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通用11篇)

  • 上传日期:2023-11-11 04:47:44 |
  • |
  • 12页

总结是对自己思维的整理和梳理,进而提升思考能力。注意文段的连贯性,避免信息断层;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总结范文,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启示和思考。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篇一

一、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下列事业单位除外:

(二)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事业单位。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对本制度的适用,由财政部另行规定。

三、事业单位对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的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

四、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的核算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采用权责发生制。

五、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或相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确定是否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

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按照本制度规定处理。

不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不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不设置本制度规定的“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科目,在进行账务处理时不考虑本制度其他科目说明中涉及的“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科目。

(一)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报财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明细科目。

(二)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事业单位不得打乱重编。

(三)事业单位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八、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编报财务报表:

(一)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由会计报表及其附注构成。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和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

(三)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本制度规定编制并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报表。事业单位不得违反本制度规定,随意改变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不得随意改变本制度规定的财务报表有关数据的会计口径。

(四)事业单位财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五)事业单位财务报表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

九、事业单位会计机构设置、会计人员配备、会计基础工作、会计档案管理、内部控制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等规定执行。开展会计信息化工作的事业单位,还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相关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执行。

十、本制度自1月1日起施行。7月17日财政部印发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预字﹝﹞288号)同时废止。

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第三部分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一、资产类。

1001库存现金。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的库存现金。

二、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收支现金,并按照本制度规定核算现金的各项收支业务。

三、库存现金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从银行等金融机构提取现金,按照实际提取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将现金存入银行等金融机构,按照实际存入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因内部职工出差等原因借出的现金,按照实际借出的现金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出差人员报销差旅费时,按照应报销的金额,借记有关科目,按照实际借出的现金金额,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

(三)因开展业务等其他事项收到现金,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因购买服务或商品等其他事项支出现金,按照实际支出的金额,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事业单位应当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当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每日账款核对中发现现金溢余或短缺的,应当及时进行处理。

如发现现金溢余,属于应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的部分,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部分,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如发现现金短缺,属于应由责任人赔偿的部分,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部分,报经批准后,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现金收入业务较多、单独设有收款部门的事业单位,收款部门的收款员应当将每天所收现金连同收款凭据等一并交财务部门核收记账;或者将每天所收现金直接送存开户银行后,将收款凭据及向银行送存现金的凭证等一并交财务部门核收记账。

五、事业单位有外币现金的,应当分别按照人民币、各种外币设置“现金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有关外币现金业务的账务处理参见“银行存款”科目的相关规定。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实际持有的库存现金。

1002银行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存款。

二、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银行存款收支业务,并按照本制度规定核算银行存款的各项收支业务。

三、银行存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将款项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有关科目。

(二)提取和支出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事业单位发生外币业务的,应当按照业务发生当日(或当期期初,下同)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记账,并登记外币金额和汇率。

期末,各种外币账户的外币余额应当按照期末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作为外币账户期末人民币余额。调整后的各种外币账户人民币余额与原账面人民币余额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计入相关支出。

(一)以外币购买物资、劳务等,按照购入当日的即期汇率将支付的外币或应支付的外币折算为人民币金额,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付账款”等科目的外币账户。

(二)以外币收取相关款项等,按照收取款项或收入确认当日的即期汇率将收取的外币或应收取的外币折算为人民币金额,借记本科目、“应收账款”等科目的外币账户,贷记有关科目。

(三)期末,根据各外币账户按期末汇率调整后的人民币余额与原账面人民币余额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科目,贷记或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

五、事业单位应当按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存款种类及币种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月度终了,事业单位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并进行处理,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实际存放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

1011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一、本科目核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事业单位根据财政部门批复的用款计划收到和支用的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二、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在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收到代理银行盖章的“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时,根据通知书所列数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科目。

(二)按规定支用额度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从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时,借记“库存现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因购货退回等发生国库授权支付额度退回的,属于以前年度支付的款项,按照退回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补助结转”、“财政补助结余”、“存货”等有关科目;属于本年度支付的款项,按照退回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支出”、“存货”等有关科目。

(五)年度终了,依据代理银行提供的对账单作注销额度的相关账务处理,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贷记本科目。事业单位本年度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下达数的,根据未下达的用款额度,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科目。

下年初,事业单位依据代理银行提供的额度恢复到账通知书作恢复额度的相关账务处理,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事业单位收到财政部门批复的上年末未下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的,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尚未支用的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本科目年末应无余额。

1101短期投资。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持有时间不超过1年(含1年)的投资,主要是国债投资。

二、事业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关于对外投资的有关规定。

三、本科目应当按照国债投资的种类等进行明细核算。

四、短期投资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短期投资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包括购买价款以及税金、手续费等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短期投资持有期间收到利息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收入——投资收益”科目。

(三)出售短期投资或到期收回短期国债本息,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照出售或收回短期国债的成本,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其他收入——投资收益”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持有的短期投资成本。

1201财政应返还额度。

一、本科目核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事业单位应收财政返还的资金额度。

二、本科目应当设置“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两个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财政应返还额度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财政直接支付。

年度终了,事业单位根据本年度财政直接支付预算指标数与当年财政直接支付实际支出数的差额,借记本科目(财政直接支付),贷记“财政补助收入”科目。

下年度恢复财政直接支付额度后,事业单位以财政直接支付方式发生实际支出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财政直接支付)。

(二)财政授权支付。

年度终了,事业单位依据代理银行提供的对账单作注销额度的相关账务处理,借记本科目(财政授权支付),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事业单位本年度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下达数的,根据未下达的用款额度,借记本科目(财政授权支付),贷记“财政补助收入”科目。

下年初,事业单位依据代理银行提供的额度恢复到账通知书作恢复额度的相关账务处理,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贷记本科目(财政授权支付)。事业单位收到财政部门批复的上年末未下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时,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贷记本科目(财政授权支付)。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应收财政返还的资金额度。

1211应收票据。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因开展经营活动销售产品、提供有偿服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开出、承兑商业汇票的单位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收票据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因销售产品、提供服务等收到商业汇票,按照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借记本科目,按照确认的收入金额,贷记“经营收入”等科目,按照应缴增值税金额,贷记“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科目。

(二)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银行贴现,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即扣除贴现息后的净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照贴现息,借记“经营支出”等科目,按照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贷记本科目。

(三)将持有的商业汇票背书转让以取得所需物资时,按照取得物资的成本,借记有关科目,按照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贷记本科目,如有差额,借记或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商业汇票到期时,应当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1.收回应收票据,按照实际收到的商业汇票票面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2.因付款人无力支付票款,收到银行退回的商业承兑汇票、委托收款凭证、未付票款通知书或拒付款证明等,按照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事业单位应当设置“应收票据备查簿”,逐笔登记每一应收票据的种类、号数、出票日期、到期日、票面金额、交易合同号和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姓名或单位名称、背书转让日、贴现日期、贴现率和贴现净额、收款日期、收回金额和退票情况等资料。应收票据到期结清票款或退票后,应当在备查簿内逐笔注销。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持有的商业汇票票面金额。

1212应收账款。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因开展经营活动销售产品、提供有偿服务等而应收取的款项。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购货、接受劳务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收账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发生应收账款时,按照应收未收金额,借记本科目,按照确认的收入金额,贷记“经营收入”等科目,按照应缴增值税金额,贷记“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科目。

(二)收回应收账款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逾期三年或以上、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按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核销的应收账款应在备查簿中保留登记。

(一)转入待处置资产时,按照待核销的应收账款金额,借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报经批准予以核销时,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

(三)已核销应收账款在以后期间收回的,按照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

1213预付账款。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按照购货、劳务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供应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事业单位应当通过明细核算或辅助登记方式,登记预付账款的资金性质(区分财政补助资金、非财政专项资金和其他资金)。

三、预付账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发生预付账款时,按照实际预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补助收入”、“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收到所购物资或劳务,按照购入物资或劳务的成本,借记有关科目,按照相应预付账款金额,贷记本科目,按照补付的款项,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补助收入”、“银行存款”等科目。

收到所购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按照确定的资产成本,借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科目;同时,按资产购置支出,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按照相应预付账款金额,贷记本科目,按照补付的款项,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补助收入”、“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逾期三年或以上、有确凿证据表明因供货单位破产、撤销等原因已无望再收到所购物资,且确实无法收回的预付账款,按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核销的预付账款应在备查簿中保留登记。

(一)转入待处置资产时,按照待核销的预付账款金额,借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报经批准予以核销时,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

(三)已核销预付账款在以后期间收回的,按照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实际预付但尚未结算的款项。

1215其他应收款。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除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以外的其他各项应收及暂付款项,如职工预借的差旅费、拨付给内部有关部门的备用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其他应收款的类别以及债务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其他应收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发生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二)收回或转销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时,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事业单位内部实行备用金制度的,有关部门使用备用金以后应当及时到财务部门报销并补足备用金。财务部门核定并发放备用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等科目。根据报销数用现金补足备用金定额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库存现金”等科目,报销数和拨补数都不再通过本科目核算。

四、逾期三年或以上、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按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核销的其他应收款应在备查簿中保留登记。

(一)转入待处置资产时,按照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金额,借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报经批准予以核销时,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

(三)已核销其他应收款在以后期间收回的,按照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

1301存货。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在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中为耗用而储存的各种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及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用具、装具、动植物等的实际成本。

事业单位随买随用的零星办公用品,可以在购进时直接列作支出,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存货的种类、规格、保管地点等进行明细核算。

事业单位应当通过明细核算或辅助登记方式,登记取得存货成本的资金来源(区分财政补助资金、非财政专项资金和其他资金)。

发生自行加工存货业务的事业单位,应当在本科目下设置“生产成本”明细科目,归集核算自行加工存货所发生的实际成本(包括耗用的直接材料费用、发生的直接人工费用和分配的间接费用)。

三、存货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存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入账。

1.购入的存货,其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使得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支出。事业单位按照税法规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其购进非自用(如用于生产对外销售的产品)材料所支付的增值税款不计入材料成本。

购入的存货验收入库,按确定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科目。

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事业单位购入非自用材料的,按确定的成本(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本科目,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2.自行加工的存货,其成本包括耗用的直接材料费用、发生的直接人工费用和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与存货加工有关的间接费用。

自行加工的存货在加工过程中发生各种费用时,借记本科目(生产成本),贷记本科目(领用材料相关的明细科目)、“应付职工薪酬”、“银行存款”等科目。

加工完成的存货验收入库,按照所发生的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相关明细科目),贷记本科目(生产成本)。

3.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的存货,其成本按照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的,其成本比照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也无法可靠取得的,该存货按照名义金额(即人民币1元,下同)入账。相关财务制度仅要求进行实物管理的除外。

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的存货验收入库,按照确定的成本,借记本科目,按照发生的相关税费、运输费等,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其差额,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按照名义金额入账的情况下,按照名义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按照发生的相关税费、运输费等,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存货在发出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计价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低值易耗品的成本于领用时一次摊销。

1.开展业务活动等领用、发出存货,按领用、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2.对外捐赠、无偿调出存货,转入待处置资产时,按照存货的账面余额,借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贷记本科目。

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事业单位对外捐赠、无偿调出购进的非自用材料,转入待处置资产时,按照存货的账面余额与相关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金额的合计金额,借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按存货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转出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实际捐出、调出存货时,按照“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的相应余额,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

四、事业单位的存货应当定期进行清查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对于发生的存货盘盈、盘亏或者报废、毁损,应当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报经批准后进行账务处理。

(一)盘盈的存货,按照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实际成本或市场价格确定入账价值;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实际成本、市场价格均无法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入账。

盘盈的存货,按照确定的入账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二)盘亏或者毁损、报废的存货,转入待处置资产时,按照待处置存货的账面余额,借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贷记本科目。

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事业单位购进的非自用材料发生盘亏或者毁损、报废的,转入待处置资产时,按照存货的账面余额与相关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金额的合计金额,借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按存货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转出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报经批准予以处置时,按照“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的相应余额,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

处置存货过程中所取得的收入、发生的费用,以及处置收入扣除相关处置费用后的净收入的账务处理,参见“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存货的实际成本。

1401长期投资。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持有时间超过1年(不含1年)的股权和债权性质的投资。

二、事业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财政部门、主管部门有关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规定。

三、本科目应当按照长期投资的种类和被投资单位等进行明细核算。

四、长期投资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作为投资成本。

(1)以货币资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购买价款以及税金、手续费等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按照投资成本金额,借记“事业基金”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科目。

(2)以固定资产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评估价值加上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科目,按发生的相关税费,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缴税费”等科目;同时,按照投出固定资产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按照投出固定资产已计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投出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3)以已入账无形资产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评估价值加上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科目,按发生的相关税费,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缴税费”等科目;同时,按照投出无形资产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科目,按照投出无形资产已计提摊销,借记“累计摊销”科目,按照投出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无形资产”科目。

以未入账无形资产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评估价值加上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科目,按发生的相关税费,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缴税费”等科目。

2.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收到利润等投资收益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收入——投资收益”科目。

3.转让长期股权投资,转入待处置资产时,按照待转让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借记“待处置资产损溢——处置资产价值”科目,贷记本科目。

实际转让时,按照所转让长期股权投资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科目,贷记“待处置资产损溢——处置资产价值”科目。

转让长期股权投资过程中取得价款、发生相关税费,以及转让价款扣除相关税费后的净收入的账务处理,参见“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

4.因被投资单位破产清算等原因,有确凿证据表明长期股权投资发生损失,按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将待核销长期股权投资转入待处置资产时,按照待核销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借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贷记本科目。

报经批准予以核销时,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科目,贷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

(二)长期债券投资。

1.长期债券投资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作为投资成本。

以货币资金购入的长期债券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购买价款以及税金、手续费等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按照投资成本金额,借记“事业基金”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科目。

2.长期债券投资持有期间收到利息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收入——投资收益”科目。

3.对外转让或到期收回长期债券投资本息,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收回长期投资的成本,贷记本科目,按照其差额,贷记或借记“其他收入——投资收益”科目;同时,按照收回长期投资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科目,贷记“事业基金”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持有的长期投资成本。

1501固定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原价。

固定资产是指事业单位持有的使用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和管理。

二、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有关说明如下:

1.对于应用软件,如果其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应当将该软件价值包括在所属硬件价值中,一并作为固定资产进行核算;如果其不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应当将该软件作为无形资产核算。

2.事业单位以经营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不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应当另设备查簿进行登记。

3.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应当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安装完毕交付使用时再转入本科目核算。

三、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固定资产定义,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于本单位的固定资产目录、具体分类方法,作为进行固定资产核算的依据。

事业单位应当设置“固定资产登记簿”和“固定资产卡片”,按照固定资产类别、项目和使用部门等进行明细核算。出租、出借的固定资产,应当设置备查簿进行登记。

四、固定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固定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入账。

1.购入的固定资产,其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按照各项固定资产同类或类似资产市场价格的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入账成本。

购入不需安装的固定资产,按照确定的固定资产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同时,按照实际支付金额,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等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安装完工交付使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同时,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购入固定资产扣留质量保证金的,应当在取得固定资产时,按照确定的成本,借记本科目〔不需安装〕或“在建工程”科目〔需要安装〕,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科目。同时取得固定资产全款发票的,应当同时按照构成资产成本的全部支出金额,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等科目,按照实际支付金额,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扣留的质量保证金,贷记“其他应付款”〔扣留期在1年以内(含1年)〕或“长期应付款”〔扣留期超过1年〕科目;取得的发票金额不包括质量保证金的,应当同时按照不包括质量保证金的支出金额,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等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质保期满支付质量保证金时,借记“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科目,或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等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其成本包括建造该项资产至交付使用前所发生的全部必要支出。

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按自行建造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同时,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固定资产,按照估计价值入账,待确定实际成本后再进行调整。

3.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修缮后的固定资产,其成本按照原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固定资产”科目账面余额减去“累计折旧”科目账面余额后的净值)加上改建、扩建、修缮发生的支出,再扣除固定资产拆除部分的账面价值后的金额确定。

将固定资产转入改建、扩建、修缮时,按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同时,按固定资产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按固定资产已计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

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同时,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4.以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其成本按照租赁协议或者合同确定的租赁价款、相关税费以及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确定。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照确定的成本,借记本科目〔不需安装〕或“在建工程”科目〔需安装〕,按照租赁协议或者合同确定的租赁价款,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照其差额,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科目。同时,按照实际支付的相关税费、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定期支付租金时,按照支付的租金金额,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长期应付款”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

跨年度分期付款购入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参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5.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其成本按照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的,其成本比照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也无法可靠取得的,该固定资产按照名义金额入账。

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按照确定的固定资产成本,借记本科目〔不需安装〕或“在建工程”科目〔需安装〕,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科目;按照发生的相关税费、运输费等,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按照实际计提金额,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三)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应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1.为增加固定资产使用效能或延长其使用年限而发生的改建、扩建或修缮等后续支出,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完工交付使用时转入本科目。有关账务处理参见“在建工程”科目。

2.为维护固定资产的正常使用而发生的日常修理等后续支出,应当计入当期支出但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报经批准出售、无偿调出、对外捐赠固定资产或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应当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1.出售、无偿调出、对外捐赠固定资产,转入待处置资产时,按照待处置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按照已计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照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

实际出售、调出、捐出时,按照处置固定资产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

出售固定资产过程中取得价款、发生相关税费,以及出售价款扣除相关税费后的净收入的账务处理,参见“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

2.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按照评估价值加上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借记“长期投资”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科目,按发生的相关税费,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缴税费”等科目;同时,按照投出固定资产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按照投出固定资产已计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照投出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

五、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应当定期进行清查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对于发生的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或者报废、毁损,应当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报经批准后进行账务处理。

(一)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确定入账价值;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无法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入账。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确定的入账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

(二)盘亏或者毁损、报废的固定资产,转入待处置资产时,按照待处置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按照已计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照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

报经批准予以处置时,按照处置固定资产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

处置毁损、报废固定资产过程中所取得的收入、发生的相关费用,以及处置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净收入的账务处理,参见“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原价。

1502累计折旧。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计提的累计折旧。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所对应固定资产的类别、项目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事业单位应当对除下列各项资产以外的其他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一)文物和陈列品;。

(二)动植物;。

(三)图书、档案;。

(四)以名义金额计量的固定资产。

四、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折旧金额进行系统分摊。有关说明如下:

(一)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实际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其折旧年限。省级以上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作出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事业单位一般应当采用年限平均法或工作量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三)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应折旧金额为其成本,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不考虑预计净残值。

(四)事业单位一般应当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

(五)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无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可以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规范管理。

(六)计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折旧时,应当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入固定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入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入固定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入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七)固定资产因改建、扩建或修缮等原因而延长其使用年限的,应当按照重新确定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及重新确定的折旧年限,重新计算折旧额。

五、累计折旧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按照应计提折旧金额,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固定资产处置时,按照所处置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按照已计提折旧,借记本科目,按照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六、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累计数。

1511在建工程。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尚未完工交付使用的各种建筑(包括新建、改建、扩建、修缮等)和设备安装工程的实际成本。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工程性质和具体工程项目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投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同时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至少按月并入本科目及其他相关科目反映。

事业单位应当在本科目下设置“基建工程”明细科目,核算由基建账套并入的在建工程成本。有关基建并账的具体账务处理另行规定。

四、在建工程(非基本建设项目)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建筑工程。

1.将固定资产转入改建、扩建或修缮等时,按照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同时,按照固定资产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按照已计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照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2.根据工程价款结算账单与施工企业结算工程价款时,按照实际支付的工程价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同时,借记“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3.事业单位为建筑工程借入的专门借款的利息,属于建设期间发生的,计入在建工程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同时,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4.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按照建筑工程所发生的实际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同时,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设备安装。

1.购入需要安装的设备,按照确定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同时,按照实际支付金额,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融资租入需要安装的设备,按照确定的成本,借记本科目,按照租赁协议或者合同确定的租赁价款,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照其差额,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同时,按照实际支付的相关税费、运输费、途中保险费等,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2.发生安装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同时,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3.设备安装完工交付使用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同时,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尚未完工的在建工程发生的实际成本。

1601无形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无形资产的原价。

无形资产是指事业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

事业单位购入的不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组成部分的应用软件,应当作为无形资产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无形资产的类别、项目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无形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无形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入账。

1.外购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可归属于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购入的无形资产,按照确定的无形资产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科目;同时,按照实际支付金额,借记“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2.委托软件公司开发软件视同外购无形资产进行处理。

支付软件开发费时,按照实际支付金额,借记“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软件开发完成交付使用时,按照软件开发费总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科目。

3.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照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科目;同时,借记“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依法取得前所发生的研究开发支出,应于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支出,借记“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4.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的无形资产,其成本按照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相关税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的,其成本比照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的市场价格加上相关税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的市场价格也无法可靠取得的,该资产按照名义金额入账。

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的无形资产,按照确定的无形资产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科目;按照发生的相关税费等,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按月计提无形资产摊销时,按照应计提摊销金额,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科目,贷记“累计摊销”科目。

(三)与无形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应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1.为增加无形资产的使用效能而发生的后续支出,如对软件进行升级改造或扩展其功能等所发生的支出,应当计入无形资产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科目;同时,借记“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2.为维护无形资产的正常使用而发生的后续支出,如对软件进行漏洞修补、技术维护等所发生的支出,应当计入当期支出但不计入无形资产成本,借记“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报经批准转让、无偿调出、对外捐赠无形资产或以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应当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1.转让、无偿调出、对外捐赠无形资产,转入待处置资产时,按照待处置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按照已计提摊销,借记“累计摊销”科目,按照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

实际转让、调出、捐出时,按照处置无形资产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科目,贷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

转让无形资产过程中取得价款、发生相关税费,以及出售价款扣除相关税费后的净收入的账务处理,参见“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

2.以已入账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按照评估价值加上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借记“长期投资”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科目,按发生的相关税费,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缴税费”等科目;同时,按照投出无形资产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科目,按照投出无形资产已计提摊销,借记“累计摊销”科目,按照投出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

(五)无形资产预期不能为事业单位带来服务潜力或经济利益的,应当按规定报经批准后将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予以核销。

转入待处置资产时,按照待核销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按照已计提摊销,借记“累计摊销”科目,按照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

报经批准予以核销时,按照核销无形资产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科目,贷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无形资产的原价。

1602累计摊销。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无形资产计提的累计摊销。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对应无形资产的类别、项目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事业单位应当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以名义金额计量的无形资产除外。

摊销是指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摊销金额进行系统分摊。有关说明如下:

(一)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如下原则确定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

法律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按照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作为摊销年限;。

法律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按照相关合同或单位申请书中的受益年限作为摊销年限;法律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相关合同或单位申请书也没有规定受益年限的,按照不少于的期限摊销。

(二)事业单位应当采用年限平均法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

(三)事业单位无形资产的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

(四)事业单位应当自无形资产取得当月起,按月计提无形资产摊销。

(五)因发生后续支出而增加无形资产成本的,应当按照重新确定的无形资产成本,重新计算摊销额。

四、累计摊销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按月计提无形资产摊销时,按照应计提摊销金额,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无形资产处置时,按照所处置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按照已计提摊销,借记本科目,按照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无形资产”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计提的无形资产摊销累计数。

1701待处置资产损溢。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待处置资产的价值及处置损溢。

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包括资产的出售、出让、转让、对外捐赠、无偿调出、盘亏、报废、毁损以及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待处置资产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对于在处置过程中取得相关收入、发生相关费用的处置项目,还应设置“处置资产价值”、“处置净收入”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事业单位处置资产一般应当先记入本科目,按规定报经批准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年度终了结账前一般应处理完毕。

四、待处置资产损溢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按规定报经批准予以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

1.转入待处置资产时,借记本科目〔核销无形资产的,还应借记“累计摊销”科目〕,贷记“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投资”、“无形资产”等科目。

2.报经批准予以核销时,借记“其他支出”科目〔应收及预付款项核销〕或“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无形资产”科目〔长期投资、无形资产核销〕,贷记本科目。

(二)盘亏或者毁损、报废的存货、固定资产。

1.转入待处置资产时,借记本科目(处置资产价值)〔处置固定资产的,还应借记“累计折旧”科目〕,贷记“存货”、“固定资产”等科目。

2.报经批准予以处置时,借记“其他支出”科目〔处置存货〕或“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处置固定资产〕,贷记本科目(处置资产价值)。

3.处置毁损、报废存货、固定资产过程中收到残值变价收入、保险理赔和过失人赔偿等,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处置净收入)。

4.处置毁损、报废存货、固定资产过程中发生相关费用,借记本科目(处置净收入),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5.处置完毕,按照处置收入扣除相关处置费用后的净收入,借记本科目(处置净收入),贷记“应缴国库款”等科目。

(三)对外捐赠、无偿调出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1.转入待处置资产时,借记本科目〔捐赠、调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还应借记“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科目〕,贷记“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

2.实际捐出、调出时,借记“其他支出”科目〔捐出、调出存货〕或“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科目〔捐出、调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贷记本科目。

(四)转让(出售)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1.转入待处置资产时,借记本科目(处置资产价值)〔转让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还应借记“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科目〕,贷记“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

2.实际转让时,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处置资产价值)。

3.转让过程中取得价款、发生相关税费,以及转让价款扣除相关税费后的净收入的账务处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比照本科目“四(二)”有关毁损、报废存货、固定资产进行处理。

五、本科目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尚未处置完毕的各种资产价值及净损失;期末如为贷方余额,反映尚未处置完毕的各种资产净溢余。年度终了报经批准处理后,本科目一般应无余额。

二、负债类。

短期借款。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借入的期限在1年内(含1年)的各种借款。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贷款单位和贷款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三、短期借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借入各种短期借款时,按照实际借入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本单位无力支付票款的,按照银行承兑汇票的票面金额,借记“应付票据”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支付短期借款利息时,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四)归还短期借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尚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本金。

2101应缴税费。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包括营业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车船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业所得税等。

事业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事业单位应缴纳的印花税不需要预提应缴税费,直接通过支出等有关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应缴纳的税费种类进行明细核算。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事业单位,其应缴增值税明细账中应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等专栏。

三、应缴税费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发生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纳税义务的,按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缴税费金额,借记“待处置资产损溢——处置净收入”科目〔出售不动产应缴的税费〕或有关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缴纳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二)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事业单位购入非自用材料的,按确定的成本(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存货”科目,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本科目(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事业单位所购进的非自用材料发生盘亏、毁损、报废、对外捐赠、无偿调出等税法规定不得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的,将所购进的非自用材料转入待处置资产时,按照材料的账面余额与相关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金额的合计金额,借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按材料的账面余额,贷记“存货”科目,按转出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本科目(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事业单位销售应税产品或提供应税服务,按包含增值税的价款总额,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科目,按扣除增值税销项税额后的价款金额,贷记“经营收入”等科目,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金额,贷记本科目(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

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事业单位实际缴纳增值税时,借记本科目(应缴增值税——已交税金),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事业单位销售应税产品或提供应税服务,按实际收到或应收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科目,按实际收到或应收价款扣除增值税额后的金额,贷记“经营收入”等科目,按应缴增值税金额,贷记本科目(应缴增值税)。实际缴纳增值税时,借记本科目(应缴增值税),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三)发生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纳税义务的,按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缴税金数额,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缴纳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四)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按税法规定计算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金额,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缴纳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五)发生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的,按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缴税金数额,借记“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缴纳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篇二

预算会计改革既借鉴了企业会计改革的成功经验,又保持了预算会计独特风格;既保留了传统做法,又增添了新的内容。总的讲,《》.与《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制度》相比发生了较大变化,其变化大体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新制订的《》中“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第八条和第十六条明确规定“事业单位会计记帐采取借贷记帐法,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经营性收支业务核算可采用权责发生制”,这就从制度上规定了事业单位记帐方法,革除以往收付、增减、借贷等多种记帐符号并存的格局。采用统一记帐符号,不仅规范了事业单位记帐规则,而且也符合国际通行做法,便于教材编写、报表口径、帐册、凭证印制相统一。

原预算会计科目均以预算管理形式划分的。新制订的《》打破了按预算形式设置会计科目的格局,本着简化、实用的原则设置了统一的会计科目,减少了科目数量,由原来三种预算形式的95个科目简化归并为现行通用的42个科目,并按照资产、负债、净资产、收人和支出五大类设置了统一的编码,以便加快电算化进程,有利于电算化操作,同时也符合事业单位精简、高效、统一的核算要求。

原制度规定行政事业单位采取全额、差额、自收自支的预算管理形式,从而鼓励了单位创收意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财政资金供求矛盾,为促进经济发展和平衡财政预算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也使一些单位养成惰性和伸手向上的思想,总躺在原体制上吃安稳饭。新制订的《》打破了大包大揽的硬性供给模式,改过去的不同预算管理形式为“核定收支、定额或定项补助”的预算管理形式?这一形式无论从量上或范围上都没有规定性,具有一定的弹性,预算均视单位事业发展需要和单位创收以及财力状况而定,财政部门有很大的主动性,克服了以往无论单位创收高低,财政拨款一分不少的被动局面。

原制度在资金管理方式上严格区分预算内外,其分配主体也有所不同,预算内则主要通过国家财政分配,而预算外则主要通过单位自收自支,财政加以监督,其资金整体效益难以发挥。新制订的《》本着预算内外资金相统一的原则做了如下规定:首先界定了事业单位开展业务及其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收人,这里既包括了财政补贴收入也包括了单位依据法规收取的收人;其次规定了事业单位收人全部纳人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其三在收人类别划分上是按照收入的来源渠道和具体内容划分的',而不是按预算内外划分的。这些足以说明在收入上是按照“大收入”、“大预算”的要求框定的,符合综合财政预算的要求。

新制订的《》将事业单位会计要素原来的资金来源、资金运用、资金结存三大类分为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五大类,克服以往仅以资金来源运用总量考察其来龙去脉,没有从单位资金拥有量和效益去考察,对单位负债和效益状况不能总括地全面反映的弊端。新制订的会计要素体系,从会计要素的基本内容上不仅能反映资金来源.、运用及其来龙去脉情况.而且还能反映单位负债总量和偿债能力以及单位资金使用效益情况。同时还能通过资产运动增减变化及结余情况直接考察单位净资产和基金情况,及时反映出单位一定时期内盈余水平和负债率。

新制订的《》报表设计上改革了传统的差额平衡式为直接平衡式,建立以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事业支出表、经营支出表在内的报表体系。通过会计要素将资金划分为资产和负债两大部类,左右两边形成对等关系,仅从“资产负债表”列示数据就能分析考察出单位资产总量、负债率、净资产、偿债能力以及当期收支规模,无论从动态还是静态都能一目了然,是一套较为科学、严谨、完整的报表体系。同时还通过“收人支出表”及其附表全面反映年度累计收支及事业经营收支,内容完整清晰。

总之,新制订的预算会计制度的实施,是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建设的重要成果,它标志着事业单位财务改革在新形势下又取得了新的突破。新制度对于加强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合理有效利用资金,调动单位的积极性,增强事业单位责任感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首先,从上述预算会计制度改革的六个方面来看,这次预算会计制度改革的根本目的概括起来就是:使事业单位尽快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进一步明确事业单位的事权和财权及其相互关系,规范财政资金的供应范围,促使事业单位面向市场、自我积累、自我发展,同时使财务管理制度更健全,充分实现财务管理的制度化、法制化,从而提高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

其次,新制度的严密性、科学性、规范性与当前新形势的需要紧密联系,有效地建立了事业单位全新的核算机制。概括起来有如下四点:第一,新制度继承了以往事业单位旧制度中的一些科学、合理的内容,又根据新形势的要求,发展、创新、创造性的提出了取消全额、差额、自收自支三种预算管理形式,采取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的预算管理办法。第二,借鉴企业财务管理改革的经验、做法,根据事业单位特点,制定了严密、系统的会计制度,可操作性强。例如:根据事业单位资金来源多元化的新情况,确立了事业单位大收入概念,将事业单位在财政拨款之外的收人,全部纳入单位预算中,统一核算,统一管理。第三,对事业支出划分为事业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使事业单位开展正常业务的支出即事业支出能够单独、准确的反映,体现了新制度的科学性。第四,新制度的实施对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促进预算事业单位发展,将发挥重要的作用。同时,新制度对于规范和加强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提高事业单位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单位进一步深化改革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篇三

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促进公益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

第三条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下统称会计制度)等,由财政部根据本准则制定。

第四条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目标是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与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事业成果、预算执行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事业单位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进行社会管理、作出经济决策。

事业单位会计信息使用者包括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举办(上级)单位、债权人、事业单位自身和其他利益相关者。

第五条事业单位应当对其自身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进行会计核算。

第六条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应当以事业单位各项业务活动持续正常地进行为前提。

第七条事业单位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又称财务报告,下同)。

会计期间至少分为年度和月度。会计年度、月度等会计期间的起讫日期采用公历日期。

第八条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应当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计量。

第九条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的,由财政部在会计制度中具体规定。

行业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的,由财政部在相关会计制度中规定。

第十条事业单位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或者费用。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第二章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如实反映各项会计要素的情况和结果,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

第十三条事业单位应当将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统一纳入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能够全面反映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事业成果、预算执行等情况。

第十四条事业单位对于已经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会计核算,不得提前或者延后。

同一事业单位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将变更的内容、理由和对单位财务状况及事业成果的影响在附注中予以说明。

同类事业单位中不同单位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应当采用统一的会计政策,确保同类单位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第十六条事业单位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事业单位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反映、会计信息使用者的管理、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事业单位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

第十七条事业单位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会计信息使用者理解和使用。

第三章资产。

第十八条资产是指事业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第十九条事业单位的资产按照流动性,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是指预计在1年内(含1年)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

非流动资产是指流动资产以外的资产。

第二十条事业单位的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

短期投资是指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持有时间不超过1年(含1年)的投资。

应收及预付款项是指事业单位在开展业务活动中形成的各项债权,包括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应收款项和预付账款。

存货是指事业单位在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

第二十一条事业单位的非流动资产包括长期投资、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长期投资是指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持有时间超过1年(不含1年)的各种股权和债权性质的投资。

在建工程是指事业单位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尚未完工交付使用的各种建筑(包括新建、改建、扩建、修缮等)和设备安装工程。

固定资产是指事业单位持有的使用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超过1年(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应当作为固定资产核算。

无形资产是指事业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

第二十二条事业单位的资产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计量。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事业单位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

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计量。

以支付对价方式取得的资产,应当按照取得资产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按照取得资产时所付出的非货币性资产的'评估价值等金额计量。

取得资产时没有支付对价的,其计量金额应当按照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的,其计量金额比照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也无法可靠取得的,所取得的资产应当按照名义金额入账。

第二十三条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由财政部在相关财务会计制度中规定。

第四章负债。

第二十四条负债是指事业单位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者劳务偿还的债务。

第二十五条事业单位的负债按照流动性,分为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篇四

1.资产负债表(格式九)是反映事业单位在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的报表。本表按照“资产+支出=负债+净资产+收入”的平衡公式设置。左方为资产部类,右方为负债部类,左右两方总计数相等。

2.事业单位应先编出本单位的资产负债表,然后与经审核无误的所属下级单位汇总的资产负债表汇总,编成本部门总的资产负债表。

二、收入支出表。

收入支出表(格式十)是反映事业单位在一定期间的收支结余及其分配情况的报表。收入支出表的项目,应当按收支的构成和结余分配情况分项列示。

收入支出表的附表主要是事业支出明细表(格式十一)和经营支出明细表(格式十二)。支出明细表的项目应按“国家预算支出科目”列示。在事业支出明细表中,对于用财政拨款和预算外资金收入安排的支出应按财政部门的要求分别列示。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篇五

:现阶段,在新会计制度背景下,强化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对于科学有效地引导其内部财务行为、实时监督单位内部的财务运行及管理状况、内部资金利用率的提高等方面均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要想更快更好地促进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开展,就应当与时俱进,自觉遵循新会计制度,完善财务报表及其核算模式。该者针对新会计制度下,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相关解决对策进行了论述。

:新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

务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不够紧密。

在过去实施旧会计制度的背景下,通常存在任意设置多种账目的现象,从而造成了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账目不规范的出现,所以在处理账目问题时产生了很多模糊的状况。如此一来,行政事业单位贯彻新会计制度的过程中,以往的旧账目便失去了精确处理的契机。换言之,行政事业单位没有充分执行新会计机制,同样会对新会计制度的顺利实施起到限制作用。

2.单位财务人员的整体素质不高。

众所周知,财务工作者是行政事业单位中专门负责财务管理和财务监督工作的人员,实际工作中,往往因为财务人员缺乏对财务管理观念及理论的创新,而表现出财务数据管理不力、甚至诱发各类违法乱纪现象。除此之外,还存在因基本职业道德及法律意识不足而造成的单位内部执法不严格、无法可循的不良风气,进一步使得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陷入被动。

3.财务管理观念较为滞后。

我们都知道,国内的行政事业单位是以服务社会大众为己任的机构,其平时的经营运作需要依赖政府的财政资金支持。但是,行政事业单位如果没有对内部资金监管方面给予更多关注,那么很可能令自身的财务管理蒙受非常大的风险。此外,财务工作者缺乏财务管理理念的创新,同样会造成单位在清算资金及财务管理等方面发生一系列的问题,遇到很多困难。

4.资产管理机制不够完善。

国内行政事业单位在使用财务资金的时候,往往比较随意,不够严谨,资金超额开支以及资金被挪用的情况屡禁不止。实际上,目前财务资金管理方面的不严谨,甚至出现了大量未得到充分利用被闲置的资金,都表明了在财务资金的保管环节中缺少一套强有力的资产管理保障机制,没有能够在第一时间盘点和清算资金,最终导致“账账不符、账实不符”的情况越来越严重。

5.财务预测及财务管理能力亟待提高。

一般而言,国家财政拨款是行政事业单位的主要财务来源,因此,在财务管理工作的过程中,预算管理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行政事业单位中有些财务工作人员的预测及管理水平并不高,也难以做到坚持整体性及全局性的原则实现预算,这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资金预算编制精确程度的提升,并且降低了预算编制的合理性、可靠性,长此以往,财务资金的实际运作效率便会慢慢下降,预算资金被任意挪用的问题也会不断出现。

1.迎合新会计制度的要求,推动记账方式的变革。

当前,新会计制度给各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提供了更加准确的资金数据,在此基础上,我们应当继续推动财务记账形式、会计等式的变通,在平时的实践过程中不断完善旧会计制度的记账方法,目的是令本单位更好的满足新会计制度的实施标准,从根本上突出单位的资产、净产值以及负债情况,同时明确单位内部会计间的联系,最终有效提高内部资金的使用效率。

2.进一步增强财务工作者的业务能力。

要想保证新会计制度在行政事业单位中得到更有效的贯彻落实,就应当依靠全体财务人员业务能力及财务管理水平的提升。考虑到财务工作者财务管理意识十分不足的基本状况,行政事业单位首先要打破自身管理范畴狭隘的局限,积极引入更多更优秀的财务管理工作者。举个例子,像为了发扬财务工作者的“主人翁”精神,单位可以对全体财务人员进行科学、有效的专业培训,令他们在最短时间内能够深入领悟新会计制度的精髓及实质。与此同时,财务工作者也应当加强彼此间的沟通和学习,在脑海中牢固树立强烈的财务管理意识,并合理运用到实践当中。不仅仅是良好培训条件的创造,激励机制的完善同样关键,经过财务工作者之间的激烈竞争,能够更加有效的刺激财务管理者积极、热情地投入到自身工作当中。

3.与时俱进,及时更新财务管理理念。

现阶段,新会计制度要想在行政事业单位中获得有效的贯彻执行,就必须依据《会计法》的相关规定,使单位全体人员意识到财务管理工作的关键影响;同时,在深化财务工作者对财务管理工作认识的同时,也应当适当淡化该项工作中的人为因素。这样一来,便对单位内部审计、财政、监督等部门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

4.推动内部资产管理的正规化。

资金的管控是行政事业单位运行过程中的关键性任务之一。在旧会计制度背景下,往往会发生大量挪用内部资金的不良现象。所以说,为了进一步提高内部资金的利用率,合理管控资金,保障内部资金的专款专用,就必须加强内部资产管理的规范化。除此之外,单位还应当合理划分专用资金和日常开支资金的区别,目的是有效防止资金被挪用情况的出现;还有一点,就是及时总结同时仔细归纳资金的使用情况,展开有效的追踪和评估工作,最终提高单位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5.改变会计主体,真实体现资金的流动情况。

和之前的旧会计制度相比,新会计制度的推行令会计主体出现了不小的变动,与此同时,我们也可以把它当作财务预算进行普及。在行政事业单位现今的财务管理工作当中,由于新会计制度的影响,财务管理水平迅速增强,包括财务内部算账、报账及结账等环节也取得了实质性的突破,同时财务管理工作人员对单位内部资金的使用效率及流动情况等方面的关注度明显提升。

总而言之,行政事业单位承载着社会管理及公共服务两项职能,它们的管理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亿万民众的切身利益。但是,我们通过对行政事业单位现行财务管理工作的研究,仍旧找到了不少问题,这就要求在新会计制度下,单位应采取更具针对性的措施,来解决问题,提升自身财务管理水平。

[1]陈黎笋.新会计制度下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探讨[j].财会学习,20xx,7(18).

[2]王微.新会计制度对国库集中支付下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影响[j].财经界(学术版),20xx,14(21).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篇六

预算会计是从事着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不可缺少的基础性工作,是承担着监督、核算和反映中央与地方资金用途的责任,以预算管理为中心对行政事业单位收支进行预算的一门专业会计。我国自改革开放制度实施以来,其社会经济水平发生了质的变化,基于社会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推动了我国事业单位预算会计环境的不断变化,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新的预算会计环境之下,为了使事业单位的预算会计制度更加科学化以及规范化,必须对计划经济下传统的会计核算模式进行改革,建立新的预算会计模式,力求建立起更为高效的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制度。

长期以来,预算会计主要以预算管理为中心,不以营利为目的,基本不直接参与物质生产活动。伴随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渐推进,社会经济水平发生了质的变化,事业单位预算环境也呈现出巨大的变化,传统会计预算制度和会计准则已经难以适应新时期事业单位的实际财务需要。1998年我国开始实行新的预算会计制度,为规范事业单位财政预算开支提供了依据和保障措施。然而,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人,事业单位职能的调整,现行预算会计面临不断变化的环境,与客观形势的需要产生了较大的不适应性,针对在执行预算计划中暴露出的一些问题和缺陷,迫切需要进行改革和完善。因此,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制度亟需作出调整和改革,以适应政府收支制度的改革,使事业单位的预算会计制度更加科学化和规范化,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满足事业单位财务核算的各项新要求。针对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制度出现的新问题,展开分析研究并提出解决方法与对策,对我国会计制度的加强和完善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其次,就教育形式方面来讲,教育单位应该顺应时代环境对于会计人员的新的要求,不断地转变其自身的教育思路、教育手段、教育开展形式等,采用先进计算机网络设备,利用探究型教学、问题型教学等教学组织形式推动教育工作的开展,调动教育中所有会计人员积极性和主动性的发挥。而且,在综合采用先进的教育形式的过程中,教育单位还要主动地将与会计工作相关的新时代会计人员必须了解的其他知识及技能渗透在教学中。我国开始实行新的预算会计制度,为规范事业单位财政预算开支提供了依据和保障措施。然而,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人,事业单位职能的调整,现行预算会计面临不断变化的环境,与客观形势的需要产生了较大的不适应性,针对在执行预算计划中暴露出的一些问题和缺陷,迫切需要进行改革和完善。因此,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制度亟需作出调整和改革,以适应政府收支制度的改革,使事业单位的预算会计制度更加科学化和规范化,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满足事业单位财务核算的各项新要求。针对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制度出现的新问题,展开分析研究并提出解决方法与对策,对我国会计制度的加强和完善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预算会计核算缺乏科学性一方面,目前我国事业单位预算会计一般都采用收付实现制进行会计核算,各类信息通常都集中在年度预算中进行核算。这导致在较长的一段会计期间内,无法对资本进行实时管理,而单位进行各类预算决策也不能及时调取有关财务数据信息,以至于决策行为因缺乏真实数据支持而产生偏差。另一方面,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的处理方式不妥。

目前,很多事业单位都没有对固定资产进行折旧处理,导致其对固定资产价值存在严重虚报,一些单位为了盘活资产、甚至增加财政收入擅自将房屋及专用机器设备转变为商业用途以增加资产,这导致大量固定资产价值得不到真实反映,严重影响了会计核算的科学性。

(二)预算会计缺乏有效地监督控制有效地监督控制机制在其事业单位预算会计管理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就目前状况来看,我国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制度在信息监督控制方面存在着很大的披露。现以原始凭证的管理问题为例,由于原始凭证是事业单位各项业务发生过程的最直接体现,以此,实现对原始凭证的审核以及监督控制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性的关键因素,而现阶段内,我国会计信息失真现象极其严重,并且其原始凭证也无法真实的发映事业单位预算会计的各项经济内容,以上种种不良现象均是基于事业单位预算会计缺乏有效地监督控制,若是以此恶性循环下去,势必会造成有效资产的严重流失。

(三)预算会计科目设置不合理,不能完整反映事业单位的新业务原来事业单位用于发工资和固定资产的那部分财政资金都是由财政主管部门直接拨付用款单位,如今则是由财政部门通过单一账户或采购专户按规定程序直接拨入。如此,很多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资金已不再表现为货币资金,而是通过多方面表现出来。近年来,随着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的逐步实施,财政资金的流向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针对这种变化,会计科目的设置和处理如不作对应调整,就难以客观地反映事业单位的实际财务收支状况。

目前,单位的资金来源有了一些改变,不仅包括财政拨款,而且还有事业单位的直接组织的收入,不是单纯依靠政府供应的资金来发展。所以,现行的预算会计制度忽略了资金来源的变化,以致造成预算会计在资金预算方面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失真。现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在事业单位的.无形资产摊销方面,对于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其无形资产应在受益期分期平均摊销,摊销额计入经营支出,摊销方法结合实际情况;对于没有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采取无形资产一次摊销,直接计入事业支出。但是,对于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无形资产,在进行一次性核销时,准确估量价值存在偏差,致使"无形资产〃核算方面造成难以弥补的漏洞。

(四)预算会计不能为编制部门预算提供相关信息编制部门在对重要信息进行分析和整理过程中,需要预算会计部门的大力支持。因此,预算会计在其中占据着不可替代的位置。不但保证了各种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而且对于编制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也能够进行及时的指导并解决。然而在现阶段,许多行政事业单位财政部门由于对这一方面缺乏深入了解和认识,导致了预算会计制度不能够对预算编制进行很好的信息资源支持,严重影响了正常的编制工作。

(一)引入权责制发生制由于我国经济体系的特殊性,其决定了财政体系改革的复杂性。作为事业单位,要逐步走市场化发展道路,必须循序渐进对会计制度做出相应的改革和调整。对会计制度的改革,其核心就在于对收付实现制的修正以及适时引入权责制发生制原则。第一,采用权责发生制能准确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财务情况,全面洞悉其收支和结余水平,从而会计信息对财务状况的反映更为真实和连贯,将各项实际收入和支出情况逐项登记入账,以确保会计信息体系的完整性。

第二,采用这种制度能够较为全面的反映事业单位内外部的资金流动情况,使得事业单位的各项经济财务活动更为公开透明,减少会计违规操作的空间。再次,对会计准则的调整能够高效反映事业单位资金的整体使用效率,从而更客观、准确、及时地反映事业单位当前的财务状况和各项经济事项的完成情况。

(二)完善对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工作的监督管理机制目前,因监督控制问题所造成的事业单位预算会计信息失真现象屡屡出现,因而,不断加强以及完善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工作的监督控制,首先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督控制方案,并加强监督控制贯彻到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工作全过程中;其次是采取有效地措施加强对预算会计执行情况的有效监督,力求实现预算执行工作的有效进行;再次是充分利用现代高科技以及网络信息化技术手段,不断健全以及完善监控设备,同时,构建网络监督平台,积极号召有关人员进行有效监督;最后是加强事业单位预算会计道德和行为准则,不断提高预算会计人员的道德观、思想观以及价值观,力争从根本上解决不良现象的发生。

(三)加强预算会计目标管理,实现预算编制的科学化加强对事业单位的预算编制进行管理,保障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做好预算编制的细致化工作,以避免重复性编制,优化财务管理组织结构,提高预算资金的利用率,实现公共资金的公共化,把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科学性。应当界定事业单位收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对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制度进行细化;做好财政拨款和预算外资金区分归类,把财政返还收入并入预算外资金,而事业单位经营性收入并入事业性收入,归结为预算外资金;在现金流量上,将收支实现制转变为权责发生制。这样才能通过预算会计合理确定事业单位的资产及现金流量,进行全面成本分析,确保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实现决策的科学化。

(四)完善政府会计信息体系对事业单位进行会计核算的作用之一是满足信息使用者的相关使用要求。事业单位财务报表的基本作用是满足政府相关部门的信息需求,方便政府相关部门进行经济决策和宏观分析。通过建立健全政府会计的信息体系,可以使得政府相关部门能够全面、完整的获取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促进政府提高工作效率效果.更有利于政府相关部门进行经济决策和宏观分析,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政策和制度规范,促进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工作的不断完善。

(一)引入权责制发生制由于我国经济体系的特殊性,其决定了财政体系改革的复杂性。作为事业单位,要逐步走市场化发展道路,必须循序渐进对会计制度做出相应的改革和调整。对会计制度的改革,其核心就在于对收付实现制的修正以及适时引入权责制发生制原则。

第一,采用权责发生制能准确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财务情况,全面洞悉其收支和结余水平,从而会计信息对财务状况的反映更为真实和连贯,将各项实际收入和支出情况逐项登记入账,以确保会计信息体系的完整性。

第二,采用这种制度能够较为全面的反映事业单位内外部的资金流动情况,使得事业单位的各项经济财务活动更为公开透明,减少会计违规操作的空间。再次,对会计准则的调整能够高效反映事业单位资金的整体使用效率,从而更客观、准确、及时地反映事业单位当前的财务状况和各项经济事项的完成情况。

(二)完善对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工作的监督管理机制目前,因监督控制问题所造成的事业单位预算会计信息失真现象屡屡出现,因而,不断加强以及完善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工作的监督控制,首先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督控制方案,并加强监督控制贯彻到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工作全过程中;其次是采取有效地措施加强对预算会计执行情况的有效监督,力求实现预算执行工作的有效进行;再次是充分利用现代高科技以及网络信息化技术手段,不断健全以及完善监控设备,同时,构建网络监督平台,积极号召有关人员进行有效监督;最后是加强事业单位预算会计道德和行为准则,不断提高预算会计人员的道德观、思想观以及价值观,力争从根本上解决不良现象的发生。

(三)加强预算会计目标管理,实现预算编制的科学化加强对事业单位的预算编制进行管理,保障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做好预算编制的细致化工作,以避免重复性编制,优化财务管理组织结构,提高预算资金的利用率,实现公共资金的公共化,把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科学性。应当界定事业单位收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对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制度进行细化;做好财政拨款和预算外资金区分归类,把财政返还收入并入预算外资金,而事业单位经营性收入并入事业性收入,归结为预算外资金;在现金流量上,将收支实现制转变为权责发生制。这样才能通过预算会计合理确定事业单位的资产及现金流量,进行全面成本分析,确保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实现决策的科学化。

(四)完善政府会计信息体系对事业单位进行会计核算的作用之一是满足信息使用者的相关使用要求。事业单位财务报表的基本作用是满足政府相关部门的信息需求,方便政府相关部门进行经济决策和宏观分析。通过建立健全政府会计的信息体系,可以使得政府相关部门能够全面、完整的获取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促进政府提高工作效率效果.更有利于政府相关部门进行经济决策和宏观分析,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政策和制度规范,促进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工作的不断完善。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篇七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对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主要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概述,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所面临的问题以及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解决对策这三个方面进行展开,为从事相关会计工作的人员提供了参考建议。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事业单位在这几年来也加速了改革的步伐,这样的环境给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原来的事业单位资金来源形式大部分都是依靠财政拨款,而如今资金来源形式多渠道。这样的变化给事业单位的会计工作带了重要的影响,从简单化的经费收支核算向企业化核算的方向前进,这样的状况使得原有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难以符合其需要。从另外一个方面而言,事业单位之前所实施的会计制度存在的问题非常突出,对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带来了很大程度的影响。对于这样的状况,为了符合当前事业单位中的会计核算要求,势必要改进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推动事业单位会计管理工作的实施,使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工作能够获得良好的发展。

会计制度是实施会计工作中需要遵循的办法、条例以及程序。旧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是我国财政部于1997年为了加强对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依据《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制定的会计制度。20xx年12月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已经修订并颁布,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在实施中与其他企业和社会组织有所不同。总的来说,主要包含了下述几个层面:首先,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相对于企业而言是比较单一的,事业单位会计主要是财政拨款、记账、算账、报账等活动,并且在资金流通上亦是具有唯一性的;其次,事业单位的会计管理制度在核算层面上是有着相应的独立性;最后,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需要加强监督与管理,不然容易导致会计数据信息失真。

(一)收付实现制核算所带来的问题。

我国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是采取收付实现制进行的,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相对比,通常会把事业单位中的所有收入当作是核算期的收入,把事业单位中所有的现金支出当作是核算期的支出,这样就会直接导致核算期内事业单位收支的配比出现问题,使得有关会计数据信息无法正确地反馈出目前事业单位的收支余额以及预算的实施状况,无法准确、完整地核算和反馈出事业单位中全部的资产以及负债。这样就会影响到事业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的实施,降低了绩效评估层次,进而在一定水平上降低了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价值作用。

(二)资产核算部分所面临的问题。

作为会计管理系统中的一项非常关键的内容,事业单位的资产核算常常在会计操作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意义,所以,对于资产核算中所面临的问题需要重点关注。

1.固定资产核算数据信息正确率有待加强。

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的核算,在取得固定资产时,是按照实际的成本价值进行入账处理,与此同时,相应比例的固定资产基金也要入账,以便未来的创新以及维护。然而,固定资产后期的运用或转移时,无法计算出磨损的价值与转移的价值,也不用计提折旧,使得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净值没有紧跟着时间的流逝而产生改变,进而虚增了事业单位中的资产总额。因为事业单位中的固定资产费用没有涵盖固定资产中的折旧费用,所以,这种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形式不能反馈出事业单位中完善的成本数据构成,导致事业单位的净资产不够彻底和真实,无法体现出资产中的具体价值。

2.无形资产的核算所面临的问题。

事业单位对无形资产的核算存在一定问题,不够健全的无形资产核算系统,不科学的无形资产的会计监管机制,致使无形资产的价值常常没法获得较为科学的评估。对无形资产账面的忽略,致使无法正确的对无形资产价值和日后的效益进行评估。实际上,在日后的生产和运营管理中,无形资产起着非常重要的价值作用,事业单位会计对无形资产的忽略,通常会致使其价值白白的损失,减少了事业单位的经济效益。

(三)会计报表反馈的数据信息不够具体和到位。

1.资产负债表有待改进。

事业单位所实施的会计核算,其资产负债表需要根据“资产+支出=负债+净资产+收入”这个公式进行制定,部门单位间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需要进行独立列示和比较。而事业单位把收入与支出这两项纳进资产负债表,把静态要素中的资产、负债以及净资产这三个指标和动态要素中的收入和支出这两项汇集在同一张资产负债表中加以反馈,这样资产负债表实际上成为了一张科目余额表,这样不仅减少了资产负债表中呈现财务情况的价值,也不满足实际需要。

2.现金流量数据信息反馈不及时。

根据事业单位中的会计制度,单位有权利选用权责发生制或收付实现制作为记账的根基。就现在来说,大部分的事业单位对运营管理业务事项都是采取权责发生制。在权责发生制的影响作用下,收支表中的收入与支出这两个事项不能全部地反映出事业单位现金和等价物的涨幅状况。除此之外,事业单位的运营管理业务具有收支结余的状况,这同样无法正确的反映出运营管理中现金的净流量。

3.表外数据信息披露不够。

事业单位中表外披露的形式主要包含了报表的附注与财务状况说明书这两种。然而,就现实状况而言,我国大多数的事业单位表外所披露的信息量是非常不足的。与企业单位相比,目前事业单位的会计报表缺乏实质性的附注内容,对财务状况说明书的应用也远远比不上企业单位。

(一)权责发生制逐渐替代收付实现制。

权责发生制是我国事业单位会计改革的重要方向,事业单位中的会计核算需要有选择性地、逐渐地进行引入。采取权责发生制,要做好全面的调节和预备工作,为逐渐形成完整的权责发生制起到基础性作用。

(二)改善固定资产中的计量形式。

对于目前我国事业单位中的固定资产核算形式的改善,我们能够参考现在企业所实施的会计制度,设定“累计折旧”科目,取消“专用基金-修购基金”这个科目。对固定资产实施计提折旧,把折旧资本当作固定资产原值中的减项纳入资产负债表当中,充分表明固定资产的净值,反映固定资产中的新旧层次。在进行计提折旧中,需要在固定资产的预计运用期限内,把固定资产原值去除其预计净残值中的余额,选用合适的折旧办法计算出折旧金额实施摊销。与此同时,计入相关成本或者支出当中。而事业单位能够较好运用在建工程这个科目,如果采购需要建立固定资产或需要建设工程辅助的固定资产时,要把相关的成本以及支出归入这个科目,等到建设完成或竣工后实现预计可运用的状况,再依据企业单位中的会计制度进行解决,把其从在建工程科目转入到固定资产这个账户当中。

(三)健全无形资产的核算方式。

为确保无形资产的价值在受益期限内能够获到相应的补偿,依据无形资产的计价方式,需要分别对无形资产实施计价以及摊销。与此同时,需要记录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而可以充分发挥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在下述几个层面的关键作用:首先,如果有侵权行为发生时,能够正确计算索赔的依据,来科学评估其索赔金额;其次,身为无形资产评估计价的依据,一般状况下,因为无形资产将来效益具有不稳定性,无形资产的价值作用难以利用其日后的效益进行评估。所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是能够当作评估无形资产的基本依据;最后,有利于财务部门或有关责任单位对无形资产实施盘点、核查与建档管理。

(四)健全会计报表系统,健全会计信息披露机制。

对于事业单位中所存在的财务会计报告缺陷,可以参考企业的财务报告,使得资产负债表能够真正反映出事业单位静态的财务状况。第二,需要增加现金流量表,全方位反映出事业单位的现金流量现状,这也是全球范围内的惯例,亦是和企业会计制度相统一的需要。与此同时,需要关注会计报表中附注的影响作用,对核心项目做出相应的说明,强化会计报表表外信息的披露,重点关注财务状况说明书的填写和申报。第三,事业单位需要增强会计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公平度,并逐渐强化社会与舆论的监管。

总而言之,事业单位是社会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事业单位的主要目标不是为了盈利,而是为社会服务。尽管这样,也需要有严格的会计制度实施约束以及管控,进行政务公开,虚心接受监督。通过权责发生制逐渐替代收付实现制,改善固定资产中的计量形式,健全无形资产的核算方式,健全会计报表系统,健全会计信息披露机制,从而推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改革,促进事业单位的发展。

[1]路兆申,李杰.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中国外贸,20xx(04).

[4]胥夏.当前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xx(06).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篇八

第一条为了贯彻《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规范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有事业单位。根据财政部规定适用特殊行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不执行本制度;事业单位有关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按有关规定执行,不执行本制度;已经纳入企业会计核算体系的事业单位,按有关企业会计制度执行。

第三条国有事业单位的会计组织系统分为主管会计单位、二级会计单位和基层会计单位三级。向同级财政部门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下面有所属会计单位的,为主管会计单位;向主管会计单位或上级单位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下面有所属会计单位的,为二级会计单位;向上级单位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下面没有所属会计单位的,为基层会计单位。以上三级会计单位实行独立会计核算,负责组织管理本部门、本单位的全部会计工作。不具备独立核算条件的,实行单据报账制度,作为“报销单位”管理。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不需用的科目可以不用。本制度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编号,各单位不得打乱重编。

第五条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记至角、分。

第六条事业单位会计档案的管理,按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有关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及会计核算事宜,按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办理。

第七条本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负责解释。未经财政部批准,各地区、各部门不得自行制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第八条本制度自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1988年发布的《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同时废止。各地区、各部门在本制度生效前制定的会计制度,凡与本制度不一致的,应停止执行。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篇九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作为原有制度的一种深化、优化和拓展,对有关条款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梳理,在实施过程中,极大促进了事业单位科学化和精细化的管理,对于事业单位的会计信息的质量以及财务管理水平都有较大的促进作用。虽然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与当前的财政体制的发展方向相符合,与事业单位的财务方面的发展相向而行。但是,在实际实施后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本文针对这些问题,本文提出相关意见及对策,以供参考。

随着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财政部于20xx年12月19日正式颁布印发了修订后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新出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有很多新的亮点,与企业会计制度趋同度也越来越高。但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目前仍处于早期的实践阶段,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还是存在着一定的问题需要我们进行深入探讨并解决。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出台,目的是为了达到财政部对于国有事业单位的财务行为进行规范化管理的目的,这个过程主要着力于事业单位财务工作中的会计核算和会计管理行为。结合《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出台的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具有多方面的新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固定资产的管理和核算被加强,新准则和新制度改变了固定资产的计价方法,对固定资产“虚提”了折旧,并且选择了用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来替代其净值,完善了固定资产的计价。

(2)新制度改进了财务报表结构体系,实行优化原则,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和预算管理水平得到了提升。

(3)注意了相关法规政策的一贯性,会计核算的范围被扩大。新准则和新制度增加了关于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国有资产管理、政府收支分类这些方面的会计核算内容,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更为全面和规范。

(4)加强了对财政投入资金的会计核算,新制度重新界定了财政补助收入的核算口径,对于财政补助收入、支出情况以及财政补助结转和结余的形成过程设计了清晰的账务处理流程,为财政资金的监管发挥着其应有的作用。

(5)加强了对基建账的管理,新制度对原基建账管理做出了改进,除它要独立核算,单独建账外,定期还要将基建账数据并入单位会计“大账”核算,这一规定有助于事业单位全面加强资产负债管理、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信息完整性,对降低和防范财务风险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6)强化了资产的计价和入账管理,进一步明确了资产的计量原则,通过账实核对加强了国有资产的管理,保障了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不流失。

(7)新制度严格区分财政补助和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并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对事业单位的支出分配进行了合理的控制。

(8)新制度对原来的会计科目体系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改进,全面完善了各科目的核算内容,为事业单位会计实务操作提供了更为系统和科学的理论依据。

2.1会计基本假设的问题。

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并没有对会计基本假设的问题进行专门的阐述。事业单位一直都被视为一个独立的会计主体进行会计核算,而新制度对此并没有进行明确的制度性规定,导致了会计持续经营假设也没有得到充分的说明,虽然我国的事业单位大多是为实现社会目标而服务的,并不是为了盈利而存在的,但是持续经营假设也是必要的,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忽视了这一点。此外,由于会计假设定义的缺失使得部分事业单位会计主体对制度的理解出现了偏差,对会计分期假设理解不到位,使得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积极性不高。

在新制度下,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中,引入了固定资产的折旧和无形资产的摊销科目,对于会计核算工作而言,是一种重大进步。但是,在进行固定资产和无形摊销的实际核算时,新制度中只是规定事业单位一般应当采用年限平均法或工作量法计提折旧和摊销,并没有对年限总额法和加速折旧等折旧方法的运用进行具体的说明,也没有对这方面的详细规定。新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中,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以其成本为应折旧金额,并且不考虑预计净残值,此处明显与事实不符。如此模糊的解析,对于从没有对资产进行折旧的事业单位多少会造成会计处理上的困难。

2.3会计核算基础问题。

会计核算基础主要可以划分为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依然采取以收付实现制为主要核算基础的会计核算方式,针对部分经济业务采取权责发生制。但是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并没有具体说明其在哪些具体情况下可以采取权责发生制,这就给事业单位变更会计基础和会计估计制造了制度接口。不论是生产经营企业还是事业单位,随意变更会计基础和会计政策都会降低会计信息的质量,使得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受到影响,导致会计核算单位的财务信息难以反映其真实的财务状况。

2.4会计信息质量要求问题。

会计核算之中会计信息的质量是灵魂。决策者唯有使用真实可靠和相关的会计信息才能做出正确的决策。事业单位的经营性质和存在宗旨不同于商业企业和制造企业,但是高质量、高水平的会计信息依然是必然要求。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会计信息的质量并没有严格和具体的要求。会计核算一方面要求对会计业务进行核算,另一方面则要提供对决策者有用的信息。如果对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缺乏质量要求,那么会计信息失真的可能性就会增大,会计信息难以对决策有用,这最终会导致会计核算成为一种机械式行为。

3.1减少会计信息操作空间。

为了有效提升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只有从会计准则方面入手,制定科学有效的会计准则,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行为。对整个会计处理过程进行规范,建立健全稽核制度、会计人员轮岗制度,为会计信息报告的真实性打下良好的基础,从源头预防和控制会计信息的失真。只有制定了科学的会计信息准则,对会计信息操作的空间进行严格的规范和控制,才能提升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3.2提升财务内控工作水平。

在财务内控制度的制定工作上,一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事业单位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出有法可依,能合理执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在财务内控制度制定之前,广泛听取广大员工尤其是事业单位相关领导和财务人员的意见,形成一个科学的方案,在企业职工代表的监督之下,按照方案流程进行制定。在制定的内容上,一定要明确重点细节。

3.3树立会计核算的新理念。

我国事业单位采取国家财政拨款或者有限的国家财政预算拨款的形式获得资金,也就是说事业单位的资金来源非常单一,这给我国事业单位的持久健康发展带来了隐患和弊端。事业单位采取多渠道筹资模式是其当前发展的迫切需要,是事业单位实现持久发展的前提。我国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应该将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分开核算,使得预算资金能够在事业单位之中得到合理的应用,将财政资金的效能发挥到最大。事业单位要认真分析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重大变化,提出若干问题,树立新的会计核算理念,在工作中不断创新、修改、反馈,使得事业单位能够更好地融入新的制度之中。

3.4加强会计人员队伍建设。

事业单位应当及时加强对会计工作人员的继续教育与专业培训,增强财会工作人员对新会计制度的了解与熟悉,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促进财会管理队伍建设事业单位应定期制订教育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地对财务会计人员就新会计制度变化的内容进行相应的专业培训,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技能和业务素质。此外,事业单位为了提高会计人员队伍的建设,还可以有目的性地引进一些高素质的人才来提高财务管理力量,更好地适应新会计制度环境下对事业单位会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提高事业单位的会计工作质量。

3.5提高新会计制度的执行力。

对于事业单位施行新会计制度中遇到的科目核算方面的问题,主要是由于制度上的缺陷造成的,因此,相关工作人员应结合实际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然后力争和有关部门一道进行修改完善,使新会计制度的执行力得到有效的提升。

[1]杨成云.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累计折旧计提思考[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xx(9):11-12.

[2]林鹭影.探讨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执行中的问题[j].会计师,20xx(16):21.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篇十

伴随我国整体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权责发生制在行政的应用也逐渐步入发展的轨道。“权责”,这个字眼代表的便是权利与责任,“发生制”则是指在本阶段已经发生的支付或流出。因此,所谓权责发生制,其实就是指无论资金是否已经收取或支出,都已产生相应的责任,应该加入本阶段对资金的统筹中。其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中运用,能够清楚的确定资金的流动,了解每个阶段的盈亏,让行政事业单位的财政情况更加明朗,便于会计工作的进行。

权责发生制是财政管理的重要手段,大大提升了资金流动的统筹效率,让各个阶段资金的流入或流出更加清晰明了。便于会计对每个阶段的效益做出总结,更好的对下一阶段所获的收益进行预算,降低资金亏损的风险,其在行政中的应用更是如此。

(一)引入权责发生制在行政事业单位中具有先决性。

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引入权责发生制具有重大的意义,不仅顺应时代的发展,而且对行政事业的单位改革制度的要求也是有其积极的影响。行政事业单位引入权责发生制具有先决性的意义,而权责发生制的实现基础是持续经营与会计分期两个基本假设,并在此基础上归属不同期间的资产、收入、支出等会计要素。权责发生制能在借助付款、收款、预支等项目进行具体的记录。虽然行政事业单位与企业有所不同,但是会计分期与持续经营也存在其实质中。这就为权责发生制的引入提供了先决条件。

(二)引入权责发生制有利于相关单位及会计者行为具有一致性。

首先从行政事业单位的资金来源方面来看,我国引入权责发生制有利于保证行政事业单位与各方利益相关者的会计行为具有一致性。事业单位因为需要运营,所以其必须与银行等其他金融机构互相沟通联系,而这些相关机构基本上都是以权责发生制作为会计基础的。这样不仅有利于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业务处理准确性的提高,同时,也有助于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以及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所以,实施权责发生制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值得广大行政事业单位继续探讨并推广权责发生制在行政中的有效运用。

(三)权责发生制比收付实现制更加完善。

收付实现制跟权责发生制比起来,其在资产会计科目上是有纰漏的,例如收付实现制在固定资产方面始终以固定资产购入时的原始价值为计入值,在使用过程中是存在损耗的,当然就会出现账目价值与实际价值不符合的现象。这就不利于相关单位部门对资产价值的准确评估。而权责发生制则是根据实际情况在固定资产中进行计提折旧,而在负债方面则是确认所有已经形成的负债并且按期计息。因此,根据实践证明,权责发生制在累计账目和首付款等方面更有准确性和依据性。所以不得不说权责发生制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的运用中是如此的强大。

目前,权责发生制在行政事业单位中的相关制度还不算完善,例如现阶段的行政的评估标准低下、滞后,相关单位对资产的处置没有做到规范性的实施、账单与实际情况不符等现象,这些都对权责发生制的全面实施产生了极大地影响。因此,在权责发生制的实施过程中必须完善相应法规体系,明确规定会计工作具体操作内容,遵循行政事业单位的实施方案,这样才能有序进行权责发生制在行政事业单位中的有效运用。当然,只有单方面的操作是行不通的,还需要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的积极配合,认真学习相关知识,了解相关的制度规则,充分认识权责发生制实施的价值,摒弃不良思想,发挥其主观能动性,积极投入到行政事业单位中去,为完善行政管理制度的实施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

(二)全面实行权责发生制。

权责发生制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中的运用尚未成熟,仍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因此全面发展权责发生制尤为重要。行政事业单位对权责发生制的认知十分模糊,在发展权责发生制的同时,首先要明确其所代表的含义,才能让其按照预定的方向稳定发展。如今在权责发生制发展的路上还具有很多阻碍,如相关法规不完善,会计人员不严谨,账目流入流出不符等。因此要想全面发展权责发生制,还要完善相关制度,只有这样才能促进权责发生制全面发展。

(三)建立评价总结体系。

建立评价总结体系是对权责发生制在行政事业单位中成功运用的有效手段。权责发生制的存在是为了让资金的流动更加透明化,使相关从业人员清楚地明白每一季度的盈利或亏损。针对每一阶段工作完成,进行评价总结是相当重要的'。通过评价总结,行政事业单位可以对下一阶段资金的流动情况进行预算,合理的支配资金,做到可持续发展。建立评价总结体系的另一目的是对会计人员的工作进行评价。会计人员在实行权责发生制时,要对很多方面的资金流入或流出进行统筹。单位应该定期对会计人员工作进行评价,并适当的给予奖励,这是对其工作的认可,有效的增强了其工作动力。会计人员工作激情饱满,更有利于权责发生制的全面实行。

权责发生制在行政的运用已经得到了社会的认可。其有效的加强了行政事业单位对资金流动的了解,让资金的流入和流出更加准确。在权责发生制的有效施行下,相关会计人员能够详细对每一阶段的资金进行总结,清楚的明白本阶段的盈亏情况。这样会计人员才能对下一阶段资金的流动进行预算,做到心中有数。权责发生制顺应了国家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方针,对提高行政事业单位业绩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因此,要注重权责发生制的全面发展,并将其有效的推广到其他相关部门。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篇十一

从近几年看来,随着计划经济由市场经济逐步替代后,市场经济出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进而带动了事业单位财会及其会计管理工作的发展。本文主要对新旧会计制度的应用进行了介绍,重点分析了新会计制度在事业单位财会工作中的具体影响,经过分析、总结后得出结论,为今后提高财务办事提高效率,方便人民。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具有一定针对性的具体解决措施,以此来提高事业单位办事效率及工作质量。

新会计制度;事业单位;财会工作;影响。

当今社会中出现的大量财政改革也在进一步深入,所以对财务会计管理员的业务水平、预算管理预案等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为了适应这一大趋势,传统的、陈旧的会计制度就无法在现在新形势下的事业单位财会工作发挥它的作用,因此,新会计制度的出现是一种必然趋势。随着国家对事业单位的再次调整,编制、人员分配情况、财务管理系统等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事业单位会计的各项财会工作是事业单位中实际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为对象,通过对实际的预算经济业务进行结果分析、记录、校正、反应、监督等各种可取的手段完善整个财会管理系统。这些项目都是财会工作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对国家事业单位的安全、经济效益、相关秘密等社会活动起着主导作用。

2.1会计人员观念及综合素质不高。会计人员观念和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以适应新形势下的新的财会工作模式。由于事业单位财会人员还处于陈旧的财会工作模式下,对于新会计制度下事业单位财会工作不熟悉。明显表现出业务素质低下、观念陈旧等不足之处。

2.2会计人员抵触新会计制度,不愿意亲历执行新会计制度。由于许多事业单位会计从业人员分配从在问题,大部分处于具有陈旧观念的老一辈,不愿意接受新事物,最终导致对新财务制度的执行力不强。由于企业与事业单位性质的不同,企业追求利益第一,所以对财务管理较事业单位严格,。因此,企业财务选用的财务人员应该具备综合素质较高,对新财务制度吸收、消化快等优点。但目前事业单位的财务人员综合素质不高,导致材料的审核不严,财务数据报表经常出错,甚至出现篡改数据等不良行为。随着新的财务制度在事业单位的实施,并没有看到明显的改观,主要原因是财务人员自身素质的限制,导致对财务事项、管理的理解力以及执行力不够。这些问题导致新的财务制度形同虚设,没有实质性的作用。各式各样的违纪行为并没有得到治理,这些措施对提高办事效率没有实质的作用。

2.3财务人员缺乏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尤其在财务工作方面,由于事业单位各项事务的臃肿性,导致目标的实现很难,特别是要想获得最高的经济效益与社会价值很困难。因此,成果、固定资产状况、资金拥有着等方面都重视不够,导致积累好多实质性问题没有分析、总结、解决,进而出现了多种多样的问题。

事业单位应用新会计制度后,对财会工作的主要影响为以下几点:第一,体系的变化。虽然事业单位应用了新的会计制度,但是事业单位没有深层认识的对社会主体的影响。财务人员仅仅认为财务活动是本单位财务工作中的预算活动与资金流向,这就在经济管理内部造成了不够重视的局面。因此,我们应该认识到财会人员在记账或者报销时候对资金去向多多关注,灵活应用各种财务管理系统。第二,核算程序的变化。在新会计制度的影响下,事业单位的财会核算程序也发生新的、重大的变化。事业单位财务核算程序变化流程图。从图中可以看到,开始核算开始时要先进行会计凭证,紧随其后的为会计账簿与会计报表。该事业单位自从应用该程序核算财会后发现,核算的工作准确性提高了很多,真正意义上的实现了财会工作的稳定快速发展趋势。第三,会计要素的变化。会计要素主要指资金来源、应用和结存,通过应用新的财会制度后,会计要素主要是指资产、收入、支出、负债、净资产五种。事业单位的资产主要是指各类可动与不可动资产、国家或者其他出资筹建的建筑物以及设备等,事业单位消耗的资金为支出。因此,新会计制度解决了旧的制度留下来的问题,进而对它的要素进行了更加明确、全面的界定。通过界定和明确有助于提高对事业单位财会管理工作质量的与国际的接轨的必要性,能够有效促进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水平及办事效率的不断提高。

新的会计制度的正确实施,给我们全国事业单位带了重大的改变,也影响了整个财务工作活动。本文分析了财会工作在实际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财务主体变化、核算程序的变化等进行了深入探讨,并总结了相关经验,为后续财会工作奠定了基础,避免在今后财会工作中出现同样的错误。总之,20xx年1月1日新的财会制度正式实施,各单位抓住这次机遇,认真学习财会管理工作,为更好地适应新环境做好准备,争取做一名合格的财会工作者。为今后新的变化、新的需求而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