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区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通用8篇)

  • 上传日期:2023-11-13 05:0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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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是一种细致入微的行为,需要耐心和专注。在总结中,要突出重点,突出成绩和亮点,同时也要客观地反思不足和不足之处。现在为大家提供一些总结写作的例子,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全区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篇一

利用多种形式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识,发动群众共同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当中来。通过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使扫黑除恶工作深入人心,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组织管理处干部职工、矿区各辖区党支部书记因地制宜,深入矿区居民小区、治安复杂场所、矿山企业开展便民服务、治安宣传,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强化对各个矿区死角的排查整治宣传工作,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参与到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中来,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参与大排查大整治的意识,形成了良好的舆论宣传氛围;抓好对重点地区的法制宣传、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继续开展“一帮一”法制宣传,深入矿区各辖区。通过散发传单、面对面交谈等形式开展扫黑除恶知识教育和法律知识宣传,动员群众检举揭发违法犯罪。

全区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篇二

2020年2月8日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治活动动员会召开后,街道立即进行了全面部署,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更好地把工作落实到实处,真正达到效果,成立了由街道党工委书记任组长,街办主任任常务副组长,为副组长,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实施方案、工作计划的制定、工作台账的收集整理、信息报送、工作督查督办、各部门协调等工作,派出所、纪工委、组织、宣传各负其责。为更好的促进工作,街道每月召开一次党政班子会研究扫黑除恶工作,并多次在全街召开专项工作推进会,对扫黑除恶工作在宣传氛围,宣传形式、宣传标语的准确性、线索摸排收集、报送、打击处理、工作纪律、群众知晓率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拿出了更硬的举措,落实了更严的追责。

全区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篇三

2020年,xx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县扫黑办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传达上级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工作安排部署,现将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是迅速行动,部署推进。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xx乡党委、政府迅速行动,年初乡党委与各支部签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目标责任书,第一时间组织乡村干部学习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会议精神,将扫黑除恶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列入日常工作,落实一把手责任,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多次召开扫黑除恶乡村干部会,把责任落实到实处。

二是大力宣传,稳抓稳进。乡上在显眼的位置设置扫黑除恶举报箱;悬挂宣传条幅50余幅,以自然村为单位,每村至少3幅,乡驻地及主要道路交通路口重点悬挂宣传;驻地设置固定宣传牌1处,宣传横幅遍布大街小巷,力求做到户户知、人人晓;通过村村响广播宣传,广播每天早晚进行宣传,在全村营造扫黑除恶的舆论氛围,让广大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入耳入心;利用逢场天发放宣传资料3次;利用宣传栏、微信平台等方式,形成扫黑除恶的强大声势。同时发动党员干部公开承诺,不当“村霸”、不当“保护伞”。

三是建立工作台账,持续做好线索摸排。以村(居)为单位,通过建立扫黑除恶案件线索排查表,对辖区内的重点人群进行突击检查,坚决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派出所人员、乡干部、网格员、村干部对村、重点领域、重点群体开展“问题”和“苗头”的双重梳理和摸排。对2020年摸排的涉恶人员(3人)开展常规性思想教育。

全乡扫黑除恶工作取得阶段性效果,但通过查找不足,还存在几方面问题:一是工作站位不够高,法治思维的学习需进一步加强,法治手段的运用需进一步提升;二是宣传氛围不够浓,宣传方式单一;三是打击力度不够强,个别村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未下深水。

总之,扫黑除恶是一场旷日持久的人民战争。下一步,我乡将与县扫黑办加强对接,做好资料收集与上报,使我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形成常态。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深入调查、精准摸排,突出重点精准打击,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化社会环境,促进我乡各项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全区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篇四

一是思想认识上再统一。各单位再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县扫黑除恶工作会议精神,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举全镇之力,坚决打赢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持久战。

二是线索摸排上再深入。派出所、各村治保主任进一步加大线索摸排力度,对摸排出的涉黑涉恶线索进一步深挖;利用学校、便民服务大厅、各村广播、电子屏、微信等途径开展宣传,让扫黑除恶深入人心,在全镇范围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网络平台等渠道,加大群众监督和举报力度。

三是严格督查考核再强化。镇成立督查组,对各村工作部署落实、信息报送等情况定期开展督查;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一经发现有涉黑涉恶的行为,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各村每周对辖区内摸排的情况进行上报;镇“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办公室根据每次督查情况及各村信息上报情况进行汇总,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各村年终目标考核,对不报、瞒报、谎报的村进行责任追究。

四是深入打击再推进。加大力度、坚决打击对农村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横行乡里以及在农村组织从事涉“黄、赌、毒、抢”的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切实转变干部作风,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带动形成好的社风民风,坚决打好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

全区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篇五

一是加强巡逻防范工作。管理处一方面加大对治安复杂混乱的出租屋、暂住人口、浮石片居民区的清理整顿,另一方面针对“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案件高发的态势,认真分析研究,进一步加大巡逻密度、力度和打击查处,工作中坚持以“大排查、大整治、大防范”为主要内容,在重点地区的主要道路、重点部位开展加强型巡逻,每天早晚巡逻工作不少于1小时,确保重点地区巡逻人员到位,防范措施有力,严防重点地区各类违法犯罪的发生。

二是健全巡防组织,发挥群防作用。充分发动辖区各党支部书记及党员等群防群治组织,在辖区各重点路段、居民开展治安巡逻,及时发现可疑人员及犯罪行为的立即报到管理处或xx派出所,管理处积极配合民警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同时,组织巡防队员在辖区搜集一切有价值的治安动态信息,帮助派出所及时、全面掌握辖区动态,提高社会管控能力。

三是加强重点混乱地区综合整治,全面掌握重点地区矛盾纠纷情况,确保把已经发生的和正在酝酿的矛盾纠纷逐项搞清楚,不留盲点和死角。对排查出的重大、复杂、疑难矛盾纠纷,要实行领导包案,集中力量调处解决,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当地,处理在萌芽状态。同时严厉打击矿区及周边农村地痞、村霸、矿霸等黑恶势力,坚持做到露头就打,露头就抓,做到斩草除根、除恶务尽,决不能让黑恶势力坐大成势。

全区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篇六

虽然我市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初步进展,但仍存在一定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摸排工作不深入,全市尚未发现涉恶团伙、涉恶集团三人三起以上的案件;二是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宣传形式和内容单一,宣传覆盖面不广,距离家喻户晓还有不小差距;三是与各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健全,还没有形成专防专治、联防联治的大工作格局。

对这些问题,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切实把问题解决到位,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绝对性胜利。

一是深入摸排,掌握线索。充分利用科技手段、依托各种情报信息系统,对110警情、信访举报、网络舆情、涉黑涉恶案件、涉黑涉恶人员、嫌疑对象等数据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组织交通、城建等行业部门,成立行业治理专班,重点围绕林、沙、交通、建筑、征地、拆迁等领域迅速开展专项整治,深挖细排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对因工作不力、排查不出涉黑涉恶犯罪线索而被群众举报或被上级督办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是加强宣传,引导舆情。坚持团结群众、依靠群众,把群众优势转化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优势。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掀起全民扫黑除恶热潮。在对举报人绝对保密的前提下,采取现金奖励和勇敢市民荣誉评定等方式,鼓励广大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践,最大程度挤压黑恶违法犯罪活动的生存空间。

三是整章建制,扩大成果。充分发展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的牵头、指导和督促作用,以两高、两部联合颁布的《办理黑恶势力犯罪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为依据,建立健全各部门、各乡镇合力打击长效机制,形成齐心合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格局。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边治边建”原则,加快建立健全重点行业监管防控机制、重点环节预防监督机制等各项制度,不断巩固并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

全区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篇七

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召开后,我市高度重视、迅速响应,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扎实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一)强化组织领导,形成扫黑除恶合力。先后于1月30日、4月3日、4月24日分别召开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和2次市委常委会议,传达中央、省和哈尔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对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成立以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为组长,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同时,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等市直部门和各乡镇也组建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共同形成了上下互动、左右互补的工作体系。制定印发《xx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xx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工作规则(试行)》等文件,对全市上下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出具体要求,对领导小组各项工作作出具体安排。

(二)健全工作机制,推动扫黑除恶落实。不断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机制,明确并压实各项工作责任,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打出声威、取得实效。建立扫黑除恶日常排摸工作责任制,将各乡镇党委书记、派出所所长确定为排摸工作第一责任人,将辖区民警确定为摸排工作具体责任人,确保摸排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问,真正形成常态。建立专案专办打击机制。凡属涉黑涉恶案件,由市公安局刑侦大队统一办案、统一侦查、统一协调指挥、统一资料管理。同时刑侦大队对收集到的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实行专案专办、一查到底、依法惩处,做到及时发现、露头就打。建立责任倒查追究制,对工作不认真、不细致,黑恶势力明显存在却排查不出、发现不了,或者排查出来以后瞒报、漏报、迟报的以及违反工作纪律,为黑恶势力通风报信的,严肃追责问责,以问责倒逼工作责任落实。

(三)广泛开展宣传,壮大扫黑除恶声势。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坚决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在xx市电视台、xx公众号等新闻媒体,播放《xx市关于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xx市关于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鼓励投案自首的公告》、《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政策,充分展示市委、市政府扫黑除恶决心。在市区和各乡镇的人员流动密集区内悬挂宣传板,在市区各企事业单位led屏上和全市1000余台出租车滚动字幕上持续播放扫黑除恶宣传标语,大力营造同仇敌忾、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截至目前,全市共悬挂宣传30块,播放led电子滚屏150余块,悬挂横幅200余幅,张贴公告1万余份。同时采取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电子信箱等方式,发动广大群众举报犯罪,提供线索。

(四)整顿基层组织,铸造扫黑除恶堡垒。经过征求意见、排查摸底,确定15个基层党组织为2020年度工作重点,切实加大整顿力度,以点带线、由线及面,逐步将基层党组织打造成为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坚强战斗堡垒。由市级领导分别对软弱涣散村党组织进行包保,将整顿工作纳入全市基层党建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确保整顿工作落实到位。年初以来,全市领导干部共深入软弱涣散基础党组织19余人次,累计解决问题11个。注重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结合村党组织换届,对工作能力差、群众意见大的村党组织带头人进行重新选配,目前已经调整软弱涣散村党组织书记4名。制定印发《xx市基层党建工作手册》,完善17项组织生活制度,建立组织生活日常纪实、巡视督查、季度审签机制,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深入开展“党员+”先锋行动,鼓励、支持和要求基层党员干部坚决同黑恶势力作斗争,不断凝聚强大正能量。

全区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篇八

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还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主体责任不实、线索摸排不精准、工作作风不踏实、基层组织整治不彻底等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落实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还不够深入,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虽然镇党委委多次召开专题会研究安排部署,但个别干部把专项斗争等同于一般工作,工作安排落实迟缓。主要表现在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意义没有认清,一直把黑恶势力作为严重犯罪行为来对待,没有认识到他们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人民生产生活、党的执政基础等各方面造成的深层次严重影响,也没有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党组织建设联系在一起。对于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够充分,以前曾经认为扫黑除恶斗争是中央布置下来的一项常规性专项工作,没有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去研究和思考。没有看到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存的隐蔽性,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认识不足,在思想上没有做打持久战的准备。有的感觉自己及亲人、朋友不涉黑、不涉恶,自己工作领域、分管部门也没有专项斗争的具体任务,因此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旁观者心态。

二是全面履行主体责任不实。部分镇直单位和干部认为专项斗争只是派出所的事,存在等、靠、推的思想。有的单位缺乏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业培训,落实成效不明显。相关部门协作不够紧密,协调、联动机制有待健全,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存在脱节、滞后等问题,未形成有效的工作合力,导致工作成效不明显。对一些重点行业、领域监管不够深入全面,日常监管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另外摸排打击不够精准,有的单位在线索摸排核查等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短板和盲区,未及时建立摸排台账。摸排重点不够突出,对打击重点未进行认真分析研判,在易产生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的关键领域摸排不够深入。

三是摸排线索不精准。单位线索摸排工作不深入,线索摸排重点不突出,针对性不强。群众参与积极性有待提高。当前,广大群众对此次专项斗争的认识仅仅停留在知晓上,并未积极主动参与其中。到目前,摸底排查主要集中在各村,对部分企业、农贸市场、娱乐场所等人员相对集中的区域排查力度不够。

四是“一案三查”落实不力。镇纪委、组织、政法等相关部门互相协作配合机制不完善,对于有关案件和线索中暴露出的“关系网”问题,虽能严格按照“一案三查”的要求全力侦办,但对过去发生的腐败、治安、信访等案件,没有认真“过筛子”,分析研判不深不透。黑恶势力“保护伞”打击难:涉黑涉恶案件查不深、打不透,触及不到“保护伞”,难以连根拔起,以及个别地方担心“灯下黑”问题被查处以后影响形象和政绩,存在对“保护伞”不愿查、不敢查等问题。

四是工作作风不踏实。有的怕担责、怕负责、怕追责,履责担当不够强,比如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害怕有了线索问题,就会增加工作负担;有的单位工作情况底数不清、情况不明;有的单位存在慢作为现象;有的镇直单位对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认识不到位,把专项斗争等同于一般的专项工作;有的认为专项斗争只是政法部门的事,与己无关,尤其是“不真打、不愿打、不敢打”的消极思想还不同程度存在,亟待加以破除。

五是基层组织整治不深入。基层基础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对排查出的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进展缓慢。部分村党组织政治功能作用发挥不充分,“两委”班子服务意识不强、群众工作能力不足,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组织、宣传、发动、服务群众的职能履行不到位。基层党员群众中有“公信力”的人员较少,村级后备干部力量不足,“选人难”的问题依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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