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巡逻队工作调研报告

  • 上传日期:2022-10-26 19:09: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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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材料主要是向上级汇报工作,其表达方式以叙述、说明为主,在语言运用上要突出陈述性,把事情交代清楚,充分显示内容的真实和材料的客观。怎样写报告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报告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报告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公路巡逻队工作调研报告一

为加强我市干线公路日常养护工作,确保公路路况稳定,按照《张家界市公路管理局关于开展20xx年干线公路“交通杯”雨季养护竞赛活动的通知》要求,市局养护机务科于20xx年7月7日、8日对全市干线公路雨季养护情况进行了考核验收,现将有关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养护检查方式和内容

本次雨季检查采取明查抽查方式,对各区县管养的干线公路日常养护进行考核。考核线路有s228、s305、s306 三条省道,巡查里程299.787公里。考核内容按照《张家界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日常养护六率考核评分细则》和《张家界市20xx年普通干线公路雨季养护检查评分细则》的相关要求和评分说明、评分标准等进行检查与评价,主要内容为“畅、洁、美”中的六率指标即路面破损率、路基缺损率、水沟畅通率、非法占路率、路面清洁率、绿化及设施完好率情况。

二、总体情况

1、小修专项工程实施积极,养护工作成效明显。受持续强降雨影响,桑植局积极探索应用新材料、新工艺,引进冷补料对s305线桑龙段坑槽进行及时、有效的修补,确保了雨季山区道路安全畅通。

2、绿化补植及时,绿化率得到有效提高。永定、桑植局加大对s306线、s228线空白路段行道树的补植工作,(其中永定补植香樟400株,桑植补植桂花树2300株、香樟400株)。

3、水毁路基缺口、路面沉陷、坍塌方恢复及时。如桑植s305线k163+500、k151+550、143+600、144+420,永定s228线k117+650、k117+100交通中断恢复及时。

4、桥梁日常养护工作到位。桑植局对辖区内桥梁、涵洞泄水孔等排水设施进行彻底疏通,永定局积极筹措资金按照部检要求及时更新桥梁信息标牌。

三、具体情况

1、路面破损率:本次检查发现路面坑槽(折算)124处,路面破损率为0.4处/km。其中永定局42处,慈利局34处,桑植局48处,武陵源局沥青路裂缝失养160m2。

2、路基缺损率:本次检查路段无路基缺损。

3、水沟畅通率:本次检查边沟或路面积水11处,平均积水率为0.04处/km,桑植、永定各4处,慈利3处。

4、非法占路率:本次检查发现路面占有50处,其中桑植23处、永定9处、慈利18处。

5、路面清洁率:本次巡查共发现路面污染15处。其中慈利3处、桑植2处、永定18处。

6、绿化及设施完好率。本次巡查共发现护栏缺损13处。其中慈利3处,永定5处,桑植3处,武陵源2处。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个别单位“交通杯”雨季养护竞赛活动方案、考核标准和细则不完善,养护巡查频率、通报不符合省、市局巡查规定要求。

2、沥青路面部分路段坑槽、裂缝处治不及时。如:永定s306线土家风情园至二家河段,s228线k39-46段,慈利s306线k417-k426段,桑植s305线k117-k124段,武陵源s306线k461-463段。

3、水泥路预防性养护工作开展不到位。如:永定s306线k479-k490段,慈利s306线k358.543-k365段、k413-k414段,桑植s305线k86-k117段。

4、路面保洁不到位。如:永定s306线k496-k502段长期路面清扫不力,路容路貌较差。

5、桥梁日常养护不到位。伸缩缝、泄水管、排水槽堵塞,桥面不洁,桥梁栏杆防撞强度不够,桥面病害处治不及时,桥梁信息标牌更新不及时。

6、遮挡标志、标牌的行道树枝修剪不及时或不彻底,严重影响行车视距、视线。

四、考核结果

本次考核按照雨季养护考核评分细则和日常养护巡查考核评分细则并结合平时巡查结果综合打分,区县局最后得分:武陵源局90.3分、桑植局85.8分、慈利局85.2分、永定局82.2分。

五、下步工作要求

1、按照省局《规范化检查线路圈迎检要求》,逐步完善标志、标线、平交道口,安保设施,信息化与监控、监测,中心养护站,公路服务,现场等检查项目的外业工作。

2、各单位根据上半年公路养护检查通报内容,按照“七无”、“六率”要求,严格落实、整改管养不到位的点段。全面实施沥青路、水泥路预防性养护工作。

3、根据省、市局下达的本年度国省干线公路路面小修工程目标任务,区县局全面加强路面小修工程管理,保质保量按照国检外业要求尽快完成养护生产任务,以稳定的路况达到部检查要求。水泥路面:路面小修主要是对断角、裂缝、错台等病害进行修复处治,对纵缝接缝、横向缩缝进行灌缝。沥青路面:全面修复路面坑槽、沉陷、网裂、裂缝等病害,确保路面破损率在0.4%以下。

4、6-7月积极开展“路面平整月”活动,对出现路面龟裂、坑洞、和坑槽等影响行车安全的路面病害要做到及时处治,快速修补,做到补早补小补好,大力推广沥青路面一次成型施工工艺。

5、按照部颁最新《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根据公路养护安全作业类型,明确养护作业控制区限速及各区段长度、养护安全设施、作业控制区布置和安全作业管理,进一步规范公路养护作业,加强保障作业人员、设备和车辆安全。

6、继续按照《20xx年全国干线公路养护管理规范化检查标准》7大项、30个分项、77小项检查评分要求,查漏补缺,对号入座,不断完善县局及中心养护站(道班)内业资料。

特此通报。

附件:张家界市20xx年普通干线公路雨季养护检查评分细则

张家界市公路管理局

年7月9日

公路巡逻队工作调研报告二

局所属各单位:

按照市、县加强工作作风建设和推进工作绩效考核的精神和要求,根据市、县公路养护管理年活动和雨季养护竞赛的工作安排和部署,为加强全局公路养护管理,提高公路养护效益,顺利完成各项养护工作任务,改善路况,提高公路服务能力,塑造公路公共服务形象,经局领导会议研究,现就切实加强公路养护管理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加强公路养护管理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自20xx年11月份交通体制改革以来,全局公路养护工作整体呈滑坡状态,至今还未走出改革的阵痛,养护绩效较差,出工出勤不正常,公路路况下降,包括市、县、乡镇的各级领导都不满意,全县人民群众意见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公路工作不满意的提案、建议很多,各种投诉及质询频发,工作处于十分被动的局面。当前,在全国上下全力迎接党的召开的大好氛围下,在全市上下大抓工作作风整顿,大抓工作绩效考核的严肃工作环境下,在全市大力推进公路养护管理年活动和雨季公路养护竞赛活动的关键时节里,全局上下再不积极行动起来抓好公路养护管理,无疑会自砸饭碗,在后续改革过程及今后工作中无法形成有利局面,也难以争取较好权益。因此,全局干部职工必须要有高度的政治敏锐感,必须要有桂阳公路人的高度责任感和荣誉感,必须要有搞好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和使命感,认清形势,高度重视,团结一心,扎实工作,努力扭转公路养护管理不利局面,切实改善提高路况,确保公路安全畅通,创造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满意的公路交通环境。

二、加强管理,强化措施,全面提高公路养护管理质量和水平。

㈠理顺关系,分清责权,明确工作程序。

1、进一步明确养护管理责权和工作程序。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由县局部署、指导、监督、考核,江南、江北养护站具体计划、安排、落实,各道班、各全面养护组人员具体上路执行。

2、实行月度养护任务计划总结制。每月初由江南、江北养护站根据养护管理“七无三有”总要求和实际路况拟定月度工作计划,报县局审核批准,再予执行。每月末江南、江北养护站根据全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出具报表,上报县局审核。

3、实行公路养护管理责任公示制。按照市、县有关加强公路养护工作的要求,公路养护管理责任必须在公路上现场挂牌公示。全局所有管养公路按线路及各养护站、各道班、各全面养护组人员的分段管养职责分工进行上路挂牌公示,以便市、县有关部门督查和人民群众监督。

㈡加强考核,严肃纪律,确保出工出勤正常和较好工作绩效。

1、县局成立工作绩效考核监督小组,由纪检、政工、办公室、养工、机安等相关人员组成,对全局公路养护出工出勤、挂牌上岗、着装上路、立牌施工和工作绩效进行督查,每月出一期督查通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查处,对整治不力的问题和屡教不改的相关责任人,上报县纪委、县作风办、县绩效考核办进行严肃查处并问责。

2、江南、江北养护站养护管理人员必须坚持上路巡查、监督、指导、落实,在正常工作时间内要上路实地指导、督促各道班、各全面养护组人员的工作,抓好路上养护管理和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必须杜绝养护管理人员对路上作业的经常性电话(手机)遥控指挥现象。

3、江南、江北养护站、各道班、各全面养护组人员必须按照县局的部署和有关计划安排做好各项养护工作,在上班时间内要正常出工出勤,不得出半天工、做半天事,一经发现,扣发出勤补贴,屡教不改的,作旷工论处,并上报县纪委、县作风办予以严肃查处。如遇高温酷暑天气,需避开高温酷热时段作业的,由江南、江北养护站视情况具体安排。

4、严肃请假制度。养护站、道班、全面养护组人员因事因病不能上班,必须按照县局请假制度的规定,履行请假手续,由本人出具请假条报政工股,一天以内由所属养护站负责人批准(养护站向县局报备),两天由分管领导批准,三天或以上由局主要领导批准,请假批准后才能离岗,凡不履行请假手续就缺勤的,一律作旷工论处。

5、养护站、道班必须做好养护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安全防范。养护人员上路作业必须戴标志帽、着标志服,施工路段必须树立标志牌施工。

6、各道班、各全面养护组人员的出工出勤情况由江南、江北养护站登记,每月上报县局核查。县局根据养护站、道班、各全面养护组人员的出工出勤情况并结合工作绩效核发出勤补贴。

7、县局机关、路政大队要勤下基层为养护部门排忧解难,及时处理解决各种路政问题,为公路养护服好务。

㈢改革创新,奖优罚劣,全面推进养护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1、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实行绩效工资的精神,逐步完善有关条件要求,落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在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中全面推进根据公路养护工作绩效考核情况核发工资及待遇。

2、在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中推行奖优罚劣制度,对出工出勤不正常、工作绩效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并且每季度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和督查情况评出优秀养护工作人员进行奖励。

3、实行养护管理账目月清月结制。每月养护管理账目由江南、江北养护站及时月清月结,并每月向县局上报详细报表。实行砂石材料、沥青管理三联单制,规范材料采购、运输、使用程序,杜绝漏洞。

4、全面落实公路养护管理分段责任制。江南、江北养护站要切实按路段管辖范围做好本辖区公路的养护管理工作,积极主动地管好所属养护职工,要敢抓敢管敢为,履行好各项工作职责。全局管养公路的路面养护作业全部分段落实到各道班,路肩、水沟、边坡等全面养护作业全部分段落到养护职工个人。县局根据分段管养责任划分情况进行考核。

公路养护管理是我局的基本工作职责,抓好此项工作是我局面临的艰巨而紧迫的任务,全局干部职工务必围绕目标,认真履职,转变作风,迎难而上,切实搞好公路养护和管理,打造桂阳公路新形象,为桂阳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良的公路交通环境。

年六月十五日

公路巡逻队工作调研报告三

x代表团

提议案人或单位:

李南起汉孟路,北至袁冲乡,是我市连接河南邓州,一条重要跨省通道,全长21公里,于x年建成通车,全程为水泥路面,x年修复刷黑为柏油路。

李多年来为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由于袁冲乡矿产资源丰富,常年向外输出,造成超载车辆屡禁不止,目前日交通量平均达3255辆,其中超载车辆占60%以上,李xx大部分路段路基下沉,路面破损,给过往车辆和行人造成严重威胁,也给袁冲乡经济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重修李是老区袁冲乡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袁冲乡地处丘陵岗地,经济基础差,“要想富,先修路,”李目前状况严重制约了袁冲山石资源,荒地资源,水资源,生态旅游资源,红色文化资源丰富,重修李必将成为袁冲乡开发资源,促进发展的助推器,重修李是以人为本,维护民利的迫切需要,李是袁冲乡人民生产,生活的交通大动脉,目前,李已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需要,群众要求重修李呼声日益强烈。

解决办法:

1、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重点是向上级交通部门争取建设资金,同时积极争取国家移民,扶贫及拉动内需资金,地方适当配套,多渠道争取道路建设资金。

2、高质量搞好道路建设。提高施工质量抓好公路路肩培土,和排水系统建设等配套建设,加快施工进度,构建和谐畅通李。

3、经常化加强道路养护。公路“三分建,七分养”,建立道路养护队伍,设置养护班和超检站,健全日常养护制度,落实日常养护按理,延长公路运营寿命。

公路巡逻队工作调研报告四

发票号码:_________

保险单号次:_______

(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被保险人)的要求由被保险人向本公司缴付约定的保险费,按照本保险单承保险别和背后所载条款与下列特款承保下述货物运输保险,特立本保险单。

包装及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险货物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险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保险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费:_____________________费率:_________________装载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

开航日期:____________自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

承保险别:____________________

所保货物,如发生保险单项下可能引起索赔的损失或损坏,应立即通知本公司下述代理人查勘。

如有索赔,应向本公司提交保险单正本(本保险单共有一份正本)及有关文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险公司

赔款偿付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单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公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保险标的范围

第一条凡在国内经公路运输的货物均可为本保险之标的。

第二条下列货物非经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凭证)上载明,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产。

第三条下列货物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蔬菜、水果、活牲畜、禽鱼类和其他动物。

保险责任

第四条由于下列保险事故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雷电、冰雹、暴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崖崩、突发性滑坡、泥石流;

(二)由于运输工具发生碰撞、倾覆或隧道、码头坍塌,或在驳运过程中因驳运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碰撞;

(三)在装货、卸货或转载时因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

(四)因碰撞、挤压而造成货物破碎、弯曲、凹瘪、折断、开裂的损失;

(五)因包装破裂致使货物散失的损失;

(六)液体货物因受碰撞或挤压致使所用容器(包括封口)损坏而渗漏的损失,或用液体保藏的货物因液体渗漏而造成该货物腐烂变质的损失;

(七)符合安全运输规定而遭受雨淋所致的损失;

(八)在发生上述灾害事故时,因纷乱造成货物的散失以及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

责任免除

第五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扣押、罢工、暴动、哄抢;

(二)地震造成的损失;

(三)盗窃或整件提货不着的损失;

(四)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五)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

(六)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

(七)属于发货人责任引起的损失;

(八)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

第六条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违法、非法货物,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第七条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损失。

责任起讫

第八条保险责任的起讫期是自签发保险凭证后,保险货物运离起运地发货人的最后一个仓库或储运处所时起,至该保险凭证上注明的目的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终止。

但保险货物运抵目的地后,如果收货人未及时提货,则保险责任的终止期最多延长至保险货物卸离运输工具后的15天为限。

保险价值和保险金额

第九条保险价值按货价或货价加运杂费确定。

保险金额按保险价值确定,也可以由保险双方协商确定。

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义务

第十条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下述任何一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终止保险责任或拒绝赔偿部分或全部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实回答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

第十二条投保人在保险人或其代理人签发保险单(凭证)的同时,应一次缴清应付的保险费。

第十三条投保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及交通运输部门关于安全运输的各项规定,还应当接受并协助保险人对保险货物进行的查验防损工作,货物运输包装必须符合国家和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第十四条保险货物如果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获悉后,应迅速采取合理的施救和保护措施并立即通知保险人的当地机构(最迟不超过10天)。

赔偿处理

第十五条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索赔时,必须提供下列有关单证:

(一)保险单(凭证)、运单(货票)、提货单、发票(货价证明);

(二)承运部门签发的事故签证、交接验收记录、鉴定书;

(三)收货单位的入库记录、检验报告、损失清单及救护保险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单据;

(四)其他有利于保险理赔的单证。

保险人在接到上述索赔单证后,应当根据保险责任范围,迅速核定应否赔偿。

赔偿金额一经保险人与被保险人达成协议后,应在10天内赔付。

第十六条保险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按保险价值确定保险金额的,保险人应根据实际损失计算赔偿,但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保险人对其损失金额及支付的施救保护费用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

保险人对货物损失的赔偿金额,以及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应分别计算,并各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第十七条保险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如果根据法律规定或有关约定,应当由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负责赔偿一部分或全部的,被保险人应首先向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提出书面索赔,直至诉讼。

被保险人若放弃对第三者的索赔,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如被保险人要求保险人先予赔偿,被保险人应签发权益转让书和应将向承运人或第三者提出索赔的诉讼书及有关材料移交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责任方追偿。

由于被保险人的过错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权利的,保险人可以相应扣减保险赔偿金。

第十八条保险货物遭受损失后的残值,应充分利用,经双方协商,可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十九条被保险人从获悉保险货物遭受损失的次日起,如果经过2年不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不提供必要的单证,或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则视为自愿放弃权益。

第二十条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发生争议时,协商解决,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时,按项办法处理:

(1)提交仲裁机关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其他事项

第二十一条凡经公路与其他运输方式联合运输的保险货物,按相应的运输方式分别适用本条款及《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水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和《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第二十二条凡涉及本保险的约定均采用书面形式。

公路巡逻队工作调研报告五

托运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

第一条 货物内容及运输方式

合同期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货物内容为 。运输方式为 。

第二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运输费用为 元(大写: 圆整)。甲方应于货物按期运达目的地后 日内结清运费。

第四条 甲乙方双方责任

1、甲方应按约定支付运费。

2、乙方应按照运单的要求,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乙方应负责货物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

第五条 违约责任

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除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还应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争议解决

第七条 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个人货物公路运输合同3

托运方:----------------------------------------(应填写全称)

承运方:---------------------------------------- (应填写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货物情况(如有其它约定内容可另设合同附件,写为见合同附件 )

1.1 货物名称:----------------------------------------(应填写全称)

1.2 货物规格:----------------------------------------(应明确填写定作物的具体规格)

1.3货物数量:----------------------------------------(应使用大、小写两种形式,并具体写明数量单位)

第二条 包装要求

2.1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

2.2 没有规定国家或行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 货物运输时间、地点

3.1货物起运地点:----------------------------------------(不可简写,应写全称例如--省--市--区--街--号)

3.2 货物到达地点:----------------------------------------(应写全称,不可简写)

3.3 货物起运日期:----------------------------------------(应写明年、月、日)

3.4 货物运到日期:----------------------------------------(应写明年、月、日)

第四条 运输费用

4.1 运输费总额为:----------------------------------------(应以大、小写两种形式书写 )

4.2 运输费的支付方式:----------------------------------------(是分期付款还是一次付清)

4.3 运输费的支付时间:----------------------------------------(写明年、月、日)

第五条 货物的装卸

5.1 货物装卸由-----方负责。

5.2 货物装卸的费用由 -----方承担。

第六条 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6.1 托运方的权利

6.1.1 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合同中约定的目的地。

6.1.2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的,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或起运之前通知承运方。

6.2 托运方的义务

6.2.1 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费。

6.2.2 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约定的标准进行包装并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第七条 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7.1 承运方的权利

7.1.1 向托运方收取运费。

7.1.2 对于超过合同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予以提存。

7.2 承运方的义务

7.2.1 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 。

7.2.2 按合同中约定的方式和时间运输并负责托运货物的安全。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托运方的违约责任

8.1.1 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付给承运方违约金------元。

8.1.2 未按合同约定进行包装,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受损,托运方应承担污染、腐蚀、受损部分的赔偿责任。

8.1.3 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运费,每逾期一日向承运方支付运费 ---‰的违约金。

8.1.4 其它违约责任:-------------------- (如无内容,在空格处划线)

8.2 承运方的违约责任

8.2.1 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运输货物,向托运方支付违约金 -----元。

8.2.2 未将货物运到合同中约定的地点,向托运方支付违约金 -----元。

8.2.3 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向托运方赔偿货物的实际损失。

8.2.4 在符合法律和合同约定的条件下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①不可抗力。

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③货物的合理损耗。

④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8.2.5 其它违约责任: --------------------(如无内容,在空格处划线)

第九条 不可抗力

9.1 不可抗力的范围:-------------------- (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9.2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双方不能按约履行合同,合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时,选择以下第---------(只需填写一或者二)种方式解决:

(一)向--------------------(具体写明仲裁委员会的确切名称,如:不能将“北京仲裁委员会”写为“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根据有利于我方的原则,在托运方或承运方住所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的基层法院中选择其一)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签订的地点:-------------------- (写明详细的地点)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以下无合同正文。

托运方(章): --------------------承运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地址: --------------------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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