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歌苓《芳华》读后感范文(优质15篇)

  • 上传日期:2023-11-11 19:2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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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是培养语言能力和思维能力的有效途径之一。需要充分阅读并理解书籍,才能写出有深度和亮点的读后感。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精品读后感范文,让我们一起领略其中的魅力与智慧。

严歌苓《芳华》读后感篇一

所以我想靠近你,融入你,可是我找不到走进你心的门,

我在外面观望,一度想要解救你于我眼中的水火,可是我错了。

你依然挂上了那雍容暗沉的红色缎子,如火焰一般,你的美以我熟悉的方式回来了,我那样无措。

你离开我,生病了,我用我幼小的一生义气去救你,辗转于别人手里。

然后,我做了最恶魔的事,离开两年。回来时你站在那里,我无法原谅自己,无法走向你。

你还是来了,你在等我,我也用一生的迫切在等你。

然而,你知道事实了,却用那样宽容的姿态敞开胸襟宽恕我,你宽恕了我。

我想和你一起,战胜肤色,战胜眼光,只是你。

第二天,我醒来,手里只有你的一缕头发,找了很久,才知道你和他结婚了,在他的刑场上。

我们错过一生,我始终不明白你的美是如何深入我的骨髓,在我行将就木时,突然心动,你是大地,忍耐一切,宽容一切,接纳滋养,也接纳堕落。你是东方,是女性。

你是我显少能记得的名字,你的眼神总是不同于别人闪着探索的光芒,

你的孩子气使我把你当成孩子,可是你的眼睛想旅行。

我从不曾期待,不曾多言语,不曾。我们用一点语言沟通,但其实我们不需要。

我可以容纳那些使我疼痛、厌恶的事,我顺着流水生活。

可是,我开始等你,期望你出现,直到我咬掉你的扣子。

我不曾恼怒,依然等你。在你拉着我的手告诉他们,让空气都凝结时,你弄疼我了。第二天,我嫁给大勇,把他骨灰带回乡。

多年后,我们见了也不会认出来,认出来也不会有交集了。

故事终将会随着我们埋葬于黄土中,无人叹息、无人来嗅。

严歌苓《芳华》读后感篇二

今天看到网络上都是关于南京大屠杀新闻,我惭愧的想想自己对大屠杀的具体情况知之甚少。

于是在看了下网上的视频和纪录片。巧合的又点进金陵十三钗的电影,于是想看看严歌苓的原著是怎么写的。电影我原来看过,张导拍的很棒。但我一直觉得人物的深入刻画方面,文字比影像能加细腻到位。

小说中主人公是严歌苓的姨妈,名叫胡书娟。因为父亲和妓女玉墨勾搭而被母亲强制移居美国,留下了书娟。教堂里有4个男人:英格曼神父,阿多那多,阿顾,陈乔治。后来又来了4,5个被枪决而有幸活下来的军人。

给我印象比较深的段落有:书娟想害玉墨未遂;豆蔻和王浦生短暂美好的爱情,以及他们悲惨的结局;英格曼神父话在嘴边而又不忍心赶走军人们;玉墨等风尘女子还来不及怎么告别就舍身取义。

让我思考的是战争的残酷下,人性往往回到了最纯朴,最理想的状态!妓女可以化身守护神。在死亡的威胁下,人们就抛弃了那些次要的东西,懂得什么才是最重要的。再想想如今浮躁社会下的许多人,为了名与利舍弃健康、家庭、道德、良心去追逐,到头来发现最重要的东西丢了,得到的并不是幸福。

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

严歌苓《芳华》读后感篇三

3、人一老,对于自己是不是被别人多余最为敏感,他们整天都在看儿女们甚至孙儿孙女们的脸色,看看自己在他们生活里的定位错了没有,错了就是多余。没有比发现自己多余更凄惨的事。

6、人在最失意的时候,竟是被生活暗暗回报着的。――《波西米亚楼》。

7、怜悯可不是什么好的感情,被怜悯的人必须接受怜悯中略带嫌弃的敷衍。

11、对于好事坏事的等待都是牢,都会剥夺你的自由。――?陆犯焉识?

12、美人自古不属于赤条条一份正派的人格、赤裸裸一颗善良的心――《补玉山居》。

16、漂亮和美丽是两回事。一双眼睛可以不漂亮,但眼神可以美丽。一副不够标志的面容可以有可爱的神态,一副不完美的身材可以有好看的仪态和举止。这都在于一个灵魂的丰富和坦荡。或许美化灵魂有不少途径,但我想,阅读是其中易走的,不昂贵的,不须求助他人的捷径。

17、――《补玉山居》。

18、一个女人如果总想远行,是因为她不快乐。――《吴川是个黄女孩》。

19、爱的那个永远这样忍气吞声,被爱的那个永远可以不付责任,坐享情意。爱和被爱就这样遥远,沉默的存在,都很无奈。

22、还好。看着你这样永不吃惊的面孔,镇定了我。。――《人寰》。

24、高一层的审美,恰是审丑。――《审丑》。

25、中国人的悲哀,就在于都习惯了把命运交给别人去掌握。――《一个女人的史诗》。

26、大胆沉默下去,会意才可能滋长。――《密语者》。

29、庸俗是一个人开辆豪华奔驰车,但连买本书的'钱也花不痛快。

30、我发现一个人在放弃给别人留好印象的负担之后,原来心里会如此踏实。

31、一代代的小说家戏剧家苦苦地写了那么多,就是让我们人能了解自己,而我们人还是这么不了解自己。一定要倾国倾城,一定要来一场灭顶之灾,一场无期流放才能了解自己,知道自己曾经是爱的。

32、老了多好,老了,那些梦想妄想痴想都死了。――《霜降》。

33、中国是个啥地方?做学问做三分,做人做七分。外国人最要紧的是发明这种机器那种机器,中国人呢,最要紧的就是你跟我搞,我跟你斗。你不懂这个学问,你在中国就是个没用场的人。

35、他烦恼地将她远远一扔。没空间,扔出了个心理距离。――《少女小渔》。

36、太阳非常亮,非常清冽,让人想把五脏都掏出来晒晒,把满脑子往事拿出来晒晒。。

39、哀大莫过于心死,心死莫过于一笑。

40、我能永远吃苦,却不能永远年轻。――散文集《波西米亚楼》。

46、那尖锐的色彩凿子一般将她三十七岁的表层凿了个缺口,青春哗然涌出―《红罗裙》。

49、心太软的人快乐是不容易的,别人伤害她或她伤害别人都让她在心里病一场。

51、一个人不必再讨人欢喜,就可以像我此刻这样,停止受累。――《无出路咖啡馆》。

严歌苓《芳华》读后感篇四

心太软的人快乐是不容易的,别人伤害她或她伤害别人都让她在心里病一场。

《陆犯焉识》。

哀大莫过于心死,心死莫过于一笑。

《陆犯焉识》。

我发现一个人在放弃给别人留好印象的负担之后,原来心里会如此踏实。一个人不必再讨人欢喜,就可以像我此刻这样,停止受累。

《无出路咖啡馆》。

《陆犯焉识》。

怜悯可不是什么好的感情,被怜悯的人必须接受怜悯中略带嫌弃的敷衍。

《老人鱼》。

庸俗是一个人开辆豪华奔驰车,但连买本书的钱也花不痛快。

《波西米亚楼》。

美好而没有希望,是最干净的美好。

《妈阁是座城》。

“中国是个啥地方?做学问做三分,做人做七分。外国人最要紧的是发明这种机器那种机器,中国人呢,最要紧的就是你跟我搞,我跟你斗。你不懂这个学问,你在中国就是个没用场的人”

《陆犯焉识》。

一代代的小说家戏剧家苦苦地写了那么多,就是让我们人能了解自己,而我们人还是这么不了解自己。一定要倾国倾城,一定要来一场灭顶之灾,一场无期流放才能了解自己,知道自己曾经是爱的。

《陆犯焉识》。

人这种杂食动物挤在一块比任何动物的气味都坏。

《陆犯焉识》。

不管什么时候,都做一个不凑合不打折不便宜不糟糕的好姑娘。

《天浴》。

我能永远吃苦,却不能永远年轻。

《非洲札记》。

《陆犯焉识》。

人一生只死一次,草草地就死了,比来到这个世上还不由自主。

《陆犯焉识》。

一个钱堆出来的女人,一个蜜泡出来的女人,走到哪里都要创造喜剧高潮和欢乐结局。

《陆犯焉识》。

《陆犯焉识》。

“或许生生去斩断它是不对的,反而帮着它生了根。所有的儿戏你不能去生生地斩断,本来儿戏自生自灭,你一斩,它疼了,它反而生了根,它反而至死不渝了。”

《小姨多鹤》。

心,并不指心脏,心是一个生命除了肉体存在的一切存在。那个存在不跟你要吃的、要喝的,但它要除了吃喝之外的一切,连你的梦它都要,因此它是生命的生命。那就是心。心的疼痛便是生命的生命在疼痛。

《老师好美》。

跟着人群走是一种选择,一种安全的选择,跟着爱好走,跟着理想走,是冒险的选择,有不可预料的成功和失败等在前面,但因为年轻,选择得起,失败得起,可预料的未来反而无趣。

《老师好美》。

一般此类“没用场的人”都有一身本事,误以为本事可以让他们凌驾于人,让人们有求于他们的本事,在榨取他们本事的同时,至少可以容他们清高,容他们独立自由地过完一生。但是他们从来不懂,他们的本事孤立起来很少派得上用场,本事被榨干也没人会绕过他们,不知如何自身已陷入一堆卑琐,已经参与了勾结和纷争,失去了他们最看重的独立自由。

《陆犯焉识》。

人应该给自己足够的民主自由选择权选择跟谁交往,并坦荡地承认一份交往的失败。

《陆犯焉识》。

他和她都没有把目光马上离开。男人和女人的友情一点点暧昧都不要是不可能的。

《妈阁是座城》。

这个家是由每一个人撑着的,哪一个走掉都得塌。

《小姨多鹤》。

为什么爱一个人就能看的那么不能自已?就要让她疼,恨不得虐待她?让她知道这疼就是爱?或者这爱必须疼。

《小姨多鹤》。

我告诉你,正是这个少年对于你的这份天堂般的情分,使我决定写你扶桑的故事。这情分在我的时代早已不存在。我们讲到爱情时脑子里是一大堆别的东西,比如:绿卡,就业,白领蓝领,honda或是bmw。我们讲到爱情时都做了个对方看不见的鬼脸。

《扶桑》。

中国几千年的语文艺术,多么美妙,到此就剩下主语、谓语、宾语的对错,剩下某道题得三分或某道题失两分的算计。这样功利的课程,别说你们这些十七岁的孩子满心寡味,连我这个教学十多年的语文教师,一整堂课都找不到一个兴奋点。

《老师好美》。

我想象你的睡眠是一堆破裂的精细瓷片,瓷片薄极了,半透明的,勉强被拼兑成一个惊喜容器,它盛装着你的生理和心理健康,一次次针灸治疗都在抱残守缺地维系这个容器,以免它彻底散碎开来,而你的健康也就跟着流散。

《老师好美》。

天下无非那么几个故事,男女们都在故事里,不知故事其实早就让古人演絮了,看絮了。

《第九个寡妇》。

不懂得而同情比什么都可怕。

《陆犯焉识》。

你笑,是种放弃:这世界就这么无缘无故啊,爱也好,恨也好。

《扶桑》。

严歌苓《芳华》读后感篇五

1.我发现一个人在放弃给别人留好印象的负担之后,原来心里会如此踏实。一个人不必再讨人欢喜,就可以像我此刻这样,停止受累。

2.心太软的人快乐是不容易的,别人伤害她或她伤害别人都让她在心里病一场。

3.漂亮和美丽是两回事。一双眼睛可以不漂亮,但眼神可以美丽。一副不够标志的面容可以有可爱的神态,一副不完美的身材可以有好看的仪态和举止。这都在于一个灵魂的丰富和坦荡。或许美化灵魂有不少途径,但我想,阅读是其中易走的,不昂贵的,不须求助他人的捷径。

4.靠父母,你可以成为公主;靠男人,你可以成为皇后;只有靠自己,你才可以成为女王。

5.怜悯可不是什么好的感情,被怜悯的人必须接受怜悯中略带嫌弃的敷衍。

6.不管什么时候,都做一个不凑合不打折不便宜不糟糕的好姑娘。

7.庸俗是一个人开辆豪华奔驰车,但连买本书的钱也花不痛快。

8.爱的那个永远这样忍气吞声,被爱的那个永远可以不付责任,坐享情意。爱和被爱就这样遥远,沉默的存在,都很无奈。

10.跟着人群走是一种选择,一种安全的选择,跟着爱好走,跟着理想走,是冒险的选择,有不可预料的成功和失败等在前面,但因为年轻,选择得起,失败得起,可预料的未来反而无趣。

11.一代代的小说家戏剧家苦苦地写了那么多,就是让我们人能了解自己,而我们人还是这么不了解自己。一定要倾国倾城,一定要来一场灭顶之灾,一场无期流放才能了解自己,知道自己曾经是爱的。

12.你还年轻,肯定记得自己犯过这种毛病:某人的缺席反而使他在你心里完美无缺。

13.那个混账的年龄,你的心里身体里都是爱,爱浑身满心乱窜,给谁都不重要。

14.一旦蠢话出来了,蠢事就不远了。

15.我告诉你:每个女人都有最美丽的刹那;一瞬间的怒放,要紧的是你这空前绝后的怒放被谁有幸看见。

16.人之所以为人,就是他有着令人憎恨也令人热爱,令人发笑也令人悲怜的人性。并且人性的不可预期,不可靠,以及它的变幻无穷,不乏罪恶,正是人性魅力所在。

17.爱情的确是件苦事,是虐心,还有比虐心更苦的事吗?为其他事吃苦人们是不情愿的,只有为爱吃苦,人们都自讨苦吃,并享受吃苦。

20.一边是祁连山的千年冰峰,另一边是昆仑山的恒古雪冠,隔着大草漠,两山遥遥相拜,白头偕老。

21.一个始终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

22.一旦发现英雄也会落井,投石的人格外勇敢,人群会格外拥挤。

23.人生最大的悲剧,莫过于两个人每天睡在一起,却根本搞不懂对方在想什么。所以,一生这么漫长,找一个合得来的人过,比什么都重要。

24.曾听过那么一句话,为何受罪的总是好人。坏人吃香的喝辣的爽死,好人吃糠咽菜穷死;坏人得到人民币,好人得到大奖状。其实,做好人不是错,错就错在周围人的过度要求。

25.很多时候,好的爱情需要共同成长,而不是成为对方的累赘,让对方感到难堪。

26.你总是那么好,别人想要的总是不留余地地给予,而从未想过自己。你能救赎别人,何时才能让自己解脱。总是当老好人,但其实好的是别人,苦的`却是自己。不要总是顾虑着别人,毕竟做自己才是一件潇洒的事情。

剧情介绍。

这是在充满理想和激情的文工团,一群正值芳华的青春少年,经历着成长中的爱情萌发与充斥变数的人生命运。关于乐于助人、质朴善良的刘峰(黄轩饰)和从农村来的屡遭文工团女兵歧视与排斥的何小萍(苗苗饰),意外离开了浪漫安逸的文工团,卷入了残酷的战争,在战场上继续绽放着血染的芳华。同时他们感受着集体生活的痛与暖、故人的分别与重逢,还有时代变革之下,每个人的渺小脆弱和无力招架。而昔日的文工团战友萧穗子(钟楚曦饰)、林丁丁(杨采钰饰)、郝淑雯(李晓峰饰)、陈灿(王天辰饰)等人,在大时代的背景之下,每个人的命运大相径庭,拥有着出人意料的人生归宿。

严歌苓《芳华》读后感篇六

《芳华》是让人百感交集的一本书。还是第一次完整地读完一本严歌苓的书。果然文字功底深厚,很多描写,我都觉得很神来之笔。

对于书中的她/他们,第一感觉是羡慕,羡慕那么深邃的,捆绑的,无法从记忆中抹去的芳华。无论如何,这段时光都是她/他们一生的回忆。有回忆,有痕迹总是好的。

同时很悲伤,悲伤于人的难以切割的腹黑和重口铄金,积毁销骨的能力。试问自己如果是林丁丁,会如何?会真的不同吗?我想多半不会。丁丁对于“触摸事件”的反应,应该说是正常的吧,在我看来。这样一想,心中更是凉凉的。

同时很遗憾,主人公刘峰帮助了很多人,救赎了很多人,比如小曼,比如小慧。可是他没有完成自我救赎。或许他认为那是自己对那份最真的,让他丢了半条命的感情的坚守吧。可是我们旁观者可以看到他的逃避和他自身的局限性。难道不是吗?纵然一切的剧情都如是发展,只要他能和他自己的女儿有一个更亲密的父与女的关系,更负责地给女儿一些超出往家寄钱的一点点关爱。那么即使媳妇跑了,他还是有个女儿的,可以有一个更舒心,幸福的晚年,哪怕还是死于癌症,会不会安详些?如果,如果可以这样,总是会让人在一次次泪奔中,有个暖暖的笑容。

严歌苓《芳华》读后感篇七

也许,此时此刻此景,就只是一种散文的意境吧。我站在时光的岸上,安静的眺望,眼中是迷蒙的雨丝和淡淡的雾霭,那是时光留给我的一层素墨渲染的凉薄。

说起凉薄这个词想起最近自己很是莫名其妙:一个故事、一个画面、一个名字、一首诗、一阕词、一句话、甚至是一个词汇。竟会让我落下泪来。

同学笑我:“娜娜什么时候这么感性了?”,朋友说:“娜娜,我们不想再叫你颦儿了,别再哭了吧。”梅亦茗姐姐说:“丫头,你到底还是一个内心脆弱的孩子。但现实是你一直是逆光站立的。”可是听他们说这些时我又不争气的落泪了,就好像他们比我自己还了解我,比我自己更爱我。

远方的信件像枫叶般落到我的身边,那些文字不过讲着一些不痛不痒的安慰或鼓励的话。他们说不要说自己孤独,你身边还有很多人。他们说你要学着融入你周围的一切。他们还说,总有一段路要自己去走,但我们会一直在。其实他们说的我又何尝不明白?只是世事荏苒,山水草木依旧,人潮早已过往千万遍。离开他们我就再也不会对着谁絮絮地说话,怕会浪费别人的时间。

想起曾经的自己,我会用笑或是闹让别人感觉我的内心很强大。甚至有时候我会在寒风里捂着自己最寒冷的伤口,反过来试着用温暖的'声音叫别人的名字,做别人的倾听者,跟别人开着不痛不痒的玩笑。。。。。。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天地。于我,就只好,也只有在文字里放逐自己,在阅读时间苟延残喘,渴望自己可以被文字拯救。那时其实一直很喜欢有阳光的日子。当走过斑斑驳驳的树影的时候,能看到自己支离破碎的影子。

我的朋友们都很诧异我现在学的是法学。他们认为我太偏执、太率性,很容易被蒙蔽。我知道他们是对的。可是我不能沿着那条所有人都认为适合我的路走下去,因为我在自己的文字里将要不能呼吸了,伴随写字而来的是一种无以言说的孤绝感,就像一个人走在沙漠中,远无水源,近无帮助。我需要走出这样的束缚,所以我选择了一条不同的路。

可是,时至今日,我发现自己中了文字的蛊,我是不能完全摆脱它的,就算写过的字再怎么单薄无力,引不起别人的共鸣。因为每个字都是我心灵深处的战栗,我要从文字里才能看到最真实的自己,自己的悲欢、自己的喜怒。

曾经的文字里,我是不爱眼泪的,我知道哭泣是没有用的。却原来不过是没有遇见过可以动心落泪的事物罢了。在图爷的歌声里,在关于我们周公的文字中,自己竟是个从不吝啬眼泪的。一个朋友说,你心里的东西太多,唯有某个时刻,你突然间惊心抑或动心,才会流下最真的泪水。许是他说的对吧。

花落不同赏,如今落花的悲凉已无法与故人言说,许是这悲凉已经盖不过她们的欢声和笑颜。这落花满地竟然有了一种尘埃落定的安稳。花的一生与人亦同,有繁华极盛,就必然有荒凉之时。无论如何有些路只能自己走过,有些黑暗只能自己去面对。没有所谓的无路可走,即使孤独跋涉,寂寞困苦,只要你没有停下脚步,就是有路。

这些日子,有朋友说想看看我的小说,我就有些羞愧了。因为曾经无知的我是写过几篇所谓的“小小说”,只是那时年少,并不知道写好小说要有多深厚的文字功底,又要有多强的文字驾驭能力?现在想来很是可笑呢!也许就如现在,我的心境应该是古韵诗词的,可是文字太过匮乏,词语不够灵动,所以只能把他们凑在一起,写写所谓的“散文”。

芳华落尽秋雨凉,斜斟薄茶看秋光。这样的简单和纯粹大抵也是一种难得的境界吧,我希望有一天,得茶一盏,书一卷,曲一首,不问流年,不惧沧桑,静待岁月安然!

严歌苓《芳华》读后感篇八

22、“看不清她的脸,也能看出大事频出的时代他这总指挥的模样又给她注册到心里了,跟其他所有翻天覆地的大事一块儿,同样的了不得。——严歌苓《小姨多鹤》”

36、他看着十七岁的自己像条垂死的鱼,在她宽容的网里挣扎。——严歌苓《扶桑》。

37、一个成功的女光棍儿最受不了的就是被另一个女人控制。——严歌苓《陆犯焉识》。

41、你笑,是种放弃:这世界就这么无缘无故啊,爱也好,恨也好。——严歌苓《扶桑》。

48、他了解葡萄,对于她什么哭都不难吃,就是亏难吃。——严歌苓《第九个寡妇》。

51、她追来做什么?来灭口?来灭那个巨大秘密的口?——严歌苓《白蛇》。

56、珊珊看了她一眼,意思说她何苦弄出这么个暗示来。——严歌苓《白蛇》。

58、不管什么时候,都做一个不凑合不打折不便宜不糟糕的好姑娘——严歌苓《天浴》。

严歌苓《芳华》读后感篇九

每当一个女孩子拒绝一个男孩子的追求的时候,一般的开场都是:“你是个好人,但是........”每当这个时候,男生都会对这张被贴上的“好人”标签格外嫌弃。自问:“难道女生都喜欢坏坏的男生吗?自己是不是太好了。”

小说《芳华》的故事背景就是发生在一个人人以雷锋为榜样,争做雷锋式青年的时代。小说的主人公刘峰就是这样一个到处被表扬的榜样青年。

严歌苓《芳华》读后感篇十

读《扶桑》起因因高晓松在《晓说》里提及这是严歌苓小说里他最喜欢的一部,便自然新生好奇想一读。读的时机又恰好是在读完卡佛的《当我们谈论爱情时我们谈论什么》因其言辞简洁,较之,一开始《扶桑》的文字显得过多的旁白冗长而略显拖沓。但之前了解严歌苓的相关作品,自然也是相信其水准,慢慢读下去,却也慢慢被丰满的故事情节吸引。

要写的未必是小说很深刻想表达的东西,剑走偏锋,理解浅层次好像是近期看书的问题,但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这样一想,便有了写上两笔的勇气,书之于读者用处也是读者阅读完后的自我体悟,那便就自然没有对错之分。

一、扶桑对命运境遇的“宽容”姿态。

扶桑是茶山茶农第四个女儿,请茶庄夫子取了名叫“扶桑”,在摇篮里与广东一个八岁少爷订了亲,未曾谋面。少爷家的人看过扶桑两三回,都喜欢她口慢脑筋慢,娶过去当条牲口待,她也不会大坑气。可见从小旁人眼里有些“痴愚”。“嫁”过去没多久被拐子以见夫君之名拐去金山成了窑姐。对于命运的多番“虐待”,妓女生活,几近病故,扶桑却以一点傻气“宽容”、不抗争,化解生存下来,竟也成了一名名妓。文中诸多细节也体现其“愚痴”的一面。但最后克里斯对于与其相关经历中诸多不解一一表示出理解时,扶桑的“愚痴”得到最好的解释:是一种以生俱来又或是远古自然便存在的母性使然。“这种“母性”包含受难、宽恕和对于自身毁灭的情愿。母性是最高的雌性,她敞开自己,让你掠夺和侵害;她没有排斥,不加取舍是对淫荡最优美的体现。”“她对受难的态度,她对自己生命中受难没有抵触,只有迎合。她生命中受难是基本,是土和盐,是空气。逃脱便是逃脱生命。”

对于“母性”这点印象较深刻,大概是夹杂了自己生活里的近期体验。对于生活中苦难(或许描述为不痛快的经历更为贴切,谈苦难还不至于且略显沉重)态度,对于所谓生活的期许是否过多以至烦闷不断。从旁人角度看主角“扶桑”的经历坎坷悲伤或许都不为过,但其愚痴的回归天然“母性”宽容(作者且强调这绝非我们常挂墙头的“忍”字所表述的意思)却是一种智慧。苦难面前,抗争未必往往是正确的,一种顺应和自然生存,又或许是一种形式。回归女人最原始的母性,对于生活本分的期许,接受生活给予的样子,痴痴傻傻,又或许确实更胜抗争一筹,至少疼痛不是撕裂的那么明显。所有都仿似成了合理的存在,因为你本来也没有其他的期许,它是什么样子,你接受它的样子就好了。这或许“就是女子无才便是德”最大的好处,不会有不安分的思辨和想法,少了挣扎和不必要的烦忧。又或者即使你知道了解的很多,对于这个世界和生活,也能回归最简单的姿态去顺应和包容,这便又是更大的智慧。

二、她遇到爱情。

爱情,对于任何人都是美好的,无论结局如何,过程哪怕最初都是美好的,使人超脱俗世,经历一种深刻的忘我的情感体验。

扶桑最初吸引克里斯的或许是一种关于神秘东方世界的一切,和一个十二岁少年情犊初开的想象。而随着深入,年长一些的克里斯觉知是一种母性。又或者在两者的掺杂和时间中,爱情肆意的成长。

克里斯对扶桑多处有其痴迷的描述,扶桑的回应却似乎更值得一提,那是一个痴愚窑姐的爱情,又或者以她的见识还不足以识别这是那个古老的全套,带来情感的不自由和束缚的东西叫“爱情”。“扶桑不记得她有过多少男人,黄脸皮的也好,白脸皮的也好,仔细她的也好,痛揍她的也好,统统不能让她记得。他们是喜欢窑姐们记得的,扶桑使劲使得脑子作痒也是想不起谁,只是一个叫克里斯的小白鬼,随她怎样扭身去,背脊朝他,他晓得一双浅蓝眼睛在她身上。没人告诉扶桑,眉目传情心领神会之类的事,但扶桑慢慢跟着这双浅蓝眼睛去了,常常是没有话的,常常看的扶桑把自己丢掉了。小白鬼的眼里有种捉不住的伤心,扶桑也就有了那么点捉不住的伤心。”于是当大勇允诺扶桑把她嫁个好人家,只要满群排队垂涎的人到她跟前她能叫出名字,一年多来,一一到她跟前的人她却谁也叫不出,心里其实却一直在等克里斯。如果克里斯此刻到来,或许就是大团圆。但此时克里斯却为那一夜沦为污浊之人一样待她的事情而悔疚,克制去淡忘。缘未尽再相逢,难以抑制心中情愫,克里斯也从内心得到宽恕。最后最后,内心已决追随大勇,大勇临刑前的一晚,扶桑来到克里斯校门口,克里斯给予他们的爱情最大的勇气在众人的注视下他握紧你的手(一个白人和窑姐,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需要很大的决心和勇气),带着狠狠的姿态走过人群,他要带她到蒙大拿,那里可以容忍白人和有色人种的婚姻,他们要生活在一起,他因为爱情而走向你。随后是美好的一晚。虽然结局扶桑离克里斯而去,克里斯也只留的一缕青丝,但爱情来过,它美好过,扶桑疮痍的经历中体验过被人爱,和有过自己也或许未曾辨识的情感体验,便已足够美好。

三、未曾谋面的夫君。

扶桑和大勇的相遇,这以故事线,或许就是验证了缘分,茫茫人海终相逢,也是作者对大勇的一点怜惜。做尽恶事的大勇,内心最深处想要的归宿是那个远在家乡未曾谋面的妻子。只要她还在,他就回的去,洗净罪名得以重生,便有一处踏实日子。未交代他最后是否明白,莫名疼惜的窑姐“扶桑”便是他苦苦思恋的妻子,一直想要的归宿。所幸最后对扶桑竟也自己也说不清的疼惜过。这样看,人与人就是有说不清的缘,牵绊纠缠。

扶桑还是扶桑,要的不多,历经苦难,还是诸事宽恕,一种难得的愚痴。得知大勇是夫君,她终究还是随他去,即时离开克里斯(难得的爱情),或许她就一直本分,所以有嫁鸡随鸡的本分坚持,一直要的不多,又或者从来没有主动索取过。“她和即将被处死的大勇结婚便是把自己永远的保护起来了,她没有爱过大勇,无论活的,还是死的。她从此有了一个死去的,不能再干涉她的大勇来保护,以免她再被爱情侵扰和伤害。”

写完这三点,忽而似乎又有一种感动,甚于阅读中,或许是故事结束回味时的一种小情愫。细节的描写、心理的揣摩、故事的铺陈和架构都表示出这是一个有功底的作者,才使想来还是丰满。对于华人初到大洋彼岸境遇的描述,尤其是矿上及老人被打死描写之细,又让人印象深刻和动容。

严歌苓《芳华》读后感篇十一

刘峰的善良是那种没有“原则”的,其实也是易碎的,“人之所以为人,就是他有着令人憎恨也令人热爱、令人发笑也令人悲悯的人性”,而刘峰的人性太完美,太过于神化,以使周围人都在等着找到他人性中的“不完美”,所以在“触摸”事件爆发时,他成了千夫所指的那一个,所有人都站出来批评他,而故事主角林丁丁在被刘峰表白后,一直处于震惊中“他怎么敢爱我”,那个时代人性是复杂而扭曲的。刘峰这一生用郝淑雯的话就是“好人没好报”,刘峰这种好无论在哪个时代都是稀缺的。

芳华故事另一主角——何小曼,其实她不算主角,因为她的人生活的很卑微,不管在童年还是文工团,她都卑微到尘埃,不知道为什么,何小曼用让我想起辛锐,可能我电视剧中毒太深,其实她俩没什么共同点,有的话可能都是人群里最不起眼的那一个。其实何小曼是她们当中算活的明白的,小时候为了摆脱家里的阴影,她拼命考进文工团;在刘峰离开后,她看够了文工团那些虚伪的人,她“设计”离开了文工团;最后为了刘峰来北京照顾陌生的堂叔,在刘峰生命的最后陪伴着他。小曼的一生都在寻求平凡,我想,在她能做的事情里她是不留遗憾的。

严歌苓《芳华》读后感篇十二

不想,看到第一句,就直击心扉,“这就是你”,咀嚼数遍,一帘大幕缓缓拉开,如同电影的镜头,慢慢追踪,逐渐清晰。还记得《妖猫传》中杨贵妃的处理方法就是这样,以第三者的视角进入,甚少言语,但效果并不理想,没想到如此的处理方法跃然纸上,却给足了读者巨大的.想象空间。惊艳的开头,便深深地吸引我读下去。在文中,两处场景至今不明白作者的深意:

场景一:“如此的对视引起的战栗从未平息;我记不清有多少个瞬间,我和丈夫深陷的灰眼睛相遇,我们战栗了,对于彼此差异的迷恋,以及对于彼此企图懂得的渴望使我俩间无论多亲密无间的相处不作数了,战栗中我们陷在陌生和新鲜中,陷在一种感觉的僵局中。”为何是僵局?想不明白。

对书中感悟比较深的是,仇恨的力量,震撼于仇恨无需继承,却可以绵延至一百年后。美国对中国制造2025发出的挑战,难道寻不着书中白种人对天生隐忍而坚韧的温存的黄种人的恐惧么?只不过恐惧的不再是如潮水般从海岸线上瞪着黑眼睛慢慢渗透,用盘根错节的复杂糊涂了原本如线条般明了的关系;而是坚韧而勤劳的逐渐走向民族复兴,逐渐屹立于世界之林。

好书如好酒!爽......

严歌苓《芳华》读后感篇十三

的第一个月,我读了六本书(上次少算了一本),分别是伍绮诗的《无声告白》、东野圭吾的《红手指》、《解忧杂货店》和《宿命》,还有山下英子的《断舍离》,严歌苓的《芳华》。

一直很佩服严歌苓说故事的能力,她总能把一个人的一辈子轻描淡写地娓娓道来,如行云流水,让你觉得一切故事的开始与结束都是那么地自然而然,让你想一口气读完,却又舍不得一口气读完,比如《少女小渔》、《小姨多鹤》、《扶桑》等等。

《芳华》讲的不是一个人的故事,而是一群人的芳华。

小说以潇穗子的口吻,记述了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一个文工团里一群少男少女的青春与爱情故事。故事里有悲欢,有离愁,更有执着与坚守。在那个特殊的年代里,似乎有一双看不见的手在轻轻操纵着这群少男少女的命运,把他们一个个推向了并不尽如人意的人生彼岸。多年之后再重逢,华发已生,芳华已尽,只有心中的那一点善那一点爱依然珍存着,永不老去。

刘峰是我最佩服的一个男人。他心存善念,并时刻饯行。他做善事,不是为了在现世得到奖励,也不是为下辈子积阴德,他的善全都发自心底,出乎本性。他按自己的`本性过着自己的生活,倾尽所有帮助身边的人。煮破的饺子没人要吃时,他主动打来吃。战友结婚需要沙发时,他自己买材料连夜为他赶做了两个。战友的手表太名贵没人敢修时,他主动研究后为他修好了。

刘峰的善不仅表现在日常生活里,更深深表现在爱情里。他对林丁丁的爱不着痕迹却处处可见,他省下口中食为林丁丁和她的舍友做甜饼,为林丁丁的前程着想,他把爱默默藏在心深处,一藏就是好几年,终于等到以为时机成熟的那一刻,他才对林丁丁敞开心扉表白爱意,并情不自禁拥抱了林丁丁,手触摸了她的后背。就是这轻轻的一触摸,让林丁丁大喊“救命”,于是众人眼中的好人刘峰成了丧家落水狗,命运急转直下。

何小曼是我最心疼的一个女人。她心底善良,渴望温暖。自小失去父亲,随着妈妈嫁到继父家的何小曼尝尽了生活的艰辛,以致养成了胆小、内向、自卑的性格,因而备受人们的歧视和排斥。在一次需要男生托举的舞蹈训练中,男兵朱客当众作践何小曼是“馊”的,不愿和她做搭档。尴尬的一刻,刘峰主动站了出来,和朱客调换了位置,他伸出双手扶住何小曼的腰,把这个多灾多难的女生托举了起来。就是这轻轻的一托举,让何小曼明白了刘峰的善,懂得了刘峰的好,而深深爱上了他。

“一个始终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懂得刘峰的只有何小曼。于是她在他被流放时深情相送,在他生死未卜时,急急地在铺满一地的死人堆里寻找他,在他身患绝症时默默守在他身边,陪他走完人生的最后一程。

电影给了两人完满的结局,其实他俩最终有否成眷属并不重要,我觉得他们的爱已超越了生死,超越了一切!当芳华落尽,有你陪在我身边,平静地过好剩下的每一个日子,谁能说这不是一种完满?!

26。

柯月霞,笔名六月雨荷,福建省作家协会会员,爱阅读,爱旅游,渴望凭着文字,与你,与世界自如地交流。著有散文集《一个人的优雅》、《一杯茶的幸福》、《最美的时光在路上》,厦门女作家《遇见》。

严歌苓《芳华》读后感篇十四

还是那个晚上。她体内的痉挛一阵小于一阵。她突然意识到自己还裸露着。她想跳起来抓摊散一地的衣服,同时悟到:既然这里没有异性,她还有什么必要遮掩自己?接着一个相反的醒悟闪出:既然面对一个同性,她还有什么必要赤裸?赤裸是无意义、无价值的,是个乏味的重复。走进公共澡堂子,在成堆的同性肉体中,在那些肉体的公然和漠视中,她个体的赤裸化为乌有。她苦思一个同性的手凉飕飕地摸上来意为着什么。她苦思什么是讲个相同肉体厮磨的结果。没有结果。她对不再叫徐群山的年轻的脸啐了一口。

——严歌苓《白蛇》。

徐群山拍一拍他身边的沙发,问她敢不敢坐到那里去。他在开她的玩笑,其实半点玩笑也没有。他拍沙发的邀请随意、自在、无所谓。好像说,你要真敢,那就是自找。

——严歌苓《白蛇》。

冬天的布景仓库黯淡得任何物质都失去了阴影。她把灯线牵到合适的高度,让灯光忠实地将她的身形投射在一面粉墙的布景上。没有镜子,她只能用灯光投影来端详自己。她这样做已近一个月,眼看自己的身体细下去,轮廓清晰起来。又是苗条超拔的她了。每天半夜,她偷摸起床,偷摸地练习舞蹈。这时她从投影上看见舞蹈完全地回到了她身体上。所有的臃赘已被削去,她的意志如刀一般再次雕刻了她自身。她缓缓起舞,行了几步蛇步。粉墙上一条漫长冬眠后的春蛇在苏醒,舒展出新鲜和生命。

——严歌苓《白蛇》。

她追来做什么?来灭口?来灭那个巨大秘密的口?

——严歌苓《白蛇》。

徐群山。群众的群,祖国山河的山,他说。声音不壮,和他人一样,翩翩然的。

——严歌苓《白蛇》。

珊珊看了她一眼,意思说她何苦弄出这么个暗示来。

——严歌苓《白蛇》。

珊珊已完全不是徐群山了。头发还是短的,衣服还是沉暗,还是那样略带嫌恶地一笑,却连半点徐群山的影子也没了。

——严歌苓《白蛇》。

严歌苓《芳华》读后感篇十五

严歌苓的《芳华》道尽了一个个人生故事,一个个感动人心泪满眶的故事,下面我们一起看看这篇《读严歌苓《芳华》》。

曾经有人把严歌苓和张爱玲做对比。张爱玲笔下的女人,是美中带着疲倦的,疲倦缘于逃不出人生苍凉的底色。

相较而言,我更喜欢严歌苓,喜欢她的作品,更喜欢她作品中塑造的栩栩如生的人物。因为在她的作品中,总能捕捉到一种女性的柔美,柔美中又带着坚韧的那种味道,是的,柔软却有力量!不论是少女小渔、小姨多鹤,还是《一个女人的史诗》中的苏菲,无论遭遇了什么,都要爱下去,活下去,她们骨子里的那种韧劲儿让人感佩。

这骨子韧劲儿又被她带进了《芳华》。

小说原本叫《你触摸了我》,冯小刚导演看完小说后建议重起名字,严歌苓想了几个名字:《好儿好女》《青春作伴》《芳华》,最后用了《芳华》。

小说写的是上世纪七十年代,一些有文艺才能的少年男女从大江南北挑选出来,进入部队文工团,担负军队文艺宣传的特殊使命。在充满理想和激情的文工团,一群正值芳华的青春少年,经历着成长中的爱情萌芽。质朴、谦卑、平凡、善良的“好人”刘峰,因不良习气被集体歧视的何小曼以及林丁丁、郝淑雯、萧穗子等情感的缠绕、交集,小说用四十多年的跨度,追踪着她们命运的变迁,他们最后的人生归宿大相径庭又出人意料。

著名作家刘震云这样评价严歌苓,“她是个独特的作家,她是一位擦亮过去的作家。她专注于那些被遗忘的世界和人物,被遗忘的生活片段,被遗忘的精神,她不断打捞被遗忘的碎片,这一点和很多作家非常不同。”

小说中的两次“触摸”事件是人物命运的分水岭。面对异性的触碰,一个视之为毒药,一个视之为蜜糖。你不珍惜的爱,也许是别人求而不得的礼物呢。

“林丁丁突然挣扎得猛烈,并哇地哭出声……刘峰抱着这个哇哇哭的女子,完全乱了,不知正发生的是什么事,事情的性质是什么。他连掏出那一团糟的手帕都想不起来了,展开巴掌就去给丁丁抹泪。那该是多滑稽的场面!刘峰一只手紧搂着林丁丁,生怕她跑了,另一只手那么眉毛胡子一把抓地给他心爱的小林抹泪……刘峰继续说错话,我对你是真心的,爱你……林丁丁突然破口大喊——救命啊!”

“他怎么敢?!他怎么敢?!……他怎么敢爱我!”面对刘峰情不自禁的告白和触碰,对林丁丁来说是惊吓的、恶心的,甚至是配不上她的。而这次“触摸”让刘峰的人生急转直下,因为好事者,因为是那个年代,刘峰背上了党内严重警告的处分,下放伐木连当兵,后奔赴战场,用一只手臂换回了一条命。

“一旦发现英雄也会落井,投石的人格外勇敢,人群会格外拥挤。我们高不了,我们要靠一个一直高的人低下去来拔高,要靠互相借胆来体味我们的高,我们那群可怜虫,只有在融为集体、相互借胆迫害一个人的时候,才觉得个人强大一点。”

多少年以后,当“我们”明白了这些道理,刘峰却已经因病告别了这个世界。其实,在那种社会大背景下,人性的扭曲是必然的,只是这种扭曲改变了很多刘峰这样善良的小人物的一生。

“朱克站起身,脸上的痛苦更深刻,‘您老的嗅觉没事吧,闻不出来呀?让我托举她?多不卫生啊!您自个闻闻,她整个是馊的。’”

“太不像话了!怎么能这样说自己的同志呢?还是个女同志!那你告诉我,朱克,是不是换个人你就愿意举了?”

就在这时,何小曼的新搭档出现了,从男舞者队伍的尾巴尖上走出一个人来,走到何小曼身边,说:“杨老师,我跟朱克换位置吧。”

刘峰,我们的好刘峰。每次缺德家伙们偷吃了包子馅,刘峰都会把空空的包子皮夹到自己碗里。他两手轻轻搭在何小曼的腰上,等着杨老师下达“开始”的命令。从排练厅的窗口,能看见刘峰把何小曼高举起来。

小说写到刘峰为何小曼解围做她的舞蹈搭档,双手放在少女腰间的托举,这也是触碰。对于小曼来说,刘峰的碰触却成了照亮她心底的阳光。让她甘愿在上百号尸体袋里挨个翻找刘峰的名牌,只为确认他安好。让她甘愿以朋友的身份陪他经历病痛,送他走完人生最后一程。

也许小曼是这群人中唯一一个真正识得刘峰善良的人。

严歌苓把这个特殊的群体,把每个人都写得活灵活现,人性的弱点就那样赤裸裸地晾晒在大众面前。我很难说喜欢谁,不喜欢谁,但我很心疼何小曼,从小在那样的家庭环境中长大,连亲妈都不善待她,好不容易走出那个“牢笼”,新的环境里,因为她的“另类”,更是处处遭受嘲讽和打击。走过那段扭曲的岁月,唯有小曼,是最有韧劲儿,最懂得珍惜,最温暖的那个人。因为一个始终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

严歌苓说,《芳华》是她最诚实的一本书。以前她的故事里总在写别人,这一次,她“触摸”自己。透过萧穗子的视角,我们看到了很多她对那个时代的自责、反思。

唉!

这是我读完小说后的感受——因为那个特殊的年代,那群少男少女,面对他们命运的流转变迁,我唯有一声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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