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民族文化产业发展情况的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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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报告中提到的所有信息应该是准确无误的。怎样写报告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报告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报告范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关于我市民族文化产业发展情况的调查报告一

20xx年11月17日,是一个必将载入湘潭史册的日子。这一天,在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上,湘潭以全国第12、全省唯一的优异成绩荣膺“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湘潭人民怀揣20xx年的梦想终于成真了。这是中央、省委和上级部门关心、支持和指导的结果,是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扎实工作的结果,也是全体市民共同参与、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向所有关心、支持和参与创建工作的市民朋友,致以最衷心的感谢和最崇高的敬意!

感谢你们在十四年的创文路上不改初心,始终坚持。创文的成功不是敲锣打鼓、轻轻松松就可以实现的,必须付出艰苦卓绝的努力。能够在众多城市中脱颖而出,离不开全市人民一如既往的理解、包容和支持,离不开全市上下齐心协力,逢山开路、遇水搭桥、攻坚克难的勇气和力量!

感谢你们无怨无悔的辛勤付出。在这收获荣誉的喜悦时刻,我们不会忘记:是环卫工人起早贪黑、用心清扫,换来了城市的洁净;是交通警察坚守岗位、风雨无阻,换来了道路的通畅有序;是街道和社区等基层一线工作人员深入千家万户,凝聚起了全市人民创文的力量。我们更不会忘记:是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善行义举感染市民,闪耀着无与伦比的道德光辉;是志愿者们无私奉献,用遍布全城的红色身影倡导和引领文明新风尚……感谢你们,功劳归于你们,荣耀属于你们!

我们欣喜地看到,经过十四年的创建,湘潭的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基础设施日趋完善,文明新风吹进万家,城市面貌焕然一新。这一切,无一不凝聚着全市人民的智慧和汗水、艰辛与努力。

文明创建永远在路上。让我们在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指引下,以更加文明的姿态和精神面貌,树立湘潭自信、发挥湘潭智慧、体现湘潭担当、作出湘潭贡献,推动我市文明城市建设向更深层次、更广范围、更高水平迈进,让人民群众更有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最后,衷心祝愿全市人民万事如意、幸福安康!

湘潭市创建办

20xx年11月29日

关于我市民族文化产业发展情况的调查报告二

广大市民朋友们:

秋高气爽,最是橙黄橘绿时。举世瞩目的第五届世界佛教论坛在莆田圆满落幕。来自55个国家和地区的佛教界人士、专家学者和其他社会知名人士千余名代表和嘉宾莅会。“交流互鉴、中道圆融”,这是一届高水平有特色的国际性佛教盛会,莆田向世界展现了美丽与精彩,赢得了各方面的广泛赞誉。

美丽遇见圆满,莆田与世界结下了特殊缘分。

功劳归于全体市民!荣耀属于全体市民!中共莆田市委、莆田市人民政府向广大市民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第五届世界佛教论坛是迄今在我市举办的最高规格的国际盛会,充分体现了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莆田的关心和信任。服务保障盛会,既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也给莆田展现形象、加快发展提供了十分难得的机遇。

以举办第五届世界佛教论坛为契机,莆田积极推动城市品质提升,城市越变越美!而最美的是广大市民们,成为盛会一道靓丽风景。“人人都是东道主、人人都是志愿者。”在世界性盛会面前,莆田人民充分展现了良好的精神风貌和文明素质。

感谢广大市民顾全大局、全力配合;感谢广大市民热情周到、无私奉献;感谢广大市民并肩携手,共同营造了市容市貌清新整洁、道路交通井然有序、服务保障优质高效、社会氛围喜庆祥和的良好环境。

莆田以一流的状态、一流的标准、一流的服务、一流的水平,添彩世界,充分展示了文献名邦的文化底蕴,展示了全国文明城市的精神风貌,展示了创建美丽中国示范区的时代风采。

我们为全体市民骄傲!我们为全体市民点赞!

我们将积极利用本届论坛的丰硕成果,挖掘和借鉴佛教文化中契合时代、利乐有情的思想,激励广大市民积极向上向善,把成功筹办第五届世界佛教论坛激发出来的热情和干劲,转化为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建设美丽莆田的强大动力。

新时代新气象新篇章。让我们携手前行,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治理木兰溪的重要理念,勇于新担当,敢于新作为,共同创造莆田更加幸福美好的未来,为新福建建设作出应有贡献,努力为建设美丽中国提供生动范本。

祝愿全体市民幸福安康!

祝福莆田明天更加美好!

中共莆田市委

关于我市民族文化产业发展情况的调查报告三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努力建设文明和谐新晋城是广大晋城市民的迫切愿望,是符合市情民意、惠及千家万户的好事,更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对于进一步提高晋城城市文明程度和广大市民的整体素质,增强我市在全省、全国乃至在世界范围内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晋城市民,我们既是城市文明的受益者,更是文明城市的建设者;我们有理由和义务为我们朝夕相处的城市梳妆打扮,更有信心和能力对我们生活的城市增光添彩。作为城市的主人,我们应该积极投身到这场创建活动中去。为了更好的迎接7月10日中央文明办城市文明指数测评,我们特向广大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积极参与,做创建文明晋城的主人。创建文明城市,建设美好家园,是我们晋城每个市民光荣的职责和神圣的义务。同样,创建文明城市,它需要每一位市民的积极参与和广大群众的共同努力。全体市民要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投身到创建活动中来,努力提高公民整体素质和广大市民生活质量,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创建活动献计献策,多做贡献。

二、努力创建,为文明城市添光彩。作为一名新时期的晋城市民,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将热爱祖国、服务人民、崇尚科学、辛勤劳动、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作为我们的日常行为规则;自觉学习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努力将“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公民道德基本规范转化为自觉行动,知荣明耻,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争做一位光荣的文明市民。

三、弘扬正气,树立文明新风尚。在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中,我们要大力弘扬诚实守信、开放包容、争先创新的精神,积极参与本部门、本单位和社区组织的各种文明创建活动及社会公益活动,做一个识大体、顾大局的市民,做一个讲诚信重礼仪的市民,做一个有道德扬正气的市民,从言语表情到行为举止,从公共场所到街巷里弄,让文明成为城市最美的风景线。

四、严格要求,形成合力促创建。每个市民都要严格要求自己,切实遵守各项行为准则和法律法规,自觉革除有悖公德、有违诚信、有损形象、污染环境的不文明现象,自觉维护城市公共秩序,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积极行动起来,发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积极投身于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行列中,来共同塑造我们文明和谐晋城的新形象。

尊敬的市民朋友,你的每一份努力,都让我们的城市离文明更进了一步;你的每一份辛苦,都为我们的城市增光添彩;你的每一份热情,都会激起更多人文明意识的诞生和责任意识的增强,都会让更多的人投入到文明城市的创建活动中来。文明城市呼唤文明市民,文明市民创造文明城市。广大的市民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用我们的辛勤劳动和聪明智慧,为了我们居住的家园更加美丽,为了我们生活的环境更加和谐,贡献我们的力量吧!

倡议人:

时间:20__年__月__日

关于我市民族文化产业发展情况的调查报告四

根据市四届人大常委会20xx年工作的总体安排,受市政府委托,我向本次大会作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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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地处鄂豫陕渝毗邻地区,外来少数民族流动频繁,跨地区宗教渗透现象时有发生,是全省民族宗教管理的重点地区之一。

全市共有36个少数民族,总人口2.3万人。其中回族1.9万人,占83%;城区7000人,占30%。除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只有2个少数民族19人外,其它各县市区均有9个以上少数民族分散居住,人口都在千人以上。市区和城镇现有外来流动少数民族约1200人,其中在固定处所经商务工约300 人,季节性流动商贩约900人。全市少数民族群众当选xx大党代表1人、省人大代表4人、省政协委员4人、市人大代表10人、市政协委员20人。市辖1个民族乡、11个民族村、2所民族中学、5所民族小学、3家民族企业。其中,郧西县湖北口回族乡是全省5个回族乡(镇)之一,市伊兰清真实业有限公司、武当山有宏精铸有限公司和房县昂新布业有限公司,作为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享受国家优惠贷款利差补贴等政策。

全市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五大宗教俱全。批准登记合法宗教活动场所62处,其中佛教7处、道教11处、伊斯兰教14处、天主教7处、基督教23处。认定备案宗教教职人员209人,其中佛教15人、道教133人、伊斯兰教13人、天主教4人、基督教44人。登记在册信教群众83593人,其中佛教14050人、道教30829人、伊斯兰教19974人、天主教3120人、基督教15620人。建立爱国宗教团体20个,其中市级宗教团体5个,县级宗教团体1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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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在市委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监督支持下,市政府围绕“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根本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依法加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不断改善民族宗教部门工作条件,努力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团结稳定,为推进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营造了良好环境。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意见》(十发〔20xx〕14号),成立了全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四大家分管领导,将民族宗教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建立了民族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坚持每季度听取一次情况汇报、研究一次民族宗教工作,定期开展民族宗教工作检查考核,推进了民族宗教工作的制度化和常态化。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深入民族乡村和宗教活动场所,调研指导工作,切实解决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增强了各级各部门支持配合民族宗教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郧西县将湖北口回族乡民族特色村寨建设纳入“湖北旅游强县”创建目标内容,竹山县把民族宗教工作法律法规纳入法制竹山建设的重要内容,郧县把民族宗教领域维稳工作纳入平安郧县建设考评内容,张湾区把民族宗教工作纳入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内容。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为民族宗教工作提供了坚强保障。

(二)加强宣传,认真落实民族政策。

《湖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后,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多层次、全方位的学习宣传活动。全市各级政府共印发宣传材料2万余份,各级党校、行政学校举办培训班20余次,利用工作会议开展专题学习活动10多次,重点加强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民宗干部的学习教育。

为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市政府专门发文,对《条例》实施提出了具体要求,在市、县两级政府的共同努力下,《条例》规定内容已转化成为多项务实举措。市县人大、政协组织按规定安排了少数民族代表和委员,组织和统战部门加强了对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使用,民族乡村领导班子中都配备了少数民族干部。市级财政设立了散居少数民族事业费和民族专项资金,并逐步增加到每年各50万元。教育部门在高中、中专和大学招生工作中,对少数民族考生实行了加分照顾。工商税务部门出台了鼓励和支持清真饮食业发展的税费优惠减免政策。劳动人事部门在工资改革中特事特办,落实了少数民族干部职工生活补贴,按照《十堰市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实施方案》,分别为381名宗教教职人员落实了社保政策。各地充分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建设了清真寺、清真屠宰场、清真食品加工作坊,妥善安排回民墓地,保障了少数民族群众的特殊需求。

(三)全力帮扶,加快民族乡村发展。

市委、市政府把支持民族乡村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多次现场办公,市政府先后两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帮扶民族乡村发展问题。为推进全市唯一民族乡--湖北口回族乡加快发展,市委、市政府积极争取省直单位驻乡帮扶,建立市直单位对口帮扶机制,明确帮扶责任和帮扶措施;采取各种措施,不断加大对民族乡村的政策、资金、项目倾斜支持力度。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郭俊苹受市书记周霁委托,带领民宗、财政、国土、水利、农业、扶贫、畜牧等部门负责人,专程到湖北口回族乡召开协调会,落实项目资金一千多万元。各县市结合本地实际,纷纷采取内帮外联等多种形式,推进民族村发展,新建了一批发展项目,改善了一些基础设施,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显著提高。截止20xx年底,全市民族乡村经济社会事业长足进步,各项经济指标普遍接近甚至超过当地平均水平,呈现出共同繁荣发展的可喜局面。

(四)依法管理,促进宗教事务规范。

各级政府抓住教职人员、宗教场所和宗教活动三个重点,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促进了全市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民宗部门按照相关程序规定,坚持标准,组织培训,顺利完成了全市209名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深入开展寺观教堂“安全年”主题创建活动,认真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了全市宗教场所无一例安全事故发生;指导宗教场所加强财务管理,督促整改存在问题,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全部达到“五有”标准(管理制度、管理小组、专兼职财务人员、会计凭证账簿、财务收支报告)。同时,严厉打击宗教领域的非法活动,扎实开展佛道教乱建寺庙清理和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治理工作,拆除违规修建宗教场所21处,制止基督教非法传教活动3起,查处私设聚会点37处、自封传道人37人,依法规范了宗教秩序。

全市五大宗教中除天主教属老河口教区外,其它四大宗教均推举成立了市级爱国宗教组织,6名宗教界人士进入省级相关宗教团体领导班子。广大宗教界人士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先后筹集资金70多万元,支援“8.5”特大暴雨受灾地区重建,扶助贫困孤寡老人、特困学生、重病患者和孤儿近80名,凝聚了积极向上的“正能量”。特别是武当山道教协会,通过将道教文化和地方资源的有机融合,在促进文化交流和经济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抓好协调,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近年来,随着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变化,民族宗教领域的矛盾纠纷日益增多,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压力很大。为确保我市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各级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制定了民族宗教领域突发性群体性的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了民族宗教工作管理网络和责任制,实行了民族宗教领域不稳定因素定期排查报告制度,高度警惕重大政治活动前夕和敏感时期的苗头性问题,坚持把维护合法权益和严格执行政策相结合,积极争取民族宗教界上层人士的支持与配合,面对矛盾不回避,靠前指挥、争取主动,先后妥善调处了14起涉及民族宗教领域的矛盾纠纷,确保了民族团结、宗教稳定。

(六)健全机构,强化部门工作保障。

为了夯实基层民宗工作基础, 市、县(市区)两级均成立了民族宗教工作机构,其中机构单设6个,挂靠或与其它部门合署办公5个,绝大多数达到了“三单一主”(机构单设、人员单配、经费单列、具备执法主体资格)标准。机构改革中,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关心下,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机构不仅没有撤并,反而得到加强,基本实现了各级有机构管理、有人员负责、有经费保障的目标,工作条件得到了进一步改善和加强。市、县两级还设立了民族宗教领域维稳专项经费或少数民族困难补助,将民族宗教理论课程列入了党校教育内容,为民宗部门依法行政创造了有利条件。

虽然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获得了省民宗委和市委的充分肯定,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地方和部门认为民族宗教工作与经济工作联系不紧,不是一线部门,不能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对民族宗教工作重视支持不够。二是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尽管市委、市政府多次研究部署民族宗教工作,而且出台了文件,形成了纪要,但在落实过程中,缺乏行之有效的过硬机制,影响了民族宗教工作的顺利推进。三是方法有待进一步创新。民族宗教问题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敏感度高,民族宗教工作需要努力探索,不断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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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宗教无小事”。我们将认真研究我市民族宗教工作面临的新形势,进一步创新举措,切实解决当前我市民族宗教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开创十堰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营造和谐稳定的环境。

(一)深化认识,努力优化我市民族宗教工作的外部环境。今年,市政府将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意见》为着力点,切实加强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和民族宗教理论知识的学习宣传,适时在行政学院举办民族宗教工作培训班,对政府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专题辅导,进一步提高各级各部门的思想认识。加大民族宗教工作督查力度,对各级各部门学习、自查情况进行检查,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典型,对落实不力、影响工作的,坚决通报批评、严肃处理,不断增强各级各部门将民族宗教工作与改革发展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的自觉性,进一步优化民族宗教工作的外部环境。

(二)强化保障,切实推动我市民族宗教领域重大问题的解决。结合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市政府将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借鉴其它地区的经验和做法,逐步完善我市民族宗教工作的保障机制。制定民族乡村对口帮扶工作考核验收办法,由各级政府牵头,每年组织一次考评,考评结果同帮扶单位创先争优、负责人年度考核相挂钩,促进帮扶工作取得实效。关于民族宗教部门工作经费、市级宗教团体建设等问题,市政府将专门听取汇报,认真研究解决,努力为民族宗教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创造更加优越的条件。

(三)整合资源,不断创新我市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的方式方法。民族宗教工作是一项社会性的工作,单靠民宗部门确实有难度,只有整合资源,才能形成合力。市政府将探索建立城市民族工作协调机制,创新实施县乡村基层组织跨区域合作机制,构筑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信息网络,加快市、县(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中心和社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站建设,加强流出地与流入地的沟通协作,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民宗部门综合协调、各部门密切配合、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民族宗教工作新格局,努力在流动少数民族的管理与服务方面取得突破、在农村宗教活动过热过乱治理方面取得实效。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我市民族文化产业发展情况的调查报告五

20xx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民宗部门具体指导下,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主题,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进一步发展,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力度进一步加大,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较好的完成了工作任务。现汇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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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及时汇报传达全省、赣州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一是及时主动地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提出了贯彻落实意见和工作措施,引起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二是召开局机关干部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了会议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就如何贯彻好会议精神,做好20xx年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开展了认真讨论,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凝聚了力量、激发了热情。三是在全市统战(民族宗教)工作会议上进行了书面传达。

2、争取“四个列入”,民族宗教工作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一是列入了市委、市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争取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统战(民族宗教)工作会议,会议由市政府副市长曹瑞荣主持,市委常委、统战部陈萍部长作了重要讲话。各乡镇组织、统战委员,民宗助理员,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参加了此次会议。同时,各乡镇首次同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签订了责任状。二是把宗教工作继续列入了对市直(驻市)单位、乡镇和谐平安创建和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内容。三是把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和基本知识继续列入了市委党校干部培训课程。积极与市委组织部沟通联系,将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列入了市委党校乡村干部培训内容,安排了我局主要领导在今年“乡村干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培训班”上专题授课。四是争取市政府将把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和宗教工作特费继续列入了市财政预算。在市财政年度预算中安排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万元、宗教工作特费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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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展了民族工作基本情况大调研活动。争取乡镇和公安部门的大力支持,对全市少数民族基本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完善了资料,充实了台帐。同时,根据调查情况,组织人员到沙洲坝、谢坊镇等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村小组,对其民族成份、总人口数和少数民族人口数进行了进一步的调研,并到当地派出所进行了核实。通过核实,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局务会研究,认定沙洲坝七堡村兰屋小组为少数民族村小组,现已按程序报批。

2、全面启动了全市第二轮对口支援少数民族民族村、组工作。积极争取市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向全市通报表彰了第一轮对口支援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授予了9个对口支援单位“全市第一轮对口支援少数民族民族村组工作先进单位”的荣誉称号。同时,制定了《**市开展第二轮对口支援少数民族民族村、组工作实施方案》(瑞府办发〔20xx〕14号),组织10个单位自2019年3月起至20xx年12月止,连续5年对口支援我市1个民族村,10个民族村小组。对此,我局切实抓好对口支援的联系、服务工作,不断加大督查和组织协调力度,协调落实项目和资金。目前,10个对口支援单位已全部制定了5年工作规划和20xx年度实施计划,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3、精心做好项目的开发、论证、申报工作,积极向上争项目、争资金。加强同财政、水务、文化部门的协调协作,严把立项、论证、申报关,向上申报了该村修建河堤、水渠及特色民族村寨保护等3个项目,并多次向省、赣州市民宗局领导汇报了我市上报项目情况,争取支持和照顾。加强同交通部门联系,密切跟踪落实日东、泽覃、壬田等乡镇民族村组全面通沙石路和分步通水泥路项目情况。同时,组织实施了20xx年省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扶持项目—安治畲族村新种200亩毛竹项目,组织人员到日东乡赣源村河背畲族村小组督查市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扶持的肉牛养殖项目,确保项目取得实效。

4、“整村推进”了安治畲族村新农村建设工作。争取市委、市政府连续第4年把泽覃乡安治畲族村列为全市新农村建设点,安排统战部、民宗局共同挂点,并由我局副局长任工作组长。目前,该点破旧猪牛栏、厕已全部拆除,房屋粉刷,檐阶、通户便道、余坪硬化和环境美化等工作已全面完成。在6月份“推进月”活动检查评比中评为前第5名。

5、开展了《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宣传教育提纲》宣传活动。编印了《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宣传教育提纲》小册子,分发给市民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乡镇党政主要领导、组织统战委员、民宗助理员及各少数民族村组干部,极大地强化了各级领导干部和少数民族群众的民族政策法规意识,有力地巩固了民族团结和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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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展了宗教政策法规培训活动。举办了4期乡镇民宗助理员和宗教界人士宗教政策法规培训班,极大提高了宗教工作干部和宗教界人士的政治素质、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同时,经与市委组织部协调,将宗教政策法规列入了市委党校培训内容,我局将派员在乡、村干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培训班上授课。

2、开展了“规范化管理”活动不达标场所督查活动。对去年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活动中评定的不达标场所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并组织人员深入到黄柏、大柏地等7个乡镇督查,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指导场所健全管理组织和规章制度,做到了限期整改,定期督查,实地指导。

3、开展了对宗教团体和重点宗教活动活动场所财务检查工作。6月中旬,我局以开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规范管理年”活动为契机,在赣州市率先开展了对宗教团体和重点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检查工作。向各宗教团体和有关宗教活动场所下发了《关于对宗教团体和部分宗教活动场所进行财务检查的通知》(瑞民宗字〔20xx〕5号),集中2个月时间开展了对两个宗教团体和重点宗教场所的财务检查工作,总结推广了经验、发现处置了问题,并向全市各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通报了检查结果。

4、切实加大对违法、违规宗教活动的处置力度。一是开展了国庆期间宗教领域维稳工作。国庆前夕,我局召开了各乡镇民宗助理员会议,专题安排部署国庆期间宗教领域维稳工作,建立了值班制度、每日零报告制度,要求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和隐患,做到专人负责、包案处理、妥善化解,确保了我市国庆期间宗教领域的稳定。二是开展了执法大检查活动。6月初,我局会同象湖镇开展联合执法,依法取缔了象湖镇东升居委会辖区的1处基督教私设聚会点,确保了上级提出的年内不出现新的基督教私设聚会点的目标实现。三是拓宽了信息渠道。在基层宗教界代表人士中选聘了多名维稳信息员,并实行动态管理,为及时发现、处置宗教不稳定因素起到了积极作用。

5、切实帮助宗教界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3月份以来,我市重点工程龙珠寺的道路建设已全面推开,针对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征地补偿问题,我局积极加强同国土、象湖镇和瑞明村等单位和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支持,使该路的建设顺利进行。争取市规划委员会专题研究城南教堂整体搬迁新建教堂的选址征地问题,在城市用地非常紧张的情况下优先安排了迁建用地,并于今年5月确定了选址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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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推进了行政执法主体建设。围绕“宗教工作主体在县”工作要求,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2名干部参加了市法制部门组织的行政执法综合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并通过考试取得了行政执法证,使我局有执法资格的干部达到了3名,增强了执法力量。

2、有效开展了机关效能年活动。一是建章立制。制作了《**市民宗局机关效能制度汇编》,落实了岗位、职责、奖惩三位一体的长效管理机制。二是提高效率。严格按规定梳理了行政审批事项,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高效便捷。三是转变作风。深入民族村组和宗教场所开展下访活动,登门纳谏,上门服务,有效协调解决了龙珠寺道路建设、市基督教堂迁建选址征地以及将沙洲坝镇七堡村兰屋村小组报批为少数民族村小组等问题。四是强化素质。开展了“一天一自学、一月一讲座、一季一论坛、一年一评学”主题学习活动。局领导带头作专题讲座,全体干部大兴调研之风。在上级民宗系统杂志、网站上稿30余篇,其中《江西省**市纵深推进“宗教工作主体在县”》在国家宗教局主办的《中国宗教》20xx年第7期刊发,出色地完成了上级下达的信息调研任务。

3、推进了中央苏区民族史研究工作。20xx年,争取国家民委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旧址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20xx年,将中央苏区民族工作研究成果制作成《伟大的探索—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民族工作》宣传册,得到了民族工作系统各级领导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今年,又争取省民宗局就“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民族工作研究”向国家民委进行了专题汇报,引起了国家民委对此项工作的进一步重视,并把中华苏维埃时期民族工作与民族理论研究列入了国家民委20xx年度研究课题。

今年以来,我局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民宗部门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民族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任务仍然比较艰巨,对口支援工作进展不平衡。二是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非法、违法宗教活动在一定范围内仍然存在。

20xx年工作打算

(一)围绕“两个共同”,推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一是全面推进第二轮对口支援少数民族民族村、组工作。按照(瑞府办发〔20xx〕14号)的要求,做好对口支援的组织、协调、监督工作。二是加大对少数民族扶持力度。统筹安排、合理利用好我市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着力解决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群众最现实、最直接、最迫切的问题。三是加强同上级民宗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向上争项目、争资金,切实解决制约民族地区发展缺项目、少资金的瓶颈问题。四是深入推进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民族工作史研究工作。争取争取国家民委拨付专款在我市兴建“中央苏区民族工作史陈列馆”。

(二)落实“六项措施”,全力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一是纵深推进宗教工作“主体在县”争先创优活动。以强化基层基础为重点,以宗教工作“主体在县,延伸到乡,落实到村,规范到点”为主抓手,在乡镇设立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在全市推行“宗教工作包乡挂点责任制”。二是进一步宣传、落实好两个《条例》。充分利用各种有效途径,以社会各界为对象,以“三支队伍”和宗教界为重点,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了解宗教政策、抵御渗透、维护宗教和谐的广泛社会基础。三是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依法治理佛教“两乱”和基督教私设聚会点问题。四是深入推进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活动,不断加大对宗教活动场所及其活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力度。五是建立健全宗教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市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作用,形成整体合力。六是深入开展创建“双和谐”、“双五好”活动。加强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人士队伍建设。强化服务,切实帮助宗教界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关于我市民族文化产业发展情况的调查报告六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春回大地,万象更新。2月28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暨学雷锋志愿服务大会宣布,中山被评为“全国文明城市”,这是我市在20xx年成为首批“全国文明城市”后第四次获此殊荣!

二十载努力功在全体市民,四连冠荣誉属于全体市民!近年来,我们坚持以创建文明城市为抓手,着眼于提高全体市民的福祉,着眼于城市的转型发展,努力营造全民共建共享的和美家园。全体市民无论行业、无论岗位、无论老幼,识大体,顾大局,万众一心,携手同行,以高度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参与到文明创建当中来。正是全市上下众志成城、砥砺前行,才成就了“全国文明城市”这份无比崇高的荣誉。在此,我们谨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广大市民致以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文明城市创建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只有更好、没有最好。我们历来主张,搞创建的根本目的是通过创文这个绝佳的综合载体,促使发展上台阶、城市树形象、群众得实惠。我们要牢固树立创建为民、创建利民的工作理念,以蝉联“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创建工作力度,不断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努力打好“全民牌”和整体战,切实把文明城市创建打造成一项接地气、连民心的惠民工程、民心工程、德政工程,为全体市民创造更美好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实现身修、家齐、市治、一方平。

美丽中山是320万新老中山人的共有家园,每一位中山市民都是家园的建设者和守护者,您的每一分努力,都在为我们的家园增光添彩。让我们共同努力,从零出发,再从自己做起、再从点滴做起、再从现在做起,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争做文明的践行者和传播者。我们相信,在全体市民的共同努力下,文明中山一定能够在新起点上实现新跨越,在新高峰上铸就新辉煌,谱写出更加美丽中山的新篇章。

中共中山书记 薛晓峰

中山市市长 陈良贤

20xx年3月5日

关于我市民族文化产业发展情况的调查报告七

市民同志们:

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市荣获首批‚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标志着我市文明城市建设达到了一个新高度,实现了一个新跨越。在这次争创过程中,全体市民同心同德,积极参与,表现出高度的城市主人意识、责任意识和良好的道德素质、文明素质。

几年来,全市上下按照科学、和谐、率先发展的要求,解放思想、凝心聚力,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绩,经济社会继续保持了又好又快发展的态势,人民群众在改革和发展中得到了更多实惠。烟台先后获得‚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城市‛和中国生活质量十强城市、中国创新环境十强城市、中国投资环境‚金牌城市‛等荣誉称号,赢得‚长安杯‛、‚中国人居环境奖‛和‚联合国人居奖‛。广大市民的整体文明素质不断提高,热爱城市、建设家园,热心公益、关爱他人,爱护设施、保护环境,崇尚诚信、注重礼仪等蔚然成风。烟台这座美丽的海滨城市越来越繁荣,越来越有影响力,广大市民在共享文明成果的同时,也倍增了自信心和自豪感。

今年中央文明委要在全国开展第二届‚全国文明城市‛评选活动。这次评选,内容更广,要求更高,竞争也更加激烈。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要积极参与,共同努力,为再创全国文明城市做出新贡献,以实际行动展示文明烟台新形象。

市民是城市的主体,市民素质决定了城市的文明程度。我们要认真遵守‚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20字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大力弘扬‚创新、拼搏、协作、包容‛的新时期烟台精神,认真履行《烟台市民文明公约》,自觉做到《烟台市民行为‘十不’规定》。要积极倡导以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德,在社会上做一个好公民;积极倡导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在工作中做一个好建设者;积极倡导以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为主要内容的家庭美德,在家庭里做一个好成员。

关心时事,适应形势,是新时期文明市民的必备素质。我们要积极参与形势教育活动,认真学习和掌握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等党和国家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立足岗位,为烟台的科学、和谐、率先发展贡献力量。

多年来各级广泛开展的‚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弘扬民族文化优秀传统的主题活动,诚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是提高市民素质的有效载体。我们要自觉参与,努力在活动中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提高素质。

和谐的人际关系、良好的社会风尚是文明城市的重要标志。我们要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志愿服务、邻里互助、爱心捐助、抗震救灾、捐献骨髓、植树造林、爱国卫生等公益活动,构建团结和谐、共同前进的人际关系。

青少年是民族的未来和国家的希望。从社会到家庭,都要关心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共同创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近年来,我市在文明城市建设中涌现出许多道德模范人物。有‚时代先锋‛蔡京堂,有‚和谐使者‛王全杰,有全国‚五四标兵‛刘新贵,有九年背着同学上学的孙园娜,等等。我们要以这些道德模范人物为榜样,积极宣传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奉献社会。

‚全国文明城市‛是全体市民的共同荣誉;再创‚全国文明城市‛是全体市民的共同责任。各行各业、社会各界要积极行动起来,以争创文明城市为己任,以维护烟台形象为光荣,以损害烟台形象为耻辱,从自身做起,从一言一行、一点一滴做起,为烟台增光添彩,共同为再创全国文明城市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我们坚信: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有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有全体市民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我市再创全国文明城市的奋斗目标一定能够实现。

xx年x月x日

关于我市民族文化产业发展情况的调查报告八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市委、市政府提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工作目标以来,全市上下同心同德,齐心协力,使得我们的街道更干净了,道路更畅通了,空气更清新了,生活更舒适了,环境更优美了,城市更靓丽了,市民更文明了。这一切都是广大市民热情参与、全力支持的结果,在此,谨向您表示衷心的感谢。

郴州是我们共同的家,作为这座城市的主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幸福郴州是我们共同的心愿。当前,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入全面冲刺阶段,即将迎来全省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工作组的测评。测评成绩事关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明确要求在此次测评中力争夺取湖南省地州市第一名,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申报提名资格城市。在此,我们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倡议,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投身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1、争做文明卫生的郴州人。自觉摒弃不文明行为,讲究卫生、美化环境;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乱贴乱画、乱堆乱放、乱摆乱占,不损坏环卫、市政设施,不践踏花草、损毁树木;保持街巷、市场、门店、社区和楼道卫生清洁,保持市容整洁优美,主动参与辖区环境整治活动,养成文明健康生活方式

2、争做文明有礼的郴州人。自觉践行《郴州市民文明公约》,遵守城市管理“十禁止”规定,不在公共场所吸烟、大声喧哗;窗口服务行业从业人员要文明规范服务,提高服务质量,树立文明形象;积极参与公共文明引导活动和“文明餐桌”行动;邻里之间相互尊重、宽容谦让、和谐相处;家庭成员间互敬互爱、孝敬老人,关爱后代;友善对待外来人员,热情回答陌生人询问。

3、争做文明守法的郴州人。自觉遵守社会道德,遵纪守法,抵制“黄、赌、毒”和各种封建迷信活动;不信谣、不传谣;自觉遵守公共交通秩序,不违章超速行驶、闯红灯、乱穿马路、翻越护栏、乱停乱放,自觉排队候车,主动给老、弱、病、残、孕等需要帮助的人让座。

4、争做文明奉献的郴州人。热爱本职工作、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广泛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助人为乐,关爱自然、关爱社会,关爱他人,积极参与扶贫帮困、扶弱助残等社会公益活动;学习崇尚道德模范,存好心、做好事、当好人,以实际行动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市民朋友们,文明城市呼唤文明市民,文明市民创建文明城市。您的每一份努力,都让我们的城市更加文明;您的每一份辛劳,都会为我们的城市增添色彩;您的每一份热情,都会掀起更多人的文明意识和创建意识。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让我们的城市更美好,让社会更和谐、人民更幸福!

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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