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书痴作文(优质8篇)

  • 上传日期:2023-11-09 17:2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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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学习是培养人们细心观察、准确思考和独立思考能力的重要途径,我们要重视语文学习的重要性。如何保持积极的心态,面对挫折和压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一个参考和启发。

书痴作文篇一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但这就是父子俩读书的'方式。

有一天,我的父亲和儿子觉得他们在家里读了很多书,所以他们决定买一本新书。他们来到书店,父子俩开始选书。突然,店主说?伙计们,请过来。他们停下了脚步。我们这里有一本好书,请看看。于是,父子俩决定买这本书。

回家的路上,父子俩打开书,一打开就被吸引住了。我儿子专心读这本书,但我父亲呢?他平时忘了自己喜欢的烟。他还把儿子的头发当烟抽。父子俩回到家,准备泡茶,却拿烟叶当茶来泡茶。父子俩爱书如命不容易。父亲把茶倒进他的帽子里。太搞笑了。

最后,爸爸没脱衣服就在浴缸里洗澡了。

哦,都是这本书的错。

书痴作文篇二

当快餐式的流行音乐代替了古朴的田园牧歌,爱情偷偷地在卡拉ok中哭泣。

我们该摒弃喧嚣与浮躁,回归一种自然朴拙的境界了。谁说美好的事物不是永恒的!

让我们每天每天,面对美好的爱情问候一句:“日安,我的爱。”

——题记。

宁伊凡嫁给林斯尘是一种偶然,也是一种必然。

宁伊凡出嫁的时候并不爱林斯尘。

宁伊凡的.同窗好友高薇认为她对爱情有一种不可理喻的偏执,甚至伊凡自己也不否认这一点。

伊凡的爱情发生于1987年初秋,那时她十九岁。是名牌学府t大学中文专业的一年级新生。入学的第一天就鬼使神差地爱上杨光,是伊凡自己也始料不及的。

那天在系里注册之后,找宿舍,收拾床位,一切料理停当已是中午。伊凡坐在上铺长舒一口气,忽然感到鼻子发酸:室友们都是由父母陪同,惟独自己,这样孤独地料理一切事情。然而,她很快又平静了,自从母亲去世后,她已习惯了照顾自己和父亲,习惯了孤独。

晚饭过后,中文系召集全体新生到大礼堂开欢迎会。当然,会上少不了例行的讲话,内容无非是欢迎新生,叮嘱他们好好学习,祝愿他们前途无量。然后文艺演出开始了。

学生乐队在前台各就各位,节目一个接一个顺畅地进行。这时漂亮的女主持人介绍了下一位上台的演员——杨光。“他是我校八四级外语专业的高材生,不仅成绩突出,还能流利地用英文唱歌写诗,是我市高校小有名气的才子歌手。”主持人这样说。

忽然,伊凡疲劳的双眼一亮——一个高大健壮的男生健步上台。清晰的面部轮廓,目光灼灼的眼睛,随意自然的浓密黑发,眉宇间充满了孩子般的笑意,红t恤和发白的牛仔裤越发显得整洁和随和。他整个人都焕发着一种年轻健康的生命活力,而且英气逼人。这样豪无矫饰地自自然然地走来,怎么似曾相识?伊凡努力搜索和回忆着,但一切都是徒劳的——她确实与这个叫杨光的高大男生素昧平生。伊凡使劲眨眨眼,发现那男生明朗的笑容里分明有一点不易察觉的骄傲。伊凡没来由地觉得这骄傲是冲着自己的,她的脸开始发烧,手心也沁出了一层细汗。

thesweetlovestorythatisolderthanthesea.

thesimpletruthabouttheloveshebringstome.

wheredoistart?……”杨光开口唱那首流行的《lovestory》,虽然唱功并不炉火纯青,声音里却饱含了一种不容置疑的纯净、质朴和深情,甚至有点令人心动的孩子气,弥散在整个空间。伊凡平素很少关心那些花花绿绿的流行歌曲,而这一次,面对这闻所未闻又似曾相识的歌声,她的心第一次狂跳不止,眼前也漫上了一层晶莹的光晕。她坚信,没有纯美的灵魂,绝不能够把这首歌诠释得如此纯美。这种看法也许没有理由,但伊凡就是这样毫无理由地坚信。

一曲终了,杨光对着学弟学妹们略鞠一躬,快乐地笑着挥挥手。那种快乐、健康、年轻的神采无法不使伊凡感动,她被紧紧攫住了,直到杨光轻快地消失在后台。

书痴作文篇三

“儿子!睡觉了,都9点了。”妈妈大声叫我。

“喔,知道了。”正在看书的我不耐烦地回答。

我正看得入迷,根本不想睡觉,可想起妈妈平常唠唠叨叨地样子,又承受不了。突然,我的脑子里闪现出一个想法:我何不躲进被窝里看书呢。我蹑手蹑脚地拿来会发光的学习机,把书和学习机塞进被子里。

我蜷缩着身子,借着微弱的光看着。这书实在是太好玩了,我眼睛都不敢眨一下,生怕错过一个好看的句子。这时,妈妈的房门“吱呀”响了,我慌忙把书放回身边的桌子上,并假装睡着了。妈妈走过来,看见我的眼睛已经闭上了,便回去了。我怦怦直跳的心终于平静下来:侥幸逃过了这一劫。

我又捧起心爱的书痴痴地看了起来,当看到书中的主人公马小跳当上了超级市长,并跟市长谈了话时,我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轻轻地叫了一声“耶”,却把自己给吓了一跳,忙伸头探出被窝一看,幸好没把妈妈给招来。

我看着看着,不觉进入了梦乡……。

早上急促的铃声把我从梦中惊醒,我意外地感觉到被子里冷冰冰的,掀开被子一看,呵,原来是我那本心爱的书啊!

书痴作文篇四

书,在我的世界里不是一件物品,而是一个知心朋友,我不能没有它。有一次,我看见书店新推出了一本我魂牵梦绕的书,《格林童话》,标价十五元。于是我决定自己省钱买书。

我往细的方面想了想,做了些打算。我还没开始行动,就为可以买书高兴得一蹦三尺高。

开始行动了,第一天,我被饿得前胸贴后背,但为了书,我还是暗自鼓励。一连三天过去,买书的钱凑齐了。下午,下课铃都没响完,我就胡乱收拾了书包,向书店奔去。不太了解我的人吃惊地望着我跑去的方向,还以为我疯了呢,因为我平时都是把书包收拾的得整整齐齐的,才慢悠悠地走回家;了解我的人,一看就知道我的心又被课外书带走了,不由得摇头苦笑。

我直奔书店,买了我梦寐以求的《格林童话》。我边走边看,不想撞到了何老师,她教育着我,我却心不在焉,一直盯着书。直到老师生气了,我才依依不舍地把书放回书包。向家飞奔而去。我边跑边想,白雪公主真可怜,她吃了毒苹果,会不会醒不过来了,小矮人应该能救她吧,应该能。

我回了家,连鞋也没换,就迫不及待地翻开书,津津有味地看起来。直到八点,我才换了鞋,做作业。就连做作业时,我也满脑子都是《格林童话》。

我因书痴迷,我为书疯狂。我想,我这一生交得最正确的朋友就是书,这个最可靠的朋友。

书痴作文篇五

书是人类知识的源泉,如果一个人不读书,他就只生存在一个渺小的世界里。古往今来,历史上总不乏“书痴”,囊萤映雪、牛角挂书、废寝忘食……一个个体现好学品质的典故也纷来沓至。我们身边也从不缺“书痴”。

我的母亲是一名“书痴”。虽然平时她忙得脚不沾地,但只要一拿起书,眼睛就再也挪不开了,好像哪怕十万火急的事也无法勾回她流连于书海中的心神。

去年,我在暑假时向镇上的图书馆借了几本书。几周后,母亲好不容易在忙碌中挤出一点时间陪我还书。再进图书馆前,母亲还千叮咛万嘱咐说进去一还书就回家,可谁知刚还了书,我转身便看见母亲手捧一本《摆渡人》如痴如醉地看了起来好像一匹饿狼看见了美味的猎物般如饥似渴。

母亲静静地端坐在桌前,只见她双手捧着书本,目不转睛地盯着那本书,一目十行的翻阅。这期间,母亲偶尔因故事的跌宕起伏而发出几声轻叹,不久却又如释重负般发出几声轻笑。虽然没有读过那本书,但在母亲的“演绎”下,却依然了解那本书丰富的故事情节。母亲仿佛已身处书本中,仿佛就是那故事中的主人公。

我曾经在一本书上看到这样一段话——“读书能医愚,读书能治穷,读书能疗病,读书能励志,读书能致远,读书能练达,读书能聪慧,读书能知道怎样交友,怎样识人,怎样说话,怎样做事,怎样活着才能身心健康,读书明白神魔样的人生称得上完美无憾。”是啊!读书的好处无穷无尽,好书总令人受益匪浅。所以,为了拥有一个有意义的人生,我们应当多读书,读好书,力争做一个“书痴”。

书痴作文篇六

时间过得真快,如同时光穿梭机一样,一转眼已经五年了。通过这五年的观察,我发现我们班有个书痴那就是我的同桌――周博雅。他每天穿的都很休闲,长的胖嘟嘟的,脑袋像个大西瓜,戴着一幅粉色的眼镜,浓眉小眼,樱桃小嘴,好像镶在大苹果上似的,笑起来眉飞色舞的,好像洋娃娃一样。

周博雅非常爱看书,一看起书来目不转睛,别人叫他一定要叫他好几声,他才能从书的海洋中醒过来,过了一会又沉浸到书的海洋之中去了。又要好几次才能把他从书的大海中拔出来。他不论干什么都不会一心二用,总是一心一意的办好每件事。还有一次他看了一本关于韩语的书,说博在韩语中的意思就是八哥的意思,他一想我叫周博雅在韩语里我不就成了周八哥雅了吗?想想把他逗的仰脸大笑,两眼迸射出泪星,嘴巴都滑到耳边了。

还有一次放学,那是一节数学课改完错写完作业,我们开始看课外书,我借了他一本很有趣的小说,看着看着叮铃铃、叮铃铃放学铃响了,同学们都像小兔子一样收拾书包准备回家,可周博雅却还津津有味的读那本书,我大声说:周博雅、周博雅放学了,等你看完了再还我吧!赶快收拾书包回家了。这时我一看他书包就惊呆了,一本杂志、二本、三本……哇他的书包简直成了一个微型图书馆。

书痴――书痴愿你在书的海洋中快乐畅游!

书痴作文篇七

为什么说我是书痴呢?因为我啊,对书非常的痴迷,痴迷到啥程度呢?就像这样。

比如说:在学校里,如果没有作业了,那么我一下课就会拿起书津津有味的看;上自习课时,我早早的就把作业做好了,然后就是专心致志的看书,从来不三心二意;周末在家也一样,周五就把家庭作业做好了,之后呢?不说你也知道,躲到房间里看书,周六、周日两天我就看了许多书,有故事书、小说、科幻等等,还有一些更深奥的书,这些都使我如痴如醉。虽然太深奥的书我看不懂,但我是一个勤学好问的人,我不懂就会去问问父母,同学和老师,他们都会帮我。

每次回家读书,我都会读的废寝忘食,每次都忘了吃饭,忘了睡觉,直到妈妈来叫,我才恋恋不舍地合上书。

人们都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果真这样。我每次写作文都有三五颗星,每次写作文都是妙笔生花,朴实无华。我的作文常常居班级之冠,常常被贴在后面的作品展示栏上,老师和同学都夸我呢。

我很喜欢看书,家里有一个非常大的书柜,里面装满了书,算起来大概有五百多本吧。虽然里面的书我都看过了,但我喜欢那种温故知新的感觉,每次去书中探索,都会有不同的感悟。我还会常常拿到学校与同学一起分享。

我喜欢看书,热爱书,因为高尔基说过“热爱书吧——这是知识的源泉!”以前我在房间里看书时,我爸都会说:“别看了,来运动一下吧,经常看书会近视的。”但现在不一样了,因为他们知道“书中自有黄金屋”。

我对书的痴迷,全班人都知道了。每当我看书的时候我都全神贯注,可以说是“两耳不闻窗外事”。正是因为这样,我那“书痴”的称号才诞生。

书痴作文篇八

童年时,我渴望拥有全天下的书,让自己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成长。每一本书都像海洋中的一朵浪花,闪着神奇的异彩,令我遐思飞扬。

记得在那一天,妈妈带我去书店买烹饪书,我的眼睛却被书架上的一本书给吸引住了---《青鸟》,这是一本讲述一个男孩和女孩历经重重困难寻找幸福青鸟的故事。他们的邻居柏林考脱太太的女儿病得很重,只有青鸟能够救她。于是在仙女的帮助下,棣棣和咪棣开始寻找幸福的鸟。他们经历重重困难没有找到青鸟,最后他们发现真正的青鸟其实就是棣棣的那只鸽子,明白了什么是真正的幸福。《青鸟》告诉我们:每一个人都在寻找着自己的幸福,历尽艰辛。其实,幸福就近在咫尺之间。然而大多数人从生到死,始终没有享受过近在身边的幸福。

我毫不犹豫地买下了它。到了家我就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我看得入神看得专注。时间过得飞快,转眼间到晚上了。妈妈在厨房忙碌着准备晚饭:“宝贝,帮我拿一下锅盖!”“哦!”我漫不经心地回答了一声。我拿着书,慢慢地走出房间。我的眼睛和书寸步不离,瞄到柜子上深灰色的锅盖状物体,就拿了下来。“快点!烧饭呢!”我加快脚步,把“锅盖”交给妈妈后就向房间走去,刚转身一阵咆哮从背后传来:“彭政!你把我的遮阳帽拿过来干嘛?看书看得魂都没啦?”我顿时愣住了,我拿的不是锅盖吗?怎么回是帽子呢?回头一看,哎呀!看书看得太入迷了,把帽子当成锅盖了。我不好意思地笑了起来。

读书能让我们明白许多做人的道理,能让我从中获得诸多快乐,我爱做书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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