定)载明的出品单位为 ;

1.2影片长度

1.2.1电影片正片长 分 秒。

1.3主创人员

1.3.1编剧为 ;

1.3.2导演为 ;

1.3.3主要演员为 ;

1.3.4摄像师为 ;

1.3.5录音师为 ;

1.3.6灯光师为 。

第二条 授权范围

2.1授权类别

2.1.1□独占许可,指作为电影片著作权人的甲方将享有的电影片发行权、放映权(根据发行渠道的不同,涉及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则包括广播权及/或信息网络传播权)在合同规定的发行期限和发行区域内授予乙方,乙方对该项授权享有排他的独占权,授权方甲方以及任何第三方均不得再行使。

2.1.2□排他许可,指作为电影片著作权人的甲方将享有的电影片发行权、放映权(根据发行渠道的不同,涉及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则包括广播权及/或信息网络传播权)在合同规定的发行期限和发行区域内授予乙方,乙方对该项授权享有排他权,授权方甲方不得再授权他人行使,但授权方甲方仍然可以行使该项权利。

2.1.3□普通许可,指作为电影片著作权人的甲方将享有的电影片发行权、放映权(根据发行渠道的不同,涉及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则包括广播权及/或信息网络传播权)在合同规定的发行期限和发行区域内授予乙方,不但授权方甲方可以行使该项权利,而且授权方甲方仍然可以授权任何第三方行使该项权利。

2.2发行渠道

乙方发行电影片仅限于[□电影院/□戏剧院/□无线电视/□有线电视(□包括/□不包括上星频道及全国播出的数字付费频道等所有覆盖或开通范围突破发行区域的频道)/□数字电视/□iptv/□网络电视台/□视频网站/□ ]放映,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通过任何未经授权的渠道对电影片进行放映。

2.3发行区域

乙方发行电影片的区域为 (下称发行区域),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发行区域外发行电影片,也不得使发行区域内的发行行为之后果及于其他区域。

2.4发行期限

□电影片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即电影片著作权保护期届满之日。

□乙方发行电影片的期限为电影片在本合同确定的发行区域内首映之日起历经 (小写: )个自然天。

电影片在发行区域内的首映日初步确定为 年 月 日。发行渠道为□有线电视且包括上星频道及全国播出的数字付费频道等频道/□数字电视/□iptv/□网络电视台/□视频网站的,播映的时间分别为: 。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发行期限届满后继续发行电影片。

第三条 利益分配

3.1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小写: )元整,此款项为甲方应得的电影片发行、放映收入的保底金额,无论电影片的实际发行、放映收入如何,甲方或乙方均不得要求增加或减少此保底金额;保底金额支付的的时间为: ,方式为: 。

除前项约定的保底金额外,双方还应就电影片的发行毛收益进行分配,即乙方根据本合同的授权行使发行权、放映权获得的所有形式的直接或者间接收入后双方进行分配,甲方的分配比例是百分之(小写: %)。乙方向甲方支付电影片票房收入分配额的时间为: ,方式为: 。

甲方户名:

开户行:

账号:

乙方户名:

开户行:

账号:

3.2电影片的票价由甲乙双方根据影片的制作成本、发行区域的平均消费水平等因素共同制定。双方可以根据影片发行的实际情况在协商一致后对电影片在发行区域和发行期限内的放映票价进行调整,但不得低于人民币 (小写: )元。若电影片实际放映票价低于此金额,以此金额为准计算电影片票房收入,若电影片实际放映票价高于此金额,以实际放映票价为准计算电影片票房收入。

3.3甲方收到乙方全部的授权费用后,应于最后一次收款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交付正式的发票,发票抬头为 ,项目为 。

第四条 物料交付

4.1甲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交付有关电影片发行必须的全部素材和资料,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全部素材和资料的具体目录详见本合同附件或者列举如下: 。

前款未作约定的物料,若因乙方发行、放映需要,甲方也应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后 个工作日内尽力提供;若因甲方不能提供、不愿提供或者甲方所提供物料不符合相关标准而被退回,且确属乙方发行、放映必须的物料,乙方有权自行制作该等物料,由此产生的必要费用由(□双方平均分担/□甲方分担/□乙方分担)。

4.2 甲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交付的电影片发行必须的素材和资料的所有权归属,依据下列第种方式确定:

4.2.1甲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交付的素材和资料仍归甲方所有,乙方应于发行期限结束之日起 日内将其归还甲方,归还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造成损坏的,乙方应折价赔偿。

4.2.2甲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交付的素材和资料归乙方所有,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 日内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小写: )元整,但素材和资料的知识产权、商品化权(或称形象权、角色权等)等权利并不因此转移。

4.2.3其他: 。

4.3乙方有权依照本合同的约定直接或间接获得适用于电影院发行放映的电影片底片、复制拷贝或主拷贝等本合同或者本合同附件列明的素材和资料,就此素材和资料乙方应尽到如下勤勉尽责的检查、保存、储存和安保义务:

4.3.1在任何时候都保存全部物料完整、准确的存货清单。

4.3.2未经书面授权,避免任何物料被复制、发行、放映,以及其他使用或者利用。

4.3.3在发行区域内首映之日起 日内随时配合甲方的审验,以及之后每年不超过 次的审验。

4.3.4若物料遗失,乙方应在立即通知甲方后按照甲方确认的格式就遗失物料的有关情况提供书面说明,并尽最大努力找回遗失的物料。

4.3.5乙方应遵守甲方就处置物料所发出的合理指示,乙方根据指示销毁有关物料的,应向甲方提供销毁证明,处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权利义务

5.1甲方权利义务

5.1.1除参加电影节或电影展以及乙方书面同意外,甲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授权类别的约定履行不得自行或者授权第三人发行、放映的义务。

5.1.2电影片在发行区域内首映之日起 日内,甲方不得自行或许可第三方出版电影片的音像制品;在发行区域内首映之日起 日内,甲方不得自行或许可第三方将电影片通过有线电视、无线电视、网络以及其他任何媒体进行播放。

5.1.3甲方应获得电影片文学剧本及配乐、词曲等音乐作品的著作权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必要授权,以确保相关人员不会因乙方在发行期限和发行区域内发行电影片而向乙方主张任何形式的权利;否则,相关问题由甲方自行解决,概与乙方无关。

5.2乙方权利义务

5.2.1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授权类别的约定进行发行、放映,并尽力争取最佳的发行、放映收益。

5.2.2乙方应于电影片在发行区域内首映之日起每 天以电子邮件、传真形式向甲方报送一次该期限内电影片票房收入的财务报表,并授权 (身份证号: )至少每 天书面确认一次。

5.2.3电影片在发行区域内首映之日起 天内,乙方不得在发行区域内另行发行、放映其他电影片。

5.2.4乙方接收甲方交付的物料后应及时查验。对于物料数量、包装等通过肉眼即可初步查验的,若有异议应即时提出;对于质量等需要进一步查验的,若有异议应在收到后 个工作日内提出,否则视为甲方交付的物料数量、包装、质量等符合约定。

5.2.5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至发行期限结束之日,乙方为了发行的需要有权以任何合法形式在发行区域内的各种媒介上对电影片进行宣传、推广,该所有发行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广告,宣传,在相应发行渠道与区域的电影市场、电影节与电影展进行放映,供发行商、媒体、影评的特别场,翻译与传译,电话、互联网、传真、邮递,主创人员等剧组及相关人员之巡回宣传,样带制作,电影拷贝与录像素材之存储,素材之复制与销毁,保险,律师服务,院线发行奖励的费用。

5.2.6乙方在对电影片的宣传、推广过程中,有权采用电影片的内容自行制作或委托第三方制作宣传片或预告片,有权使用或许可第三方使用电影片编剧、导演、主要演员等主创人员的姓名和肖像,有权使用或许可第三方使用电影片的配乐、词曲等音乐作品,且乙方不必因上述使用行为而向甲方或相关人员支付任何形式的酬金,但该等使用仅限于对电影片进行宣传、推广之目的,且不应使受众产生任何诸如某主创人员可能为某品牌代言等误认或误解。

乙方在电影片发行时的所有宣传、推广中使用的摄制单位以及其他主创人员名单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物料和其他相关广告材料中确定的排名表进行罗列或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且应采取必要措施与手段促使放映机构不得做任何增加与删改(翻译除外)。

5.2.7乙方应于电影片首映日举办首映式,甲方应予以配合,并尽可能邀请电影片编剧、导演、主要演员等较多主创人员按时参加电影片首映式,费用由乙方承担;除首映式外,甲方还应邀请有关主创人员至少参加____次由乙方举办的电影片宣传活动。

有关主创人员参加电影片首映式和其他宣传活动的食宿及交通费用由乙方承担,费用标准详见本合同附件或者列举如下: 。

5.2.8乙方有权在电影片、宣传片或预告片的片头、片尾字幕以及其他宣传资料中设置自己的署名。署名的具体方式、位置和形式由乙方自行决定,但不得对电影片的名称和内容进行任何其他形式的变更,也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且应书面通知甲方。

5.2.9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在电影片中加载或删减贴片广告;经甲方书面同意加载贴片广告的,贴片广告一律加在《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画面之前,不得占用电影片放映时间,且乙方保证所加载贴片广告的内容真实、合法,所加载贴片广告的总播出时间不超过 秒。

5.2.10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对电影片进行除授权之外的其他处置,包括但不限于(例如,将电影片进行音像制品出版或电子出版,将电影片改编或拍摄为电视剧或戏剧等其他形式以及发行电影片中的音乐作品等)。

5.2.11 在发行期限内,乙方应于电影片在发行区域内的放映过程中采取必要措施,以防止他人对电影片进行非法盗版录制。

5.2.12乙方依据本合同享有的权利被第三方侵权时,乙方享有的是独占、排他许可权的,可以自己的名义直接主张,支出的全部成本与通过调解或者和解或者诉讼所取得的赔偿均由乙方负担、享有;乙方享有的是普通许可权的,乙方需要以甲方的名义主张的,甲方予以配合,支出的全部成本由乙方负担,通过调解或者和解或者诉讼所取得的赔偿扣除维权的必要成本后按照甲方与乙方分别占的比例分配。

第六条 承诺与保证

6.1甲方承诺与保证:

6.1.1其注册地法律、法规、章程或其他合同义务对其签订、履行本合同不存在任何限制、构成任何障碍。

6.1.2甲方(□已经/□将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 日内)依法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

6.1.3甲方为电影片的□惟一著作权人,其有权利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著作权人之一,其已获得电影片其他著作权人授权,其有权利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6.1.4本合同签署之前,甲方(□尚未/□已经)授权第三方在发行区域内发行、放映电影片;本合同签署之日至发行期限结束之日,甲方亦不会再授权第三方在发行区域内发行电影片。

6.1.5本合同签署之前,甲方未以商业目的在发行区域内放映电影片。

6.1.6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电影片在技术和艺术质量上均应为合格产品,且电影片已经完成拍摄以及配音、音乐、音效合成、字幕等后期制作,适合用于电影院放映。

6.1.7其他: 。

6.2乙方承诺与保证:

6.2.1其注册地法律、法规、章程或其他合同义务对其签订、履行本合同不存在任何限制、构成任何障碍。

6.2.2其已依法获得《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或者能且只能许可持有《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放映。

6.2.3其有权利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6.2.4其保证发行区域内放映电影片的机构所上报票房收入的真实性。

6.2.5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不可抗力

7.1本合同中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导致本合同一方部分或完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由自然原因引起的地震、洪水、火灾、暴风雪等自然现象,由社会原因引起的战争、暴动、罢工、骚乱、等社会现象,以及禁运等政府行为。

7.2若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双方应本着将不可抗力造成的影响降至最低的原则,就合同的履行立即进行协商并尽快达成一致。不能达成一致的,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的义务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的期限内自动中止,其履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间等同于中止期间,该方无须为此承担任何责任,但主张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应在通知发出后的个工作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

7.3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持续超过 天且双方未就合同的履行一致,任何一方皆可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而解除本合同,且解除方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大小主张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第八条 合同变更

8.1未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不得对本合同进行任何变更。

8.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及/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8.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许可或者授予任何第三方。

第九条 合同终止

9.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1)发行、放映期限届满,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通过书面形式解除本合同。

(3)甲方或乙方依据本合同的约定解除本合同。

(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2本合同履行期间,国家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机关决定直接停止发行、放映该电影片的;或者决定经修改后方可发行、放映,但电影片著作权人未予修改或修改后仍未通过而被国家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机关决定停止发行、放映的,任何一方皆可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9.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被吊销《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及/或《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2)乙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而甲方仍不同意变更本合同主体的。

(3)乙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承诺与保证与事实不符。

(4)其他: 。

9.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而解除本合同:

(1)甲方不享有电影片的著作权或者未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

(2)甲方未依据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交付相应物料,且自接到乙方书面催告通知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仍未交付的。

(3)甲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而乙方仍不同意变更本合同主体的。

(4)甲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承诺与保证与事实不符。

(5)其他: 。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甲方未履行或未按约定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如下:

10.1.1甲方明知或者应知不具有电影片的著作权或者享有的著作权具有瑕疵而授权乙方的,或者授权乙方后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自行或者授权第三方发行、放映的,应按照全部授权费用百分之 ( %)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0.1.2甲方未获得电影片文学剧本及配乐、词曲等音乐作品的著作权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必要授权而导致乙方承担责任的,该责任应由甲方全部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因甲方侵权导致乙方承担的全部赔偿责任、乙方处理侵权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电影片不能或不能及时发行导致的损失以及甲方不支付前述费用而导致乙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所支出的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或者仲裁费等费用。

10.1.3甲方未根据4.1所列具体目录交付物料的,逾期在______个自然天内,则每逾期一天应支付乙方已付款的百分之 作为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逾期超过______个自然天(该日期应当与前者的日期相同)后,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按照乙方已付款的百分之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由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前后两项违约金不做累加)。

10.1.4甲方根据9.2的约定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应在本合同解除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返还乙方不能发行、放映期间所对应的所有已付款,还应承担相应的发行费用;若甲方拒不返还的,每迟延一天应根据应返还款项的百分之 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0.1.5未发生本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应根据 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尚应赔偿乙方该部分的损失。

10.1.6甲方具有9.4所列情形之一,且乙方据此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相应的损失,未履行完毕的,应继续履行。

10.1.7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2乙方未履行或未按约定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0.2.1乙方未依据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授权费用的,逾期在______个自然天内,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的百分之 作为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逾期超过______个自然天(该日期应当与前者的日期相同)后,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按照累计逾期应付款的百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由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前后两项违约金不做累加)。

10.2.2乙方未依据本合同约定的授权范围发行、放映的,则乙方每突破一个渠道或者区域,或者在影视剧著作权保护期内,乙方超过授权期限后仍发行、放映的,应至少按照人民币 (小写: )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证据证明甲方应分账款项高于该款项的以高者为准。

10.2.3乙方或放映机构瞒报或漏报票房收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瞒报或漏报票房收入额 倍的违约金。

10.2.4由于乙方未获得相关著作权人、其他权利人授权而在电影片中增删贴片广告或者非为了宣传电影片的需要使用电影片中相关人员的姓名、肖像等而导致甲方承担责任的,该责任应由乙方全部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因乙方侵权导致甲方承担的全部赔偿责任、甲方处理侵权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电影片不能或不能及时发行导致的损失以及乙方不支付前述费用而导致甲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所支出的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或者仲裁费等费用。

10.2.5乙方违反本合同5.2.3之约定在发行区域内另行发行、放映其他电影片的,或者电影片在发行区域内首映后乙方未以电子邮件、传真形式向甲方报送电影片票房收入的财务报表的,则乙方应至少按照人民币 (小写: )元/天的标准向甲方支付分账款项,甲方有证据证明甲方应分账款项高于该款项的以高者为准。

10.2.6乙方违反本合同5.2.8.5.2.9.5.2.10之约定的,应根据

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尚应赔偿甲方该部分的损失。

10.2.7未发生本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乙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应根据 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尚应赔偿甲方该部分的损失。

10.2.8乙方具有9.3所列情形之一,且甲方据此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赔偿乙方相应的损失,未履行完毕的,应继续履行。

10.2.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3自甲乙双方就此合作事宜进行接触之时至无限期,甲乙双方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漏本合同及本合同所涉相关事宜,即便诉诸法律解决也不应对不相关的人进行任何披露。否则,披露方应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赔偿,每披露一次应给予的赔偿额为人民币 (小写: )元整。

第十一条 通知与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意向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等,均应按照本意向合同扉页所列明的通讯地址、传真、电子邮件以邮寄或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电子邮件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发至本合同扉页所列明的通讯地址或者传真、电子邮件系统的通知、文件、资料均视为有效送达。

以邮寄方式送达的,另一方签收之日视为送达;签收之日不明确的,以信件寄出或者投邮之日起算日视为送达。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通知、文件、资料等数据电文进入另一方系统之时视为送达;通知、文件、资料等数据电文进入另一方系统之时不明确的,以传真、电子邮件发出后的第二日视为送达。

第十二条 法律地位与知识产权、所有权保留

12.1任何一方不因本合同之签订,而成为另一方之合伙人、代表人或成立其它相类似之法律关系;除非另有约定,双方为履行本合同所为之法律行为,均应以自己之名义独立行使,不成为另一方的代理人。

12.2甲方未收到乙方支付的全部授权费用前,甲方或者电影片所涉的各方享有的一切知识产权以及物料等的所有权均属甲方或者电影片所涉的各方所有;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全部授权费用后,知识产权与所有权的归属、使用依据本合同的其他约定执行。

第十三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3.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13.2凡因本意向合同引起的或与本意向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1/□2种方式(二选一)解决:

13.2.1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设在□北京/□ 的□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二选一),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3.2.2任何一方均有权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合同效力与签署

14.1本合同文本由(□甲方/□乙方)提供,其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予以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各条款的内容均充分理解并经协商达成一致。

14.2本合同一式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3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另行协商确定。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日期:

描写电影巴彦岱心得体会实用五

这部电影就是爱情片《你的婚礼》,截至9月2日,累计观影人次达195万人次,连续两个周末蝉联冠军,而《与神同行2》也终于被击退,上周末位居票房第四。

《你的婚礼》由金英光、朴宝英、姜其永等主演,是一部青春爱情片,被称为韩国版《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

读高中的时候,宇延就像一个小混混一样,每天不是忙着做作业,而是忙着打架,可一个女神的出现,改变了他。

女神胜熙是校花,而且学习成绩优秀,追她的男生太多,根本轮不到宇延。可宇延当然不会理会这些客观因素,想尽办法讨好女神。

女神为了摆脱被荷尔蒙冲昏脑的一些男生追求,给了宇延一个绝佳的机会,让他来扮演自己的男友,这样,她就不会再被人老是追来追去。抓住这个机会,宇延终于在一个雨天牵了女神的手,幸福感爆棚,这也成了他初恋最甜蜜的瞬间。然而不久后,女神就转学了,而且失去了联络,宇延的初恋还没正式开始就结束,心如刀割。

宇延放弃了学习,开始干起了炸鸡这个前途无量的职业。一次偶然的机会,宇延得知女神在韩国大学念书,顿时,人生又充满了希望,痴情的他开始发奋图强,经过努力考上了韩国大学。

可是,来到大学却发现,女神已经有了男朋友,虽然一开始宇延还是想着和她留着分头的男友pk一下,可是,当看到他们亲密的样子,宇延又再度心如刀割。后来的爱情故事依旧坎坷,充满着笑声,也充满着泪水。

《你的婚礼》这部新片在韩口碑不错,看似俗套的故事还是玩出了惊喜,最后的结局不落俗套,笑点能让人开怀大笑,泪点则催人泪下,而且故事代入感极强,唤起了观众的青春回忆。

描写电影巴彦岱心得体会实用六

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取得合法从事电影制作资格的法人单位,乙方是依法注册成立的法人单位;

2.甲乙双方决定共同投资摄制电影(暂名)(以下简称“该片”)。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条款,以兹信守。

第一条合作事项

1.电影片名:

2.电影时长:

13.该片由甲乙双方联合出品,由协助拍摄。

第二条投资预算与合作方式

1.该片为影片,综合考虑剧情、角色、制作、发行等诸多因素,该片预算总投资额度为人民币万元。其中甲方负责本剧的创作、立项报批、摄制、经营等事宜,同时投资人民币万元(万元);乙方投资人民币万元,为该片联合出品单位。

2.所有投资的资金用于该片的拍摄制作及宣传发行,款项打入甲方账号后,专款专用。甲方指定账户:

开户行:

账号:

3.乙方分三次将投资资金划拨至甲方账户,在本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投资总额的___%,即:___万元人民币(大写:___元整);在本片开机前,乙方向甲方支付投资总额的___%,即:___万元人民币(大写:___整);在本片制作完成后,后期宣传发行前支付投资总额的___%,即万元人民币(大写:______元整)。

4.若在拍摄中有第三方参与投资该片,在不影响乙方权益的前提下,可与剧组签订合同。剧组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纠纷,与乙方无关。

第三条权利、责任和义务

1、甲方权利、责任和义务

(1)甲方为该片的出品单位,制作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2)甲方负责该片的剧本创作、申报立项、拍摄制作、成片后的送审及宣传发行、经营等一切事宜。

(3)若因该片的剧本版权、制作、经营等事宜引起任何法律与经济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不承担该片的任何经济纠纷责任。

(4)甲方就该片拍摄资金预算、拍摄进度、资金使用计划、运作宣传与发行费用预算等定期向乙方汇报。

2、乙方权利、责任和义务

(1)乙方为该片的联合出品单位,对剧组重大事务和管理有表决权、决定权。

(2)乙方享有该片的“联合出品”署名权,以字幕形式在片头和片尾出现。

(3)乙方享有该片的“出品人”署名权,以字幕形式在该片片头出现。

(4)乙方享有该片实施的知情权、建议权、监督权,但不得干预剧组的正常摄制工作。

(5)乙方有义务协调并配合甲方拍摄所需的场景、道具和食宿等。

3、甲、乙双方享有该片所有宣传推介活动,包括全国音像制品发行、海报、画册、图书及一切出版物的相应署名权。

4、甲、乙双方共同商定该片的相关主创人员(导演、摄影师、主要演员、音乐制作人、编剧等)。

第四条发行及利润条款

1.甲方在乙方投资全部到位后,保证在该片首映后十个月内全部返还乙方投资金额人民币万元。

2.甲、乙双方在该片发行收回投资成本后,双方各享有该片发行___%的利润分成。

3.该片参奖参赛所得荣誉和奖金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双方各享___%。

4.该片及衍生品的发行方式包括院线、电视、音像制品、网络及其它;发行范围包括中国大陆、香港、澳门、中国台湾及国外。

第五条宣传条款

邀请有关媒体就该片进行宣传采访的相关费用,均由制片人、制片主任拟出计划和费用预算,宣传费纳入制作经费总预算内。

第六条保证与保密

1.在保证为该片投入必须的时间、资金及履行其他相关义务的前提下,任何一方当事人都可以参与此片以外的其他任何类型和性质的电影片、电视剧和电视节目的商业营运,但不得参与同该片有竞争的电影投资项目。

2.一方参与上述商业运营,无须通知对方当事人,任何一方当事人皆不得因此向对方当事人主张任何权利。

3.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在该片首映之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剧情、演员、拍摄进度等与电影相关的一切信息。

4.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该片中的权益转让或抵押,不得将用于该片的资金信贷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第七条免责条款

如因天灾、战争、政府禁令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该片无法完成,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违约条款

1、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以上条款,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因一方违约,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违约方除应赔偿守约方损失外,还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投资总额的___%。

第九条其它

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另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和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后,同具法律效力。

3、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本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诉讼解决。

4、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签署。

5、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至结算完毕双方清帐之日止。

6、本合同共五页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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