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小学学校公物管理制度(优质9篇)

  • 上传日期:2023-11-10 09:00:56 |
  • |
  • 11页

总结是对过去一段时间工作的回顾和总结,可以为未来的工作制定合理的目标和计划提供依据。写总结时,要注意客观公正,对不足之处要实事求是地进行反思。以下是一些经典的案例分析和解决办法,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启示。

小学学校公物管理制度篇一

为管好用好学校公物,确保教育教学生活正常运转,延长公物使用寿命,提高管理育人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校公物属于国家财产,管好用好公物是全校师生的共同责任,要关心学校,爱护公物,自觉同破坏公物现象作斗争。把公物管理纳入班级、处室考评的内容。

二、损坏公物,要及时报告总务处或政教处。属于正常损坏,经总务处核实,可免予赔偿。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坏,按原价赔偿,故意损坏的,加倍赔偿,情节严重的按学校规定给予学生校纪处分。

三、教室、办公室的公物,由班主任、年级组长或处室负责人负责管理。如有损坏、丢失,由责任人照价赔偿,查不清责任的由该室成员集体赔偿。录音机直接配给英语、语文学科教师,使用期限为三年。

四、班级公物,实行使用包干。包干到学生个人,谁使用谁管理,谁损坏谁赔偿,提倡自觉修理,自觉赔偿。严禁随意更换桌凳,更换的要先落实赔偿,再调换桌凳。总务处追查班级,班主任落实责任人,查不出来的由班集体负责赔偿。

五、特种教室、体育馆、实验室、会议室、活动室的公物,由相关负责人管理。凡公物损坏或丢失的,总务处追查负责人,负责人追查责任人,查不出的由负责人赔偿。总务处学期初要和负责人签订物品管理责任书,落实管理物品的质量、数量,学期末要检查验收,对损坏、丢失的按规定赔偿。

六、赔偿由总务处写出报告,经分管领导审查签字,由财会室收费。交款应持现金按时交财会室。

七、总务处是学校财产的直接管理部门,要建立采购、入库、保管、使用、维修的一系列制度,完善资料,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校产管理使用情况。

八、执行严格的公物维修程序,由班主任、生活老师、各处室负责人在总务处书面申报登记,总务处鉴定损坏原因、责任,确定是否赔偿后再维修、更换。维修人员须在两天内完成维修,不能维修的要及时上报、通报情况。

小学学校公物管理制度篇二

为了加强对公物的管理,增强学生保护公物意识,爱护大楼及一切附属设备,提高仪器的使用寿命,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场所和育人环境,熏陶师生情操,培养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为此制订如下规定:

1.教学楼、实验楼、宿舍楼等有关室场管理实行责任制,责任到班,师生人人有责,互相督促,共同维护。班主任是班集体的第一责任人,学生宿舍直接责任到学生,班负连带责任。各室场由该室场负责人为当然责任人。学校总务处组织有关人员在期中和期末进行一次评估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责任人进行适当的奖惩。

2.保持大楼及设备的整洁,做到地面无纸屑杂物,无痰迹,天面无蜘蛛网,窗门无尘埃,花坛花基无垃圾,墙面无印痕,课桌椅无乱写乱画,整齐划一摆放。每班课室及公共场所设置垃圾桶,清洁工具统一放在讲坛内侧墙角的铁架上。

3.爱护楼内设施设备,保证供电线路、电器、门窗、玻璃、桌凳及墙面完好、新颖、耐用。对损坏的物件视损坏程度由当事人或班集体予以赔偿。

4.各班级课室、宿舍及专用室的门锁、门窗要有专人管理,做到定时开关,放学后或晚修下课及节假日期间必须关好门窗。严禁爬窗进出。

5.不准在墙壁上随意钉铁钉和乱挂杂物。

6.不准私自上楼顶、单车棚面,不准攀爬阳台栏河、铁架、果树,不准在走廊及课室追逐、打闹、拍球,大声喧哗。

7.不准用台凳或其他硬物撞击楼板,不能随意搬动室内铁床,衣柜、桌椅等,不准私自接拉电线。不准在室内使用电炉、酒精灯、明火。

8.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及一切文具,肆意浪费者给予批评教育,严重者处以经济赔偿。不准往花池、落水管倒垃圾。

9.宿舍内的床柜及个人生活用具要“五统一”摆放整齐,宿舍地面、厕所浴室干净完好清洁无异味,水电设施完好畅通。不往防盗网上凉挂衣物。

以上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小学学校公物管理制度篇三

1、各班教室的门窗、墙壁、玻璃、桌椅、黑板、灯具、窗帘、锁头等必须有专人负责,要爱护公物,不准乱刻乱画,更不准损坏和丢失。

2、教室和公共分担区的门窗离校前要关好,遇有刮风天气时,开窗要挂好窗钩。

3、室内的设备不准随意搬出和调换。

4、实验室的一切设备、仪器及文体器材要精心保管,不准损坏。

5、上述物品如有损坏或丢失,生活委员必须立即报告班主任并在三天内报告总务处。

6、物品损坏或丢失,必须追究责任,由损坏者负责赔偿或赔款,如找不到损坏者由班级负责经济赔偿。

7、如损失物品隐瞒不报告,一经查出,加倍赔偿。

8、班级损失物品严重者,不能评为先进班级,同时影响班主任的评优条件。

9、对于爱护公物事迹突出的班级和个人给予表扬或奖励,并列为评先进班级和个人的条件。

10、学期末检查,学年末评比奖励。

小学学校公物管理制度篇四

学校是我家,人人都来爱护她。任何人不得破坏,必须养成“爱护公物,人人有责”的好习惯为管好用好学校公物,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管理育人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校公物是为教育教学服务的国家财产,人人都有责任爱护。

二、教师、特别是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的教育,使学生养成讲文明、讲卫生、爱护公共财物的良好习惯。全体老师要以身作则,为学生做爱护的榜样。

三、实行爱护公物责任制。学生桌椅责任到人,不得乱涂乱画或故意损坏,课室灯光、风扇、平台设备制定学生专人控制节约用电。放学后值日生要关锁窗门、切断电源。如学生损坏公共财物,照价赔偿,如故意损坏者,按三倍价值赔偿。课室内的财物,因遗失或非正常损坏,均由该班赔偿。

四、有意损坏公物的同学不能评为三好学生、阳光少年,班内公物损坏三件以上的不能评为先进班级。

五、办公室财物要造册登记,学校财产管理员开学前发放场/室使用情况记录本,每学期场/室负责人负责记录、核对一次。

六、办公室内所有公共财物是国家财产,老师都要爱惜,不能擅自拿走。

七、老师下班时应关好灯光、风扇、关锁门窗、切断电源。如因疏忽而造成财物被盗或被损坏,由该办公室老师负责赔偿。

八、年级组长要负起管理的责任,督促老师爱护学校公物,保证办公室的整洁。

九、教职工要借用学校公物,要经主管领导同意,立写借据,方可借用。借用物品因自然损坏,应报学校后勤核实后注销。如因借用老师保管不善造成损坏的,由该老师负责赔偿。

十、借用学校公物以教育教学实际需要为原则。借用的物品不用时要及时归还,不能转借他人使用。

十一、教职工调离本校,一定要到后勤交清所有借用物品,凭后勤处开具证明,然后到学校办理调离有关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十二、各部门、各班级要维修损坏的公物,要先填写《请求维修通知单》交总务处。总务处按缓急派员限时维修,未能按时维修又没有正当理由的,对有关人员按南湖小学奖惩条例执行处理。

小学学校公物管理制度篇五

为讲求财产对教育、教学、生活的适用,提高使用效率,延长使用期限,特制定如下公物管理制度:

一、全校师生员工必须树立对财产着眼于用,着手于管理,使物尽其用的观念,杜绝那种重钱不重物,用而不管 的现象发生,教职工当发现学生损坏学校公物时,均有责任追究其赔偿和报告主管人员的责任,众抓齐管,把财 产管好用好。

二、学校财产必须按用途、性质归类,造册编号,登记建卡,并采取主管(学校有专职保管员)、兼管(处室、 班级、作业组负责人兼管)和群管(全校师生用物管物)三结合管理。

三、学校所购物品必须首先进入公物室(购货发票非经公物保管员签字则无效),保管员必须填写好物品的入库 单,建立公物台帐。

四、处室、班级、作业组(食堂)或个人领用公物必须登记签名。

五、教室的公物(桌凳、电灯、教具、门窗包括风钩插销等)按班级造册登记或编号,由班主任领取签字,交其 师生使用保管。

六、对于损坏的公物,使用人要及时到总务处报告情况并填写好维修登记卡,属正常损坏的则由总务处安排修复 整理,非正常损坏者则由肇事人照价赔偿或修复。

七、每学期结束时,由公物保管员负责组织公物清理,若有丢失或损坏者,则按本制度第五项规定执行处理。

小学学校公物管理制度篇六

1、 启用教室,班主任要对照《公物使用登记表》逐项清点,发现问题及时向总务处反映。

2、 严禁在教室、走廊打闹,保持教学区安静;

3、 严禁在公物上刻画、踏踩,杜绝人为破坏公物行为发生;

4、 开关门窗要稳,做到门窗、玻璃无损坏;

5、 值日生摆放桌凳,要稳拿轻放,做到桌凳无磕碰;

6、 值日生放学前把扫帚、笤帚等摆放整齐,关好门窗,电灯,上好锁,严防公物丢失;

7、 爱护校园环境,严禁踩、摘、折校园里的花、草、树木,共创优雅的学习氛围。

1、检查组成员:校长、政教处、总务处、教务处、年级组、班主任;

2、检查时间:周二;

3、内容:清卫及玻璃、门窗、桌凳、灯管、开关等的包管情况。

4、检查形式;自查与联查相结合。

1、赔偿标准:

(1)玻璃: 大 50元/块 中 30元/块 小5元/块;

(2)门:50元/块 锁 20元/把;

(3)灯管:10元/个, 灯架40元/个, 开关20元/个;

(4)电器面板10元/个;

(5)条幅 20元/块, 国旗20元/面;

(6)桌子:轻微损坏(如桌面上乱刻,画灯等)20元/次;一般损坏(如桌面、侧面挖洞等)30元/张;严重损坏(如桌面,腿断裂等)70元/张。

(7)凳子:轻微损坏10元/张;严重损坏25元/张。

2、维修

(1)若公物经自查发现损坏,先报总务处登记,然后由学校统一管理,班级或个人不准自行修理。

(2)电器(开关、启动器、灯管等)若不能正常使用时,及时报总务处登记,由学校派人处理,学生不准擅自处理。

3、奖励措施

(1)采用积分制,底分100,按损坏件数扣分,每件1分;

(2)发现学生折、踏花、草、树木,按违纪处理,每次1分;

(3)每月评一次,评出爱护公物流动红旗班。每年级1-2个;

(4)凡没有公物损坏,给班主任奖励。

小学学校公物管理制度篇七

为使学校财产、教学设备得到妥善保管,真正做到物尽其用,体现为教育服务的宗旨,特制订本制度。

对学校所有财产进行登记造册、建账、对课桌椅、办公桌椅等财产,进行集中编号定位,落实到各班级、办公室进行保管。

(1)课桌椅、讲台、门窗(玻璃)、黑板等由班主任负责保管。

(2)各办公室桌椅、书柜、公用设施由办公室负责人负责保管。

(3)少先队用鼓号、电子琴等由总辅导员负责保管。

(4)教学仪器、电教设备、广播扩音设备由有关专任教师具体负责。各类仪器必须做好登记造册、分类存放等工作,凡教师教学中需用仪器,应办理好出借手续。

(5)图书、教学资料及食堂财产等由总务处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6)体育室及各种体育器材由专职体育教师登记造册,专人保管,一学期核实一次,做好报废、添置等工作。

(1)一学期检查一次,一学年核查一次。平时发现有损坏、遗失公物现象,视情况及时批评教育和照价赔偿。

(2)各年级要办理好校产移交手续。校产品名、数量及价格记录在册,教师调支、管理员调换也应办理好校产交接手续。

(3)学校全体师生应养成爱校如家、爱护公物的良好风气,对损坏的公物,一般实行先赔再修。

(1)学校财产教学设备一般一予出借。教师如因特殊原因所需必须办好借用手续,不准随便拿用。

(2)使用过程中应注意爱护,尤其是贵重教学设备应严格按照操作方法科学使用。使用完毕及时归还,保管员应进行验收。

(3)校产出借应先填写校产出借单,交领导审批。

(4)出借的校产应按期归还,归还时保管老师应认真检查,如有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小学学校公物管理制度篇八

一、学校实行严格的公物管理制度,建立层层责任制,学校所有公物责任到人,并与经济挂钩,促使师生管理好学校公物。学校各室负责人、班主任为责任人。

二、各室负责人负责在公物登记表上登记该室的一切公物。交总务处一份,然后总务处负责人审核,并由各室负责人签字,以此作为学期末公物清理的依据。

三、教师办公室、学生教室寝室的公物责任到每个教师、学生层层管理,做到人人管理,件件落实。

四、各室的锁、钥匙由专人保管,遵循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随走随锁。学生教室、寝室的钥匙管理,实行多方管理制度即班主任一把,班长或寝室长一把,若一方钥匙遗失,迅速去配。学年结束时,班主任将锁及三把钥匙交总务处,若缺一把锁扣款10元,少一把钥匙扣款2元。

五、对于公物损坏实行责任赔偿制度,具体规定如下:每张床400元(铺板一个50元,铁架子300元);课桌50元(桌面20元,桌腿每个10元,桌衬每个5元),学生用凳20元(凳子面10元,凳子腿每个5元,凳子衬每个2元);办公室、教室门100元(门板60元,竖边每个20元,横边每个10元),办公室、教室、寝室窗子:铝合金窗每扇100元,木窗150元,塑钢窗每扇150元,玻璃每大块5元,每小块3元,办公室桌子每张200元(桌面100元,桌腿每个20元,桌衬每个10元,抽屉每个20元),办公室椅子每个50元(椅面20元,椅腿10元,椅衬5元)。其它各室的仪器、器材、药品、图书等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六、学校每学期组织两次检查,即期中考试后和期末考试前,平时不定时抽查,做到一损坏就赔偿,谁损坏谁赔偿。对于学生用桌、凳、床及教室门、窗、玻璃毁坏的按赔偿价格扣到班主任,班主任再找责任人赔偿;对于教师办公室桌、椅、门、窗、玻璃毁坏的按赔偿价格扣到各办公室负责人,各负责人再找相关责任人赔偿。

七、星期天、节假日放学前所有办公室、教室、寝室的窗户一律关闭,否则每扇扣款2元,平时遇到大风天气要迅速关闭。

八、全体学生都要节约用水用电。我们要做到爱惜每一滴水,节约每一度电。对于不随时关水龙头的罚款一元,打水仗的罚款2元,;该熄灯时不熄灯的每盏罚款1元,点长明灯每盏罚款5元。

九、爱护花草树木人人有责,无论是教职工及其家属、小孩还是学生,损坏一棵树罚款50—100元,折一支枝罚款5元,摘一朵花罚款2元,并通报批评。

小学学校公物管理制度篇九

学校公有财物是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基础,公物管理是学校教育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为了确保教育教学工作不受影响,是公物管理规范化,提高各教师对公物的管理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包干到人,曾曾夯实责任,学校将办公桌椅、课桌、凳子、电教设施、架子床、卫生工具等一次性配发到各教师办公室、教室、宿舍。班主任、生活老师是公物管理第一责任人。

二、坚持公物(课桌凳)随班随人不更换,学生升级,转班换教室不换桌凳,直至六年级毕业。

三、各教师、班主任、生活老师要随时查看公物损坏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即需修便修,需赔即赔。

四、学校管理人员每期放假逐班、逐宿舍检查、落实赔偿责任。

五、公物损坏由班主任、办公室负责人、生活老师落实责任人赔偿,如没有责任人就由该负责人赔偿。

六、班级、各处室及个人使用的公物未经总务人员批准,不得随意调换和转让。

七、学校所有公物外借必须经总务主任批准。

八、因工作调整,必须履行公物移交手续。教职工调出时,必须领取公物清单,

逐项清理后,经总务主任签字,方可办理工资转移手续。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