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例浅析“三重一大”制度的落实与规范

  • 上传日期:2022-10-26 16:33: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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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例浅析“三重一大”制度的落实与规范一

领导班子成员根据班子分子和具体情况,承担相应责任。(对)

(对)

监督检查的重点是“三重一大”事项范围是否全面科学、决策程序是否严密、责任追究措施是否有效等。

(错)

(对)

(对)

举例浅析“三重一大”制度的落实与规范二

关于规范和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一步规范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制度,保证企业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国资委实施意见等法律规定,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三重一大”是指企业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

第二章 “三重一大”的范围

第三条 企业重大决策的范围:

企业财务年度预算和决算;企业的资产重组、改制、兼并、破产等重要方案;企业对外投资方案,股权收购、转让等资本运作方案;企业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对机构、人员较大规模的调整方案,经营者兼职方案;企业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及废除;企业重大技术改造方案以及引进重要技术和设备;重要经济合同审批;企业利润分配方案,经营者持股方案;企业应对重大突发性事件方案。

第四条 企业重要人事任免:企业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和所属企业(部门)领导人员的任免、考核和奖惩。

第五条 企业重要项目安排:包括对外投资项目、经营开发项目和基本建设项目。

4.固定资产购置、基础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 第六条

企业大额度资金使用范围:投融资计划,借款、贷款计划,对外担保项目,资本性投资,固定资产投资,大宗材料、设备采购资金和预算外资金。

第三章 “三重一大”决策的原则和程序 第七条

“三重一大”决策的原则:

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必须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党的方针政策和党的纪律;

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必须按照职责和权限进行。企业党组会、董事会、经理办公会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进行决策;

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必须实行集体讨论,充分发扬民主,不能少数人或者个人决策。要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听取职工的意见。

第八条

确定议题。议决“三重一大”应在会前确定议题,不能搞临时动议。需经党组会集体研究的议题,应提前征集党组成员意见汇总后,由党组书记确定。需经董事会研究的议题,应提前征集各董事的意见汇总后,由董事长确定。需经经理办公会集体研究的议题,应征集班子成员意见汇总后,由经理确定。需采取党组会与经理办公会共同集体研究的议题,视议题内容由相关工作人员提前征集党组成员和班子成员意见汇总后,由党组书记、经理商议确定。

第九条

充分论证。企业重大决策的动议,必须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在客观真实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出讨论方案,并提前向参会人员提供必要的书面材料。重要项目的安排必须进行科学、审慎的可行性研究和论证,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可聘请有资质的机构或有关专家进行咨询或参与评估论证,向会议提出书面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涉及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大额度资金的使用,有合同意向的,应将合同的主要条款提交会议讨论。涉及重要人事任免的建议人选提出后,提交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在决议“三重一大”事项的过程中要注意信息的充分披露,提交议案的部门或主要负责人要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全面性,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而造成决策失误。

第十条 集体讨论。党组会决策要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党组会议事规则进行。讨论决定问题,要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参加。党组会决策时应当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和表决方式应当形成会议记录。对于重大问题如有较大分歧时,一般应暂缓作出决定,待酝酿成熟后再议,遇紧急情况除外。党组会讨论人事任免事项,应当如实记录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的情况。讨论决定人事任免应采取票决的方式。

董事会决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进行。董事会应当严格履行规定的决策程序,对所议“三重一大”事项的决定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或形成的决议上签名。

经理办公会决策、党组会与经理办公会共同集体决策按照制定的议事规则进行。

第十一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要求,企业研究经营管理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

第四章 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第十二条 违反“三重一大”制度,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给国家、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其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

第十三条 责任追究要依据集体和个人的责任范围,确定集体责任或个人责任;明确直接责任、主要领导责任或重要领导责任。属于集体决策行为,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追究在集体决策中起决定作用的领导的责任。责任追究要依据“三重一大”决策的程序,从议题方案的提出、议题的论证、议题的研究决定,明确直接责任、主要领导责任或重要领导责任。

第十四条 对给国家、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根据事实、性质、情节和影响及应承担的责任,分别按以下种类进行追究:

2.通报批评; 3.经济处罚;

6.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责任追究要按照领导人员管理权限和领导人员任免、聘用制度规定的程序办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举例浅析“三重一大”制度的落实与规范三

领导班子成员根据班子分子和具体情况,承担相应责任。(对)

(对)

监督检查的重点是“三重一大”事项范围是否全面科学、决策程序是否严密、责任追究措施是否有效等。

(错)

(对)

(对)

举例浅析“三重一大”制度的落实与规范四

关于规范和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一步规范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制度,保证企业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国资委实施意见等法律规定,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三重一大”是指企业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

第二章 “三重一大”的范围

第三条 企业重大决策的范围:

企业财务年度预算和决算;企业的资产重组、改制、兼并、破产等重要方案;企业对外投资方案,股权收购、转让等资本运作方案;企业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对机构、人员较大规模的调整方案,经营者兼职方案;企业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及废除;企业重大技术改造方案以及引进重要技术和设备;重要经济合同审批;企业利润分配方案,经营者持股方案;企业应对重大突发性事件方案。

第四条 企业重要人事任免:企业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和所属企业(部门)领导人员的任免、考核和奖惩。

第五条 企业重要项目安排:包括对外投资项目、经营开发项目和基本建设项目。

4.固定资产购置、基础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 第六条

企业大额度资金使用范围:投融资计划,借款、贷款计划,对外担保项目,资本性投资,固定资产投资,大宗材料、设备采购资金和预算外资金。

第三章 “三重一大”决策的原则和程序 第七条

“三重一大”决策的原则:

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必须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党的方针政策和党的纪律;

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必须按照职责和权限进行。企业党组会、董事会、经理办公会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进行决策;

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必须实行集体讨论,充分发扬民主,不能少数人或者个人决策。要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听取职工的意见。

第八条

确定议题。议决“三重一大”应在会前确定议题,不能搞临时动议。需经党组会集体研究的议题,应提前征集党组成员意见汇总后,由党组书记确定。需经董事会研究的议题,应提前征集各董事的意见汇总后,由董事长确定。需经经理办公会集体研究的议题,应征集班子成员意见汇总后,由经理确定。需采取党组会与经理办公会共同集体研究的议题,视议题内容由相关工作人员提前征集党组成员和班子成员意见汇总后,由党组书记、经理商议确定。

第九条

充分论证。企业重大决策的动议,必须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在客观真实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出讨论方案,并提前向参会人员提供必要的书面材料。重要项目的安排必须进行科学、审慎的可行性研究和论证,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可聘请有资质的机构或有关专家进行咨询或参与评估论证,向会议提出书面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涉及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大额度资金的使用,有合同意向的,应将合同的主要条款提交会议讨论。涉及重要人事任免的建议人选提出后,提交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在决议“三重一大”事项的过程中要注意信息的充分披露,提交议案的部门或主要负责人要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全面性,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而造成决策失误。

第十条 集体讨论。党组会决策要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党组会议事规则进行。讨论决定问题,要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参加。党组会决策时应当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和表决方式应当形成会议记录。对于重大问题如有较大分歧时,一般应暂缓作出决定,待酝酿成熟后再议,遇紧急情况除外。党组会讨论人事任免事项,应当如实记录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的情况。讨论决定人事任免应采取票决的方式。

董事会决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进行。董事会应当严格履行规定的决策程序,对所议“三重一大”事项的决定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或形成的决议上签名。

经理办公会决策、党组会与经理办公会共同集体决策按照制定的议事规则进行。

第十一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要求,企业研究经营管理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

第四章 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第十二条 违反“三重一大”制度,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给国家、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其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

第十三条 责任追究要依据集体和个人的责任范围,确定集体责任或个人责任;明确直接责任、主要领导责任或重要领导责任。属于集体决策行为,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追究在集体决策中起决定作用的领导的责任。责任追究要依据“三重一大”决策的程序,从议题方案的提出、议题的论证、议题的研究决定,明确直接责任、主要领导责任或重要领导责任。

第十四条 对给国家、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根据事实、性质、情节和影响及应承担的责任,分别按以下种类进行追究:

2.通报批评; 3.经济处罚;

6.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责任追究要按照领导人员管理权限和领导人员任免、聘用制度规定的程序办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举例浅析“三重一大”制度的落实与规范五

领导班子成员根据班子分子和具体情况,承担相应责任。(对)

(对)

监督检查的重点是“三重一大”事项范围是否全面科学、决策程序是否严密、责任追究措施是否有效等。

(错)

(对)

(对)

举例浅析“三重一大”制度的落实与规范六

关于规范和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一步规范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制度,保证企业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国资委实施意见等法律规定,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三重一大”是指企业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

第二章 “三重一大”的范围

第三条 企业重大决策的范围:

企业财务年度预算和决算;企业的资产重组、改制、兼并、破产等重要方案;企业对外投资方案,股权收购、转让等资本运作方案;企业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对机构、人员较大规模的调整方案,经营者兼职方案;企业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及废除;企业重大技术改造方案以及引进重要技术和设备;重要经济合同审批;企业利润分配方案,经营者持股方案;企业应对重大突发性事件方案。

第四条 企业重要人事任免:企业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和所属企业(部门)领导人员的任免、考核和奖惩。

第五条 企业重要项目安排:包括对外投资项目、经营开发项目和基本建设项目。

4.固定资产购置、基础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 第六条

企业大额度资金使用范围:投融资计划,借款、贷款计划,对外担保项目,资本性投资,固定资产投资,大宗材料、设备采购资金和预算外资金。

第三章 “三重一大”决策的原则和程序 第七条

“三重一大”决策的原则:

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必须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党的方针政策和党的纪律;

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必须按照职责和权限进行。企业党组会、董事会、经理办公会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进行决策;

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必须实行集体讨论,充分发扬民主,不能少数人或者个人决策。要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听取职工的意见。

第八条

确定议题。议决“三重一大”应在会前确定议题,不能搞临时动议。需经党组会集体研究的议题,应提前征集党组成员意见汇总后,由党组书记确定。需经董事会研究的议题,应提前征集各董事的意见汇总后,由董事长确定。需经经理办公会集体研究的议题,应征集班子成员意见汇总后,由经理确定。需采取党组会与经理办公会共同集体研究的议题,视议题内容由相关工作人员提前征集党组成员和班子成员意见汇总后,由党组书记、经理商议确定。

第九条

充分论证。企业重大决策的动议,必须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在客观真实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出讨论方案,并提前向参会人员提供必要的书面材料。重要项目的安排必须进行科学、审慎的可行性研究和论证,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可聘请有资质的机构或有关专家进行咨询或参与评估论证,向会议提出书面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涉及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大额度资金的使用,有合同意向的,应将合同的主要条款提交会议讨论。涉及重要人事任免的建议人选提出后,提交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在决议“三重一大”事项的过程中要注意信息的充分披露,提交议案的部门或主要负责人要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全面性,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而造成决策失误。

第十条 集体讨论。党组会决策要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党组会议事规则进行。讨论决定问题,要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参加。党组会决策时应当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和表决方式应当形成会议记录。对于重大问题如有较大分歧时,一般应暂缓作出决定,待酝酿成熟后再议,遇紧急情况除外。党组会讨论人事任免事项,应当如实记录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的情况。讨论决定人事任免应采取票决的方式。

董事会决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进行。董事会应当严格履行规定的决策程序,对所议“三重一大”事项的决定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或形成的决议上签名。

经理办公会决策、党组会与经理办公会共同集体决策按照制定的议事规则进行。

第十一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要求,企业研究经营管理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

第四章 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第十二条 违反“三重一大”制度,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给国家、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其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

第十三条 责任追究要依据集体和个人的责任范围,确定集体责任或个人责任;明确直接责任、主要领导责任或重要领导责任。属于集体决策行为,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追究在集体决策中起决定作用的领导的责任。责任追究要依据“三重一大”决策的程序,从议题方案的提出、议题的论证、议题的研究决定,明确直接责任、主要领导责任或重要领导责任。

第十四条 对给国家、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根据事实、性质、情节和影响及应承担的责任,分别按以下种类进行追究:

2.通报批评; 3.经济处罚;

6.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责任追究要按照领导人员管理权限和领导人员任免、聘用制度规定的程序办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举例浅析“三重一大”制度的落实与规范七

一、库房管理目的:

(一)仓库标准化管理,保证材料及产品在存储期间的质量。

(二)及时为生产提供优质的材料、零配件以及半成品。

(三)及时为销售部门提供合格优质的产成品。

(四)明晰、完整、及时记录出入库情况,定期与财务部汇报数据。

(五)出入库管理办法:原材料和成品按以下九个大项分类管理。

1、塑料件;

2、橡胶件;

3、标准件;

4、电子件;

5、电机;

6、软化剂;

7、外加工;

8、包装物;

9、产成品;

二、原材料入库。

外购原材料到货后,库房管理员应按实际情况填写《入库单》,并仔细核对物资的数量、规格、型号,核对无误后入库。

三、产成品入库。

(一)经品质部验收合格并填写《检验移交单》后入库。

(二)对需要质量验收的原材料。

四、入库时先标识。

(一)待验品,按规定及时通知质检部门进行验收,经认定合格的原材料放入指定合格品区域。判定不合格则标识“不合格品”标识,隔离堆放。

(二)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规格型号、颜色、质量及单据等不符合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反映,以便及时查清、解决问题,必要时通告对方。

五、对临时寄存在库房的货品,必要时划出区域,隔离存放,做好“待处理品”标识。

六、对退货产品的处理应按《退货单》进行清点和出入帐,并查明退货原因。对退货属返修产品,需报生产部与供应部,由生产开具《返修产品领料单》进行返修;对退货属报废产品由品质部验收签字后入废品库,并报总经理批准后进行报耗。

七、对于不合格品、生产过程中合理消耗产生的废品需入废品库,经品质部和生产相关责任人签字后方可入库。废品库需明确划分。

八、入库物资的堆放必须符合先进先出的原则。

九、入库物资应及时入库。

十、原材料的出库与发放:

(一)凡属产品配套原料,由生产部出具生产通知单和生产领料清单。由仓库保管员进行分解消化,车间专人来领取原材料,严格按《生产领料清单》的规格、型号、数量等发放。

(二)用于生产过程中造成报废或损失而需进行补料,则需由生产部开出《补料单》后方可发放。

(三)非生产所用的物资发放,需严格审批手续、必要时需务副总经理批准,凭《领料单》发放。

(四)物资(包括成品)的发放力求先进先出,具体按仓库物资先进先出执行规范进行操作。当面点清数量,核对规格名称,并及时登记处入帐(手工及电脑帐),做到帐、物相一致,帐、帐相符。

(五)废品库内物资由生产部负责处理,并保留处理清单。并负责组织出库,仓库人员严格清点数量,出库时开具产品出库单,并及时登记入帐。

十一、物资贮存与防护

(一)物资定期盘点数量,确认库存的余缺情况,上报相关部门,并有财务部进行抽查。

(二)仓库应编制平面定置图,将物资合理布局,合理存放,禁止混放、倒塌和包装破损,妥善保管,杜绝积压,反对浪费,及时提供相关信息。

(三)仓库做到通风、干燥、清洁、安全,防尘和避光防止产品损坏变质。储存易燃物品的库房还应做到密封、并远离火源、热源。

(四)有色金属上货架,保持通风,非金属及电器材料,应分品种、规格、型号存放,摆设合理。

(五)做好物资的标识管理,包括产品标识及监视和测量状态标识,严防误用。

(六)对有贮存期限要求的物资,按时检查库存情况,以便及时发现变质苗头。对超期物资标志待处理标识及时开具送验单交品质部重新验证,验证符合要求的标志合格品可继续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标志“不合格品”识移交废品库。并作好记录。

(七)对于长期库存(既超过质保期限经质检部合格的库存物资)在电脑帐及手工帐中做好标并及时及通知财务部。

(八)非工艺损耗或其他原因而产生的材料多余,仓库必须及时配合车间做好退料工作,退料需查清余料原因,核对材料的应余数,及时办理退料手续及入帐。

(九)对于残余的原材料或不满包装的材料根据实际包装情况,进行封口或封箱处理。

十二、应急情况处理

(一)遇到紧急情况如失火及突发性天灾时应及时联络值班领导,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二)灭火使用泡沫及干粉灭火器(易燃物品需使用泡沫灭火器)。

十三、库房管理规定

(一)公司各类库房由指定专人负责。

(二)采购人员购入的物品必须附有合格证及入库单,收票时要当面点清数目,检查包装是否完好,发现短缺或损坏,应立即拆包核查,如发现实物与入库单数量、规格、质量不符合,库房管理人员应向交货人提出并通知有关负责人。

(三)库房物品存放必须按分类、品种、规格、型号分别建立帐卡。

(四)严格管理账单资料,所有账册、账单要填写整洁、清楚、计算准确,不得随意涂改。

(四)严格执行出入库手续,物资出库必须填写出库单。

(五)库房物资未经允许不得外借,特殊情况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外借手续。

(六)每月需对库房进行盘点、整理,对帐实不符及时上报,不得隐瞒。

(七)严格按照公司管理规定办事,不允许非工作人员进入库房。

(八)库房管理要做到清洁整齐、码放安全、防火防盗。

(九)库房内严禁吸烟,禁上明火,禁止无关工作人员入内,库内必须配备消防设施,做到防火、防盗、防潮、防鼠,相关管理制度张贴于明显位置,禁烟、禁火标识应设置于库房大门外。

(十)因管理不善造成物品丢失、损坏,物品管理人员应承担不低于物品价值20%的经济损失。

十四、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举例浅析“三重一大”制度的落实与规范八

一、物资的验收入库仓库管理制度

1、物资到公司后库管员依据清单上所列的名称、数量进行核对、清点,经使用部门或请购人员及检验人员对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2、对入库物资核对、清点后,库管员及时填写入库单,经使用人、货管科主管签字后,库管员、财务科各持一联做帐,采购人员持一联做请款报销凭证。

3、库管要严格把关,有以下情况时可拒绝验收或入库。

a)未经总经理或部门主管批准的采购。

b)与合同计划或请购单不相符的采购物资。

c)与要求不符合的采购物资。

4、因生产急需或其他原因不能形成入库的物资,库管员要到现场核对验收,并及时补填"入库单"。

二、物资保管仓库管理制度

1、物资入库后,需按不同类别、性能、特点和用途分类分区码放,做到"二齐、三清、四号定位"。

a)二齐:物资摆放整齐、库容干净整齐。

b)三清:材料清、数量清、规格标识清。

c)四号定位:按区、按排、按架、按位定位。

2、库管员对常用或每日有变动的物资要随时盘点,若发现误差须及时找出原因并更正

3、库存信息及时呈报。须对数量、文字、表格仔细核对,确保报表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三、物资的领发仓库管理制度

1、库管员凭领料人的领料单如实领发,若领料单上主管或总经理未签字、字据不清或被涂改的,库管员有权拒绝发放物资。

2、库管员根据进货时间必须遵守"先进先出"的仓库管理制度原则。

3、领料人员所需物资无库存,库管员应及时通知使用者,使用者按要求填写请购单,经总经理批准后交采购人员及时采购。

4、任何人不办理领料手续不得以任何名义从库内拿走物资,不得在货架或货位中乱翻乱动,库管员有权制止和纠正其行为。

5、以旧换新的物资一律交旧领新;领用的各种工具均要上工具卡,并由领用人和总经理签字。

四、物资退库仓库管理制度

1、由于生产计划更改引起领用的物资剩余时,应及时退库并办理退库手续。

2、废品物资退库,库管员根据"废品损失报告单"进行查验后,入库并做好记录和标识。

仓库管理制度小结:

1、仓库是企业物资供应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各种物资周转储备的环节,同时担负着物资管理的多项业务职能。它的主要任务是:保管好库存物资,做到准确,质量完好,确保安全,收民迅速,面向生产,服务周到,降低费用,加速资金周转。

2、仓库设置要根据工厂生产需要和厂房设备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内部要加强经济责任制,进行科学分工,形成物资分口管理的保证体系;业务上要实行工作质量标准化,应用现代管理技术和abc分类法,不断提高仓库管理水平。

举例浅析“三重一大”制度的落实与规范九

1、目的:

为了保障仓库货品保管安全、提高仓库工作效率和物流对接规范,制定仓库管理制度,确保本公司的物资储运安全。

2、范围:

针对物流部仓库和理货区。

3、内容:

3.1、严格遵守公司和部门各项规章制度。

3.1.1、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罢工、不代人打卡;上班时间内在各自岗位上尽职尽责,不串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1.2、非物控室和仓管室员工不得进入仓库,因工作需要的其它人员经请示上级同意后,在仓管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仓库,任何进入仓库的人员必须遵守仓库管理制度。

3.1.3、非物流部员工不得进入理货区,因工作需要的其它人员经请示上级同意后,在理货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理货区;物流部配送人员在进入理货区后,及时完成各配送线路的包装箱交接清点和单据签收工作,任何进入理货区的人员必须遵守仓库管理制度。

3.1.4、所有人员不得携带能够容装手机或配件的包装物品(如手提包、纸袋等)进入仓库和理货区,因工作需要携带,在出仓库时必须接受仓管员或理货员的检查。

3.1.5、任何人员不得在仓库和理货区内吸烟。

3.1.6、仓管员、理货员不得将水杯、饭盒、零食等东西带入到仓库或理货区,更不得在仓库或理货区内吃东西。

3.1.7、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并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上级交待的任务。

3.2、严格执行仓库的货物保管制度。

3.2.1、仓管员严格按照“iso9000”和“6s”的标准要求,规范仓库货物管理。

3.2.2、仓管员、理货员必须全面掌握仓库所有货物的贮存环境、堆层、搬运等注意事项,以及货品配置(包括礼品等)、性能和一些故障及排除方法。

3.2.3、理货员对所有入库货物的质量进行严格检查和控制。

3.2.4、贮存在仓库的货物,按照货物的品牌、型号、规格、颜色等分区归类整洁摆放,在货架上作相应的标识,并制作一个《仓库货物摆放平面图》,张贴仓库入口处。

3.2.5、同类型的货物,不同批次入库要分开摆放,发放货物时,要按照先进先出的顺序原则出库。

3.2.6、严格遵照货物对仓库的贮存环境要求(如:温、湿度等)进行贮存保管,定时对货物进行清洁和整理。

3.2.7、保证仓库环境卫生、过道畅通,并做好防火、防潮、防盗等安全防范的工作,并学会使用灭火器等工具,每天下班前必须检查各种电器电源等安全情况。

3.2.8、仓管员按照财务要求及时地记录好所有货物进出仓的账目情况,每天做好盘点对数工作,保证账目和实物一致。

3.2.9、仓管员、理货员不得挪用、转送仓库内的任何物品,其他人员需要到仓库借用货物,必须经过本部门负责人在借条上批准后才能让其借走。

3.2.10、仓库、理货区、包装箱及其它贵重物品的专柜锁匙由各组长保管,不得转借、转交他人保管和使用,更不得随意配制。

3.3、严格执行货物进出仓库规程。

3.3.1、严格执行仓库的货物进出仓的运作流程,确保仓库区域的货物的贮存安全。

3.3.2、理货员在收发时请参照《理货规程》。

3.3.3、仓管员在接到理货员入库通知时,按照入库单与理货员做好货物清点交接工作,并在入库单上签字确认。

3.3.4、仓管员在接到理货员出库通知时,按照调拨单与理货员做好货物清点交接工作,并在要求理货在调拨单上签字确认。

3.3.5、仓管员、理货员必须按照进出仓流程做好各项交接工作。

举例浅析“三重一大”制度的落实与规范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推进县商务局党组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三重一大”事项是指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局党组研究决定本单位的“三重一大”事项。

第四条 局党组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议事。必要时可进行会议表决。

第五条 局党组书记是该单位实施“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局党组其他成员,对分管的工作和其他工作负有向局党组书记主动建议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重要领导责任。纪检组长负有实施“三重一大”制度的监督责任。

第二章 “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范围

第六条 需要局党组会议的集体研究讨论的重大决策事项包括:

(一)研究决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学习传达上级重要会议、决定、决议、文件和指示精神,并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方案、措施。

(二)审定全系统党的建设、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机关工作作风建设及优化发展环境等方面工作的部署和落实。

(三)调整制订涉及全局性的工作方针、指导思想、发展规划、改革措施以及实施方案,制订年度工作报告和工作要点

(计划)。

(四)单位年度预决算的编制和调整,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原则,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和审批分配安排。涉及群众、单位干部职工切身利益事项的研究决定。

(五)向上级请示重要问题的报告,重点工作总结和工作报告的审定。

(六)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的调整。

(七)重大项目评估,固定资产投入,各类国有、集体资产的处置。

(八)重大荣誉称号的授予和全局性的奖惩事项。

(九)事关全局和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突发事件的处理。

(十)领导班子认为应当集体决定的其它重要问题等。

第七条 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一)干部的推荐、提名、调整、任免、考核、奖惩及处理处分。临时人员的聘用和解聘。

(二)党员的发展。

(三)各类表彰的确定。

第八条 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一)属本单位职责、权限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投资项目、重大活动安排,民生及其它社会事业建设项目。

(二)本单位设备、大宗物品等资产的购置及使用安排。

(三)上级批准的重大或集体考察学习活动、群众文体活动、赛会经费的支出。

(四)其它需要领导班子集体决定的重要项目安排。

第九条 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一)大额度资金使用,机关涉及金额5000元以上的支出,系统涉及金额30000元以上的支出。

(二)单位确定的符合制度规定的各类奖金发放。

(三)各类专项资金使用安排。

(四)其它大额度资金的安排使用。

第十条 研究决定职责范围内的其他需要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

第三章 决策机制及程序

第十一条 集体决策的机制。“三重一大”事项必须通过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在提交会议决策之前,应当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应当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应当实行社会听证和社会公示制度。干部的调整任免,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参与集体决策的范围。参与集体决策的为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其中,讨论人事任免的为党组成员,其他事项根据工作需要,可安排相关科室的负责同志及有关专业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三条 集体决策规则。

(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必须符合规定人数,要有计划地进行,无特殊情况,不讨论临时动议议题。

(二)决策前根据工作计划,做好调研、论证,相关法律咨询和必要的事前审计。

(三)决策时要集体讨论,各抒己见,集思广益,少数服从多数,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形成的决定需要送审的履行规定的送审程序。

(四)决策后的“三重一大”事项要明确责任人、责任科室或者专职人员负责落实,并配套相应的督办落实和监督检查措施。

(五)“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情况,包括决策的参与人、决策事项、决策过程、决策结论等,要以会议记录、纪要、决定等形式留下书面资料,并存档备查。

第十四条 集体决策的程序。

(一)确定议题。由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根据分管领导或机关各科室、所属单位的建议,确定领导班子集体研究议题。

(二)准备材料。会议所需文件、材料,包括事先调研、论证、相关法律咨询和必要的事前审计等资料由单位分管领导组织相关科室(单位)提前准备。

(三)酝酿意见。领导班子成员可以通过适当形式对有关议题进行酝酿,但不能代替集体决策。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应提前一天以上通知参会人员,会议材料会前送达。与会人员要认真熟悉材料,酝酿意见,做好发言准备。

(四)充分讨论。会议由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主持,议题由分管领导或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陈述,与会人员就议题展开讨论,发表明确的意见,主持人在充分听取意见后综合各方面意见作出决策。如有必要,采取投票表决方式进行决策。

(五)逐项表决。一次会议有多项议题应实行逐项表决。根据不同内容,表决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遇出席会议人数无法达到应参会人员的三分之二,且需审议的“三重一大”事项又有时限要求而无法通过会议审议时,主要领导可通过电话征询方式征询领导班子及其他成员的意见,当赞成意见达到全体成员的二分之一以上时,主要领导即可作决策,但必须在召开下一次审议“三重一大”事项会议时予以追认。

(六)作出决策。会议主持人参考表决结果,作出最后决定。意见分歧较大的可暂缓决策或将讨论情况报告上级领导机关,由上级领导机关决定。

(七)形成纪要。会议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重大问题应形成会议纪要、决定等,经主持人审核签发。

第四章 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 局党组会议后应及时形成《党政办公会议纪要》,由局党组书记或其委托的党组成员签发,并向局属各科室、二级机构发出决定事项的通知。

第十六条 局党组会议作出决定后,应明确落实决定的责任及实施监督的办法,由班子成员按职责范围和工作分工组织实施。

第五章 纪律监督与责任追究

第十七条 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则的各项规定,并遵守以下纪律:

(一)不准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党组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

(二)不准在局党组会议上临时动议。

(三)不准在机构变动和主要负责人工作调动、职务任免时,突击研究人事调整、财务报销、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

第十八条 经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作出的决定,班子成员必须坚决执行,个人无权改变。因特殊情况确需改变的,由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局党组成员的个人意见被否决后,允许保留,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定之前,必须认真执行党组会议集体作出的决定。

第十九条 与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和保密规定,在讨论同与会人员及亲属有关的议题时,本人应主动回避。除经组织同意公布的以外,不得向外传播或泄露会议内容,对违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

(一)本实施细则的执行情况要列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议题,并作为领导班子年度工作总结、述职述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及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重要内容。

(二)、局纪检组长要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风险防控情况的加强监督检查。要把局领导班子落实“三重一大”决策事项风险防控的情况,作为监督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定期向县纪委进行专题报告。

(三)、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领导班子决策失误或涉嫌违纪违法的,应在查明情况、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分别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 凡属下列情况,要追究相应责任:

(一)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制度决策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

(二)未经集体讨论决定而个人决策。

(三)未向局党组会议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错误决定的责任人。

(四)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能够挽回而不采取措施纠正的。

(五)其它因违反本实施细则而造成失误的。

第二十二条 责任追究主要依据本人职责范围,明确集体责任、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主要领导责任。

第二十三条 对给国家、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严重政治影响的责任人,根据事实、性质、情节应承担相关责任,依纪依法追究。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涉及的内容,凡党和国家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服从其规定。

第二十五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举例浅析“三重一大”制度的落实与规范十一

为进一步加强党内民主建设,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努力形成林业局党委领导班子科学、民主决策机制,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实施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制定如下细则。

一、基本要求

(一)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凡属职责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都应充分发扬党内民主,通过集体讨论,以会议形式作出决定,努力形成集体决策、科学管理、民主监督的决策、执行机制。

(二)依据局党委会议事规则,严格按照制定的工作流程和决策程序组织实施。

(三)局党委班子成员尤其是党委书记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保证权力正确使用,防止权力的滥用。

(四)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应由局党委会以会议的形式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

二、“三重一大”事项的具体内容及范围

(一)重大决策类:

1、学习贯彻上级党组织的重要文件、会议精神;研究贯彻县委重要决策、重大工作部署的意见措施;

2、全县林业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目标;

3、林业发展、改革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4、林业系统党的组织、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5、林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工作;

6、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工作;

7、报请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事项,审议、批复下属党组织的请示、报告事宜;

8、其它需要讨论决定的事宜。

(二)重要干部任免、奖惩类:

1、科级干部的推荐;

2、股级干部的选拔、考核和使用;

3、局党委表彰及向上级党组织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4、推荐申报县级及以上综合类先进集体或先进个人;

(三)重大项目安排类:

1、依据县政府工作部署,研究贯彻意见;

2、林业基本建设年度工作计划;

3、林业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安排;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类:

1、本局年度资金收支预算;落实局长和局长授权的分管局领导审批制度。

2、未列入年度预算资金的使用;

3、大额项目资金安排。

4、基本建设及大宗物品采购等。

三、主要程序

(一)会前准备阶段

1、会议议题由局党委书记根据党委班子成员的提议,在征求相关分管领导意见后提出;并与党委班子其它成员进行沟通。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需作出临时处置外,不得临时动议。

2、会议准备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股室(单位)准备相关材料,包括方案和论证材料。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分管领导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提出可供决策的意见或报告。

3、会议通知(含议题及有关资料)由办公室负责,提前通知参会会人员及相关列席会议人员。

4、选拔任用干部,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相关规定,在民主推荐、考察的基础上,经党委书记(局长)与相关分管领导共同酝酿,为党委会决定干部任免做准备。

(二)会中决策阶段

1、会议决策时,由局党委书记主持。党委班子成员应对决策议题逐个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因故未到会的党委班子成员可以书面形式表达意见。

2、会议主持人应在班子其它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最后发表意见。

3、讨论重要干部人事任免事项,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并采用票决制。

4、讨论中意见分歧较大或者有重大问题尚不清楚时,除在紧急情况下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暂缓决策,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后再作决策。

5、党委班子成员发表的意见应记录完整。

6、讨论决定的事项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7、相关职能部门和监督部门人员可列席会议。

(三)会后执行阶段

1、局“三重一大”事项经集体决策后,由局党委班子成员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

2、党委班子成员个人对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策前,应无条件执行。同时,可按组织程序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意见。

3、个人不得擅自改变集体决策,因情况发生变化需对决策进行重大调整或变更的,须经局党委会重新作出决策;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需作出临时处置的,必须向局党委书记报告,事后及时向局党委会报告并负责;未完成事项如需局党委会重新作出决策的,经再次决策后,按新决策执行。

四、监督检查

(一)党委班子成员应根据分工和职责及时向党委班子报告“三重一大”事项的执行情况,并将执行情况列入年度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后的贯彻执行情况,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决策实施过程中的检查和督办。检查和督办情况及时向局党委书记和党委领导班子报告。

(三)接受县纪委对局党党委班子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监督检查。

(四)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情况,除按有关规定不便于公开外,应在县党务公开网、相关会议、文件中进行公开。

(五)对未经党委班子集体决策就实施的“三重一大”事项,有关人员应及时向局党委书记报告。

五、责任追究

(一)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局党委按照职责分工,根据事实、性质和情节,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者的责任。

1、违反决策程序规定的;

2、应提交决策的事项未提交,擅自决定实施的;

3、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的;

4、决策事项贯彻执行不力或者执行过程中主观上有过错造成重大影响的;

5、提供不实或者虚假信息误导决策者,造成决策失误的;

6、违反保密纪律的。

(二)党委班子决策失误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决策违反规定,应在查明情况、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分别追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其它负责人的相应责任。

(三)责任追究的方式有责令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责令辞职,党纪政治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等。

举例浅析“三重一大”制度的落实与规范十二

根据县纪委、监察局关于“三重一大”工作的要求,结合部门实际,现制定我局“三重一大“的具体内容及运行细则:

一、具体内容

(一)局领导班子研究并决定的重大决策事项主要包括:

1、贯彻落实价格法律法规及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的意见和措施;

2、价格工作中长期规划的制定和调整;

3、年度工作计划或年度重要专项计划的制定和调整;

4、局机构、人员编制和干部、职工定编调整的方案;

5、应由局班子集体研究的其他重大决策事项。

(二)局领导班子研究并决定的重要干部任免奖惩主要包括:

1、按干部管辖权限应由局领导班子会议决定的有关干部的推荐、录用、任免、交流和调整;

2、授予局以上荣誉称号的干部和单位的推荐与确定;

3、对干部考核、奖励、分配和违纪违法的处理;

4、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的协商推荐;

5、需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审批的人事事项。

(三)局领导班子研究并决定的重大项目安排主要包括:

1、预算投资5万元(含)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

2、局年度财政预算编制及执行一次额度1万元(含)以上的项目;

3、局固定资产购置一批(次)所需资金1万元(含)以上的项目;

4、由局领导安排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等;

5、其他应由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策的重要事项。

(四)局党组班子研究并决定的大额度资金使用主要包括:

1、本局年度财政预算的编制、执行和调整情况;

2、财政预算外资金的安排和调整情况;

未列入财政预算、单项支出金额1万元(含)以上的资金安排。

二、基本要求

(一)局领导班子应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努力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

(二)局领导班子应坚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决策,凡属职责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都应集体讨论决定。

(三)局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主要负责人应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保证权力正确行使,防止权力被滥用。

三、运行细则

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应由领导班子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

局党组班子集体决策过程应包括以下主要阶段:

(一)酝酿决策

1、“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应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意见。

2、审议“三重一大”事项,有关材料应提前送达班子成员,并做好必要的会前准备。

3、“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班子成员可通过适当形式对有关议题进行酝酿,但不得作出决定或影响决策。

(二)集体决策

1、决策“三重一大”事项时,班子各成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对决策建议逐个明确表示意见。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应在其他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最后发表意见。会议决策应按大多数成员的意见形成,讨论须执行有关回避规定。

2、决策“三重一大”事项需表决的,应按规定进行表决。决定多个事项时,应当逐项进行表决。研究推荐、提名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应当逐项表决。在决定重大问题时,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认真考虑。如对重大问题发生争论,应暂缓决定,并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进行表决。

3、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记录应明确具体事项、决策过程和决策结论。会议文件、记录等资料存档。

4、有关职能科室和下属单位、监督部门人员等可根据议题内容,列席局领导班子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

(三)执行决策

1、“三重一大”事项经局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后,按分工和职责由相应班子成员组织实施。

2、会议作出决议后,应按照责任分工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员执行。

3、对集体形成的决议,任何个人不得擅自更改。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也可按组织程序向上级组织反映意见,但在集体没有重新改变决策前,必须无条件执行。

4、如在执行过程中情况发生变化,需要改变原来的集体决策,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复议,作出新的决策,并按新的决策执行。

四、监督检查

为确保“三重一大”制度真正落到实处,要切实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一)局班子成员应根据分工和职责及时报告“三重一大”事项的执行情况,并将其作为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二)局监察室要按照自身职责,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确保决策落实到位。除按规定落实保密要求外,应定期或不定期在相应范围内公开“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执行情况;

(三)对未经领导班子集体决策而实施的“三重一大”事项,监督部门应及时向同级或上级组织报告。

(四)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应当把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切实抓好自查自评自纠工作。领导班子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情况。

五、责任追究

(一)对个人或少数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的,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的,集体决策执行不力或错误执行并造成严重损失的,应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发现集体决策失误或涉嫌违纪违法的,应在查明情况、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报上级相关部门并接受相应的责任追究。

举例浅析“三重一大”制度的落实与规范十三

为了加强对机关值班工作的管理,确保机关的安全和正常公务以及突发事件的处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工作的组织领导。

1、镇机关值班工作由党政主要领导分管,由镇党政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2、党政办公室具体负责值班人员的编组,编制值班人员轮流表,并对值班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实行全员分组轮流值班,每个值班组设一名组长,值班组组长由一名党政领导或大办公室、中心主任担任。

二、值班组值班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18:00点至晚上21:00点和星期六、星期天(包括国家规定的节假日)早上8:00点至晚上21:00点必须在办公室值班。

其余时间由位同志轮流负责(含工作日的中午休息时间12:00——15:00,有情况发生立即通知值班组负责及时处理)。

重大节假日和重要的大型活动的值班由镇政府研究后临时安排。

三、值班组人员的主要任务。

1、处理公务来电,答复公务电话的查询。

2、接待来访群众,处理一般的来访事件。

3、处理突发事件和紧急公务。

4、向主管领导报告重要事件和重要情况,承办领导交办的关事项。

5、做好机关的安全防护,作好值班记录。

四、对值班工作的具体要求。

1、记录处理各类公务来电,值班人员应在《值班记录》中记录清楚如下内容:来电话人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电话内容,并将电话内容及时报送值班负责人,由值班负责人作出相应的处理。

2、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值班组接到突发事件的报告后,除少数人留守电话外,其余人员应在值班党政领导的带领下,迅速赶到事件现场并进行相应的处理,若遇重大的突发事件,应及时呈报镇党政主要领导,然后通知相关人员。

3、对区委区府及各部局的会议通知和电话通知,要记录清楚会议名称、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及会议要求;如遇紧急会议通知,应设法立即通知参会人员参加会议,一般通知则交由党政办公室办理。

4、值班期间如遇上级来镇检查工作,值班组应负责接待;如遇群众来访,应认真听取来访者的意见,作好记录,做好思想工作,不得推诿不办。

5、值班期间如收到上级寄发给党政主要领导的紧急公文或紧急信函,值班组要设法完成公文或信函的发送任务。

五、值班人员的职责和纪律。

1、值班组人员必须按时到岗,按照交接班,值班人员到岗情况由值班组专人记入《值班记录》内,以确保机关任何时候都有人值班。值班人员有事须按规定向组长请假。

2、值班人员不准在值班期间和值班室里打牌、赌博、酗酒或做与值班无关的事。

3、值班人员不按时到位或工作失职造成机关被盗或财产被破坏的,将视其情节的轻重和财产损失的情况,追究值班人员的相关责任,并处以适当的经济赔偿。

4、值班人员不准在值班室里乱翻乱拿,保持值班室的清洁卫生和整洁。

5、值班无故缺席者,给予50元的经济处罚,值班迟到或早退者给予30元处罚。如无人值班,视为该值班组全体人员缺席,每人各处罚50元,并在次日公布。一年内有三次无故缺席值班或迟到早退六次,扣发年终奖金的10%。

六、其他:

1、镇机关的驾驶员必须参与值班,驾驶员每个月一轮换,值班驾驶员如有事,须向党政办公室请假。

2、值班室钥匙按值班时间在党政办领取,值班结束后归还原处。

3、党政领导和党政办公室人员将随时进行检查,如发现违反规定者将严格处理,给予经济处罚的由党政办出具手续,交财政办在下月工资中扣出;给予行政处分的由党委、政府行文进行处分,并报区组织部、区纪委、区人事局,违法者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值班管理规范化制度篇2

为了确保全校师生的人身及财产安全,确保学校的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营造安定、和谐的教育教学环境,根据县教育局安全会议精神,学校研究决定设立校门值班教师,并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职责

1、遵守值班纪律,按时到班,有事须先向值班领导请假,以便安排临时代替人员,做好交接工作。

2、值班时间坚守岗位,忠于职守,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坚持文明团结,礼貌待人,不擅离岗位,不主动邀请、允许外来人员或校内教师在值班室聊天、看报纸。

3、保持值班室内及校门周边环境清洁。

4、按实际情况分成白班和夜班轮流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交—班时要做好交—班记录。

5、在规定的时间内提高注意力,做好防盗、防火、防灾工作,尤其加强对重点部位的监管;

6、夜间值班人员在每天晚上师生离校后要加强校门周围的巡查,并做到至少一小时巡逻一次,发现异常情况能自行解决的要在第一时间内解决,有困难的及时与主管领导联系或及时报警,确保学校安全。

7、遇到紧急事件,首先要冷静,敢于负责,一方面大胆采取应急措施,以免贻误;另一方面及时汇报主管领导或向公安部门报警。

匪警:110:火警:119:交通警:112:急救中心:120

8、按时开关校门,学生集中上、下学时间或前后半小时开大门,其余:一时间关闭大门。

开门时间为:

春季:早上:6:006:30;

中午:12:001:50

下午:5:357:30

秋季:早上:6:206:50;

中午:12:001:50

下午:5:357:00

9、值班人员负责执行以上所有规定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发现各种不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制止和处理,并及时上报有关领导。

二、管理学生、教师进出校门

1、在校上课期间,值班教师一律不准私自放学生出校门。

2、学生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出学校,必须凭班主任或有关部门批条,经值班教师验证后方可离校。

3、严禁学生、教师翻越围墙进入校内。

4、在学生放学高峰期,值班教师应主动站在门口组织看护学生安全离校,防止发生意外。

三、管理外来人员、车辆进出校门

1、严禁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如有事进入,须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并电话与被访者联系,经同意后方可进入校内。

2、严禁家长进入学校,有事要与班主任取得联系,同意后方可进入校内;

3、外来人员来访,值班教师要问清事由,及时与有关人员联络核实,并凭有效证件填好来客登记表。

4、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值班教师应要求其必须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保证学校教学有序进行;

5、学生家长到校联系工作或了解学生情况要在传达室内等候,无特殊情况不得进入教园,以免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6、凡是教师请家长到校落实工作的,应出示电话联系,确认属实、做好登记后,才能进入校园,但要做到接待热情。

5、外来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校,任何车辆应到规定位置停放;值班教师有权疏通校门口的车辆,严禁车辆堵塞校门口。

值班管理规范化制度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安全,使值班人员执行工作有章可循,将本公司值班人员管理制度明确、细化,确保公司工作顺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公司值班人员、公司员工及来宾。

第三章值班人员管理

第三条值班人员应依规定穿着整齐,不得留须及长发。

第四条出勤时间:早班:上午8:30至晚上7:30;晚班:晚上7:30至次日上午8:30;出勤每人为一个班次,轮流值班,按时巡逻,巡逻时间及路线由综合部确定。

第五条值班人员应依规定时间交接班,并提前十五分钟换班交接,换班时应填妥《值班日志》,并将列入交接之物件移交,换班人员在日志上签名确认。

第六条值班人员的巡逻,应依据部门规定的路线适时、适点巡逻。

第七条值班人员如遇天灾、火警、人为破坏、紧急或意外事件时,应依下列程序处置:

a:立即采取适当措施处理,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b:向综合部报告或直接报110、119。

第四章值班规范

第八条值班时间严禁睡觉,打瞌睡、处理私务。

第九条在值班时间内,不得擅离职守。

第十条不得在值班室内与任何不相干人员闲谈。

第十一条应整齐着装,并保持仪容整洁,姿态端正及值班室和卫生区域整洁。

第十二条无关人员不得进入门卫值班室。

第五章人员进出管理

第十三条本公司人员须佩戴标识方准进入。

第十四条本公司人员在上班时间外出,须提供其主管批准之放行条。

第十五条凡是来宾访客(包括协作单位、重要客户、政府机关人员、员工亲友等),一律在值班室办妥来宾出入登记手续,领取来宾登记单,凭由接待人签字的来宾登记单离开办公区。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或其他特殊情况,由总经理办公会另行决定。

第十七条本制度由综合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值班管理规范化制度篇4

1目的

为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及其他工作的协调联系,确保各生产装置安全稳定运行、突发问题得到及时处理和生产经营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值班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单位。

3管理职责

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安排公司值班,各事业部和各单位负责安排单位内部的值班;生产管理部负责对各级值班情况进行检查、落实并考核,党委工作部和纪检监察审计部负责不定期对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值班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4管理内容与方法要求

4.1值班时间:当日早8:00至次日早8:00。

4.2正常工作日每天20:00、双休日和节假日每天早上8:30和晚上20:00值班人员在生产管理部调度室二楼会议室召开值班会议。会议由公司值班人员主持召开,各事业部和相关单位值班人员参加会议并汇报本单位安全生产、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及其它有关工作,公司值班人员要及时协调处理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甲醇事业部值班人员在煤化工厂区值班,需要及时协调解决煤化工生产区的有关问题,故其值班人员不参加会议;但要在值班调度会议前向生产管理部天然气生产区调度台电话报告生产经营、安全生产、需要公司协调解决的问题以及其他有关情况,便于公司值班人员统筹协调解决问题、联系沟通工作以及检查考核值班情况等,生产管理部调度人员负责将甲醇事业部值班人员的姓名和值班电话填写到值班签到表上。

4.3每次会前,值班人员都必须在公司的值班签到簿上签字并写明值班电话,因工作原因未能及时参加会议的,应在最快的时间内到调度台签到;其他因非工作原因未能及时参加会议的,不允许补签。

4.4值班结束时,公司值班人员要在《公司值班记录》上填写值班期间的安全生产等情况。

4.5值班人员代表公司或本单位履行值班职责,值班领导是值班期间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值班期间公司各装置的安全生产、经营工作及其他临时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

4.6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应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请假。确需请假者需向公司当日带班领导说明原因,并履行有关请假手续。公司值班人员注明其未参加会议、未签到的原因。

4.7值班人员值班期间要加强安全生产和经营工作的督促检查,了解掌握生产装置的安全生产及运行情况,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纪律执行和安全保卫工作情况,并对重点部位加强巡检与监护,切实做好防盗、防火、防灾和防突发情况等工作。

4.8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发现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遇较重大问题时,要及时通知调度人员,并向有关领导及时报告,根据调度指令及领导指示妥善安排处理。情况紧急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先处理、后汇报记录。

4.9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脱岗离岗,电话务必保持畅通,及时接听。凡因值班人员不坚守岗位、通讯不畅通造成损失者,将严肃责任追究。

4.10值班人员不得在值班期间饮酒,不得酒后值班。

4.11节假日值班人员要在公司食堂就餐,不允许离开值班岗位外出就餐。

4.12生产管理部负责对值班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考核对单位不对个人,实行日累月结,在双基考核中予以兑现。对无故不值班、值班期间没有坚守岗位或酒后值班者扣单位0.2分;值班迟到者扣单位0.1分;未按规定签字者扣单位0.05分。考核结果由生产管理部提供给安全环保部,在每月的考核中予以兑现。

举例浅析“三重一大”制度的落实与规范十四

摘要:“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茱萸少一人。”尊老、敬老、爱老、助老是我们每个人义不容辞的事情。我们不但要在老人节多帮助老人,给老人们多一些心理慰藉,其实我们要时时刻刻关注老人,从点滴做起,“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就让我们,去关心身边的每一位老人吧

老少同庆重阳节

随着候鸟的远走高飞,我们迎来了硕果累累的秋天。金菊争艳,秋高气爽,金秋时节让人心旷神怡。此时,九九重阳节带着所有人对老人的尊敬与爱戴,悄悄地来到了我们身边。重阳节前夕,我们去了外婆家,让她们享享清福,一起来度过这个一年一度的老人节。

“快,放面!”我和妈妈在厨房里忙得不亦悦乎,这不,我们正在做第一道菜――长寿面。我拿了一个鸡蛋,轻轻沿着锅碗一磕,蛋清和蛋白就都流到锅里了。我又加入青菜,堆点肉末,散点小葱。一碗香喷喷的长寿面就做好了。“上菜――”外婆脸上的皱纹刹那间没了,而外公的头上的白发似乎也少了数根,一边品尝着长寿面,一边夸着我和妈妈的杰作。“外公外婆,这长寿面阿,可是我们用特别长的面煮的,你们吃了呀,保准能活到100岁,身体康健得不得了!”我调皮地对外公外婆说到。“你这丫头!”外婆点了点我的脑门。“上重阳糕!”只见妈妈端着一盘松软可口的重阳糕来了。“外公外婆,这叫‘九九重阳糕’。这个‘糕’阿,预祝你们步步高升,上面画的两头羊,象征‘重阳’,而这‘九’呢,古代时为阳数,两个‘九’在一起,就是的长久之数,长命百岁不成问题!”看,外婆笑得连眼睛都眯成一条缝了!

我们还上了西红柿炒鸡蛋、大闸蟹、鸡汤……只剩下最后一道“寿比南山”了。

我们先将准备好的哈密瓜、桔子、葡萄、苹果洗净、去皮,开始做我们的招牌菜――水果拼盘。我先将哈密瓜分成4份,每一份我都将哈密瓜切成桃子的模样,把前端削得尖尖的,后端削成圆圆的,中间刻上一条缝儿,嘿!真像个‘寿桃’。我再分别刻上‘寿’‘比’‘南’‘山’四个字,放在盘子的东南西北四个角,成了我的主打。我再将桔子的一周画上波浪线,沿着波浪线把桔子分成两部分,侧面一看可真像花瓣!我接着在桔子的中心插上了根牙签,把葡萄插在牙签上,葡萄就成了花蕊,两种水果合在一起就成了一朵‘花’。我把苹果切成薄薄的一小片,把它切成五角形,让它与‘花’一起来当点缀。哇!我做的水果拼盘还真不错!我立即把它献给了外公外婆,外公外婆的每一条皱纹上都荡漾着欢乐,笑得开心极了,津津有味地吃着我的杰作,我心里比吃了蜜还甜。“外公外婆,这叫‘寿比南山’,祝你们福如东海,寿比南山,身体健康,天天快乐!”“好,好,每道菜都好。只要是我们外孙女儿做的,样样都好!”……

唐代诗人王维有这么一首诗:“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茱萸少一人。”尊老、敬老、爱老、助老是我们每个人义不容辞的事情。我们不但要在老人节多帮助老人,给老人们多一些心理慰藉,其实我们要时时刻刻关注老人,从点滴做起,“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就让我们,去关心身边的每一位老人吧!

摘要:如果孝敬变为传统,世界将更美好。你会发现,自己很美,老人很美;你会知道,孝敬是满足,付出是快乐。选择孝敬老人吧!行动就是证明!

span style="text-indent: 2em;">我们都赤__而来,没有谁天生富有,没有谁天生贫穷。人生旅途中,是攫取是放弃,是拒绝是接受,全在老人的指引,心灵的抉择。

有人医治老人,千金散尽;有人赡养老人,不惜重金。有人信奉“百善孝为先”;有人恪守“一闯孝义生死关”。有人选择善待老人,有人选择拒绝赡老。美与丑,善与恶,全在一念之间,遗臭万年还是流芳百世,系于一瞬。

要孝敬的太多太多,只想告诉你,选择孝敬,不要让迷雾遮住双眼,让污垢蒙蔽心灵,为老人,为自己,捧一颗清纯、孝敬之心。

孝敬和判逆之间,介子推为母而死,选择光荣;李魁只身劈虎报母仇,选择德昭后世;香九龄为父暖被,王文以身喂蚊。孝敬可以帮助你成就很多很多。做个有价值的,无愧生命无愧社会的真正的人,人们也会赠与你回报。

一个在暴风雨中求生的人,会奋不顾身挽救老人的性命;一个在沙漠里跋涉的人会毅然解下腰间最后一壶水给老人;但也有人把老人骑在身下,作威作福;有人由一个孝子蜕化成逆子;有人为省钱使老人变劳力;有人为分房分田,打老人,骂老人,一失足成千古恨。站在人生的十字路口,不要走错了方向啊!田地、房屋、金钱,生不带来,死不带去,要那么多干嘛呢?到头来,反而一无所有,甚至老人,甚至生命,即使痛悔,即使改过,又赚得了几把同情泪?也没有人再来帮助你。

如果你是雄鹰,就选择敬老;如果你是沙鸥,就懂得赡养;如果你是麻雀,就会自觉服侍长辈;如果你是一个人,就更应该懂得尊敬长辈,孝敬老人。

如果你是你,一个不愿失去人格,一个不甘平庸,不会腐蚀的你,就做个清纯无比的你,捧上如雪的孝心——干净、漂亮,抛开一切污_,所有自私,学会孝敬老人,善待老人。

如果孝敬变为传统,世界将更美好。你会发现,自己很美,老人很美;你会知道,孝敬是满足,付出是快乐。选择孝敬老人吧!行动就是证明!

摘要:我陪您出去玩玩吧!”我和外婆出发了。我和外婆一边说,一边走,走得更远了。我们看着清澈的池水,饱览壮丽的山色,顿时感觉神清气爽。我和外婆不知不觉度过了一天可爱的重阳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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