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校办公室保密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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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校办公室保密工作制度一
1、严格办案保密纪律,认真执行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保密规定,进一步建立和落实办案保密工作纪律及其职责制。加强对涉案材料、办案用计算机、移动存储设备(u盘、软盘、移动硬盘等)、密码传真机、手机的管理。
2、对信访举报件由信访室实行统一登记,集中管理。
3、切实加强对领导同志批示件的管理,个人不得保存领导同志的批示件。
4、严格遵守“四不准”。不准打听、了解不属于自我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举报情景和案件情景;不准传播案情或者向案件当事人和其他涉案人员及其亲友传递消息;不准泄露、扩散有关举报材料、私自向被举报人透露举报人的情景和举报材料的资料;不准未经批准,擅自在新闻媒体上披露正在查处的案件情景。
1、所有秘密文件、有关汇报材料的打印,都必须按照领导批准的发送范围计算印刷份数,不得擅自多印多留。打印过程中构成的清样、废纸,应及时销毁。复印、翻印、摘录秘密文件必须经过批准,并将复印、翻印件同正本文件一样保管。
2、对各个渠道收到的密件,由专人负责进行登记、签收、传阅、借阅、销毁,无关人员不得拆封。由领导亲启的信访件只能由领导本人拆阅。
3、秘密文件传阅由专人传递,并严格限制在规定的范围之内,不得扩大。文件传阅夹内的文件不得拆散、取出。传递人员要随时掌握其流向,传阅完毕后及时清点收存。
4、严格秘密文件借阅登记,规定借阅时间,控制“密级”文件阅知范围,异常是对标有“密级”文件的外借,须经分管机关的副书记批准。
5、下发、批转秘密文件和涉案材料(领导批示件、批转信访件等),要严格登记制度,集中管理。
1、根据“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的要求,各室用于文字处理的计算机必须做到专机专用,一律不准直接或间接与其他机关网、国际互联网连接。非本委局机关工作人员严禁使用本单位计算机。严禁在上互联网的计算机存储、制作、传递、使用涉密文件、信息、数据以及内部资料。
2、便携式计算机必须专人保管,不得横传或将其放置在未加保密措施的地方。使用人更换时必须做好交接手续。
3、不得在计算机硬盘中存贮机密级以上文件,秘密级文件必须采取加密措施。
4、在处理涉密文件、信息时,不得有无关人员在场。
5、处理有涉密信息的计算机必须设置开机密码,涉密文件必须在文中标明密级,密级与正文不得分离。
6、存贮有涉密文件、信息的移动存贮设备(软盘、u盘、移动硬盘等)必须标明密级,并按同级密件属性进行保管和传输,同一移动存贮设备中存有不一样密级文件的,按其存贮最高密级文件标密级;存贮过涉密文件的移动存贮设备,即使已删除文件或格式化,仍需按其密级进行保管和传输,严禁将其带出机关或办案点。
7、信息网的公文传输(邮件)仅限于纪检监察机关内部传输信息、文件、通知、报表、材料和数据等。
8、涉密载体、涉密设备或配件的维护、更换、维修由办公室负责,事先必须进行消磁处理,严禁私自拿出单位维修。请外单位技术人员到机关维修或维护涉密计算机或网络,必须登记并有专人监督。
9、涉密载体、涉密设备或配件(计算机、软盘等)的报废,需书面报请委局保密领导小组批准,由办公室处理,不得随意处置或丢弃。涉密存贮设备的销毁由办公室实施,在委局保密领导小组监督下实行不可恢复性销毁。
1、文印室属委局机关保密重地,应控制进入文印室人员。室内工作人员要谨慎处理各类文件、材料,注意保存原件和安全保密工作。计算机、复印机、激光打印机、轻印刷设备维修人员进入文印室要进行严格监督。
2、密码机发生故障或出现异常,要立即停止使用,并向分管领导和省纪委办公厅总控室报告,由省纪委负责解决;与密码机相接的计算机出现故障需维修时,必须要将密码机取下,移出另存并删除带有国家机关和机关工作秘密的文件后,单独请人维修。
3、非工作时间或机房内无人时,报警器要处在良好的工作状态。密码设备操作人员每一天下班、节假日要做好密码设备的安全检查工作,保证各种设施的完好、到位。
委局所有印章必须明确专人管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按要求登记备案。纪委、监察局印章、纪委机关党支部委员会印章由办公室保管,使用由分管机关副书记审批。纠风办印章由纠风室保管。县纪委、监察局(含纠风办)印章使用涉及重大事项的报书记签批。各室印章使用管理由各室驻室负责。
党校办公室保密工作制度二
第一条: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管理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利和权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必须时间内只限必须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公司所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第五条: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善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第六条: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二条规定的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4、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5、公司员工人事档案,薪资待遇,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6、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重要会议记录;
7、其他经公司确定为应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策,通告,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第七条:公司机密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
1、绝密是最主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会对公司的权益造成个性严重的损害。
2、机密的主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会对公司的权益造成严惩严重的损害。
3、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对公司的权益造成损害。
第八条:公司秘级的确定
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秘级:
2、公司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状况为机密级:
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员工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4、属公司秘密事项但不能标明密级的,透过口头通知,传达接触范围的人员。
第九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第七条,第八条之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第十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公司行政部或主管副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电脑使用者负责保密。
第十一条:对于密级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务必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及个性授权人员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第十二条: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商业机密,由公司指定的专门部门负责,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十三条: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带给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第十四条:具有属于公司秘密资料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方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选取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2、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管理会议文件;
3、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4、确定会议资料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第十五条:不准在私人书信和通讯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透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第十六条: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或相关领导,由其及时作来源理
第十七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给予警告并予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制度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的:
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第十八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并罚款五千元并酌情赔偿公司所以受到的经济损失直至追究其刑事职责:
1、违反本制度规定,为他人穷取,出卖公司秘密的;
2、故意或过去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第十九条:本制度规定的泄露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1、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2、使公司秘密超出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党校办公室保密工作制度三
(一)对上级部门发来的秘密文件资料和机关制定的秘密文件,由专人负责收发和存档,并在规定范围内进行传阅。传阅密件应当使用专用文件夹,要有登记签收手续,不得横向传阅,阅办人阅后应及时将密件退回。
(二)借阅、查询密件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在机要室内进行,查询人要在登记本上签字后方可查阅。绝密级文件、资料和密码电报不得抄录、复印、拍照、录像等,因工作需摘抄的,要履行审批手续;摘抄时只能抄录有关资料,不得抄录日期和编号。
(三)机关各业务科室、职能部门领导干部开会、学习带回的文件,一律由本科室兼职保密员负责登记、整理,按时间要求归档。
(四)各科室印制密件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确保密件及印制过程中的安全。印制密件,必须按批准份数印制,不得多印、私留,印制中的校样、半成品、印板、废品等应当按规定及时销毁,需要保留的软盘、光盘等应当按密件管理,妥善保管,密件印好后,应当及时送到交办单位。
(五)绝密级文件不得复印,确因工作需要复印的,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并经制发机关批准。复印件要视同原件密级进行管理。绝密级文件不得经过传真机传输。
(六)对绝密的机关秘密文件、资料或其它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非经原确定密级的机关、单位或上级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须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七)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本人所掌握的国家、单位秘密,不准在私人交往中泄露国家、机关秘密。对外供给涉及本单位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秘密,批准人员应向本单位保密领导小组通报有关情景。严禁在无保密装置的有线、无线电话及私人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
(八)本机关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国际互联网或其它公共信息网络相连接,必须加强管理,并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互联网保密管理规定》的学习。
(九)机关各科室购买软盘、计算机及维修计算机须由党政办公室严格把关,存有保密数据和文件的软盘一律不得带回家或各科室相互借用。
(十)保密领导小组半年检查一次全机关保密工作,年终进行保密工作总结,对查找出的不足,限期改正,对问题严重的科室或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严格控制各项国家秘密和知悉范围,因工作需要扩大知悉范围的,须经领导批准。
(十二)本制度由保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党校办公室保密工作制度四
1、1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1、2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必须时间内只限必须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机密。技术秘密是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且企业采取保密措施的非专利技术和技术信息。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
1、3公司全体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接触到企业商业秘密的高级员工,例如: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财务人员、销售人员、秘书等对保守公司秘密负有个性的职责。
1、4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2、1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1、2项规定的范围以及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人及资料。
7)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2、2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个性严重的损害;
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
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损害。
2、3公司秘级的确定:
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技术资料为绝密级;
2)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状况为机密;
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人、尚未进人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2、4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分永久、长期、短期,一般与密级相对应,特殊状况外标明。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3、1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办公室或主管副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电脑部门负责保密。
3、2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务必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公司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3、3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3、4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带给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3、5具有属于公司秘密资料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选取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2)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3)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4)确定会议资料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3、6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透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3、7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接到报告,应立即作来源理。
3、8出现下列状况之一者,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1)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带给公司秘密的;
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3、9公司与全体员工签订《员工保守商业秘密协议书》,《员工保守商业秘密协议书》以书面形式签订,协议附后。
3、10在保密合同有效期限内,员工应履行下列义务:
1)严格遵守本企业保密制度,防止泄漏企业技术秘密;
2)不得向他人泄漏企业技术秘密;
3)非经公司书面同意,不得利用该技术秘密进行生产与经营活动,不得利用技术秘密进行新的研究和开发:
3、11对高级员工实行“竞业限制”制度,限制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财务人员、销售人员、秘书等高级员工的以下行为:
1)自行设立与本公司竞争的公司;
2)就职于本公司的竞争对手;
3)在竞争企业中兼职;
4)引诱企业中的其他员工辞职;
5)引诱企业的客户脱离企业;
6)在离职后,与企业进行竞争的其他行为。
3、12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合作、代理、交易合同或协议,均需设置“保密条款”,对合同对方增设保密义务。“保密条款”应当包含以下资料:
1)明示合同所涉及的需要保密的商业秘密范围;
2)合同对方以及合同对方的任何员工、代理人均受保密条款的约束;
3)受约束的保密义务人在未经许可的状况下,不可将商业秘密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或用于合同目的以外的用途;
4)受约束的保密义务人不可将内含保密信息的资料、文件、实物等携带出保密区域;
5)保密义务人不可在对外理解访间或者与任何第三方交流时涉及合同规定的商业秘密资料;
6)不相关的员工不可接触或了解商业秘密;
7)保密信息应当在合同终止后交还;
8)保密期限在合同终止后仍然持续有效;
9)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明确的违约职责。
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综合管理部。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党校办公室保密工作制度五
第一条市国土资源局保密工作由局党组领导。局保密工作的对象为局机关、分局、局属事业单位全体工作人员。
第二条局领导和科级以上干部要带头遵守《国家保密法》和有关保密工作规章制度,支持、帮助局办公室解决局机关保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接受局党组及市保密局的监督和检查。
第三条局办公室收到国家秘密级文件,应严格履行登记、传递、签收、保管、销毁等手续。对绝密级的国家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非经原定密单位或其上级机关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其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应指定专人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机密、绝密的各种载体应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第四条局机关寄往外地的国家秘密级以上文件、资料,其信封(或包装)上要标明密级标志,可通过机要公文交换站交换,严格登记、签收手续。国家绝密级文件应由2人以上送往收件单位指定人员签收,或由受文单位派专人前往签收。国家秘密文件不能与一般文件混装混寄。
第五条国家秘密级文件不能用未加密的传真机传递,也不得在无保密设施的公共网上传递。
第六条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提供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要事先提出申请,经局党组审查同意后实施。
第七条各科(室)经办、形成的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放置在安全的柜内,定期进行检查清退、归档,做到件件有着落。
第八条对失泄密事件相关人员的查处:若有失泄密事件发生,当事人和科(室)负责人应以最快的速度向局党组报告,局党组根据失密情况向市保密局汇报,情节严重的立即向市保密委报告,局党组和各科(室)对失泄密事件应及时查处并采取防范措施,缩小损失和危害。对失泄密事件情节严重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对离岗人员的要求:
(一)工作人员在局内调整工作岗位,在离岗前应将所经办、保管的秘密文件、资料进行清理、登记,并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二)调离本局的所有工作人员,在离岗前,应到局办公室办理文件、资料、档案特别是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归还、归档手续,方可办理调离手续。
(三)调离本局的所有人员在离岗前,应将自己涉及国家秘密的笔记本、摘抄文件、资料等交办公室统一销毁。若确因工作需要留存的,应报局党组或主管领导批准。
党校办公室保密工作制度六
中央保密委员会是党中央统一领导党政军保密工作的领导机构,地方各级党的保密委员会是党管保密的专门组织。区县(市)和管理区均应按要求设置保密委员会,健全保密组织机构,明确职责权限,建立相应的保密规章制度,对本单位保密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具体是:
1、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指导思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决定;贯彻执行上级保密委员会的有关保密工作指示、部署。
2、制定保密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保密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研究决定单位保密工作的重大问题和审查审批保密管理有关事项。
4、组织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加强涉密人员管理的领导。
5、制定保密技术(含人防、物防、技防)发展规划并指导、组织实施。
6、开展保密监督检查工作,协助查处本单位发生的重大泄密事件。
7、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保密委员会报告工作,并提出加强和改善保密工作的意见、提议。
保密工作机构设置及职责要求
保密工作专职机构即各级保密工作管理部门。目前,我市的保密工作专门机构为市、区县(市)两级国家保密局。市、区县(市)国家保密局与市、区县(市)委保密委办公室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管理。市国家保密局下设保密法规宣传科、保密技术监管科、保密技术检查中心和涉密载体销毁中心4个科(中心)。主要职责如下:
1、保密法规宣传科。负责宣传贯彻上级党委和政府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保密法律法规;制定全市保密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地方性保密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订和报审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依法确定国家秘密和保密期限工作;负责全市保密工作队伍的培训、保密业务指导、保密法规咨询等工作。
2、保密技术监管科。负责制定全市保密技术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各机关、单位的保密检查;负责对全市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商业秘密的保密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监督《保密法》及其他保密法规的实施;负责对涉密单位、涉密网络及涉密事项进行审批、技术检查和监督;负责对全市印刷、复印行业复制国家秘密载体定点单位的监督管理;负责对国家统一考试的保密监管工作;负责对外宣传资料和境内公开出版物的保密审查,以及对全市邮寄、携带出境或向境外供给的文件资料进行保密审查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对本市新组建的副处级以上单位受文条件审验;负责组织全市保密新技术、设备的推广应用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失泄密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对全市保密技术监管工作的调研。
3、保密技术检查中心。负责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泄密漏洞检测,并提出相应的技术防范方案;负责通信、办公自动化和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电磁泄漏检测,并提出相应的防护方案;负责对互联网和其他公共网络上网信息涉密情景进行保密检查;负责为党政机关要害部门(部位)安全保密环境及重大涉密活动、重要涉密场所供给保密技术检查服务;负责保密技术设备的研制、鉴定和推广应用工作;负责保密技术培训和咨询服务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4、市涉密载体销毁中心。负责全市纸介质、磁介质秘密载体和机关、单位内部工作资料的销毁管理工作;负责承担全市重大活动、重要会议涉密载体的销毁工作;负责对全市涉密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等办公设备的定点维修服务工作;负责对市涉密载体销毁基地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全市涉密载体销毁管理工作进行调研。
机关、单位应当成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在各级保密委员会的领导下履行具体管理本机关、单位各类秘密的职责。机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保密领导小组组长,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分管负责,选配专职保密干部从事日常保密管理工作。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经常研究单位的保密工作,提出加强和改善保密工作的具体意见。
2、组织本机关、本单位人员学习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文件、保密法律法规,开展普及保密法知识教育及其他形式的保密教育。
3、根据保密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单位实际,有针对性的制定操作性强的保密制度,以及保密措施。
4、按照法定程序,确定定密职责人。按照本行业、本系统《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的规定》,确定本机关、本单位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及其密级和保密期限,并在国家秘密载体上作出标识,明确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
5、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保密标准等规定要求,对国家秘密载体,密件、密品,涉密信息系统,保密要害部门、部位采取技术防护措施。对国家秘密知悉范围以外的人员接触、使用国家秘密,进行严格管理和审批。
6、加强对涉密人员管理,明确涉密人员的权利、岗位职责和要求,经常开展教育培训,不定期地进行保密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7、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规定,配合有关机关开展泄密案件调查,对已发生的泄密案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保密部门报告情景,及时查处泄密案件当事人,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等。
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职责制
机关、单位应当实行保密工作职责制,健全保密管理制度,完善保密防护措施,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加强保密检查。机关单位实行保密工作职责制,主要是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职责制。
1、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必须自觉理解保密监督,模范遵守保密法律、法规和下列保密守则:
⑴不泄露党和国家秘密。
⑵不在无保密保障的场所阅办、存放密级文件、资料。
⑶不擅自或指使他人复制、摘抄、销毁或私自留存带有密级的文件、资料。确因工作需要复印的,经请示上级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复印,复印件按同等密级文件管理。
⑷不在非保密笔记本或未采取保密措施的电子信息设备中记录、传输和储存党和国家秘密事项。
⑸不携带密级文件、资料进入公共场所或进行社交活动,特殊情景下由本人或指定专人严格保管。
⑹不准用无保密措施的通信设施和普通邮政传送党和国家秘密。
⑺不准与亲友和无关人员谈论党和国家秘密。
⑻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
⑼不在涉外活动或理解记者采访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确因工作需要涉及或供给党和国家秘密的,应事先报经有相应权限的机关批准。
⑽不在出国访问、考察等外事活动中携带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或物品;确因工作需要携带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
2、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对保密工作负有领导职责。在研究、部署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工作时,要同时对保密工作提出要求,作出安排,做到业务工作管到哪里,保密工作也要管到哪里。
3、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职责制的资料。包括:
⑴自觉理解保密监督,模范遵守保密法律法规和各项保密制度,带头贯彻执行上级关于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决定,及时了解保密工作情景,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
⑵主要领导全面担负保密工作的领导职责,分管保密工作的领导担负具体组织领导保密工作的职责。
⑶结合实际,提出贯彻执行上级保密工作方针、政策、指示、决定的具体意见和措施,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保密工作,及时处理保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失泄密事件。
⑷及时组织传达学习上级的保密工作文件和指示,有计划地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工作。
⑸贯彻执行保密法规,制定实施保密工作计划。组织依法定密工作,健全各项保密规章制度,加强保密管理,进行督促检查。
⑹对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重要活动、会议或项目,组织制定保密工作方案,采取保密措施。
⑺认真总结本单位的保密工作,组织查处失泄密事件,表彰保密工作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⑻进取为保密部门和保密干部做好工作创造必要条件。
4、部门(科室)领导保密工作职责制资料。
⑴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保密工作的文件和规章制度,做好本部门(科室)的保密工作。
⑵不定期地组织本部门(科室)人员学习有关保密工作的文件,经常对主要岗位人员异常是涉密岗位人员进行保密教育。
⑶了解和掌握本部门(科室)业务工作中的保密范围,把保密工作纳入业务管理工作,经常进行督促和检查。
⑷自觉遵守保密纪律,监督、检查本部门(科室)保密工作落实情景,及时堵塞漏洞,防止各类失泄密事件的.发生。一旦发生失泄密事件,必须逐级上报。
5、各级领导干部落实保密工作职责制的情景,纳入领导干部考核资料。对认真履行保密工作职责,为保守党和国家秘密做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领导干部,依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或奖励。对玩忽职守,不认真履行保密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失泄密的领导干部,要依法追究其职责。
党校办公室保密工作制度七
1、保守国家秘密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是每位国家工作人员的义务和职责,各部门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遵守保密守则,按照《保密法》规定程序依法办事。
2、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不在私人通讯中涉及秘密;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秘密事项;不携带秘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3,建立健全收发文制度,各科室要有专人负责履行文件登记、管理和清退工作,发现属于国家秘级文件资料丢失、被窃、泄密时,必须立即报告,及时追查,力挽损失。
4,各部门年终清退与本部门无关的并无保存价值的文件和一些刊物,必须进行销毁或碎纸处理,不得擅自出售。
5、档案专、兼职管理人员对秘密档案材料应严加管理,严格传递、借阅手续,如需借阅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并在档案阅览室内查阅,不准带出档案室,不准摘抄;档案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利用范围,以确保档案的安全。
6、计算机房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进入机房必须进行审批和登记制度,确定专人负责计算机的应用管理。凡秘密数据的传输和存贮均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录有文件的软盘信息要妥善保管,严防丢失。
1、要害部位范围:各单位财务室、电脑室、档案室、物资库。
2、保密安全管理要求:
①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单位党政一把手对本单位要害部位管理负全面责任。
②与本职工作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要害部位,因工作关系需经本单位领导同意后,才能借阅有关资料和进行公务活动。
③贵重物品、现金、票证落实专人负责,责任人要认真做好保管、使用、防火、防盗、防潮、防爆及保密工作,对要害部位认真按安全保卫保密要求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防范于未然。
④建立要害部位管理呈报制度,要害部位安全值班及交接班登记制度,要害部位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并建立要害部位处置突发事件预案。
⑤建立各要害岗位保密安全责任制,开展经常性安全保卫保密检查,针对存在隐患及时整改不留后患。
⑥按规范要求对要害部位做好避雷、防爆措施及安全用电。结合业务工作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各个环节,制定严格的保密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
⑦加强计算机系统的保密安全管理。对涉密与非保密计算机予以明确区分,涉密机必须完全与局域网脱离连接,并禁止上因特网以防泄密。并采取身份认证、存储传输加密。
3、责任追究:
要害部位管理责任人或单位因失职或管理不善造成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追究,并采取通报批评、黄牌警告,一票否决及经济处罚等方式对责任人及单位进行处罚,直至追究泄密刑事责任。
1、公路综合档案是本单位的公路改建、养护、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全部档案的总和。它包括公路、桥涵等公路构造物修建项目、公路机械设备、财务管理、劳动工资、公路科研和党务、政务、安全保卫和群团工作等方面的档案。
2、公路综合档案实行统一管理原则。各门类新增档案材料,由机关各部门兼职档案员负责收集本部门在工作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送交综合档案室,进行鉴定、编号、归档,并按规范程序办理移交手续。
3、档案库房必须具备卫生的环境和良好防范措施。
4、定期进行库存档案的清理核对工作,做到账、档、卡相符,对破损或载体变质的档案要进行修补和复制,保证档案的完整。
5、应根据国家和有关部门制定的档案分类编号办法和保密规定,严格、科学、规范地进行档案分类编号,确定保管期限和档案鉴定工作。
6、借阅档案资料要注意保护和保密,不得擅自复印、拍照,更不得涂改或在档案上做任何标记、抽换、损坏,必须保证档案的整洁,不得丢失泄密,如发现丢失泄密现象,应按保密规定立即向安全保卫部门或保密机构报告,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7、档案保密范围:
①历史档案资料和
编研材料中,涉及到领土归属、边界勘定、民族关系的档案资料;
②批量运输档案的时间、路线的保卫方案;
③档案后库的收藏档案内容、数量以及保卫方案、措施;
④档案工作的重大科研成果、发明创造以及试验、生产的配方和工艺决窍;
⑤历史档案及其编研材料中涉及的特种工艺、技术决窍、秘方及涉及中外产权的内容;
⑥建国以前外国在华机构的各种档案内容及统计数字。
8、档案管理不得擅自扩散的范围:
①未经公布的档案工作统计数字;
②正在研究、尚未做出结论的干部调配、内部评议问题。
③历史档案及其编研材料中涉及个人隐私的部分。
9、对秘密档案资料应严加管理,严格传递、借阅手续。如需借阅须经领导批准,并在档案阅览室内查阅,不准带出档案室,不准摘抄,不得檀自扩大利用范围,以确保档案的安全。
1、呈送领导人指示的文件,应进行登记,领导人批示后,应退还办文部门,领导人之间不得横向传批文件,不应把批文直接交承办单位。
2、传阅文件一律采取直传方式,经管文件的人员应逐件登记送阅文人,阅后退回,要清点份数,阅文人之间不得横向传阅。
3、传阅文件一般每次不得超过两天,急件阅后即退,不得任意积压与延长时间。
4、传阅夹内的文件,不许随意抽取。若因工作需要,必须经收发人员同意,并办理借阅手续。不得擅自扩大文件的传阅范围。
5、文件阅毕后,必须签注姓名(全称)及时间。
6、传阅文件必须注意保存与爱护,不得污损或丢失。
7、凡发给领导干部私人圈阅的各类文件,在年终必须按规定清退。
1、召开秘密程度较高的重要会议,会前应与保卫、保密部门联系,共同采取安全保密措施,并对与会人员进行保密教育,规定保密纪律。
2、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会议,应选择具备安全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严禁使用无线话筒传达密件和向室外扩音。
3、凡传达秘密文件,—定要按文件规定和上级指标办理,不得擅自扩大传达范围。
4、严禁无关人员进人会场,对需要列席会议的人员,应将名单呈报主管会议的领导同志审定。
5、凡规定不准记录的会议内容,与会人员不得记录,并不得携带录音机进入会场录音。
6,严禁滥印复印会议秘密文件、资料,确因工作需要复制的,必须经过批准,并标明密级,到指定地点复制。
7、会议期间复制的秘密文件,必须统一编号,登记分发,发给与会人员的文件,必须妥为保管,不得遗失。
8、与会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会议秘密内容,新闻部门不得公开报道会议秘密事项。
9、会议结束后,要对会议场所进行保密检查,查看有无遗失的文件、资料、笔记本等。
为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局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
1、市局领导必须模范遵守保密法律、法规和下列保密责任制。
①不泄露知悉的党和国家秘密。
②不在无保密保障的场所阅办秘密文件、资料。
③不使用无保密保障的电信通信传输党和国家秘密。
④不在家属、亲友、熟人和其他无关人员面前谈论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事项。
⑤不在私人通讯及公开发表的文章、著作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内容。
⑥不得携带秘密文件、资料参加社交活动。
⑦不在出国访问、考察等外事活动中携带秘密文件、资料。
⑧不在接受来访和采访活动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
⑨阅办完毕的秘密文件、资料应按规定及时清退、归档。
2、现职地、县级干部阅办秘密文件、资料和办理其他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事务,应在办公室进行。
3、现职地、县级干部因病住院,某些急办秘密文电确需送医院办理的,应指定专人随送随办并及时收回,不得泄露与扩散。
4、市局领导及其身边工作人员发生泄密问题,应主动及时向机关和保密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避免和减少损失。
5、市局领导干部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186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凡违反《保密法》规定,泄露国家秘密,不够刑事处罚的,单位有权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为加强对保密工作的领导,切实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秘密,保障机关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保密岗位工作职责如下:
(一)领导岗位保密工作职责
1、认真执行中央保密委员会、国家保密局有关保密的规定,把保密工作列入布置、检查、总结工作的内容。要对所属工作人员经常进行保密教育,真正做到业务管到哪里,保密工作也要管到哪里。
2、禁止用普通电话和无线移动电话交谈保密事项。
3、阅批文件要认真做到“人离文入柜”,“人离门上锁”。阅读完毕的文件、资料随时退还机要、秘书人员或承办人。密码电报及绝密文件要当天退还机要室。对记有秘密事项的笔记本、办公用纸等,要妥善保管,定期清理。
4、参加会议接到的秘密文件、资料,用后要及时交机要、秘书人员登记保管,不准擅自扩大传阅、传达范围。
5、不准将涉密文件、资料带回家中;按照有关规定确需在家中办公、阅读文件的领导同志,要有存放文件的保密设备;不准让家属、子女、亲友阅读秘密文件、资料;取送文件由秘书或机要人员负责。
6、审校、签发文件、刊物稿件时,要同时审核标密情况,把好定密关。
7。不在出国访问、公共场所、社交活动中携带秘密文件。
8,本人发生泄密问题后,要及时向组织和保密委员会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下级发生泄密问题后,要及时汇报,设法补救,不准掩盖包庇。
(二)秘书岗位保密工作职责
1、严守纪律,忠于职守,认真执行各项保密制度和规定。
2、一切秘密文件、电报、档案、资料、刊物、录音带、录像带和领导同志的笔记、信件等,必须严加保管。密件与普通件要分类存放;密件要存人保险柜,离岗时要上锁,关好门窗。
3、因特殊情况代收秘密文件、密码电报和档案材料时,不得私自拆阅,并及时办好移交手续。
4、收到密件要认真核对、登记,及时送领导阅批,或按保密规定妥善处理。
5、传阅秘密文件、资料要严格实行签收制度,按规定范围单线传阅,不得横传,随时挂号销号,及时催阅;不得擅自翻印、摘抄转载、公开引用。
6、秘密文件的成文草稿或多印件,视同正式文件登记、保管、归档或销毁。
7、发现密件丢失或下落不明,要立即报告保密部门,并抓紧查找,采取补救措施。
8、尚未公开的涉密的领导同志讲话、谈话和批示,以及尚未公开的涉密的会议时间、地点、与会人员、内容及会议文件、资料、记录、录音、录像等,不得向外泄露。
9、定期检查、清理、清退、销毁文件。销毁文件要执行登记、审批、监毁制度。严防将秘密文件、资料和文件底稿随同旧报纸等出售。
10、对会议记录和有关文件、资料要严加保管,及时立卷归档。
11、工作调动时,应将负责保管的文件、电报、资料、保密本等载体移交给组织指定的人负责接收,不准带走。
(三)机关工作人员保密工作职责
1、应熟悉《保密法》及其配套法规,依法履行保密义务,争做学法守法的模范。
2、应严格遵守《国家工作人员十条保密守则》。
3、要懂得复印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必须办理审批手续,复印件耍同原件一样妥为保管。
4、严禁携带或邮寄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出售,如确因工作需要,应按有关规定到所在地保密局办理手续。
5、在对外交往和涉外活动中,既要热情友好,又要注意内外有别,未经批准不得向外方人员提供党和国家的秘密。
6、不将秘密文件堆放在桌面上,人离开办公室时,应将秘密文件收藏在抽屉或橱柜,并随手关门。
7、个人不得保存秘密文件,阅办完毕后应及时清退。
8、起草文件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稿纸,不准随便乱扔,应投入废纸篓集中烧毁,重要的要当即销毁。
(四)文印岗位保密工作职责
1、凡带密级文件,没有领导签字不得私自复印。复印的秘密文件:绝密级的,需经原制发机关批准后才能复印;机密、秘密级的要有县团级以上单位的主管领导批准方能复印。要严格控制份数,复印件要按原件一样管理。
2、严格保管承印的秘密文稿、资料及有秘密内容的磁盘。
3、严格遵守保密纪律,打印、复印的涉密文稿的内容不得传播,不得让无关人员阅看,不得私自多印留存。
4、打印的密件废页、蜡纸应及时处理,不得让无关人员阅看。
5、印刷车间、文印室、计算机房内,禁止无关人员逗留、参观,严禁会客。
(五)机要收发岗位保密工作职责
1、切实做好秘密文件的登记、传递和管理工作。
2、对收件要认真进行核对,及时登记、分发并履行签收手续。
3、严格遵守明电明复、密电密复的规定,严禁明密电混用。
4、分发文件要直送有关机要、秘书人员或领导同志签收,不得找人捎带或代收。
5、递送文件要直达收文单位,不得托人捎带,严禁携带机要文件到公共场所。
6、凡领导亲启密件,送亲启者签收;如亲启者不在,要交领导指定的专人代收。
7、外出递送绝密文件要坚持二人同行,做到文件不离人,人在文件在。
8、禁止无关人员在机要室、收发室停留,严禁无关人员翻阅文件、信件和其他文件。
9、办公室内无人和下班时,要关好窗户,锁好门。
党校办公室保密工作制度八
一、档案管理人员和利用者均应树立保密观念,贯彻执行《档案法》和《保密法》,共同保守档案机密。
二、对各类档案均应按规定的范围进行查、借阅,并严格履行手续。查、借阅机密档案要经主管领导批准。
三、对机密档案要严格管理,不得将机密档案私自带出档案室或外传,对机密档案资料不得自行摘抄、拍照、翻印或复制。
四、凡涉及档案机密的人员一律不准在家庭、子女及无关人员面前谈论有关档案机密资料,不得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和私人通信中暴露档案机密。
五、利用者对所借档案文件、技术图纸等务必妥善保管,及时归还,不得转借他人,不准携带公出、探亲访友、出入公共场所。
六、对保管期满、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文件要按规定销毁,不得以废纸出售。
七、发生失密、泄密和档案被盗事件时,要立即报告主管领导、保密或保卫部门,当事者要写出书面报告。对违反保密规定、造成失泄密和被盗密者,应按其性质及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xx市档案局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一、档案库房是档案资料保护和贮存的重要基地,是带给利用档案的中心,除领导批准外,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二、保管档案务必有专用库房,并设专人负责管理。库房内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保证档案安全。
三、档案进出库房,要建立严格的登记制度,包括档案收进入库,库存档案调出室外及日常的调阅、归还。
四、档案库房应设有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虫、防鼠、防高温、防强光的措施。
五、对新接收入库档案要严格检查,对有虫蛀、发霉及其它问题的档案须经科学处理后方可入库。
六、库房内安置温湿度计,每一天定时测记。库房的温度应控制在14-24℃之间,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5-60%之间。
七、库房内应持续清洁,不得堆放与档案无关的物品。
八、每学期结束前,要对案卷进行总清点,检查帐、卡、物是否相符。
九、每一天下班前,应关掉库房门窗,切断水、电源,确保档案安全。
十、定期打扫库房卫生,持续库房与档案的清洁。
党校办公室保密工作制度九
第一条:为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严格遵守保密法规,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是全体师生员工应尽的义务。对违反保密法规、泄密、窃取、出卖和非法供给国家秘密的行为负有制止、举报和进取采取补救措施的职责。
第三条: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实行依法管理,贯彻“进取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利各项工作的方针”。
第四条: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实行“业务谁主管,保密谁负责”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各单位的主管领导对本单位的保密工作负有领导职责。
第五条:凡涉及下列资料的资料必须妥善加以保管:
(一)上级下发的秘密文件、电报、刊物、资料、统计报表等。未公开发表的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和其他上级机关领导同志的讲话批示。
(二)学校召开重要会议的会议文件和会议记录,学校起草的重要活动预案和改革调整方案。校部机关及相关单位起草的文件、文稿、电报,编印的涉密级的刊物、资料、名册、统计报表以及工作中构成的其他需保密的材料。
(三)尚未公布的学校综合统计报表,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工作报告和总结。
(四)文书、财会、基建、房产、采购标底和属于保密范围的科技资料。
(五)尚未公布的人事任免、调动、升级、奖惩、职称评聘等。
(六)涉及组织、宣传、纪检、统战、教务、档案、政保(稳定、安全及突发事件)等事项的人员情景、相关材料和工作预案。
(七)出国人员名册,出国人员回校后的汇报材料,出国未归人员情景;来校外国专家、留学生名册及情景材料;对外交流合作项目及协议。
(八)学生的政审材料;各类考试在启用之前的试题、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参与命题工作人员的有关情景;尚未公布的考试成绩。
(九)学校科学研究项目属下列情景之一者:
1.国家批准的发明(不包括公布的专利),或可能成为发明的阶段性成果及其研究过程中未公开的资料。
2.国外虽有但系保密的其他科研成果及其研究过程中未公开的资料。
3.根据有关部门要求需要保密的科研成果、学术论文及其他不宜公开的科研项目。
(十)计算机中存储的涉密资料及计算机信息网络中需要保密的事项。
(十一)国家规定的其他需要保密的事宜。
第六条:国家秘密的密级划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国家保密局会同各部委制定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是确定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依据。不属于国家秘密,在必须时间内又不宜公开的事项,定为学校的内部秘密,包括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
第七条:学校各单位对本单位所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必须依照国家规定的保密范围和法定程序,提出确定密级或变更密级的意见,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报学校保密工作部门并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在未获批准前,产生单位应按原拟定的密级进行管理。承接校外依照国家规定确定为国家秘密事项的项目,必须在签订合同时要求协作单位出示经对方保密部门备案且明确标有密级和保密期限的文书证明,明确双方的保密职责和义务,纳入学校的保密管理。上级下发的标有密级的文件、资料,按其标定的密级进行管理。
第八条:本单位产生的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应在文件、资料上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国家秘密事项的保密期限和标志,按国家保密局、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第2号令《国家秘密保密期限的规定》和第3号令《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标志的规定》执行。不属于国家秘密的内部秘密则标明“内部”。
第九条: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和保密期限,应根据情景变化及时变更。对需要变更密级、保密期限或解密的事项,由原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的部门、单位按密级、保密期限确定的程序办理。保密期限未变更而届满的,自行解密;需要延长的,或在保密期限内不需要继续保密的,由产生单位提出,报学校业务主管部门审核,经学校保密工作部门批准后方为有效。内部秘密一般到三年自动解密,有特殊情景或需继续延长保密期限的,可注明具体内部保密时间。
第十条:一切秘密文件的拟稿、印刷、收发、传递、承办、保管、借阅、移交、归档、销毁均应办理清点登记签收手续,严格职责制。密级文件的打印、装订要严格管理,底稿要监毁。
第十一条:凡密级的文件、资料要有专人保管;机密级以上的文件、资料要经常核对,及时清退;秘密级文件、资料要定期清理,不要求收回的,要由收文单位认真登记销毁,要严格手续、制度。
第十二条:向校外传递密件应经过机要传递。特殊情景确因工作急需携带机密、秘密级文件、资料或密品时,须经文件、资料或密品管理部门领导批准,办理登记手续,明确职责,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对携带密件、密品的人员应加强教育,严明纪律,不准携带密件、密品出入公共场所和办理私事。其中携带绝密级的或数量较多的机密、秘密件,须两人以上同行,专车接送,必要时可派保卫保密干部或申请武警押运。
第十三条:绝密级文件、资料原则上不准复制,确因工作需要,须经原发文机关批准。复制机密级须经校主管领导批准,复制秘密级,须经文件、资料管理部门的领导批准。复制件不得改变原件的密级和保密期限,并视同原件一样管理。未公开的中央各种文稿和领导同志内部讲话稿,未经发文机关或本人同意,严禁复制。
第十四条:凡出席各种涉密会议所带回来的文件、资料,应及时到机要部门登记、保管,个人不得保存,如需要可到机要部门办理借阅手续。
第十五条:学校召开会议时,印发的会议文件中有标明密级的,分发时要办理签收手续,会后需要收回的文件要及时收回。
第十六条:制作秘密载体,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注明发放范围及制作数量,绝密级、机密级的应当编排顺序号。纸介质秘密载体应当在校机要室或保密工作部门审查批准的定点单位印制;磁介质、光盘等秘密载体应在本单位内或在保密工作部门审查批准的单位制作。
第十七条:科技保密是科技管理工作的重要资料之一。我校科技保密工作由科研处负责,协调、指导、监督和检查全校科技保密工作。各院、部、所、中心的领导负责本单位的科技保密工作。
第十八条:科研项目(课题)在开始立项时,项目(课题)负责人必须对照国家保密局会同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制定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定密程序确定密级,并按所定密级进行管理。在科研项目(课题)结束进行成果鉴定时,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成果密级审定。在申报成果奖时须填写密级审批结果。
第十九条:凡需在广播、报纸、展览、出版物公开宣传报导科技成果时,须经技术成果的所在院、部和科研处同意。涉及保密的科技成果须由科研处进行保密审查。
第二十条:参加国(境)内外举办的国际展览会、博览会、技术表演等的科技项目,由科研处进行保密审查,并对涉密人员进行保密提醒。涉及保密的科技项目须由科研处进行保密审查。
第二十一条:向国(境)外投寄或携带论文、稿件以及其他物品,应按国家保密局、海关总署《关于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出境的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禁止邮寄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出境;禁止将绝密级秘密载体携带出境,因工作需要携带机密级、秘密级秘密载体出境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批准和携带手续。存有国家秘密信息的便携式计算机同文件、资料等秘密载体一样管理。
第二十二条:本校主办的项目鉴定会、学术会议和毕业论文答辩会,涉及保密科研项目(课题)的,主办单位应确定参加人员和文件资料发放范围,并指定专人负责文件、资料的收发、登记和清退等工作。
第二十三条:参加校外学术会议所带回有密级的文件、资料,应交有关资料室登记、保管使用,不得作为个人私有。
第二十四条:承接重大科研项目(课题)的单位,要制定专门的保卫保密管理制度,并进行跟踪管理,参研人员要签订保密协议。
第二十五条:接待国外、境外人员来校参观、访问、讲学、学术交流、洽谈商贸等涉外活动,均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统一归口管理。未经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私自接待。
第二十六条:各项涉外活动,应在批准的范围内进行。对尚未批准对外开放的部位或项目确需对外开放时,应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或业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二十七条: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涉及国家秘密事项时,有关业务部门应事先拟订安全保密方案,统一口径,规定保密纪律。
第二十八条:涉密科研项目等,未经批准不得与境外人员交流和参观。公开与境外进行学术、技术交流的资料论文、报告等不得涉及国家秘密事项。
第二十九条:参加外事活动不准携带密件、密品。确因工作需要携带时,须经校主管领导批准,并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第三十条:凡参与对外学术会议、科技合作等科技交流活动的人员,需经本单位有关领导或课题组长等进行保密审查,到科研处办理有关手续。参加涉外活动的人员,由科研处负责对其进行外事纪律和保密教育。
第三十一条:涉密人员出境参加对外科技交流活动,应事先向科研处报告,签订《涉密人员对外科技交流保密义务承诺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办理出境审批手续时,要求出境涉密人员出示《涉密人员对外科技交流保密义务承诺书》和科研处论文、合作项目等保密审查证明。
第三十二条:涉密人员在境内参加对外科技交流活动,应当事先向科研处报告,科研处提醒其遵守对外科技交流保密守则。
第三十三条:本校承办对外科技交流活动的单位,应负责对参加活动的涉密人员进行保密提醒,告知其遵守对外科技交流保密守则。
第三十四条:本规定所称办公自动化设备是指电子通信机、传真机、电传机、无线电话机、无线电通信专用网、涉密计算机、复印机等设备,以下简称办公自动化设备。
第三十五条:各单位领导应加强对办公自动化的管理。各类设备必须指定专人操作,专人管理,并制定岗位职责。
三十六条:未经加密的办公自动化设备,均不得传输、储存涉及国家秘密资料的信息、文件、资料。
第三十七条:未经制文单位或管理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复印、翻印和打印密件。如确因工作需要,须经制文单位或管理部门领导批准后,才能复印、翻印和打印。复印、翻印和打印的密件按本规定第三章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三十八条:凡涉及国家秘密和内部不宜公开事项的计算机必须与国际互联网、学校网以及其他公共网络物理隔离。
第三十九条:存储国家秘密信息的电子载体,应按所存储信息的最高密级标明密级,并按相应密级的文件进行管理。存储在计算机信息系统内的国家秘密信息应当采取保护措施。存储涉密信息的便携式计算机应同涉密文件一样管理。
第四十条: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应实行领导负责制,由使用单位的主管领导负责本单位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工作,并指定专人具体承办。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凡向国际互联网的站点供给或发布信息,必须经过本单位领导审核批准。
第四十一条: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在组建前,须将系统和保密设施组建方案、用途、结构及软硬件配置的基本情景等报校信息建设管理与服务中心审查。
第四十二条存储或存储过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维修应以不泄露国家秘密为原则。当计算机出现故障,厂家上门维修时,管理人员必须在场监督。如需送出维修,必须对硬盘拆卸进行封存保管后,方可送出维修。对硬盘本身故障需送外维修的,应在管理人员监督下进行维修。
第四十三条:存储过国家秘密信息的电子载体不能降低密级使用,不再使用的电子载体应及时销毁;维修涉密计算机、制作涉密光盘、销毁涉密电子载体必须在本单位内部进行或到省市国家保密局指定单位,非定点单位不得承担上述三项工作。
第四十四条:拟公开宣传报导、展出的事项,主(承)办单位的领导负责保密审查。凡属国家秘密事项,除经上级主管业务部门和保密工作部门批准外,不准利用公开的报刊、广播、电影、电视、录像、展览等进行宣传报导。
第四十五条:内部宣传报导和展览,不得涉及绝密、机密级事项,涉及秘密事项须经非密化处理后,才能宣传和展出。
第四十六条:召开涉密的党政、科研、生产及其他会议,主办单位要根据会议的涉密情景,规定与会人员范围,明确保密要求。
第四十七条:大型的和其他重要的涉密会议,主办单位要做好安全保密工作。会议密件应有专人管理,会议结束时要认真清理清退。密件传递、携带按本规定第十二条办理。
第四十八条:凡召开涉密会议,不准使用无线话筒,不准使用非保密本记录涉密资料,不准将涉密资料向无关人员泄露或擅自扩大传达范围。涉密会议不得录音,如需录音,须经会议主管领导批准。
第四十九条:每年在“五一”、“十一”、“暑假”和“寒假”四大节假日前,各部门、单位要结合本部门、单位的实际情景进行保密教育和安全保密检查。
第五十条:对新调入的人员,人事部门和录用单位要进行保密教育,学习保密制度。对调出和出国人员,人事、外事部门和派出单位要进行保密纪律教育,并清退保密文件、资料和保密本。
第五十一条:全校师生员工应自觉遵守下列保密守则:
(一)不该说的国家秘密不说;
(二)不该看的国家秘密不看;
(三)不该带的国家秘密不带;
(四)不使用普通电话、传真、计算机传输涉密信息;
(五)不在涉外宾馆、饭店组织涉密会议;
(六)不在非保密场所阅办、谈论国家秘密;
(七)不使用涉密计算机上公众网;
(八)不私自保存、复制和销毁秘密载体;
(九)不私自理解国内外记者采访;
(十)不带涉密载体游览、探亲访友。
第五十二条:违反保密法规和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的,对职责人视情节轻重和本人态度,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或扣发岗位津贴;后果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第五十三条:对违反学校内部秘密保密协议的各种行为,依照协议的规定处理;有争议的,报经有关机关或司法部门处理。
第五十四条:对保守、保护国家秘密以及在保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十五条:本办法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六十六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党校办公室保密工作制度十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发展和利益,保守公司秘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个性注意不泄漏公司秘密,更不准出卖公司的秘密。
第三条: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发展和利益,在必须时间内只限必须范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证券状况银行帐户帐号;
2、专有生产技术及新生产技术;
3、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4、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5、招标项目的标底合作条件贸易条件;
6、重要的合同客户和贸易渠道;
7、其他董事会或总经理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秘密事项。
第五条: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秘密文件、资料。
第六条:公司秘密应根据需要,限于必须范围的员工接触。
第七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秘密”字样,由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保管。
第八条: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刺探公司秘密。
第九条: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务必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务必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十条:对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扬、奖励。违反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视情节及危害后果予以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予以除名。
第十一条:信息室、档案室、计算机房等机要部门,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工作人员也不能随便带人进入
党校办公室保密工作制度十一
第一条为加强对单位涉密人员的保密管理,全面规范单位的保密工作,跟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所称的涉密人员是指在工作中产生、掌握、管理和大量接触国家秘密的人员。
第三条在涉及绝密级国家秘密岗位工作或承担任务的人员为核心涉密人员;在涉及机密级国家秘密岗位上工作或承担任务的人员为重要涉密人员;在涉及秘密级国家秘密岗位上工作或承担任务的人员为一般涉密人员。
第四条单位根据涉密人员工作任务、工作岗位和职责范围的实际涉密情况综合界定其涉密等级。
第五条涉密人员的涉密等级界定,由有关部门根据承担工作任务人员的实际涉密情况,提出名单,部门负责人审核确定后,报送单位领导审批并存档备案。
第六条单位对涉密人员实行动态管理。涉密人员所在部门根据涉密人员实际工作岗位、工作任务、职责范围的变化,及时提出调整涉密等级的意见,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送单位领导审批并进行调整。
第七条单位对承担涉密任务,进入涉密岗位的人员进行严格审查,并对审查情况记载备案。重点考评其现状政治表现、工作表现、学习及遵守保密法规制度和纪律的情况。
第八条所有涉密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明确自己应当承担的保密责任和义务。
第九条单位按照各级政府有关保密教育制度对涉密人员进行经常性的保密教育。
第十条单位对涉密人员遵守保密制度和纪律以及接受保密教育的情况定期进行考核,建立健全保密监督和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十一条涉密人员脱离涉密岗位实行脱密期管理制度,应清退所有涉密文件、资料及物品,并不得解除相关秘密。脱密期一般为:核心涉密人员3年;重要涉密人员2年;一般涉密人员1年。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必要时可适当延长涉密人员的脱密期。
第十二条涉密人员退休后,在其相应的脱密期内仍由单位按在职涉密人员进行管理。借调、返聘人员在涉密岗位工作的按照在职涉密人员进行管理。
第十三条涉密人员申请调动的,经单位同意,先将其调离涉密岗位,待脱密期满,经单位相关领导批准,签订保密承诺书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对于尚在脱密期内需要办理调动手续的特殊情况,经单位领导批准后,在其人事档案注明涉密身份和脱密期,并签订保密承诺书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第十四条涉密人员在脱密期一般不得辞职。对于确有特殊原因而本人坚持申请辞职的非核心涉密人员,经单位批准,在其人事档案注明涉密身份和脱密期,并签订保密承诺书后,方可办理辞职手续。
第十五条涉密人员不得擅自离职。若本人要求辞职的,按涉密人员辞职规定办理手续。对不回单位又拒不履行保密义务和手续的,通过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涉密人员调动、辞职会使国家秘密安全受到威胁的和国家另有规定不得辞职的,单位可不予批准。
第十七条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对涉密人员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对涉密人员资格审查和等级审定、调动离职等进行批准,并按照小组分工抓好督促落实工作。具体负责以下工作:
(一)涉密人员资格审查;
(二)根据部门初审意见进行涉密人员登记审定和变更;
(三)组织和安排涉密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
(四)组织涉密人员保密教育活动;
(五)根据涉密人员涉密等级拟制保密津贴发放明细;
党校办公室保密工作制度十二
第一章 总则
办公场所是员工从事经营管理的劳动场所,公司努力创造一个安全、舒适、健康的办公环境,员工应自觉维护良好的办公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员工行为规范
1、员工着装要求得体、大方、整洁。
a) 女员工上班时光不可着浓妆,勿佩戴过多饰品;领口过低,裙、裤过短的服装禁止穿着。
b) 男员工上班时光不得着背心、短裤、拖鞋。
2、员工举止要求文雅、礼貌、精神。
a) 上班时光坚持良好的精神状态,精力充沛,乐观进取。
b) 对待上司要尊重,对待同事要礼貌,对待客户要热情,处理工作坚持头脑清醒冷静,提倡微笑待人,微笑服务。
c) 坚持良好坐姿、行姿,切勿高声呼叫他人。
d) 出入会议室或上司办公室,主动敲门示意;出入房间随手关门。
3、员工言谈要求亲切、诚恳、谦虚。
a) 与他人交谈,要专心致志,面带微笑,言语平和,语意明确。
b) 严禁说脏话、忌语,使用礼貌用语。
c) 同事之间沟通问题时,应本着“换位思考、解决问题”的原则,语言应礼貌,平和。
d) 见到领导时应主动打招呼,向上级汇报工作时应简明扼要、实事求是。
第三章 员工日常工作行为规范
1、 办公大厅、各独立办公室上班时光应坚持安静,禁止高声喧哗、嬉戏打闹。
2、 禁止在上班时光玩游戏、进行与工作无关的网络聊天、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和视频、下载电影游戏及做与工作无关之事。
3、 公司的电脑、传真机、复印机原则上不能用于私人用途,若有特殊原因,须事先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4、 员工产生打印或传真后的稿件,应立即拿走,禁止堆放在传真机或复印机上。
5、 严禁在上班时光内使用公司电话播打私人电话;上班时光如需接听或拨打私人手机, 应做到言简意赅、长话短说,不允许长时光接听或拨打私人电话。
6、 工作时光内禁止在办公区域内食用有气味的食品及零食。
7、 工作中未经他人许可,不得擅自翻阅他人的文件、资料、报告等材料。
8、 办公桌上应素雅、整齐、清洁,各类文件存放应注意保密,不得随意摆放;资料堆砌高度须低于办公桌隔板立面高度。
9、 办公座椅不能随意摆放,离座后要将座椅推进办公桌下头。
10、未经人力资源部同意,禁止私自调换工作位置或挪动办公设备。
11、工作时光对待领导、同事、来访者等应热情、有礼貌。坚持良好的工作情绪,禁止将私人情绪带入工作当中。
12、工作中同事之间应本着以公司利益为重,团结合作、快捷高效为原则,应及时解决可能存在的矛盾和问题。
第四章 办公室安全卫生管理规范
(一)卫生管理
办公室是大家日常工作的劳动场所,卫生情景能直接影响到个人的工作情绪,为使大家能够拥有一个舒畅、完美的办公心境,营造洁净、宜人的办公环境,制定本制度。
1、 公共卫生
已由公司请专人打扫,每位员工应自觉维护干净、整洁的办公环境。具体维护措施如下:
公用设备:打印机、饮水机等公用设备附近不得存放个人物品,打印废纸需码整齐后放在打印机旁。
会议室: 使用过后需将桌面整理干净,杂志水杯各自归位,并将椅子推进会议桌下头,坚持横面平行。
休息区: 沙发、茶几使用过后主动整理干净,不允许存放杂志和报纸等。 卫生间: 坚持地面干净无水渍,便池、洗手池使用过后冲洗干净。
地面: 坚持地面干净清洁、无污物,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等。
2、 员工个人卫生
员工个人工位卫生由个人负责整理干净,须做到:
办公电脑:要定期清理,需做到表面干净 、无污渍灰尘。
资料: 摆放整齐,堆砌高度须低于办公桌隔板立面高度。
桌面: 坚持干净、整洁、无污渍灰尘,不得在桌面上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3、 软环境
吸烟:公共、办公区域内严禁吸烟,需要吸烟的人可去楼道或者不影响他人工作的地方。
食品:禁止在办公区域内食用有气味的食品及零食。
(二)安全管理
为保证公司财产及员工人身安全,保障正常工作秩序,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1、防盗意识
重要文件:要做好重要资料保存工作,不得随意摆放保密文件,对于发明专利、软件、图纸要重点管理,不得随意泄露。
公司钥匙:办公室钥匙由各个分公司指定人员配备,不得转交本室以外的人员使用,未经相关负责人同意不得私自配办公室钥匙。
外来人员:员工不得私自带领与工作无关人员在办公室内长时光逗留,如需外人来我公司等候,需向人力资源部申请,方可进入。严禁将外人单独留在办公室内。
门窗: 办公室门窗要牢固,人离时要关锁门窗,员工不得在办公室内存放很多现金、手机等贵重物品,以防被盗。
产品: 公司的产品、样机,不得随意摆放,人机不在一处时要随时收起锁好,若有因个人疏忽大意而导致的产品、样机损坏或者丢失,由个人负责赔偿。
2、安全意识
危险品:员工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管制刀具等进入办公场所。
空调: 开启空调时须按国家相关要求调整温度(夏季不得低于26℃,冬季不得高于20℃),人员长时光离开办公室时应关掉空调,午时下班后须关掉空调。
水: 用水后,要将水龙头关掉,如有发现渗漏立即报告人力资源部。 电: 要做到人离电停,下班后立即关掉计算机、个人工位上的插排以及办公室电灯,周五下班后,最终走的人需要将办公室总闸关掉。使用笔记本的员工,不得在无人状态下给笔记本电池充电,凡因充电而引起的事故和损失由当事人自负。
(三)节俭意识
勤俭节俭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们做为新千年祖国建设者之一,鼓励大家继承和发扬这个美德。
节俭用水:水是生命之源泉,洗手或者洗涮杯具时,尽量将水量掰成中速,用后立即关掉水龙头,如发现水管有滴漏或水龙头关不严,要立即告知人力资源部,任何人都具有在发现设施受损后立即上报相关负责人的职责。
节俭用电:下班后要立即关掉计算机,中午下班后至少要做到关掉显示器,会议室使用以后要及时关灯关空调、长时光无人的办公室要关灯、下班后饮水机要断电,周五下班后必须关总闸。
节俭用纸:使用打印机时,需事先设置好打印格式,检查好打印区域,避免错打和重打,所产生的错误报告或废纸等须码整齐放在打印机旁边,可再利用于非正式公文或内部流通文件。
第五章 罚则
1、 本制度的检查、监督由各分公司相关负责人执行;
xxx负责人:xxx
xxx负责人:xxx
xxx负责人:xxx
2、 若有员工违反此规定,公司将给予口头警告、通报批评、降职降薪、辞退等处罚;
第六章 附则
本规定由各个分公司相关负责人协商修订,并具有最终解释权。
本规定自二○一一年 十二月二十六日起执行。
党校办公室保密工作制度十三
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第一条 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第二条 公司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第三条 公司经过发挥全体员工的进取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职责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第四条 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努力学习产品知识和各种常识,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第五条 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提议。
第六条 公司为员工供给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职责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第七条 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俭,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团体合作和团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第八条 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员工守则
一、 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二、 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三、 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四、 爱护公物,勤俭节俭,杜绝浪费。
五、不断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六、积极进取,勇于开拓,求实创新。
文印管理规定
一、文印人员按公司规定按时打印公司相关文件。
二、公司禁止私自打印个人资料以及一切与公司无关的资料。如有违反,依据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
三、文印人员应爱护各种设备,节俭用纸,降低消耗、费用。对种设备应按规范要求操作、保养,发现故障,应及时报请维修,以免影响工作。
电脑管理规定
一、办公室人员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输入电脑的信息属公司机密,未经批准不准向任何人供给、泄露。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二、办公室人员必须按照要求和规定采集、输入、输出信息,为领导和有关部门决策供给信息资料。( 采集、输入信息以及时、准确、全面为原则。)
三、信息载体必须安全存放、保管,防止丢失或失效。任何人不得将信息载体带出公司。
四、办公室人员应爱护各种设备,降低消耗、费用。对各种设备应按规范要求操作、保养。发现故障,应及时报请维修,以免影响工作。
五、严禁工作期间上网聊天、看电影、玩游戏等做各种与工作无关事。如有违犯,发现一次按迟到一次处理,执行迟到相关的罚款制度。
六、电脑室设备应由专业人员操作、使用。禁止非专业人员操作、使用,否则,造成设备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员工的聘(雇)用管理
一、 新进人员经公司录用开始上班日起,前三个月为试用考核期,经试用合格者将转正,享有公司的一切待遇。
二、 考核期间业绩表现优良者,经主管核报后,可申请提前转正,但试用期不得低于两个月;若考核成绩太差,且无改善之意者,可予直接解聘。
三、 须办手续
第一项:填写员工资料卡
第二项:缴履历表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近照两张。
第三项:请领手册,并实施在职教育。
第四项:确认该之职务代理人。
四、 新进人员自上班日起七天内为新人培训期,若无故离职者,不得向公司申请任何薪资及费用。
五、 新人在考核试用期三个月内,以个人考核表现,经过后再予调整薪资。
六、 七日内实施新人在职教育,熟练掌握公司管理制度及部门奖金条例,结束教育者必须签名,始即生效。
七、 未经部门主管许可,未经请假手续而擅自不上班者,视同旷职,一日扣三日,二日扣六日,三日以上且无正当理由者予以开除。
员工的离职管理
一、 若因工作环境不适或因其他个人因素而想自行离职者:
1、在三个月试用期内提出离职,须提前15天以书面上报公司,否则以15天薪水相抵,补偿公司损失。
2、到职满三个月以上,已转正后若须辞职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上报公司,否则以一个月薪水相抵,补偿公司损失。
3、工作在一年以上的员工提出离职时,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上报公司核准,未经核准而自行离职者,自愿放下上月薪资及任何工作奖金。
二、 员工办理任何请辞时,须先行填写“书面辞职报告”,经核准后,方可离职。
三、 员工在自动离职或请辞期间内,因职务交接不清,或手续不全而导致公司资金及财物上有所损失,须负赔偿职责,公司将依法解决。
四、 已请辞员工在待退期间,若在公司表现恶劣,或影响公司其他人员或公然破坏公司制度者,可予以直接开除。
五、 离职员工交接重点:
第一项:个人职责所属资产列报表,清点移交予接管人员。
第二项:原服务客户各项余额,资料档案及后续服务重点移交。
第三项:个人所负责之各项本册移交。
第四项:呈报手中未完成的客户单予会计查核。
注: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完成后,到离职前,若取消去意仍可继续恢复工作。
六、 员工无论到职时光长短,表现优异者,可直接升级或跳级。员工表现极差者,须实施在职教育,仍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七、 员工的裁减或增加,须以部门业绩表现而改善,淘汰劣质员工,保留优质员工。
员工的辞退管理
公司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辞退:
1、 一年内记过三次者;
2、 连续旷工三日或全年累记超过六日者;
3、 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
4、 工作疏忽,贻误要务、致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者;
5、 违抗命令或擅离职守,情节重大者;
6、 聚众罢工、怠工、造谣生事,破坏正常的工作与生产秩序者;
7、 仿效领导签字、盗用印信或涂改公司文件者;
8、 因破坏、窃取、毁弃、隐匿公司设施、资材制品及文书等行为,致使公司业务遭受损失者;
9、 品行不端、行为不简,屡劝不改者;
10、 擅自离职为其他单位工作者;
11、 违背国家法令或公司规章情节严重者;
12、 泄漏业务上的秘密情节严重者;
13、 办事不力、疏忽职守,且有具体事实情节重大者;
14、 精神或机能发生障碍,或身体虚弱、衰老、残废等经本公司认为不能再从事工作者,或因员工对所从事的工作,虽无过失,但不能胜任者;
15、 为个人利益伪造证件,冒领各项费用者 ;
16、 年终考核成绩不合格,经考察试用不合格者;
17、 因公司业务紧缩须减少一部分员工时;
18、 工作期间因受刑事处分而经法院判刑确定者;
19、 员工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贴合录用条件者;
20、 由于其他类似原因或业务上之必要者。
员工请休假制度
一、 公司全员请假必须事先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并取消全勤奖。
二、 非有重大事故,事假每月不得超过二天,扣除当日薪资(同时取消全勤奖)。
三、 怀孕达五个月以上者,可适当照顾休息时光,但每月事假限定不得连续超过两天,特殊情景酌情另定。
四、 一般事假应于两天前请妥(急事经核准则例外),请假时必须填妥假单及职务代理人签名。
五、 请假未准而私自休假者,以旷工论处,每旷职一日扣除当日薪资外,并取消全勤奖。
六、 公司上班时光内,非有重要事故,不得临时请假超过2小时以上,否则扣全日薪资。
七、 请任何祸假皆须职业医生开具证明,并在48小时内回报公司,否则以事假论处。若因伤重住院或卧床无法行动,2日内公司皆全薪付给,2日后暂停正薪部分,并留职备核,待正常上班后开始恢复正常。
八、 轻微病假可商请部门经理核准,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九、 凡在职员工有任何超出正常的休假,例假等公司的福利范围时,在请假超过7天以上时,皆必须签立《停薪留职条例》,连同请假单一同处理,否则即视同旷职论处,一律除名!
十、 员工怀孕七个月后,可申请无给制之停薪留职,年资福利直接累进计算,不予扣除。
十一、公司会议不定期举行,必须会提前公告通知,全员参加。旷会按旷工论处,迟到按正常上班迟到条例处罚。
党校办公室保密工作制度十四
为了进一步加强办公室的管理,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展开,营造一个良好的办公室环境,特制定本制度:基本制度。
1、禁止在办公室喧哗、嬉戏打闹、吸烟,吃东西。
2、工作时光早上8:00——12:00,13:30——5:30、迟到1分钟一元,超过半小时扣当天工资,迟到半天算旷工扣一天工资,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超过三天的当自动离职,扣除当月工资。
3、在办公室里要讲礼貌讲礼貌,同事之间要互相尊重。
4、非办公室人员一律禁止进入,如有事情由前台转告,同意方可进入。访客需提前预约,由前台接见引进。前台工作人员必须监守岗位不的随意离开,外来人员要查问清楚
5、办公室人员下班后由人事行政部把一切灯关掉,门窗锁固好。
6、办公司人员的一切用品均由个人保护和使用(如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电话等),下班后各自把用品关掉并检查有关公司机密文件类保管好防止泄漏。爱护办公室的各项设施,随时坚持办公室干净、整洁、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7、工作人员都必须提高警惕,重要的文件、资料要及时入档保存,个人存放文件、资料要妥善保管,不要乱放乱丢,严防泄密。不经他人同意,禁止乱动他人一切资料或用品。
8、办公室的钥匙、密码不得转交或泄漏本室以外的人员。违者发生一切事故由本人负责。
9、个人办公室钥匙要随身携带,人离时注意关锁门窗。
10、个人的现金、贵重物品不得放在办公室桌抽屉、橱柜,以防被盗。
11、不准乱接电源,人离时注意关掉电源,认真做好防火工作
12、遵守工作时光不迟到早退,严禁把公司一切用具带回宿舍。不许损坏公司设施。
13、服从上级的安排,不的顶撞和出言不训,上班穿着整齐要穿职业装不的穿袒胸露背的衣服。
14、办公室用品经人事行政部指定人员领回储物室,需领物品人员先向领物员填写好相关登记,方可领用。
15、晚上7点除加班外人员,必须锁门,关电源,不得在办公室逗留。
16、得用公司的电话私人聊天和运用公司的一切设施办理私人的事情。
17、禁损坏公司一切设施违者严惩不待。望大家要遵守条款,以司为首,爱司如爱家。
18、有未尽事宜,各部门可提出修改意见交总裁办公室研究并提请总裁批复。
19、解释权归总裁办公室。
20、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生效。
党校办公室保密工作制度十五
一、在院长领导下执行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上级的有关指示、规定和医院的决定、决议、重要通报、通知等;负责布置督促、检查执行情况并催办落实。
二、协调院领导与科室、全院职工之间的联系。
三、当好院长的参谋和助手,协助院长了解情况、调查研究。
四、负责组织起草全院综合性行政工作的计划、报告、总结、规划、决议等文件;组织拟定有关全院性规章制度,发布有关行政事项的布告、通告、通知等。
五、负责组织安排院务会、院长办公会、全院性行政会议、院中层干部周会以及院长召开的其他专门会议,作好记录、整理纪要,根据会议决定,发出决定通知书,并检查会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
六、负责安排院行政查房;负责安排院领导接待,并进行记录,形成备忘录,传达至相关科室与部门办理解决。
七、负责协调各个部门共同办理的综合性工作。受理院内各职能部门的请示、报告,及时呈送有关领导批示和转有关部门处理。
八、负责院行政信息收集和信息反馈工作。
九、负责全院行政公文、公函的登记、批办、转送、催办、归档及保密工作,负责督促检查各部门公文利用保管情况。
十、统管印信工作,掌握院印及院领导印章的使用,负责审定行政部门印章的刻制,开、发对外行政介绍信。
十一、负责接待上级领导机关或院外兄弟单位院级行政领导成员的参观、访问和视察。负责对外联络与外事接待。
十二、负责接待院内外群众来信、来访事宜,并根据来信、来访内容,转交有关部门办理。
十三、负责全院有关资料的收集和统计工作。
十四、负责管理档案室;管理机要档案和全院行政文书档案。
十五、办公室下设收发室、打字室、电话室,负责全院行政公文的打印,汇款单、电报的收发及刊物的递送以及对内对外电话接转。
党校办公室保密工作制度十六
本办公室隶属于井冈山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学生会,在院团总支和学生会的领导下,积极配合学生会各部工作,竭力做好各部之间联系的桥梁,为院学生会的发展服务!
本部门的宗旨和任务
1.部门宗旨:服务同学、锻炼能力、提高素质、促进发展
2.部门任务:协助团总支学生会开展学生会各项日常工作,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做好大型活动的人员调配工作,具有从属性、统筹性、协调性等特点。
第三条本办公室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
第四条本办公室成员皆为工作认真,工作作风严谨,有一定文字编辑能力并志愿为同学服务的学生。
第五条本办公室成员需做到团结协作,遵守纪律,努力工作,认真负责;
讲求工作质量,注重工作效率,热情接待来访,及时反馈情况;上传下达,温情暖语;爱护公物,讲究卫生。
第六条办公室是本会成员办公、召开会议和处理日常事务的地方,一般不作他用。
第七条在办公室内应做到言谈举止适当得体,要注意个人仪容和形象,不抽烟,不吃零食,不得喧闹。
第八条本会成员要自觉维护室内整洁卫生,爱护室内物品。
第九条本会成员不得借在办公室办事之名无故旷课。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第十条档案保存整理对于人事档案,按照届别进行存放。对于工作资料,按照部门存放。存档的各种材料要按时整理,定期审查,保证档案完整、无损、有序。
学生会所有工作人员都有权从档案中获得有利于开展工作的各种信息,但利用档案必须经办公室负责同学同意后方可调用,同时作一定记录并及时归还。
第十一条各部门资料负责人将本部成员资料活动相关资料经系统整理备份,以打印稿和电子稿的形式上传至办公室资料统计负责人,统一存档。若本部门成员有变动,各部资料负责人及时向办公室资料统计负责人反映,并做修改补充。办公室资料统计负责人系统管理学生会成员的信息及活动资料。
第十二条会议记录规范化:会议记录及签到名单由办公室人员记录整理后,以统一的会议记录表格形式存档,作为干部考核的参考评分依据。
第十三条学生会换届后,办公室负责同学应向下一任负责人说明档案的详细结构和内容,切实保证其连续性。
第十四条学生会现有用品由办公室统一保管。各部门如要借用,需详细填写“物资借用单”表,方可拿用该用品。不得随意浪费,不得挪为私用,所借用品用完后应及时交还办公室。
第十五条在五十元以下(含五十元)由学生会办公室主任签字报销;五十元以上,经团委书记老师签字后报销。
第十六条报销必须具有正规发票,并在发票背面注明购买物品原因及费用总汇,由团总支书记审批后方可得到报销。不符合规章制度的不予以报销。
第十七条办公室要对所有收入和支出进行详细的记录,并要求定期对账目进行核查工作。
第十八条办公室值班制度细则
1.值班成员须严格按照自己的值班时间,不迟到,不早退及旷到。
2.凡来值班者须在值班登记簿上签到,禁止代签行为。
3.若值班时间有冲突者,可互相调整,不过请一定要将调整后的情况告知办公室。
4.若临时有事而无法来值班者,须向改组组长请假,组长有权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批假。若给与批假,组长须在登记簿上做好相关记录。
5.值班成员在值班期间要保持办公室整洁、安静。更有义务保护办公室的公共财产,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6.值班结束前,只把成员必须处理好自己的垃圾,如点过的蚊香和用过的面巾纸等,打扫办公室及地面,确保办公室的整洁干净。
7.值班时间:18:30――21:00周一至周五
第十九条本制度解释权归井冈山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学生会办公室。
第二十条本制度经团总支、学生会全体委员通过。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党校办公室保密工作制度十七
为了加强管理、规范行为,特公布此处罚措施,出发实行工资罚款制度,违反制度者罚款。罚款金额集中存放,待数额较多时,用于集体活动经费。
1、 迟到,上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50—11:50,14:00—17:40),周六、周日(8:15—12:00,14:00—18:30).迟到1-10分钟罚款10元;迟到11-20分钟罚款20元;迟到21-30分钟罚款30元;30分钟以上者按无故旷工处理,罚款50元。连续迟到三次及无故旷工一次者,除罚款工资外,自动离职。特殊情况须先向部门主管汇报。
2、 早退,所有员工不得无故早退,违者罚款50元/次。若有事请假须填写请假条后经部门主管同意方可,否则按无故早退处理,请假按30元/天罚款工资。请假时间不能以休息的时间相互抵消。一个月请假达三次以上者予以劝退。
3、 签到,所有员工不得要他人代为签到,一经发现代签者,代签和签到人均罚款当月工资的10﹪.
4、 所有员工不得随意窜岗、漏岗。违者罚款10元/次。
5、 值班,值班人员在离开办公室的时候须检查灯、饮水机、空调、电脑、打印机等电器是否关闭,插座电源是否切断,门窗是否关好。违反罚款10元/次,并追究相关责任。值班人员每值一次班,给与加班费10元/次。
1、 所有员工不得议论他人是非,一经发现罚款30-50元/次,情节严重者予以劝退。
2、 公司组织的培训和会议,员工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迟到每次扣10元,缺席每次扣30元。
3、 所有员工不得在工作时间喧哗、吸烟、酗酒、闲聊、吃零食、打私人电话、上网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一经发现:第一次罚款10元;第二次罚款20元;第三次罚款30元。情节严重、屡犯不改者予以劝退。接听私人电话须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到办公室外进行。
4、 工作期间所有的员工必须佩带工作证。一经发现未实行者扣除30元/次。
5、 各部门员工须对所接触到的所有与公司有关的资料、信息保密。对重要的信息要保护、备份。若发现信息泄露、遗失将追究其相关责任,根据情节罚款50-100元/次。情节严重者扣罚当月工资的100﹪并予以辞退。
6、 对本部门发生的一切事宜应及时处理,若违反根据情节罚款10-50元/次。
7、 所有员工要节约公司的资源,爱护公共财物,损坏公物要赔偿。
8、 夏天炎热,每天办公室电脑在没有即用的情况下必须关闭两小时以上,下班后电脑的相关使用人员必须关闭好电源、切断电源。若有违反扣罚10元/次并追究相关责任。
9、 各部门的员工不得议论传播本部门的是非,以讹传讹。违反扣罚10元/次
1、 所有员工必须执行上级主管的决定、分配的任务,否则扣罚10元/次。
2、 各部门相关表格要按各部门相关工作细则认真填写,若发现未填写或未认真填写者差一项扣10元。未填或未认真填写者经发现没有改正者罚款50元。不定时抽查。
3、 各部门所有申请的资源。须经各部门主管签字方可生效报销,对未经允许所产生的费用问题由当事人承担。特殊紧急情况下要口头申请。
党校办公室保密工作制度十八
一、为了加强办公室管理,明确公司内部管理职责,使内务管理工作更加标准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结合实际情景,特制订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成员并严格遵守各项规定。
三、切合公司实际,根据不一样的制度资料编写相应的规范化要求,力求使办公室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保证公司的办公事务有效开展。
四、办公室人员应明确各项工作职责,简化办理流程,做到每周有计划、每月有总结的工作目标。
一、办公室管理人员直理解行政人事主管领导,在直属主管的领导下主持开展办公室的各项工作。
二、负责办公室相关规章制度的起草编写、一般性文书的整理汇编、资料信息收集编撰等文字工作。
三、负责公司文书管理、图书管理、办公用品管理、会议管理、清洁卫生管理等工作,保证各项事务有序开展。
四、协调各部门之间的行政关系,为各部门工作开展供给相应的服务。
五、负责公司对内、对外公共关系的维护和改善,做好来客接待和公司的各项文化宣传等工作。
六、收集各部门反馈信息和外部资讯,上传下达各种指令,及时做出整理,当好领导参谋。
七、协助其他部门工作,完成上级交代的其他工作,如:名片印制、收发传真等。
一、办公室工作规范包括仪容仪表规范、礼仪规范、言语规范、行为规范,相关规定按照员工守则细则执行。
二、办公室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本制度中的要求规范开展工作。
一、文书管理制度
文件是文书的重要组成部分,文件是各部门根据自我的职责范围所制发的具有执行效力的并设有特定版头的文书。本制度中,文件特指公司内外部发文文件;而文书特指内部一般性传阅资料。档案是文书基础上构成的,档案是文书的延续。现把文件、文书、档案统归于文书管理,并对文书管理制度做以下规定。
(一)文件管理制度
第一条管理要点
1、为使文件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办文速度和发文质量,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
2、文件管理的范围包括:上级下发文件、公司各类制度文件、外部传真文件、政策指导类文件、各类合同文件等。
3、制度类文件按照公司文档统一格式进行编写,统一页眉、页脚,写明公司全称及文件性质;正文部分写明题目、时光、发文部门、资料等信息;措辞规范,表达无歧义。
4、根据文件属性、类别,对所有文件进行编号,根据编号定期归档,做好相应的文字记录,以备查阅。
第二条制度规范
1、文件的起草、收发、打印、归档整理、借阅销毁等由办公室人员负责执行。
2、公司上报下发正式文件的权利主要集中在行政人事部,各部门一律不得自行向上、向下发送正式文件。
3、公司对内公开文件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起草和审核,总经理签发;各部门需要向下或对外发文的文件由各部门负责起草,行政人事部负责审核,审核无误后行政办公室打印,打印后送回起草部门校对,校对无误方可正式打印,由总经理盖章,签发。
4、凡寄至公司的文件、传真等,由办公室签收并做好相应记录。
5、机密文件由行政人事部主管保管,办公室人员对一般性文件进行分类管理,定期整理并制作相关报表提交给部门主管。
6、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可借阅一般性文件,需严格履行借阅手续,对有密级程度的文件,需行政人事主管审批,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阅。
7、办公室管理人员对文件借阅情景进行登记,做好借阅记录并限期清退。
8、按时光、资料、部门、名称等资料分门别类进行整理,附件、批件、定稿等资料收集完全,存档备案。半年一小清,年终一大清。
9、根据存档时光及存档的必要性对文件进行销毁,需上报行政人事主管签字批准,按照文件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二)文书管理制度
第一条管理要点
1、为确保文书制发、处理、管理工作顺利进行,保证公司内部资料的安全性、完整性,促进与提高组织管理工作的效率,充分发挥文书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
2、文书管理范围包括:一般性文书(通知、公告、提案意见、会议纪要、总结汇编)、行政人事部发文文书(学习资料、各类简报)、宣传资料、各类应存档的图表、其他有关公司的重大事项文书资料。
3、除通知外,一般性文书没有固定的格式,但必须标有页眉页脚,文本资料可根据文书具体资料进行调整。
4、根据文书性质进行编号整理,定期对文书进行归档整理,坚持纸质文档与电子文档的同步更新。
第二条制度规范
1、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及上级安排,起草编写内部公开文书,张贴公示学习。
2、按照文书管理范围,行政人事部的发文根据需要填写《发文簿》,所有文书原稿均由行政人事部分类存档备查。
3、行政办公室发出的学习文书,需附上学习进度表;阅读者需认真学习并签名备注。
4、按时光、资料等降序排列,整理归档,坚持平时归档与年终归档相结合,对照编号列出整理清单。
5、根据文书的时效性和保存的价值性,对文书进行整理销毁;须上级审批同意,方可销毁。
6、办公室负责人为第一职责人,若发现文书丢失,办公室人员必须查明原因,如实向主管部门报告,若未查明原因,则由办公室负责承担。
7、违反以上规定者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惩处。
(三)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管理要点
1、为了维护档案的真实性和可查阅性,使档案管理更科学、更专业,及时分类、整理、修改、传递文书资料,提高档案管理质量与效率。
2、档案管理范围:公司各类证照及各类文件、文书资料、其他应存档的信息资料。
3、根据文书整理和文件整理编号,对对应资料进行相应的归档、整理、备注,并存入专门的档案文件柜保管。
第二条制度规范
1、应归档的文件、材料由办公室人员负责收集,份数齐全,包括附件、批复、定稿等。
2、所有归档文书材料经过初步整理,根据时光先后顺序再按同一项目文书材料集中整理,并贴上标签。
3、坚持平时归档与年终归档、定期归档与不定期归档结合,对照编目,列出清单。
4、各部门需借阅相关档案,须由行政人事部主管签字,审核经过后方可借阅,不得抄录、复制或借出。
5、档案管理人员必须遵守保密规定,履行保密手续,异常是员工个人信息、公司图片等主要资料的保管,确保档案安全与完整。
6、档案接收、移交,必须根据档案管理制度严格做好记录。
第三条流程设计
根据文件、文书目录整理需要归档的档案→排序整理,编制编目→存档→借阅→清退
第一条管理要点
1、为了加强办公用品管理,规范办公用品管理各项程序,节俭办公经费,提高利用效率。
2、办公用品管理人员负责办公用品的处理和管理工作,权责一致严格要求,无私自挪用现象。
3、办公用品保管实行“日清月结,出入库等量、年终查存统计”原则。
4、办公用品的采购,应进行多方比较,保证性价比和质量,择优选用,合理开支。
第二条制度规范
1、公司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和办公设备的入库登记由行政办公室全权负责。
2、办公用品购置应遵循以下程序:每月27号之前各部门将所需办公用品报至办公室,行政办公室根据各部门的需求计划和月末办公用品清算单中的物品实际库存和用量,做出采购计划,经部门主管批准,财务部签字后方可采购。对急用品的采购,可根据具体实际进行灵活处理,但必须经部门主管批准。
3、根据物品所属类别,对办公用品进行及时出入库登记,注明名称、数量、规格、单价、出入库时光等,做到账物相符。
4、各部门申领的办公用品需及时发放,并做好填表记录;因特殊情景急需领用未填表登记,事后须及时补填。
5、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办公用品管理室,不得私自挪用办公用品。
6、办公用品管理人员负责收发入、离职人员的办公用品。
7、办公室建立公司固定资产总账,每年进行一次汇总普查。
8、管理员定期对办公用品进行盘查,核实库存,保证出入库等量。
第三条管理流程设计
编制《需求计划表》审批采购入库登记发放
编制需求计划统计申购情景月末清算汇总出库登记
第一条管理要点
1、为了让大家有一个良好的借阅环境、快捷的办理手续,规范图书管理工作。
2、图书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制度中规定准时到岗,服务到位,保证借还流程有序进行。
3、根据图书类别,对图书进行编号,并制作目录卡以备员工查阅。
第二条制度规范
1、各部门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申请申购图书。
2、按照各部门的实际需求申购图书,办公室每季度负责采购图书1-2次。
3、对所有图书进行分类整理,贴上类别标签并编号登记,注明购进日期、作者、出版社及其他有必要的项目。
4、按照规定时光借阅图书、归还图书;借阅期满,未按时办理续借手续经通知仍未还书者,按照规定进行惩处。
5、借书人员妥善保管好图书,不得在书中圈点、画线、涂写,如严重损害或丢失图书,需做出相应的赔偿,丢失图书者全额赔偿。
6、图书管理员定期对图书进行清点,如遇图书丢失,查明原因,报部门主管,按指示行事。
第一条管理要点
1、为了提高会议质量,促进有效沟通,提高行动本事,进而规范会议管理。
2、根据公司实际及具体的情景,确定会议召开的必要性。
3、清楚会议召开目的,合理安排时光,做到少而精,讲究高效原则。
4、会议负责人有效的控制会议,明确会议召开与否的界限;提高会议主持人控制会议进程的本事与水平,保证会议实效。
5、按照制度规定,严格会议管理,参会人员准时参加会议,并遵守会议纪律。
6、会议组织者审时度势,明确会议要点,做好一切准备工作。
第二条制度规范
1、收集会议议题,根据选定的议题收集会上所需资料,拟定会议时光、地点等做好会议通知工作。
2、会议主持人负责会议的召开并负责现场秩序的维护,行政专员负责做好相应的会议记录。
3、行政专员根据参会人员的发言状况及相关事项,及时整理好会议记要或者会议决议,打印并张贴。
4、按照时光排列,将所有会议记录文字资料和电子资料同步整理并归档。
5、会议记录为公司的机要档案,保管人员不得擅自外泄。如需查阅应严格按照文书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第一条管理要点
1、为了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树立公司形象,保证清洁卫生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2、按照规定,清洁人员完成所有规定项目,并到达相应洁净标准。
3、办公室管理人员为第一职责人,管理所有清洁项目并不定时对卫生进行坚持与维护。
第二条制度规范
1、清洁区域包括:办公区域、卫生间、会议室、地板及其他纳入在内的区域。
2、按照排班安排,轮流打扫清洁,行政人事部人员负责卫生检查工作。
3、清洁卫生实行卫生职责制,办公室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办公室所有区域的清洁卫生,当日值日生按时做好所有的清洁,监督者及时做好相应的督察。
4、由办公室管理员不定时对清洁卫生进行维护,保证地面整洁,茶水供应,洗手间的整洁和卫生纸供应等工作。
5、值日生在规定时光内做好所有清洁项目,填写《清洁卫生值日表》,监督员认真核实,并填写《清洁卫生监督表》。
6、未按要求清洁者,按照规定予以处罚。
(一)接待管理
第一条来客接待是行政事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使接待工作规范有序,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对接待工作做具体的要求。
第二条以主动、热情、礼貌为原则,接待人员应落落大方,以礼相待。按照接待要求,严格自我要求,做到言行、礼仪规范。
第三条接待人员问清来者意图,引领其见所需见的人员,并奉上茶水,做好一系列的后续工作。
(二)报刊收发整理
第一条办公室管理人员按照公司实际需要,订阅报刊,做出计划预算,负责办理订阅的有关手续。
第二条办公室管理人员负责每日收取报纸并整理放置在公共阅览资料架上,报纸、内部刊物可随意阅览,但不得带出公司或随意撕剪,阅毕放回原位。
第三条任何人不得随意将公司内部刊物挪为他用。
第四条报纸每周更换一次,所有报纸每季度处理一次。
第五条流程设计:收发报刊→整理→放置资料架→定期清理
(三)后勤管理
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公司的各种制度,充分发挥和调动员工的进取性和主动性,根据实际严格制度。
第二条后勤管理分为日常清洁卫生管理和考勤登记汇总管理工作。
第三条办公室人员负责每日的清洁卫生监督和维护,及时提醒值日生和监督者做好相应工作。
第四条根据外出工作人员情景,及时督促其按时填写外出工作时光登记,如实填写时光及外出事由。
第五条办公室人员每周进行一次外出工作时光统计,每两周进行一次考勤汇总统计,月末根据外出工作时光登记进行总的考勤汇总。
第六条流程设计:监督→如实审核→汇总登记→报表
(四)文化宣传管理
第一条负责公司内部文化活动的宣传和落实工作,同时负责公司外部的宣传维护工作。
第二条根据需要,及时收集信息、加工信息,做好信息传递工作。
第三条关注国家政策法规,及时记录政策动向,制作简报以供学习。
第四条收集与工作有关的学习资料,丰富大家的知识面,附上签阅单进行进度跟踪。
第五条流程设计:获取信息来源→修改整理→张贴→学习→存档
(五)其他事务
第一条名片制作、收发传真等其他事务。
第二条负责公司文书的打印复印工作。
第三条负责树木花卉的养护工作。
第四条协助其他部门工作,完成上级交代的其他任务。
附则
第一条本制度由行政办公室制定,解释权归办公室。
第二条本办法由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党校办公室保密工作制度十九
为确保各单位办公室安全,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1、各单位负责人应对办公室人员进行日常性的法制安全教育,真正做好办公室内德安全防范工作。
2、落实办公室安全职责制,设办公室安全员,统一管理办公室的安全工作。
3、各单位工作人员应有高度的安全保卫意识,不得在办公室内存放现金,妥善保管好贵重物品,并负责保管学校配备的个人办公设备。
4、办公室如有存放仪器、仪表、档案资料及贵重物品,必须采取完善的安全防范措施,并由专人管理。
5、办公室内要时刻注意用电安全,严禁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要经常检查线路安全,要有控制电源、火种的具体安全措施,并由专人管理。
6、办公桌与门的钥匙应随身携带,不得转交他人使用。严禁将钥匙交给亲友使用;特殊情景时,应与指定人员办理相应交接手续。如果办公室更换门锁,应及时将备用钥匙交学校总务处。
7、各单位应安排好值班人员,负责开关门窗及电灯、空调、饮水机等,平时加强检查,有问题及时通知总务处。每一天下班最终离开者应自觉关好门窗和关掉所有电器电源。
8、室内发生失窃案件或火灾事故,应保护好现场,立即向学校保卫处报案。
9、各办公室内空调使用与管理,应严格按照学校指定的空调使用管理规定执行。
10、学校保卫处负责定期检查监督,对违反上述管理规定的,将通报批评;对屡次不改者,学校将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交由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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