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护公司十二五发展规划(优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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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护公司十二五发展规划篇一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重要时期,是我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构建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现代化浙江的重要时期。为全面贯彻实施《浙江省“十二五”物流业发展规划》(浙政发〔2011〕41号,以下简称《规划》),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落实责任分工,完善工作机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编制本方案对提升我省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做实服务业具有重大意义。

一、总体要求。

(一)加大工作力度。大力发展物流业,对推进我省“四大国家战略”的实施,加快产业集聚区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发展物流业的重要性,统一思想认识,加大工作力度,抓住切入点、找准突破点、创造新亮点,努力开创具有浙江特色的物流发展新局面。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细化工作职责,加大实施力度,确保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要根据本地区实际和本部门职能,尽快制定和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措施,明确实施范围和进度,组织推进相关重点任务及重大项目的实施。

(三)形成工作合力。规划实施过程中,各地、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合作,同时积极与国家相关部委进行工作联系,争取国家更多政策和项目支持。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监督检查,及时研究新情况,提出新对策。

二、目标任务。

到2013年,全省物流业进一步健康发展,重要物流枢纽、节点建设和重点物流园区、项目取得成效,物流支持系统初步形成,龙头物流企业培育和高端物流人才培养有所突破,形成符合浙江特色的物流业发展模式。

——全省物流业增加值年均递增15%以上。物流整体运行效率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有所下降。

——有10个物流园区列入省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规划确定的20个重点物流园区中,40%的物流园区年营业收入超10亿元,逐步发挥集聚效应。

——规划确定培育的100家重点物流企业龙头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新增a级物流企业100家(其中5a级2家),形成5个全国知名的物流和供应链集成服务品牌,1家以上物流企业上市。

——培养100名左右具有世界眼光、战略思维、熟悉国际惯例和规则、掌握本行业专业知识的现代物流领军人才。引进600名左右现代物流高端人才和紧缺急需骨干人才,争取6名列入浙江省“海外高层人才引进计划”,1名进入国家“千人计划”。

三、工作分工。

(一)物流枢纽和节点建设。

1、积极推进宁波—舟山港口一体化进程。充分发挥保税港区和保税物流园区的优势,初步建立以宁波—舟山港为核心,以嘉兴港和温州港、台州港为两翼的“三位一体”港航物流服务体系,优化海陆联动的集疏运网络,构筑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宁波市、舟山市、温州市、台州市、嘉兴市,省交通厅、发改委、财政厅、经信委、商务厅、国土资源厅、金融办)。

2、积极推动杭州综合性物流枢纽建设。充分发挥省会城市和航空、公路、铁路和内河航运等设施的优势,以国际空港为依托,以大通关试点城市为契机,合理规划建设物流设施,设立“保税物流园区”、“保税港区”等海关特别监管区,以空港(保税)物流中心为重点,加快形成以城市配送物流、中转物流和航空物流为特色的全省重要的物流综合枢纽。(杭州市,杭州海关,省商务厅、发改委、商检局)。

3、积极推动金华—义乌浙中内陆型物流枢纽建设。以义乌小商品国际贸易平台为依托,围绕大宗商品和国际集装箱两大物流业务体系,加快义乌物流园区和金华国际物流园区建设,突出内陆口岸港和区域中转联运物流中心功能,加强与沿海港口的合作,积极争取设立b型保税物流中心和综合保税区,加快形成以“全球小商品集散中心”为特色的内陆物流枢纽,争取将义乌列为全国性物流节点城市。(金华市、义乌市,省发改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商务厅、交通厅、商检局,杭州海关、宁波海关)。

4、积极推动温州区域性物流枢纽建设。以连接长三角与海西经济区的区位优势为立足点和出发点,合理开发海陆空交通资源,合理规划物流设施建设,创新政策,重点发展第三方物流,助推两业联动发展。(温州市,省发改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交通厅、商务厅)。

5、完善嘉兴、湖州、绍兴、衢州、台州、丽水等地区的物流节点建设。以我省腹地公路、铁路为切入点,加强道路交通建设,配套推进嘉兴等物流节点及其相关物流园区和物流项目的建设,充分发挥各个节点连接物流枢纽,构建物流网络的基础作用。(嘉兴市、湖州市、绍兴市、衢州市、丽水市,省交通厅、发改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商务厅,上海铁路局杭州办事处)。

(二)物流园区和支持系统建设。

6、以专业市场和产业集群物流需求为导向,引导鼓励条件成熟的物流园区申报现代物流业集聚示范区,推动示范区建设和发展,协调解决示范区建设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触发集聚效应。创新物流服务模式和运营组织形式,促进专业市场转型提升和物流服务升级。(省发改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经信委、商务厅,各相关市)。

7、细化物流园区定位分类并确定相应园区评估指标。提高园区土地的综合利用率,注重构建具有信息服务、简易加工、货运代理、连锁配送、仓单质押、保税物流、商检通关等现代物流功能的综合性集聚区。(省发改委、国土资源厅、建设厅、商务厅、经信委、交通厅、质检局、国税局、地税局、邮政局)。

8、完善物流园区管理标准及考核机制。推动园区建立完善的经营、财务、统计、安全等管理制度,确保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和持续改进,定期对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和有效性进行管理评估。考核园区管理组织构架和部门职责,建立各类办事指南、服务规范等制度文本,明确各服务环节岗位职责。(各市,省发改委、国土资源厅、建设厅、商务厅、经信委、交通厅、质检局)。

9、推动物流园区政务、商务平台建设。在物流园区内设置工商、海关、检验检疫等政府机构的办事窗口,并按照相关规定,接入其信息平台。物流园区要采用计算机信息系统,加强园区运营管理,建设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发挥公共信息服务、网上监督等功能,及时提供园区管理信息和企业服务信息。(各市,省经信委、商务厅、交通厅、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浙江检验检疫局、宁波检验检疫局、杭州海关、宁波海关)。

10、推动第三方供应链物流平台建设。以原辅材料采购和仓储金融质押为核心功能,以盘活产业集群区域内企业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资产为目标,为中小企业解决融资困局和生产资料集约采购,建设形成第三方供应链物流集成服务基地建设,促进我省工业原料采购与生产企业供应链物流公共平台的大发展,为产业集群转型升级提供物流保障。(各市,省发改委、国土资源厅、商务厅、金融办)。

11、规划确定的20个重点物流园区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强化土地、资金、人才等要素保障,加快省重大物流项目供地机制,争推进一批物流重点项目尽早落地。(各有关市,省发改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人力社保厅)。

(三)城乡配送基础网络建设。

12、加快城市配送物流建设。以杭州城市配送物流体系建设为重点,引导专业运输企业应用现代物流管理技术,开展城市配送,提高配送专业化水平,鼓励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采取措施,为城市货物配送和快递服务货运车辆进城、停靠、装卸作业等提供便利条件,鼓励企业采取连锁式经营,完善城市物流配送网络。(各市,省商务厅、工商局、交通厅)。

13、加快推进网货配送物流建设。大力发展网货配送与速递物流业务,为物流仓储、分拨、配送和快递业发展提供市场需求,助推电子商务成为我省物流业发展的特色优势产业。用好用足国家邮政政策,充分发挥邮政在快递物流领域的带动作用,整合社会配送与物流快递企业,加快建设覆盖全省的网货配送布局,打造低成本高效率的网货配送与快递物流公共平台。(省邮政管理局、商务厅、经信委)。

14、促进快递物流同步发展。发挥邮政快递网络和交通运输部门小件快运网络基础作用,鼓励民营快递企业积极加入到物流服务市场。解决快递物流、配送车辆进城通行、停靠和装卸作业问题,推动全省快递物流业务大发展。(省邮政管理局、交通厅、商务厅、工商局)。

(四)重点物流项目建设。

15、积极推进省重点物流项目。优先纳入省服务业重大项目计划,优先申报国家有关扶持资金和优先安排省服务业引导资金,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矛盾和困难。(各有关市,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

16、形成一批专业化物流企业。鼓励生产和贸易企业按照分工协作的原则,推进主辅分离,促使其剥离物流业务,进入第三方物流市场,促进企业内部物流社会化。同时,适当放宽政策条件,营造有利环境,降低门槛,引导企业开展专业化经营,按照生产服务型、货运服务型、商贸服务型和综合服务型等模式引导发展。(省工商局、发改委、经信委、商务厅、地税局)。

17、发展一批骨干物流企业。利用我省优越的发展条件,特别是港口条件,面向境外引进一批国际著名的物流企业,支持重点物流企业培育品牌,加快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加强培育重点物流企业,将其优先列入省级服务业重点企业,享受相关政策支持。继续开展a级物流企业评估、“守行规、讲诚信”先进物流企业评选等工作,发掘龙头骨干企业潜力,带动行业发展。(省发改委、经信委、质监局、工商局、商务厅)。

18、整合一批现代物流企业。鼓励现有运输、仓储、货代、联运、快递企业的功能整合和服务延伸,积极发展多式联运、厢式货车运输、重型车辆、甩挂运输以及重点物资的散装运输等现代运输方式。促进物流企业通过参股、控股、合资等多种形式进行资产重组,提高企业自己竞争力和国际化水平。(各有关市,省发改委、交通厅、商务厅、工商局、邮政管理局)。

(六)物流标准化、信息化和高新技术应用。

19、鼓励物流企业采用先进技术推进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支持专业物流业务运营所需软件的开发、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和道路、水运、铁路、航空等货物信息网络的开发,提高物流企业信息资源利用水平,通过运用条形码、智能标签、无线射频识别等技术,提高物流运营效率。(省经信委、交通厅、发改委、商务厅、工商局)。

(七)物流高级人才培养。

20、继续推进实施高级物流人才培养项目,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社团和企业在引才育才中的主体作用,形成校校、校企结合的物流综合培训体系。(省发改委、人力社保厅、财政厅、教育厅)。

21、鼓励各类物流人才来浙创业和工作,对物流高级人才,在税收缴纳方。

面给予优惠政策,在职称评定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企业因引进物流高级人才产生的有关住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费用,列入成本核算。(省发改委、人力社保厅、财政厅、教育厅)。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推进机制。建立省、市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联动推进机制,明确各自责任,定期召开联席工作会议。将物流发展情况列为对各级有关部门工作考核的内容。各级有关部门要重视物流工作,支持物流工作,加强工作交流,加大宣传力度,合力推进物流业发展。

(三)完善统计制度。加强物流统计基础工作,认真落实浙江省物流业统计实施方案。全面做好社会物流统计核算和重点物流园区、重点物流项目、重点物流企业物流统计调查工作,建立全社会物流统计核算制度。进一步完善物流相关刊物、网站的编制维护工作机制,定期反映我省物流发展情况,搭建起沟通政府、企业、科研院所和协会的信息沟通平台。

(四)改善发展环境。建立健全物流服务平台。深入研究制约物流业发展的困难和障碍,区别物流用地不同类型,实施差别化的地价政策。加强物流新技术的自主研发,推进物流技术创新和应用。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加快物流业发展的重要性、目标任务、政策举措,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物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物流业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上述任务分工,对涉及本部门的工作进一步分解细化,抓紧制定具体措施,认真抓好落实。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的工作,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组织协调,其他部门要密切配合。相关单位要及时跟踪工作进展情况,重大问题及时上报。

养护公司十二五发展规划篇二

“十二五”时期,是辽阳进一步改善城市人居生活环境,加快城镇化进程,建设特大型城市的关键时期。为充分发挥房地产业在我市社会和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更有效地保持我市房地产业又快又好发展,拉动地区经济增长,制定《辽阳市房地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发展规划范围为辽阳县、灯塔市、白塔区、文圣区、河东新城、太子河区、宏伟区和弓长岭区城市规划区。规划期内,凡在规划范围内进行的房地产开发活动,应符合本规划及本规划的年度计划。与房地产开发相关的各项政策、计划均应与本规划基本协调。

一、“十一五”时期主要成就。

“十一五”时期是极不平凡的五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及全球金融危机等不利因素,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加快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和沈阳经济区获批国家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造示范区的历史机遇,积极应对房地产业发展的变化,通过招商引资,来辽进行房地产开发的企业不断增加,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城市人居水平得到不断提高,城市建设成效显著,城乡面貌变化较大。

(一)房地产市场供应体系得以优化和完善。

“十一五”期间,我市在稳步推进商品住宅、商业地产开发的基础上,加大了政策性保障性住房和工业地产建设,逐步形成了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住房为辅的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住宅地产、商业地产、工业地产共同发展,房地产市场形成平稳健康发展局面。

“十一五”期间,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174亿元,年均增长63%;房地产施工面积完成1734万平方米,年均增长63%;新开工面积1056万平方米,年均增长52%;房地产竣工面积457万平方米,年均增长49%。房地产销售面积完成595万平方米,年均增长55%;销售额完成166亿元,年均增长9%;在满足全市居民住房需求的同时,拉动了全市经济发展。

“十一五”期间,投资25.07亿元,建设保障性住房109万平方米,解决了16803户低收入、特困家庭的住房。其中,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投资20.7亿元,竣工面积90万平方米,满足了12097户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对稳定住房价格和房地产业平稳发展起到了积极保障作用。廉租住房建设投资4.37亿元,竣工面积19万平方米,解决了全市4706户特困家庭的住房困难。

到“十一五”期末,城市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为22.78平方米(预计全省人均住宅建筑面积27平方米),与“十五”时期的19.99平方米相比,增加2.79平方米。

(三)房地产开发建设规模的增大,为城市建设腾出了发展空间。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断壮大,“十一五”时期达到126家,比“十五”翻一番。为发展城市空间,提升城市品位和社会经济发展,改善人居生活环境等方面做出较大贡献,同时带动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十一五”期间,完成了丽景茗城、龙鼎山庄、水月翰宫、罗马假日、文城尚品、阳光尊邸等6个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以上规模小区的开发建设;完成了二纸箱棚户区改造、梧桐雅居、碧景家园、天福新城、雅居园、龙源小区、风和日丽等7个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规模小区的开发建设;极大的满足了不同阶层居民的住房需求。

二、“十二五”时期发展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为主题。坚持新城开发和老城提升、互相促进、协调发展相结合,加快全域城镇化进程。着力优化住房供应结构,大力发展普通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适当建设公租房,满足不同收入阶层居民住房需求;实施低碳发展战略,积极建设绿色低碳住房,促进房地产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主要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十二五”时期,进一步加大老城区改造力度,基本完成城市210万平方米平房区改造;完成主要街巷沿街老旧楼改建,三年内完成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建设一批高档次大规模绿色低碳住宅小区,建成望京花园、恒大绿洲、锦绣澜湾、澜湾国际、泛美华庭、金域明珠、高尔夫新城、京都城、晟宝龙广场、龙翔家园、繁荣家园、中泽城等12个20万平方米以上、博大雅居、水御林溪、英伦华府等10个10万平方米以上住宅小区;住房结构从多层建筑逐步向高层建筑发展,不断提升城市形象;在大力发展普通住房的同时,建设一定规模保障性住房和部分公租房,以满足不同层次居民住房需求,到“十二五”期末,城市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达到32平方米(达到全省“十二五”期末人均居住水平)。

“十二五”期间,房地产业施工面积4986万平方米(住宅地产3567万平方米;商业地产657万平方米;工业地产762万平方米),比“十一五”时期的1734万平方米,增长188%,年均增长8%;新开工面积2063万平方米(住宅地产1262万平方米;商业地产298万平方米;工业地产503万平方米),比“十一五”时期的1056万平方米,增长95%,年均增长8%;商品房销售面积1332万平方米,比“十一五”时期的595万平方米增长124%,年均增长18%;商品房销售额459亿元,比“十一五”时期的166亿元增长176%,年均增长15%;总投资473亿元,比“十一五”时期的174亿元增长172%,年均增长15%。

2.年度目标。2011年,施工面积850万平方米(住宅地产608万平方米;商业地产112万平方米;工业地产130万平方米);新开工面积352万平方米(住宅地产215万平方米;商业地产51万平方米;工业地产86万平方米);销售面积186万平方米;销售额69亿元;投资额71亿元。

2012年,施工面积918万平方米(住宅地产657万平方米;商业地产121万平方米;工业地产140万平方米);新开工面积380万平方米(住宅地产232万平方米;商业地产55万平方米;工业地产93万平方米);销售面积220万平方米;销售额79亿元;投资额81亿元。

2013年,施工面积991万平方米(住宅地产709万平方米;商业地产131万平方米;工业地产151万平方米);新开工面积410万平方米(住宅地产251万平方米;商业地产59万平方米;工业地产100万平方米)销售面积259万平方米;销售额90亿元;投资额93亿元。

2014年,施工面积1071万平方米(住宅地产766万平方米;商业地产141万平方米;工业地产164万平方米);新开工面积443万平方米(住宅地产271万平方米;商业地产64万平方米;工业地产108万平方米);销售面积306万平方米;销售额103亿元;投资额106亿元。

2015年,施工面积1156平方米(住宅地产827万平方米;商业地产152万平方米;工业地产177万平方米);新开工面积478万平方米(住宅地产293万平方米;商业地产69万平方米;工业地产116万平方米);销售面积361万平方米;销售额118亿元;投资额122亿元。

(三)重点发展方向。

紧紧围绕市委实施五大发展战略、建设特大型城市为中心,以河东新城和新城新市镇建设为重点发展方向;以老城区建设、城南商住区开发、平房区改造、城市棚户区改造和城中村建设带动住宅地产;以西关商业区改造、汤河温泉旅游开发带动商业地产;以芳烃产业集群、工业铝材产业集群、日用化工产业集群、装备制造产业集群等带动工业地产。全面提升我市在全省的地位,把辽阳建设成为新老城区跨河而立的滨水型和宜居型城市。

(四)主要措施。

1.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形成五种良好风气,为把我市建设成为特大型城市,在全市房地产行业提供良好的作风保障。

2.提高办事效率,解决实际问题,一手抓房地产业开发建设,一手促进商品房销售。

一是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建设项目的审批时限。以“大建设,大发展,大服务,大谋划,大协调”主线来搭建服务平台,启动大建设的引擎,开创房地产业开发建设新局面。

二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棚户区改造、城市出入口改造、老城区开发建设、平房区和沿街危旧楼改建,彻底改变城区面貌。

三是适时举办房地产交易大会,为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和居民购房搭建平台,降低居民购房费用,拓宽开发企业销售渠道。

3.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房地产调控政策,以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坚持市场化的基本方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不断完善以市场为主导的多渠道、多层次住房分类供应体系。达到住房供求总量基本平衡、供应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满足中低收入水平家庭和困难群众的住房需求。

4.调整住房供应结构。规划期内,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建设适量的保障性住房,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

5.健全房地产开发用地计划供应制度,以节约和集约用地、严格保护耕地为指导方针,实施高效、集约的住房用地供应政策,保证住房用地供应。重点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其年度供应量不得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继续停止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供应,严格限制低密度、大套型住房土地供应;积极盘活、挖潜存量国有建设用地。

6.坚持区域住房发展合理布局。按照住房建设与产业发展和城市建设相协调的原则,结合我市土地资源特征和人口增长特点,以河东新城、新城新市镇、城市出入口改造、老旧楼改建、平房区改造、城市南部等地区作为新增住房建设重点发展地区,在土地供应、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和建设资金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

7.加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改造和完善老城区的市政基础设施,解决铁路制约城市西部发展的瓶颈,加快新区的市政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为房地产开发建设创造基础条件。

8.严格控制被动性住房需求。按照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房屋征收,合理确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规模,减缓被动性住房需求的过快增长。

9.积极规范住房二级市场和房屋租赁市场。引导居民通过换购、租赁等方式,合理改善居住条件,优化住房资源配置,多渠道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住房供应。加强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管理,完善房地产市场中介服务体系。

10.发挥税收、信贷政策对房地产市场的调节作用、加强对住房建设规划工作的监督、监察,加大查处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恶意炒作、哄抬房价力度,严格执行国家调控政策。

养护公司十二五发展规划篇三

现代物流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成为经济发展新的推动力和衡量一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对于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经济运行质量与效益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当前,我市已进入工业化中期,制造业基础较为深厚,信息化水平相对较高,加之江苏沿海开发上升至国家战略层面,正是提升现代物流业的良好时期。为发挥我市独特的区位优势,力促物流业与制造业、流通业联动发展,力争建立高水平的现代物流体系,推进现代物流业社会化、特色化、规模化和信息化发展,根据国务院《物流业调整与振兴规划》及《江苏省物流发展规划纲要》,特制定本规划。规划期为2011~2015年。

一、发展现状及前景。

(一)发展概况。

1.物流产业稳步发展、产业联动初现成效。

物流业发展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近年来,南通经济总量不断扩大,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物流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经济条件。2005年起,gdp增幅连续五年居江苏省及长三角各城市领先地位。基础制造产业运行平稳,新兴制造产业发展良好。2010年,全市规模工业完成增加值1721.8亿元,总量和增幅均位居全省第四。制造业的长足发展培育了南通第三方物流需求,物流业呈现平稳较快增长态势。从2007年至2010年,物流业增加值从134.9亿元增至208亿元,年均增长15.53%;全社会物流总额从6459.92亿元增至10565亿元,年均增长17.82%;全市已有一批制造业、流通业等企业开始采用现代物流管理理念、方法和技术,创新物流管理模式,实施物流业务外包,由此引领物流企业的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社会物流总成本进一步降低。

2.综合交通日益发达、物流枢纽不断完善。

我市已初步形成以港口、公路运输为主体,铁路、水运、航空、管道等多种运输方式相配套,功能比较齐全的现代化综合运输体系。南通港布局日趋合理,“一港十一区”格局已然形成。苏通大桥、崇启大桥、崇海大桥、沪通铁路跨江大桥等“四桥五渡”的过江大通道框架基本确立;宁启高速、沿海高速、海启高速等高速公路网和“五横七纵一环”干线公路网全面构建。至2010年底,高速公路通车里程344.7公里,一级公路通车里程1071.7公里,全社会公路总里程20866.4公里;4c级南通兴东机场逐步成为上海国际航空枢纽的重要成员;宁启铁路、新长铁路全面建成,海洋铁路、宁启铁路复线电气化改造全面启动,沪通铁路、宁启铁路南通至启东段、新长铁路海安至盐城扩能改造等干线铁路及港口铁路支线即将开工建设。铁路营业里程142公里,铁路客运站3个,货运站4个。南通内河航道网络四通八达,共有航道294条,总里程约3516公里,其中等级航道33条,里程约1215公里。天然气管道实现从无到有,“西气东输”南通段全长114公里,建成后天然气年输送能力将达40亿立方米。不断完善的交通运输体系为物流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设施保障。

3.物流企业多元发展、信息化进程逐步加快。

“十一五”期间,物流企业迅速成长,形成了多种所有制、多种服务模式、多层次的物流企业群体。截止2010年,工商部门登记物流企业约1000家,服务模式涵盖运输型、仓储型、综合型、服务技术型企业等多种形态。其中,全国4a级物流企业4家,省重点物流企业(基地)10家。在物流企业数量快速增长的同时,一批初具雏形的第三方物流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南通港口集团、交运物流、大地物流、飞鹤物流、杰旺物流等企业初步具备仓储、运输、配送、中转等综合物流服务功能。物流企业运行质量不断提高。2010年,全市物流收入前二十名物流企业共实现主营收入55.39亿元,利润5.37亿元,纳税3.2亿元。南通交运集团被评为全省示范物流企业,南通大地物流有限公司名列江苏省物流企业五十强。物流企业信息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南通港口集团加快港航edi(电子数据交换)系统建设,率先实现与上海港航edi(电子数据交换)系统联网。一批物流企业也相继建成了内部网络信息平台,采用gps系统、互联网等先进技术,实现资源共享、数据共用、信息互通。信息化步伐的加快为现代物流业发展提供了必要的信息技术支撑和快捷的信息传输网络。

4.重点项目不断推进、园区建设开始起步。

目前,全市在建亿元以上重点物流项目25个,总投资约175亿元。总投资30亿元的南通农副产品物流交易中心项目启动建设;总投资10亿元的南通交运物流中心开始规划;大地物流国际物流中心一期已建成投入运营,二期正在加快施工;南通汽运集团志浩家纺物流中心二期即将竣工;中外运物流配送中心、崇川区钢材物流交易中心、海安弘润达钢材交易加工仓储物流中心等项目开始启动。此外,如皋港熔盛物流、如皋保税物流中心、吕四港物流中心、通州江虹物流仓储中心等一批重点项目建设也取得了新的进展。全市重点物流园区建设启动,物流企业空间集聚趋势明显。以港口物流为切入点,依托滨江临海的区位优势,南通港口综合物流园区、如皋港现代物流基地、洋口港物流园区、吕四港物流园区初具雏形;依托家纺、生物制药、船舶制造等特色产业,形成了海门叠石桥国际家纺物流中心、海安苏中医药物流中心和通州汇晟船舶钢结构配送物流中心等多个专业物流中心;以完善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为基础,南通火车站站北物流园、南通机场空港物流园区、海安现代综合物流园等货运枢纽型及转运配送型特色物流园区逐步建成。

(二)主要存在问题。

以现代物流标准衡量,我市物流业尚处于传统物流业态相对成熟、现代物流初具雏型阶段,与国际国内先进水平还有较大差距。全社会物流运行效率偏低,社会化物流需求不足和专业化物流供给能力不足的问题同时存在,导致我市独特的区位和交通优势未能有效转化,加之与周边城市同质化竞争加剧,物流业面临空间扩张受阻的压力。具体而言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是现代物流观念滞后。大多数企业和部门,还没有充分认识到现代物流对降低成本、增加利润、改善投资环境的重要意义。部分制造、商贸企业仍然热衷于“大而全”、“小而全”的物流运作模式,不愿把物流业务外包给专业第三方物流企业来经营;部分物流企业对先进的物流理念认识不足,满足于提供仓储、运输等单一化的传统服务,多功能、综合性、一体化物流服务水平较低,物流服务的组织化和集约化程度亟待提高。

二是物流基础设施薄弱。我市物流基础设施虽初具规模,但作为物流系统两个重要因素的节点和线路发展不平衡。现代物流节点建设不到位,物流园区(中心)建设刚刚起步,缺乏现代化的综合型物流园区。港口、公路、铁路、航空等各个物流线路分散独立设置,难以贯通衔接,导致物流供需脱节,现代物流方式难以有效运作。

三是物流企业单体规模偏小。2010年,全市136家重点物流企业中,物流主营收入2亿元以上的有7家(不包括基地),仅占5%,能够提供综合物流服务功能的仅6家。物流企业经营水平不高,服务方式和手段比较传统单一,仅局限于提供运输和仓储服务,流通加工、物流信息服务和物流成本控制等物流增值服务拓展不够,尤其是物流方案设计、全程物流服务等更高层次的物流服务尚未全面展开。

四是信息化水平较低。一方面,作为物流服务方的物流企业很少采用条形码技术(bar-coding)和射频识别技术(rfid),提高信息采集效率和准确性;另一方面,作为物流需求方的工商企业综合运用物资采购系统(mrp)、企业资源管理(erp)等物流信息管理系统偏少,市区仅20家左右,全市大约50家。我市公共物流信息交换平台建设尚处于初级阶段,缺乏以电子数据交换(edi)、互联网等网络技术为支撑的物流信息平台,极大影响了企业运作效率和行业整体竞争力的提高。

五是现代物流人才缺乏。目前我市现代物流知识、技术教育和培训工作尚未启动,社会对现代物流管理、物流信息处理技术等与现代物流业发展密切相关的知识知之较少,物流专业人才不足,特别是高级物流管理人才十分稀缺。

(三)发展前景。

1.长三角物流联动深化、区位优势凸显。

南通处于江苏沿海与长三角的叠加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江苏沿海开发两大国家战略的实施与推进,给我市物流业发展带来了重大机遇。长三角地区经济呈现“产业成链、企业成群”的特征,强大的经济总量催生了巨大的物流需求市场。随着国务院《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等规划的出台与实施,长三角流域的物流规划进一步衔接,标志着长三角一体化深入推进,南通市将全面融入长三角经济循环体系,分享物流市场,成为长三角北翼和上海经济圈重要的物流中心城市之一。与此同时,上海主动面向长三角推进同城化发展。随着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步伐的加快,其大宗物资的集散能力必将大幅提高,上海区域物流将呈现扩散之势,向临近地区渗透和转移。南通腹地广阔,已进入上海一小时都市圈,加之江苏沿海开发上升至国家战略层面,物流业发展潜能将得以进一步挖掘,南通承接上海物流转移的优势明显,是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北翼的物流中转基地最佳选择地,必将发展成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北翼副中心。

2.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需求拉动增强。

现代物流业的发展离不开现代信息技术的支持,是两化融合的重要突破口之一。借助信息技术条件下强大的信息处理能力,两化融合必将促使现代物流业大力发展。“十二五”期间,全市将大力培育两化融合、三网融合、物联网、新一代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发展催生的新兴产业,并通过进一步发展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商务是现代物流的一种表现形式,是应用电子化手段实现物流商务运作的过程),积极拓展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与服务、供应链管理、加密与电子认证、在线支付、多式联运等现代服务,以新应用、新服务带动新增长,从而带来物流需求“量”的扩张和“质”的提升,拉动物流业不断发展。

3.综合交通体系构建、服务功能拓展。

交通运输是物流业的重要基础,在物流业链条中发挥着桥梁和纽带作用。“十二五”期间,我市将初步形成“功能完善、能力充分、衔接顺畅、安全环保”的综合交通体系格局,交通枢纽服务功能将进一步拓展。港口建设基本满足长三角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江苏沿海开发战略要求,货物吞吐量达2.5亿吨,集装箱吞吐量达150万teu。公路形成“三横三纵三联”高速公路网和“七横九纵”普通干线公路骨干网,通车里程320公里、普通干线公路总里程达到1300公里。铁路“二纵二横”干线网的不断完善,铁路营业里程将达362公里,实现南通到上海一小时、到南京两小时目标,初步打造成长三角北翼区域性的铁路枢纽和中转中心。民航机场通过机场改造扩建后,建设成4d级兼顾4e级的机场,逐步成为上海国际航空枢纽的重要成员中型机场,通用航空基地。内河航道“三纵四横”干线网的建设,全市等级航道总里程将达到770公里。随着公路、铁路、机场、港口等交通设施逐步实现一体化衔接,物流枢纽服务功能进一步拓展。

二、指导思想及发展模式定位、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促进产业升级、服务民生改善、提升城市功能为立足点,以加快发展和提升质态为主线,以功能完善、衔接顺畅的综合交通体系为基础,依托特色支柱产业,形成体现南通区域和产业特色的综合型港口物流、枢纽转运型物流、专业市场型物流、都市消费品配送物流、农产品冷链物流和保税物流,推动现代物流业运作一体化、技术电子化、服务标准化、管理信息化发展,增强服务长三角、辐射长江中上游的能力,为南通打造长三角北翼经济中心、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初步实现基本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模式及功能定位。

发展模式定位:物流业发展模式因经济增长方式而异。一方面,南通滨江临海、紧邻上海、连通苏北,具有发展物流业的独特区位优势;另一方面,南通具有重大装备制造业和现代家纺业等特色产业的比较优势。因此,南通物流业发展模式定位为港口带动型、工业带动型、交通枢纽带动型、商业带动型的综合发展模式,从建设物流业空间载体、培育物流市场主体、优化物流基础设施、构筑物流信息平台四个方面推动现代物流业的发展壮大。

功能定位:江苏省重要物流枢纽城市和江海联运枢纽,联系江苏省南部与中北部地区的物流门户;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北翼分中心;服务长三角及苏北、辐射长江中下游、沟通南北和连接海内外的长三角北翼现代物流中心。

(三)发展目标。

1.总体发展目标:充分发挥南通独特的区位优势,以完善、顺畅的综合交通体系为基础,依托特色支柱产业,力促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加大重点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打造一批现代物流园区(基地、中心),培育一批现代物流企业,推进一批重点物流项目,搭建全市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初步形成体现南通区位优势及产业特色的规模化、信息化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进一步确立我市在长三角、华东乃至全国供应链中的节点地位,将南通建设成为长三角北翼现代物流中心。

2.主要物流指标:

——全市物流业增加值实现330亿元,年均增长12%左右;

——全市社会物流总量6亿吨,年均增长12%左右,其中,港口吞吐量2.5亿吨;

——全市社会物流总额16000亿元;

——全市社会物流总费用占gdp比率降至14%;

——全市物流业务收入亿元以上物流企业达到30家,全市国家a级及以上物流企业20家,江苏省重点物流企业(基地)25家。

三、总体布局及主要任务。

(一)总体布局。

立足我市物流空间布局的现实基础,综合考虑物流需求、货运枢纽、产业聚集区等影响因素,按照沿江沿海港口群、沿中心城镇、沿交通枢纽和沿产业集群的布局原则,“十二五”期间,全市重点规划打造四大物流产业带,衔接五大物流通道,建设五类物流园区(基地、中心),初步形成以临港综合型物流园区(基地)为核心,以生产服务型、货运枢纽型物流园区(中心)为配套,以市场配套型、城市配送型物流中心为延伸的层次分明的“九园区(基地)、十中心”物流空间体系框架。

1.打造四大物流产业带。

打造四大集聚发展、连通快捷、服务产业的物流产业带。

(1)沿江沿海港口群物流产业带。重点服务临港产业,发挥港区公、铁、水等多种集疏方式优势,以国际物流、区域物流为主,重点发展原材料及产成品、能源、液体化工等大宗散货的中转配送、集装箱运输以及散杂货中转和运输。

(2)沿产业集聚区物流产业带。重点发展家纺原料及成品、绣品及轻纺产品、船舶、机械电子、精细化工、新能源装备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仓储、加工、中转及配送;逐步开展原材料精细加工、半成品组装和产成品包装、分装等流通加工服务,增强生产性物流服务功能,构建现代化的工业原材料及产品展示采购与交易平台。

(3)沿交通货运枢纽物流产业带。积极推进以主要港区、机场、铁路枢纽为依托的货运枢纽建设,实现综合交通的有机衔接,带动货运枢纽及区域转运物流园区(中心)建设。

(4)沿中心城区、中心城镇物流产业带。构建由商贸批发、连锁零售两个层次和生产资料、日用工业品、农产品三类产品组成的物流配送体系,积极发展市域共同配送。

2.衔接五大物流通道。

在四大产业带之间有效衔接五大物流通道,发挥各种运输方式的组合效率和整体优势,按照“货运无缝衔接”的原则,发展综合性物流园区(基地、中心)。

四、通州湾等六大港区,是南通港综合运输的核心枢纽,为长江中下游和中西部地区提供服务;公用港区包括南通、江海等两大港区,主要为腹地经济发展提供公共运输服务;工业港区包括天生港、任港、富民、启海等四大港区,主要为后方开发区或工业园区的临港工业发展服务。到2015年,南通港口货物吞吐量达到2.5亿吨,集装箱吞吐量达到150万teu。依托港口综合运输枢纽,大力发展港口物流,建设与港口相衔接的现代物流园区,实现港园联动发展。统筹协调各种运输方式,加强“三纵四横”内河航道干线网及内河港口建设,大力发展江海内河联运及水陆联运,初步形成港区内集疏运体系。

(2)铁路物流通道:铁路物流是综合物流系统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板块。“十二五”期间,南通铁路将形成以新长铁路、沪通铁路、宁启铁路、海洋铁路“两纵两横”的干线铁路和宁通城际铁路、通苏嘉城际铁路、泰州至南通至启东沿江城际“一横两纵”对外城际轨道为主骨架,铁路支线及专用线、城市轨道交通线为辅助的多层次铁路网络。到2015年,我市铁路营业里程将达到362公里,复线率达到50%以上,电气化率达到100%,路网密度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南通将初步建设成为长三角北翼区域性铁路枢纽和中转中心。

(3)公路物流通道:公路通道是物流通道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十二五”期间,南通高速公路网将形成环城高速、江海启高速和中环高速以及从南通市出发的四个方向的通宁高速、通盐高速、通洋高速和通启高速等的空间布局。形成“三横三纵三联”高速公路网,通车里程320公里。普通干线公路基本建成以一级公路为主的“七横九纵”骨干网,总里程达到1300公里。

(4)民航物流通道:依托民航通道,大力发展高附加值的航空物流。南通兴东机场将建设成为国内中型机场,飞行区等级指标为4d兼顾e类飞机的起降要求,发展成为服务上海航空枢纽的机场。

(5)管道物流通道:建成扬州至南通市区天然气运输管网,建成“西气东输”第二气源如东lng运输配套管网。逐步形成以天然气、沿江沿海原油及成品油运输共同构成的管道运输体系。

3.建设五类物流园区(基地、中心)。

沿四大物流产业带及五大物流通道,重点规划建设物流基地、物流园区和专业配送中心三个层次的物流节点,形成不同功能的物流节点在空间上的相对集聚。

(1)依托港口物流,大力发展沿江沿海综合物流园区(基地)。港口物流是南通物流业的主体。发挥南通港区布局合理、配套服务齐全,公、铁、水集疏运体系完善的优势,以港口物流带动沿江沿海综合物流园区建设。重点发展南通港口综合物流园区、如皋港物流基地、洋口港物流园区、启东吕四物流园区。

(2)依托特色产业,大力发展生产服务型物流园区(中心)。在积极推进船舶、家纺、机械、电子、精细化工、新能源装备等特色产业板块发展的同时,加快产业协调,导入现代物流,满足不断增长的工业物流需求,形成相互渗透、联动发展的格局,真正体现物流业作为制造业配套服务的生产性服务业特质。大力发展紧邻工业集中区、工业园区的海门叠石桥物流园区、中国家纺城物流中心、海安棉花物流中心、海安粮食物流中心、天汾电动工具物流中心等生产服务型物流园区。

(3)依托交通体系,大力发展货运枢纽型物流园区(中心)。将“交通优势”转换为“物流优势”,促进综合运输枢纽合理布局和各种运输方式优势互补,逐步实现各种运输方式“无缝衔接”。积极拓展交通枢纽服务功能,新建港站枢纽运输功能和物流功能统一规划、同步建设,现有港站枢纽改造植入物流服务功能,加强港站枢纽与后方物流园区的衔接。重点发展南通火车站站北物流园、南通机场空港物流园。

(4)依托专业市场,大力发展市场配套型物流园区(中心)。专业市场和物流业是密不可分、相互关联的两个产业。专业市场是重要的物流节点。将专业市场与物流相结合,以市场为导向建设各类具有特色的专业配送中心。重点发展天一路物流园区、南通农副产品物流中心、吕四盈港市场物流交易中心。

(5)依托商贸流通,大力发展城市配送型物流园区(中心)。大力发展为所在区域或特定商品的贸易活动创造集中交易和区域运输、城市配送服务的商贸型物流园区。重点建设通富路物流中心、海门大千物流中心。

“十二五”末,在市域范围内基本完成“九园区(基地)、十中心”空间布局。

“十二五”期间全市重点物流园区(基地、中心)一览表。

(二)主要任务。

1.推动重点领域物流发展。大力发展产业物流。推动船舶、电子、石化、医药、装备制造等产业物流发展,建立科学合理的专业化物流服务体系。加强石油、煤炭、重要矿产品等物流设施建设,建立能源和原材料物流体系。努力发展高端物流。调整物流行业内部产业结构,大力发展关联度强、贡献率大、科技含量高的高端物流行业。重点发展航空快递运输、集装箱运输、多式联运、第三方物流、物流咨询和国际货代等业务。积极发展绿色物流。将传统物流只关注生产到消费的流通过程,延伸至消费到再生产的流通过程,包括废旧商品的循环流通和废弃物的处置、运输、管理,建立高效的回收物流系统,综合利用再生资源,缓解资源约束,减轻环境污染,实现物流业的可持续发展。

2.加强物流设施体系建设。与全市综合交通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规划有效衔接,实现物流设施的合理布局。结合全市产业布局及结构特点,加大与口岸、专业市场、产业园区相配套的物流设施建设。以促进现代物流发展、强化多种运输方式衔接为重点,积极推进以主要港区、机场、铁路枢纽为依托的货运枢纽建设,加强物流园区与综合交通体系的有效衔接,为现代物流发展提供有力的设施保障。十二五期间,围绕“一核四中心”规划初步形成11个综合货运枢纽,包括“一核”范围的南通港物流园区、南通火车北站物流园区、空港物流园区、南通火车东站物流园区、南通纺织物流园区、南通农副产品物流园区、海安物流园区、如皋港区货运枢纽、洋口港区物流园区、吕四港区物流园区、通州湾港区物流园区。

3.构建多层次企业集群。新设一批第三方物流企业。鼓励制造企业按照分工协作的原则,推进主辅分离,剥离和外包物流业务,分设物流企业,并逐步向第三方物流企业转型。引导制造企业与物流企业通过参股、控股、兼并、合资等多种形式进行资产重组,联合组建第三方物流企业。提升一批传统型物流企业。以南通港口集团、交运物流、大地物流等企业为龙头,扶持一批核心竞争力强、规模较大的物流企业集团,加快提高综合物流服务能力,大力发展增值型、创新型业务,推动物流企业向专业领域渗透。走出一批外向型物流企业。引导物流企业向国际化、网络化方向发展,通过项目融资、股权转让等方式与国内外先进物流企业合作。鼓励本地物流企业到国内外设立分公司或办事处,加快融入国际物流合作体系。引进一批总部型现代物流企业。充分利用我市的港口优势和开放合作平台,以及发达国家和地区服务产业加快转移的有利时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行制造业和服务业一体化招商战略,引进一批跨市、跨省、跨国网络化经营的现代物流企业,鼓励其在南通建立区域总部或营运中心。(“十二五”期间全市重点发展物流企业见附件1)。

4.全面推进产业联动发展。大力推动现代物流业与制造业、流通业互动发展,引导制造业与物流业立足产业链合作,寻求共同发展。鼓励大中型制造企业设置专门的物流业务管理机构,整合剥离内部物流业务流程,扩大物流外包需求;重点发展适应现代制造业物流需要的,为船舶、石化、纺织、轻工、装备制造业、电子信息、医药等行业服务的专业化物流企业。鼓励有条件的制造企业瞄准物流市场需求,积极开发、研制能有效提高物流效率的运输、搬运装、仓储等物流设施,研发生产集装箱牵引车、冷藏车、叉车、吊车等专用车辆和托盘、集装箱、起重机等物流设备,以及包装、条码、标志印刷、信息管理等的技术装备,使物流设备生产行业成为我市装备制造业新的增长点;推动“制造业物流专业化发展示范工程”建设,加快电子标签、无线测控、移动物流信息服务技术等信息技术在制造业物流中的应用,扩大工业集聚区物流信息平台联网范围。

5.积极扶持重点物流项目。“十二五”期间,市区重点推进南通农副产品物流中心、顺丰速运南通航空枢纽中心、南通交运物流中心等项目;启东市重点推进吕四港物流中心项目;海门市重点推进叠石桥国际物流中心、瑞典索亚汽车物流项目;如东县重点推进洋口港开发区管线桥、洋口港太阳岛10万吨液化品码头项目;如皋市重点推进如皋港基地的保税中心、熔盛物流项目、永晖800万吨洗选煤项目、金盛全球建材家居采购中心项目;海安县重点推进苏中综合物流园、江海高速综合物流中心等项目。(“十二五”期间全市重点项目发展计划见附件2)。

6.推动物流信息化进程。信息化是发展现代物流的核心。物流信息化是物流合理化的重要途径之一。以第四方物流平台建设为抓手,推动物联网技术的开发和应用,推进全市物流信息公共平台建设,提升区域物流整体发展水平。积极推动物流企业采用条形码技术(bar-coding)和射频识别技术(rfid),提高信息采集效率和准确性;采用基于互联网的电子数据交换技术(webedi)进行企业内外的信息传输,实现订单录入、处理、跟踪、结算等业务处理的无纸化;应用仓库管理系统(wms)和运输管理系统(tms)来提高运输与仓储效率;运用新型的供应链管理技术,实现供应链伙伴之间的协同商务,降低供应链的物流总成本;运用网上采购辅助材料、网上销售多余库存以及通过电子物流服务商进行仓储与运输交易等手段,降低物流成本。

四、发展措施及规划实施。

(一)发展措施。

1.建立协调推进机制。

现代物流业发展是一项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综合性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在管理体制上需要涉及到的各个部门充分协调和通力合作。建立南通市现代物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市经信委、发改委、科技、公安、财政、人事、交通、工商、物价、商务、港口、铁路、国税、地税、统计、通信、邮政、检验检疫、海关等为成员单位,统一协调解决物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形成推动物流业发展的强大合力。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负责日常工作。

2.完善发展扶持政策。

出台并完善扶持物流业发展的土地、融资、税收、规费减免等一系列的优惠政策,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在土地政策方面,对物流基地、园区和中心等重点建设项目,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前提下,优先合理安排供地,并实行与工业类项目相同的优惠政策;在物流基地、园区和中心土地征用过程中收取的土地出让金、土地增值收益全部用于物流园区的道路、水、电、气等基础设施建设;对利用旧仓库、旧厂房改造为物流项目的,可减免土地出让金;工业园区内为生产服务配套的现代物流企业,享受园区内工业企业同等的政策待遇。在融资政策方面,鼓励和引导银行在独立审贷基础上,向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优先发放贷款;完善贷款担保体系,鼓励各类担保资金向物流业倾斜;根据物流规划布局,鼓励和促成市域内商业银行设立网点,为物流企业提供便利的融资渠道;引导商业银行根据物流企业的融资特点创新融资产品,开展应收账款质押、代客结算、仓单质押和保兑仓等新型业务,为物流企业融资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形成有特色的“物流银行”。在税收政策及规费减免政策方面,对市重点物流企业以及列入重点物流项目的新建物流园区和物流中心实行优惠的税收及规费减免政策。

3.加大资金扶持力度。

自2011年起,每年从市服务业引导基金中安排一定资金,由市经信委、发改委、财政局等部门制订相关办法,引导南通市现代物流业的发展,发挥其鼓励、引导和放大作用,用于重点物流项目建设、重点物流企业培育、高级物流人才培养与引进、物流公共信息系统和物流统计体系建设等项目的贷款贴息和规划补贴;对上述项目获得国家、省专项资金支持的,优先给予配套补助。

4.构建科学统计制度。

市经信委、统计局共同研究制定科学的物流统计调查制度和统计指标体系,建立现代物流业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和上报制度。从2011年起,将现代物流业正式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范围,由市统计局单独进行统计和信息发布。优化物流统计网上直报系统,推动各县(市)建立物流统计二级平台,建立健全物流统计信息共享机制,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5.发展物流协会组织。

积极支持物流行业协会发展,充分发挥其在普及行业管理规范、推广技术标准、交流行业发展信息、沟通和联系行业内企业等方面的作用,增强其行业服务、行业自律以及维护行业合法权益的职能。加强物流信息、货运代理中介资源的整合力度,鼓励创办从事物流信息传播、网络信息系统应用、物流技术服务、专业人才引进、从业人员培训、市场行情分析、区域物流交流、法律规章咨询等方面的物流服务中介组织。

6.加强人才培养引进。

高素质人才是现代物流发展的关键因素。针对我市目前物流专业人才匮乏、管理水平较低的突出问题,采取各种形式加速物流人才的培养与引进。依托南通大学等院校和有关企业联合办学,开办物流人才培训基地,通过长期培养与短期培训,学校培养与在职培训等多种方式,培养和造就一批熟悉物流业务、具有跨学科综合能力的物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制订人才激励政策,引进国内外优秀物流专业人才,尤其是物流管理和物流工程技术方面的复合型人才和熟悉国际物流业务运作的高级人才,为物流业的快速发展提供智力保障。

7.优化外部发展环境。

对经认定的重点物流项目,纳入行政审批“绿色通道”,简化程序、缩短时限、联审联检,提供一站式服务。边防、海关、检验检疫、税务、外汇等部门在有效监管的前提下,简化审批手续,优化口岸通关作业流程,实行申办手续电子化和一站式服务,对进出口货物实施“提前报检、提前报关、实货放行”的新模式,减少各种收费,降低货物运输和装卸成本,提高内外贸货物的中转能力。建立和实施重大项目跟踪服务机制,对纳入本规划纲要的重点项目、重点园区(基地、中心)和重点企业,在财税、土地、信贷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加快推进政务公开,及时发布引导产业发展的市场信息和政策信息,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

(二)规划实施。

1.强化组织推进机制。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细化、分解《规划》的目标任务,落实部门责任,充分发挥各自职能的同时,加强沟通协商,密切配合,尽快制定和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措施,进一步调动各地、各部门和广大企业的积极性和创造精神,积极推动规划的有效实施。

2.健全监督评估机制。适时组织开展《规划》实施督查和评估,全面分析检查规划实施效果及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推动规划有效实施,并为动态调整和修订规划提供依据。为规划的实施提供保障。

3.建立完善考核机制。完善各地、各部门的考核制度,建立相应的评价与考核机制,将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园区建设、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纳入各县(市、区)、市级部门经济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体系,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

养护公司十二五发展规划篇四

调试智能机器人的高级工程师、打理约会细节的婚恋策划师、评价酒店服务的客房体验师、为年轻爸妈分忧的早教分享师……今后五年,这些新兴产业的新职业恐怕会悄然替代部分工厂流水线,成为就业的热门岗位。

“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实现城镇新增就业超5000万人,比“十二五”就业目标多了500多万人,这意味着我国将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这么多新增就业岗位哪里来?现代服务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所长郑东亮介绍,纲要提出,加快推动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五年后,预计第三产业吸纳就业占比将超过一半,就业机会将更多。

“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创造更多就业岗位,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鼓励以创业带就业,实现比较充分和高质量就业”。并同时提出了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开展贫困家庭子女、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民工、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和残疾人免费接受职业培训行动。郑东亮认为,这些政策措施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将给予重点群体顺利就业以有效的推动。

“纲要特别体现出对培训的重视。这一系列培训计划的推进实施,将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能力,一方面有利于劳动者实现比较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另一方面也能更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化解就业结构性矛盾。”郑东亮说。

5575万。

目标:到5575万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全面小康,不能让贫困群众掉队。5575万人脱贫,意味着农村所有人都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

5575万人要想富,还得先修路,这“路”不仅是生活中的柏油路,更是“电力高速路”“信息高速路”。根据“十三五”规划纲要,我国贫困地区将建设15.2万公里通建制村沥青(水泥)路,宽带网络覆盖90%以上的贫困村,农网供电可靠率达到99.8%,彻底破除全面小康路上的各种瓶颈,消灭贫困“孤岛”。

“全力实施脱贫攻坚是当前最大的民生问题。不仅贫困人口要实现脱贫,贫困县要全部摘帽,还要解决区域性的整体贫困。”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介绍,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期间,确定的全国贫困人口为7017万人。但是去年底经过统计,20的精准扶贫已使1442万人脱贫。这样,“十三五”期间需要脱贫人数就降为5575万人。

打赢脱贫攻坚战,目标已定,战术如何实施?中国人民大学反贫困问题研究中心主任汪三贵表示,现在剩下的贫困人口,大多数是自身能力弱,或者居住在不适宜生存的地方。扶贫方式必须要转变。要按照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具体情况分类施策,通过发展生产、易地搬迁、生态补偿、发展教育各脱贫一批,剩下的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由社保政策兜底脱贫。

2000万。

目标:未来五年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2000万套。

不再担心“屋漏偏逢连夜雨”,不再害怕冬日棚屋里煤气中毒,不需要天不亮就去刺鼻的旱厕外排队……5年后,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将完成2000万套,基本完成城镇棚户区和危房改造任务。这意味着2000万户家庭将搬进窗明几净的楼房,在自家温暖的住房里喝上自来水,用上天然气与抽水马桶。

安居才能乐业。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棚改工作。从到年,全国2600多万户家庭从棚改政策中得实惠,房子大了、新了,生活质量、生活水平明显提高。

如今,更令棚户区居民振奋的是,“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在商品房库存较大地区,提高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比例。这既可以解决安置房源紧张的问题,也能消化市场存量,还能让百姓有更多选择。受成本和土地限制,以前不少棚改项目选址偏僻,一旦入住,上班、上学、生活都不便。今后,更多棚改对象可以拿着补贴选购商品房,既扩大了选择余地,也减少了轮候时间,还能享受更好的居住环境和物业服务。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副所长邓郁松认为,从国际经验看,当住房总量不足的矛盾基本解决后,政府住房保障方式会从建设实物的“补砖头”转向重视货币化的“补人头”。“货币化安置有利于打通保障房与商品房之间的通道,实现住房存量资源的优化配置,给保障对象更多的选择权,在保障成本不变的前提下,提高保障对象的满意度。”

3万。

目标:到20高铁营业里程达到3万公里,覆盖80%以上的大城市。

上午在北京接到爸妈电话,晚上已经回到昆明老家,梦里妈妈做的凉拌米线就捧在手上;白天在繁华喧闹的大城市挣钱,晚上回宁静安逸的小城镇睡觉;早上在广州吃肠粉,中午在桂林吃米粉……这些不是痴人说梦,“十三五”末,更密集的高铁网将再次改变中国人的生活版图。

截至2015年底,我国高铁运营里程达1.9万公里,而根据“十三五”规划纲要,到“十三五”末,我国高铁营业里程将达到3万公里、覆盖80%以上的大城市。这意味着高铁新线路还将增加约60%。

届时,展开中国的高铁地图,将是这样一幅恢弘的画面:

从东北向华南看,哈尔滨至北京至香港高铁贯通;。

“十三五”期间,连接更多城市的高铁网将使中国人的出行更快捷、更方便。

6.5%。

目标:未来五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超6.5%。

居民收入指标是“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最引人瞩目的经济社会发展指标之一,根据专家测算,按照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6.5%计算,到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将增加到3万元,一个三口之家,家庭年均收入在9万元左右,达到中等偏上收入国家水平。

“6.5%这个增长目标充分考虑了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改善的.需要和可能。按照这个目标,居民人均收入2020年可比翻一番,与经济增长同步;而随着劳动生产率的不断提高,同时随着收入分配改革的不断深化,这样一个目标也是可以实现的。”国家统计局中国经济景气监测中心副主任潘建成说。

做大蛋糕的同时,也要分好蛋糕。根据“十三五”规划纲要,“十三五”时期,我国在缩小收入差距方面将坚持“双同步”,即坚持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持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努力缩小全社会收入差距。

“纲要还提出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这体现出依法治国的理念。”潘建成说,通过保护合法收入,规范隐性收入,遏制以权力、行政垄断等非市场因素获取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将使收入分配更加公平、有序、高效,建立起更加规范的收入分配秩序,有利于促进市场效率的发挥,促进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45%。

目标: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

“十三五”规划纲要十分关心人的城镇化,提出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这意味着,未来5年,越来越多外出务工的农民在城里有房住,可以把父母接到身边,他们的儿女也可以在城里读书、不用再做留守儿童,或许有些农民还能把户口也迁到他们挥洒汗水的城市来,享受和城里人一样的福利和保障。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部长叶兴庆介绍,根据规划纲要,未来五年将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全常住人口市民化激励机制,推动更多人口融入城镇。

“今后5年,新型城镇化是我国最大的内需潜力和发展动能所在。以‘3个1亿人’中的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为例,今年要完成600万套棚户区住房改造,按一户平均人口3—4人计算,这一项目能让2000多万人的生活质量大大改善,同时也可以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叶兴庆说,规划纲要中关于城镇化的布局、城市群的发展,也都体现出“以人为核心”和“发展动能”兼顾的特点,如发展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可容纳更多的农民工就近就业创业,让他们挣钱顾家两不误。

85%。

目标:到2020年移动宽带用户普及率提高到85%。

上班前,手机下单订购一家人的新衣服;进入办公室,移动视频会议系统已连接出差路上的同事;下班时,汽车根据实时路况信息自动绕避拥堵,驶向小区;进家后,可穿戴设备已将当天消耗的卡路里和需要补充的营养成分计算完毕,并提供晚餐菜谱……这并非科幻小说,而是5年后,随着高速无线宽带深入普及和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加快升级,人们可能享受的智能生活。

未来5年,上网会更快、更便宜。“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开展网络提速降费行动,简化电信资费结构,提高电信业务性价比。

未来5年,无线上网还有望享受“免费大餐”。纲要明确提出,加快第四代移动通信(4g)网络建设,实现乡镇及人口密集的行政村全面深度覆盖,在城镇热点公共区域推广免费高速无线局域网(wlan)接入。移动宽带用户普及率从2015年的57%提高到85%。

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计算机系主任吴建平表示,基础网络条件直接制约互联网与各行业的融合。“从全世界来看,我国人均网络带宽资源是比较低的,对‘互联网+’的发展形成了重要制约。方便快捷的互联网环境与基础,将全面激发全民族的想象力,迸发出强大的推动力,促进创新创业,形成产业发展新形态。”

80%。

目标:到2020年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超过80%。

同呼吸,共命运。空气质量,特别是如何减少雾霾天,是百姓最关心的环境问题之一。“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到2020年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超过80%。这意味着,今后雾霾天将越来越少,蓝天将更多、更持久。

根据纲要,我国将制定城市空气质量达标计划,严格落实约束性指标,地级及以上城市重污染天数减少25%。城市建成区内污染严重企业实施有序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

除了空气,水、土壤、危险废弃物、工业污染源等百姓关注的污染问题,都被纳入环境治理保护的重点工程。“十三五”期间,我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将被控制在10%以内;开展1000万亩受污染耕地治理修复;还将加强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抗生素菌渣、高毒持久性废物等的综合整治。

“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新理念、新思路在‘十三五’规划纲要中都体现出来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李佐军表示,“十三五”时期加快改善生态环境将呈现四大亮点:内容全面,包括污染治理、生态建设、绿色产业发展、环境安全、气候变化等方方面面;考虑到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所有环节,不仅涉及环境监测、执法监察等基础支撑,也考虑到了相关制度建设;明确了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各种手段,包括法治、行政、市场以及道德手段;囊括了国土全域的环境与生态问题。

天更蓝,水更清,美丽中国正款款走来。

记者陆娅楠白天亮吴秋余左娅王浩余建斌冯华孙秀艳报道。

视觉统筹:张芳曼。

养护公司十二五发展规划篇五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实现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为全面推进全市建设事业科学发展、率先发展,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强市,加快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制定了《潍坊市“十二五”城乡建设发展规划》,是未来五年我市城乡建设发展的行动纲领。

“十一五”是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时期之一。全市建设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超常规、跨越式发展的总体要求,以大投入推进大建设、大整治、大改造,“十一五”计划顺利实施,建设事业各项任务目标提前并超额完成,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城镇化发展进程逐步加快,综合实力增强。五年来,我市正处于城镇化加速发展时期,市、县、镇、村统筹发展和工业化、城镇化互动发展的格局逐步形成,城市综合实力跃居全国第41位。中心城市四区对接步伐加快,市属开发区空间拉大,峡山生态区组建运行,“五大板块”产业集群发展,中心城市建成区扩大了20多平方公里,人口增加20余万人,现代化中心城市框架基本形成。各县市城乡建设投入大、变化快、效果好,建成了一大批各具特色的城市地标和亮点项目,4个市进入全国百强县行列。新一轮镇乡区划调整顺利完成,现有64个镇,其中国家重点镇7个、省级中心镇24个。小城镇布局更加优化,特色更加鲜明,形成了一批以工业、商贸、文化、旅游等产业为特色的小城镇。新农村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建成新型农村社区1044个,服务农村居民609万人。

——城市建设投入持续增加,功能日益完善。五年来,全市累计完成市政基础设施投资272亿元,新改扩建主次干道1200余公里、2200万平方米,紧密型城市圈实现了半小时快速通达。城市绿量连年大幅递增,新增园林绿地8400公顷,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绿地率达到3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5.5平方米。城市和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90%、89%。城市亮化率先采用led光源照明,建成了一批夜景特色街和特色景观区。“三河”治理、火车站改造、人民公园、风筝广场等工程成为新的亮点,规划建设了文化艺术中心、奥体中心、金融中心、市民健身中心、市民健康中心等一批城市功能性项目。中心城市79个旧居住区和223条背街小巷三年改造计划全面启动。城市公用事业改革发展成效显著,投资创业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公共保障和服务能力明显增强。我市创建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节水型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和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市。

——小城镇建设跨越发展,承载能力大幅提升。把小城镇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节点,自2008年起全面启动了小城镇建设提升工作。根据“三个三”的标准要求,加强小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大力改善人居生态环境,小城镇经济实力、承载能力和辐射带动力不断增强。深化扩权强镇改革,在全省率先开展区域重点镇培育试点,确定了寿光羊口、诸城昌城、安丘景芝为首批试点镇,推动优先发展。小城镇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6%,道路硬化率达到98%;环境质量明显提高,绿化覆盖率达到22%,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4.5平方米,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25%,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80%。积极推进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新建农村住房21万户,改造危房3.84万户,农村居住条件明显改善。

——住房保障体系不断完善,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有效改善。坚持创新发展思路,不断完善政策措施,扩大保障范围,提高补贴标准,建立起了以廉租住房制度为主、以货币补贴为主要方式的住房保障机制。全市累计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2354户、951万元,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228户、1327万元。认真贯彻中央“一扩三保”决策部署,积极争取国家投资补助6860万元,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竣工14.7万平方米。加强困难企业集资建房规范管理,开工9.9万平方米、1176套,竣工970套、8.2万平方米。

——住宅与房地产业大力发展,对经济的拉动作用明显增强。大力实施“安康居住”工程,兴建节能省地型住宅,住宅与房地产开发建设的品质大幅提升,住宅产业化进程不断加快。房地产开发企业向规模化、集团化方向发展,企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十一五”期间,全市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013亿元,带动相关产业增加值1925亿元,商品房竣工3680万平方米,与“十五”相比分别增长616%、610%、215%。全市商品住宅竣工30万套、建筑面积2840万平方米,城市居民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新建住宅一次性装修到位率达到5%,太阳能与住宅建筑设计、施工一体化推广率达到3%。

——工程建设日益规范,建筑业发展迈出新步伐。围绕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建筑市场体系,深入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不断深化企业改革,调整产业结构,强化内部管理,积极开拓市场,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产业素质明显提高。五年来,全市累计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660亿元、建筑业增加值581亿元、利税113亿元,与“十五”相比分别增长179%、201%和248%;完成装饰装修总产值239.3亿元,实现利税33.8亿元;完成建筑施工面积19490万平方米,竣工面积10190万平方米。工程质量稳中有升,全市竣工工程合格率达到100%,住宅工程无质量通病率达到90%以上,先后创出“国优”工程3个,“鲁班奖”工程1项,国家级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1个,省级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41个,“泰山杯”奖工程42项,国家级qc成果17个,创出“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5项,装饰装修“泰山杯”奖15项。劳保金收缴拨付管理不断完善,五年来,共拨付补贴施工企业5.6亿元,基本做到了全覆盖、无缝隙。对外建筑业务发展空间不断拓宽,“十一五”期间,预计完成对外开发产值166亿元。开展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建筑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逐年下降。拆迁管理和信访工作得到加强,农民工工资防拖欠机制进一步完善。圆满完成援川任务,为北川灾后重建做出了突出贡献。

——建设领域节能减排积极进展,科技成果应用成效显著。五年来,全市累计生产新型墙材120亿块标砖,实现了“禁实”目标,共建成节能建筑1960万平方米,新建建筑节能标准设计、施工阶段执行率分别达到100%、98%。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150万平方米。累计实现节能82万吨标煤,节地2万亩,利废1300万吨,减排二氧化碳260万吨、二氧化硫2万吨。先后完成科技成果鉴定20余项,推广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地源热泵、cl结构体系等新技术、新产品15项,建筑科技应用贡献率明显增强。

“十二五”期间,我市处于新型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建设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挑战与机遇并存。我市建设事业加快发展,面临着有利的发展环境。一是各级党委、政府对建设工作高度重视、寄予厚望,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大力支持,人民群众高度期盼、积极参与,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推进氛围,建设事业可持续发展得到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我市作为全省综合配套改革唯一试点城市,在体制改革方面深入探索、先行先试,通过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推动全面的体制机制创新,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机制逐步健全完善,为建设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创新机制保障。三是我市经济发展区位优势明显,集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胶东半岛高端产业聚集区、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三区叠加”,成为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迎来了空前的历史发展新机遇,为我市加速崛起注入强大活力和支撑动力,为建设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不竭动力。四是通过改革开放30年的发展积累,特别是“十一五”期间城乡建设的大投入、大发展,我市城镇化发展达到了新的高度,逐步形成了中心城市—县级城市—小城镇—中心社区梯次布局、优势互补、和谐发展的新型城镇化体系,为建设事业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同时,建设事业可持续发展也面临着一些矛盾和问题。一是城乡建设工程量大与资金投入相对不足的矛盾。建设改造和维修维护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及保障性住房都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单靠现有筹资融资渠道难以满足需要。二是转变发展方式要求高与建设科技含量低的矛盾。建设“两型”社会和发展低碳经济,迫切要求转变高投入、高消耗的建设经济增长方式。建设行业大多为传统行业,科技含量不高、人才总量不足、创新能力不强、科技贡献率偏低,这些都是制约建设领域转方式、调结构的突出问题。三是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与加强市场调控的矛盾。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是消费结构升级的重要着力点和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既要遵循市场发展规律,科学引导合理消费,真正满足人民群众住房需求,又要加强市场调控,有效抑制投资性、投机性需求,防范房价过快增长带来的一系列问题,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准确把握。四是小城镇发展相对缓慢与城镇化快速推进的矛盾。市、县、镇、村四级统筹发展不够,存在着重城市轻村镇发展的现象。小城镇处于自发推进或有限发展状态,规模偏小,功能不完善,发展后劲不足,镇区管理滞后,风格特色不鲜明,成为制约城镇化进程的关键问题。

三、“十二五”规划指导思想、原则及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动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按照全面融入蓝色经济区、高端产业聚集区和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的工作部署,全面推进城市建设、住宅与房地产开发建设、村镇建设和建筑业发展,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努力实现中心城市、县城、小城镇、中心社区科学布局、协调发展,把潍坊建设成为和谐优美、宜居宜业的生态城市、文明城市和现代化城市,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二)指导原则。

——坚持城乡统筹,着力构建新型城乡关系,走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的路子;

——坚持生态优先,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等各种资源,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路子;

——坚持深化改革,着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的体制机制,走制度创新的路子;

——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城镇化进程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走和谐发展的路子;

——坚持突出特色,保护弘扬地方文化,走文化兴市的路子。

(三)发展目标。

到“十二五”末,全市城镇化水平达到62%。中心城市建成区面积达到180平方公里,人口180万人。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累计达到45万人,产业集聚带动人口集聚的能力明显提高。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城镇面貌明显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更加配套完善,综合承载能力明显增强;城乡体制障碍逐步消除,发展差距逐步缩小;形成中心城市、县城、小城镇、中心社区一体发展的新格局,基本构建起支撑经济文化强市建设的城镇体系。

1、城市建设。加快中心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十二五”期间,新改扩建主次干道200公里、600万平方米。新增园林绿地1400公顷,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和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达到41%、38.9%和17.5平方米。城区天然气管网覆盖率达到82%以上;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以上,垃圾无害化粗利率达到100%。建成文化艺术中心、奥体中心二期工程、鲁台经贸中心和城市综合体等功能性建筑。完成旧居住区、背街小巷和“城中村”改造任务,市民居住环境明显改善。

2、住宅与房地产开发建设。“十二五”期间,全市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320亿元,带动相关产业增加值2520亿元,年均增加值增长15%以上,商品房竣工4180万平方米。建设商品住宅37万套、建筑面积3580万平方米,其中,中心城市建设商品住宅13.8万套、1326万平方米,城市居民居住水平进一步提高。新建住宅性能认定率达到20%,新建住宅一次性装修到位率达到45%,太阳能与住宅建筑设计、施工一体化推广率达到65%。

3、村镇建设。到“十二五”末,全市85%建制镇达到省级中心镇标准,小城镇驻地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镇区道路硬化率达到100%,人均硬化道路面积22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0%,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8%,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0%。每年完成小城镇基础设施投资20亿元以上。小城镇规模实力不断提升,财政总收入过亿元的小城镇达到50个以上。全市85%以上的农村社区基本实现小学教育、基本医疗、就业服务、养老托幼、证照办理、计生服务、司法援助、社会救助、文化健身、日用品及农资供应“十进社区”的目标。

4、建筑业。“十二五”期间,全市力争完成建筑业总产值3400亿元、建筑业增加值1130亿元、利税210亿元、对外开发产值315亿元,占全市gdp的比重达到12%以上。争创“鲁班奖”和国优工程2个,“泰山杯”工程40个,“鸢都杯”工程60个。培养100名优秀企业家,200名技师,2.5万名中高级技术工人,关键岗位持证上岗率100%,技术工人持证率达到95%。

5、建筑科技节能。加大重点领域应用技术研究开发力度,建设科技投入每年增长10%。建制镇以上建设工程新型墙材应用率达到100%,规划区内全面执行新建居住建筑节能65%、公共建筑节能50%的设计标准。至2015年,累计节能220万吨标煤、节地3万亩,利废2000万吨,减排二氧化碳600万吨、二氧化硫5万吨。鼓励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至2015年,县级以上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12层以下居住建筑和集中供热公共建筑全部使用太阳能光热系统,太阳能光热系统推广应用率达到90%以上,地热能在集中供热范围以外城区推广应用率达到40%以上。

(一)切实发挥城乡规划的引领和调控作用。科学构建新型城镇化体系。根据市域地理区位、资源环境、经济功能特点和城镇化发展规律,逐步打破行政区划界限和城乡分割体制,积极实施“1860600”战略。“1”就是加快市级中心城市建设,形成特色鲜明的生态宜居城市;“8”就是加快八个县级城市建设,形成各具特色的区域发展中心;“60”就是综合考虑现有乡镇经济区域状况,规划建设六十个重点镇;“600”就是通过合村并点,重点规划建设六百个中心社区。加快城乡规划修编,尽快形成体系完整、路径科学、脉络清晰的城乡规划体系。市县两级要着眼于提升城市发展内涵和品位,修订完善总体规划,加快编制市域、县域城乡统筹发展规划,修订完成村镇体系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农村社区建设规划,深化城镇详细规划、各类专项规划和建设规划。规划编制要强化三个理念。一是坚持城乡统筹、一体发展的理念,按照“基础设施一体化规划、资源一体化配置、产业一体化布局”的原则,注重从整体上谋划城镇经济社会发展;二是坚持协调发展的理念,完善产业、主体功能区和各项专项规划,并使总体规划和各专业规划相互衔接、相互协调;三是坚持超前谋划的理念,高起点、前瞻性地编制各类规划,切实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

(二)着力拓展市级中心城市。加快推进南部峡山生态经济发展区、北部滨海经济开发区、东部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西部鲁东物流区、中部中心商务区的“五大板块”发展,增强区域中心城市辐射带动能力。抓住黄河三角洲开发上升为国家战略、我市全部纳入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主体区范围、滨海经济开发区升格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重大机遇。当前,中心城市要以争创“中国人居环境奖”为引领,继续抓改造提升老城区,完善城市功能,提升管理水平,张扬城市品牌形象的同时,把北部沿海开发作为支撑新的增量投入和推动转方式、调结构的最大空间,集中优势资源加快开发,尽快突破,以此实现我市从老城区建设的“三河”时代向新城建设和沿海开发的滨海时代跨越,努力把潍坊建设成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化沿海城市。

(三)加快县级城市特色发展。加快发展县域经济,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着力优化发展布局,加快基础设施建设配套和功能性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功能、塑造特色。具备条件的县市要加快向中等城市的方向和目标迈进,高密、诸城要自觉接纳青岛经济的辐射;临朐要主动融入鲁南经济带。创新城市管理机制和办法,合理配置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资源,不断提升县城管理水平。继续坚持工业强县,突出抓好工业发展和园区建设,推动传统产业改造转型、大企业重组和中小企业的专精优发展,努力形成一批有特色的工业产业链和产业集群。突出区位和资源优势,挖掘发展潜力,加快县域经济差异化、特色化发展。大力发展县域服务业,把功能性服务业项目建设放在突出位置,重点抓好星级酒店和教育、商贸、文化、旅游等服务功能设施建设,集聚优质发展资源,打造一批辐射周边甚至更大范围的服务业品牌。

(四)重点突破小城镇。以城市化的理念和标准推进小城镇建设提升。以产业发展为重心,按照小城镇建设提升“三个三”的标准要求,重点在城镇面貌改观、服务功能完善、镇域经济发展、品质内涵提升上实现新突破。加快小城镇产业发展,积极培育主导产业,坚持因地制宜,宜林则林、宜工则工、宜商则商,走一镇一业或几镇一业的路子。提升完善工业、生态农业、服务业“三大园区”,坚持生态环保,防止“两高一资”项目和淘汰落后产能向小城镇转移。加强道路、led照明、供水、燃气、集中供热、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文体、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小城镇承载力。以国家重点镇、省级中心镇和重点流域建制镇为重点,与驻地企业相结合,加快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创新小城镇管理机制,不断推广城管、环卫、绿化“三托管”,推行城乡垃圾“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模式,村居覆盖率达到70%以上。抓住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有利时机,积极开展镇级市培育试点。继续深化强镇扩权改革,赋予镇级市相匹配的审批、发展和管理权限,尽快实现城镇向城市转型。经过3-5年的时间,打造一批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特色鲜明、辐射带动力强的镇级小城市,为全市新型城镇化发展提供示范和带动。

(五)大力推进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坚持政府统筹、政策引导、群众自愿、市场运作,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小城镇建设提升、农村产业发展相结合,加快实施城中(边)村、小城镇驻地村、社区中心村、经济强村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村整体改造,并逐步向一般村、边远村拓展,同步配套完善道路、供水、供电、led照明、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和体育、卫生、社区活动场所等公共服务设施。积极实施“迁村并点”,建设集中居住区,形成大社区、大组团。每个县市区(开发区)每年至少开工建设3-5个2000户以上的农村大社区,每个小城镇至少要实施2-3个整村迁建改造项目。2012年前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建设农村住房21万户、改造危房4.96万户的建设任务,全面提升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居住环境。

(六)健全住房保障体系。抓住国家政策性支持棚户区改造的有利时机,扎实推进棚户区改造,做到改造一片成型一片,力争用三年时间基本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改善棚户区居民的住房条件和生活环境;先期启动潍城区月河路等三个棚户区改造,在保护原有特色风貌的基础上,解决好棚户区居民的住房问题。进一步健全廉租住房制度,改进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建立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健全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十二五”前期基本解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的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十二五”末,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现应保尽保。

(七)大力发展住宅与房地产开发建设。加快住宅与房地产开发建设步伐。从土地、资金、政策各方面大力支持房地产业发展,充分利用各种节会和房展会、交易会推介潍坊房地产项目和房地产市场,吸引外商来潍投资开发和置业,提升房地产业的支柱产业地位。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继续整顿市场秩序,严厉查处“囤地不建、捂盘待涨”行为。全面实行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和竣工综合验收制度,实行商品房预售和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制度。全力提升住宅与房地产开发建设的品质和竞争力。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大力兴建规模大、水平高、环境美、配套全的住宅小区。抓好示范工程建设,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理念,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带动全市住宅科技含量和功能质量的提升,加快住宅产业现代化进程,打造潍坊房地产品牌。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向规模化、集团化方向发展。优化房地产企业结构,进一步提高企业品牌意识,打造潍坊房地产名牌企业。

(八)大力发展建筑业。积极实施大建筑业战略。横向拓宽产业领域,突破以房屋建筑业为主的局限,向市政、交通、水利、电力、矿山等专业工程拓展,尽快形成覆盖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装饰装修的大建筑业格局;纵向拉长产业链,向房地产、新型建材、服务业、制造业延伸,加速产业融合,不断提高建筑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出台扶持本地劳务企业发展的意见,大力发展劳务企业,进一步优化行业结构。支持企业进入高技术含量的施工领域,提升高端建筑市场专业施工能力。大力培植行业龙头企业。以优势企业为依托,以资本和专业协作为纽带,推进企业规模膨胀与联合重组,培育大企业、大集团。提高产业集中度,打造企业品牌,在特级企业培育上实现新突破。大力拓展外埠市场。在巩固本地市场的同时,将扩大外出施工作为做大做强潍坊建筑业的重点来抓,不断增加我市建筑企业在市外的市场份额。鼓励大企业带头走出去,发挥对外拓展市场的骨干和龙头作用,冲击国内高端市场和国际市场。坚持质量兴业。转变建筑业增长方式,大力发展低碳建筑。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改革政府工程质量监督体制,加强工程监理,完善企业工程质量自我约束机制和内部控制体系。重点抓好各类基础设施、公共工程和住宅工程质量,鼓励企业多创精品优质工程。

(九)加强建设领域节能减排。抓好供热计量改革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新建建筑全部推行供热计量、按用热量收费制度。抓好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量每年递增12%,“十二五”期间全部完成节能改造任务。抓好新建建筑节能。新建工程都要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新标准。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对县城以上城市规划区内所有新建12层及以下住宅和集中供热公共建筑,强制安装使用太阳能光热系统;城镇供热管网覆盖不到的新建住宅小区和学校,推广使用地源热泵、太阳能光热采暖制冷。鼓励建设绿色住宅,打造低碳社区。抓好污水和垃圾处理。加快污水处理厂特别是配套管网建设,推进雨污分流,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以实现“一县一场”为目标,加快建设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要抓好墙材革新和建筑节材。加快建制镇规划区禁用实心粘土砖步伐,从城镇向农村延伸。大力推广各类高性能、低材耗、可再生利用的建材,重点发展以煤矸石、粉煤灰、工业废渣为原料的利废型新型墙材,促进资源循环综合利用,到2015年,建制镇以上建设工程全部应用新型墙材。抓好建筑废品回收利用,大力支持利用建筑垃圾生产加工广场砖、步道砖、路沿石。抓好城镇绿色照明。城镇道路、广场、绿地和大型公共建筑照明,要全面推广led照明产品、太阳能路灯和节能自控技术。

(十)创新城乡管理体制。推进城市管理重心下移,把社区管理摆在城市管理的突出位置,积极推进“物业进社区”,强化社区、居委会的管理职责,提倡居委会和业主委员会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到2011年建立业主委员会的社区要达到50%以上,到2015年所有社区全部建立业主委员会,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加快推进城乡结合部、城镇旧住宅区和背街小巷整治改造,彻底解决环境脏、乱、差问题。

(一)加大建设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力度。依靠科技、依靠人才,推动行业转变发展方式和优化升级产业结构。制定鼓励建设科研开发和成果转化应用的政策,营造促进建设科技创新的良好环境。围绕节地、节能、节水、节材、治污和工程质量安全,大力推广应用先进成熟适用的技术和产品。建立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加强城镇区域规划与动态监测、城市功能提升与空间集约利用、城乡人居环境质量保障等重点领域科技研发,引导和组织绿色建筑、数字城市、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等重点技术优化集成研究,力争取得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可迅速复制和推广的建设科技成果,切实提高科技进步对城镇化发展和建设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在城乡规划、勘察设计、建筑节能、施工技术四大领域引进和培养优秀拔尖人才。以涉外工程项目管理人员为重点,积极培养项目管理、建筑商务、投资经纪等高级复合型人才。抓好建设系统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组织好专业技术人员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业务培训,组织好关键岗位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和一线人员技能培训。

(二)深化城乡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坚持政府指导调控、财政资金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的方针,按照城镇资源资本化、融资运作公司化、城乡建设市场化的思路,建立完善城乡投融资体制。建立和完善城镇建设投融资平台,建立城市资产和资源的注入机制、城乡规划建设与土地收储经营的联动机制、重点工程指挥部协调与法人实体相结合的项目实施机制、政府债务风险控制和清偿保障机制,切实提高融资能力和资本运作水平。提高城乡建设市场开放度,不断推出重大招商项目,采取bot、tot等多种模式,吸引国内外大企业和战略投资者参与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经营及特定片区综合开发。加强建设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重点在建筑节能、住宅产业化、污水垃圾处理等方面,引进国内外科技和资本。

(三)维护行业和谐稳定。加强建设信访工作,畅通群众信访渠道,强化信访积案排查,实行领导包案和跟踪问效制度,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群体性突发事件。建立完善农民工工资拖欠预防和处置机制,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体系,把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纳入日常监管。继续规范城镇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加强拆迁管理,高度重视并妥善灵活调解处置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矛盾,维护好被拆迁群众合法权益,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

(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做好法规制定工作,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落实好建设行政执法责任制,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推行工程建设领域综合执法。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对群众针对具体行政行为提出的复议申请和投诉事项,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维护建设行政机关的公信力。

(五)加强党风廉政和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巩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切实加强各级党组织的思想和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围绕住房城乡建设中心工作,抓好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推进反腐倡廉机制和制度建设,强化源头预防与专项治理。以“执政为民、科学发展”为核心,扎实推进行业作风建设。以机关行政文化建设为重点,推进建设系统文化建设,把精神文明建设渗透到推进建设事业科学发展之中,提升建设事业发展的“软实力”。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养护公司十二五发展规划篇六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为促进全省金融业在“十二五”期间持续健康发展,加快构建我省现代金融体系,提高金融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一、基础与条件。

(一)产业现状。

1、各类金融机构逐步健全,金融组织体系不断完善。截至2010年底,全省共有银行业法人机构140家,分支机构6842家。其中,政策性银行3家,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5家,其他股份制商业银行9家,城市商业银行6家,外资金融机构5家,邮政储蓄银行1家,农村信用社73家,农村合作银行12家,村镇银行11家,贷款子公司2家;信托公司2家,金融租赁公司1家,资产管理公司4家,财务公司7家;小额贷款公司74家;法人证券公司2家,证券公司分公司5家,证券营业部167家,基金公司分公司2家,投资咨询公司分公司1家,期货经纪公司3家,期货营业部29家,有5个品种10个期货交割库;法人保险公司1家,保险市场主体45家,各级营业性保险机构及营销服务部3194家,专业保险中介法人机构58家,分支机构126家;创业投资和各种私募股权基金60家,注册资本总额约70亿元;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240家(不包括担保兼营机构),注册资本130亿元。初步形成了覆盖全省的金融服务和金融调控与监管体系。

2、各类金融业务保持良好发展态势,金融实力不断增强。最近5年,我省金融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0%以上,2010年预计达到530亿元,是2005年的4.17倍。银行业资产总额增长迅猛。截至2010年末,我省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达25418亿元,比年初增加4382亿元,存款余额21769亿元,贷款余额14648亿元,分别是2005年的2.6倍和2.5倍。全省证券化率为34.67%,证券交易量达到2.97亿元,是2005年的19倍,在全国占比为3.10%;投资者开户数376.90万户,占全国总数4.38%,居全国第9位。全省期货交易代理交易额同比增长148.15%,期货投资者人数同比增长超过20%,实现手续费收入1.69亿元,同比增长37.86%。全省保险业完成原保险保费收入500.4亿元,是2005年的2.45倍,规模居全国第10位,保险业资产总额820.8亿元,是2005年的2.8倍。保险深度(保费收入占gdp的比例)3.37%,比2005年提高1.13个百分点,保险密度(人均保费收入)875元,比2005年增加501元。保险覆盖人群达到3900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70%,覆盖率比2005年上升30个百分点。

3、各类金融市场平稳发展,融资结构不断改善。2010年,金融机构贷款新增2591亿元,增加额居中部六省第一。全省金融机构商业汇票承兑余额98.7亿元,金融机构贴现余额17.1亿元。发行短期融资券375亿元、中期票据124亿元。资本市场不断发展壮大,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呈现稳定增长势头,全省共有73家上市公司,居全国第8位,累计融资1089.05亿元。全省发行企业债券50亿元。2010年全省产权交易成交总额366.50亿元,产权交易综合业务指标继续位居全国同业前列。

4、金融改革开放步伐加快,武汉区域金融中心建设加快推进。最近五年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改革获得突破性进展。湖北银行获批筹建,武汉市商业银行重组更名为汉口银行,资本充足率明显提高,并跨省设立了重庆分行;武汉市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重组改制为武汉农村商业银行,成为副省级城市中组建的第一家农村商业银行;组建了12家农村合作银行;交通银行重组湖北国投成功,交银国际信托公司发展迅速;长江证券公司成功上市;有13家企业在境内上市、5家企业在海外上市,步入快速发展轨道。金融对外开放取得积极进展,全省共有外资银行机构5家,外资村镇银行2家,外资贷款公司2家,外资保险公司5家,外资金融机构数居中部之首。省行(会)合作机制不断巩固,省政府先后与24家金融机构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全国已有39家金融机构决定或有意向将后台服务中心建在武汉。武汉城市圈金融一体化建设启动,武汉金融中心的集聚力和辐射力正在加强。

5、信用建设力度不断加大,金融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全省持续推动农村信用、企业信用、社区信用和区域信用四大信用工程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全省已有595万农户被评为信用农户,755个乡镇被评为信用乡镇,全省信用农户的贷款证发证率达到82%。开发了“中小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平台”,为全省10.2万户未贷款的中小企业建立了信用档案。全省共有17个市州先后被评为a级信用市州,64个县(市、区)先后被评为最佳金融信用县(市、区)。

(二)主要问题。

1、金融产业发展相对滞后。金融市场主体数量偏少、偏小,实力不强,金融机构多元化程度不高,金融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与全国平均水平还有较大差距,金融市场发育尚不成熟,金融资源配置效率较低。金融体制和服务创新不足,不能适应多样化、多层面的金融需求。

2、金融市场结构不平衡。非银行金融机构发展较缓慢,金融资讯、现代投资银行等高端金融中介服务机构有待发展。信贷资金向大城市、大企业、大项目相对集中,县域、“三农”和中小企业金融服务薄弱。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传统产业,保险覆盖面不够宽,金融发展中的城乡结构、区域结构不协调问题比较突出。

3、直接融资比例偏低。全省经济证券化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上市公司总体质量不高,规模偏小,再融资能力不强。企业利用债券市场进行融资的意识不强。产权交易平台不完备,产业基金和私募股权投资发展滞后,各级政府主导的投融资机构较少,融资能力偏低。

4、地方金融机构数量少且实力不强。全省城市商业银行单体规模小、资产质量不高、竞争力不强,农村信用社改革任务艰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不够。证券公司资本实力较弱,期货市场与地方经济发展结合不够紧密,保险企业赢利能力不强,中小保险公司经营压力较大。

5、金融业开放程度较低。外资银行和外资保险公司较少,外资证券机构、基金公司等还没有进入,金融业的对外合作也处于较低层次,与我省金融业规模、效益水平在全国的地位不相称。

(三)有利条件。

1、我省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为金融产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近10年以来,我省gdp年均增长12%。2010年,全省生产总值达到14840亿元。全省经济步入发展的快车道,工业结构高级化特征正在显现。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为金融业的发展奠定了物质技术基础、市场基础和体制基础,同时也为金融业的发展拓展了市场空间。

2、国家赋予我省的一系列优惠政策,为金融产业振兴带来了机遇。随着国家中部崛起战略的深入推进,武汉城市圈、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建设及湖北长江经济带新一轮的开放开发步伐的加快,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获批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一方面使我省获得先行先试的机会,有利于推进金融改革与创新;另一方面促使我省加快经济结构的调整优化,促进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和谐发展,有利于金融服务产业的持续快速增长。当前国家大力推进金融改革和创新,对我省强化金融对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的支撑作用是一个重要的推动和机遇。

3、对外开放的扩大为金融业加快发展提供了机遇。随着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进一步融合,金融业可以根据国民待遇原则进入缔约国金融市场发展业务,有利于金融企业拓展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空间;外资金融企业陆续进入我省金融市场,也将为我省金融业的发展提供参照体系,促进金融业竞争局面的形成,推动我省金融业技术进步和产品创新。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紧紧抓住国家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机遇,依托武汉城市圈、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和长江经济带新一轮开放开发的战略布局和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深化金融改革开放,整合优化金融资源配置,着力推进现代金融体系和制度建设,着力提升金融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着力加强金融调控和监管,显著增强我省金融业的综合实力、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维护金融稳定和安全,促进全省金融业健康快速发展,为建设中部崛起重要战略支点提供强大的金融支撑。

(二)基本原则。

高效发展原则。坚持金融发展速度与绩效并重,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坚持以增量调整存量,在发展中调整,在改革中加快发展。进一步增强质量意识和效益观念,既保持较快的发展速度,又保证较高的发展质量,实现湖北金融业高效发展。

创新发展原则。坚持金融创新与金融增长并重,全面推动金融业的观念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发挥创新对金融发展的持续推动力,以创新促进湖北金融业跨越式发展。在创新的同时,金融机构和监管部门要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开放发展原则。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并重,出台优惠政策,吸引更多金融主体在湖北设立总部和分支机构。大力推进地方金融机构发展,鼓励地方金融机构跨区域经营,逐步发展成为区域性、全国性金融机构。

协调发展原则。坚持金融自身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并重,统筹金融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把握好加快发展与防范风险的关系、提升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发展城市金融市场与农村金融市场的关系,实现湖北经济金融的全面协调发展。

可持续发展原则。坚持金融支持资源开发与保护并重,以创新服务领域、支持以“两型”社会建设为方向,以创新绿色金融产品为重点,以创新管理与服务为保证,实现金融资源合理开发与综合利用,推动湖北低碳经济发展。同时,通过创新内部运行机制,推动湖北金融业走集约型发展道路,实现经济金融可持续发展。

(三)发展目标。

“十二五”期间,我省金融业发展机遇和挑战并存,全省金融机构要抓住有利的发展机遇,努力实现“七项目标”,争取到“十二五”期末,将我省建设成为金融资源的聚集地、金融创新的基地和金融人才的高地。

1、金融业增加值发展目标:到2015年末,金融业增加值超过1000亿元,年均增长15%以上。

35%以上,保险密度达到1600元;各类产业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规模争取达到1000亿元。

3、金融机构组织体系发展目标:到2015年,争取引进未在省内设立机构的全国性商业银行全部来鄂开设分行,设立1—2家省级商业银行,引进8-10家外资银行,设立农村商业银行(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和贷款子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100家以上,设立金融租赁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各2—3家,争取2-3家地方金融机构上市。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各达到200家以上。全省证券营业部达到200家左右,培育2-3家规模大、实力强的期货经营机构进入全国前列。积极争取相关期货交易所在我省设立稻谷、玉米、钢材等期货品种的现货交割仓库。力争法人保险机构达到3家,保险主体60家以上,各级保险分支机构达4500家以上。大型综合性股权投资基金达到2家以上,多方式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200家以上。

4、金融服务结构调整目标:加大金融支持“三农”、中小企业、弱势群体的力度。争取每个市州开业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分行达到3家以上。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新增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确保农业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增幅高于全部新增贷款增幅。各市、州、直管市至少新增2家上市公司,全省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和票据10期以上。保险业发展结构协调合理,县域农村业务占比显著提高,科技保险覆盖率明显扩大。到2015年,各市、州和有条件的县市至少设立1家注册资本金1亿元以上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湖北中企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金达到20亿元以上。培育1-2个资产过2千亿元的金融控股集团。

15万亿元。上市公司总数突破80家,资本市场融资总额突破1000亿元,各类直接融资总额力争达到2000亿元,全市经济证券化率高于全国同等城市平均水平。设立和引进证券机构总部3—5家,分公司及地区总部10-15家。武汉地区原保险保费收入达到400亿元,年均增长23%;总部保险法人机构达到4家,引进4-6家保险机构区域总部,专业性保险主体10家,外资保险主体10家,保险机构在汉一级分公司达到60家以上。设立和引进各类产业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150家以上。争取设立各类金融后台服务中心达到30家,从业人员达到20万人。使武汉成为金融机构密集、市场完善、功能齐全、服务高效、创新活跃、具有较强吸纳辐射功能的区域金融中心。

6、金融生态建设目标:到2015年,建立覆盖全省的农户及中小企业信用评定体系,信用农户及信用乡镇占全省农户总数及全省乡镇总数的90%以上,全省各县(市、区)均成为金融信用县(市、区)。建立信用档案的中小企业超过30万户,创建信用社区1500个以上。开发全省金融生态环境监测评价系统,形成金融生态环境基础数据库。

7、金融安全建设目标:建立商业银行可持续的动态资本补充机制,保持较高的资本质量和充足的资本水平,强化资本实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增强对贷款损失的弥补能力和对贷款风险的防范能力,切实防范贷款集中度风险。建立良好的监管协作机制,加强“一行三局”及有关部门的政策协调与信息沟通交流,实现对金融机构、融资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等全方位的有效监管,形成监管合力,严厉打击、及时处置各类非法集资、非法证券、上市公司内幕交易和金融诈骗等行为,确保辖区金融业安全稳健运行,共同营造良好的金融发展环境。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改革创新,实现金融业的跨越式发展。

1、进一步增强金融业的改革创新意识。改革创新是推动金融发展的不竭动力,面对新形势、新机遇和新挑战,全省金融部门必须牢固树立改革创新意识,勇于探索,勇于开拓,在实现金融业规模和总量发展的同时实现服务功能提升和结构优化转变。

2、进一步完善金融改革创新机制。一方面要建立合理的金融创新激励机制,通过有效激励,调动各级部门和员工金融创新的积极性,有效提高金融机构的创新质量和经营效率,降低创新成本,避免资源浪费。另一方面要建立适合的金融创新风险管理和监管体系,在改革创新的同时防范金融风险,保障金融安全。

3、进一步加大金融机构的改革创新工作力度。在机构方面,要加大法人金融机构产权改革力度,引导民间资本参与金融机构重组,实现产权主体多元化,改善资本结构。支持金融机构实施员工持股,完善股权激励机制。积极发展金融控股集团公司,鼓励金融机构进行收购兼并,开展综合性、多元化经营,为客户提供银行、证券、保险等综合服务。在产品和服务方面,各金融机构要利用先进的科技手段,结合经济主体的实际,大力开发和推广新的业务品种,满足各类经济组织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要打破银行、证券、保险和股权投资等市场长期相互割裂的局面,联合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租赁、股权投资、担保等融资服务机构,特别是在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之间、银行业金融机构与股权投资机构之间、金融机构与政府管理部门之间大力营造相互合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实质性合作,不断创新融资方式和服务模式,形成满足不同类型、不同成长阶段企业的金融服务联盟,为经济主体发展提供功能多元、风险共担、形式多样的结构融资产品和服务模式。

(二)以实施“两圈一带”战略、建设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重点,加大金融对全省经济的支持力度。

1、合理规划金融产业布局。落实省行、省会合作协议,为武汉城市圈金融业发展创造良好政策环境。加快推动武汉城市圈金融一体化建设,推动武汉城市圈信贷市场、票据市场、资金清算、金融信息一体化、产股权市场一体化进程。支持建立完善鄂西圈投融资运营体系,引导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生态文化旅游产业。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融资推进、滚动发展”的原则,引导各大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参与长江经济带项目规划、论证,给予融资支持。大力开展科技金融创新,积极探索为科技企业服务的新模式、新机制、新业务和新产品,不断加大对科技产业的信贷投入,不断改进和创新金融服务。

2、积极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强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加大对传统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升级的信贷投入,加强对第三产业发展的信贷支持。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项目积极给予信贷支持,加大对光电子信息、生物、新能源、环保、消费电子产业中创新能力强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支持。引导金融资源向规模型集群经济和高新技术园区聚集,向现代农业、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项目倾斜,向现代服务业辐射,向全民创业型经济和中小企业延伸。着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鼓励和支持上市公司积极参与行业整合、产业整合或跨行业收购兼并,努力把绩优公司打造成行业龙头,促进产业集群发展。推动传统行业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实施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积极推动高风险上市公司优化重组,有效化解市场风险。

3、不断创新金融服务。探索适应科技企业发展要求的融资渠道、融资方式和担保方式,推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存货融资、股权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服务外包贷款、并购贷款等新的信贷品种。加快开展对科技企业信用贷款的试点。不断探索科技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模式。建立武汉城市圈银企信息对接共享机制,筹建武汉城市圈银企信息对接共享平台。探索建立与政府投资平台、产业基金相配套的信贷服务方式,探索研发与高新企业孵化器、风投基金相配套的信贷产品,促进武汉城市圈高新产业快速发展和成长型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壮大。鼓励金融机构大力创新资金结算、基金托管、企业银行、理财服务等业务,推出贷款与投融资的综合服务新产品,发行区域性项目债券、企业债券和区域建设政府债券,规范和推动信托融资和民间借贷活动,提升圈内资本市场功能。积极支持企业签发商业承兑汇票,推动商业承兑汇票在武汉城市圈的发展与使用。扩大信贷抵押物范围,拓展抵押方式,积极探索发展各种适应多层次、多元化要求的金融服务方式和工具。

(三)加快推进武汉区域金融中心建设,增强金融集聚力和辐射力。

1、积极引进和培育各类金融机构。吸引国内外大型企业集团在武汉投资组建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重点引进成长性好、经营有特色的法人机构和区域性总部,增强辐射带动功能。吸引和支持外资金融机构来汉设立代表处、分支机构,鼓励外资金融机构在省域副中心城市宜昌市、襄阳市设立分支机构。鼓励台资银行等金融机构来鄂发展,寻求合作。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对金融服务多样化的需求,筹建光谷科技银行,大力支持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发展。大力发展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等各类基金,支持设立循环经济产业投资基金。支持设立外资保险公司、合资基金公司等。

2、推动本土金融机构加快发展。加快组建省级法人银行和证券、保险法人机构。支持湖北银行和汉口银行做大做强,实现跨区域经营,并择机上市,使其尽快成为全国一流的股份制商业银行;进一步完善武汉农商行公司治理结构,转换经营机制,拓展发展空间,提高服务“三农”水平,提升市场竞争能力。推动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和方正东亚信托有限公司大力拓展湖北本地业务,打造精品信托品牌;支持光大银行金融租赁公司做大做强;支持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壮大资本实力,拓展重点业务,扩大服务领域;支持天风证券进一步扩大资本规模,提升分类等级,拓展业务领域,提高经营业绩。积极支持合众人寿实施外延发展向内涵发展的转型,提高竞争实力。积极筹建长江财产保险公司,并支持其发展。积极支持期货公司增资扩股,扩大资本规模,提高竞争实力。鼓励省内期货公司到省外增设网点,提升市场占有率。

3、引进区域性金融管理中心。争取金融机构在省内设立全国性或区域性金融后台运行与服务机构,使更多信用卡中心、数据备份中心、研发中心、客户服务中心、区域业务处理中心、培训中心等机构入驻武汉市,建设武汉全国性金融后台服务中心。争取金融机构在省内设立区域性授信审批中心、稽核监督中心、审计中心等区域性管理中心,提升金融风险管理水平。对新设立或新引进的金融机构总部、区域性总部和后台服务中心,其落户城市要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

4、大力发展金融中介机构。大力支持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投资咨询、资产评估、保险代理、信用评级等中介服务机构加快发展,培育知名品牌,为金融市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引导督促金融中介服务行业制定规范的行业规则和从业人员职业规范,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和服务水平,实现金融中介服务行业的规范化管理。鼓励担保公司出资人增加资本金投入,完善地方财政对市属担保机构的资本金补充、风险补偿机制,逐步增强其抵御风险的能力。

5、稳步推进金融业对外开放。深化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金融改革创新,积极争取国家批准武汉成为离岸金融业务试点地区,鼓励武汉地区银行在国家政策许可范围内开展离岸金融业务,为发展武汉离岸金融市场创造条件。加强湖北金融机构与外资金融机构的业务合作,全面引进外资金融机构现代化管理模式、国际化人才战略、长期化激励机制等先进的管理经验和业务技术,使湖北金融机构在产品设计、业务推广、风险控制、市场培育等各个环节有明显改善和提高。认真做好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为进出口企业提供更多的便利。

(四)实施金融帮扶工程,支持三农、中小企业及社会弱势群体发展。

1、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支持“三农”和县域经济发展。鼓励和支持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向农村延伸机构,鼓励和支持适合农村需求特点的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资金互助社等多种所有制金融机构的发展,鼓励外资金融机构在农村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组建农业投资公司和农业产业投资基金。引导银行机构合理确定县域机构授权授信,适当下放信贷审批权限。引导银行机构下放外汇业务经营权限,使县域企业可以就近开立外汇账户、办理国际结算、外汇贷款、结售汇等业务。积极探索农产品期货服务“三农”的运作模式,积极鼓励涉农企业和农业合作组织利用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和期现套利,积极推动期货交易所在湖北设立稻米、玉米、水产品等相关农副产品交割仓库。积极发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失地农民保险、农民补充养老保险、农民工意外伤害保险、农房保险等,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稳步推进农业保险试点工作,不断扩大“三农”保险覆盖面,逐步建立市场化的农业风险保障机制。

2、创新小企业金融服务。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组建服务小企业的专业部门和专营机构,不断丰富服务小企业的市场主体。不断完善中小企业担保体系,支持行业协会建立会员制的联保公司。开办“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网”,建设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网络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政策咨询、融资申请受理、融资问题答疑等综合服务。引导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社会资金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支持,积极推动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和中小企业集合贷款信托的发行工作,引导中小企业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

3、加强金融扶弱工作。不断完善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机制,优化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审批发放机制。认真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积极对贫困学生提供生源地助学贷款支持。研究适应农民工的优质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农民工转移就业和创业致富。有针对性地开展浅显易懂的金融知识宣传和咨询工作,引导农民工关注金融,更好地利用金融手段创业兴业,实现发家致富和扩大再生产的愿望。

(五)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1、加大后备企业培育力度,加快企业上市步伐。适应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的形势,进一步优化省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完善动态管理制度,切实加强拟上市公司后备资源培育,提高后备企业质量,确保“培育一批、上市一批、储备一批”。加强与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深交所的沟通,进一步加大上市后备企业辅导力度,充分发挥各中介机构的积极作用,不断加快企业上市步伐。进一步完善推进企业上市的优惠政策,不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支持企业实施股份制改造,努力降低企业上市成本,鼓励和引导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做大做强。适应湖北上市后备企业特点,重点推进创业板和中小企业板,并按照多头并举的方针,积极拓展主板市场和境外市场。

2、不断创新投融资方式,扩大直接融资规模。推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打造一批行业龙头和地方蓝筹旗舰公司。促进上市公司通过配股、增发、定向增发等多种方式进行再融资。支持和鼓励企业利用债券市场进行融资,扩大企业债券发行规模,优化融资结构。推进中小企业集合债发行工作。积极推动各地通过划拨国有资产、重组、注资等方式构建企业债券融资平台,积极培育发债主体。大力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发行公司债、可转债、分离债等多种形式进行债券融资,支持信托股权融资。积极支持与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生态环境建设和灾后重建等相关的债券发行。

3、着力发展创业(风险)投资,支持中小企业成长壮大。做大省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与国内外创业投资机构合作,重点支持省内高新技术企业和初创型企业发展。落实促进创业投资公司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通过政府引导、扶持和有限参与,鼓励企业、金融机构、个人、外商等各类投资者积极参与创业投资,吸引更多的海内外风险投资机构落户湖北。

4、加快发展产权交易市场,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积极推进东湖高新区、襄阳高新区进行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试点,探索开展未上市中小企业股权交易试点工作。推行知识产权质押登记制度,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方式的发展。加快以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为核心的产权交易机构整合重组,尽快形成立足城市圈、面向全省、服务全国的多功能、多层次的综合性产权市场。加快排污权交易发展,争取建设成为全国排污权交易中心。

(六)加快保险市场发展,切实增强保障功能。

1、完善保险市场体系,优化保险市场结构。大力引进有经营特色的健康保险、农业保险、责任保险、企业年金等专业性保险公司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积极引导保险机构稳步推进分支机构建设,优化省内各地区保险机构网点布局,为扩大保险覆盖面夯实基础。稳步发展保险代理机构,大力发展保险经纪与公估机构,规范发展兼业代理机构,完善保险营销员制度,形成多层次的保险中介市场。

2、不断推进业务创新,努力拓宽保险服务领域。积极创新保险产品,满足不同行业、不同领域需要,扩大保险覆盖面。加快发展责任保险,充分发挥责任保险在防损减灾和灾害事故处置中的重要作用。大力发展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直接相关的火灾公众责任险、环境污染责任险、校园方责任险、雇主责任险、医疗责任险、产品质量责任险、建筑工程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旅行社责任险等保险品种。推动出口信用保险与出口融资业务的有机结合,支持对外贸易。推动科技保险与科技创新的有机结合,支持科技产品创新。加快发展民营企业保险,大力发展养老保险、企业年金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险业务,提高居民人身保障水平。积极支持保险创新业务在湖北试点。

3、加快保险服务创新,建立方便快捷的服务体系。推行保单标准化与通俗化,规范保险合同的内容和格式。扩大投保提示制度和理赔服务标准覆盖范围,规范和约束保险公司的理赔程序和时限,提高理赔服务质量。创新销售渠道,鼓励和支持新业务销售模式,继续发展银行、邮政代理保险业务,促进公司销售或直营、个人营销、专兼业代理业务的齐头并进。探索建立保险合同纠纷快速处理机制,为被保险人提供快捷便利的纠纷调解服务。

(七)加强金融基础性服务体系建设,提高金融服务水平。

1、建立安全通畅、高效便捷的支付清算服务平台。完善以现代化支付系统为核心,商业银行行内系统为基础,票据交换、银行卡支付、网上支付、中央银行会计核算、国库会计核算等业务系统为重要组成部分的支付清算体系,为资金周转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2、建立诚信和谐、长久有效的社会信用服务平台。充实、完善企业和个人信贷征信系统,建立社会征信服务体系;建立金融生态监测评价系统,促进社会信用环境不断改善;健全反假货币网络体系,净化现金流通环境;加大反洗钱工作力度,预防和打击洗钱犯罪活动,维护正常经济金融秩序。

3、建立公开透明、优质便利的外汇综合服务平台。在现行外汇管理框架下,实行简政放权、流程管理、阳光操作,远程服务,便利企业、居民办理外汇业务,促进我省外向型经济发展。

4、建立全面及时、准确权威的金融信息服务平台。加强经济金融数据的统计和监测分析,规范信息披露,为服务对象提供及时、全面、准确的金融信息服务;推行政务公开,为社会提供低成本、方便、全天候的政务信息服务;加强金融宣传,提高公民金融意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金融工作的领导。

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全面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金融产业发展若干意见》的精神,加强对金融产业发展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出台财税政策、奖励政策等加大对金融业发展的扶持,通过改进行政服务、积极处置地方金融机构风险等措施,积极营造有利于金融业发展的社会环境。建立省政府金融发展咨询委员会,提高金融发展决策的科学性。省政府金融办与相关部门建立金融产业发展建设联席会议和日常沟通联络机制,定期研究部署金融产业发展建设工作,通报重点创新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发展金融业的意见和建议,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推进省行(会)合作。

要深刻认识到省行(会)合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推进省行(会)合作机制的建立,促进省行(会)共建。积极联系目前尚未与我省签订省行合作协议的金融机构,创造各种条件,尽快签订省行合作协议,实现全覆盖。加大与已签订协议的金融机构的互动与沟通,进一步推进省行(会)合作协议的落实,深化合作领域和合作内容,完善省行(会)合作机制,为我省金融业的发展争取有利政策环境。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对已出台的支持金融业发展的政策进行全面梳理,确保相关优惠政策落实到位。设立湖北省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对“三农”、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支持,奖励积极开展金融创新、为湖北金融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金融机构和个人。完善财政补充担保机构、融资平台资本金的具体办法,促进其做大做强;完善激励措施,细化对金融机构、金融监管机构、融资平台、担保机构的奖励措施;研究出台打造全国性金融后台服务中心的政策措施,对一次性投资较大的区域性金融服务和管理中心,给予适当补贴和奖励,并提供必要的基础设施保障。

(四)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广泛开展金融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活动,不断提高公众素质。将金融知识教育纳入公务员培训内容。加快以企业信息系统、个人信用信息系统、政府政务信息系统、农户信用档案系统为主要内容的信用体系建设步伐,建立和完善信用信息管理制度,推进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建立失信惩戒机制。深化信用社区、信用乡镇建设,深入开展“金融信用市州县”、“保险先进县市”创建活动。推动企业外部信用评级,加大培植“a级信用企业”力度。健全政府主导、监管机构推动、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金融生态建设长效机制,优化金融司法环境和行政服务环境,切实维护金融机构权益,在提高金融胜诉案件执结率和降低银行处置抵贷资产、企业抵押担保融资成本上取得更大的成效。

(五)加强金融人才队伍建设。

研究制定金融人才培养计划,采取与各金融机构配合、与金融监管部门及武汉高校联合组建金融人才培训中心等方式,对政府机关、金融机构人员进行专业培训。选拔优秀人才到国外金融机构培训,培养国际型金融人才。制定有关培养、使用、引进金融人才的优惠政策,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才的潜能和作用,并为人才长期留用解决后顾之忧,在家属安置工作、子女就学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对金融机构为引进急需高级管理人才而支付的一次性住房补贴、安家费等费用,可据实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加快建设中高级金融管理人才的培训平台,采取多种形式提高金融管理者、金融机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素质,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高素质、高层次金融人才队伍,把武汉打造成为金融人才高地。

(六)防范金融风险。

加强金融稳定协作机制的培育和完善,建立区域金融生态监测和预警机制,完善区域金融生态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发布评价结果和预警信息。制定防范金融突发事件协作预案,完善各部门联合执法机制,积极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提高执法力度,有效打击各类非法金融活动。完善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有效地做好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规范发展各类准金融机构,进一步做好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典当行的监管,建立健全日常监督管理制度,促进经济金融稳定协调发展。

养护公司十二五发展规划篇七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借鉴国内外发展循环经济的经验和做法,逐步形成循环型经济的生产方式和社会消费模式,努力构建政府大力推动、市场有效调节、企业自觉行动、公众积极参与的循环经济长效发展机制,建立集循环型企业、循环型园区、循环型产业和循环型社会四位一体的循环经济体系,打造全国循环经济示范区。

二、基本原则。

(一)科技创新与制度创新相结合。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充分引进先进技术,推进有色冶金、化工、电力、建材等重点产业副产品的综合利用和废弃物再生利用。加强制度创新,改变生产者和消费者的行为,引导资本、技术转向有利于资源循环的方向,逐渐建立资源节约、循环和环境改善的长效机制。

(二)政府引导与企业主体相结合。充分运用规划指导功能和政策扶持手段,推进不同领域和不同层面的循环经济发展。提高公众的循环经济意识,建立公众参与和舆论监督机制,引导公众“绿色消费”,夯实发展循环经济的群众基础。强化企业在发展循环经济中的主体地位,发挥企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建立符合循环经济要求的生产体系和开发模式。

(三)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相结合。将发展循环经济与调整产业结构、推动科技进步有机结合起来,改变传统的生产和生活模式,实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坚持解决当前紧迫问题与谋划长远发展相结合,统筹解决人口、经济、社会、生态协调发展问题,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四)全面推进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在企业、行业、区域、社会全面推进循环经济,把循环经济当作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途径。科学确定循环经济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充分体现地方特色与产业特色,在污染问题突出、资源利用潜力巨大的重点领域率先突破。

三、发展目标。

到2015年,资源利用效率大幅度提高,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建成完善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循环经济主要指标在省内处于领先地位。

资源综合利用指标:万元gdp能耗五年累计下降17%以上,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万元gdp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17%以上,生态环境得到较大改善.废弃物产生控制指标:有效控制废弃物排放,城市空气、水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单位工业增加值cod排放量小于1㎏/万元;工业废水废气排放达标率100%;基本解决农村集镇环境污染问题,城乡生态环境较好,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为85%,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

再生资源利用指标: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中水回用率达到20%。

四、重点任务。

“十二五”循环经济发展牢牢把握“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总体要求,加强资源回收与再利用等领域的研究与技术推广,加快推进重金属污染土地的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依托骨干企业,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形成以循环经济为核心的农业、工业、服务业及静脉产业体系。根据城市发展和产业发展的实际,将部分产业从主城区搬离,按照“产业搬迁,循环跟进”的原则,循环经济产业链跟随搬迁。

(一)现代农业循环经济体系。从全市区域生态资源优势和土地条件出发,以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为重点,培育和构建符合实际的农业产业循环模式,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农业循环体系,促进农业生态系统物质、能量的多层次利用和良性循环,达到农业资源再使用和再循环的目的,实现全市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株洲地理、地势及特色养殖、种植和森林资源特点,构建现代农业及农产品深加工、生态养殖及深加工、林业资源综合利用及深加工生态循环经济产业链。

目,重点开展汽车、工程机械、家用电器等废弃物的回收利用与再制造,同时建立城乡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加强水、热、材、能的综合利用,打造生态工业园循环经济产业链。

(三)服务业循环经济体系。推行生态旅游,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污染物产生与排放量。倡导绿色旅游消费,创建“绿色宾馆”、“绿色饭店”,限制以不可再生资源为原料的一次性产品的生产与消费,促进一次性产品和包装容器再利用。引导消费者选择公共健康的绿色产品。到2015年,以我市重点旅游景区为基础,建成一批循环型旅游景区示范项目。启动城市餐厨垃圾资源化项目。加强节能型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适应城市机动车快速增长的形势,规划建设节能、合理的城市道路交通体系,同时加快机动车停车场等静态交通设施建设。巩固电动公交和公共自行车成果,大力倡导绿化出行。发展便捷、高效、省能的节能型综合交通运输和现代物流配送体系,加强交通运输资源合理配置,提高集约化运营和车辆实载率。

(四)绿色消费体系。以产品的销售和消费环节为重点,以政府采购为切入点,大力推广绿色标识产品,规范和鼓励产品的再利用,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新型消费方式。到2015年,政府采购中绿色产品的比例要达到95%以上。全面推行限塑令,反对过度包装。

五、空间布局。

(一)工业循环经济布局。

装备制造业环经济产业链布局,以中国南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时代集团、南车长江公司株洲分公司等骨干企业为依托,分布于田心、金山工业园区。

生物医药生态循环产业链,依托千金药业等骨干企业,主要分布于金山工业园区。有色金属深加工循环经济产业链布局,依托株洲冶炼集团、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株化集团、智成化工、兴隆化工等骨干企业及攸县、茶陵有色、黑色金属矿山开采区域,主要分布于清水塘工业园区及攸县、茶陵有色、黑色金属矿山开采区。

陶瓷循环经济产业链布局,依托醴陵市华联瓷业、泰鑫瓷业、湖南电力电瓷电器厂、浦口电瓷等企业,主要分布于醴陵。

服装加工环经济产业链布局,主要分布于芦淞服饰城。

煤电一体化及新能源循环经济产业链布局,依托华银电力公司、中材水泥、华新水泥等企业,主要分布于株洲电厂及攸县网岭。

建筑材料与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链布局,依托中材水泥、华新水泥,主要分布于金山工业园区。

(二)农业循环经济布局。

现代农业及农产品深加工生态循环经济产业链布局,依托神龙米业、龙华牧业等企业,重点分布于神龙米业、龙华牧业等企业所在地周边区域。

生态养殖及深加工生态循环经济产业链布局,依托唐人神集团、龙华牧业、福来喜鹅业等企业,重点分布于神龙米业、龙华牧业等企业所在地周边区域。

林业生态循环经济产业链,主要分布于炎陵、茶陵山区。

(三)服务业循环经济布局。

依托各重要旅游景区、各大宾馆、饭店等,主要分布于相关重要旅游景区、各大宾馆、饭店及周边地区。

六、重点领域。

(一)装备制造业。装备制造业涵盖轨道交通制造、汽车制造、新能源装备制造、节能环保设备制造等,依托中国南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时代集团、南车长江公司株洲分公司、北汽控股南方基地、株齿等骨干企业,重点推进企业清洁生产、节能减排、绿色设计、可靠性设计,原材料的绿色采购,加工余料的循环利用,废弃物的能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

(二)生物医药。依托千金药业等骨干企业,引导企业开展固体废物、有机废水能源化与资源化综合利用,构建以生物质水煤浆制浆、燃烧系统集成技术为依托的能源环境一体化集中供热中心,打造生物医药的生态循环产业链。

(三)有色金属深加工。依托株洲冶炼集团、株洲硬质合金集团等骨干企业,以及攸县、茶陵有色、黑色金属矿山开采区域,重点开展钨资源及深加工、铜冶炼与深加工、冶炼-化工-能源、钢铁与有色矿产资源开采和深加工,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

(四)陶瓷。陶瓷产业包括建筑、卫生、电力及日用陶瓷,依托醴陵市华联瓷业、泰鑫瓷业、湖南电力电瓷电器厂、浦口电瓷等企业,重点引入高效采矿与分选设备、资源深加工技术、高效窑炉燃烧技术、除尘技术、清洁燃料技术,加强各种废物的资源化,资源的再循环、再利用,构建系统的循环经济生态产业链。

(五)服装加工。重点从源头进行控制,设法减少服装边角料的产生,并对服装余料实行分类管理,严格控制余料垃圾的排放量,开展绿色生产,促进服装边角料的回收再利用。引导服装企业简化商品包装,以节省资源及能源,同时最大限度降低包装废弃物数量。积极选用绿色环保包装袋代替传统的塑料袋,鼓励可循环、耐用型购物袋的回收。倡导服装绿色设计,服装回收再利用,以及闲置服装资源化。

(六)煤电一体化及新能源循环经济产业链。依托华银电力公司、中材水泥、华新水泥等企业,重点开展煤炭资源的清洁生产、综合利用及深加工,延伸产业链,着力构建可再生能源的高效利用循环经济产业链。

(七)建筑材料与新材料。依托中材水泥、华新水泥,重点开展各类工业废渣的资源化利用,尤其是采用国际先进的垃圾资源化处理技术-ak系统,对城市、乡村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资源化利用,构建工业废渣-建筑材料循环经济产业链。

(八)现代农业领域。依托神龙米业、龙华牧业等企业,重点开展稻米深加工、副产品综合利用、经济作物种植与深加工废物资源化利用,构建现代农业及农产品深加工生态循环经济产业链。依托唐人神集团、龙华牧业、福来喜鹅业等企业,重点开展生猪、菜牛、鸡、鸭、鹅的规模化、生态化养殖,以公司+农户的形式,推进养殖深加工与废弃物的资源化、能源化利用。因地制宜开展林业资源综合利用及深加工,构建集森林碳汇、生物质能综合利用、休闲旅游、林下立体化种养殖等综合性的生态循环经济产业链。

七、重点工程。

(一)清洁生产技术应用推广工程。建立健全由企业、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和政府有关部门组成的推行清洁生产工作队伍。扶持发展一批清洁生产的中介服务机构,推广一批先进的清洁生产技术,培育一批高标准、规范化的清洁生产示范企业。到2015年,规模以上企业实现清洁生产全覆盖,工业园区全面推行清洁生产。

(二)废弃物能源化及无害化处置工程。建立垃圾分类系统,完善相关设施和配套政策措施。按照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对可用物资(废纸、金属、玻璃等)的回收再生利用,选择合适的项目实施点对易腐有机物进行堆肥处理,对高热值不易腐有机物进行能量利用途径的探索,对各类城市废渣进行活性处理,实现废渣的材料化。

(三)有机废液高效浓缩处理工程。对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油脂、含卤素类有机溶剂及不含卤素类有机溶剂等,建立废液管理系统,进行减量、回收再利用、分类、贮存和记录追踪环节的控制,并采取高效浓缩的技术和方法,进行科学处理,大幅降低污染,提高废液的有效利用程度。

(四)污泥高效脱水、干燥工程。按照循环经济延伸产业链的要求,鼓励和扶持相关产业,将污泥加工成复合有机化肥或利用到建筑行业,实现废弃资源高效利用。

(五)废弃硬质合金及超细粉体回收、再生工程。依托株洲硬质合金集团的实验室和科技机构,建立硬质合金产业集群废弃硬质合金回收及超细粉体过滤回收、再生系统,建立相关平台或下游企业,实现废弃超细粉体的资源化利用。

(六)雨水回收生态体系建设工程。建设雨水回收工程设施建设和污水处理厂的中水回用系统的,包括工业区公共建筑的中水回用系统,城市绿地浇灌的中水利用系统,全力提高中水回用能力。推进污水处理后的中水用于城市景观用水,都市农业花卉苗木灌溉,厕所冲洗,道路保洁,洗车和工业冷却用水等。通过建设中水回用系统,2015年,城市污水回用和中水利用量达到污水处理总量的20%,(七)畜禽粪便颗粒有机肥加工工程。建立大、中型畜禽养殖场粪便收集制度,规划建设畜禽粪便颗粒有机肥加工厂,通过静态发酵模式等途径,把畜禽粪便转化成颗粒有机肥,从而延伸农村养殖业的下游产品,构建循环农业生态产业链,提高资源利用里,降低环境污染。

(八)稻壳碳化及生态发酵床养殖技术推广工程。培育稻壳碳化企业,解决稻壳等农作物剩余产品的回收利用难题。同时帮助稻壳碳化企业与周边地区链铸、钢水包、铁水包、连水中间罐及其他金属覆盖相关生产企业的产业链,构筑起更大区域范围的资源循环利用系统。

(九)静脉产业体系工程。建设“城市矿产”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基地,重点开展汽车、工程机械、家用电器等废弃物的回收利用与再制造,同时建立城乡废旧物资回收体系。

养护公司十二五发展规划篇八

“十二五”时期,是我区加快经济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根据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市政府的要求及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在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区“十二五”农业发展规划。

工作部署,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落实政策,强化措施,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奋发进取,农业发展取得了重大突破。,全区农业总产值达到万元,比增加万元,既定目标为万元,比增加%,年均递增%;,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300元,比增加元,既定目标为元,比增加%,年均递增%。农业法律保障和政策扶持体系得到全面落实,农业基础设施得到进一步加强,科技推广应用水平大幅提高,农业发展的速度、质量和效益同步增长,农业增长方式实现较大转变,产业化、现代化进程有效推进,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有了较大提高。

(一)党在农村的政策得到全面落实。按照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长期不变的要求,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稳定和完善了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的土地政策,优化了农业资源配置,严格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全面取消农业税,严格控制农民负担,全面落实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化肥补贴、农机补贴等党的惠农政策,农民利益得以较大改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

(二)农业基础设施有较大改善。强力推进以农田、水利及中底产田地改造为主的工程建设,沙颍河治理工程、淮北大堤加固工程顺利完成,累计完成投资万元;农业综合开发、人畜饮水安全工程、农村沼气工程稳步推进,累计完成投资万元,基本农田建设成效显著,累计完成投资万元,建成高稳产农田万亩,比十一五末增长万亩,农田水利化程度达68%以上,比十一五末提高了个百分点。

(三)农业现代装备水平明显提升。通过实施农机补贴项目,有效推进了农业机械化水平和设施农业的发展。全区新增农业机械共计台(辆)千瓦,比十一五末分别增长%和%,为农业生产节约经营、提高效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农业先进实用科技普及水平大幅提高。全区粮食作物良种推广率达到95%以上,大批高产、优质、高抗品种得到推广应用。通过测土配方施肥、小麦氮肥后移、小麦一喷三防、大豆合理密植、蔬菜设施生产、地膜覆盖种植等技术的普及推广,应用率达80%以上,科技为农业生产的健康发展起到了支撑作用。

(五)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和服务能力有明显提高。通过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改革,进一步强化了服务机构的公益服务职能,转变了服务方式,扩展了服务领域,提高了农业生产中技术指导、技能培训、市场信息、产品加工等多方面的服务质量。

(六)农业法规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农业执法规范有效。通过《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土地承包法》、《农机管理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涉农法律法规的大力宣传教育和有效贯彻落实,农业工作的法制建设有力推进,发展环境较大改善,执法水平大幅提高,农业工作逐步走向依法发展的轨道。

(七)农业产业化发展有较大推进。以粮油加工、肉类加工、优质蔬菜产业化生产等为主的特色产业有了较大发展,农产品加工有效推进,产业化水平有较大提高,农产品质量、效益有明显提升,农民收入渠道有较大扩展,收入水平稳定增长。

(一)发展环境。

“十二五”及今后一个时期,区的农业既面临着加快发展的战略机遇,又面临着各种严峻的挑战和考验。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国家对农业的扶持政策,科学发展观的落实,和谐社会的构建,都为农业的发展提供了极其有利的条件。随着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国家的工业化、现代化和13亿人口的基本生存,都需要一个强大的现代农业的支撑。同时,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三农”工作,营造了前所未有的重视农业的氛围;以城乡统筹为主要内容的政策导向,已经开启了支持农业、扶持农民政策的新举措,进一步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业发展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期。但是,也面临着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农业发展的社会环境需要进一步改善,农业的基础地位需要进一步加强,“三农”工作需进一步深化,涉农政策需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二是农业结构不够合理,还需进一步加大调整力度,不断适应市场需求;三是农业服务组织化、市场化程度还比较低,社会化服务规模不够大,不能适应推进农业服务产业化的要求;四是基层农业服务体系不健全,人员队伍力量和推广经费不足;五是农业生产的整体科技含量低,农副产品初加工发展及推广力度不够,为民增收领域需进一步拓宽;六是各级政府对农业扶持和引导力度还不够,尚不能满足广大农民的迫切需求。

(二)指导思想和原则。

1、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

我县农业发展的新跨越。

2、指导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引导和调动农民积极性,加快农业发展。坚持统筹协调,以结构调整为主线,实现农业快速、高效发展。坚持以科技进步作重要支撑,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进农业增长方式转变;坚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人与自然和谐的农业发展新模式;坚持以市场化、社会化、产业化的发展方向,积极培育和发展各类农业市场主体,完善现代农业企业制度和产权制度,逐步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农业市场体系;坚持依法促进,兴农富民,全面提升农业执法水平和服务水平;坚持不断深化改革开放,建立农业发展的长效机制;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充分发挥市场在农业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提高农业资源配置效率。

(三)发展重点、目标。

在稳定土地种植面积的基础上,改善粮田的基础设施和土壤地力,推进高产、优质、高标准的生产基地建设,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单产、增加产量。稳定发展粮、油、菜等常规产业,确保农产品供应安全,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增加农民收入。到2015年,全区农业总产值达到万元,比增加万元,年均递增%;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元,比增加元,年均递增%。

1、粮油生产。加大耕地保护力度,稳定粮食播种面积,2015年粮食播种面积不低于万亩,粮食总产量在基本稳定的基础上略有升高,单产年递增1.4%,粮食总产稳定在万吨,其中100%为优质品种。同时加大油料作物和蔬菜发展力度,自给率达到%。

2、农特产业发展。坚持“精心管理、改造提升、稳步发展、提质增效”的方针,进一步加强蔬菜生产基地管理,积极推广绿色、有机食品蔬菜生产技术,大力推进连片上规模的设施蔬菜种植,在正午镇、口孜镇每年新增蔬菜基地亩以上,优化老蔬菜基地1500亩以上。到2015年,全区设施蔬菜面积达到万亩以上,平均单产达公斤以上,年产量达万吨以上,年产值达亿元以上。

3、畜牧业。一是发展规模养殖。规模养殖比重由目前的%提高到%以上;二是加快畜禽改良步伐,三元杂交猪推广率达到100%,家禽改良率达到90%以上;三是全面落实免疫、检疫和产品检查,达到3个100%;四是建成猪、羊、禽3个优势畜产品生产基地。2015年:猪、羊、禽的存栏量分别达到万头、万只和万只;出栏分别达到万头、万只和万只。

4、林业。全面实施林业可持续发展战略,到2015年实现有林面积20.1万亩,林木总蓄积105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18.5%,发展林业庭院经济6万户,林业产值0.56亿元。

5、渔业。大力实施渔业致富工程,调整渔业区域布局,建立名特优稀水产品生产基地;优化品种结构,增加渔业投入,加快数量型渔业向效益型渔业的转变;加快无公害水产品、绿色水产品的认证,提高水产品市场竞争力。到2015年,放养水面达到2.5万亩,水产品产量0.55万吨,渔业产值0.33亿元。

6、基层农村推广体系建设。

一是加强知识更新和技能培训,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培养一支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和农民满意的科技人员队伍。二是全面推行聘任制和绩效考核制,建立效能淘汰机制和工资与工作任务、效果挂钩的分配机制。三是加强农技推广体系设施建设,十二五初争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万元新建10个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办场所及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

(四)保障措施。

1、政策扶农,改善农业发展环境。继续加强领导,以“两个趋向”统领“三农”工作,优化和完善各项扶农支农的政策措施,巩固“三农”工作重中之重的地位。继续加强对粮食生产的政策支持力度,鼓励种粮大户扩大生产规模,促进粮食生产走产业化之路;继续出台对主导产业的产业化扶持政策,完善相应的产业发展规划、目标和配套措施;继续增加农业投入,进一步完善财政支农资金管理体制,对重点农业项目的投入资金进行整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重点农业项目落实。认真研究和解决农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困难,研究制定有利于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抓好落实,确保领导到位、工作到位、政策措施到位、财政投入到位。

2、项目强农,增强农业发展后劲。实施项目带动战略,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农资金投入我县区业,夯实农业发展基础,增强农业发展后劲。积极向省、市农业、财政、科技等部门争取项目,做到储备一批项目、争取一批项目、实施一批项目、投产一批项目,全面提升我区农业产业档次。“十二五”期间有计划推出一批重点农业工程项目,全面推动我区农业产业发展进程。积极做好农业招商引资工作,吸引更多工商企业、社会资金投资农业的生产、加工和服务全过程,解决农业发展后劲不足这一深层次问题,为农业的产业升级注入内在动力。

3、科技兴农,拓宽农民增收空间。大力推广实用农业新技术,增加农业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应用率、转化率和贡献率。“十二五”期间将有计划推广一批生态高效农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全面提高我区农业科技含量。建立健全农业科技网络,稳定区、乡(镇)两级农业科技推广队伍,深化农技人员进村入户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农民技术员的作用。加强农机化建设,进一步推广各类新型实用农机具。加强农业信息网络建设,进一步建好农业信息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农业信息在生产中的指导作用。

4、依法护农,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加大对工业污染物排放的检查监管力度,优化农业生产环境;加大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生物农药和易降解的农用薄膜的推广应用,合理使用化肥;加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能力建设,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强对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的质量管理,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和农产品市场秩序。

5、龙头壮农,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大力扶持和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加快培植出一批辐射面广、带动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积极研究市场,开拓市场,狠抓标准化生产,坚持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增加科技含量来培育品牌、打响品牌,发挥品牌效应。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建立和完善市场预测系统。逐步规范龙头企业与农户的产销合同,完善双方的主体地位和相应的权利义务,提高订单的履约率。加快发展农业中介组织,鼓励和引导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加强协会、经济合作组织等的中介作用,开展产前、产中、产后的自我服务,充分发挥各类专业合作社在行业自律和协调、行业标准和发展规划制订等方面的作用。加强农技服务站建设,解决乡(镇)、村技术力量薄弱这一现实问题,并把服务站办成带动产业发展的“龙头”型合作经济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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