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工商局个体经济监督管理工作总结
- 上传日期:2022-10-26 08:5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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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是对某一特定时间段内的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情况加以回顾和分析的一种书面材料,它能够使头脑更加清醒,目标更加明确,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写总结吧。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年度工商局个体经济监督管理工作总结一
大家好!
我叫xx,现任xx工商所所长,负责所辖区内的工商行政治理工作。现将我所履行职责情况和执行党风廉政情况给领导和同志们进行简要汇报,敬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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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所的治理工作,以不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思想政治素质、依法执法水平、工商业务技能和信息化应用能力的提升为基准点,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法律法规学习、岗位练兵,及监管执法、办理案件、微机操作等业务技能培训。我所还自行制定周三、五下午学习制度,先后组织了“xxxx”教育、学习了《行政许可法》、《城乡个体工商户治理条例》、新《公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工商行政治理所食品安全监督治理工作规范》、《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常用法律法规,通过学习提高了自己和全局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为履行岗位职责,做好工商治理工作打下了良好的思想、业务技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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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强化市场监管。我所以开展打假、打劣、打欺诈为重点,突出食品安全监管,以建设消费维权平台为纽带,除加强日常巡查及元旦、春节、“五·一”、“中秋”等重要时节的检查外,结合市场监管动态发布消费预警,适时发放食品安全、消费维权、农资识假等方面的宣传材料,并先后开展了严查无照经营行为、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及整治商业贿赂、“五小”、黑网吧、校园周边环境、“红盾护农”等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同时,要求工作人员在接待咨询、受理登记和日常监督治理中,做到举止有礼,使用文明用语。在处理个体私营业户违法违章案件时,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按照法定期限结案。对因未在法定期限内结案或办错案,给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赔偿其损失并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三乱”行为和人员,则果断查处,严厉处理。
二是搞好注册登记治理。我所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用好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权,依法办理年度验照手续、各类企业的年度检验手续,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向辖区内134家各类企业、近千户个体工商户发出年检通知,报送年检材料,提供上门服务,除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禁止或限制的行业外,不论申请开办企业所有制的组织形式、性质,全部予以了登记注册,未设置任何障碍,顺利完成年检任务。
三是提供优质服务。我们继续推行首问负责制、政务公开制、承诺服务制等三项制度。在登记注册服务窗口,为了方便群众申请办照,我们将办事程序、收费标准上墙公开公示,方便群众能够多渠道获取所需信息,查询有关业务内容。对前来办照人员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办理登记注册手续时,除国家专项规定的前置备件外,其它一律不作为审批条件,对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申请登记,受理后一周内予以颁发营业执照;超过一周未办理的,由工作人员亲自送照上门。
四是加强维权工作。我所充分发挥12315平台作用,积极受理群众的消费投诉,努力做到件件有回应,处理率达到100%。像xx年的啤酒伤人投诉,xx年的三星手机投诉,我所及时受理及时处理,即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保护了经营者的正当权益,较好地发挥了维权调解功能。同时在辖区各乡镇成立了“一会两站”,各村设立了消费者维权联络员,方便群众消费投诉。xx年7月中旬,黔城镇大田村姚举元因所购谷种出穗不整洁,怀疑含杂超标,到黔城协会反映情况,王名兴站长会同有关部门及经销商实地考察,经专业检测和调解协商,经销商同意予以赔偿,维护了消费者的权益。像这样的事情,各维权站点每年都有受理,由于利用了专业技术人员和本乡本土人员的资源优势,使调解维权工作得以更顺利有效地开展。
五是优化经济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我所严格执行国家、湖南省、###等各级地方政府及省工商局、###工商局、###工商局关于优化经济环境的各项政策及规定。近几年来,共为285户下岗职工减免相关工商规费近10万元,对新开业的西南大市场、建材市场等各类市场开办者及进场经营业主按洪江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实行简化登记注册手续,个体治理费减半征收(其中西南大市场个体治理费1年内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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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在抓好工商我所全面工作的同时,注重抓好全体工作人员的廉洁教育,每星期对日常作息、政治业务学习、着装风纪、服务态度、岗位责任、环境卫生、收费纪律等至少不定期检查一次,严格执行国家工商行政治理总局“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六项禁令和省局的“八条禁令”,自觉做到要求同志们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同志们遵守的自己先遵守。在工作时,能够做到按规章制度办事,在登记中,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登记,从不降低审核标准;也没有因是亲属、朋友关系而以情代法,可以说为全局工作人员做出了表率。
一年来,我所各项工作都有了很大的进步和发展,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局正确领导的结果,是我所同志们苦干实干的结果,也是广大工商业主关心支持的结果。我们也清醒地熟悉到,我所全面工作、我个人在许多方面仍然存在不足,这些都有待于在今后工作中去完善和提高。我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改变作风、发挥优势、创新思路,团结和带领全所干部锐意进取,奋发向上,扎实工作,想业主之所想,急业主之所急,为业主提供全方位优质服务,为加快辖区经济和服务“三农”做出新的贡献。
谢谢大家!
述职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年度工商局个体经济监督管理工作总结二
一年来,在市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机关全体同志的关心帮助下,本人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统领,紧紧围绕市局党组的中心工作和财物装备科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较好地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本人一年来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述职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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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始终坚持把学习放在首要位置,把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作为适应新岗位的当务之急。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通过认真学习胡锦涛在十七大上作的报告,使我对践行树立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党在社会主义实践中总结出的新理论、新观点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和理解,对指导今后的工作奠定了深后的理论基础。二是加强财经业务知识学习。全面、系统地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山东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山东省工商行政系统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财务装备工作有关等方面的各项规定,在最短的时间内熟悉业务知识,适应新岗位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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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职责,给我增添了奋发向前的动力。我始终坚持学中干、干中学的工作态度,勤恳努力,尽职尽责,保质保量地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一是增强服务意识,作服务型的财装科室。将局属二级单位的社团证、机构代码证统一归集到财装科,集中到市民政局、市技术监督局根据有关要求办理年审、换证等工作,有效的杜绝了以往的漏审情况的发生。为使省局集中采购的一批微机得到更合理的分配与使用,首先,到局机关各单位对现有微机设备的配备与使用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调研,根据调研情况,具体分析,提出初步分配方案,经局党组研究同意后,严格按照《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及时发放到各科室。二是学习新业务,提高工作效率。
局属11个二级单位的帐务全部录入微机,实行微机记帐,使我局财务软件得到充分利用,摆脱手工记帐,提高了工作效率。三是认真做好资产信息统计工作。按照省工商局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政策,扎实工作,圆满地完成了系统资产信息统计工作。四是进一步规范了市局机关政府采购工作。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审计厅《关于开展省级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认真细致地对市局机关20xx、20xx年度的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认真分析,并提出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了市局机关政府采购执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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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中,我始终保持谦虚谨慎的工作作风,尊重领导和其他同事,能够自觉摆正位置,履行好自己的职责,积极为做好本科室的工作献计献策,做到工作到位不越位,敢于负责不推诿,为科长当好参谋、做好配角,工作上与其他同志密切配合,分工不分家,互相支持,互相帮助,形成了一个相互支持、相互理解、相互补台的良好局面。在与机关其他科室配合上,能够始终从大局出发,主动进行协调,向有关科室领导回报好、沟通好,争取关心和帮助,共同把工作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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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从事财务工作的经验使我深刻地认识到,廉政事关社会主义建设的成败。廉洁自律上更加不敢有丝毫的放松。一是更加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不断增强群众观念和群众意识,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二更加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地位观,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坚决地质腐败思想的侵蚀,保持一名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三是更加模范地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时时刻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财务工作人员良好出国留学网的形象。
一年来,我尽管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自己存在的不足:一是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的工作力度不够;二是工作落实上还存在没有完全到位的地方。今后,我将更加刻苦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坚持团结实干,严格履行职责,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同志门的关心支持下,我一定努力工作,脚踏实地,尽职尽责,创新工作,为工商行政管理事业做出自己更大的贡献。
年度工商局个体经济监督管理工作总结三
本人于20xx年9月通过竞争上岗,担任**市工商局财务装备科副科长职务。一年来,在市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同志们的关怀和帮助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提高自身政治和业务素质,在思想和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现述职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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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努力在思想上和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用正确的理论指导自己的行为,加强自己世界观、价值观的改造,增强自身防腐拒变的能力。同时我还根据自身工作实际,认真学习各项业务知识,积极参加省局组织的财务培训,达到学以致用的良好效果,提高了自身的业务处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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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来,做为副科长,我始终坚持到位不越位,摆正位置,不争功,不推过,当好科长的参谋和助手,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一)科学编制预决算
根据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和鲁工商财字〔20xx〕19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商系统的实际情况,编制了**市工商系统20xx年工商行政管理单位预算。在编制过程中,进一步夯实项目信息,强化制度建设,努力实现“预算信息动态化、预算管理精细化、预算编制规范化、预算效益最大化”严格按照预算编制要求,体现了零基预算、综合预算的特点,反映了单位的所有收入和支出。在编制决算过程中,决算报表收支数额真实,内容完整,做到了帐表相符,表表相符,核对年度预算收支数字和各项缴拨款项,各项收支按照规定要求进行了年终结账。
(二)认真总结去年审计检查中存在的问题,针对问题认真整改
07年10月份,省审计部门组织的对全省工商行政管理20xx年—20xx年6月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已经结束。这次审计,设计范围广、内容多,是系统垂直管理以来又一次全面审计。通过审计部门的检查,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行政性收费及罚没款方面的问题;(2)财务收支方面的问题;(3)财务管理和会计基础工作相对薄弱。我科以此次审计为契机,同各县、市(区)局认真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属于违反财经纪律方面的,严格按照国家财政政策和上级有关规定进行整改;属于会计基础方面的,严格按照会计准则和执行的会计制度予以纠正;属于管理方面的,结合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内部财务管理措施并认真落实。
(三)统计系统内欠缴“三金”情况
08年元月中旬,根据省局财务装备处的安排,市局及各县、市(区)局对全市系统内欠缴“三金”情况进行统计。在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基础上,遵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据实填报,特别是对交纳养老保险金的比例、金额,实际缴纳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并由市局集中汇总后上报省局财务装备处,已初步争取到省局政策倾斜。
(四)针对取消“两费”进行调研
08年四月初,由财政厅行政法规处和预算处组成的专门调查组对省垂管单位财务情况进行摸底抽查,**市工商局为被查单位之一。接到通知后,我们与市财政局及省财政厅驻济办事处积极衔接,摸清调查目的,在兄弟科室的帮助下,有针对性地、如实地向财政厅领导反映了我市工商系统财务现状,基本达到预期效果。
四月底,根据省局人事处和财装处的安排,结合人员编制情况,在人事科的配合下,对20xx年、20xx年全系统机关、事业、离退休人员的欠发工资情况,“两费”占总收费的比重,“两费”安排占总收入的比重,欠缴“三金”等情况进行摸底,积极应对“两费”取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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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一年以来的工作,自己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这都是在科长的正确指导下,全科同志共同努力的结果。同时,我也清醒地认识到,自己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一)是自觉刻苦学习的精神不够;(二)是思想比较保守,开拓创新的意识不够强。
在今后的工作中,自己要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一)进一步加强自身的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思想觉悟。坚持学习理论知识,向领导和同志们学习实践经验,提高自己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更加热爱本职工作,积极探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尽职尽力,开拓创新,团结同志,扎实工作,为工商事业尽自己的一份微薄之力。
年度工商局个体经济监督管理工作总结四
各位领导、各位代表:
我叫xxx,现任xx工商所所长,负责所辖区内的工商行政治理工作。现将我所履行职责情况和执行党风廉政情况给领导和同志们进行简要汇报,敬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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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所的治理工作,以不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思想政治素质、依法执法水平、工商业务技能和信息化应用能力的提升为基准点,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法律法规学习、岗位练兵,及监管执法、办理案件、微机操作等业务技能培训。我所还自行制定周三、五下午学习制度,先后组织了 xxxx 教育、学习了《行政许可法》、《城乡个体工商户治理条例》、新《公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工商行政治理所食品安全监督治理工作规范》、《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常用法律法规,通过学习提高了自己和全局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为履行岗位职责,做好工商治理工作打下了良好的思想、业务技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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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强化市场监管。我所以开展打假、打劣、打欺诈为重点,突出食品安全监管,以建设消费维权平台为纽带,除加强日常巡查及元旦、春节、 五、一 、 中秋 等重要时节的检查外,结合市场监管动态发布消费预警,适时发放食品安全、消费维权、农资识假等方面的宣传材料,并先后开展了严查无照经营行为、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及整治商业贿赂、 五小 、黑网吧、校园周边环境、 红盾护农 等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同时,要求工作人员在接待咨询、受理登记和日常监督治理中,做到举止有礼,使用文明用语。在处理个体私营业户违法违章案件时,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按照法定期限结案。对因未在法定期限内结案或办错案,给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赔偿其损失并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 三乱 行为和人员,则果断查处,严厉处理。
二是搞好注册登记治理。我所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用好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权,依法办理年度验照手续、各类企业的年度检验手续,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向辖区内134家各类企业、近千户个体工商户发出年检通知,报送年检材料,提供上门服务,除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禁止或限制的行业外,不论申请开办企业所有制的组织形式、性质,全部予以了登记注册,未设置任何障碍,顺利完成年检任务。
三是提供优质服务。我们继续推行首问负责制、政务公开制、承诺服务制等三项制度。在登记注册服务窗口,为了方便群众申请办照,我们将办事程序、收费标准上墙公开公示,方便群众能够多渠道获取所需信息,查询有关业务内容。对前来办照人员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办理登记注册手续时,除国家专项规定的前置备件外,其它一律不作为审批条件,对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申请登记,受理后一周内予以颁发营业执照;超过一周未办理的,由工作人员亲自送照上门。
四是加强维权工作。我所充分发挥12315平台作用,积极受理群众的消费投诉,努力做到件件有回应,处理率达到100%。像xx年的啤酒伤人投诉,xx年的三星手机投诉,我所及时受理及时处理,即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保护了经营者的正当权益,较好地发挥了维权调解功能。同时在辖区各乡镇成立了 一会两站 ,各村设立了消费者维权联络员,方便群众消费投诉。xx年7月中旬,黔城镇大田村姚举元因所购谷种出穗不整洁,怀疑含杂超标,到黔城协会反映情况,王名兴站长会同有关部门及经销商实地考察,经专业检测和调解协商,经销商同意予以赔偿,维护了消费者的权益。像这样的事情,各维权站点每年都有受理,由于利用了专业技术人员和本乡本土人员的资源优势,使调解维权工作得以更顺利有效地开展。
五是优化经济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我所严格执行国家、湖南省、###等各级地方政府及省工商局、###工商局、###工商局关于优化经济环境的各项政策及规定。近几年来,共为285户下岗职工减免相关工商规费近10万元,对新开业的西南大市场、建材市场等各类市场开办者及进场经营业主按洪江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实行简化登记注册手续,个体治理费减半征收(其中西南大市场个体治理费1年内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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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在抓好工商我所全面工作的同时,注重抓好全体工作人员的廉洁教育,每星期对日常作息、政治业务学习、着装风纪、服务态度、岗位责任、环境卫生、收费纪律等至少不定期检查一次,严格执行国家工商行政治理总局 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六项禁令和省局的 八条禁令 ,自觉做到要求同志们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同志们遵守的自己先遵守。在工作时,能够做到按规章制度办事,在登记中,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登记,从不降低审核标准;也没有因是亲属、朋友关系而以情代法,可以说为全局工作人员做出了表率。
一年来,我所各项工作都有了很大的进步和发展,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局正确领导的
结果,是我所同志们苦干实干的结果,也是广大工商业主关心支持的结果。我们也清醒地熟悉到,我所全面工作、我个人在许多方面仍然存在不足,这些都有待于在今后工作中去完善和提高。我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改变作风、发挥优势、创新思路,团结和带领全所干部锐意进取,奋发向上,扎实工作,想业主之所想,急业主之所急,为业主提供全方位优质服务,为加快辖区经济和服务 三农 做出新的贡献。
谢谢大家
述职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年度工商局个体经济监督管理工作总结五
各位领导、各位业户代表:
我叫××,根据县局工作的需要负责××工商所工作。现将xx年履行职责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向领导和同志们作简要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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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工商所所长,《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第五条明确规定:“工商所实行所长负责制”。即负总责,主持全面工作,领导和带领全所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国家的法律、法规,保证完成《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第三条规定的基本任务和上级局年初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及各个阶段的具体工作任务,还有当地党政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xx年度的主要工作目标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为指导思想,领导和带领全所干部加强市场监管,依法行政,保证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地方经济健康有序的发展。做好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验照帖花工作,保护合法经营,打击非法经营活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上半年收取规费7万余元,罚没款0.15万元。
1、强化市场监管;我所开展打假、打劣、打欺的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上半年共计市场专项检查8次,查处过期变质食品、药品21种,价值xx余元,受到处罚的经营户10户。
2、规范市场行为,取缔非法经营。我所制定了食品市场岗位责任监管,责任到人,把监管人和监督人的相片和举报电话对外公布。在我所辖区内建立消费者投诉站3个。让消费者举报方便快捷,使消费者放心消费。
3、执法办案;上半年我所共办理案件10起,法没款0.15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百分之五十。
4、年检、验照帖花。积极督促、指导辖区内企业、个体工商户年检、验照帖花工作。此项工作任务已按时完成,该验照的达百分之百。上半年新发展个体工商户25户,企业变更3户,个体歇业15户,经济户口和监管档案全部建立。
5、“阳光收费”。自开展“阳光收费”工作以来,成立“阳光收费”领导小组,上半年收取规费7万余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百分之七十。
6、积极配合当地党政和有关部门的工作,充分发挥工商所党支部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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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所的工商管理工作,以不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思想政治素质,依法、执法水平,工商业务技能和信息化应用能力的提升为基准点,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法律、法规学习,并参加登记注册、监管执法、案件办理、微机操作等业务技能培训。我所还自行组织职工学习《行政许可法》、《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公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工作规范》和《党风廉正建设》等常用法律、法规。通过学习提高了自己和全所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为履行岗位职责、搞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打下了良好的思想、业务技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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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初,根据县工商局的工作安排,我调入××工商所主持工作,在上级组织的领导下和同志们的大力支持下,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则,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工作作风,充分发挥组织领导和带头作用,克服困难,勤奋工作,完成县局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和当地党政交办的其他工作。主要做法是:
(一)、发挥班长带头作用
1、勤于思考,从实际出发,用制度管人管事。一是制定了xx年工作目标责任制,按照县局的工作制度,制定了阶段性的工作安排,制定了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二是工作阶段性布置,阶段性抓落实,阶段性检查,阶段性总结。三是严格财务管理制度和考勤制度。
2、大局意识强,工作稳中求进。自觉做到“四个服从”,保证政令畅通。坚决执行上级决策。本人的一惯作风是无论县局直接领导还是业务领导,凡是安排办理的或要求执行的都认真去办理或执行,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在工商所,作为所长对整个工商所的影响还是很大的,工商所长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无论是对所内干部还是对社会都将产生很大影响,要求同志们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要求同志们遵守的自己首先要遵守。身先士卒,率先垂范。
(二)、市场巡查
1、市场监管工作。
坚持上市场巡查。二是带头做巡查笔录。三是带头收取市场管理费。四是带头执法办案,和其他同志一起书写现场笔录,询问笔录,调查取证。上半年共办案10起,有7起我亲自参与查办工作。
2、验照贴花工作。
一是带头宣传解释,二是乡下逐户排查,跑遍了辖区的山山岭岭,收到良好的效果,圆满地完成了验照贴花任务。
3、办案收费工作。
一是带头摸底了解实际情况,组织评费、定费,推行“阳光收费”工作,发放“阳光收费”手册。二是带头执行定费规定,从不擅自做主,随意升级定费额。三是带头征收两费,将辖区内的欠费户、纳费户时常计在心上,以便安排职工去分组完成。不论是巡查发现还是举报查办,本人都能身先士卒。
4、配合当地党政工作
一是坚决服从当地党政领导。二是主动向当地党政汇报工作。三是认真配合当地党政的具体工作,如煤矿管理工作。我们尊重、服从当地党政领导,同时工作上以获得他们的大力支持。
5、坚持出满勤,超出勤,坚守在工商工作的第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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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活到老就要学到老,不断加强自身的业务学习,如《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贵州省消费者保护条例》等,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时常注意国家大政方针,了解和分析局势发展,把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不同时期的工作切入点。教育所内干部自觉做到“四个服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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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所是工商局的派出机构,工商局的荣辱就是工商所的荣辱。一是带头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及中纪委七次全会精神,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决对服从县局和当地党政指挥,因为工商工作本身就是政府工作的一部分,其目的就是为了通过维护健康的市场经济秩序来促进经济的发展,维护诚信公平的市场交易秩序。总之,我们始终将工商工作融入政府的整个工作中,收到较好效果,工作稳步推进。时常调整工作思路,争取工作上的主动和成功。二是不贪小便宜,从不在管理服务对象中贱买、赊欠物品,严格执行国家工商行政总局“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六项禁令。做到请吃不到、送礼不要。三是带头为群众办好事,解决困难,为经营者伸张正义,在市场管理中遇到困难帮一把等等,极大的融洽了干群关系,有力的促进市场监管工作,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
xx年,是对农村食品安全重点整治的一年,我所接受上级局的多次检查。在县工商局和当地党政的领导下,在全所干部职工的辛勤工作和大力支持下,向上级交出了一份满意的答卷,上半年两费收入完成任务的百分之七十,案件完成任务的百分之五十。但是离上级组织的要求及人民群众和同志们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因为工作无限,职责也无止境,今后在县局的领导下,在同志们的帮助下,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尽心尽职把上级组织赋予的各项工作干得更好。
感谢领导和同志们!
述职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年度工商局个体经济监督管理工作总结六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_______________出资,设立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认缴额、出资时间如下:
股东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
出资方式
认缴额(万元)
出资期限
合计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八条公司不设股东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执行董事、监事、经理组成。
公司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任命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股东姓名或名称证件号码出资方式认缴额(万元)出资期限合计;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
第九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_______人,执行董事为___________,对公司负责。执行董事_____________年,_____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条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二)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三)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五)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六)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七)提名公司经理人选,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八)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公司设经理,由股东聘任或解聘。经理对公司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公司设监事一人,由公司股东任命产生。监事对公司股东负责,监事_____每届___________年,_____届满,可连选连任。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第六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三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负责,由股东任命产生。执行董事______________年,_____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_____届满前,股东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本公司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
第七章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十五条本章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本章程一式_______份,股东留存_______份,公司留存_______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_______份。
第十七条公司的营业期限_______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股东签字、盖章: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年度工商局个体经济监督管理工作总结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_______________出资,设立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 公司名称:
第四条 住所:
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 公司经营范围:
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 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认缴额、出资时间如下:股东姓名或名称证件号码出资方式认缴额(万元)出资期限合计
第五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八条 公司不设股东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执行董事、监事、经理组成。公司股东行使下列职权:风险提示:
公司的出资情况千差万别,如果由于某些特殊情况不能完全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或者股份出资比例特殊,比如各占50%将导致表决权无法行使。如果有这些情况,股东出资人可以在公司章程中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赋予某些特定股东特别表决权,或者在无法表决时按照特定比例通过表决或者特定股东直接决定。
比如在章程中约定股东不按持股比例行使表决权,由一方持有较多表决权或者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半数以上(含半数)表决权通过来解决。当然,在公司章程对股东行使表决权的方式没有明确规定时,应依照公司法的规定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任命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股东姓名或名称证件号码出资方式认缴额(万元)出资期限合计;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风险提示:
由于股东出资人持有的股权属于财产权,因此是可以和房屋、土地、车辆、存款等有形财产一样发生继承的,如果股东出资人死亡则其继承人有权继承其名下的出资股份。如果公司股东出资人为了防止发生此类情况,避免有不熟悉的继承人通过继承成为公司股东,那么可以对股份的继承做出特别约定,比如股东出资人死亡则由其他股东收购其股权,而由其继承人分割股权价款等。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十
一)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
第九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_______人,执行董事为___________,对公司负责。执行董事任期________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条 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二)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三)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五)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六)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七)提名公司经理人选,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八)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 公司设经理,由股东聘任或解聘。经理对公司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公司设监事一人,由公司股东任命产生。监事对公司股东负责,监事任期每届________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风险提示:
公司法只规定了有限公司的董事执行职务违法、侵犯公司与股东权益,造成损失时,承担赔偿责任,但具体救济途径没有规定。为了完善救济途径,可在章程中做如下规定:
董事、监事、经理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规定,以及因无故不履行职务、擅自离职,侵犯公司与股东合法权益,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生上述情形且公司怠于起诉时,任何股东有权代表公司提起诉讼。因诉讼而发生的实际支出,由公司承担。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风险提示:
公司法规定股东会的召集权在董事会,当董事会或董事长不履行法定职责时,为了避免公司运营遭受影响,损害股东权益,应当在章程中赋予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在特殊情况下有直接召集股东会的权利。可做如下规定:
如果董事会违反本章程规定,拒绝召集股东会,或不履行职责时,持有公司10%(比例可以根据公司具体情况酌定)以上的股东,享有不通过董事会自行召集股东会的权利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参加会议的出资最多的股东主持。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第六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三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负责,由股东任命产生。执行董事任期________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本公司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
第七章 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本章程一式_______份,股东留存_______份,公司留存_______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_______份。
第十七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________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股东签字、盖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年度工商局个体经济监督管理工作总结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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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集团是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母公司,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的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规范的企业法人联合体。
第二条 集团名称及法定地址
名称:控股集团
简称:××集团
法定地址:杭州市××区路号
第三条 集团母公司名称及法定地址
名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杭州市××区路号
第四条 集团的宗旨:以集团母公司为核心,以资本为纽带,发挥集团成员的综合优势,实现各种资源的优化配置,为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第五条 集团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依法监督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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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本集团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以及其他成员单位。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成员单位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一、母公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子公司:杭州、杭州、杭州、杭州、杭州。
参股公司:杭州、杭州。
其他成员单位:杭州、杭州。
第七条 集团实行集中决策、分层管理、分散经营。集团理事会为集团的管理和决策机构;母公司是财务和投资中心,在集团中居于主导和核心地位,对外代表集团,母公司的主要功能是研究和确定发展规划,负责投融资决策,从事资本运营,对经营者进行考核和任命,监控经济运行情况等。
第八条 子公司可以在自己的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参股公司经企业集团管理机构同意,可以在自己的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但不得以集团名义签订经济合同或从事经营活动。
第九条 集团的管理体制
一、集团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
根据《公司法》规定,母公司依法行使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向控股子公司派出董事和监事,通过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参与公司经营方针、投资方向、选择经营者及利润分配等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的决策,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二、集团母公司与参股公司、其他成员单位的关系是参股或者生产经营、协作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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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集团设立理事会,作为集团的管理机构。
第十一条 理事会由集团成员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共同组成。
第十二条 理事会的职责:
一、听取和审议理事长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审定集团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重大改革方案;
三、制订集团的资本运营方针和投融资方案;
四、讨论协调集团年度生产、经营、投资以及资金使用计划;
五、讨论决定集团内部机构设置方案;
六、讨论审订集团成员的加入和退出;
七、选举理事长、副理事长;
八、制订、修改集团的有关规章制度;
九、决定集团的终止和清算;
十、其它需由理事会决定的事项。
第十三条 理事会会议每年不得少于一次,必要时可由理事会召集或经1/3以上理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四条 理事会遵循如下议事原则
一、法定人数原则:出席理事会会议的理事人数必须占全体理事的2/3以上;
二、民主协商原则;
三、无条件执行决议原则;
四、缺席理事和出席理事均对通过的决议负有执行义务。
第十五条 理事会对第十二条第××项作出决议时,需经三分之二以上的理事同意通过;对其他事项作出决议时,需二分之一以上的理事同意通过。
第十六条 集团不另设办事机构,其日常工作由母公司的相应部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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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集团理事会设理事长一名,副理事长二名。
第十八条 理事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副理事长由理事长提名,理事会审议通过。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理事的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第十九条 理事长的职权:
一、负责召集理事会会议,并向理事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理事会决议;
三、提名副理事长;
四、主持制定集团中长期发展规划;
五、主持制定集团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六、主持制定集团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七、主持制定集团的基本管理制度;
八、理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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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母公司及子公司为集团的成员。其它凡认可和遵守集团章程,具备条件的单位,向集团理事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有关文件,经审核批准后,即为集团成员。
第二十一条 集团成员要求退出集团时,应提前三个月向集团理事会提出书面申请,经理事会审核批准后,即可办理退出手续。
第二十二条 对违反本章程,损害集体声誉和利益的集团成员,集团有权责令其退出或做出除名处理。
第二十三条 集团成员如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自动退出集团。
一、母公司已出让集团成员的;
二、母公司出让子公司全部股权的:
三、被依法撤销;
四、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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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如发生下列情况,集团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即行解体:集团母公司终止,又没有新的具备核心企业条件的企业作为母公司。
第二十五条 集团终止时,依法公告,并对管理的经费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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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登记机关登记注册之日起生效,修改、终止亦同。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有关具体事项和未尽事宜可另行实施细则或补充条款。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的修改权和解释权归本集团理事会。
集团母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年度工商局个体经济监督管理工作总结九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___________经济特区有限责任公司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受国家法律法规的保护。
第三条、公司在__________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
名称:__________市__________贸易有限公司。
住所: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为准)。
公司应当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
第五条、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对外投资,设立分公司和办事机构。
第六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________年,自公司核准登记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二章、股东
第七条、公司股东共__________位,姓名与住址如下:
股东姓名: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姓名: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监事的权利;
(二)根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要求召开股东会;
(三)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日常管理进行监督;
(四)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和质询;
(五)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有优先认缴权;
(六)公司清盘解散后,按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
(七)公司侵害其合法利益时,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纠正该行为,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要求予以赔偿。
第九条、股东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规定缴纳所认出资;
(二)以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
(三)公司经核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
(四)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
(五)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第十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登记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名称,缴纳的出资;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应当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由公司盖章。
第十一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名称;
(二)股东的住所;
(三)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比例;
(四)出资证明书编号。
第三章、注册资本
第十二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股东姓名:__________;出资额____________________;出资比例:________________。
股东姓名:__________;出资额____________________;出资比例: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股东以货币出资
第十四条、各股东应当于公司注册登记前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不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股东可以以非货币出资,但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六条、股东可以依法转让其出资。
第四章、股东会
第十七条、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八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组织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九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变更公司形式以及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
第二十条、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年会。
年会为定期会议,在每年的________月召开。
公司发生重大问题,经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二十一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执行董事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执行董事指定的股东召集并主持。
第二十二条、召开股东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以书面方式或其它方式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因故不能出席时,可委托代理人参加。
一般情况下,经全体股东人数半数(含半数)以上,并且代表二分之一表决权的股东同意,股东会决议有效。
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过全体股东人数半数(含半数)以上,并且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股东会决议方为有效。
第二十三条、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五章、执行董事
第二十四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壹名,执行董事行使董事会权利。
第二十五条、执行董事为法定代表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
第二十六条、执行董事由股东提名候选人,经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二十七条、执行董事任届期满,可以连选连任。
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八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组织形式、解散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其他部门负责人等,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定。
第二十九条、执行董事应当将其根据本章程规定的事项所作的决定以书面形式报送股东会。
第六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三十条、公司设立经营管理机构,经营管理机构设经理一人,并根据公司情况设若干管理部门。
公司经营管理机构经理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解聘,任期三年。
经理对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一条、执行董事、经理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执行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第三十二条、执行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
从事上述业务或者活动的,所有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执行董事、经理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执行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执行董事和经理的任职资格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
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的,经股东会决议,可以随时解聘。
第七章、监事
第三十四条、公司不设监事会,监事成员一名,监事由股东会委任,任期三年。
监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执行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第八章、财务、会计
第三十五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纳税。
第三十六条、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审查验证。
第三十七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超过了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后,可不再提取。
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在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剩利润,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第三十八条、公司法定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第三十九条、公司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于本公司职工的集体福利。
第四十条、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册外,不得另立会计账册。
第四十一条、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第九章、解散和清算
第四十二条、公司的合并或者分立,应当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四十三条、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诸种解散事由出现时,可以解散。
第四十四条、公司正常(非强制性)解散,由股东会确定清算组,并在股东会确认后十五日内成立。
第四十五条、清算组成立后,公司停止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第四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四十七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清算组应当对公司债权人的债权进行登记。
第四十八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确认。
第四十九条、财产清偿顺序如下:
(一)支付清算费用;
(二)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三)缴纳所欠税款;
(四)清偿公司债务。
公司财产按前款规定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给股东。
第五十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主管机关确认。
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五十一条、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有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章、附则
第五十二条、本章程中涉及登记事项的变更及其它重要条款变动应当修改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的修改程序,应当符合公司法及其本章程的规定。
修改公司章程,只对所修改条款作出修正案。
第五十三条、股东会通过的章程修正案,应当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五十四条、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五十五条、公司股东会通过的有关公司章程的补充决议,均为本章程的组成部分,应当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五十六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公司股东会,本章程于公司核准登记注册后生效。
股东盖章及签字(注:自然人为签名):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年度工商局个体经济监督管理工作总结十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等方共同出资,设立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______(注审批事项此处按许可证核定范围填写)。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出资额、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______元人民币。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比例及出资方式如下:
(一)股东姓名或名称:
(二)认缴出资数额:
(三)出资时间:
(四)出资比例(%):
(五)出资方式:
(六)合计: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比例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第九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有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风险提示:
公司的出资情况千差万别,如果由于某些特殊情况不能完全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或者股份出资比例特殊,比如各占50%将导致表决权无法行使。如果有这些情况,股东出资人可以在公司章程中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赋予某些特定股东特别表决权,或者在无法表决时按照特定比例通过表决或者特定股东直接决定。
比如在章程中约定股东不按持股比例行使表决权,由一方持有较多表决权或者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半数以上(含半数)表决权通过来解决。当然,在公司章程对股东行使表决权的方式没有明确规定时,应依照公司法的规定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____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每年召开_____次。代表_____分之_____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风险提示:
公司法规定股东会的召集权在董事会,当董事会或董事长不履行法定职责时,为了避免公司运营遭受影响,损害股东权益,应当在章程中赋予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在特殊情况下有直接召集股东会的权利。可做如下规定:
如果董事会违反本章程规定,拒绝召集股东会,或不履行职责时,持有公司10%(比例可以根据公司具体情况酌定)以上的股东,享有不通过董事会自行召集股东会的权利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参加会议的出资最多的股东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_____分之_____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四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________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五条: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议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预算决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的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公司设经理,有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股东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七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______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每届为________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八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风险提示:
公司法只规定了有限公司的董事执行职务违法、侵犯公司与股东权益,造成损失时,承担赔偿责任,但具体救济途径没有规定。为了完善救济途径,可在章程中做如下规定:
董事、监事、经理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规定,以及因无故不履行职务、擅自离职,侵犯公司与股东合法权益,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生上述情形且公司怠于起诉时,任何股东有权代表公司提起诉讼。因诉讼而发生的实际支出,由公司承担。
(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第六章: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十九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条: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议。
(二)检查股东会议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会报告。
(三)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四)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报告。
第七章: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一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部分或者全部出资。
第二十二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____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三条:公司的营业期限________年,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期限为准。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____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传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三)股东会决议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一式______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______份。
全体股东亲笔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年度工商局个体经济监督管理工作总结十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
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公司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同投资组建。
第四条公司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公司经营期限为______年。(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五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
第七条公司的宗旨:____________。
第二章经营范围
第八条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
(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三章注册资本及出资方式
第九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___________元。
第十条公司各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为:________________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以出资,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占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以出资,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占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以出资,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占_______%。
第十一条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股东全部缴纳出资后,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应由法定的评估机构对其进行评估,并由股东会确认其出资额价值,并依据《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在公司注册后______月内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同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会
第十二条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一)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二)有选举和被选举董事、监事权;
(三)有查阅股东会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权;
(四)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分取红利;
(五)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公司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六)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七)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第十三条股东负有下列义务:
(一)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二)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
(三)公司办理工商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四)遵守公司章程规定。
第十四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十五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六条股东会会议______年召开一次。当公司出现重大问题时,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者监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七条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主持。
第十八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一般决议必须经代表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以及修改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九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______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五章董事会
第二十条本公司设董事会,是公司经营机构。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其成员为人(三至十三人,单数)。
第二十一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董事选举产生。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二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______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条董事任期年(每届最长不超过______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四条董事会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董事参加。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______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董事因故不能参加,可由董事或股东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参加。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五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召集主待。
第二十六条董事会议定事项须经过半数董事同意方可作出,但对本章程第二十二条第(三)、(八)、(九)项作出决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
第二十七条董事会对所议事项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或代理人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八条公司设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______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六章监事会
第二十九条公司设监事会,是公司内部监督机构,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
第三十条监事会由监事3名组成(不得少于3人,单数),其中职工代表名。监事任期为______年。监事会中股东代表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三十一条监事会设召集人一人,由全部监事三分之二以上选举和罢免。
第三十二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三十三条监事会所作出的议定事项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监事同意。
第七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三十四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不需要股东会表决同意,但应告知。
第三十五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的条件:
①必须要有半数以上(出资额)的股东同意;
②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若不购买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③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
第三十六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三十七条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依法经审查验证、并在制成后________日内,报送公司全体股东。
第三十八条公司分配当______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当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取。但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三十九条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_______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条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第四十条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按照股东出资比例分配。
第九章公司的解散和清算办法
第四十一条公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解散:
(一)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和分立需要解散的;
(四)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五)其他法定事由需要解散的。
第四十二条公司依照前条第(一)、(二)项规定解散的,应在_____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选由股东确定;依照前条第(四)、(五)项规定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四十三条清算组应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清算,对公司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算,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四十四条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并造具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帐册,经注册会计师或执业审计师验证,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后,向原工商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经核准后,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本章程经股东签名、盖章,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四十六条本章程修改时,应提交章程修正案或章程修订本,经股东签名,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四十七条本章程由全体股东于金华市签订。
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代表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代表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代表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可在本位置填写公司名或地址
年度工商局个体经济监督管理工作总结十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 公司名称:
第四条 公司住所:
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 公司经营范围:
(以上范围以工商部门核定的为准)
第四章 公司认缴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
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及出资期限
第六条 公司由个股东出资设立,公司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万元。
第七条 股东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缴纳出资期限、认缴注册资本金额、出资方式一览表:
股东(投资人)名称或姓名证件名称及号码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方式出资时间
持股比例(%)
(一)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三)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八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 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 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 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 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八)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 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一) 修改公司章程;
(十二) 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
(十三)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九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一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按季度定时召开一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利。
第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有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合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四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选举产生,选举张辰为执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十五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 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议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 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 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 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报告。
第十六条 公司设经理一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选举杨博为经理,任期3年。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二)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 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 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 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 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股东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经理列席股东会会议。
(八) 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七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人,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选举吴昊为监事。监事对股东会负责,监事任期每届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八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六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九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条法定代表人行使以下职权:
(一) 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议;
(二) 检查股东会议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会报告;
(三) 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四) 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报告;
(五)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七章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一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
第二十二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三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长期,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三) 股东会决议解散;;
(四)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 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二十六条 公司章程经股东签字后生效。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一式叁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
股东签字:
年 月 日
年度工商局个体经济监督管理工作总结十三
(_____年___月___日股东大会通过)
(_____年___月___日股东大会修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____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注册登记名称
中文:_____________________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______________(略)
第三条法定住所:______________(略)
第四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公司董事局主席。
第五条公司经____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批准,由原___市单位改组后,采取募集方式设立。
公司在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股本总额为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一元。
第七条公司发起人___市________局持有公司股份万股;北京持有公司股份万股。
第八条公司是依据中国法律设立的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司股东以其所持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职业道德,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第十条公司遵循人股自愿、股权平等、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
第十一条公司公告刊载于至少一种国家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全国性中文日报上。
第二章经营范围和方式
第十二条公司经营范围
主营:(略)
第十三条公司经营方式:零售、批发、代销。
第三章股东、股份和股票
第十四条依法有效持有公司股票者为公司股东,股东按其所持公司股份的数额享有本章程载明的各项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第十五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等有形资产、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折价人股。
对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土地使用权,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并折合成股份。
第十六条公司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持有股份的凭证。
第十七条公司发行的股票,为记名式普通股票。以人民币计值,以人民币购买。
第十八条公司股票可以依法转让、继承、赠与、抵押。
第十九条任何自然人或社会法人持有公司股票,超过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限额时,公司有权依照法定程序收购或提起仲裁、诉讼。
第二十条公司董事、监事、总裁应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并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
第二十一条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经董事局提议,股东大会通过并报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可以增减注册资本。
第四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二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二)依照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转让其股份;
(三)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纪要、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监督公司的经营,下提出建议或质询;
(四)对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股东大会或者i事局的决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该违法行为和侵害行为的诉讼;
(五)按其股份取得股利;
(六)公司终止后依法取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三条公司股东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依其所认购股份的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三)依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四)在公司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后,不得退股;
(五)服从和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六)维护公司利益,反对和抵制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股东大会
第二十四条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权利机构。
第二十五条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局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九)决定扩大或改变股份认购范围及交易方式;
(十)对公司发行债券做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做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章程;
(十三)股东大会决定需要由其做出决议的其他事项。
股东大会的决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第二十六条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年会,股东大会年会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董事局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局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第二十七条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局召集。公司在召开会议的三十日之前、六十日之内,将会议日期、地点和议题采取公告的方式,至少刊登两次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不得对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第二十八条股东大会由董事局主席主持。董事局主席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局主席书面委托的执行董事主持。
第二十九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票表决议。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对公司合并、分立或者解散公司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三十条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三十一条股东大会对审议事项进行表决,可以举手表决,也可以投票表决,具体采用方式由董事局决定。
第三十二条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享有发言权。股东发言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形式。股东发言应提前登记。
股东口头发言,每次大会期间以不超过十人为限,发言时间应有限制。要求发言者超过十人时,以持有股份较多者为先。
股东书面发言,由董事局印发全体到会股东。
董事局应对股东发言中提出的质询、批评或者建议,作出明确答复。
第三十三条股东可以委托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明,所持股份有效证明,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第三十四条股东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会议记录应当与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一并保存。
第六章董事局、总裁
第三十五条公司董事局是股东大会的常设执行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十六条公司董事局由十三名董事组成。
第三十七条董事局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向;
(四)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决定公司重要资产的抵押、出租、发包和转让;
(八)拟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的方案;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总会计师、总经济师等高级管理人员,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二)批准并授予名誉董事、名誉监事、名誉员工等荣誉称号,以表彰对公司发展做出突出贡献者;
(十三)拟订公司章程修改草案;
(十四)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八条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可以兼任公司高级管理职务。
第三十九条换届董事候选人,由上届董事局提名;增补或者改选董事候选人由本届董事局提名。
第四十条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由上届董事局提名;增补或者改选董事候选人由本届董事局提名。
第四十一条董事局设董事局主席一人,执行董事五人。
董事局主席、执行董事由董事成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产生。
第四十二条董事局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每次应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
董事局主席认为有必要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要求或公司总裁提议时可以召开董事局临时会议。会议提前通知应不少于三天。
第四十三条董事局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
第四十四条董事局会议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局在表决时,每个董事有一票表决权。在争议双方表决相持不下时,董事局主席有两票表决权。
第四十五条董事局在对第三十条所列第(六)、(七)、(八)、(十三)项内容做出决议时,须由全体董事超过三分之二的表决权通过;其他决议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表决通过。
第四十六条董事局会议在讨论、表决与某董事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议案时,该董事应主动回避。但在计算出席董事人数时,该董事应被计人。
应当回避的董事未主动回避时,由董事局主席提出回避建议。该董事对董事局主席的回避建议持有异议时,由董事局表决决定。
第四十七条董事局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董事应当对董事局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有要求在会议记录上作出某些记载的权力。董事局的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致使公司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未出席会议又不委托代表的董事应视作未表示异议,不免除责任。
第四十八条董事局主席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局会议;
(二)检查董事局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向董事局汇报;
(三)签署公司的股票、债券、重要合同及其他重要文件;
(四)代表董事局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五)在特别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但这种裁决和处置必须符合公司的利益,并在事后立即向董事局或股东大会报告;
(六)董事局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十九条公司设总裁,其中总裁一名,副总裁若干名。总裁对董事局负责,副总裁对总裁负责。
总裁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局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
(五)拟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解除应由董事局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
(八)董事局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裁列席董事局会议。
第五十条公司研究决定有关员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工会和员工的意见,并邀请工会或者员工代表列席有关会议。
第五十一条公司研究决定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和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五十二条董事、总裁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的义务,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
第五十三条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担任公司管理职务者,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总裁。
第五十四条董事、总裁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人,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的资金借贷给他人;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第五十五条董事、总裁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有竞争的业务或者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业务或者活动的,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董事、总裁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外,不得同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第五十六条董事、总裁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章监事会(略)
第八章劳动管理制度
第六十三条公司实行全员合同制。
第六十四条公司遵守国家有关劳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并据此制定《公司劳动管理细则》。
第六十五条公司保证安全、文明生产,遵守国家劳动保护法规,执行国家劳动保险制度。
第六十六条公司有义务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九章税收和分配
第六十七条公司依法向国家纳税,执行国家税收法规。
第六十八条公司的盈余,按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一)弥补亏损;
(二)提取法定公积金;
(三)提取法定公益金;
(四)提取任意公积金;
(五)支付股利。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和公益金前,不分配股利。当公司法定公积金累积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时,可不再提取。
第六十九条公司税后利润弥补亏损后,按下列比例分配:
(一)提取法定公积金:______________%;
(二)提取法定公益金:5%一10%;
(三)提取任意公积金;
(四)支付股利。
具体分配比例由董事局根据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拟订,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七十条公司支付股利采用下列形式:
(一)现金:______________
(二)股票。
第七十一条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将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按股东原有股份比例派送新股或者增加每股面值。
第七十二条公司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于公司职工的集体福利。
第十章财务会计和审计
第七十三条公司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财务会计制度。
第七十四条公司会计年度采取公历年制,即公历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会计年度的分月、分季与公历相同。
第七十五条公司一切凭证、报表、账簿均用中文书写。
第七十六条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七十七条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四个月内制作财务会计报告,经依法审查验证后予以公告。
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在召开股东大会的二十日以前置备于公司本部,供股东查阅。
第七十八条公司建立内部审计制度,按审计法规实行审计。
第十一章终止和清算
第七十九条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可以终止并实施清算:
(一)股东大会决定终止;
(二)被依法撤消;
(三)破产。
第八十条出现上述情况终止经营时,依法律规定组成清算小组,按法定程序进行清算。在结清公司全部债权、债务后,若有剩余资产则按股东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二章章程修改
第八十一条公司可根据需要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
第八十二条修改公司章程,应按下列程序:______________
(一)由董事局提出修改章程的议案;
(二)由股东大会通过修改章程的决议;
(三)依股东大会通过的修改章程的决议,修改公司章程并报政府有关部门备案。
第八十三条公司修改章程,涉及变更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事项,应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涉及要求公告的事项时,应予以公告。
第十三章附则
第八十四条本章程各条款中所谓某数额"以上",均包括本数。
第八十五条本章程的修改权属本公司股东大会。
第八十六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章程的决议,均为本章程的组成部分。
第八十七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公司董事局。
第八十八条本章程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附:______________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是关于该公司性质、宗旨、任务、成员、机构、活动规则等的基本规定,用以规范公司对内、对外的全部计划及进行程序的文件。它既是公司的组织大纲和行为准则,又是公司以外的投资者、债权人等了解有关情况的依据。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由首部和正文两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首部。包括标题和通过时间两项。
①标题。居第一行正中位置,由公司名称+文种组成。如《________永生制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②通过时间。位于标题之下,需写明年、月、日,并用小括号括起来。
第二部分,正文。是公司章程的核心,由于其内容较多,通常采用章、条、款的形式来表述。
在《股份有限公司的规范意见》中,要求公司章程应载明如下内容:______________
(1)公司的名称、住所;
(2)公司的宗旨、经营范围;
(3)公司设立的方式及其股份发行范围;
(4)公司的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各类别股份总数及其权益、每股金额;
(5)股份转让办法;
(6)股东的权利、义务;
(7)股东会的职权和议事规则;
(8)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或总经理)及其职权;
(9)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10)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11)经营管理机构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12)公司利润的分配办法;
(13)公司财务、会计、审计制度的原则;
(14)劳动管理、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规定;
(15)章程修改的程序;
(16)公司终止与清算办法及程序;
(17)通知和公告办法;
(18)其他需要作出规定的事项。
年度工商局个体经济监督管理工作总结十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营业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_____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经营范围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条、公司由______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万元。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时间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十一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并在缴纳出资后,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十二条、公司可以增加注册资本,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三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四章、股东
第十四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四)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第十五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优先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二)参加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股东会,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三)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
(四)提案权;
(五)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或监事;
(六)查阅公司会计账簿,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执行董事的决议、监事的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七)公司终止后,按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六条、股东承担如下义务: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二)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在公司成立后,不得抽逃出资;
(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七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合法继承人继承其股东资格,其他股东不得对抗或妨碍其行使股东权利。
第五章、股权转让
第十八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毋须征得其他股东同意。
第十九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第二十条、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一条、依本章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的规定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决议。
第六章、股东会
第二十二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或者更换执行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决定其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做出决议;
(十)对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做出决议;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十二)对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做出决议;
(十三)决定聘用或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三条、股东可以自行出席股东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其代理人应出示股东的书面委托书。
第二十四条、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五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并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之后三个月之内举行。经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二十六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以调整通知时间。
股东或者其合法代理人按期参加会议的,视为已接到了会议通知。该股东不得仅以此主张股东会程序违法。
第二十七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八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二十九条、股东会会议对所议事项做出决议,须经代表过半数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是对公司修改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做出决议,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七章、执行董事、经理、监事
第三十条、本公司设执行董事和经理共______人。由________担任,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的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一条、公司设监事______名,由________担任。
第三十二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依职权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时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提出议案;
(六)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章、公司的解散和清算
第三十三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消。
公司有前款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第三十四条、公司因章程第三十三条第(一)、(二)、(四)项的规定而解散的,应当依法组建清算组并进行清算;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三十五条、清算组由股东组成,依照《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行使职权和承担义务。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第三十七条、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股东会。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三十八条、公司根据需要或因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而修改公司章程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公司原登记机关备案。
全体股东签名(盖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年度工商局个体经济监督管理工作总结十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立本公司的法律地位,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本公司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法定名称: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法定地址: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
第五条公司是______人民政府批准,以发起方式设立,依法在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xx公司。
第六条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公司在国家宏观调控下,按照市场需求自主组织生产经营,以提高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和实现资产增值保值为目的。
第七条公司实行权责分明,管理科学,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
第八条公司坚持股权平等、同股同利、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第九条公司可以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和xx公司投资,并以该出资额为限对所投资公司承担责任。
第十条公司的一切活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十一条公司的合法权益和经营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不得侵犯和非法干涉。
第十二条公司依法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采用多种形式,加强职工的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提高职工素质。
第十三条公司职工依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为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第十四条公司中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的活动,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办理。
第十五条公司承认已登记的股东为股权的绝对持有者,拒绝其他一切争议。
第十六条公司为永久性xx公司。
第二章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七条公司宗旨:
第十八条公司经营范围主营:兼营:
第十九条公司经营方式:
第二十条经营原则:
第二十一条公司根据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按程序可在国内外设立分公司、子公司或办事机构。在遵循公司宗旨的原则下,适度发展多种开式的经济联合体。
第三章设立方式和股份
第二十二条公司是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同出资,以发起方式设立的xx公司。
第二十三条公司股本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万元,注册资本为实收股本总额,全部划分为等额股份,每股为人民币______。
第二十四条本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股票是公司依法发行的证明股东在公司按其持有的股份份额拥有的资产所有权、收益权、剩余财产处分权和其他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的书面凭证。公司股票每股面值______元。
第二十五条公司发行的股票为记名式普通股票。公司股票载明下列事项:1、公司名称、住所;2、公司登记成立的日期;3、股票种类、票面金额及代表人的股份数;4、股东姓名及名称;5、股票的编号。
第二十六条公司的股份全部由发起人持有。
第二十七条公司股东认购的股份构成公司的股本金。公司以全部股本金作为注册登记资金,非经股东大会决定不得增减公司股本金总额。
第二十八条公司股票由公司董事长签名,公司财务部门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九条公司股票在公司存续期间不得退股。
第三十条公司股票可按《公司法》的
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进行转让,并办理相关手续。风险提示:
由于股东出资人持有的股权属于财产权,因此是可以和房屋、土地、车辆、存款等有形财产一样发生继承的,如果股东出资人死亡则其继承人有权继承其名下的出资股份。如果公司股东出资人为了防止发生此类情况,避免有不熟悉的继承人通过继承成为公司股东,那么可以对股份的继承作出特别约定,比如股东出资人死亡则由其他股东收购其股权,而由其继承人分割股权价款等。
第三十一条公司股份可能性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赠与、继承、抵押,但必须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十二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票,但为减少注册资本而注销股份,或者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时除外。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抵押权的标的。
第三十三条公司发行的记名股票被盗、遗失或灭失,股东可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公示催告程序,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股票失效后,股东可向公司申请补发股票。
第三十四条公司股份自公司清算之日起,不得进行转让。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三十五条公司的股份持有人为本公司股东,股东按其持有公司股份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三十六条股东权利:1、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风险提示:
公司的出资情况千差万别,如果由于某些特殊情况不能完全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或者股份出资比例特殊,比如各占50%将导致表决权无法行使。如果有这些情况,股东出资人可以在公司章程中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赋予某些特定股东特别表决权,或者在无法表决时按照特定比例通过表决或者由特定股东直接决定。
比如在章程中约定股东不按持股比例行使表决权,由一方持有较多表决权或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半数以上(含半数)表决权通过来解决。当然,在公司章程对股东行使表决权的方式没有明确规定时,应依照公司法的规定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转让股份;3、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财务报告,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和质询;4、按其所持股份获取红利并优先购买新股;5、公司终止后取得剩余财产。
第三十七条股东的义务:1、遵守公司章程;2、依其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3、依其所持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4、在公司办理工商注册手续后,不得退股;5、不得从事危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第三十八条股东大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三十九条股东大会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5、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8、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9、对公司债券发行作出决议;10、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11、修改公司章程。
第四十条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二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最低人数或者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3、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第四十一条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其他董事主持。召开股东大会,应当将会议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____日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不对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第四十二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定,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对公司合并、分立或者解散公司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四十三条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四十四条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第四十五条股东大会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会议记录应当与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一并保存,保存期________年。
第四十六条股东大会的决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否则,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停止该违法行为和侵害行为的诉讼。
第五章董事会风险提示:
公司法规定股东会的召集权在董事会,当董事会或董事长不履行法定职责时,为了避免公司运营遭受影响,损害股东权益,应当在章程中赋予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在特殊情况下有直接召集股东会的权利。可做如下规定:
如果董事会违反本法规定,拒绝召集股东会,或不履行职责时,持有公司10%(比例可根据公司具体情况酌定)以上的股东,享有不通过董事会自行召集股东会的权利。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参加会议的、出资最多的股东主持。
第四十七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
第四十八条公司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第四十九条公司董事会五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任期每届________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董事可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十一条董事会职权: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大会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的方案;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并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决定其报酬事项;10、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五十二条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二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____日前通知全体董事。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
第五十三条董事会会议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第五十四条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人代为出席董事会,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
第五十五条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字。董事有要求在会议记录上记载对决议有异议的权力。
第五十六条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对接到召开会议通知,不出席会议又不委托代表出席的董事,视作同意董事决议并承担相应责任。风险提示:
公司法只规定了有限公司的董事执行职务违法、侵犯公司与股东权益,造成损失时,承担赔偿责任,但具体救济途径没有规定。为了完善救济途径,可在章程中做如下规定:
董事、监事、经理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规定,以及因无故不履行职务、擅自离职,侵犯公司与股东合法权益,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生上述情形且公司怠于起诉时,任何股东有权代表公司提起诉讼。因诉讼而发生的实际支出,由公司承担。
第五十七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五十八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2、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3、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
第五十九条公司根据需要,可以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行使董事会的部分职权。
第六十条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职责另定。
第六章经营管理
第六十一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二名。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并向董事会负责。
第六十二条总经理职权: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6、提请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7、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8、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六十三条总经理可以由董事兼任。
第六十四条总经理有权拒绝非经董事会批准的任何董事对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干预。
第六十五条公司研究决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并邀请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列席有关会议。
第六十六条公司研究决定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强职工的民主管理,依法规范职工参政议政渠道。
第六十七条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务和诚信义务,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
第六十八条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不得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列立帐户存储;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第六十九条公司董事、总经理、其它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营业或活动的,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董事、总经理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外,不得以个人名义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第七十条公司董事、总经理除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外,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七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总经理: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形罚、执行期满未逾________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________年;3、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________年;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________年;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公司违反上述规定选举董事、或者聘任总经理的,该选举或者聘任无效。
第七章监事会
第七十二条公司设监事会,对董事、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行使监督职能。
第七十三条监事会设监事三个,推选监事会主席一名。监事会成员中有两名由股东代表担任并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一名监事由职工代表担任,该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第七十四条公司董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七十五条监事的任期每届________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
第七十六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检查公司的财务;2、对董事、总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3、当董事和总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总经理予以纠正;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5、向股东大会作监事会工作报告。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七十七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决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监事表决通过。
第七十八条监事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忠实履行监督职能。
第七十九条监事行使职权时聘请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审计师等专业人员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八十条本公司章程
第六十七条、
第六十八条、
第六十九条、
第七十条和
第七十一条的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监事。
第八章公司财务、会计和审计
第八十一条本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财务、会计制度按照《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执行。
第八十二条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制,自公历____月____日至____月____日。
第八十三条公司的一切凭证、帐簿、报表用汉语书写。
第八十四条公司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第八十五条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
第八十六条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公司应当定期公开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每会计年度公布一次财务会计报告,并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____日以前将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备置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
第八十七条公司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按时足额缴纳各种税、费。接受国家财政、税务的检查、监督和注册会计师、审计师的社会监督。公司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实行内部审计制度。
第八十八条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册外,不得另立会计账册。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第九章利润分配
第八十九条公司税后利润公司税后利润是指当年的利润总额在按法定税率交纳所得税后的剩余部分。
第九十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税后利润的百分之_____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税后利润的百分之_____至百分之_____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_____以上的,可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________年度公司亏损时,在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可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的税后利润在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第九十一条公司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发行价格所得的溢价款以及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规定列入资本公积金的其它收入,应当列入公司资本公积。
第九十二条公司公积用途限于下列各项:1、弥补公司的亏损;2、扩大公司生产经营;3、转增公司股本。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将公积金转为股本时,按股东原持有股份比例派送新股或者增加每股面值。但法定公积金在转为股本时,所留存的法定公积金不得少于注册资金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九十三条公司的法定公益金用于本公司职工的集体福利。
第九十四条公司红利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时间由股东大会决定。
第九十五条公司红利分配形式:现金股利、股票股利、事物股利。
第九十六条公司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代扣代缴社会公众股东股利收入的应纳个人所得税。
第十章用人、劳动工资制度
第九十七条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维护公司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按照国家法定假日休假;公司与职工因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应按劳动争议法规处理。
第九十八条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公司和职工按照劳动合同规定,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公司有权决定招聘和辞退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有权对违纪职工和不合格职工按规定进行处理,职工也可按规定选择单位。在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的同时,公司对各级管理人员实行聘任制。总经理、副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董事相同,届满可连聘连任。
第九十九条公司按照国家宏观调控,企业自主决定的原则,在企业工资的增长不高于其经济效益的增长;职工收入的增长不高于其劳动生产率的增长的前提下,自主决定公司内部工资分配形式。
第一百条公司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对职工退休养老金统筹、失业保险、大病医疗统筹等职工应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的规定,参加所在地区的社会保险,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公司职工有辞职自由,但必须依法在辞职前_____天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总经理授权人批准后履行有关手续。未经批准擅自离职而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必须依法赔偿。
第十一章公司合并、分立
第一百零一条公司合并、分立由董事会拟订公司合并、分立方案,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报请原批准机关审批。
第一百零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新设合并或吸收合并两种形式。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第一百零三条公司分立,其财产应当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按所达成的协议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
第一百零四条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____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____日内至在报纸上公告_____次。债权人自接通知书之日起____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
第一次公告之日起____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不清偿债务或不提供担保的,公司不得合并、分立。
第一百零五条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或增加注册资本,登记事项已经发生变化,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二章公司破产、解散和清算
第一百零六条公司因各种原因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组织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第一百零七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1、股东大会决议解散;2、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3、公司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时应当解散。
第一百零八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可以宣告破产:1、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和公司可申请宣告破产;2、因公司解散而清算,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第一百零九条公司按照
第一百零七条1、2款决定解散时,应当在决议解散之日起十____日内成立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其清算组人选。逾期未成立清算组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按照
第一百零七条3款解散时,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破产清算,由人民法院依法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
第一百一十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业务;4、清缴所欠税款;5、清理债权、债务;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一百一十一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____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____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_____次。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____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
第一次公告之日起____日内,向清组申报其债权。
第一百一十二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大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一百一十三条公司财产优先拨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1、所欠公司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2、缴纳所欠税款;3、清偿公司债务;4、股东按股份持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未按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第一百一十四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大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三章通告和公告办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公司的重要会议、决议、公司的重大活动事项应及时通知全体股东和社会投资者以及公司的债权人,并分别采取通知或公告办法。
第一百一十六条公司股东会议应通过公开发行的报纸通知公司全体股东。
第一百一十七条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分别由董事会办公室、监事会主席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全体监事。
第一百一十八条公司的下列事项应通过公开发行的报纸向全体股东和公司债权人公告:1、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表等;2、股东会议决议、会议纪要;3、公司股利分配方案,新股认购方案;4、公司债券的发行数额、种类、用途、利率、还本付息办法、期限,如发行可转换债券,还应公告公司债券转换为股份时的转换条件及方法;5、公司股本的增加或减少,公司股本结构发生重大变化;6、公司股份转让及相关事宜;7、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公司高级管理层等方面发生重大人事变动;8、公司的合并、分立、破产、解散与清算;9、公司章程修改的内容及条款;10、国家有关部门认为应公告的其它事项。
第十四章章程修改
第一百一十九条公司根据需要可修改公司章程,章程的修改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第一百二十条修改公司章程由董事会提出修改公司章程草案,提请股东大会讨论通过并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
第一百二十一条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公司应报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1、更改公司名称;2、更改、扩大和缩小公司经营范围;3、增加或减少公司发行的任何类别股份的总数;4、更改公司全部或部分股份类别,以及变更全部或部分股份优先权;5、增设新股份类别;6、扩大股份的认购范围,改变股票交易方式;7、改变每股股票面额;8、增设或取消可转换债券;9、章程规定需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以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的其它条款的变更。除此之外的其它章程变动,公司应直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10、国家有关新的政策、法律、法规等的颁布与本章程发生冲突时,本章程依法进行更改。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变更登记,任何对公司章程的修改不得生效。
第一百二十二条公司修改章程,涉及变更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登记注册事项,以及要求公告的其他事项,应予公告。
第十五章附则
第一百二十三条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抵触之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第一百二十四条本章程实施细则由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制定。本章程用汉语书写。
第一百二十五条本章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报批准机关审核,同时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确认后生效。
第一百二十六条本章程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年度工商局个体经济监督管理工作总结十六
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依法成立后,即成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条: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
第五条: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万元整(人民币)。
第七条: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八条:股东的名称或姓名:
1、姓名:_____、性别:_____、住所:_____。
2、姓名:_____、性别:_____、住所:_____。
3、姓名:_____、性别:_____、住所:_____。
第九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股东:_____,出资额:_____万元人民币,占总资本_____%,出资方式:_____。
股东:_____,出资额:_____万元人民币,占总资本_____%,出资方式:_____。
股东:_____,出资额:_____万元人民币,占总资本_____%,出资方式:_____。
公司登记注册后,应当向股东签发由公司盖章的出资证明书。
第十条:股东的权利
1、参加或委派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出资额享有表决权。
风险提示:
公司的出资情况千差万别,如果由于某些特殊情况不能完全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或者股份出资比例特殊,比如各占50%将导致表决权无法行使。
如果有这些情况,股东出资人可以在公司章程中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赋予某些特定股东特别表决权,或者在无法表决时按照特定比例通过表决或者特定股东直接决定。
比如在章程中约定“股东不按持股比例行使表决权,由一方持有较多表决权”或者“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半数以上(含半数)表决权通过”来解决。
当然,在公司章程对股东行使表决权的方式没有明确规定时,应依照公司法的规定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4、优先认购公司新增资本及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5、选举或被选举为公司董事、监事。
6、监督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质询意见。
7、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8、参与制定公司章程。
第十一条:股东的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时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以货币出资的,应将货币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账户。
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财产的转移手续。
4、不按照前款规定办理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5、公司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其出资。
6、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1、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3、公司股东之一不得购买其他股东全部出资,而形成单一股东(独资公司)。
4、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并及时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风险提示:
由于股东出资人持有的股权属于财产权,因此是可以和房屋、土地、车辆、存款等有形财产一样发生继承的,如果股东出资人死亡则其继承人有权继承其名下的出资股份。
如果公司股东出资人为了防止发生此类情况,避免有不熟悉的继承人通过继承成为公司股东,那么可以对股份的继承做出特别约定,比如股东出资人死亡则由其他股东收购其股权,而由其继承人分割股权价款等。
第十三条:公司不设股东会,公司股东一人,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决定聘任或解聘执行董事、监事及其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做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做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四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决定聘任或解聘。
执行董事任期______年(不得超过三年),任期届满,可另行指定。
股东认为有必要时,可自行担任公司执行董事。
第十五条: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向股东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公司设经理____名,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工作,经理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
第十七条:总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议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7、部门经理等。
8、聘任或者解聘除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部门负责人。
9、列席董事会议,并可对董事会决议要求复议一次。
10、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八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______名,由股东决定聘任或解聘。
第十九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执行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
风险提示:
公司法只规定了有限公司的董事执行职务违法、侵犯公司与股东权益,造成损失时,承担赔偿责任,但具体救济途径没有规定。
为了完善救济途径,可在章程中做如下规定:
“董事、监事、经理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规定,以及因无故不履行职务、擅自离职,侵犯公司与股东合法权益,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生上述情形且公司怠于起诉时,任何股东有权代表公司提起诉讼。因诉讼而发生的实际支出,由公司承担。”
3、当执行董事或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或经理予以纠正。
4、向股东提出提案。
第二十条:公司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公司监事。
第二十一条: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股东规定)。
第二十二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______年/长期(全体股东约定),自《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3、股东决定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第二十四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二十五条:公司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经股东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一式______份,股东留存______份,公司留存______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年度工商局个体经济监督管理工作总结十七
20__年,我局登记工作在局党组领导下,全体干部扎扎实实的工作,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改进工作方法,努力提高服务水平,为我市个私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__年我市全市个体工商户15943户,新开业3752户,注销1482户,从业人员达到了29062人;注册资金16008万元;全市私企1790户,从业人员20406人,注册资金188061万元,本期新开业301户。个人独资企业715户,从业人员5276人,注册资金9456万元,合伙企业98户,从业人员1246人,注册资金1974万元;有限责任公司977户,从业人员13884人,注册资金176631元。我市个体工商户应检13673户,实检12989户,年检率超過95%。
二、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推进全民创业,为进一步助推我市“工业强市”发展营造发展环境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和要求,按照__市局的安排部署,结合工商职能,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各相关股室参与的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实领导小组。制定了《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服务中心工商窗口工作的实施意见》,安排了开展服务企业活动月。同时,认真开展了对贯彻《农村专业合作社法》宣传,并主动与政府农口的部门积极联系,积极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一是发挥职能,全力支持企业自主创新。坚持“民营兴工,工业强市”战略,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为企业体制创新开辟绿色准入通道,实施跨行业、跨区域、跨所有制联合,对企业绿色准入实施全程指导服务;为企业机制创新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达到机制灵活、运转高效的目的;为企业拓展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政策支持,1-7月,全市实现工业总产值23、6亿元,增长14、4%;其中考核范围工业总产值完成7、8亿元,增长52%,增加值2、1亿元,增长62、3%,增幅位居__市第一,全省第二。
二是选准发展重点,做强优势企业。紧紧围绕四川橡胶集团、四川空分集团、玉兰纺织公司、杰特机器公司、海特铸造公司等一批优势扩张型企业,实行分类指导、政策服务、动态管理,对高支高密时装面料、血浆分离器、高压水射流清洗切割成套设备等优势产品实施重点开发、规模发展、提升档次逐步,打造市域工业支柱,推动了工业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三是运用职能,着力推助企业品牌建设。简阳市工商局积极帮助辖区企业实施商标战略,鼓励企业做大做强。要强化商标意识,开展“争创名优商标、带动一方产业”的活动,为企业进一步发展再加油;要创新工作思路,主动深入企业帮助指导制定商标发展规划,积极开展品牌建设年活动。20__年8月27日,简阳市四川国光农化有限公司“国光guoguang”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实现了简阳市“中国驰名商标”零的突破,也是__市第一个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除“国光”外,目前简阳市“若男”商标也正在申报中国驰名商标,现阶段“川橡”、“天虎”、“海底捞”已申报四川省商标。我市目前累计注册商标412件,其中农副产品商标40件,占注册商标总数的10%,名列__前茅。培育省商标、市知名商标,实现涉农企业商标注册50件,全面提升我市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四是立足资源优势,发展加工产业。充分利用市内丰富的农副产品资源,通过优惠政策引导工商企业投资兴办加工业,坚决把该类企业纳入工业发展总体规划统一扶持。目前,永康盐渍厂的豆豉、高菜、茄子,拓普公司的内异黄酮素等已成功打入日本及欧美市场,企业发展形势喜人。
五是综合运用工商职能,积极参与加快园区建设,对工业园区实行配套服务。我局对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工业园区,实行全程配套服务,主动为园区企业解决人才、信息、技术、资金和场地等解决各种问题拓宽招商引资渠道。同时协助企业多方筹集资金,加快市级工业经济园区及养马、石盘、贾家个私经济园区建设。加强领导管理,完善配套设施,增强承载和“孵化”能力。以园区为载体,以企业为主体,健全跟踪服务机制,推进强强联合和跨区域合作。今年,已成功引进长城须崎、兰林永来香、旭丰公司等大中型企业落户简阳,到位资金达1、94亿元。
六是积极配合政府,抓好企业改革,推进体制创新。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核心,加快企业标准化管理、质量认证体系建设,通过兼并、联合、整体出让等方式,按照改制、触动产权要求,加快企业改制步伐,全市剩余13户国有集体企业正抓紧进行资产评估和改制方案的制定,力争年底全部摘掉国有集体帽子。;
七是立足职能,尽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努力强化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信发展环境;坚持上门服务,简化程序,低限收费,降低了企业扩张成本;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环境,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把不正当竞争、商标侵权、虚假广告、无照经营、合同欺诈、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作为打击重点,积极发挥了工商部门保驾护航的作用。
八是认真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围绕我市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积极扶持组建果蔬、食用菌和生猪养殖、枇杷等行业协会,把在农村中有销售、经营经验、市场信息灵通的广大经纪人吸收到行业协会中来,组建专业队伍,搞好农产品流通,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同时主动与政府农口的部门积极联系,积极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三季度我市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29户。
三、按时完成20__年度个体工商户验照、私营企业年检工作,依法完成年检、验照工作中的行政处罚、注销吊销、科学归档工作。
今年的年检、验照工作,由于我局领导重视,精心安排、组织,在工作中注重宣传,方法灵活多样,严格把关。为保证年检、验照工作顺利进行。我局坚持以人为本,改变工作作风,从实际出发,本着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真心实意为群众着想,制定了今年个体工商户验照的工作实施计划,提出今年的验照改革方案,要求各工商所将以往在机关座等个体工商户验照,改为主动上门验照。
1月至3月,我市各工商所积极组织人员开展了上门验照便民服务活动。他们以热情、高效的服务,扎实细致的工作作风和为民服务的实际行动为个体工商户服务,为他们排忧解难。对距离较远的个体工商户采取上门验照,通过上门验照,即方便了个体工商户,又不影响他们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同时又加快了验照进程,得到了各辖区个体工商户的赞誉,赢得了个体工商户的一致好评,树立了简阳工商新形象。许多个体户都说,以往去工商所验照,因为所带手续不全等,都要跑好几趟,今年工商干部上门验照,不用我们跑趟子了,既节省了时间不耽误我们的生意,又节约了路费,省下的时间还能多挣点钱,真是太方便了!
验照期间我局共通过板报、墙报、有线电视广播、电视台、宣传车等多种形式进行了宣传。全市出专栏、墙报16期,印发宣传资料1万余份,利用广播、电视宣传100余次,出动宣传车18辆/次,召开大小会议32次,基本上做到了户户明白,尽人皆知,并把年检、验照与查处无照及不亮照经营结合起来,建立电子档案和注册登记基本情况;实地登记监管与原地登记监管;清理过期前置条件;工商法律、法规宣传;促进下岗再就业等方面工作相结合,推动了各项监督管理工作的同时开展。
今年我局在各工商所的辛勤工作和个体户的积极配合下,整个法定验照期间我市应验照个体工商户13673户,截至三月三十一日,实验照9647户、歇业2107余户,验照率为96%;私营企业581户,年检556户,年检率96%,其中个人独资应检176户,实检168户,合伙企业应检56户,实检53户,有限公司应检349户,实检335户。对个体工商户实地验照1562户,私营企业实地年检26户。清理补办过期前置条件手续312户。在验照的同时,各所还补充、完善了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经济户口。
四、紧紧围绕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围绕登记工作“四化两提高”的工作目标,建立标准化的服务体系,营造群众满意的服务环境
(一)合理下放办证中心工商窗口的事权,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间
我局高度重视窗口服务工作,为确保中心窗口的高速、高效运转,我局将工商职能进行了充分整合。一是整合局各科室职能,成立简阳市工商局驻政府行政审批中心工商登记窗口小组,将企业登记的审查核准业务以及户外广告发表的登记全部归入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全面实行“一审一核”制度,将个体登记授权各工商所办理,企业登记的所有业务全部归入政务服务中心,使工商窗口的办件事项,做到一事一地、既受又理、高效办件。同时,在各工商所建立服务大厅,把个体工商户的登记全部委托工商所办理,方便了群众就近办照。创造市场主体多元化的准入环境,鼓励、支持符合规定条件的各类人员自主创业。通过这些措施,培育了一大批民营经济组织;二是对企业登记窗口充分授权。将投资一千万元以下的登记注册事项,直接授权窗口审签,同时制订配套规范管理制度,按照“谁受理、谁负责;谁核准、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了责任,认真落实过错终身追究责任制,实现窗口服务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并在承诺期限内办结发照。独立完成从受理到发照整个注册登记程序。此举对材料完备、手续齐全、形式合法的多数申请人,都可以在现场领到《营业执照》。大大方便了前来办事的群众,降低了企业办照成本,深得广大群众欢迎。为此,我局在__市县级工商系统,成为首个实现在登记大厅完成大部份企业登记程序,现场发照的工商局。
我局高度重视窗口服务工作,为确保中心窗口的高速、高效运转,我局将工商职能进行了充分整合。一是整合局各科室职能,全面实行“一审一核”制度,将企业登记的所有业务全部归入政务服务中心,使工商窗口的办件事项,做到一事一地、既受又理、高效办件。二是对窗口充分授权。将投资一千万元以下的登记注册事项,直接授权窗口审签,当场发照。同时制订配套规范管理制度,按照“谁受理、谁负责;谁核准、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了责任,认真落实过错终身追究责任制,实现窗口服务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二)创新服务机制,打造满意窗口。
1、创新“三三”理念,实施三项便民措施。即坚持“三办”:好事快办、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三无”:上门服务无距离、群众利益无小事、服务项目无大小;“三宽”:放宽市场准入,简化审批手续;放宽注册资本限制;放宽企业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支持企业跨行业交叉经营和灵活经营方式;实施三项便民措施。一是推行“四清服务”:表格一次性发清、受理一次性审清、咨询一次性讲清、材料一次性收清,不让企业办事人员跑回头路;二是公开办事流程、收费标准;三是提供样表服务和办事指南,供当事人对照填写,防止错填漏填。2、建立“绿色通道”。进入中心以来,我局逐步加大对窗口建设的资金投入,加强基础硬件设施和网络设施建设,设立并精心打造了企业注册登记的“绿色通道”,把企业法定登记期限30天压缩至5个工作日;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的期限由10天压缩至当天办结。对于绿色通道中的部分特殊项目,还可以再提速50%,缩短了办事期限,提高了工作效率。3、延伸服务领域。对各类企业尤其是政府招商引资企业,我局不是仅仅局限于在“窗口”内提供服务,而是积极将服务向“窗口”外延伸,主动上门为企业服务,实行全程服务、靠前服务、预约服务、跟踪服务、延时服务,如我局实行的联系卡制度,企业只需一个电话便可享受到工商干部的上门服务;再如,为方便企业,我局带企业到省工商局核定企业名称,变企业跑工商,为工商跑企业。
为此,我局中心窗口获得前来办事群众和当地党政的好评。但我们也深知服务永远没有,只有更好。
五、认真落实分层分类登记管理,加强基层台帐细化建立,坚持登记与监管的动静结合,发挥登记龙头作用。
我局结合经济户口管理和市场巡查,对本辖区个体工商户进行分类监管,将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监管和企业信用建设与我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计算机网络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同步推进,逐步建立起全市统一的个体工商户和企业信用监管体系。为此,我局制定了《简阳工商局企业(个体)登记一审一核制试行办法》和与之配套的十项制度办法。在实施一审一核的工作中结合企业信用建设和个体分层登记、分类监管办法,严格按照市局统一的标准,加强基础台帐细化建立,按照分层登记、分类监管的原则,认真落实责任制。各工商所和全局各业务相关单位,本着“谁登记,谁录入;谁检查,谁录入;谁处罚,谁录入;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积极开展了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各类信用信息录入。管理中坚持动静结合,提高监管效能,增强服务能力,企业信用建设和个体分层登记、分类监管工作开展有序。
为此,__市局于2020__年3月30日在我市贾家工商所召开登记工作“四化两提高”现场会。省、市工商局相关领导莅临会议,对我局“四化两提高”工作的探索工作进行了充分肯定,并给予了高度评价。
六、积极开展惠民行动
1、积极配合商务部门大力推行“万村千乡工程”,上半年共发展汇鑫超市143户和惠农公司连锁店117户,减免登记费4600余元。
2、积极发挥个私服务职能作用,努力做好下岗人员再就业工作。我局积极帮促下岗再就业人员,努力为下岗再就业职工就业牵线搭桥。今年已帮助60名下岗工人走上再就业道路。
七、个体、私营企业发展目标的完成情况
__年我局共新开业个体工商户3752户,占全年个体发展目标数1600戶的234%;私營企業新開業301戶,占全年私企发展目标数160戶的188%。
八、严厉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公平竞争环境
按照__市局“从今年四月起,每年的四月都将作为无照经营查处取缔月”的安排,我局于__年四月一日至四月三十日在全市开展了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
(一)完善和调整了以局长__为组长,分管登记的副局长__为副组长的查处取缔无照经营领导小组,推行责任追究制。同时要求各相关单位所、股(室),一是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和相关部门的配合,综合治理,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全局每一名干部职工要依法履行职责,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完善经济户口管理制度,严查处无照经营。
(二)通过有限电视、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揭露无照经营行为的危害性,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其间共发放宣传资料__余份,有线电视宣传12次。
(三)各工商所对辖区各场镇进行划片包干,明确责任,落实责任人,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
(四)发挥12315网络作用,建立了举报制度,设立了举报箱,公布了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无照经营,对通过各种途径发现的无照经营线索,进行了认真核实处理。做到了“早发现、严监管”,严把了市场准入关。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共接受群众举报83人次。
年度工商局个体经济监督管理工作总结十八
今年,我所在分局的正确领导下,在机关各部门的支持下,不断解放思想,切实履行服务发展、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责,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经过全年的发奋工作,我所较好地完成了分局的各项工作部署,实现了年初的既定工作目标,现将工作状况总结如下:
一、提升服务,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主动服务市场主体,用心推行了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等各项服务制度,透过所综合服务大厅这个窗口用心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优惠政策,实行对外办理营业执照与带给咨询服务相结合。全年共受理登记___件,其中开业登记___起,带给咨询___起,受到了广大经营户的好评。
二、加强监管,促进各项职能到位
1、加强食品监管,确保食品安全。食品是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品种,我所继续持续对流通领域食品市场进行重点监管,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和食品经营商户为重点场所,以小食品店、小摊点等为重点对象的日常化监管。全年,查处过期食品___余袋,罚没金额___万元,确保了广大消费者的消费安全。
2、加大查处无照经营力度,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我所始终将此项工作作为日常监管工作的重点,常抓不懈。在对各类市场无照经营户的查处取缔工作中,以教育和引导为主,对下岗职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无照经营且无重大危害行为,督促和引导其办理相关手续,做到合法经营,全年共查处取缔无照经营__户,引导办照___户。
3、打击非法传销活动,促进职能到位。在打击传销工作中,我所制定了专门的传销排查表,每月联合社区对辖区进行全面排查一次。我所要求全体同志扎扎实实做好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违法行为的工作,应对危险、困难党员和干部冲锋在前,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专项行动的同时我所把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12315消费投诉网点、廉政社会监督员等制度紧密结合起来,将其整合扩展为双向的信息流通网络,使管理的触角深入辖区的各个角落。
4、认真落实行政指导,用心推进依法行政。我所按照上级行政指导的工作部署,加强市场主体监管,多次走入市场,听取经营者的意见和推荐,帮忙他们解决实际困难。透过行政提醒、推荐,督促行政相对人依法履行义务。对某一易发违法违规行为,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行政相对人宣传、解释法律法规规章,提前告知各项监管要求,提示、引导、督促其按照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履行自己的义务,尽可能减少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今年我所行政提醒__人∕次,行政推荐__人∕次,行政告诫__人∕次,切实把推行行政指导与规范监管行为、提高执法效能、构建和谐社会融合起来,推动社会经济发展。
三、紧抓工作重点,加强消费维权力度
消费维权是工商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工商部门树形象,关民生的重要体现。消费维权更是中原红盾行动的重点工作,为此我所按照上级工作安排,制定了消费维权工作制度,要求做到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有假必打,有求必应,全年共受理投诉___起,成功调解___起,持续了辖区内的良好的消费环境。
四、多措并举,全力推进20__年度企业年报公示工作
狠抓制度落实,用心做好企业年度年报工作。首先,加大宣传力度,增强企业落实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以期在提高年报公示率方面取得突破性的成效。其次,我所实行预约、现场、集中、上门等方法和措施,安排各段专管员深入___城、___城、__银座、__商厦等商户较集中的地区,采取预约上门通知、现场演示服务、手把手指导商户正确填报年报公示信息,用心热情做好年报服务工作,全面提升服务质量。
五、加强作风建设,切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用心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切实按照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的要求执行,坚持每周一学习,一月一总结,每人建立学习笔记,摆正学习态度和方式,开展自查自纠,互查互纠,将问题摆上“桌面”批评、纠正、改过。不护短,不遮掩。让同志们切实认识到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不是走过场,真正把问题整改到位。
年度工商局个体经济监督管理工作总结十九
今年上半年,全市工商系统紧紧围绕省工商局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全面深化改革为主线,以全力服务发展为主要目标,以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为主要方式,全力以赴建立现代市场体系,全力以赴强化市场监管,全力以赴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推动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一、全面深化改革,建立“宽进、严管、善管”市场体系出成效
(一)深化登记制度改革,建立“宽进”市场体系有成效。
1、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主动简政放权。去年11月15日,市政府印发了《清远市商事登记改革实施方案》,我市正式实施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今年2月,国务院、省政府先后发布方案,全国上下拉开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序幕。清远市作为粤东西北地区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先锋,按照“宽准入、善监管”的总体要求,积极主动推动审批许可制度改革,经多次协调各部门,最终形成清远市工商登记保留前置审批事项和前置改后置审批事项等四个目录,且四个目录与省政府两个目录总体内容基本一致。制定四个目录的过程,是对政府与市场关系再理顺的过程,是进一步简政放权的过程,有利于厘清各部门职责,有利于省两个目录的顺利贯彻执行。商改后,我市经济主体发展迅猛,截止6月30日,全市期末实有各类市场主体135885户,同比增长10、9%;其中企业20745户,同比增长12、9%。今年1至6月,全市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16046户,同比增长14、6%,其中内资企业2672户,同比增长61、1%。
2、积极探索电商发展新领域,加强服务创新。我局在今年3月份先后派出人员到广州、东莞、深圳等地的天安数码城进行了实地参观考察,在广泛借鉴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向市政府提交了《清远市电商集群注册登记情况报告》,并得到江凌市长的批示:“工商局所作的工作值得充分肯定,同意工商局提出的工作计划,望继续扎实抓好后续的各项工作。”我局在后续推进电商发展的工作中,一方面制定了《清远市电子商务企业集中办公区域登记与集群注册登记暂行办法(稿)》,正在报市政府审定。同时,积极培育本地电商集群注册托管企业,已引导40多名青年网商进驻青年网上创业园,并有2户“小型电商”领取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另一方面积极争取省工商局支持将我市作为电子营业执照登记试点先行先试地区,省工商局已接受我局的申请。
3、支持新兴经济健康发展,促进产业调整。一方面根据市委《关于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的意见》和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的要求,拟定了《清远市家庭农场登记试行办法(稿)》,探索促进家庭农场发展举措。另一方面,针对目前市场中介组织发展不快、管理不规范的现状,制定了《清远市加强市场中介组织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的工作意见(稿)》,正在报市政府审定。将以此促进中介组织规范发展,增强实力。另外,主动支持清远市广播电台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推进了广清重点对接项目的成立。目前,我市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第一产业发展稳健且规模不断扩大,第三产业发展迅速并占据主导,内资企业发展动力明显增强。
(二)改革后续监管方式,建立“严管、善管”市场体系有成效。
1、适应改革形势,及时出台后续监管办法。针对商改后续监管难题,我局在广泛借鉴各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清远实际,制定并提请市政府印发了《清远市商事登记改革后续监管试行办法》及《清远市商事登记改革后续监管清单(试行)》。我们的监管办法配套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方案,有利于推动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有利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利于健全社会监督约束机制,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全面建成。在此基础上,我局还制定了《清远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商事登记改革后续监管实施细则》,细化后续监管措施。
2、制定重点领域监管办法,寻求改革突破。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续监管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点面结合,逐个突破。为此,我局积极主动牵头重点领域,探索有效规范市场新途径,先后制定了《清远市农贸市场管理暂行办法(稿)》(正在报市政府审定)、《清远市旅游局、清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旅游业监管执法协作工作机制》,《关于做好我市活禽经营市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初步实现了重点领域监管工作的新突破,为全面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续监管工作奠定了基础和提供了范例。
3、编制部门权责清单,促后续监管工作到位。简政放权的核心要素之一就是要有效厘清部门监管职责。为此,我局全面清理本单位行政职权和编制权责清单,初步清理出各类行政职权共720项,清理出各类规章制度62项(其中拟废止14项)。
4、推进“两建”工作,着力抓重点项目建设。一是以问题为导向,确定了“两建”重点建设项目38项。目前,已有18个项目如期建成,制定出台20多项管理制度、监管办法。其他项目都在推进之中,预期都能按照进度完成。二是涵盖公共信用信息和市场监管信息的“两建”信息平台即将上线运行。目前,我市已经完成两建平台、“信用清远”网和商改后续监管协同工作平台的原型设计。当前正在着手数据采集工作,计划在完成数据采集后尽快正式上线运行。三是强化企业信用建设。制定了《清远市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实现了13万户市场主体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对接。另外,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今年全市共有349家企业通过公示。四是统一的消费_制基本建成。我市的12345统一话务平台已于今年1月正式投入运行。为民众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新型政府服务。经过不断完善,目前,该热线平台运行顺畅,群众反应良好。
二、全力服务发展,营造“公平、有序、诚信”市场环境出成效
(一)转变职能,探索执法新领域,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今年是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关键一年,既有食品监管职能移交,又有工商部门体制改革。为适应改革需要,我局提前谋划,积极探索监管执法新领域,做好体制机制改革期间职能转变的各项准备。一是强化重点领域的执法办案工作,在新领域取得突破。查处反不正当竞争案件337件,查处经营无合法来源进口商品案件9件,查处网络违法案件19件,查处格式合同违法案件79件。二是积极做好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工作。抽检各类商品216批次,其中79批次不合格;抽检化肥45种,其中5种不合格;查处制假售假案件247件,案值68、89万元(其中农资案件15件,案值9、16万元)。三是加强广告市场监管,促进广告产业量增质提。开展春节、“两会”期间虚假违法食品广告整治工作和电视购物广告专项整治工作,上半年共监测广告4000多条次,发现涉嫌违法广告67条次,查处广告违法案件67件。今年新登记广告经营主体74户;新登记户外广告606个,同比增长175%;户外广告经营额4870万元,同比增长51%。
(二)深入开展“双打”行动,推进商标发展,营造有序市场环境。今年,我局加大商标发展宣传、帮扶和指导力度,同时继续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执法行动,尤其是结合新《商标法》要求,依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上半年共查处“双打”案件182件,案值76、76万元,其中查处商标侵权案件117件,案值77、88万元,移送司法机关2件。目前,我市拥有中国驰名商标9件,广东省商标46件,商标发展成绩喜人。对此,曾贤林常务副市长专门批示:“我市新增2件中国驰名商标,总数达到9件,数量名列全省山区市第一,可喜可贺,值得肯定。”
(三)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规范市场行为,营造诚信市场环境。一是围绕创建“无传销城市”活动,继续深入开展打击传销规范直销活动,捣毁传销窝点17个,查处传销人员76人,解救人质5人。二是推进拍卖市场监管和动产抵押备案工作,向社会公示了132次拍卖备案信息,拍卖标的额12、8亿元,成交金额9、8亿元;办理动产抵押登记98件,担保主债权金额达19、58亿元。三是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积极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专项活动、品牌汽车经营企业专项检查、扫黄打非、禁毒等工作,成功制止一起非法集资活动,查处汽车违法违规案13件。
三、践行群众路线,建立“为民务实清廉”工商队伍出成效
作为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单位,我局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部署,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体要求,从清远工商实际出发,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并确定了“走基层、转作风”行动、“登记服务便民、监管执法利民、消费_民”行动、创建“勤政廉政标兵”活动三项(“三惠民”)自选动作,着力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出成效。
(一)抓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建立务实工商队伍。通过强化学习活动的组织领导,宣传教育工作,确保活动顺利进行;按照“三严三实”要求,聚焦“四风问题”,深入查摆问题。查找出领导集体班子及成员“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78个,通过各种方式征求到148条问题意见建议,其中确定了10个方面52条问题和意见建议,并逐条建立整改台帐,现已整改、解决13条;针对作风建设的薄弱环节,先后制定和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领导公务活动补位制度、领导干部联系服务基层群众制度、机关车辆管理规定、机关公务接待等相关制度13个,形成制度倒逼机制。
(二)加强队伍作风建设,建立清廉工商队伍。通过深入推进“正风行动”,强化“四项整治”,多种方式开展效能督察行动,发现问题59个并及时整改纠正,发出《督察建议书》11份,督察通报2期。开展20__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向监管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工作,清新区局5名班子成员均被监管服务对象评为“优秀”等次。
(三)抓实“三惠民”活动,建立为民工商队伍。一是加强登记服务便民工作。进一步优化窗口服务效能,完善落实各项惠民便民服务措施。目前,已实现95%的行政审批业务直接在窗口完成,90%以上的登记业务当天办结,窗口服务评价满意率为99、8%。二是加强监管执法利民工作。重点强化涉及民生、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工作,有效维护了群众利益。上半年共查处各类案件1647件,案值1096、97万元,其中查处制假售假案件247件,查处商标侵权案件134年,查处广告违法案件97件,查处网络违法案件19件。三是加强消费_民工作。上半年全市各级12315机构共受理消费类咨询666件;受理消费者投诉526件、举报11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9、92万元。
(四)加强队伍建设,建立高素质工商队伍。一是根据体制机构改革的时间表,做好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前期准备工作。二是加强培训工作。重点组织对新《消费者权益保_、新《商标法》、新《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及后续监管办法等的学习。三是做好人事管理工作和加强党建工作。
上半年,全市工商系统工作虽取得了良好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服务改革、服从大局的意识还不够强,改革创新意识不足,存在消极等待被改革的思想,部分领域成效还不明显。
下半年工作计划
下半年,我们要以改革为重点,认清形势,坚定信心,全力以赴抓落实,确保完成好各项工作,出成绩,出实效。
一、稳妥改革,稳定队伍,建立工商发展新起点
根据体制改革要求,落实改革各项工作,确保改革期间人心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
(一)完善工商行政管理机制。一是按照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继续推进执法重心下移,清理工商部门行政职权和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制定权责清单,规范执法行为。二是重新定位机关与基层的关系,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平稳推进。三是重新定位基层监管职责,细化和规范行政监管权力运行机制,强化机关业务指导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二)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完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行动运行机制,全面推行办事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逐步实现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和法制化。
(三)强化干部队伍科学管理。结合当前改革需要,加强基层干部队伍的培养、培训工作,强化党建、团建等工作,为改革提供稳定的人才储备。
二、深化改革,争取继续走在全省前列
(一)加快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步伐。一是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督促落实放宽登记和审批条件,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出台县级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并实行动态管理,促进市场主体发展。二是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努力构建“优质”、“便捷”、“高效”的市场准入登记服务体系,努力实现办结时限较20__年总体缩短50%以上。三是继续推进市场准入体系建设,配合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完成工商登记服务平台建设。四是探索创新登记注册服务方式,研究探索全程电子化工商登记。
(二)全面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续监管工作。一是转变管理理念,对已取消、转移、下放的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避免管理缺位。二是积极跟进各县(市)、区及市直监管(协管)部门贯彻落实《清远市商事登记改革后续监管试行办法》,出台实施细则,落实监管责任。同时,跟进重点地区和单位推进后续监管工作。三是促进市场主体管理公示平台的建设和运用。四是建立完善工商登记后续监管配套措施,尽快出台抽查监管办法,重点推进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制度,“黑名单”制度、年度报告制度和市场主体经营异常名录制度等,并加强相关业务培训工作。
(三)大力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建设。一是继续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督促牵头单位和承建单位落实建设责任,已建成的项目,要抓好落实;未建成的项目,要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完成建设任务。二是建立遵守法律、诚信经营的监管制度,加强企业(行业)自律管理,最终形成“部门监管、企业(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三是按照统一的信息标准和技术规范,搭建政府内部信用信息交换和共享平台,实现行业和部门间信用信息的互通共享。四是在制度的执行上加大力度,真正发挥出制度的约束和规范作用,重点推进工商部门牵头的四个子体系建设出成效。
三、优化服务发展举措,继续增强经济发展活力
(一)深入推进商标发展。一是做好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培育工作,引导行业协会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打造清远区域品牌。二是做好我市驰(著)名企业的行政指导和帮扶工作。
(二)提升服务产业政策能力。一是鼓励扶持自主创业,促进就业。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企业登记注册职能作用,通过政策导向,积极引导下岗职工、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二是认真做好我市企业登记信息分析工作。进一步提高统计分析质量和水平,充分运用市场主体信息服务党委政府决策和投资者创业,为政府、企业、社会各届提供决策科学依据。
(三)拓宽监管执法领域,确保履职到位。一是围绕当前重点热点问题,集中整治不正当竞争行为、网络违法行为、经销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商标侵权行为和广告违法行为。二是继续推进反走私案件、违法直销、传销案件的查处工作。三是继续做好新《消费者益保_、新《商标法》等一批新法律的贯彻实施工作。四是继续做好红盾护农工作,商品质量监测工作,合同监管等工作。
四、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一)继续做好规定动作。一是继续抓好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工作,开好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二是抓好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工作,根据查找出的问题进行整改,狠抓正风肃纪,加强制度建设,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二)做好做亮自选动作。深入开展“走基层转作风”、“三惠民行动”(即:登记服务便民、监管执法利民、消费_民)、“创建勤政廉政标兵”三项活动,做出亮点,做出实效。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是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规范权力运行。二是深入抓好政风行风建设,完善督察工作机制,实行常态化督查。三是重点强化车辆管理、“三公经费”开支等方面的日常检查督促,确保“公述民评”考核取得满意成效。
年度工商局个体经济监督管理工作总结二十
__工商局20__年上半年人事教育工作总结今年以来,在县局党组和市局人教处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人事教育工作紧扣市局人教处和县局党组的总体工作部署,以建设“三型”工商、打造“三个过硬”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目标,积极探索干部队伍管理途径,切实完善教育培训机制,全面提高基层建设水平,进一步优化教育培训体系、优化干部队伍管理机制、优化整合基层资源、优化绩效考核机制,紧扣条线重点工作抓推进,围绕常规业务工作抓落实。
一、以学习型机关建设年为抓手,优化教育培训体系,提升干部队伍能力素质
年初,结合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制定了《如东工商局加强作风建设,深化“学习型机关建设年”活动方案》,突出“四个优化”,开展“五大活动”,不断拓展学习载体,创设实践平台。
1、推行干部履职能力建设分层分类管理机制。制定了《如东工商推行干部履职能力建设分层分类管理机制。
系统干部履职能力建设分类管理实施意见》,坚持把培训的重点放在一线和基层,以岗位技能达标工程为基础,健全完善学分管理机制,实施干部能力建设分层分类管理。针对不同岗位、不同年龄层次的干部队伍,制订相应的技能达标标准。进一步强化奖惩激励机制,将干部能力分层分类达标的情况纳入全员年度考核范围。通过分类培训、分类达标、分类激励,使年轻同志达到一专多能,中年同志由一专向多能拓展,老同志胜任本职岗位,提升不同层次人员素质,催生一批专家型、复合型人才。
2、举办“学知识、强素质”全员读书月活动。三月份,集中采购举办“学知识、强素质”全员读书月活动。
100本好书,组织开展“五个一”全员读书活动:全系统干部职工每天读书一小时,组织一次集中阅读,通读一本好书,撰写一篇心得体会,召开一次学习交流研讨,积极营造“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和“崇尚学习、注重创新”的良好氛围。开展了“读书点亮人生”演讲比赛和读书征文活动,评选优秀文章参加县级机关读书征文比赛,获得了优秀组织奖。
3、统筹提升教育培训载体资源。一是加强“工商学习在线”使用筹提升教育培训载体资源。
管理,充分发挥网上管理、网上教学、网上研讨、网上测试的资源优势,合理安排培训班次与课程,及时组织网络资源和教育档案数据维护。目前共开设24门课程,建立了2900条的试题库,设置了不同岗位、业务的在线测试32类。二是设立红盾“六会”讲坛。紧紧围绕工商职能工作,充分发挥专业骨干“小教员”队伍作用,组织“六会”能力培训,开展了食品快速检测、信息报导和公文写作专题学习,邀请省工商学会李成树秘书长现场指导授课。三是扎实组织开展集中教育培训。组织全系统45周岁以下人员共49名同志参加由县委组织部、人事局举办的“5+_”能力培训,组织参加市局培训基地所长培训班,全系统基层分局班子成员分两批参加了培训。
二、以新一轮机构改革为契机,优化整合基层资源,推进基层建设科学规范
1、深化“基层建设年”活动。年初,根据省市局关于机构改革的要求,细化全系统基层建设“三个优化”的整体思路,坚持在转型中抓规范、在规范中促转型,加强建章立制,切实规范基层分局的监管模式、运行机制。一是优化机关与基层的衔接机制。从适应职能转型和基层改革需要,建立科学的机关运行机制,加强机关工作整合和与基层的衔接,努力实现全局工作整体效能的化。二是优化基层分局布局。对掘港、城南、苴镇三个分局辖区管理开展调研,撰写了《如东工商局优化基层分局管辖区域的思考》专题报告,着力从加强与地方区划调整的衔接、有利于服务监管、有利于长远发展的角度出发,提出了调整分局辖区、布局,整合人力、物力资源的设想,为机构改革积极做好准备。三是优化基层体制机制。契合新一轮机构改革,拟订基层分局运行体制机制工作意见,统筹考虑基层分局的职责配置、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准确定位基层分局的工作职责,研究调整基层分局的设置、岗位职责分工,合理配备执法力量。在积极探索和实践的基础上,向市局报送了调研文章四篇,其中三篇被《南通工商》基层建设专刊录用发表。
2、开展文明分局创建活动。加强文明分局创建的督查和指导,将省局《文明工商所(分局)考核细则》内容纳入基层分局年度考核范围,督促基层分局将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创建工作早谋划,早落实,推动创建工作常态化、规范化。认真总结去年文明分局创建工作,分析创建过程中存在问题,由监管科制定了经济户口相关数据录入的要求,重点对各类检查统一安排、统一流程、统一要求,打牢日常工作基础,加强指导创建工作的针对性。
3、完善基层全员绩效考核办法。进一步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增强基层和全员的履职动力。一是完善基层分局、机关科室考核办法。在考核内容上,注重与省文明分局、红盾竞辉竞赛和市局依法行政考核内容的衔接;在考核办法上,紧密对接地方党委政府在发展地方经济方面对行政机关的要求;在奖惩激励上,以政府考核奖励政策为依据,实行分档评奖。按照考核结果确定优胜、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每个档次按不同系数实行奖励。同时设立条线工作单项奖,既考核分局年度整体目标的完成,又鼓励基层条线工作创新亮点。二是加强全员考核奖惩激励。把守法执纪、工作考勤、任务指标完成情况、条线单项工作名次和岗位技能达标纳入到全员目标考核体系,使“德能勤绩廉”真正考核到实处,通过全员考核实现任务压力传递,充分发挥考核机制的导向和杠杆作用,促进各项工作质量的提高和任务的完成。
4、着力加强基层文化建设。继续加强基层信息网建设。以基层网为交流互动平台,组织发动各科室、各分局搞好日常维护和信息上传,提高可读性、多样性,不断丰富栏目内容。通过展示系统工作特色,深化新时期工商核心价值观,着力构建和谐、向上的环境,不断增强干部队伍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推进基层工商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在兵房分局通过市局廉政文化示范点的基础上,以点带面,逐步加大基层硬件投入,积极营造廉政氛围。
三、以正确的导向为引领,优化干部管理机制,加强思想作风建设
1、坚持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大从严管理干部的力度。年初,结合队伍建设和内部管理现状,制定出台《如东工商局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实施意见》,强化干部队伍的教育引导、选拔任用、工作考核、执纪管理、人文关怀和管理责任,严格干部执纪规定和追究措施,实施“对位式约束、对症式预防、对接式管理”,强化干部形象建设。
2、坚持载体创新,开展“强责任、讲奉献”大讨论活动。四月份,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认真研读《责任比黄金更重要》一书,利用“周五学习日”、党小组会、支部大会以及开辟“网络论坛”等形式,以“争先创优讲奉献”和“规范履职讲责任”为主题,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大讨论活动。围绕“怎么看,怎么干”,每名干部职工从对责任的认识态度、落实责任的情况分析、履行职责的改进措施三个方面撰写了述责报告。
3、坚持突出重点,强化思想政治建设。认真落实“党员活动日”、“周五学习日”等制度,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开展xx届四中全会专题党课,把理想信念教育作为重中之重。突出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教育,通过观看《郑筱萸职务犯罪警示录》、《膨胀贪欲沉重代价》警示片,结合510思廉日,特邀党风办领导解读《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准则》,提高素质,树好形象。突出“厚德笃行、扶海越江”新时期如东精神和“崇法敬业、笃实进取”如东工商精神主题教育,增强干部职工为工商事业不懈奋斗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四、以多样的形式为载体,优化文明创建举措,不断丰富创建内涵
1、深入开展文明行业创建。认真落实省市局和县文明委创建要求,扎实推进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的申报工作。组织全系统十个基层分局和咨询服务中心申报20__-20__年度县级文明单位,其中三家申报创建文明单位标兵。认真总结,拓展内涵,注重如东工商“五心服务”品牌创建培育,积极申报全县“十佳文明服务品牌”。四月份,精心组织文明创建图片和文字资料,作为南通工商系统首家单位参加了南通文明网精神文明建设成果展示,充分展现如东工商形象与风采。目前,我局省级文明行业申报已通过市文明委确认。
2、组织全系统开展献爱心活动。今年二月,全系统开展“送温暖一日捐”和“送温暖、献爱心”慈善募捐活动,共筹集捐款21000元。
四月份,甘肃玉树地震发生后,我局干部职工在党组一班人的带领下迅速行动,开展了向玉树地震灾区献爱心活动,全系统200多名干部职工共向灾区捐款22300元,进一步弘扬了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五月份,积极响应县红十字会的号召,开展了第二十个“助残日”和“博爱如东、和谐家园”两次捐款活动,全系统干部职工再次踊跃捐款,先后共捐款14350元。
3、开展挂钩镇村结对帮扶。以“和谐村居”联创共建为抓手,深入开展与挂钩镇村结对帮扶活动。春节期间,走访慰问军烈属、特困家庭,捐资捐物近4000余元。五月份,全面启动了局机关干部与贫困家庭结对扶贫工作,给每户贫困家庭送去慰问金合计5000元,59名机关干部职工分别与曹埠镇两个村共50户贫困家庭结对帮扶,开展送技术、送信息、送政策、送物资、送温暖“五送”活动,向贫困家庭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切实解决实际困难,扶助他们树立脱贫的信心。
同时,通过座谈调查、访贫问苦,促进机关干部职工作风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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