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法制安全心得体会总结(实用11篇)

  • 上传日期:2023-11-13 17:3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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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总结心得体会时,我们应该有一个清晰的思路和结构。完美的总结可以参考一些优秀的范文和经典案例,进行借鉴和参考。接下来是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写作有所帮助。

法制安全心得体会总结篇一

近日,在学校举办了一场法制安全宣讲活动,我有幸参与其中,并受益匪浅。通过这次宣讲活动,我深深体会到了法制安全的重要性和我们每个人的责任。下面我将从准备工作、宣讲内容、互动环节、收获体会以及展望未来等五个方面,总结了这次宣讲心得。

首先,一场成功的宣讲需要充分的准备工作。在活动前,我们组织了一次集体研讨,确定了宣讲的主题和内容。我担任的是主讲人的角色,我在事前精心准备了宣讲内容,包括案例分析、法律法规讲解以及安全防范措施等方面,以确保我在宣讲过程中能够清晰、生动地传达给听众。此外,我还收集了一些相关统计数据和案例,以便更好地展示问题的严重性和紧迫性。

其次,在宣讲内容方面,我们着重讲解了法律法规宣传、犯罪案例警示和安全防范知识等重点内容。通过对法律法规的宣传,我们希望让同学们了解到法律的约束力和作用,以及法律对人们生活习惯和行为的规范。我们还通过讲解一些犯罪案例,提醒同学们如何防范不法行为,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同时,我们还针对近期发生的一些事故和安全隐患,结合案例,讲解了实用的安全防范知识和技巧,希望同学们能够牢记于心,时刻保持警惕。

第三,我们还设置了互动环节,以增加同学们的参与度和主动性。在宣讲的过程中,我们不仅仅是简单地讲解和宣传,还通过提问和小组讨论的方式,与同学们进行互动。这样不仅让同学们有机会发言,分享自己的看法和经验,也能够更好地理解宣讲内容。在互动环节中,同学们纷纷提出了自己的问题和困惑,我们一一进行解答,并根据他们的问题进行深入的讲解。这种互动的方式使得宣讲活动更加生动有趣,也更容易被同学们接受。

接下来是我的收获体会。通过这次宣讲活动,我不仅加深了对法制安全的认识,更提高了自我保护意识。我意识到了法制安全对每个人来说都至关重要,我们不能对它掉以轻心。同时,我也提高了自己的宣讲能力和组织能力,学会了如何将抽象的法律法规转化为生动有趣的讲解,以及如何引导同学们积极参与活动。这次宣讲活动对我个人的成长和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我会继续保持学习和宣讲的热情,为更多的人传递法制安全知识做出积极的贡献。

最后,展望未来,我希望能够继续参与类似的宣讲活动,并不断提高自己的宣讲能力。我相信,通过这种方式,我们可以更好地向更多的人传递法制安全知识,让更多的人受益,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我也希望能够将这种宣讲活动推广到更多的地方,包括社区、农村和学校,让更多的人了解法制安全,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总之,这次法制安全宣讲活动是一次深入浅出、富有成效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正确的准备工作、生动有趣的宣讲内容以及互动与反思的环节,同学们对法制安全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并获得了全面而系统的知识。我相信,通过这种形式的宣讲,我们可以进一步提高社会的法制素质和人们的安全意识,共同建设更加和谐、安全的社会。

法制安全心得体会总结篇二

社会在不断的进步与发展,但在当今社会里仍然充斥着各种诱惑,人的思想和观念难免会受到金钱和利益的诱惑与腐蚀,作为一名金融系统的员工,我们应该深知自己所从事的行业的特殊性,我们所面对的是直接的金钱的考验,这就更需要我们能够摆正思想,坚定信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与价值观。而通过安全法制教育的学习正好为我们树立良好而健康的观念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通过安全法制教育学习。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彻底找出自己思想作风制度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增强自我的法律意识,能够做到面对诱惑不为之所动,严格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做到全心全意的为信合服务,为储户服务。生活作风上,能够牢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教导,用工作纪律严格约束自己,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勤勤恳恳办事,堂堂正正做人。

目前,通过学习我们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依法经营明显改善,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明显提升,存在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通过安全法制教育的学习,可以时刻让我们进行自我约束,增强防范意识,摆正自己的位置,明确自己的职责,能够做到严以律己,尽职尽责,恪守职业道德。

安全法制学习的目的不但是要求我们员工进行自我约束,同时还能增强员工的警惕意识,增强了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遇到险情能够作到触变不惊,临危不惧,能够机警的去应对所面临的险境,能够采取恰当的方法去解决遇到的难题,能够果断勇敢的去化解各种危机,当国家财产受到威胁时能够义无返顾的去保护财产,与不法分子斗争,保护集体利益。

通过安全法制教育的学习,我们不但更新了观念,改善了思想,同时也更加了解了当前的社会形式及发展趋势,我们今后在工作中将面临更大的挑战和考验,只有在不断的学习中才会进步,学习的过程也是我们成长的过程,更是使思想不断成熟的过程。法制教育的学习我们应该继续的坚持下去,在学习中不断的进步我们的工作也才会取得更好的成绩!我们的人生轨迹也才会留下更好的印记!

今后的努力方向:一是始终坚持安全法制教育学习,不断提醒自己作为一名信合员工所要履行的职责,重点加强安全法制教育学习,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警惕各种贪腐思想的侵蚀。二是要加强对金融机构诈骗盗窃抢劫涉枪等案件案例深入分析,汲取经验教训,时刻为自己敲响警钟,进一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法制安全心得体会总结篇三

学校法制教育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教育,培养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增强法制不雅念的重要途径,是使成为事实依法治国、依法治教的百年大计。几年来,我校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在加强小学生法制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法工作中,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做到了带领有力、教育有据、活动有序,收到了较好效果。

一、我校实施《预防未成年人犯法法》基本情况(一)带领有力。

落实教育资料,丰富教育内容是落实法制教育效果的基本条件。我校为学生编发了《高密市第二实验小学学生家长须知》,收入了涉及法律条文和学校纪律规定,作为学生法制教育教材。启动以家庭为纽带的社会工程。学校按期召集学生家长走进校园,让他们了解学校法制教育的进程,为学校的法制教育工作献计献策,并通过他们把法制教育工作从学校延伸到家庭,让他们与西席一起时时刻刻教育孩子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并且以家庭为纽带,发动全社会都来关心学校的法制教育进程,为学校的法制教育出谋出力,给学校的法制教育工作创造有利的环境,为小学生的健康成长尽一点义务和责任。

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各项活动是实施法制教育的重要载体。我校法制教育活动主要通过四个序列展开:

第二、以家长培训序列为先导。主要是依托家长学校办学开展教育活动。如通过专题讲座、组织讨论、经验交流等形式,使家长了解教育政策,知道教育法例,重点是了解《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法法》的涉及内容,提高家长主动配合学校教育子女的能力。第三,以学校教育序列为主体。主要是抓好以下五项教育活动:一是讲堂。

教学。

发挥讲堂教学的主渠道教育作用,将学科德育教育内容形成案例,现身说法,对学生进行积极正面的德育教育利用班队会时间进行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法法等法制讲座。

二、是影视教育。组织学生不雅看爱国主义和普法宣传影视片,并开展影评征文竞赛。三是一样平常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利用橱窗、黑板报、标语、广播、报刊、阅读故事会、讲演赛、文娱演出、法律咨询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四是参不雅活动,每一年组织学生参不雅市看守所,请劳教人员现身说法,让同学们在法制实践活动中遭到法制教育。五是成立心理健康咨询中心。我校早在20nn年就建起了学校心理辅导室,每一周定时接待来访的学生,为他们供给一个倾诉心里烦末路、寻求心理援助的场合,并及时排解了一些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第四,以社会宣传序列为补充。组织学生广泛参与社会宣传活动,通过学校与社会的相互作用,促进社会环境与学校教育同步协调。每一年4月,我校都要组织纪律法制教育月活动,团委、少先队宣传守法、守纪、严格要求,做故国好公民,利用班会时间对学生进行学校法制教育,加强学生法制不雅念,每一周一国旗下发言具体内容安排学法、知法、守法、法制宣传。在四月让学生不雅看禁毒、禁黄、禁赌图片展览并且写出不雅后感。邀请校外法制辅导员和安全教育辅导员到校做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法法消防教育等法制讲座。第五,开展警校共建,强化校园法制教育。我校与市消防大队开展警校共建工作,98年我们成立了消防学校。让他们参与到学校的法制教育中来,充分发挥他们的自身优势,把小学的法制教育纳入他们的职责范围,让政法干警与西席一样,走上讲台,走到学生中间,通过讲授生动的案例,以案释法,把法律、道德教给学生,让学生真正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提高他们的熟悉能力,让他们树立正确的审美不雅,学会辨别美丑、美恶,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同时,各班级要把配合公安机关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的专项治理,作为加强学校法制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学校配合政法部门到学校周边的网吧、游戏室去查处我校学生、配合涉及部门净化学校周边网吧、游戏场合等不良环境。

法制安全心得体会总结篇四

第一段:

法制安全是指在法制基础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国家发展的全面性工作。近年来,我国给予了法制安全更多的关注和重视,立法、执法、司法等相关环节的改革也在不断地深入推进。作为一个普通公民,我也从自身出发,在日常生活中积极学习、宣传和实践法制安全知识,不断增强自身法制安全意识和素养,从而更好地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和参与到法制建设中来。

第二段:

在学习法制安全知识的过程中,我有一个深刻的认识,就是法律法规不仅是一种规范,同时也是一种保护。法律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规范了社会人际关系,保护了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因此,公民应该始终尊重法律、遵守法律,合理合法地维护自身权益,并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是最有效、最可靠的保障。

第三段:

另外,了解和掌握法律知识对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也是至关重要的。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遇到许多类似于劳动、住房、交通、婚姻等方面的法律问题,如果不了解和掌握相关法律知识,我们就难以处理好这些问题。因此,我们应该积极学习与自身相关的法律法规,认真阅读合同、协议等法律文本,增强自身法律素养,切实维护自身权益。

第四段:

在实践法制安全方面,我们也要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性。不少犯罪分子常常是以欺骗、假冒等各类手段,盗用他人的身份信息,产生财产损失。因此,我们要时刻保持警惕,不轻易向陌生人提供个人信息和财产信息,切勿听信陌生电话,不要盲目信任各种网上信息,尤其是不要轻易点击不明链接,以减少被欺骗的可能。

第五段:

维护法制安全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携手各界共同维护社会安全。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积极参与到公共安全管理中来。例如,举报违法犯罪,协助维护公共秩序,加强安全意识建设,遵守交通规则,不乱扔垃圾等种种细节行为,都可以为社会公共安全做出贡献。通过共同的努力,我们相信我们的社会将会变得更加优美和谐,法制安全体系也会更加健全和完善。

总之,法制安全是我们的共同责任和义务。只有公民积极参与法制安全、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切实维护自身权益,才能构建起一个和谐安全的社会。因此,我们应该时刻牢记法律法规,不断增强法制安全意识和法制安全素养。

法制安全心得体会总结篇五

法制安全是社会的基石,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发展的可持续。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大法制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的力度,取得了显著成效。在这个过程中,我深切体会到法制安全对经济社会的重要性,并从中受益良多。下面,我将从四个方面谈谈我对法制安全的心得体会。

首先,法制安全是社会安宁的基础。法制能够确立一套公正的规则来约束人们的行为,使社会处于一个有序的状态。没有了法制,人们将失去准则,无法判断哪些行为是合法的,哪些行为是违法的。社会将陷入混乱和无序的状态,人们将四处遭受侵害和欺凌,不敢正常工作生活。而有了法制,人们就能够依法办事,利益得到有效保护,安全心理得到满足。只有在法制的框架内,社会才能实现长治久安,社会文明才能得以传承和发展。

其次,法制安全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只有在一个法制健全的社会环境下,经济才能够健康稳定地发展。规范的法律和法规能够为市场经济的运行提供有效保障。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障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增强经济主体的信心和创新活力。同时,法制还能够维护公正的司法环境,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为经济秩序的形成提供支持。正是有了这样良好的法制环境,才能够吸引更多的国内外投资者,推动经济高速发展。

再次,法制安全是人民群众幸福感的体现。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保障,享受到法律的公平和正义。只有在法制的指导下,人们的权益才能得到维护,不受欺凌和侵害。在法制的保障下,人们才能够安心工作生活,享受幸福的生活。当然,法制安全不仅仅是制度和法规的建设,更需要人们自觉遵守法律,守法用权,共同维护社会的法制安全。只有每个人做到守法,才能够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人民的幸福感才能得到提升。

最后,法制安全需要每个公民共同参与。法制安全不仅仅是政府和法律的责任,更需要每个公民共同参与。大家应该增强法治观念,培养法治意识,自觉遵守法律,守法用权。同时,我们还应该积极参与社会建设和文明活动,宣传法制知识,提高自身的法制素质。只有每个人都尊重法律,维护法制安全,才能够形成人人守法的社会氛围,共同推动社会的发展。

总之,法制安全是社会的基石,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发展的可持续。它是社会安宁的基础,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人民群众幸福感的体现。而实现法制安全还需要每个公民共同参与。我们应该增强法治观念,提高法制素质,自觉遵守法律,守法用权,共同维护社会的法制安全。只有在法制的保障下,我们才能够享受到稳定安宁的生活,社会才能长治久安,经济才能繁荣发展。

法制安全心得体会总结篇六

“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但紧要处常常只有几步,特别是当人年轻的时候。行动往往决定一个人的命运,播下一个行动,你将收获一种习惯,播下一种习惯,你将收获一种性格,你将收获一种命运。”

也许,是年轻的心太过单纯了,缺乏细腻的情感,也许,是不曾经历过生离死别的痛苦,才忽视了生命的宝贵。每个人都应该珍惜生命,因为你不仅仅是为自己活着,更是为你所有爱你的人活着。“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那么,这世界更多了一份和谐,多了一份安宁。

偶尔去图书馆,翻看几本战争年代的故事书,那些为了和平而牺牲的人们感动着我们,那些为光荣的事业而献身的事迹触动着我我们,我想:那是净化心灵的一种方式,是提高自身觉悟的一种方式,年轻的我们有必要去试试。

年轻的心,要学会坚强,风雨过后,眼前会是鸥翔鱼游的天水一色。走出荆棘,前面就是铺满鲜花的康庄大道,登上山顶,脚下便是积翠如云的空蒙山色。在这个世界上,只要你有心,就一定可以找到想要的风景!

年轻的心,应该是充满爱的,像一轮太阳,能给人无限的温暖;像一泓清泉,给人丝丝甘甜;像一阵春风,给人带来无限的美好。

当法制意识占据了我们年轻的心时,我希望每个人都用心对待,这世界一定更加美好!

别说自己不幸福,知识你还没感悟到,出生是一种幸福,品位人生五味是一种幸福。用年轻的心去感悟幸福吧,你会发现幸福真的不是远在云端的小鸟,她句跳跃在你身旁,你甚至可以一数身上的翎毛——只要用心,用心去感悟。

法制安全心得体会总结篇七

法制安全是指以法律为基础,通过各种安全措施来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秩序的一种机制。作为一个普通公民,我深深地体会到了法制安全给我们带来的好处和重要性。下面,我将从依法治国、公平正义、安全保护、文明礼貌和守法自律这五方面展开,阐述我对法制安全的心得体会。

依法治国是法制安全的核心。法律是社会公平正义的保证,是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基石。我理解到,只有依法治国,才能实现权力监督,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的和谐稳定。我亲眼目睹了违法犯罪行为对社会带来的伤害。而在依法治国的国家中,法律公正透明,规则明确,犯罪行为受到严惩,人民得到公正的裁决,这让我坚信法治是一切文明和进步的基石。

公平正义是法制安全的重要体现。在法治社会中,每个人都应当平等受到法律的保护和尊重。没有任何人能够凌驾于法律之上。法制安全要求司法公正,对任何违法行为都要以维护人民利益为宗旨进行裁判和制裁。通过参与一些公众活动,我看到了我们的国家一直在加强司法改革,提高司法透明度和公正性。这种努力让我相信,在一个公平正义的法治社会中,人民能够获得公正的对待,公平的竞争环境也将成为可能。

安全保护是法制安全的首要任务。法制建设的目的就是为了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安宁。在我们国家,政府高度重视安全问题,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了一系列的法律措施和政策,保障人民的安全。尤其是在一些突发事件中,政府能够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而我的身边也存在着许多积极助人的公安民警、消防员和社区志愿者,他们时刻为我们的安全负责,为我们提供了安全的生活环境。

文明礼貌是法制安全的优秀品质。文明礼貌不仅仅是尊重他人的一种表现,也是法制安全的具体体现。在法治社会中,要求人们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公序良俗,维护社会秩序和生态环境。在我生活的社区中,我每天都能看到邻里之间彼此友好相处,随手扔垃圾和乘车插队的现象也大为减少。这一切都让我深感文明礼貌之伟大,体会到了身处法制安全社会的幸福。

守法自律是法制安全的基本要求。法律不仅是约束他人的工具,更是我们自身行为的准绳。守法自律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作为一个年轻人,我时刻提醒自己要遵纪守法,自觉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我还积极主动参与法律知识的学习,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养,不断提高自己的守法意识。因为我了解到,只有每个公民都守法自律,社会秩序才能更为稳定,法制安全才能更加巩固。

总的来说,法制安全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它保护了我们的生命安全、财产安全和人身权益,也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和和谐稳定。在我日常的生活中,我被法制安全所感染,深刻体会到了依法治国、公平正义、安全保护、文明礼貌和守法自律这五个方面给我们带来的好处和重要性。我希望每个人都能够了解法制安全,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营造一个更加和谐、安全、稳定的社会。

法制安全心得体会总结篇八

为了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保障农村饮水安全,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和生产条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指列入国家和省农村饮水安全规划,以解决农村居民和农村中小学师生饮水安全为主要目标的供水工程,包括集中供水工程和分散供水工程。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包括取水设施、水厂、泵站、公共输配水管网以及相关附属设施。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公益性基础设施,其建设和管理应当遵循因地制宜、统筹城乡、分类指导、多措并举的原则。

鼓励单位和个人参与投资建设、经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向农村延伸城镇公共供水管网,发展城乡一体化供水。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一编制专项规划,健全管理体制,落实扶持措施,实行规范运行,保障饮水安全。

县级人民政府是农村饮水安全的责任主体,对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负总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卫生、环境保护、价格、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农村饮水安全的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配合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农村饮水安全的相关工作。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农村饮用水水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设施的义务,有权制止、举报污染农村饮用水水源、损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设施的违法行为。

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予以表彰。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编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应当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优先建设规模化集中供水工程,提高供水工程规模效益。

经批准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需要修改的,应当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程序报经批准。

以国家投资为主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单位由县级人民政府确定。

日供水1000立方米以上或者供水人口1万人以上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建设和管理,其他工程参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建设和管理。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入户部分,由农村居民自行筹资,建设单位或者供水单位统一组织施工建设。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在主体工程所在地公示工程规模、国家投资计划或者财政补助份额、受益农村居民承担费用、工程建设概况、建设工期等内容。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和设施设备等,应当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国家投资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验收合格后,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及时进行清产核资,明晰工程所有权、管理权与经营权,并办理资产交接手续。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按照下列规定确定所有权:

(一)国家投资建设的集中供水工程,其所有权归国家所有;

(三)国家补助、社会资助、农村居民建设的分散供水工程,其所有权归农村居民所有。

前款第一项规定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可以依法通过承包、租赁等形式转让工程经营权,转让经营权所得收益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和运行管理。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可以按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由所有权人确定经营模式和经营者(以下称供水单位)。所有权人与供水单位应当依法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投资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由县级人民政府委托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行使国家所有权。

鼓励组建区域性、专业化供水单位,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行统一经营管理。

供水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规范的制水工艺;

(二)依法取得取水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

(三)供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日供水1000立方米以上或者供水人口1万人以上的集中供水工程,供水单位应当设立水质检验室,配备仪器设备和专业检验人员,负责供水水质的日常检验工作。

供水单位不符合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条件的,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督促并指导供水单位限期整改,有关部门应当给予技术指导。供水单位在整改期间应当采取应急供水措施。

供水单位应当按照工程设计的水压标准,保持不间断供水或者按照供水合同分时段供水。因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确需暂停供水的,应当提前24小时告知用水单位和个人,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供水设施维修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支持和配合。暂停供水时间超过24小时的,供水单位应当采取应急供水措施。

供水单位应当加强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设施的管理和保护,定期进行检测、养护和维修,保障供水设施安全运行。

供水单位应当建立规范的供水档案管理制度。水源变化记录、水质监测记录、设备检修记录、生产运行报表和运行日志等资料应当真实完整,并有专人管理。

供水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接受有关部门对供水水费收入、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供水单位应当在营业场所公告国家和省有关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的政策措施,并定期公布水价、水量、水质、水费收支情况。

鼓励供水单位使用自动化控制系统、信息管理系统和节水的技术、产品和设备,降低工程运行成本,提高供水的安全保障程度。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价格,按照补偿成本、保本微利、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

供水单位应当与用水单位和个人签订供水用水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供水单位应当在供水管道入户处安装质量合格的计量设施,并按照规定的时间抄表收费。

用水单位和个人应当保证入户计量设施的正常使用,并按时交纳水费。

用水单位和个人需要安装、改造用水设施的,应当征得供水单位同意。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输配水管网上接水,不得擅自向其他单位和个人转供用水。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划定本行政区域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由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水、国土资源、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划定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跨县级行政区域的水源保护区,应当由有关人民政府共同商定,并报其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水源保护区的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

(一)以地表水为水源的,在取水点周围500米水域内,从事捕捞、养殖、停靠船只等可能污染水源的活动;在取水点上游500米至下游200米水域及其两侧纵深各200米的陆域,排入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或者在沿岸倾倒废渣、生活垃圾。

(二)以地下水为水源的,在水源点周围50米范围内设置渗水厕所、渗水坑、粪坑、垃圾场(站)等污染源。

(三)以泉水为供水水源的,在保护区范围内开矿、采石、取土。

(四)其他可能破坏水源或者影响水源水质的活动。

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划定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设施保护范围,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公布。供水单位应当在保护范围内设置警示标志。

(一)挖坑、取土、挖砂、爆破、打桩、顶进作业;。

(二)排放有毒有害物质;。

(三)修建建筑物、构筑物;。

(四)堆放垃圾、废弃物、污染物等;。

(五)从事危害供水设施安全的其他活动。

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主管道两侧各1.5米范围内,禁止从事挖坑取土、堆填、碾压和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等危害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活动。

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沉淀池、蓄水池、泵站外围30米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修建畜禽饲养场、渗水厕所、渗水坑、污水沟道以及其他生活生产设施,不得堆放垃圾。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装、迁移、拆除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设施,不得从事影响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设施运行安全的活动。确需改装、迁移、拆除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设施的,应当在施工前15日与供水单位协商一致,落实相应措施,涉及供水主体工程的,应当征得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造成供水设施损坏的,责任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赔偿。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卫生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水源、供水水质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定期组织有关监测机构对水源地、出厂水质、管网末梢水质进行化验、检测,并公布结果。

前款规定的水质化验、检测所需费用由本级财政承担,不得向供水单位收取。

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供水单位应当制定供水安全运行应急预案,报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因环境污染或者其他突发事件造成供水水源水质污染的,供水单位应当立即停止供水,启动供水安全运行应急预案,并及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卫生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维护专项经费。

运行维护专项经费主要来源:市、县级财政预算安排资金,通过承包、租赁等方式转让工程经营权的所得收益等。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用地作为公益性项目纳入当地年度建设用地计划,优先安排,保障土地供应。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项目,可以依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涉及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企业投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经营所得,依法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运行的其他税收优惠,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

违反本办法规定,供水单位擅自停止供水或者未履行停水通知义务,以及未按照规定检修供水设施或者供水设施发生故障后未及时组织抢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发生水质污染未立即停止供水、及时报告的,责令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办法规定,供水单位的供水水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

(一)擅自改装、迁移、拆除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设施的;

(二)擅自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输配水管网上接水或者擅自向其他单位和个人转供用水的。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第二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可以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设施损坏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违反本办法规定,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沉淀池、蓄水池、泵站外围30米范围内修建畜禽饲养场、渗水厕所、渗水坑、污水沟道以及其他生活生产设施,或者堆放垃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办法有关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中,有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情形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集中供水工程,是指以乡(镇)或者村为单位,从水源地集中取水,经净化和消毒,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后,利用输配水管网统一输送到用户或者集中供水点的供水工程。

(二)分散供水工程,是指以户为单位或者联户建设的供水工程。

本办法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改善农民的生存环境和生活条件,国家决定在中央建设投资中安排部分资金,专项用于补助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为加强计划管理,保证各项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范围,主要指解决农村(包括牧区、渔区和农村学校)人口的生活用水。凡因开矿、建厂及其他人为原因造成水源变化、水质污染引起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由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负责解决。

第三条中央补助资金重点向中西部地区倾斜,东部地区以自筹资金为主解决。

第四条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商有关部门,落实好规划的编制和报批、项目审批、计划下达以及建设与管理的监管工作。水利部门商有关部门负责编制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组织和指导项目的实施及运行管理。卫生部门负责提出急需解决的地氟病、地砷病、血吸虫病病区需改水的范围和项目建成后的水质检测、监测。

第二章农村饮水不安全标准和解决标准。

第五条农村饮水不安全标准:水质、水量、方便程度和保证率达不到《农村饮用水安全卫生评价指标体系》基本安全规定的为饮水不安全。

第六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标准: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或《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要求;人均日生活供水量正常年份为40-60升,干旱年份或季节为20-40升;居民从公共给水点取水往返不超过20分钟;水源供水保证率为90-95%。

第三章项目申报和审批。

第七条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参照建设项目管理程序管理。

第八条原则上以地市为单元,由具有一定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按现行建设程序的有关要求,由省级发展改革(计划)部门商水利部门审批。

第九条地市级发展改革委(计委)和水利(水务)局根据年度计划控制规模,联合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计委)和水利(水务)厅(局)申报年度项目建议计划,由省级发展改革委(计委)和水利(水务)厅(局)联合编制省级年度项目建议计划,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水利部。

第十条报送的文件材料包括:

1、农村饮水安全年度项目建议计划;

2、所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审批文件;

3、省级有关部门对配套资金的承诺文件;

4、上一年度项目建设情况总结,包括工程进度、效益、配套投资到位和中央补助投资的使用情况。

第十一条水利部汇总审核各省上报的年度项目建议计划后,提出全国年度项目建议计划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各省和水利部的建议计划对年度任务进行综合平衡后,商水利部下达项目建设投资计划。

第四章资金筹措与管理。

第十二条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所需资金,由中央、地方和受益群众共同负担。

第十三条地方对中央补助的水利基建投资、以工代赈等各种资金要统筹研究,合理安排;地方配套资金由省、地、县、乡各级在地方年度计划中落实。各渠道筹集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资金,要在县级以上主管部门专户立账,有条件的地方应按工程建设进度实行报账制,保证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十四条中央补助资金的项目建成后,如出现反复或新增的饮水安全问题,由地方自行解决。

第五章项目实施。

第十五条根据审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中央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以地市为单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由省级水利部门审查后报省级发展改革(计划)部门审批,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水利部备案。

第十六条要求实施方案将项目计划落实到村和户,包括工程措施、投资规模、资金来源、解决户数、人数及完成时间等内容,并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示。

第十七条村级计划要根据工程类型和规模决定细化的程度。集中供水工程要细化到自然村,家庭水窖水池等工程要细化到户。

第十八条实施方案的执行实行分级管理负责制,将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并签订责任书。

第十九条对设计、施工队伍和人员,制订严格的选择、使用和管理办法。规模较大的集中供水工程,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有条件的地区,工程材料和设备实行政府采购。

第二十条根据项目特点,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工程质量责任制和监管机制。包括工程质量行政领导责任制、参建单位工程质量领导人责任制以及工程质量检查监督管理办法等。

第二十一条省级发展改革委(计委)、水利(水务)厅(局)全面负责对本省项目的监督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组织领导、制度和办法的制定、项目进度、工程质量、资金管理使用、合同执行情况等。

第六章项目验收。

第二十二条项目完成后,有关地市在自验合格的基础上,向省级发展改革委(计委)、水利(水务)厅(局)提出验收申请。由省级水利部门商发展改革委(计划)部门等有关部门组织验收。验收结果报水利部(农村水利司)备案。

第二十三条对项目村验收检查要有受益人签字的实际受益人口和补助资金到户统计表(见附件1)。集中供水工程要求以自然村为单位,每村有不少于3名村民代表签字;家庭水窖、水池等工程要以户为单位签字。

第二十四条复验采取随机抽样的办法,抽样县不少于任务县数的50%,每县抽验乡不少于任务乡的40%,每乡抽验村不少于任务村的30%。

第二十五条验收主要针对组织领导、任务完成情况、工程质量、资金投入和工程管理等五个方面,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验收内容和评分标准》(见附件2)进行。

第二十六条验收评分按百分制计算,分为四个等级,总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90分为良好,70~79分为合格,小于70分为不合格。

第二十七条验收结果将作为下年度安排项目的重要依据。对验收不合格的地区和项目,要立即整改,并通报批评。

第七章建后管理与维护。

第二十八条项目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交接手续。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村镇供水工程管理的意见》,明确管理主体,制定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工程维修、养护、用水、节水、水费计收、水源保护等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工程充分发挥效益。

第八章目标责任管理。

第二十九条地方各级目标责任单位都要同目标管理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双方的任务与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商水利部负责解释。各地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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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安全心得体会总结篇九

法制文化是文化在法制领域的表现形式。公路行业法制文化是公路行业在法制教育、依法行政过程中形成的一种文化形态,是公路行业职工法制意识、法制文化素质的外在体现。它包括对法制文化的认识、法制文化建设的途径、方法、原则等。公路行业法制文化有其自身的特点,概括起来,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社会性。公路管养行业服务的对象是整个社会,这就决定了公路行业法制文化的社会性。比如针对于公路路产路权的界定、维护及治理超限运输过程中的行政执法,就具有很强的社会性,直接关系到地方政府、企业及个人的利益。

(二)专业性。公路管养是一个专业性较强的行业,这就体现了公路行业法制文化的专业性。比如在治理超限运输过程中对超限车辆的认定,是以国家《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定的车辆轴载质量为依据的,超过轴载质量规定值的,就属于超限车辆。可见,公路行业法制文化具有一定的专业性。

(三)服务性。公路管养行业法律法规维护的是公益性产品的合法权益,提供的是公共服务,法制宣传、行政执法就是为维护公路路产路权服务,这就决定了公路行业法制文化的服务性。只有法律服务搞好了,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增强了,才能有效地维护公路路产路权。

(四)教育性。建设公路行业法制文化,其目的就是要通过对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让公路管养职工熟悉与维护公路路产路权相关的法律法规,让全社会了解《公路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法制意识,更好地维护公路路产路权。

二、公路行业法制文化建设的功能及意义。

建设法制文化,是公路行业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对于推进依法治路进程,实现公路管养行业平安和谐,意义十分重大。

(一)有利于增强全员法制意识。职工有无法制意识,法制意识强不强,既是一个行业、一个单位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同时也是一个行业、一个单位法制建设成果的重要体现。如果一个行业、一个单位的职工没有一定的法制意识,不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不能做到依法行政,就连自身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也不会用法律武器来维护。公路管养行业带有一定行政职能,在办理行政审批过程中要坚持依法行政,在路产路权受到侵害的时候要用法律手段来维护,特别是在治理超限超载工作中,必须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如果法制意识不强,一方面有可能因执法不公而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另一方面也可能因执法不严而损害国家利益。建设法制文化,一方面,通过采取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职工在增长法律知识的同时,法制意识也会明显增强;另一方面,通过严格执法,职工在执法实践中受到潜移默化,也会增强法制意识。

(二)有利于促进行业平安和谐。一个行业、一个单位的平安和谐,取决于诸多因素,既有物质方面的因素,也有精神方面的因素,既有外部因素,也有内部因素,既有客观因素,也有主观因素,但最根本的因素还是法制文化建设的层次和水平。如果公路管养行业没有一定的法制文化素质,职工的法制意识淡薄,一方面,在执法过程中不依法行政,就会有可能侵害人民群众的利益,人民群众就不满意,就会产生不和谐因素;另一方面,在路产路权受到侵害的时候也不会用法律手段去维护,也会损害国家的利益;再一方面,职工自身合法权益也得不得保障,同样会产生不稳定、不和谐因素。建设法制文化,就是要通过法律知识的普及,增强法制意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只有整个行业的法制意识增强了,法制文化素质提高了,才能最大限度地维护路产路权,才能用法律手段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才能创造一个平安和谐的发展环境。

(三)有利于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关键是要熟练掌握公路行业法律法规,如果对公路行业法律法规不能够熟练掌握,谈依法行政就是一句空话,这就叫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能力是素质的体现,依法行政能力就是法制文化素质的体现。一般来说,法制文化素质较高,对法律法规掌握得熟练,依法行政意识较强的人,依法行政能力都比较强。就像写作一样,如果对写作基础知识掌握得不全面、不扎实,就不可能熟练地运用好各种写作方法,就写不出好文章。建设法制文化,通过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与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这就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有利于提升行业社会形象。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文明程度,尤其是在国际社会的形象,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法制水平的高低。如果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法制不健全,执法不严,公民法制意识淡薄,社会处于无序状态,就谈不上文明,在国际社会中就不可能树立良好形象。同样,一个行业、一个单位也是如此。有一套健全完善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体系,有一支法制意识强烈的职工队伍,有一支法律文化素质较高,能严格执法、公正执法的执法队伍,形成和谐平安的内外环境,这个行业、这个单位的文明程度就高,社会形象就好。实践证明,加强法制文化建设,从根本上提高职工的法制文化素质,增强职工的法制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有利于创造和谐平安稳定的治安环境,有利于提升行业社会形象。

三、公路行业法制文化建设的途径和方法。

(一)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行业文化是行业整体文化素质的体现,公路行业法制文化是公路行业整体法制文化素质的体现。而行业整体法制文化素质的提升,除了职工本身自觉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外,更重要是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事实上,对于大多数职工来讲,由于生活、工作环境的制约,与社会接触的面比较窄,产生法律纠纷的情况并不多,从实用主义角度讲,有没有法律知识,对于自身的工作、生活的直接影响不是很大,因此,学习法律知识的自觉性并不高,要想通过职工自觉学习来提高法制文化素质,看来不太现实。所以,必须采取灌输的方式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从普及法律常识的层面讲,可采取知识竞赛、举办法律知识讲座等方式让职工了解基本的法律知识,而对于行政执法人员来讲,就必须进行专门的学习培训,熟练掌握与公路行业行政执法相关的法律法规,才能为依法行政创造条件。从增强法制意识的层面讲,可采取研讨的方式,组织广大职工对法制文化进行专题研讨,从而从思想意识上提高对法制文化建设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只有全体职工法制文化素质提高了,法制意识增强了,才能形成行业法制文化。

(二)创造依法行政良好环境。任何事物的产生、发展都需要良好的环境,就像小苗需要优质的土壤、阳光、雨露一样,没有一个有利于法制文化建设的环境,法制文化就会被扼杀在萌芽状态。公路管养行业是一个公益性较强的行业,服务的对象是整个社会,一方面,必须尽最大努力保证路况质量,为社会提供畅通的通行条件,另一方面,又必须按照《公路法》规定,维护好路产路权,在这个过程中,可能会影响到一部分人的既得利益,甚至会影响到地方政府、企业的利益。比如,治理超限运输,就可能影响到一部分人甚至地方政府、企业的眼前利益,这就需要政府部门的支持、企业和既得利益者的理解,才能创造一个好的执法环境,如果政府部门不支持,企业和既得利益者不理解,没有一个好的执法环境,超限运输就无法治理,公路路产路权就难以维护,就会损害大多数人的利益。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关键是政府要主导,要考虑长远利益而不仅仅考虑眼前利益,要考虑全局利益而不仅仅考虑局部利益,要加强《公路法》的宣传,让全社会都提高对维护公路路产路权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爱路护路意识,只有这样,才能形成良好的执法环境。

(三)建设一支高素质执法队伍。建设公路行业法制文化,提高全体职工的法制文化素质是基础,建设一支高素质执法队伍是保证。从普法的角度讲,每个职工都应当掌握一定的法律法规知识,一方面,有利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有利于更有效地保护路产路权,但从公路管养行业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状况来看,不可能也没有必要让每个职工都对法律法规知识达到相当熟悉的程度,所以,重点是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建设高素质执法队伍,必须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方面,要提高执法队伍的业务素质。这是建设高素质执法队伍的基础。如果在执法岗位的职工对法律法规不熟悉,就不可能做到依法执法;另一方面,要提高执法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这是建设高素质执法队伍的重要保证。如果在执法岗位的职工没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就不可能做到公正执法。在路政案件查处、治理超限运输岗位,由于极少数执法人员的素质低劣,出现吃、拿、卡、要及乱收费、乱罚款甚至非法限制人身自由、非法扣留驾驶证、行车证等行为,这些行为,虽然发生在极少数人身上,但影响极为恶劣,严重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严重影响了公路行业形象。所以,建设高素质执法队伍非常重要。只有执法队伍的法制文化素质提高了,才会提升整个行业的法制文化水平。

(四)制定依法行政保障措施。建设法制文化,除了有一支法制意识较强的职工队伍,有一支法制文化素质较高的执法队伍,有一个良好的执法环境外,还需要有一系列的执法保障措施,才能确保法制文化建设的顺利进行。主要是要建立健全一系列依法行政的管理办法,对行政执法的每个环节、每个程序进行规范,强化对执法过程的监督,从制度上保证执法的规范性。与此同时,还要建立不依法行政的奖惩制度,对依法执法、公正执法的进行大彰旗鼓的表扬和奖励,对不公正执法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对违反党纪政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分,对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只有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保障措施,才能使法制文化建设健康有序地发展。

四、公路行业法制文化建设的原则和要求。

(一)以人为本原则。以人为本是科学发观的本质要求,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能不能关心、尊重和理解执法对象,能不能换位思考,既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又充分考虑执法对象的利益,做到理性执法,这是公路行业法制文化建设的基本原则。而现实的情况是,行政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与执法对象处于不平等地位,执法对象往往处在弱势位置,尤其是少数素质较差的执法人员,肆意践踏法律,无视执法对象的人格尊严,既伤害了人民群众的感情,也损害了公路行业的形象。为此,在公路行业法制文化建设中,必须遵循以人为本原则。

(二)重在教育原则。公路行业法制文化建设的主要任务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为公路管养科学发展提供法制保障。从维护内部稳定的角度讲,有必要对全体职工进行法制意识教育。只有全体职工的法制意识增强了,法制文化素质提高了,才能创造和谐平安的内部治安环境。从行政执法的角度讲,需要培养一支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行政执法队伍。所以,必须把法制文化建设的重点放在教育上。

(三)预防为主原则。公路行业法制文化建设的根本目的是,提高职工的法制文化素质,防止职工违法行为的发生。一方面,从职工自身的角度讲,通过法律知识的普及,法制文化素质的提升,法制意识的增强,最大限度地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另一方面,从行政执法的角度讲,通过法制文化素质的提升,最大限度地防止执法人员知法犯法、不公正执法行为的发生。

(四)联系实际原则。就是要联系公路管养行业实际,公路管养行业仅带有部分行政职能,涉及的主要是《公路法》以及相关的规章、条例等,如果在法制文化建设中不联系公路管养行业实际,要求职工学习一些与公路管养无关的法律法规,虽然有利于拓展职工的知识面,但达不到“精”的要求,不利于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当然,还要联系公路管养行业职工总体文化素质不高这个实际,尽可能地让职工掌握一些基本的、实用的法律知识,从普法的角度来提高职工的法制文化素质。

法制文化是一个行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是和谐稳定的重要保证。提高全员法制文化素质,对于增强全员法制意识,促进平安建设,提升行业形象,意义十分重大,必须采取切实措施,努力提升行业法制文化水平,为平安创建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作者:云南省玉溪公路管理总段)。

法制安全心得体会总结篇十

近期,我校开展了一次法制安全讲座,给我们带来了很多关于法律和安全的知识,让我受益匪浅。通过这次讲座,我深刻认识到法制是保障人们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的基石,而安全是每个人生活中最基本的需求,以下是我对这次讲座的体会。

首先,讲座中强调了法制的重要性。法制是社会公平和公正的基础,是国家治理的规范和准则。在法制的保障下,人们可以享受到平等、公正的权益,同时也要承担起相应的义务和责任。例如,有法律保护的知识产权可以激励创新和发展,法律对犯罪行为的惩罚也能维护社会的稳定。通过这次讲座,我深刻理解到了法制是我们社会运行的基石,每个人都应该遵守法律,以法律为准绳行事。

其次,讲座中着重强调了人身安全的重要性。安全是每个人生活的基本需求,也是社会建设的重要支撑。无论是在家庭中,还是在校园和社会环境中,我们都应该注重人身安全。人身安全不仅仅是指远离犯罪和事故的伤害,也包括对自己的健康和心理的保护。讲座中提到了一些常见的安全问题和防范措施,比如交通安全、网络安全和自我保护等。通过这次讲座,我深刻认识到了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是需要我们每个人都认真对待的事情。

第三,讲座中强调了法律意识的培养。法律意识是指对法律的尊重和遵守的观念和意识,是公民应具备的基本素质。讲座中提到了一些提高法律意识的途径,比如积极阅读法律法规、了解常见法律案例以及参与一些法制宣传活动等。通过这次讲座,我明白了法律不仅仅是规定好坏的标准,更是社会公平和公正的基础。培养法律意识需要我们从日常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做起,时刻牢记法律底线,自觉遵守法律并传递法制观念给他人。

第四,讲座中提到了未成年人的法律保护。作为青少年,我们在法律中享有一定的特殊保护,同时也需要承担起相应的责任。未成年人的法律保护不仅仅是指家庭和学校对我们的保护,更是指在法律体系中对我们特定权益的保障。讲座中提到了未成年人违法行为的处理方式,以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措施。通过这次讲座,我明白了作为未成年人,我们要懂得遵守法律规定,认识到自己的权益和责任,以法律为准绳成长,同时也要对他人的权益保持关注和尊重。

最后,讲座中强调了全民参与法制建设的重要性。法制建设需要每个公民的共同参与和努力。讲座中提出了一些普通公民可以参与法制建设的途径,比如积极参与法制宣传、提供法律援助等。通过这次讲座,我明白了法制建设不仅是政府的职责,更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我们应该积极参与到法制建设中,用实际行动为社会的法制进步贡献自己的力量。

总之,这次法制安全讲座让我深刻认识到了法制和安全的重要性,并提醒我每个人都有责任遵守法律、维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我将会时刻保持对法律的尊重和遵守,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积极参与到法制建设中,为社会的和谐稳定贡献自己的力量。

法制安全心得体会总结篇十一

社会在不断的进步与发展,但在当今社会里仍然充斥着各种诱惑,人的思想和观念难免会受到金钱和利益的诱惑与腐蚀,作为一名金融系统的员工,我们应该深知自己所从事的行业的特殊性,我们所面对的是直接的金钱的考验,这就更需要我们能够摆正思想,坚定信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与价值观。而通过安全法制教育的学习正好为我们树立良好而健康的观念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通过安全法制教育学习。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彻底找出自己思想、作风、制度、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增强自我的法律意识,能够做到面对诱惑不为之所动,严格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做到全心全意的为信合服务,为储户服务。生活作风上,能够牢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教导,用工作纪律严格约束自己,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勤勤恳恳办事,堂堂正正做人。

目前,通过学习我们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依法经营明显改善,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明显提升,存在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通过安全法制教育的学习,可以时刻让我们进行自我约束,增强防范意识,摆正自己的位置,明确自己的职责,能够做到严以律己,尽职尽责,恪守职业道德。

安全法制学习的目的不但是要求我们员工进行自我约束,同时还能增强员工的警惕意识,增强了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遇到险情能够作到触变不惊,临危不惧,能够机警的去应对所面临的险境,能够采取恰当的方法去解决遇到的难题,能够果断勇敢的去化解各种危机,当国家财产受到威胁时能够义无返顾的去保护财产,与不法分子斗争,保护集体利益。

通过安全法制教育的学习,我们不但更新了观念,改善了思想,同时也更加了解了当前的社会形式及发展趋势,我们今后在工作中将面临更大的挑战和考验,只有在不断的学习中才会进步,学习的过程也是我们成长的过程,更是使思想不断成熟的过程。法制教育的学习我们应该继续的坚持下去,在学习中不断的进步我们的工作也才会取得更好的成绩!我们的人生轨迹也才会留下更好的印记!

今后的努力方向:一是始终坚持安全法制教育学习,不断提醒自己作为一名信合员工所要履行的职责,重点加强安全法制教育学习,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警惕各种腐败思想的侵蚀。二是要加强对金融机构诈骗、盗窃、抢劫、涉枪等案件案例深入分析,汲取经验教训,时刻为自己敲响警钟,进一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未来。教育和培养好青少年,是我们中华民族永葆生机和活力的根本大计,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基础工程,是全党全社会共同的社会责任。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培养教育,为青少年成长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使一代又一代青少年健康成长。一切为了孩子,给青少年营造一个和谐、平安的学习氛围,也是我们学校一直所重视的,更是我们教师德育教育工作的一个重点。

学校将中小学交通消防安全教育、反xx警示教育、食品卫生安全教育、未成年人保护、财产安全教育等内容列为教育重点,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选择合适的法制教育内容,将法制教育与课堂。

教学。

课外活动学生假期社会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进一步增强了学校法制教育的针对性,使法制教育深入到方方面面,力求全面无遗漏。

另外,除了安排教师组织班会教育,学校组织观看相关座谈,学校还充分利用黑板报、校园网等宣传媒体,加大“法制教育、平安校园”的宣传力度,广泛开展了各种形式的法制教育活动,确保法制教育工作的实效性。

当然,法制教育不仅要向青少年宣传遵纪守法的重要意义,更重要的是让他们认识到:法律不仅是对自制行为的约束,更是捍卫尊严、权利的有力武器。法制教育应传达这样一个信息:法律就在身边,我们学习、生活的学校、家庭、社会有一个强大的法律保护网,时时刻刻规范着我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调整着各种社会关系,只有自觉遵纪守法,才能健康顺利的成长,并有一个良性发展。

换个角度讲,法制教育是一个普法的过程。我们应当告诉学生日常生活的中有哪些针对他们的陷阱,如何识别、自救、求助等。还要让他们明白有哪些权利,如人格权、受教育权等等,如果这些权利受到侵害应当采取何种方法、手段才能得到有效的救助,而不至于付出更大的代价。总之,开展法制教育的主旨是培养学生民主、法治的观念,让青少年认识到法律不是约束行为的锁链,而是保障生活的要素,偏失的正义会得到法治力量的匡扶,弱势群体也能得到法律阳光的普照,从而自然地产生对法律的信仰,提高他们明辨是非的能力。这些才是他们真正缺少的,是他们从单纯的课堂教育中学不到的,更是法制教育的价值所在。

遵纪守法的道理人人都懂,法制教育更要潜移默化地从青少年身边的事件起,从他们身边的事做起,通过科学全面的法制教育增强有青少年的国家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和守法用法的意识,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和谐、向上的法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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