恪守尽职个人先进事迹材料范文

  • 上传日期:2022-10-26 11:08: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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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恪守尽职个人先进事迹材料范文一

如今,我们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施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用五大发展理念决战“十三五”规划,在建党100周年时实现第一个百年中国梦同样少不了铁的纪律。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已于2018年10月1日开始施行,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制度化、具体化、常态化的体现,精准彰显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给党员领导干部指明了方向,也为党员干部规范从政划定了新“红线”。

怎样去贯彻落实?我认为必须做到恪守六大纪律,守住六大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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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纪律是维护党的政治原则和党的政治路线的纪律,在党的纪律中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为了实现党的纲领和主张,坚持党在政治上的原则性和组织上的纯洁性,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就十分重视政治纪律,要求每个党员和每个要求入党的人都必须“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拥护党的政治主张。1927年党的五大关于《组织问题议决案》中第一次明确地提出了“政治纪律”这个概念。《议决案》的第三条指出,党内纪律非常重要,但“宜重视政治纪律”。1975年,针对当时遭到“四人帮”严重破坏的党内状况,邓小平重新提出了党的政治纪律问题。他说:“现在不只是组织纪律差,政治纪律也差。”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为了保证十一届三中全会制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贯彻执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党中央再次提出和强调执行党的政治纪律问题。1980年2月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第一条就具体规定了党的政治纪律,强调:“坚持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是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中最根本的一条。”以后,十二大以来的党章都把保持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的高度一致,作为新时期加强党的建设的根本要求。党的历届代表大会报告也都对全党政治上的统一做了强调。

党的政治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观点等方面的行为规范;是要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这是维护党的尊严的政治保障线。江泽民同志强调指出,“讲政治纪律,首要的一条,就是要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不动摇,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保证中央的政令畅通。”他还强调,“同中央在政治上保持一致,这是我们党的一贯的政治原则和政治纪律。”江泽民同志还提出了党组织和党员在政治纪律方面必须遵循“六个决不允许”的准则,即:“党员对于党的决定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组织系统向上级直到中央提出,也可以保留,但必须在行动上服从,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的决定相反的言论,决不允许在群众中散布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反的意见,决不允许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坚决维护中央的权威,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重大问题必须请示报告,决不允许搞‘先斩后奏’、‘斩而不奏’。每个党员都要加强组织观念,顾全党和国家大局,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发现重要动态要及时报告,决不能参与和支持集体闹事。”江泽民同志提出的有关政治纪律的准则,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必须牢记和遵循的规范,也是各级党组织和纪检机关判断是否构成违纪行为的重要界限。

新的历史时期,正确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党的各级组织和每个共产党员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任何背离党的基本路线的言论和行为,都是党的政治纪律所不允许的;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纪检工作必须坚决贯彻执行为党的改革开放政策服务的方针;同时,各级党组织都要注意加强政治纪律教育,提高党员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的自觉性。当前,我们广大党员干部队伍总体上是好的,能够严格遵守党纪党规,践行为民务实清廉宗旨。但是,也有一些党员干部身上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执行政治纪律不严、遵守政治规矩不利的问题。比如,立场丧失、信念缺失,目无组织、我行我素,面对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现象不抵制、不反对,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等等行为,不仅损害了党的形象,也削弱了党的力量、恶化了政治生态,最终会危害党的执政根基。有人错误地认为,政治纪律是个抽象概念,只有“公开反党”等极端行为才是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践表明,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自行其是、阳奉阴违,对错误思想和行为听之任之,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等违反政治纪律的具体表现,在一些人身上存在,有的还十分严重。如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中央纪委对周永康、令计划等人开除党籍的通报中,均出现了“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字眼。一些通报还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情形进行了具体描述,如周本顺“在重大问题上发表违背中央精神的言论,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干扰、妨碍组织审查”。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党的六项纪律中,政治纪律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紧紧围绕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通过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始终自觉地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2013年6月18日,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说“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敢于触及思想、正视矛盾和问题,从自己做起,从现在改起,端正行为,自觉把党性修养正一正、把党员义务理一理、把党纪国法紧一紧,保持共产党人良好形象。”“每一个党员对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都要心存敬畏、严格遵守”。

在“人人都是麦克风、人人都是新闻发言人”互联网时代,有的言行一不经意,就被迅速传播,作为共产党员一定要有政治敏锐性,思想上必须紧跟党中央的步伐,旗帜鲜明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定理想信念,服从党的领导,听从党的指挥,以党性牢固守住政治保障线,维护党的尊严,维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顺利贯彻落实,用行动推进社会和谐发展,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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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就注重加强党的组织纪律建设。在党成立时通过的第一个纲领就明确规定:“凡承认本党党纲和政策,并愿成为忠实党员的人,……在加入我们队伍以前,必须与企图反对本党纲领的党派和集团断绝一切联系。”总结张国焘分裂党的教训,1941年中共中央在《关于增强党性的决定》中又强调:“要在全党加强纪律教育,因为统一的纪律,是革命胜利的必要条件。要严格遵守: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原则。无论是普通党员和干部党员都是如此。”根据新时期党的政治任务和党内的状况,特别是"文化大革命"中党的纪律遭到严重破坏的教训,十二大以来的党章对于党的组织纪律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

在当前的新形势下,加强党的组织纪律,对于我们党深化改革,建立新体制具有重大意义。习近平总书记讲“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什么叫核心力量?一些同志没有搞得很清楚,或者说知道这个道理,但一到实际工作中就搞不清楚了。党的领导,体现在党的科学理论和正确路线方针政策上,体现在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上,同时也体现在党的严密组织体系和强大组织能力上。一个松松垮垮、稀稀拉拉的组织是不能干事、也干不成事的。如果党组织像个大车店、大卖场一样,想来就来,想走就走,那还能有什么核心力量?还能把广大人民群众团结在党的周围吗?要好好抓一抓组织纪律,加强全党的组织纪律性。”

加强党的组织纪律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做到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甚至为了整体利益不惜牺牲局部利益,保持全党在思想上、行动上的高度统一。把党中央的决心变成全党的自觉行动,而决不能对中央的决定和国家的政令采取实用主义的态度,合意就执行,不合意就变相抵制,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违反党的纪律的活动。在工作生活中,有的党员干部该请示报告的不请示报告,或者不如实请示报告;有的我行我素,个人主义、自由主义严重,不履行请假手续就到处乱跑;有的将个人有关事项当作“个人隐私”,跟党藏着掖着。这些“不拿组织当回事”的行为,看似“小问题”,但对于一个共产党员来说却是心无组织观念、目无组织纪律的大问题,根子就在于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不强、组织观念淡漠,缺乏党员应有的对党忠诚老实。

我们党的组织原则是坚持民主集中制,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这是组织原则,也是组织纪律,因此每一位共产党员都要严格遵守,坚决拥护党组织作出和重大决定,坚决执行党组织的重大决定,在大是大非问题面前,做到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拥护组织,服从组织,用共产党人光明磊落的胸怀,维护组织原则,遵守组织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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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听取中央纪委2009年工作汇报,分析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研究部署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审议并通过《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2010年1月18日正式发布实施。准则总则是这样表述的:执政党的党风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是新时期从严治党,不断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要求;是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在党员和人民群众中发挥表率作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必须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清正廉洁,忠于职守,正确行使权力,始终保持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必须弘扬党的优良作风,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密切联系群众。

腐败是民众最为关注的事,也是社会最为愤恨的事,因为腐败拉大贫富差距,影响社会公平,当然人们普遍认为,腐败都出在有权的领导干部身上,这样说不全面,其实不少腐败迹象出在“实权”人身上,这些人虽然不是领导干部,但却管着实际操作或经办权力,凡是行贿都是为了得到利益,操作、经办者就成行贿者的第一个目标。所以,我们每一个党员,都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用好手中权力,切莫把“权力”当作“财富”,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不仅自己要严格遵守廉洁纪律,而且要管好家人、下属,做反“四风”的践行者,用实际行动塑造党员干部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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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明的群众纪律,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之一,是无产阶级政党的先进性的具体体现。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严明群众纪律。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为军队制定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其中,“不拿群众一针一线”、“借东西要还”、“损坏东西要赔”、“不打人骂人”、“不损坏庄稼”、“不调戏妇女”等,都是讲的群众纪律。社会主义历史时期,党又把群众纪律作为“党政干部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求党政干部要做到“关心群众生活”,“参加集体劳动”,“以平等态度待人”,工作要同群众商量,办事要公道,同群众打成一片,不搞特殊化,等等。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十二大以来的党章都把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本要求,明确规定:“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联系,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允许任何党员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党章要求党员要“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还要求党员,“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这些都是党的群众纪律最根本的要求和体现。

新时期在我们党的执政实践中,一些地方和单位确实存在着损害党群关系的违纪现象。这些不良倾向都从根本上违背了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宗旨,极大地败坏了我们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必须严肃查处,坚决制止。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群众路线,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了群众纪律的明文规定,这就是群众路线的规距线,虽然群众纪律只有八条,但是条条情系人民,事事关联群众利益。因此,每一位共产党员,要把群众利益放在心上,把党和政府政策落实到基层,让老百姓受益,不要为单位、小集体或个人利益,违反规定,损坏群众利益,损坏党群、干群关系,要“将心比心”,关心群众,帮助群众,严格遵守群众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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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章“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对管党治党失职渎职违纪行为作出了处分规定,特别是对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履行不力的行为作出处分规定。首先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党的工作?什么是党的工作纪律?

党的工作:指党从事的全部活动,除包括党的建设和党务工作以外,还包括党的领导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群众工作、军事工作、经济工作、文化工作以及处理与外国政党关系的外事工作等。我们在理解党的工作这一概念时,我们需要区分它与党的建设和党务工作的区别。从概念的外延来看,党的工作是一个最大的概念,党的建设是其次的。那最小的一个概念是党务工作。

党的工作纪律:指党组织和党员在党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必须遵循的行为规则,是党组织和党员依规开展各项工作的重要保证。当前,强调党的工作纪律,具有特殊的意义,因为当前党内存在的许多问题归根结底,还是有一些党组织管党治党不严,失之于宽、松、软。一些党组织负责人没有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一些纪律检查部门执纪监督不严,致使党的纪律规矩松弛。

严守党的工作纪律就是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四个全面”的战略部署。这“四个全面”的内容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在“四个全面”的关系中,全面从严治党是灵魂,是核心,也是保障。全面从严治党本身是由一系列的观点、论断、举措构成的。全面从严治党具有丰富的思想内涵。其核心问题是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各级党组织必须肩负的一项政治责任,是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的根本保证。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能不能真正落实,关乎党的生死存亡,关乎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然而,当前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党组织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识不清、落实不力,没有把管党治党当作分内之事,每年开个会、讲个话,或签个责任书就完事大吉了;有的不敢担当、不愿负责,对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问题视而不见,不管不问;有的党组织不抓不管,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或者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有的不敢担当、不愿负责,对存在的问题装聋作哑、避重就轻,隐瞒、简化、变通等等。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其内容是具体的,就是要做部署工作的领导者,具体任务的推动者、执行者,执行党规党纪的监督者,属于管党治党的工作范畴,是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的日常本职工作,是应尽之责、分内之事,必须在党内各项日常具体工作中体现。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从宽、松、软到严、紧、硬。所以,新修订的《条例》把党中央在全面从严治党过程中取得的实践成果固化下来,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转化为“党内法规条文”,成为刚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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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严守生活纪律,虽然排在“六大纪律”之末,但其重要性和必要性丝毫不能被消减和削弱。

生活纪律,是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涉及党员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等方面。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设“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一章,主要对“四风”问题和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违纪行为作出处分规定。表面上看起来,规定的似乎也都是些毫不起眼、不足挂齿的“小事”。但“小事”处理不好,就可能出大问题。一系列系列腐败案暴露出,很多出问题的领导干部,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不拘生活小节,追求生活享受,最终一步步堕入违纪违法的泥沼。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的精辟论述,为全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更好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写好新时代的历史答卷,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在平常的生活中,尤其是“八小时之外”的私人生活中,严守生活纪律。

严守生活纪律,关键是要努力做热爱生活、积极向上的“高尚人”。把塑造高尚的价值追求、正派的政治品行当成锤炼党性的题中应有之义,当成党员的修身之本和成事之要。一要以德为先,树立良好形象。传承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明是非、讲操守、重品行,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范践行者,做良好社会风气的引领者。二要以身作则,发挥表率作用。党员干部要正确对待得与失、进与退的关系,不为名所累、不为利所害、不为情所困,志存高远、心胸宽广、心态平和、为人正派,做一名生活情趣高尚的党员干部,为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做出榜样示范。三是艰苦奋斗,保持良好生活作风。“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党员必须“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这是《党章》的明确要求。党员干部要始终牢记自己的身份,规范自己的言行,自觉净化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培养健康向上的情趣爱好,不断向社会传播正能量,维护党员良好形象。生活纪律列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我们党新时期对党员提出的新要求,党员就要与一般群众不一样,要求更严格,生活要严谨,要反对奢靡之风,不仅要禁“酒局”、“牌局”,而且不能败坏生活作风,违背社会道德伦理、家庭美德。虽然生活纪律只有四条,但却严肃了“八小时”以内与以外纪律范畴,这是从严治党的一个新要求、新举措,只有从每一个党员做起,严格遵守生活纪律,党员在人民群众中才有好的形象,人民群众才会更加拥护党、热爱党。

六大纪律,六大防线,关键要靠每一位共产党员去严格遵守。为了使党的六大纪律能发挥出更好的作用,我们全体党员干部都应当自觉对照党章党规党纪,争做“六种人”:一是严守政治纪律,做政治清醒的明白人。坚守党性原则、坚定政治信念、增强政治意识、站稳政治立场、严守政治纪律,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是党员干部的立身之本。二是严守组织纪律,做言行一致的老实人。老实做人、做老实人,是我党的一贯主张,是对共产党员的内在要求,也是党员干部品德的外在表现。三是严守廉洁纪律,做廉洁奉公的干净人。四是严守群众纪律,做热爱群众的贴心人。五是严守工作纪律,做履职尽责的担当人。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二十字”标准中就有“敢于担当”这条,党员领导干部更要立足本职、脚踏实地、真抓实干、勇于担当。六是严守生活纪律,做热爱生活的高尚人。?塑造高尚的人格、正派品行是锤炼党性的题中应有之义。党员干部要提倡良好的生活作风和健康的生活情趣,保持向上的生活态度,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树立良好的生活作风。

我们党总支、各支部也要不断完善学习教育、制度管理、监督检查等工作机制,以“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营造政治上的绿水青山”,彰显新时期党员在群众中的新形象。

谢谢大家。

恪守尽职个人先进事迹材料范文二

工会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也是做好职工群众思想工作、保证单位和谐发展的关键环节。基层工会根植于广大职工之中,是整个工会工作的基础,而开展好基层工会工作的关键在于工会主席。身为一名基层单位的工会主席,经常会思考:“怎样当好基层工会主席”,我想这应该是每一位工会主席需要认真探索的问题。党员干部要通过不断加强党性修养,进一步增强人格魅力,树好官德形象。党员干部的人品、官德和党性看似个人修为,实则影响大矣,关系到群众的满意度、社会的公信度和党的事业兴衰。近期阅读了梁衡先生的《官德》一书,对如何当好领导干部,颇有一些感想。

《官德》一书对官德的要义做了深刻阐述,对官德的实践途径做了有益的探索。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身体力行,从自己做起,当标杆、做模范。强调要建立有效的规章制度,一手抓教育、一手抓规范,尤其要加强监督。对权力的监督,可以让领导干部变成一匹奋蹄腾飞的千里马;对权力的放纵,可能使其变成一个为所欲为的魔鬼。强调要开展经常性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消除不良作风、不良品德滋生蔓延的条件。

此外,还要大力树立典型、宣扬先进,引导领导干部“见贤思齐”,使良好品德蔚然成风。该书还列举多位优秀共产党员的事例,证明榜样的力量是巨大的。九十多年来,我们党之所以能保持生机与活力,就在于有千千万万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好党员、好干部。我们党要继续带领人民前进,必须依靠广大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率先垂范,给社会一个榜样,使人们“以吏为师”。中国自古以来就有“以吏为师”的习惯,师什么呢?师其德。官德的高下直接影响到民德的高下、世风的高下。德是维系一个国家和民族健康发展的无形力量。治国先治吏,国败吏先衰。因为官员手中握有权力,任何道德的偏差失衡,都会产生一系列的“蝴蝶效应”,换句话说,官德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影响着改革发展与社会进步。这样一个事关国家发展建设的问题,对于身为记者、官员、作家、学者的梁衡来说,对于一个不折不扣的现实主义者来说,自然是无法回避、亟需探索和研究的。

我认为基层工会是广大职工群众的组织,工会主席是职工群众的代言人,有别于其他行政领导,不能“官味”太浓;但必须甚重“官德”;工会主席更不能害怕矛盾,要当好工会主席就必须得民心,顺民意,实实在在为职工着想,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通过阅读《官德》一书,我总结了以下几个观点:

一、着眼历史脉络,理解传统意义“官德”与新时代“官德”的联系与区别。

官德是领导干部所应恪守的职业道德。我国封建社会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官德体系,其中尤其强调“为政以德”和以身作则:前者讲为官者应以德施政、善待民众,以赢得百姓拥护;后者强调官员应以自己的德行去教育和感化百姓。唐太宗李世民曾结合汉代刘向的“六正六邪”,按德行将好官分为“高瞻远瞩的圣臣、扶善除恶的良臣、进贤不懈的忠臣、明察成败的智臣、廉洁奉公的贞臣、刚正不阿的直臣”,并以“圣明、贤良、忠诚、睿智、贞洁、正直”作为官德的主要内容。如今,我们共产党人的官德,除继承古代官德中的精华外,又结合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实践,加以创新和发展,更强调官德的为公和为民,强调官德的自律和他律,强调官德的实践性。在长期的革命、建设和改革中,我们党的干部队伍涌现出许多道德楷模,从周恩来、彭德怀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到焦裕禄、孔繁森、沈浩等各级干部,他们都赋予官德新的时代内涵。

二、着眼官德的本质与内涵,讲清官德的要义与实践途径。

该书从两个方面来阐述官德的内涵。一是围绕权力和工作,讲清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一心为公、一心为民,忠诚老实、勤政敬业、不贪不贿。二是围绕领导干部道德修养,讲清必须坚持人格独立、坚持真理,必须保持谦虚谨慎、宽厚坦荡的胸怀和品格,必须保持淡泊名利的心态。在这些论点中,首要的是为公、为民。从政为公是由领导干部的职责所决定的。要做到一心为公,就必须过好“两关”:亲情关、亲信关;必须处理好“三个问题”:不徇私、不结党、敢牺牲。用这些尺子对领导干部进行考察,就可以度量出一个领导干部的优劣。一心为公是官德的第一要义。对我们党来说,为公与为民是高度统一的。正如所指出:“对领导干部来说……只有一心为公,立党才能立得牢;只有一心为民,执政才能执得好。关键是要坚持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三、着眼现实需要,讲清官德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任何一个时代,都需要倡扬与时代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官德,旨在通过官员的示范和表率作用,教化民众,引领社会风尚。如今,我们重视加强官德建设,是由官德的相对特殊性与重要性决定的,也是时代的要求、现实的呼唤和人民群众的期盼。对此,该书从两个方面作了深刻剖析。一是我们正处在社会转型时期,贫富差距加大,社会矛盾突出。面对道德滑坡、诚信失守等社会问题,对群众具有示范意义的官德能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其影响不可低估。二是官德建设历来为我们党所重视。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官德出现滑坡,出现令人担忧的腐败现象。比如,每当权威部门公布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时,官德就成为人们议论的热点话题。尤其是在互联网技术迅猛发展的今天,官德问题直接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与公信力,为社会所关注。因此,加强官德建设刻不容缓。

四、坚持信仰,以德施政,常修为政之德

共产党员是讲信仰的。这种信仰存在于先进思想的发展之中,共产党员是用先进思想作武装的,她的生命就是信仰。信仰是官德之母。《官德》虽对官员怎样加强官德修养作了十分详细的论述,但对官德的来源没有作详细的探究,这是一个遗憾。笔者认为,官德有三个来源:一是法律、法规的规定;二是社会风俗习惯的约定俗成;三是信仰对官员的道德自律要求。前两者是道德他律,后者是道德内律。为什么有信仰的人才有道德,从宗教角度分析,宗教信徒信奉某一神灵,无非是希望神灵保人生平安,灵魂不灭。为了达到此目的,宗教信徒必须严格按照宗教规定的道德来行事。再从马克思主义的教义来分析,马克思主义者认为,人类的未来一定是共产主义。作为共产党员,就必须坚持信仰,不能让信仰和时代脱节、不能让信仰和发展脱节,更不能让信仰和我们的宗旨脱节。坚持信仰,就要结合时代特征,不断用党的最新思想成果武装自己,不停学习,以哲学的辩证关系看待事物的发展变化,义务履行党的职责,追求党的事业。两者区别在于马克思主义信仰是可以通过实践的方式得到验证的,因而是科学的信仰,建立在科学信仰基础之上的道德因而也是科学的、崇高的、牢固的。

理想信念不能丢。近几年,少数高级领导干部因腐败案被查处,一些公职人员“吃、拿、卡、要”现象屡禁不止,根本原因还在于信仰缺失,理想信念动摇。所以,当务之急是要加强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笔者认为,部分党员干部理想信仰动摇,最主要的思想根源在于长期流行当今的各种社会思潮的干扰。因而笔者建议,在对党员干部进行马克思主义正面教育的同时,还要有针对性地对当今各种社会思潮进行有力的批判,让党员干部认清诸如民主社会主义、新自由主义、新左派、复古主义等思潮的本质特征、主张及其危害。

常修为政之德。党员干部树立了正确的理想信念,并不表示就有了“官德”。“官德”要靠个人来加强修养。佛教徒加强道德修养的方法主要是“禅”。古代知识分子加强道德修养的方法有许多,例如“吾日三省吾身”、“淡泊明志、宁静致远”等,这些方法对当今官员加强道德修养提供了较好的路径。但仅仅做到这些还不够,因为当今官员相对于古代官员有更高的追求。党员干部应该以提倡的道德修养方法作为根本,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张云泉的“三个比较对象”可以作为官员提升个人道德修养的实用方法。“三个比较对象”即:在理想信念上,要与老红军比;在工作上,要与模范人物比;在生活待遇上,要与困难群众比。如果每个党员干部都能这样比,“官德”就一定能上一个更高水平的台阶。

在新形势下,怎样做一个合格的工会主席?只要我们结合##行业特点和工作实践,以德施政,常修为政之德,紧跟时代潮流,发扬与时俱进的精神,勇于探索,大胆实践,一定能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也能被广大职工群众所认可的 工会工作的成功之路。

恪守尽职个人先进事迹材料范文三

今天我给大家讲的党课主题是“恪守六大纪律守住六大防线”。纪律是执行路线的根本保证。毛泽东同志早有精辟论述“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歌声,至今仍在耳畔回响。当年,反帝国主义战争时,敌人数倍乃至数十倍于我军,从武器装备看,敌人是飞机,我们是步枪、大刀和长矛,但最后获胜的是我们,这是为什么呢?原因固然很多,但其中很重要的一条便是我党我军有铁的纪律。

如今,我们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施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用五大发展理念决战“十三五”规划,在建党100周年时实现第一个百年中国梦同样少不了铁的纪律。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已于2018年10月1日开始施行,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制度化、具体化、常态化的体现,精准彰显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给党员领导干部指明了方向,也为党员干部规范从政划定了新“红线”。

怎样去贯彻落实?我认为必须做到恪守六大纪律,守住六大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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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纪律是维护党的政治原则和党的政治路线的纪律,在党的纪律中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为了实现党的纲领和主张,坚持党在政治上的原则性和组织上的纯洁性,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就十分重视政治纪律,要求每个党员和每个要求入党的人都必须“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拥护党的政治主张。1927年党的五大关于《组织问题议决案》中第一次明确地提出了“政治纪律”这个概念。《议决案》的第三条指出,党内纪律非常重要,但“宜重视政治纪律”。1975年,针对当时遭到“四人帮”严重破坏的党内状况,邓小平重新提出了党的政治纪律问题。他说:“现在不只是组织纪律差,政治纪律也差。”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为了保证十一届三中全会制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贯彻执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党中央再次提出和强调执行党的政治纪律问题。1980年2月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第一条就具体规定了党的政治纪律,强调:“坚持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是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中最根本的一条。”以后,十二大以来的党章都把保持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的高度一致,作为新时期加强党的建设的根本要求。党的历届代表大会报告也都对全党政治上的统一做了强调。

党的政治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观点等方面的行为规范;是要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这是维护党的尊严的政治保障线。江泽民同志强调指出,“讲政治纪律,首要的一条,就是要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不动摇,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保证中央的政令畅通。”他还强调,“同中央在政治上保持一致,这是我们党的一贯的政治原则和政治纪律。”江泽民同志还提出了党组织和党员在政治纪律方面必须遵循“六个决不允许”的准则,即:“党员对于党的决定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组织系统向上级直到中央提出,也可以保留,但必须在行动上服从,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的决定相反的言论,决不允许在群众中散布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反的意见,决不允许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坚决维护中央的权威,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重大问题必须请示报告,决不允许搞‘先斩后奏’、‘斩而不奏’。每个党员都要加强组织观念,顾全党和国家大局,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发现重要动态要及时报告,决不能参与和支持集体闹事。”江泽民同志提出的有关政治纪律的准则,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必须牢记和遵循的规范,也是各级党组织和纪检机关判断是否构成违纪行为的重要界限。

新的历史时期,正确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党的各级组织和每个共产党员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任何背离党的基本路线的言论和行为,都是党的政治纪律所不允许的;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纪检工作必须坚决贯彻执行为党的改革开放政策服务的方针;同时,各级党组织都要注意加强政治纪律教育,提高党员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的自觉性。当前,我们广大党员干部队伍总体上是好的,能够严格遵守党纪党规,践行为民务实清廉宗旨。但是,也有一些党员干部身上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执行政治纪律不严、遵守政治规矩不利的问题。比如,立场丧失、信念缺失,目无组织、我行我素,面对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现象不抵制、不反对,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等等行为,不仅损害了党的形象,也削弱了党的力量、恶化了政治生态,最终会危害党的执政根基。有人错误地认为,政治纪律是个抽象概念,只有“公开反党”等极端行为才是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践表明,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自行其是、阳奉阴违,对错误思想和行为听之任之,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等违反政治纪律的具体表现,在一些人身上存在,有的还十分严重。如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中央纪委对周永康、令计划等人开除党籍的通报中,均出现了“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字眼。一些通报还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情形进行了具体描述,如周本顺“在重大问题上发表违背中央精神的言论,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干扰、妨碍组织审查”。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党的六项纪律中,政治纪律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紧紧围绕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通过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始终自觉地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2013年6月18日,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说“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敢于触及思想、正视矛盾和问题,从自己做起,从现在改起,端正行为,自觉把党性修养正一正、把党员义务理一理、把党纪国法紧一紧,保持共产党人良好形象。”“每一个党员对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都要心存敬畏、严格遵守”。

在“人人都是麦克风、人人都是新闻发言人”互联网时代,有的言行一不经意,就被迅速传播,作为共产党员一定要有政治敏锐性,思想上必须紧跟党中央的步伐,旗帜鲜明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定理想信念,服从党的领导,听从党的指挥,以党性牢固守住政治保障线,维护党的尊严,维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顺利贯彻落实,用行动推进社会和谐发展,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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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就注重加强党的组织纪律建设。在党成立时通过的第一个纲领就明确规定:“凡承认本党党纲和政策,并愿成为忠实党员的人,……在加入我们队伍以前,必须与企图反对本党纲领的党派和集团断绝一切联系。”总结张国焘分裂党的教训,1941年中共中央在《关于增强党性的决定》中又强调:“要在全党加强纪律教育,因为统一的纪律,是革命胜利的必要条件。要严格遵守: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原则。无论是普通党员和干部党员都是如此。”根据新时期党的政治任务和党内的状况,特别是"文化大革命"中党的纪律遭到严重破坏的教训,十二大以来的党章对于党的组织纪律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

在当前的新形势下,加强党的组织纪律,对于我们党深化改革,建立新体制具有重大意义。习近平总书记讲“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什么叫核心力量?一些同志没有搞得很清楚,或者说知道这个道理,但一到实际工作中就搞不清楚了。党的领导,体现在党的科学理论和正确路线方针政策上,体现在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上,同时也体现在党的严密组织体系和强大组织能力上。一个松松垮垮、稀稀拉拉的组织是不能干事、也干不成事的。如果党组织像个大车店、大卖场一样,想来就来,想走就走,那还能有什么核心力量?还能把广大人民群众团结在党的周围吗?要好好抓一抓组织纪律,加强全党的组织纪律性。”

加强党的组织纪律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做到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甚至为了整体利益不惜牺牲局部利益,保持全党在思想上、行动上的高度统一。把党中央的决心变成全党的自觉行动,而决不能对中央的决定和国家的政令采取实用主义的态度,合意就执行,不合意就变相抵制,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违反党的纪律的活动。在工作生活中,有的党员干部该请示报告的不请示报告,或者不如实请示报告;有的我行我素,个人主义、自由主义严重,不履行请假手续就到处乱跑;有的将个人有关事项当作“个人隐私”,跟党藏着掖着。这些“不拿组织当回事”的行为,看似“小问题”,但对于一个共产党员来说却是心无组织观念、目无组织纪律的大问题,根子就在于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不强、组织观念淡漠,缺乏党员应有的对党忠诚老实。

我们党的组织原则是坚持民主集中制,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这是组织原则,也是组织纪律,因此每一位共产党员都要严格遵守,坚决拥护党组织作出和重大决定,坚决执行党组织的重大决定,在大是大非问题面前,做到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拥护组织,服从组织,用共产党人光明磊落的胸怀,维护组织原则,遵守组织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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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听取中央纪委2009年工作汇报,分析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研究部署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审议并通过《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2010年1月18日正式发布实施。准则总则是这样表述的:执政党的党风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是新时期从严治党,不断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要求;是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在党员和人民群众中发挥表率作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必须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清正廉洁,忠于职守,正确行使权力,始终保持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必须弘扬党的优良作风,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密切联系群众。

腐败是民众最为关注的事,也是社会最为愤恨的事,因为腐败拉大贫富差距,影响社会公平,当然人们普遍认为,腐败都出在有权的领导干部身上,这样说不全面,其实不少腐败迹象出在“实权”人身上,这些人虽然不是领导干部,但却管着实际操作或经办权力,凡是行贿都是为了得到利益,操作、经办者就成行贿者的第一个目标。所以,我们每一个党员,都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用好手中权力,切莫把“权力”当作“财富”,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不仅自己要严格遵守廉洁纪律,而且要管好家人、下属,做反“四风”的践行者,用实际行动塑造党员干部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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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明的群众纪律,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之一,是无产阶级政党的先进性的具体体现。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严明群众纪律。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为军队制定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其中,“不拿群众一针一线”、“借东西要还”、“损坏东西要赔”、“不打人骂人”、“不损坏庄稼”、“不调戏妇女”等,都是讲的群众纪律。社会主义历史时期,党又把群众纪律作为“党政干部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求党政干部要做到“关心群众生活”,“参加集体劳动”,“以平等态度待人”,工作要同群众商量,办事要公道,同群众打成一片,不搞特殊化,等等。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十二大以来的党章都把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本要求,明确规定:“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联系,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允许任何党员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党章要求党员要“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还要求党员,“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这些都是党的群众纪律最根本的要求和体现。

新时期在我们党的执政实践中,一些地方和单位确实存在着损害党群关系的违纪现象。这些不良倾向都从根本上违背了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宗旨,极大地败坏了我们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必须严肃查处,坚决制止。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群众路线,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了群众纪律的明文规定,这就是群众路线的规距线,虽然群众纪律只有八条,但是条条情系人民,事事关联群众利益。因此,每一位共产党员,要把群众利益放在心上,把党和政府政策落实到基层,让老百姓受益,不要为单位、小集体或个人利益,违反规定,损坏群众利益,损坏党群、干群关系,要“将心比心”,关心群众,帮助群众,严格遵守群众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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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章“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对管党治党失职渎职违纪行为作出了处分规定,特别是对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履行不力的行为作出处分规定。首先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党的工作?什么是党的工作纪律?

党的工作:指党从事的全部活动,除包括党的建设和党务工作以外,还包括党的领导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群众工作、军事工作、经济工作、文化工作以及处理与外国政党关系的外事工作等。我们在理解党的工作这一概念时,我们需要区分它与党的建设和党务工作的区别。从概念的外延来看,党的工作是一个最大的概念,党的建设是其次的。那最小的一个概念是党务工作。

党的工作纪律:指党组织和党员在党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必须遵循的行为规则,是党组织和党员依规开展各项工作的重要保证。当前,强调党的工作纪律,具有特殊的意义,因为当前党内存在的许多问题归根结底,还是有一些党组织管党治党不严,失之于宽、松、软。一些党组织负责人没有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一些纪律检查部门执纪监督不严,致使党的纪律规矩松弛。

严守党的工作纪律就是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四个全面”的战略部署。这“四个全面”的内容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在“四个全面”的关系中,全面从严治党是灵魂,是核心,也是保障。全面从严治党本身是由一系列的观点、论断、举措构成的。全面从严治党具有丰富的思想内涵。其核心问题是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各级党组织必须肩负的一项政治责任,是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的根本保证。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能不能真正落实,关乎党的生死存亡,关乎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然而,当前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党组织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识不清、落实不力,没有把管党治党当作分内之事,每年开个会、讲个话,或签个责任书就完事大吉了;有的不敢担当、不愿负责,对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问题视而不见,不管不问;有的党组织不抓不管,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或者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有的不敢担当、不愿负责,对存在的问题装聋作哑、避重就轻,隐瞒、简化、变通等等。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其内容是具体的,就是要做部署工作的领导者,具体任务的推动者、执行者,执行党规党纪的监督者,属于管党治党的工作范畴,是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的日常本职工作,是应尽之责、分内之事,必须在党内各项日常具体工作中体现。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从宽、松、软到严、紧、硬。所以,新修订的《条例》把党中央在全面从严治党过程中取得的实践成果固化下来,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转化为“党内法规条文”,成为刚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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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严守生活纪律,虽然排在“六大纪律”之末,但其重要性和必要性丝毫不能被消减和削弱。

生活纪律,是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涉及党员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等方面。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设“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一章,主要对“四风”问题和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违纪行为作出处分规定。表面上看起来,规定的似乎也都是些毫不起眼、不足挂齿的“小事”。但“小事”处理不好,就可能出大问题。一系列系列腐败案暴露出,很多出问题的领导干部,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不拘生活小节,追求生活享受,最终一步步堕入违纪违法的泥沼。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的精辟论述,为全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更好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写好新时代的历史答卷,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在平常的生活中,尤其是“八小时之外”的私人生活中,严守生活纪律。

严守生活纪律,关键是要努力做热爱生活、积极向上的“高尚人”。把塑造高尚的价值追求、正派的政治品行当成锤炼党性的题中应有之义,当成党员的修身之本和成事之要。一要以德为先,树立良好形象。传承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明是非、讲操守、重品行,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范践行者,做良好社会风气的引领者。二要以身作则,发挥表率作用。党员干部要正确对待得与失、进与退的关系,不为名所累、不为利所害、不为情所困,志存高远、心胸宽广、心态平和、为人正派,做一名生活情趣高尚的党员干部,为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做出榜样示范。三是艰苦奋斗,保持良好生活作风。“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党员必须“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这是《党章》的明确要求。党员干部要始终牢记自己的身份,规范自己的言行,自觉净化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培养健康向上的情趣爱好,不断向社会传播正能量,维护党员良好形象。生活纪律列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我们党新时期对党员提出的新要求,党员就要与一般群众不一样,要求更严格,生活要严谨,要反对奢靡之风,不仅要禁“酒局”、“牌局”,而且不能败坏生活作风,违背社会道德伦理、家庭美德。虽然生活纪律只有四条,但却严肃了“八小时”以内与以外纪律范畴,这是从严治党的一个新要求、新举措,只有从每一个党员做起,严格遵守生活纪律,党员在人民群众中才有好的形象,人民群众才会更加拥护党、热爱党。

六大纪律,六大防线,关键要靠每一位共产党员去严格遵守。为了使党的六大纪律能发挥出更好的作用,我们全体党员干部都应当自觉对照党章党规党纪,争做“六种人”:一是严守政治纪律,做政治清醒的明白人。坚守党性原则、坚定政治信念、增强政治意识、站稳政治立场、严守政治纪律,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是党员干部的立身之本。二是严守组织纪律,做言行一致的老实人。老实做人、做老实人,是我党的一贯主张,是对共产党员的内在要求,也是党员干部品德的外在表现。三是严守廉洁纪律,做廉洁奉公的干净人。四是严守群众纪律,做热爱群众的贴心人。五是严守工作纪律,做履职尽责的担当人。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二十字”标准中就有“敢于担当”这条,党员领导干部更要立足本职、脚踏实地、真抓实干、勇于担当。六是严守生活纪律,做热爱生活的高尚人。?塑造高尚的人格、正派品行是锤炼党性的题中应有之义。党员干部要提倡良好的生活作风和健康的生活情趣,保持向上的生活态度,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树立良好的生活作风。

我们党总支、各支部也要不断完善学习教育、制度管理、监督检查等工作机制,以“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营造政治上的绿水青山”,彰显新时期党员在群众中的新形象。

谢谢大家。

恪守尽职个人先进事迹材料范文四

恪守六大纪律守住六大防线党课讲稿今天我给大家讲的党课主题是“恪守六大纪律守住六大防线”。纪律是执行路线的根本保证。毛泽东同志早有精辟论述“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歌声,至今仍在耳畔回响。当年,反帝国主义战争时,敌人数倍乃至数十倍于我军,从武器装备看,敌人是飞机,我们是步枪、大刀和长矛,但最后获胜的是我们,这是为什么呢?原因固然很多,但其中很重要的一条便是我党我军有铁的纪律。如今,我们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施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用五大发展理念决战“十三五”规划,在建党100周年时实现第一个百年中国梦同样少不了铁的纪律。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已于2018年10月1日开始施行,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制度化、具体化、常态化的体现,精准彰显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给党员领导干部指明了方向,也为党员干部规范从政划定了新“红线”。怎样去贯彻落实?我认为必须做到恪守六大纪律,守住六大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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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纪律是维护党的政治原则和党的政治路线的纪律,在党的纪律中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为了实现党的纲领和主张,坚持党在政治上的原则性和组织上的纯洁性,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就十分重视政治纪律,要求每个党员和每个要求入党的人都必须“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拥护党的政治主张。1927年党的五大关于《组织问题议决案》中第一次明确地提出了“政治纪律”这个概念。《议决案》的第三条指出,党内纪律非常重要,但“宜重视政治纪律”。1975年,针对当时遭到“四人帮”严重破坏的党内状况,邓小平重新提出了党的政治纪律问题。他说:“现在不只是组织纪律差,政治纪律也差。”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为了保证十一届三中全会制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贯彻执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党中央再次提出和强调执行党的政治纪律问题。1980年2月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第一条就具体规定了党的政治纪律,强调:“坚持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是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中最根本的一条。”以后,十二大以来的党章都把保持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的高度一致,作为新时期加强党的建设的根本要求。党的历届代表大会报告也都对全党政治上的统一做了强调。党的政治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观点等方面的行为规范;

是要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这是维护党的尊严的政治保障线。江泽民同志强调指出,“讲政治纪律,首要的一条,就是要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不动摇,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保证中央的政令畅通。”他还强调,“同中央在政治上保持一致,这是我们党的一贯的政治原则和政治纪律。”江泽民同志还提出了党组织和党员在政治纪律方面必须遵循“六个决不允许”的准则,即:“党员对于党的决定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组织系统向上级直到中央提出,也可以保留,但必须在行动上服从,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的决定相反的言论,决不允许在群众中散布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反的意见,决不允许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坚决维护中央的权威,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重大问题必须请示报告,决不允许搞‘先斩后奏’、‘斩而不奏’。每个党员都要加强组织观念,顾全党和国家大局,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发现重要动态要及时报告,决不能参与和支持集体闹事。”江泽民同志提出的有关政治纪律的准则,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必须牢记和遵循的规范,也是各级党组织和纪检机关判断是否构成违纪行为的重要界限。新的历史时期,正确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党的各级组织和每个共产党员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任何背离党的基本路线的言论和行为,都是党的政治纪律所不允许的;

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纪检工作必须坚决贯彻执行为党的改革开放政策服务的方针;

同时,各级党组织都要注意加强政治纪律教育,提高党员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的自觉性。当前,我们广大党员干部队伍总体上是好的,能够严格遵守党纪党规,践行为民务实清廉宗旨。但是,也有一些党员干部身上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执行政治纪律不严、遵守政治规矩不利的问题。比如,立场丧失、信念缺失,目无组织、我行我素,面对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现象不抵制、不反对,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等等行为,不仅损害了党的形象,也削弱了党的力量、恶化了政治生态,最终会危害党的执政根基。有人错误地认为,政治纪律是个抽象概念,只有“公开反党”等极端行为才是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践表明,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自行其是、阳奉阴违,对错误思想和行为听之任之,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等违反政治纪律的具体表现,在一些人身上存在,有的还十分严重。如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中央纪委对周永康、令计划等人开除党籍的通报中,均出现了“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字眼。一些通报还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情形进行了具体描述,如周本顺“在重大问题上发表违背中央精神的言论,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干扰、妨碍组织审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党的六项纪律中,政治纪律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紧紧围绕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通过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始终自觉地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2013年6月18日,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说“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敢于触及思想、正视矛盾和问题,从自己做起,从现在改起,端正行为,自觉把党性修养正一正、把党员义务理一理、把党纪国法紧一紧,保持共产党人良好形象。”“每一个党员对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都要心存敬畏、严格遵守”。在“人人都是麦克风、人人都是新闻发言人”互联网时代,有的言行一不经意,就被迅速传播,作为共产党员一定要有政治敏锐性,思想上必须紧跟党中央的步伐,旗帜鲜明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定理想信念,服从党的领导,听从党的指挥,以党性牢固守住政治保障线,维护党的尊严,维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顺利贯彻落实,用行动推进社会和谐发展,科学发展。二、牢记组织纪律,守住组织原则线。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就注重加强党的组织纪律建设。在党成立时通过的第一个纲领就明确规定:“凡承认本党党纲和政策,并愿成为忠实党员的人,......在加入我们队伍以前,必须与企图反对本党纲领的党派和集团断绝一切联系。”总结张国焘分裂党的教训,1941年中共中央在《关于增强党性的决定》中又强调:“要在全党加强纪律教育,因为统一的纪律,是革命胜利的必要条件。要严格遵守: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原则。无论是普通党员和干部党员都是如此。”根据新时期党的政治任务和党内的状况,特别是"文化大革命"中党的纪律遭到严重破坏的教训,十二大以来的党章对于党的组织纪律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在当前的新形势下,加强党的组织纪律,对于我们党深化改革,建立新体制具有重大意义。习近平总书记讲“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什么叫核心力量?一些同志没有搞得很清楚,或者说知道这个道理,但一到实际工作中就搞不清楚了。党的领导,体现在党的科学理论和正确路线方针政策上,体现在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上同时也体现在党的严密组织体系和强大组织能力上。一个松松垮垮、稀稀拉拉的组织是不能干事、也干不成事的。如果党组织像个大车店、大卖场一样,想来就来,想走就走,那还能有什么核心力量?还能把广大人民群众团结在党的周围吗?要好好抓一抓组织纪律,加强全党的组织纪律性。”加强党的组织纪律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做到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甚至为了整体利益不惜牺牲局部利益,保持全党在思想上、行动上的高度统一。把党中央的决心变成全党的自觉行动,而决不能对中央的决定和国家的政令采取实用主义的态度,合意就执行,不合意就变相抵制,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违反党的纪律的活动。在工作生活中,有的党员干部该请示报告的不请示报告,或者不如实请示报告;

有的我行我素,个人主义、自由主义严重,不履行请假手续就到处乱跑;

有的将个人有关事项当作“个人隐私”,跟党藏着掖着。这些“不拿组织当回事”的行为,看似“小问题”,但对于一个共产党员来说却是心无组织观念、目无组织纪律的大问题,根子就在于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不强、组织观念淡漠,缺乏党员应有的对党忠诚老实。我们党的组织原则是坚持民主集中制,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这是组织原则,也是组织纪律,因此每一位共产党员都要严格遵守,坚决拥护党组织作出和重大决定,坚决执行党组织的重大决定,在大是大非问题面前,做到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拥护组织,服从组织,用共产党人光明磊落的胸怀,维护组织原则,遵守组织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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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听取中央纪委2009年工作汇报,分析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研究部署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审议并通过《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2010年1月18日正式发布实施。准则总则是这样表述的:执政党的党风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

是新时期从严治党,不断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

是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要求;

是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必须在党员和人民群众中发挥表率作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必须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清正廉洁,忠于职守,正确行使权力,始终保持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必须弘扬党的优良作风,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密切联系群众。腐败是民众最为关注的事,也是社会最为愤恨的事,因为腐败拉大贫富差距,影响社会公平,当然人们普遍认为,腐败都出在有权的领导干部身上,这样说不全面,其实不少腐败迹象出在“实权”人身上,这些人虽然不是领导干部,但却管着实际操作或经办权力,凡是行贿都是为了得到利益,操作、经办者就成行贿者的第一个目标。所以,我们每一个党员,都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用好手中权力,切莫把“权力”当作“财富”,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不仅自己要严格遵守廉洁纪律,而且要管好家人、下属,做反“四风”的践行者,用实际行动塑造党员干部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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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明的群众纪律,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之一,是无产阶级政党的先进性的具体体现。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严明群众纪律。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为军队制定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其中,“不拿群众一针一线”、“借东西要还”、“损坏东西要赔”、“不打人骂人”、“不损坏庄稼”、“不调戏妇女”等,都是讲的群众纪律。社会主义历史时期,党又把群众纪律作为“党政干部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求党政干部要做到“关心群众生活”,“参加集体劳动”,“以平等态度待人”,工作要同群众商量,办事要公道,同群众打成一片,不搞特殊化,等等。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十二大以来的党章都把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本要求,明确规定:“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联系,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允许任何党员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党章要求党员要“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还要求党员,“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这些都是党的群众纪律最根本的要求和体现。新时期在我们党的执政实践中,一些地方和单位确实存在着损害党群关系的违纪现象。这些不良倾向都从根本上违背了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宗旨,极大地败坏了我们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必须严肃查处,坚决制止。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群众路线,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了群众纪律的明文规定,这就是群众路线的规距线,虽然群众纪律只有八条,但是条条情系人民,事事关联群众利益。因此,每一位共产党员,要把群众利益放在心上,把党和政府政策落实到基层,让老百姓受益,不要为单位、小集体或个人利益,违反规定,损坏群众利益,损坏党群、干群关系,要“将心比心”,关心群众,帮助群众,严格遵守群众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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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章“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对管党治党失职渎职违纪行为作出了处分规定,特别是对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履行不力的行为作出处分规定。首先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党的工作?什么是党的工作纪律?党的工作:指党从事的全部活动,除包括党的建设和党务工作以外,还包括党的领导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群众工作、军事工作、经济工作、文化工作以及处理与外国政党关系的外事工作等。我们在理解党的工作这一概念时,我们需要区分它与党的建设和党务工作的区别。从概念的外延来看,党的工作是一个最大的概念,党的建设是其次的。那最小的一个概念是党务工作。党的工作纪律:指党组织和党员在党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必须遵循的行为规则,是党组织和党员依规开展各项工作的重要保证。当前,强调党的工作纪律,具有特殊的意义,因为当前党内存在的许多问题归根结底,还是有一些党组织管党治党不严,失之于宽、松、软。一些党组织负责人没有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一些纪律检查部门执纪监督不严,致使党的纪律规矩松弛。

严守党的工作纪律就是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四个全面”的战略部署。这“四个全面”的内容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在“四个全面”的关系中,全面从严治党是灵魂,是核心,也是保障。全面从严治党本身是由一系列的观点、论断、举措构成的。全面从严治党具有丰富的思想内涵。其核心问题是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各级党组织必须肩负的一项政治责任,是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的根本保证。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能不能真正落实,关乎党的生死存亡,关乎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然而,当前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党组织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识不清、落实不力,没有把管党治党当作分内之事,每年开个会、讲个话,或签个责任书就完事大吉了;

有的不敢担当、不愿负责,对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问题视而不见,不管不问;

有的党组织不抓不管,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或者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

有的不敢担当、不愿负责,对存在的问题装聋作哑、避重就轻,隐瞒、简化、变通等等。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其内容是具体的,就是要做部署工作的领导者,具体任务的推动者、执行者,执行党规党纪的监督者,属于管党治党的工作范畴,是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的日常本职工作,是应尽之责、分内之事,必须在党内各项日常具体工作中体现。

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从宽、松、软到严、紧、硬。所以,新修订的《条例》把党中央在全面从严治党过程中取得的实践成果固化下来,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转化为“党内法规条文”,成为刚性规定。六、牢记生活纪律,守住生活警戒线。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严守生活纪律,虽然排在“六大纪律”之末,但其重要性和必要性丝毫不能被消减和削弱。生活纪律,是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涉及党员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等方面。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设“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一章,主要对“四风”问题和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违纪行为作出处分规定。表面上看起来,规定的似乎也都是些毫不起眼、不足挂齿的“小事”。但“小事”处理不好,就可能出大问题。一系列系列腐败案暴露出,很多出问题的领导干部,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不拘生活小节,追求生活享受,最终一步步堕入违纪违法的泥沼。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的精辟论述,为全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更好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写好新时代的历史答卷,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在平常的生活中,尤其是“八小时之外”的私人生活中,严守生活纪律。严守生活纪律,关键是要努力做热爱生活、积极向上的“高尚人”。把塑造高尚的价值追求、正派的政治品行当成锤炼党性的题中应有之义,当成党员的修身之本和成事之要。一要以德为先,树立良好形象。传承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明是非、讲操守、重品行,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范践行者,做良好社会风气的引领者。二要以身作则,发挥表率作用。党员干部要正确对待得与失、进与退的关系,不为名所累、不为利所害、不为情所困,志存高远、心胸宽广、心态平和、为人正派,做一名生活情趣高尚的党员干部,为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做出榜样示范。三是艰苦奋斗,保持良好生活作风。“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党员必须“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这是《党章》的明确要求。党员干部要始终牢记自己的身份,规范自己的言行,自觉净化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培养健康向上的情趣爱好,不断向社会传播正能量,维护党员良好形象。生活纪律列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我们党新时期对党员提出的新要求,党员就要与一般群众不一样,要求更严格,生活要严谨,要反对奢靡之风,不仅要禁“酒局”、“牌局”,而且不能败坏生活作风,违背社会道德伦理、家庭美德。虽然生活纪律只有四条,但却严肃了“八小时”以内与以外纪律范畴,这是从严治党的一个新要求、新举措,只有从每一个党员做起,严格遵守生活纪律,党员在人民群众中才有好的形象,人民群众才会更加拥护党、热爱党。六大纪律,六大防线,关键要靠每一位共产党员去严格遵守。为了使党的六大纪律能发挥出更好的作用,我们全体党员干部都应当自觉对照党章党规党纪,争做“六种人”:一是严守政治纪律,做政治清醒的明白人。坚守党性原则、坚定政治信念、增强政治意识、站稳政治立场、严守政治纪律,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是党员干部的立身之本。二是严守组织纪律,做言行一致的老实人。老实做人、做老实人,是我党的一贯主张,是对共产党员的内在要求,也是党员干部品德的外在表现。三是严守廉洁纪律,做廉洁奉公的干净人。四是严守群众纪律,做热爱群众的贴心人。五是严守工作纪律,做履职尽责的担当人。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二十字”标准中就有“敢于担当”这条,党员领导干部更要立足本职、脚踏实地、真抓实干、勇于担当。六是严守生活纪律,做热爱生活的高尚人。塑造高尚的人格、正派品行是锤炼党性的题中应有之义。党员干部要提倡良好的生活作风和健康的生活情趣,保持向上的生活态度,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树立良好的生活作风。

我们党总支、各支部也要不断完善学习教育、制度管理、监督检查等工作机制,以“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营造政治上的绿水青山”,彰显新时期党员在群众中的新形象。

恪守尽职个人先进事迹材料范文五

一、 借款人情况

(一) 、基本情况

借款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学历、职称、婚姻状况、现居住地址及工作地址、联系方式、家庭成员、个人及家庭有无不合理大额负债、个人及家庭成员有无重大慢性疾病、有无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

备注:

1. 婚姻状况说明(已婚者提供结婚证、未婚者提供未婚证明、离婚者提供离婚证) 。

2. 职称:自然人客户具有的重要专业资格(包括经济师、会计师等专业资格)与职业资格(包括律师、医生、注册会计师等职业资格。

3. 居住地址通过查验自然人客户真实住址的水电费单、固定电话费单、物业管理费单等,并检查相关费用额发生及支付是否具有连贯性,是否存在拖欠等相关情况。

4. 联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家庭固定电话,借款人移动电话,借款人单位固定电话,借款人配偶移动电话,借款人配偶工作固定电话。

(二) 、信用情况

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和有无利害关系第三方评价(从亲戚,邻居,以往合作关联人):,查询借款人是否有恶意拖欠银行、其他单位和个人借款及货款的历史,恪守信用等情况。有无犯罪记录及纠纷。

(三) 、收入支出情况

个人及家庭总收入及来源,上家庭总支出及去向,家庭纯收入及上年度人均收入等情况及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如工资存折、房屋出租租赁合同协议、村民分红凭证、相关股权证明及其他收入证明文件)。

(四) 、资产负债情况

1、不易变现财产:房屋间数及结构,平方面积、座落位置、购建时间、变现价值;其他不易变现财产及变现价值。

2、主要可变现的财产 :

(1)、机械设备名称、数量及变现价值;

(2)、交通运输工具及变现价值;

(3)、家电器具及变现价值;

(4)、存货及变现价值;

(5)、存款及其他变现价值等;

(6)、主要可变现价值合计。

3、负债情况

写清原贷款金额,贷款金融机构,贷款形态、欠息金额和其它负债(比如私人借款)等,计算资产负债比例。

二、 调查贷款用途及还款情况

借款主要用于干什么?是否符合国家政策,市场前景如何?项目行业现状及发展前景如何借款人的从业经验如何?借款人的经营理念及管理模式如何?生产技术水平、原材料供货及销售情况,结算方式,预计效益如何?借款人的自有资金多少,尚缺资金多少,多长时能收回成本,什么时间能还清贷款。

三、 调查抵押物情况

属于保证担保方式的贷款,写清保证担保人基本情况(同借款人基本情况)与资产负债状态、分析评估担保资格,担保人的资金来源等;属于抵押担保的贷款,要写 清抵押物的名称,存放具体地点、数量、(房产写明座落位置结构、间数、层数、平方面积,写清占地和建筑面积、附简易平面图)估价、变现能力等。

四、 总诉

通过对借款人基本情况、生产经营情况个效益情况的分析,结合抵押担保情况对贷款风险进行评价。通过分析,测试本笔贷款给公司带来的经济效益和合作潜力,调查人要在进行贷款综合效益分析的基础上,总体评价客户的“经济实力、生产经营,信用,风险状况”结合借款用途、还款来源和计划明确以下事项:

1、贷与不贷;

2贷款方式;

3贷款金额;

4贷款期限;

5贷款利率;

6还款方式

7. 出帐前须落实的限制及保护性条款等。

恪守尽职个人先进事迹材料范文六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指导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尽职调查工作,提高尽职调查工作质量,根据《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尽职调查是指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以下简称管理人)勤勉尽责地通过查阅、访谈、列席会议、实地调查等方法对业务参与人以及拟证券化的基础资产进行调查,并有充分理由确信相关发行文件及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过程。 本指引所称业务参与人,包括原始权益人、资产服务机构、托管人、信用增级机构以及对交易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交易相关方。

第三条本指引是对管理人尽职调查工作的一般要求。凡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不论本指引是否有明确规定,管理人均应当勤勉尽责进行尽职调查。

第四条管理人应当根据本指引的要求制定完善的尽职调查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业务流程,并确保参与尽职调查工作的相关人员能够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胜任能力。

第五条对计划说明书等相关文件中无中介机构出具专业意见的内容,管理人应当在获得充分的尽职调查证据材料并对各种证据材料

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进行独立判断。

对计划说明书等相关文件中有中介机构出具专业意见的内容,管理人应当结合尽职调查过程中获得的信息对专业意见的内容进行审慎核查。对专业意见有异议的,应当要求中介机构做出解释或者出具依据;发现专业意见与尽职调查过程中获得的信息存在重大差异的,应当对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复核,并可聘请其他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服务。

第二章尽职调查内容及要求

第一节对业务参与人的尽职调查

第六条对业务参与人尽职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业务参与人的法律存续状态、业务资质及相关业务经营情况等。

第七条对特定原始权益人的尽职调查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基本情况:特定原始权益人的设立、存续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架构及治理结构;

(二)主营业务情况及财务状况:特定原始权益人所在行业的相关情况;行业竞争地位比较分析;最近三年各项主营业务情况、财务报表及主要财务指标分析、资本市场公开融资情况及历史信用表现;主要债务情况、授信使用状况及对外担保情况;对于设立未满三年的,提供自设立起的相关情况;

(三)与基础资产相关的业务情况:特定原始权益人与基础资产相关的业务情况;相关业务管理制度及风险控制制度等。

第八条对资产服务机构的尽职调查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基本情况:资产服务机构设立、存续情况;最近一年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资信情况等;

(二)与基础资产管理相关的业务情况:资产服务机构提供基础资产管理服务的相关业务资质以及法律法规依据;资产服务机构提供基础资产管理服务的相关制度、业务流程、风险控制措施;基础资产管理服务业务的开展情况;基础资产与资产服务机构自有资产或其他受托资产相独立的保障措施。

第九条对托管人的尽职调查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托管人资信水平;

(二)托管人的托管业务资质;托管业务管理制度、业务流程、风险控制措施等。

第十条对提供信用增级的机构的尽职调查,应当充分反映其资信水平及偿付能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基本情况:公司设立、存续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架构及治理结构;公司资信水平以及外部信用评级情况;

(二)主营业务情况及财务状况:公司最近三年各项主营业务情况、财务报表及主要财务指标分析及历史信用表现;主要债务情况、授信使用状况及对外担保情况等;对于设立未满三年的,提供自设立起的相关情况;

(三)其他情况:业务审批或管理流程、风险控制措施;包括杠杆倍数(如有)在内的与偿付能力相关的指标;公司历史代偿情况等。

第十一条尽职调查过程中,对于单一应收款债务人的入池应收款的本金余额占资产池比例超过15%,或者债务人及其关联方的入池应收款本金余额合计占资产池的比例超过20%的,应当视为重要债务人。对于重要债务人,应当全面调查其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反映其偿付能力和资信水平。

第十二条对与基础资产的形成、管理或者资产证券化交易相关的其他重要业务参与人的尽职调查,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参与人的基本情况、资信水平;参与人的相关业务资质、过往经验以及其他可能对证券化交易产生影响的因素。

第二节对基础资产的尽职调查

第十三条对基础资产的尽职调查包括基础资产的法律权属、转让的合法性、基础资产的运营情况或现金流历史记录,同时应当对基础资产未来的现金流情况进行合理预测和分析。

第十四条对基础资产合法性的尽职调查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基础资产形成和存续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基础资产权属、涉诉、权利限制和负担等情况;基础资产可特定化情况;基础资产的完整性等。

第十五条对基础资产转让合法性的尽职调查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基础资产是否存在法定或约定禁止或者不得转让的情形;基础资产(包括附属权益)转让需履行的批准、登记、通知等程序及相关法律效果;基础资产转让的完整性等。

第十六条管理人应当根据不同基础资产的类别特性对基础资产

现金流状况进行尽职调查,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基础资产质量状况;基础资产现金流的稳定性和历史记录;基础资产未来现金流的合理预测和分析。

第三章尽职调查报告

第十七条管理人应当建立尽职调查工作底稿制度。尽职调查工作底稿是指管理人在尽职调查过程中获取和制作的、与资产证券化业务相关的各种工作记录和重要资料的总称。

尽职调查工作底稿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尽职调查工作。 第十八条管理人应当在尽职调查的基础上形成尽职调查报告。 尽职调查报告应当说明调查的基准日、调查内容、调查程序等事项。

尽职调查报告应当对资产证券化项目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发表明确意见。尽职调查工作组全体成员应当在尽职调查报告上签字,并加盖管理人公司公章和注明报告日期。

第四章附则

第十九条对于资产支持证券申请在证券交易场所转让的,在资产支持证券备案完成后、挂牌转让前,管理人应当参照本指引的规定,持续履行尽职调查义务。

第二十条管理人应当保留尽职调查过程中的相关资料并存档备

恪守尽职个人先进事迹材料范文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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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学历、职称、婚姻状况、现居住地址及工作地址、联系方式、家庭成员、个人及家庭有无不合理大额负债、个人及家庭成员有无重大慢性疾病、有无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

备注:

1. 婚姻状况说明(已婚者提供结婚证、未婚者提供未婚证明、

离婚者提供离婚证) 。

2. 职称:自然人客户具有的重要专业资格(包括经济师、会计

师等专业资格)与职业资格(包括律师、医生、注册会计师等职业资格。

3. 居住地址通过查验自然人客户真实住址的水电费单、固定电话

费单、物业管理费单等,并检查相关费用额发生及支付是否具有连贯性,是否存在拖欠等相关情况。

4. 联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家庭固定电话,借款人移动电话,借

款人单位固定电话,借款人配偶移动电话,借款人配偶工作固定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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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和有无利害关系第三方评价(从亲戚,邻居,以往合作关联人):,查询借款人是否有恶意拖欠银行、其他单位和个人借款及货款的历史,恪守信用等情况。有无犯罪记录及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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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及家庭总收入及来源,上家庭总支出及去向,家庭纯收入及上年度人均收入等情况及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如工资存折、房屋出租租赁合同协议、村民分红凭证、相关股权证明及其他收入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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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易变现财产:房屋间数及结构,平方面积、座落位置、购建时间、变现价值;其他不易变现财产及变现价值。

2、主要可变现的财产 :

(1)、机械设备名称、数量及变现价值;

(2)、交通运输工具及变现价值;

(3)、家电器具及变现价值;

(4)、存货及变现价值;

(5)、存款及其他变现价值等;

(6)、主要可变现价值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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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清原贷款金额,贷款金融机构,贷款形态、欠息金额和其它负债(比如私人借款)等,计算资产负债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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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主要用于干什么?是否符合国家政策,市场前景如何?项目行业现状及发展前景如何借款人的从业经验如何?借款人的经营理念及管理模式如何?生产技术水平、原材料供货及销售情况,结算方

式,预计效益如何?借款人的自有资金多少,尚缺资金多少,多长时能收回成本,什么时间能还清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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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保证担保方式的贷款,写清保证担保人基本情况(同借款人基本情况)与资产负债状态、分析评估担保资格,担保人的资金来源等;属于抵押担保的贷款,要写 清抵押物的名称,存放具体地点、数量、(房产写明座落位置结构、间数、层数、平方面积,写清占地和建筑面积、附简易平面图)估价、变现能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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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借款人基本情况、生产经营情况个效益情况的分析,结合抵押担保情况对贷款风险进行评价。通过分析,测试本笔贷款给公司带来的经济效益和合作潜力,调查人要在进行贷款综合效益分析的基础上,总体评价客户的“经济实力、生产经营,信用,风险状况”结合借款用途、还款来源和计划明确以下事项:1、贷与不贷;2贷款方式;3贷款金额;4贷款期限;5贷款利率;6还款方式7. 出帐前须落实的限制及保护性条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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