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三治三提整治方案

  • 上传日期:2022-10-26 12:09: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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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方案能够帮助到我们很多,所以方案到底该怎么写才好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乡镇三治三提整治方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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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持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对我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省委、省政府工作全局中谋划,聚焦推动我省“十四五”取得“十个新突破”和推进“六个强省”建设,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龙江、实现黑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主要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一切行政机关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坚持问题导向,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切实解决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突出问题;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具有黑龙江特色的法治政府建设模式和路径;坚持统筹推进,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推动、协同发展。

(三)总体目标。到2025年,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日益健全,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基本完善,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大幅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显著增强,行政效率和公信力显著提高,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各地区各层级法治政府建设协调并进,更多地区实现率先突破,为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黑龙江、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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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完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关系,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强化制定实施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职能,更加注重运用法律和制度遏制不当干预微观经济活动的行为。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实行扁平化和网格化服务管理。推进编制资源向基层倾斜,鼓励、支持从上往下跨层级调剂使用行政和事业编制。

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完善落实公开、动态调整、考核评估、衔接规范等配套机制和办法。调整完善各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加强标准化建设,实现同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的统一。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普遍落实“非禁即入”。

(五)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分级分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行政许可事项,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我帮办”。坚决防止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方式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推行行政审批信用承诺制。大力归并减少各类资质资格许可事项,降低准入门槛。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将更多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改革。积极推进“一业一证”改革,探索实现“一证准营”、跨地互认通用。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投资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改善投资环境。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新设证明事项必须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

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完善与创新创造相适应的包容审慎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规则和标准,做到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合理、各负其责。根据不同领域特点和风险程度确定监管内容、方式和频次,提高监管精准化水平。

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完善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自助办理等制度。推进落实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大力推行“一件事一次办”,提供更多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增强政务服务平台服务能力,优化整合提升各级政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全面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城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全面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让企业和群众评判政务服务绩效。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创新相结合,充分保障老年人基本服务需要。

(六)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紧紧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时总结各地优化营商环境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适时上升为法规制度。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切实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加强政企沟通,落实领导干部联系服务民营企业制度,全面推行投资项目服务专班和首席服务员机制,加强与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常态化联系,及时回应、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诉求。在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加强和改进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及时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助力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

健全整顿机关作风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办事不求人”,继续开展领导干部体验式走流程,持续深化流程再造、服务优化集成。持续强化营商环境监督,提升投诉举报案件办理质效,加大典型案例曝光通报力度。组织开展年度市(地)营商环境评价。开展全省营商环境年度监测,深入了解市场主体和群众对营商环境的满意度和变化感知度。

(七)强化招商引资和自贸试验区、哈尔滨新区法治服务保障。完善招商引资机制,出台安商护商政策,强化全要素服务保障。制定黑龙江省招商引资项目服务保障条例,完善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以制度创新为核心,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抓好集成式借鉴、首创性改革、差异化探索,形成更多有国际竞争力的制度创新成果,辟建体制机制改革试验田。制定自贸试验区条例。支持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法治研究中心建设,加强自贸试验区建设相关法律问题研究。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和服务作用,全面加强自贸试验区、哈尔滨新区等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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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加强重要领域地方立法。围绕维护国家“五大安全”战略定位、落实国家和省“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和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积极推进生态文明、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放管服”改革、科技创新、现代产业、招商引资、文化旅游、疫情防控等重要领域立法。及时清理不适应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

(九)完善地方立法工作机制。增强政府立法与人大立法的协同性,统筹安排相关联相配套的政府规章的立改废释工作。聚焦实践问题和立法需求,提高立法精细化精准化水平,增强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加强前瞻性研究论证,编制好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完善立法论证评估制度,加大立法前评估力度,认真论证评估立法项目必要性、可行性。丰富立法形式,注重解决实际问题。积极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拓宽立法公众参与渠道,完善立法听证、民意调查机制。建立健全立法风险防范机制,将风险评估贯穿立法全过程。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将有关部门履行立法工作职责所需必要经费列入同级政府部门预算统筹保障。政府部门要做好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起草工作,提供必要保障,并配合做好审查修改、调研论证、提报审议等工作。推进政府规章层级监督,强化省政府备案审查职责。推进区域协同立法,强化计划安排衔接、信息资源共享、联合调研论证、同步制定修改。

(十)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制定黑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协调机制,防止政出多门、政策效应相互抵消。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推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明确审核范围,统一审核标准。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采取约谈、通报或者专门督导等方式督促整改行政规范性文件中存在的问题。推进各级备案审查机关健全并落实专家参与审查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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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要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作出重大决策前,应当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者有关专家的意见。把是否遵守决策程序制度、做到依法决策作为对政府部门党组(党委)开展巡视巡察和对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开展考核督察监督、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防止规避集体决策、搞个人专断。

(十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及《黑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充分发挥风险评估功能,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划、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等,应当通过举办听证会等形式加大公众参与力度,深入开展风险评估,认真听取和反映利益相关群体的意见建议。鼓励委托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社会组织等第三方对除国家安全、国家经济命脉等重大事项外的事项开展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

(十三)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完善行政决策执行机制,决策机关应当在决策中明确执行主体、执行时限、执行反馈等内容。依法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将决策后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重大行政决策一经作出,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或者停止执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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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权责清晰、运转顺畅、保障有力、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大力提高执法执行力和公信力。继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省级原则上不设执法队伍,设区市与市辖区原则上只设一个行政执法层级,县(市、区)一般实行“局队合一”体制,乡镇(街道)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的改革原则和要求。加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协作执法的组织指挥和统筹协调。在行政许可权、行政处罚权改革中,健全审批、监管、处罚衔接机制,防止相互脱节。稳步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行政执法事项下放给基层,坚持依法下放、试点先行,坚持权随事转、编随事转、钱随事转,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建立健全乡镇(街道)与上一级相关部门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机制。大力推进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实现违法线索互联、执法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推进信息共享机制化、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规范化。落实不同层级行政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加强行政执法工作保障机制建设。

(十五)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黑土地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水利、金融服务、教育培训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分领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违法风险。落实严重违法惩罚性赔偿和巨额罚款制度、终身禁入机制,让严重违法者付出应有代价。畅通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对举报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隐患的有功人员依法予以奖励和严格保护。

(十六)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统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除中央垂直管理部门外由省政府统筹本地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证件制发、在岗轮训等工作,省政府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加强对本系统执法人员的专业培训,落实相关规范标准。落实国家统一的行政执法案卷、文书基本标准,提高执法案卷、文书规范化水平。完善落实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制度。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本地区各行政执法行为的裁量范围、种类、幅度等并对外公布。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执法事项,凡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一律取消。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着力解决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检查等问题。落实各类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全面严格落实告知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申请等权利。除有法定依据外,严禁地方政府采取要求特定区域或者行业、领域的市场主体普遍停产停业的措施。行政机关内部会议纪要不得作为行政执法依据。

(十七)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落实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省政府定期发布指导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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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加强突发事件应对地方立法,制定修改疫情防控等方面法规规章,提高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加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恢复重建、调查评估等机制建设。健全应急预案体系,进一步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落实突发事件应对征收、征用、救助、补偿制度,规范相关审批、实施程序和救济途径。完善特大城市风险治理机制,增强风险管控能力。健全规范应急处置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机制制度,切实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加快推进突发事件行政手段应用的制度化规范化,规范行政权力边界。

(十九)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强化各地区各部门防范化解本地区本领域重大风险责任。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强化执法能力建设。强化突发事件依法分级分类施策,增强应急处置的针对性实效性。按照平战结合原则,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处置程序和协调联动机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注重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依法严惩利用突发事件哄抬物价、囤积居奇、造谣滋事、制假售假等扰乱社会秩序行为。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完善公共舆情应对机制。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增强应急处置法治意识。

(二十)引导、规范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应急处置组织体系,推动村(社区)依法参与预防、应对突发事件。明确社会组织、慈善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参与突发事件应对的法律地位及其权利义务,完善激励保障措施。健全社会应急力量备案登记、调用补偿、保险保障等方面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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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工作机制。贯彻落实《黑龙江省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积极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维权和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学习和弘扬新时代“东莱精神”。在全省乡镇(街道)建立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积极推广人民调解“大庆模式”,整合各类法律服务资源,完善非诉讼纠纷解决工作机制。

(二十二)加强行政调解工作。依法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交通损害赔偿、治安管理、环境污染、社会保障、房屋土地征收、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行政调解,及时妥善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各职能部门要规范行政调解范围和程序,组织做好教育培训,提升行政调解工作水平。坚持“三调”联动,推进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

(二十三)有序推进行政裁决工作。发挥行政裁决化解民事纠纷的“分流阀”作用,完善体系健全、渠道畅通、公正便捷、裁诉衔接的裁决机制。全面梳理行政裁决事项,明确行政裁决适用范围,稳妥推进行政裁决改革试点。推行行政裁决权利告知制度,规范行政裁决程序,推动有关行政机关切实履行行政裁决职责。强化案例指导和业务培训,提升行政裁决能力。

(二十四)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贯彻落实《黑龙江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整合行政复议职责,按照事编匹配、优化节约、按需调剂的原则,合理调配编制资源,2022年年底前基本形成公正权威、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体制。健全优化行政复议审理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作用,为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提供咨询意见。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建立行政复议决定书以及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执行监督机制。全面落实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

(二十五)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应当就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发表意见。健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推动诉源治理。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切实履行生效裁判。支持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和行政公益诉讼,积极主动履行职责或者纠正违法行为。认真做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落实和反馈工作。支持人民法院发布行政审判年度白皮书。

(二十六)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和普法工作。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决定》,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加快整合各类法律服务资源和力量,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建立公共法律服务评价指标体系,强化公共法律服务质量监管。加大仲裁法律服务推广力度,努力提升中俄博览会(哈洽会)仲裁国际法律服务论坛影响力,充分发挥仲裁在促进国际投资合作、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方面的优势和作用。进一步深化涉外法律服务交流合作,加强黑龙江大学东北亚仲裁学院建设,加大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力度。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切实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方案》,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全面贯彻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和《黑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完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加强以案释法,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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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形成监督合力。坚持将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纳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全局统筹谋划,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推动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积极发挥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监督作用。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对行政机关公职人员违法行为严格追究法律责任,依规依法给予处分。畅通行政执法监督与纪检监察和审计监督的联动机制。走好网上群众路线,认真对待网民在政府网站的留言和意见建议。

(二十八)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严格实施《政府督查工作条例》,推进督查立项、督查方式、督查程序等规范化建设。各级政府依法组织开展政府督查工作,重点对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上级和本级政府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督查对象法定职责履行情况,本级政府所属部门和下级政府的行政效能开展监督检查,保障政令畅通,督促提高行政效能、推进廉政建设、健全行政监督制度。积极发挥政府督查的激励鞭策作用,坚持奖惩并举,对成效明显的按规定加大表扬和政策激励力度,对不作为乱作为的依规依法严肃问责。进一步明确政府督查的职责、机构、程序和责任,增强政府督查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

(二十九)加强对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积极推进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严格按照权责事项清单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行政执法机关处理投诉举报、行政执法考核评议等制度。大力整治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突出问题,围绕中心工作部署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专项行动。严禁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严禁将罚没收入同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考核、考评直接或者变相挂钩。建立并实施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

(三十)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用政府更加公开透明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做好信息发布,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加强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鼓励开展网络问政、党风政风热线等活动,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三十一)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持续开展政府守信践诺行动,建立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提升公务员信用意识。建立政务诚信监测治理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制度,将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纳入黑龙江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向社会公开。加大失信惩戒力度,重点治理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领域的政府失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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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统筹建设全省各级互联、协同联动的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从省到村(社区)网上政务全覆盖。提升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塑造“全省事”移动政务服务品牌。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向移动端延伸,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促进城市治理转型升级。加强政府信息平台建设的统筹规划,优化整合各类数据、网络平台,防止重复建设。

建设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查询平台,2023年年底前实现全省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查询。

(三十三)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按照“谁主管、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依托省政务信息共享平台,推动立法、执法、司法等不同领域、不同部门之间信息共建共享、数据互联互通。加快推进身份认证、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统一认定使用,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加强对大数据的分析、挖掘、处理和应用,善于运用大数据辅助行政决策、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工作。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行行政管理的制度规则。在依法保护国家安全、商业秘密、自然人隐私和个人信息的同时,推进政府和公共服务机构数据开放共享,优先推动民生保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等领域政府数据向社会有序开放。

(三十四)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加强“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2022年年底前推动实现各方面监管平台数据的联通汇聚。积极推进智慧执法,加强信息化技术、装备的配置和应用。推行行政执法app掌上执法。探索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解决人少事多的难题。建立全省统一、与国家级平台衔接的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共享平台,将执法基础数据、执法程序流转、执法信息公开等汇聚一体,建立执法信息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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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五)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各级党委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安排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各级政府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法治黑龙江、黑龙江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谋划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重大立法工作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政府立法工作计划报党委审定。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本地区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作为重要工作定期部署推进、抓实抓好。各地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协调督促推动。

(三十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2025年前实现对各级政府督察全覆盖。创新督察方法方式,探索电子督察,做好督察整改,提高督察实效,努力实现督察增效与基层减负相统一。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按时向社会公开。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头雁”效应,促进全省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整体提升。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强化指标引领。加大考核力度,提高考核权重,将依法行政情况作为对地方政府、政府部门及其领导干部综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十七)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带头遵守执行宪法法律,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坚持把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不得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各级政府负责本地区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政府领导班子每年应当举办2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各级政府要认真制定并严格落实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计划,进一步增强会前学法的针对性、时效性。市县政府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负责人任期内至少接受1次法治专题脱产培训。充分发挥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全面依法治省干部教育培训基地的作用,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教育培训活动。加强各部门和市县政府法治机构建设,优化基层司法所职能定位,保障人员力量、经费等与其职责任务相适应。把法治教育纳入各级政府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对在法治政府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加强政府立法能力建设,有计划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做好政府立法人才培养和储备。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在完成政治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学时的基础上,确保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加强行政复议工作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强化行政复议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大力开展岗位练兵、业务培训和办案能手评选等活动,通过案卷评查、案例评析以及庭审观摩等方式,提高行政复议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提升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重大决策的能力水平。加强行政裁决工作队伍建设。

(三十八)加强理论研究和舆论宣传。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政府理论研究。引导省高端智库和重点培育智库、研究教育基地加强法治政府有关问题研究。建立法治政府建设评估专家库,提升评估专业化水平。加大法治政府建设成就经验宣传力度,传播政府法治建设的时代强音。

各地区各部门要全面准确贯彻本实施方案要求,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省委依法治省办要抓好督促落实,确保方案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乡镇三治三提整治方案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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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理念,坚持贯彻落实《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突出污水治理、集镇规范治理两大重点,提升创建卫生乡镇水平,实施常态化管理,深化环境质量,示范创建、宣传教育“四大提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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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和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会要求,为进一步巩固全乡“创国卫”成果,集镇环境达到“五不”,即集镇环境做到垃圾不乱扔、广告不乱贴、摊位不乱摆、车辆不乱停、工地不乱象;农村环境做到垃圾不乱倒、污水不乱排、杂物不乱堆的总体整治工作目标。在继续巩固集镇环境治理已经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的同时,组织开展公路、市场、交通、绿化及容貌治理等专项行动,营造干净、整洁、有序、优美、文明、和谐的新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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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内容

在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基础上,开展好集镇,城乡结合部,县、乡、村道公路沿线,校园周边和工地等区域的环境治理、风貌整治等工作。

集镇重点落实“四化”、“五无”、“六归”、“七有”、“三不”的要求。即:

四化:亮化;绿化;净化;美化。

五无:无乱堆乱放、乱泼乱倒;无乱贴乱挂、乱刻乱画;无过街横标、破旧招牌;无乱摆乱设、越门占道;无乱停乱靠、乱行乱鸣。

六归:停车归点;人车归道;坐商归店;农贸归市;广告归位;垃圾归场。

“三不”:即做到生产生活和建筑垃圾不乱倒、生产生活污水不乱排、房前屋后杂物不乱堆。

七有:有组织机构;有专门队伍;有必备设施;有奖惩措施;有工作预案;有监督检查;有良好秩序。

(二)工作职责

1.监督所分管范围内的所有单位、部门、企业、门市业主的“门前三包”、“院内四自”情况;

2.单位、部门、企业监督广告牌不得沿街摆放,必须入门市,上街沿,不得设置落地广告牌、落地遮阳棚、落地雨棚;

3.监督门市、摊点不得越线经营(坐商不得超出门市卷帘门,小食店早晨9点以前归店经营,夜市出摊时间秋冬季5点以后,春夏季6点以后(秋冬季为10月31日-来年4月30日),其余为春夏季),货物摆放整齐;

4.临街面二楼以下一律不得装挂各种雨棚和附属物;

5.监督单位、企业、门市业主清除产权范围、租用门市外的所有牛皮癣;

6.监督居民区、楼院楼道、公共场所、小街小巷、卫生死角地区的清扫保洁工作和物品堆放;

7.监督所辖区域内餐饮店面的卫生保洁工作;

8.监督沿街乱停乱放的摩托车、汽车、自行车等各类车辆在停车线内停车,能排出污水的车辆不能在集镇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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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完善分片负责,集镇及公路沿线的管理体制,健全以书记、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党政领导分片包干,各部门齐抓共管的领导机构,加强领导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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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整治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乡党委、政府将城乡环境整治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实行严格的问责制。

1.由书记、乡长、纪委书记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各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整改。

2.对各片因工作不力,责任不到位的机关工作人员惩扣当月工作性津贴。

3.在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影响、妨碍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或带头违反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相关规定的机关工作人员,视情节按干部管理权限给予待岗、撤职、罢免、辞退、党纪政纪处分等组织处理。

乡镇三治三提整治方案三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河东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国家环保总局《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畜禽养殖发展现状,特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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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综合整治,合理开发与利用农业资源,有效防治畜禽养殖业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我县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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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畜禽养殖场养殖规模数量、所处的地理位置及对周围环境影响的程度进行综合整治。

(一)城区禁养区内的养殖场,对水源污染严重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在~年底前停止养殖,其他的应在~年5月1日前停止养殖。

(二)禁建区内养殖场建设污染物处理设施,在~年5月1日前全部达标排放。

(三)加强对禁建区内监控,禁建区内不得出现新的养殖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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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立县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农业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建设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为小组成员单位,具体负责综合整治工作。

(二)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县农业局:

(1)负责养殖场污染整治的牵头工作。

(2)推广先进的规模化畜禽养殖技术,发展“猪—沼—果”等形式的立体生态农业,提高农业生态经济效益,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2.县环境保护局:

(1)积极配合开展养殖场污染治理工作。

(2)检查督促禁养区内养殖场按期关停;指导督促禁建区内的养殖场污染处理设施建设,开展养殖场污物排放监控,对于超过排放标准的,要求限期达标。

(3)抓好新、改、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加强对新建养猪场执行“三同时”制度进行监督检查。

(4)受理、处理养殖场污染事件。

3.县国土资源局:

(1)积极协助开展养殖场污染治理工作。

(2)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新、扩、改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土地使用手续。

4.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1)做好违章搭建养殖场所的整治。

(2)积极协助县农业部门开展养殖场污染整治工作。

5.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

(1)组织对本辖区内禁养区、禁建区的养殖场情况进行摸底。

(2)开展有关污染整治法规宣传教育。

(3)做好本辖区内禁养区、禁建区养殖户的思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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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宣传发动阶段(~年6~8月)

1.召开养殖业主污染综合整治工作会议,学习贯彻关于规模化养殖畜禽的`有关法律法规,传达县政府关于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的会议精神(责任单位:县农业局、环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

2.利用县有线电视台播放《河东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河东县畜禽养殖禁养区禁建区的通告》(责任单位:县广电局)。

3.按照整治对象责任划分情况,分别入户调查宣传,掌握全县畜禽养殖业生产现状和污染防治设施现状,摸清养殖企业的规模、法人、养殖数量、建成年份等,确定禁养区内第一批和第二批停止养殖的养殖户名单,以及禁建区内养殖户的名单,并发放《河东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河东县畜禽养殖禁养区禁建区的通告》(责任单位:县农业局、环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

(二)综合整治阶段(~年8月~~年5月1日)

1.由县环保局、县农业局根据调查摸底情况,通知禁养区内第一批禁止养殖的专业户在~年12月31日前停止养殖,第二批在~年5月1日前停止养殖;通知禁建区内养殖场禁止改、扩建,并于~年5月1日前完成污染处理设施建设,做到达标排放(责任单位:县农业局、环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

2.协助需搬迁的养殖场做好选址工作(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县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建设局、环保局、农业局)。

(三)检查验收阶段(~年6月)

检查禁养区内是否按要求停止养殖,禁建区内养场是否按照《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xx)和《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xx)建设污染治理设施和排放污水,以及禁建区内禁止建设新的养殖场等。

乡镇三治三提整治方案四

今年来,按照新农村建设的总体部署,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环境卫生整治的具体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积极开展了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活动,使农村环境卫生做到了柴草无乱搁、粪土无乱堆、污水无乱泼、畜禽无乱放的新景象,村容镇貌有了明显改观。现将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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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成立了以党委副书记、镇长羊雄为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许民、常务副镇长岑题科为副组长,相关办公室和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员的木棠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环境卫生整治和常规管理工作,督办指导和重点部位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二是制订了《木棠镇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以木府[20xx]8号文件的形式下发全镇,让25个村和镇直单位明白环境卫生整治的指导思想、组织领导、整治重点及保障措施;同时还以镇人民政府名义出台了《村规民约》和通过致全镇农户一封公开信,让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树立全民环境卫生意识。

三是对镇墟主干道两旁临街居民并与其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组织开展每月两次义务环境卫生活动等,营造了浓厚的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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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治理乱堆乱放。动员村民清理房前屋后的柴草、杂物、砖瓦等堆物堆料,清除村庄的粪堆、肥堆,搞好庭院内外的卫生。二是抓好道路整治。清除路面泥土、粪便、垃圾,确保道路常年清洁。三是对镇区进行了集中整治,投资近十万元,新增硬化路面20多公里和填埋杂草垃圾1200余平方米,添置垃圾桶30个等卫生设施。在集中整治期间,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小组对未按要求落实的村实行戒勉谈话,并设置检查评分细则,使整个整治工作落到了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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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做到有人管事,各村落实了“三个一”,即一名常年保洁员、包点组长负责跟踪落实村干部及保洁员的环境工作。二是做到有钱办事。保洁员每月有800元工资,用于日常清扫。三是做到常抓不懈。明确由镇环境卫生整治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督办月考核评比,从而使全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步入了良性轨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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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上午8:00,市委组织部副部长谢盛湖、民政局局长符克来、工信局局长钟广定、老干局局长张国盛等市联系点单位领导带领联系点单位干部到我镇参与全镇环境卫生整治活动,镇全体干部以及村两委干部还有村级保洁员也共同参与本次整治活动。以镇墟为中心,主要整治主干道环境卫生,以清理纸屑、白色污染物为主,侧重处理卫生死角及垃圾堆,还原乡镇整洁、有序面貌。

总之,我镇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环境卫生整治方面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离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的期望很远,我们还有很多工作要做,主要是管理体制、制度建设、常规管理、长效机制的建立、城建有限资源的合理利用等是我们当前的薄弱环节,部分路段街道的整治还不彻底,有待我们进一步努力。我们一定按市委、市政府和市环境卫生整治办的要求把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乡镇三治三提整治方案五

我乡食品安全工作严格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联动,创新监管机制,整合监管资源,不断创新监管模式,大力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确保了食品安全形势的稳定。现就20xx年全乡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充分认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乡政府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乡分管领导担任组长,从组织上保证了全乡食品安全工作的有效有序开展。乡党委会、乡长办公会多次专题部署食品安全工作,并下发《富和乡食品安全20xx年度工作要点》,联合职能部门开展对食品企业的质量安全监管等。

一是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年初乡政府与各村、各食品生产企业签订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书,落实食品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二是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乡明确食安办具体负责本乡日常食品安全工作,各村配备食品安全信息员,具体管理本村的食品安全信息上报工作,乡村两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得到完善。

三是制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指导和规范全乡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广泛宣传,提高认知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列入乡镇监管,目前群众意识不强,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认识,是食品安全工作有效运行,创建食品安全成功与否的关键,也是人民群众对加深食品安全的理解,有效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的必要。为此,我乡加大了宣传力度,结合今年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通过会议、广播、板报、发放传单等多种形式,针对性地宣传食品安全知识,认真组织“食品安全月”和“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的宣传工作。大力宣传《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大力推进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让群众了解在食品中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危害,提高了消费者自我防范、自我保护意识,形成了自觉抵制食品非法添加行为的良好氛围。经过广泛的宣传,大大的提高了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认知度。

三、突出重点、全面监管

(一)加大日常食品监管力度。坚持把食品安全作为一项经常性、长期性的任务,持续加大日常监督管理的力度,突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重点环节,扎实工作,确保了食品安全工作的有效落实。对单位学校食堂和街道餐饮店进行全面检查,通过行业主体调查:14户食品店,其中:11户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14户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四小”未取证经营:其中7户小餐饮店、1户榨菜油、1户小食品店、2个卤制品:1个未取得健康证。鲜肉摊7个:7个有证,彻底摸清了我乡内食品行业主体的基本情况,精准掌握监管对象,为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提供准确的依据。

(二)突出节点食品安全监管。特别是元旦、春节期间,为了保障我乡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让人民群众过上愉快、安全、放心的元旦春节。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布置在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组织食品安全人员,以城乡结合部、对校园及其周边、自然村等重点区域,集市、农村中小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食杂店、小餐饮为重点场所,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以群众日常大群消费食品、儿童食品,以及民俗特色食品等为重点品种。坚决查处农村食品市场假冒和仿冒知名品牌、制售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食品生产许可、无食品标签的食品违法行为。

(三)实施食品安全保险试点。经过前期的工作努力,不断宣传和引导食品安全保险试点工作精神,按照沐川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沐食安办[20xx]8号文件精神,(一)是目标明确,乡所在辖区内餐饮店、副食品店、学校伙食团作对象宣传食品安全保险试点工作的主要精神。(二)是宣传到位,乡食品安全管理员把县上传下来保险试点的保额事项,发到了辖区内餐饮店、副食品店,宣传了食品安全参加食品安全保险的好处、优点和责任。

(四)着力食品安全联动协作。积极发挥乡食安委的综合协调作用,定期召开食安全会议,通报工作情况,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及时研究和解决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增强监管合力,不断推进食品安全工作全面有效开展。是狠抓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执法行动,开展排查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及过期食品专项整治

四、存在的问题和工作打算

存在的问题:20xx年食品安全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一是队伍建设与新形势下食品安全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二是科学监管的方法还不多,执法的效能还不高,尤其是长效监管机制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探索。

明年工作打算:20xx年全乡食品安全工作将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食品安全工作政策、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领导,落实责任,牢牢把握监管这个重点,认真组织开展全乡食品安全相关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向社会宣传食品科学知识,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的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是加强协作,齐抓共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涉及面广,监管环节多,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精力,也要求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强化措施,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确保食品安全。

三是搞好结合,全面监管。抓好工作检查落实,强化经常性检查与突击性检查、节点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开展专项整治检查。

乡镇三治三提整治方案六

我乡食品安全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业务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安全工作文件精神,以保证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工作为出发点,认真实施产品质量和食品放心工程,加大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结合我乡实际并制定了实施方案,全乡各项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我乡今年以来的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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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立由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由乡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站、卫生院、派出所等有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责任制。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政府议事日程,每一季度举行专题研究食品安全工作1次,研究相关事项的落实。

(二)乡政府安排有食品安全协管员1名,明确各村主任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负责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及相关信息报告工作。

(三)乡政府和各村委会、各相关站所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最新乡镇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总结最新乡镇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四)“五一”节假日期间,组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加强食品销售点检查,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组织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结合本乡实际,对全乡食品安全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强整治,制定实施方案。有针对性和季节性地开展食品专项整治行动,以事故为教训,加大对食品卫生的宣传和督查力度。并积极配合县级相关部门开展督查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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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参与,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和“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突出重点,带动全面,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整合执法力量,下移监管重心,强化政府责任,加大打击力度,努力使我乡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状况有明显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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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站所、各部门,各村委会都高度重视了此项工作,并结合实施方案、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并加强了协调配合最新乡镇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工作总结。

(二)各单位值班人员坚守岗位,认真负责,热情为消费者服务,妥善解答投诉咨询。

(三)各参与部门人员将收集、掌握的情况,都综合报送了县食品药品监督局。

(四)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要求,加大了食品安全查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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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通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使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了有效遏制,市场经营秩序得到了根本好转,监管水平有所提高,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增强。

(一)乡政府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了各村、站所年度目标考核。

(二)我乡食品安全工作重点是以粮、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饮料、酒、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类产品为重点品种,以学校、街道为重点区域,以小作坊和无证照黑窝点为重点对象,重点抓好食品源头污染治理、生产加工、流通以及消费四个环节,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以“五一”、“中秋”、“十一”、“元旦”、“春节”等节日为重点,突出抓好肉类、酒类、月饼、糕点、儿童食品等节日性食品的专项整治。

(四)依法查处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变质等食品最新乡镇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总结最新乡镇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加强节日食品市场监测,引导群众科学消费、健康消费,保障人民群众节日期间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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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过加大对食品安全工作领导,提高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打击了不法行为,食品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最新乡镇年度食品安全工作。

(二)通过加大宣传,群众整体上对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得到加强,逐步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我乡共组织开展食品专项整治行动2次。

(四)有针对性地对学校食堂、小食品店、自办宴席、小餐馆和各类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开展安全卫生监管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五)加大宣传工作,进行正面教育,用反面典型事例进行警示教育,形成各村组、各农户积极参与,互相监督的良好工作局面,全乡食品卫生市场得到进一步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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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大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宣传力度最新乡镇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工作总结。

(二)注重群众参与,建立和完善群众自治制度,让群众相互约束、自我管理和共同遵守。

(三)做好回访工作,加大食品市场监测,杜绝腐烂、变质、过期食品在市场流通。

通过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着力打击整治腐烂、变质、过期食品,使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大案要案得到及时查处,规范和净化市场经营秩序得到根本好转,监管水平有所提高,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增强。

乡镇三治三提整治方案七

xx乡镇位于著名的千年客家古村xx村,是海内外游客参观必经之所,也是我乡、我县乃至我市对外开放的一个展示窗口。为美化我乡圩镇容貌,展示本地社会、经济发展面貌,今年以来,xx乡政府把圩镇整治工作做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采取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层层负责的办法,以监督、检查、治理为手段,结合我乡的实际情况,采取集中整治和长效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大力开展“五整治”,着力解决脏乱差问题,努力提高圩镇卫生综合管理水平,使我镇的卫生面貌发生较大的改观。下面,将本年我乡镇环境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乡镇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成立整治机构

1、组织两个工作队伍。由整治领导小组管辖,一是城管队,由管交通的武装部长任队长,负责圩镇规划的民政所长任副队长,向社会临时招聘品德良好而又有一定工作能力的人员,具体负责拆除违章建筑、临街建筑整治与装修、占道经营整治工作。二是环卫队,由居委会主任、乡综治干事任队长,聘请专职的卫生保洁员,负责圩镇的街道打扫、垃圾清理工作和集贸市场整治工作。

2、成立一个领导机构。对于圩镇整治工作,xx乡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以x乡长为组长的圩镇整治领导小组,由分管圩镇建设的副乡长具体负责,担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包括圩镇规划、综治、财政、工商、居委会、卫生、学校、供电等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综合协调落实圩镇整治工作,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日程安排。

3、明确各方责任。在本次圩镇整治工作中,形成了由乡政府牵头,各方定期统一行动的工作机制。其中,前期,学校协助城管、环卫两个队伍开展好宣传发动工作。后期,工商、交警、公安、供电主要协助城管队开展整治工作,而国税、地税、卫生主要协助环卫队的整治工作。政府机关、各乡直单位起好全面整治的带头作用。

二、筹集整治经费:采取“上面拨一点、政府投一点、群众缴一点”的方式,多渠道筹资。其中主要有两类,一是整治违章搭建和临街墙面仿古装修的经费共计7.5万元,由上面专项拨款和乡政府投入;二是分类收取卫生保洁费。召开街道居民代表大会,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协商确定,按店铺、居民和临时摊位分别收取相应的卫生保洁费,其中店铺又分餐饮、副食和专项三类收取不同的费用,农副产品则一律免收费用。本着“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建立专户,实行专款专用,全部用于圩镇村容村貌整治、环卫工人工资和清扫物资采购等支出。对不按时交纳卫生费的住户,环卫所主动上门做好工作,促其按时缴纳。对一些无正当理由拒交卫生费的,在圩口醒目位置张榜通报,让广大群众监督,形成多数人做少数人工作的局面。

三、确定“五整治”标准:由整治领导小组按参考上级相关要求,同时结合本地实际和群众意见,确定“五整治”标准,使整治工作先有了努力的方向、参考的依据和最终的目标。

四、实行“四个结合”整治圩镇:

(一)、宣传教育与限期整改相结合

首先,开展宣传活动,签订保洁合同。4月,圩镇整治领导小组召开了圩镇整治动员大会,印发宣传单,张贴宣传标语,广泛宣传整治活动的目的、意义、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动员圩镇辖区内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居民人人参与,营造了浓厚的整治工作氛围。

在宣传到位的基础上,与居民签订《卫生保洁责任书》,要求居民自觉维护公共卫生,落实“门前三包”,将垃圾定时、定点投放,配合好卫生保洁员工作。

其次,确定整治范围,下发整改通知书。整治领导小组组织人员逐条街道,逐栋楼房建筑,逐户商铺店面开展拉网式巡查,对照“五整治”标准,确定整治清理对象,列出清单,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然后以乡政府名义,对相关单位、居民户、个体工商户或其它责任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明确告知整改内容,整改标准,整改时限及其他责罚措施等。

经过宣传发动,圩镇整治工作得到了得到了商铺业主、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规定的时间内有31户业主自行拆除了乱搭乱建的建筑物,面积共计470平方米。有68家店铺清理了门前的杂物废品,腾出、净化街面近400平方米。

(二)、完善设施与正确疏导相结合:为了改变“摊点乱摆、车辆乱停、垃圾乱扔”的现象,xx乡圩镇整治领导小组从源头着手改变现状,将圩镇西侧的路道硬化、水沟盖平,建成了菜市场,将零散的客商、菜农以及在街上摆磅称菜的磅主进行文明交易宣传教育,组织疏导客商、菜农进入菜市场经营;划出汽车、摩托车和自行车场地,组织车辆按序停放;在不同方位建成三个垃圾池,教育居民商户统一倾倒垃圾。

菜市场的建成,容纳了80多户菜商菜农,垃圾池的建成,使卫生保洁员每次的工作量减少近3小时。通过完善市场基本设施,保证了市场整治的基本条件,既规范了市场秩序,改变了市场卫生状况,还减少了交通安全隐患。

(三)、批评教育与经济处罚相结合。整治小组成员和环卫人员每圩进行巡查,发现有随意堆放、摆卖、搭建等行为当场进行劝阻和批评教育,对个别拒不执行整改要求的当事人,按照乡规民约或相关法规进行处罚,对不服从统一规划私自建设的行为特别严厉查处。迄今为止,共处理了80多个乱摆乱卖摊点,并对120多个经营个体户进行批评教育,有效遏制了乱放乱摆的行为。

(四)、依法拆除与规划建设相结合

1、为使圩镇面貌与xx村的明清古建筑保持一致格调,突出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的地方特色,圩镇鹭溪大道临街面的所有墙面统一仿古装修,在5月至6月两个月内,投资7万多元,共粉刷墙面5800平方米。2、对限期整改效果不明显,严重影响整个圩镇面貌或整体形象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6月份,在整治小组的带领下,城管、环卫、工商、地税和公安一起行动,共拆除违章乱建三家共计86个平方,乱搭乱盖帐篷10个,搬掉水泥墩30多个,没收占道经营的木材80多根,清理乱堆乱放的破轮胎、纸盒、木箱等三车拖走报废的车辆2辆。

五、“四个到位”巩固提高

一是制度到位。通过建章立制,实现长效管理。乡政府制定《圩镇管理和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健全机构,落实人员、经费,使圩镇的管理和环境卫生工作逐步纳入制度化管理轨道。

二是评比到位。由环卫队牵头组织,开展文明单位、文明工商户、文明居民户创评活动,结合实行周末卫生日制度,对商铺和住户开展卫生评比活动,每周进行一次卫生评比,评比结果在圩镇公开栏里公开,形成竞赛机制。获得文明称号的单位、商户和居民,可以免交当月的卫生保洁费。

三是监管到位。制定《卫生管理公约》,由群众民主选举当地德高望重、热心公益事业的“五老”担当义务卫生监督员,由乡(镇)政府颁发聘任证书,专门负责圩镇卫生保洁工作的检查和验收,验收质量直接与卫生保洁员的工资挂钩。

四是考评到位。乡政府要求各乡直单位要高度重视圩镇环境整治工作,带头开展本单位的整治和圩镇整治,确保整治效果。对圩镇整治工作力度大,成效显著的单位给予表彰,或评先、评优、评文明单位,对不支持圩镇建设、整治的单位将给予通报,并结合政风行风民主评议活动,将评议情况上报主管部门。

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机构不完善。没有一支独立的城管队伍,现有的队伍都是临时性的,理论和业务水平不高,工作经验相对缺乏,工作时间不能得到有效保证。因此希望上级部门能够在乡镇一级设立城管组织,配备专门人员与器材。通过专职人员与临时聘用人员相结合的方法,形成强有力的城管队伍。

(二)规划不够。许多圩镇建设之初缺少整体规划,建筑风格单调,功能区域划分不明,市场布置不很合理,排水、照明、环卫等公用设施配套不足,给整治带来一定难度,而景观和绿化建设更是显得不合现实。

七、下步工作打算:

在开展圩镇“五整治”的基础上,要抓好“三建设”

1、公用设施建设。所有圩镇道路和街巷完成硬化。路面平整,主次干道人行道硬化,人行道无缺损、坑洼、碎裂、隆起、溢水现象;排水沟通畅,路面无积水;按规划要求完善排水、照明、环卫等公用设施。

2、园林绿化建设。抓好道路绿化、居民区绿化、单位庭院绿化,保证树木栽种质量和成活率;圩镇内新、改、扩建公建项目均应有明确的绿化指标和要求,并与圩镇建设规范同步。

乡镇三治三提整治方案八

为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建设“富裕阳光之城”的号召,努力改善我镇环境面貌,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根据市政府“清洁城乡”活动要求,结合实际,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广泛开展“清洁”活动,乡镇环境卫生三年行动计划。特制定行动计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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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镇先后开展了全国环境优美镇、浙江省卫生镇等一系列创建活动,卫生设施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强,卫生状况明显改善。但由于受资金、管理和淡薄的卫生意识等因素的影响,部分村仍存在着“脏、乱、差”的现象。因此,大力开展“清洁”活动,有效改变我镇环境卫生面貌,构建起清洁整齐、山清水秀、景美人和的居住环境,是建设“生态、文明、和谐”的必然要求,是推进我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突破口,是树立新观念、倡导新风尚和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迫切需要,更是切实改进干部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的具体行动。开展“清洁”活动体现了全镇人民的共同愿望,有利于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提升发展环境与人文素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有利于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对于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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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以全面改善我镇环境卫生面貌为目标,以加强村容村貌管理和农村环境卫生整治为重点,以建立卫生长效管理机制为核心,以清洁家(庭)园创建为抓手,围绕打造“生态、文明、和谐”建设,营造浓厚氛围,提升广大村民的文明卫生素质,加强环境建设、整治和管理力度,完善公共服务职能,进一步巩固和扩展延伸“全国环境优美镇”、“省卫生镇”创建成果,从根本上解决我镇“脏、乱、差”问题,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推动我镇经济社会和精神文明建设全面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3年左右时间的努力,全镇农村环境卫生状况根本改观,镇容村貌形象显著提升,群众满意程度明显提高,建立起覆盖全镇的环境保洁、镇容秩序长效管理机制。基本达到无卫生死角、“牛皮廯”,镇容村貌整洁有序;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率100%以上,环境卫生设施自然村覆盖率达到100%,行政村保洁队伍覆盖率100%,三格式无害化户厕普及率达到省级卫生镇要求。做到农村无暴露垃圾、无露天粪缸、棚厕;庭院无乱堆乱放、乱晾乱挂;河道、溪沟无明显漂浮物、河岸无垃圾;生产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无违章搭建、乱设摊点,村道畅通无阻,绿化水平明显提高,文明素质普遍增加。

(三)工作原则

1、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的原则。坚持把建设“生态、文明、和谐”作为核心战略,从构建杭州近郊现代化生态乡镇、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的高度,来充分认识开展该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形成上下一心、镇村联动、协调一致、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2、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按照重心下移、属地管理的要求,完善“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体制,突出镇、村在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建立健全权责明确、务实高效、运行有序的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

3、严格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按照依法行政的理念和总体要求,严格依法处罚影响镇容村貌和管理秩序的行为,用法律来规范和约束村民的行为,提高管理水平。

4、标本兼治、重在长效的原则。把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与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结合起来,通过制度化的途径,将整治管理工作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转化为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巩固和发展全国环境优美镇、省卫生镇创建成果,促进环境卫生水平再上新台阶。

5、分层实施、总体推进的原则。要坚持突出重点、兼顾全面的工作思路,分层次、稳步推进“清洁”的各项工作。把生活垃圾清运、农贸市场整治、老320国道沿线、高桦路、高泰路沿线、江综合整治等作为本次活动的重中之重。

6、以人为本、共建共享的原则。坚持以群众呼声为第一信号,以群众利益为第一追求,以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坚持共建中共享,共享中共建,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环境问题,引导广大群众扩大参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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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步骤

20xx年重点要建立健全镇、村两级“清洁”组织机构,配备落实保洁员队伍,以集镇所在地和国道沿线为重点,整治规范9个行政村,清理各类垃圾,形成“清洁”的良好氛围,建立长效保洁机制。20xx年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清洁”活动,激活运行机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制度,到20xx年底,所有行政村全面整治规范到位。20xx年,巩固和完善清洁活动成果,扩大范围,深化内涵,提高环境整治水平,使全镇环境面貌彻底改观,环境保洁和容貌秩序管理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全面实现各项工作目标。

(二)主要工作任务

1、全面推行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彻底清理街巷里弄、村庄内外、河沟池塘、田头地角、道路两侧、房前屋后等各类存量暴露垃圾。健全农村“户集、村收、镇运、市处理”的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完善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健全村级环卫保洁的长效管理机制,全面实行垃圾桶装化收集,由保洁人员及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规范垃圾运输和处理工作,垃圾集中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从根本上杜绝农村垃圾乱扔乱倒现象。集镇继续实行市场化保洁模式,加强对宏霖保洁公司的督查管理力度;农村建立保洁员队伍,确保每个自然村至少有1名以上保洁员,卫生保洁8小时以上。

2、要建立“门前三包”责任制,要做好建筑工地、“五小行业”、农贸市场、里弄小巷等重点部位的卫生整治,全面清理卫生死角,加大监管和保洁力度,加强村镇建设规划和管理,提升整体品味。

乡镇三治三提整治方案九

为切实落实市禁毒委重点整治我镇禁毒工作的各项要求,扭转禁毒工作落后的局面,根据市、区禁毒工作责任制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决定从今年5月1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禁毒重点整治工作。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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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动全镇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掀起禁毒预防宣传教育高潮,开展“大排查、大清查、大收戒”专项行动,向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全面宣战,突出整治吸贩毒问题、加强吸毒人员管控,确保在市禁毒委重点整治期内全镇毒情形势缓解,禁毒工作水平提升,禁毒效果明显改观。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和平安文明乡镇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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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重点整治,逐步完善组织领导、责任落实、考核奖惩、经费保障、宣传发动、排查管控、执法办案等工作措施,健全系统化、社会化、常态化的禁毒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全镇吸贩毒现象明显减少,无制毒窝点、无重大涉毒毒品案件、无外流贩毒;禁毒宣传教育覆盖率达100%;排查清查覆盖率达100%;分级分类管控到位,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管控率达100%;人民群众举报毒品违法犯罪参与度进一步提高,民调水平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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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禁毒重点整治领导小组,由镇长、镇禁毒委主任__任组长,党委委员、政法委书记、镇禁毒委常务副主任__常务副组长,综治办主任__、__派出所所长__、__派出所所长__任副组长,各村村主任,各禁毒委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镇禁毒办,__任办公室主任,__担任禁毒专干,主要负责组织协调、统筹综合、检查指导等工作。为确保重点整治行动整体联动,成立三个专门工作组。

(一)宣传发动组

组长:__

成员:镇禁毒委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和站办所负责人

联络员:__

工作责任:

1、由镇综治办负责印制并派发民调宣传资料;6.26禁毒集中宣传月,重大节日期间到主要道路、重点区域进行宣传。组织召开全镇民调动员会,制定民调发动实施方案,开展走村入户调查,收集民意。

2、各村开设禁毒专栏开展宣传。及时创新禁毒宣传方式,更换禁毒宣传内容,同时,要求村支两委成员并通过村干部联系群众广泛关注禁毒公众微信号开展禁毒宣传活动(各村必须完成200人关注禁毒微信公众号)

3、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群众关注《中国禁毒》、《__禁毒》、《__禁毒》微信公众号,确保关注率达到我镇实有人口的10%(附:《__镇村关注禁毒微信公众号登记表》)。

4、林业站、农业站牵头组织,对禁种铲毒工作开展宣传,并开展排查(附:《__镇禁种铲毒排查登记表》)。

5、司法所牵头组织在学校每学期组织2课时的禁毒知识讲座,并负责收集整理禁毒教学教案及“五个一”活动开展的相关资料。

(二)重点整治组

组长:

成员:各派出所所长、各村委会主任、综治专干。

联络员:__

工作责任:

1、加大侦查破案力度,派出所以打击零包贩毒犯罪为突破口,深挖毒品犯罪线索,堵源截流,摧毁贩毒网络。

2、由镇禁毒委牵头,组织全面开展国家公职人员吸毒检测工作,普检工作由本单位组织实施,纪检部门监督实施,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参加吸毒检测的民警由派出所统一调配安排。

3、各村进一步澄清吸毒人员底数,全面加强对吸毒人员进行分级分类管控,将不能管控、不服管控的吸毒人员列入一级管控范围。针对每个失管人员制定管控方案,交办“四位一体”管控帮教小组,按照《关于加强社区戒毒人员严重违反社区戒毒或拒接接受社区戒毒的证据收集的要求的通知》,收集证据,由辖镇派出所组织开展收戒行动。

(三)督导检查组

组长:

成员:镇政府督查室、镇禁毒办工作人员。

联络员:__

工作责任:负责制定督查方案,对全镇禁毒工作进行督导,坚持一月一通报,由镇领导对各部门各村实行月度点评,确保禁毒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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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展排查

对果场、石场、林场、废旧厂房、临时工棚、养殖场、出租房屋等重点地区实行一月一排查(附:《__镇毒情排查登记表》)。

(二)开展打击

1、制定缉毒打击进度计划,确保在党的十九大召开前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

2、重点打击制贩毒犯罪,各村分别开展对识别易制毒地下加工厂的宣传,深入摸底排查,一旦发现制毒窝点、制毒线索和嫌疑人员,对制毒犯罪活动实行歼灭式打击。

3、收戒一批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康复)协议的人员。

(三)开展管控

1、对辖区内在册的157名吸毒人员根据《娄星区吸毒人员分级分类管控实施方案》实施管控(附:《__镇吸毒人员分级分类管控责任表》)。

2、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实行重点管理,确保管控率达到100%(附:《__镇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四位一体管控责任表》)。

(四)开展宣传

常态化宣传和重点宣传相结合,以失业闲散青年、中小学生、务工人员等为重点宣传对象,提高禁毒预防宣传教育成效测试成绩(附:《__镇禁毒预防宣传教育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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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宣传动员阶段(5月1日前)。制定活动方案,召开会议动员部署,迅速掀起禁毒重点整治工作高潮,形成全镇禁毒重点整治工作氛围,营造对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打击态势。

(二)清查打击整治阶段(5月1日至10月30日)。切实落实和强化打、防、管、控、教等措施,全面强化易涉毒重点地方、行业和人员、部位、场所管控,确保实现各项整治目标。

(三)考核验收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镇禁毒办对村、各有关部门开展禁毒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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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实加强领导。各村一把手要亲自组织动员部署,亲自检查督促落实,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禁毒工作有明显起色。

(二)认真落实责任。进一步明确禁毒职责,层层签订禁毒责任书。各村主任为本单位禁毒重点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综治专干为第二责任人,分别对本辖村、本单位禁毒工作负主要责任、直接责任。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失职渎职等行为严格按照《__市乡镇(街道)禁毒工作规范》追究。(对不重视禁毒工作,禁毒宣传、禁种禁制或吸毒人员管控工作未落实,或措施不力,年度禁毒工作考评连续两年在镇排名后三位的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党总支书记应予以免职,村委会主任按组织程序予以罢免。对因吸毒人员管控不力,发生吸毒人员肇事肇祸案事件的,应当追究村主要负责人和禁毒专干的党纪、政绩责任。对村范围内发生制毒案件或毒品原植物案件的,应当追究村主要负责人和禁毒专干的党纪、政纪责任。)

(三)及时报送信息。各村、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信息报送。每月28日下午17:00前要将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形成月报表,连同相关图片资料报镇禁毒办。同时,如有重大禁毒工作情况、重大涉毒案件,要及时报告禁毒办(联系人:__,联系电话: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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